固镇县基层医改分配制度改革具体做法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安徽省基层医改”。
固镇县基层医改分配制度
改革具体做法
按照省市绩效考核的要求,我县重点从制定绩效考核的制度入手,建立了绩效考核机制,实行“双考核、双挂钩”,即县卫生部门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综合考核,与其相关经费挂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医务人员个人的综合绩效考核,与其工资等待遇挂钩。调动了基层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体现了“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达到了基层医疗机构改革的目标,即“回归公益性、调动积极性、惠及老百姓”,从而建立健全新的绩效考核机制。
一、绩效考核实施情况
随着基层医改的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保障水平提高,分配制度改革如何实施成为关键。在县医改领导小组的统筹安排下,县医改办多次深入基层调研,召开院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改参与人员和职工代表座谈会,集思广益,汇集多方智慧,精心研究政策方案,本着强化绩效考核分配,完善激励机制的思路,先后制定出台了《固镇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试点办法》、《固镇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指导意见》、《固镇县2010年乡镇卫生院目标任务和绩效考核评分细则》、《固镇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工作方案》、《固镇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预算管理办法》、《固镇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发放若干意见(试行)》等一系列文件。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上述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组织,明确工作职责,制定本单位绩效考核方案和考核细则,形成了我县分配制度的基本框架,为我县绩效考核奠定了基础。
2010年,我县按照《固镇县2010年乡镇卫生院目标任务和绩效考核评分细则》、《固镇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了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内部职工及所辖村卫生室2次绩效考核。重点考核医疗服务任务、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公共卫生服务及医疗服务收入等指标完成情况。考核结果直接与县财政部门拨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关经费挂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完成核定医疗收入任务的基础上,超收部分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出用款申请,经财政部门审核后予以全额返还,其中50%用于卫生事业发展,50%用于单位弥补经费不足。
目前,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了绩效工资,整个过程运作有序、平稳,职工对绩效考核满意度在9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通过绩效考核分配、加值班补助等,合理拉开了收入差距。
二、绩效考核的主要做法
(一)加大宣传力度,消除认识误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的目标是:回归公益性,调动积极性,惠及老百姓。由于绩效考核分配涉及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如何保证医改后多数职工待遇不低于医改前,如何做好绩效 2 考核和分配缺乏经验。为使绩效考核有关政策得到顺利实施,县卫生局深入基层,广泛宣传,统一思想认识,开展职工面对面政策宣传,及时答疑,讲透政策精神,消除认识误区。由于宣传到位,职工认识清楚,统一了思想,我县绩效考核工作有序推进,平稳运行。
(二)细化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按照省市确定的目标任务,我县制定了《固镇县2010年乡镇卫生院目标任务和绩效考核评分细则》,将全县医疗卫生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核定了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医疗服务任务,细化了评价标准,设定了四项重点指标,即公共卫生服务、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医疗服务任务、核定的医疗收入任务。并对四项重点指标完成情况直接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有效促进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整体工作的全面推进。
(三)严格考核组织,创新考核方法。为保障绩效考核的公平性,县卫生行政部门成立考核组,并据此兑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为充分体现优绩优酬,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按照安徽省人社厅《关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补充意见的通知》(皖人社„2010‟113号)精神,将绩效工资总额进行全浮动。县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对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的考核情况发放其绩效工资;各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根据考核结果发放本单位工作人员(不含主要领导)的绩效工资。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位设置的基础上,按照每个岗位的职责、任务、风险、社 3 会效益等确定每个岗位分配系数,对贡献大、技术要求高、风险大、社会效益好的岗位确定较高的分配系数,合理拉开分配系数的档次,打破平均主义;在专业技术岗位未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的岗位系数在相应的基础上下浮一半;高、中、初级职称的人员、分院负责人、中层干部、兼职人员各在本岗位系数上加相应的系数;对本单位做出优异成绩和突出贡献的人员另加一定的岗位系数,且每次人员均不固定。
(四)加强指导,规范考核分配。为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绩效考核制度,我县出台了《固镇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指导意见》,指导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绩效考核工作,促进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工作的平稳实施。要求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绩效考核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绩效考核方案和考核细则,经院委会集体研究,职代会通过,报县卫生局审核审批,院内公开后实施。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坚持向技术含量高、风险大、贡献突出的岗位倾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考核的原则。
三、取得的成效
通过绩效考核的实施,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一是基层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得到了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卫生应急、一体化管理、新农合管理等工作得到巩固和加强;二是基本医疗服务职能更加规范;三是群众满意度稳步提高;四是基层医疗机构工作机制更加科学合理;五是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得到了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