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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性学习管理制度
山东省日照第三中学
日照三中研究性学习管理制度
研究性学习是每个高中学生的必修课程,设置研究性学习旨在引导学生关注社会、经济、科技和生活中的问题,通过自主探究、亲身实践的过程综合地运用已有知识和经验解决问题,学会学习,培养学生的人文精神和科学素养。
为了更好地贯彻《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实验)》的精神,真正落实研究性学习活动,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山东省日照第三中学研究性学习管理制度》。
一、研究性学习课程领导小组职责
1.学校研究性学习课程领导小组由校长、分管副校长、学校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年级主任等组成,校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是学校研究性学习课程开发、实施、管理、评价的最高机构。
2.负责制定我校研究性学习课程的实施方案,决定实施研究性学习课程一年至三年课程计划,保证实施,确保落实。
3.统一部署、协调学校各部门的工作,建立课程的组织管理体系,制定与课程实施有关的规章制度,检查各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
4、负责开发、整合校内外教育教学资源,并制定研究性学习评价方案,监控和评价课题工作。
5.将研究性学习课程放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进行专项管理。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进行课程指导,研究、处理具体问题。
二、教科室职责
1.教科室是研究性学习课程实施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学校研究性学习课程的组织、实施、管理和评价。
2.根据教育部课程计划、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指示和我校研究性学习课程实施方案,制定全校各年级研究性学习课程的教学计划。按照我校研究性学习课程的实施流程,统一布署各阶段的教学工作。
3.组织教师培训和研讨工作,对教师进行科研方法的辅导,负责校内外研
究性学习信息资料和经验的收集整理工作。
4.联系专家、学者及有关人士,举办各种专题辅导讲座,对教师、学生在课程实施中遇到的各种共性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
5.检查各年级研究性学习课程的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向学校研究性学习课程领导小组提供各种相关信息,提出具体的建设性意见。
6.加强与教学处、政教处、治保室等职能部门的沟通与联系,负责协调图书馆、实验室、电脑室、年级组、教研组等部门的关系,妥善处理临时突发性问题。
7.负责学生各课题组研究资料的存档工作。
8.做好与研究性学习课程有关的学分认定及学籍管理工作。
三、年级主任职责
1.年级组是研究性学习课程管理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织、协调部门,主要负责本年级研究性学习课程的计划、组织、实施、管理、评价。
2.根据学校教科室制定的研究性学习课程教学计划,在规定的课程周期内,确保课程的实施进度、确保每个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的实现。
3.定期向上级职能部门汇报本年级课程实施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把主管部门的意见传达给各班主任和课题指导教师,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
4.以年级为单位,统一部署和组织研究性学习课程的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包括根据学生课题研究的需要,按规定程序与电脑室、实验室、图书馆等部门联系,落实使用的时间、人员和要求。
5.巡视、检查本年级研究性学习课程的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向学校研究性学习课程领导小组提供各种相关信息,提出具体的建设性意见。定期召开班主任会议,了解各班的课程进展情况。
6.组织本年级教师开展学习、研讨、交流等活动,创设研究性学习的良好氛围,相互促进,共同提高,资源共享。
7.指导班主任和课题指导教师对学生进行德育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注意学生自我管理能力的培养。
8.召开家长会,宣传开设研究性学习课程的目的、意义、汇报学生在该课题中的进步和成果,取得家长的理解、支持和帮助。
四、教研组长职责
1.教研组在研究学习课程实施过程中,主要负责教师专业知识的学习、教师业务水平和科研能力的提高等教研内容。
2.组织教师了解本学科的前沿知识,了解本学科知识与社会实践的联系,随时为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提供专业知识及本学科前沿信息的支持。
3.把研究性学习课程列入教研组日常教研活动中,组织本学科教师研讨性学习课程的教学方法与策略,每学期安排定期专题教研并有记录。
4.及时发现和总结教师在研究性学习课程指导中的收获和体会,引导教师转变教育教学观念,探索如何将研究性学习课程中教与学的方式引入本学科教学模式中。
五、班主任职责
1.班主任在研究性学习课题实施过程中,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开展工作,接受上级职能部门的指导,与指导教师一起承担对学生的教育、管理责任。
2.根据课程计划,支持、配合指导教师做好学生课题实施的组织管理工作,尤其是课题申报、开题报告、结题报告、成果展示等活动。
3.掌握学生外出活动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与指导教师交换意见,必要时向年级主任、教科室、政教处、治保室反映。
4.与学生课题组组长建立密切联系,指导他们大胆开展工作,督促他们履行自己的职责,帮助他们解决所面临的问题,鼓励他们在课程实施中发挥骨干作用。
5.主动与家长取得联系,及时通报学生在课程实施中的困难和进步,通过多种方式争取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的关心、理解和参与。
六、指导教师职责
1.指导教师要主动联系年级主任,了解安排情况。教师上课要做到不无故缺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不随意中途离开课堂,不擅自换课,更不允许
自行停课。
2.严格执行《山东省日照第三中学教学管理常规细则(试行稿)》,落实“教学计划的制订”,“教学基本环节管理常规”、“教学检查常规”和“教研活动常规”等各个教学环节
3.在研究性学习课程实施过程中,承担对学生学习的教育、组织、管理和指导,保证自己所指导的课题组的研究工作能有序、有效地进行。
4.参加学校、教研组、年级组组织的各种培训、研讨、交流等活动,深入钻研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知识,熟悉研究性学习课程流程。
5.对学生课题研究的每个环节——确定课题、搜集资料、明确课题研究方向、制定研究方案、开展课题研究、做好结题展示和总结答辩等,给予学生具体、明确、全面的指导。指导学生,填写好“课题申报表”、“每周教学计划”、“课题实施方案”、“课题教案”、“开题报告”、“综合实践活动外出审批表”、“家长签名条”、“课题活动情况记录表”、“社会调查报告表”、“访谈记录表”、“过程评价表”、“收获或体会”、“学生终结性成绩评价表”、“课题终结性评价”等相关资料。
6.教师的指导,除了与本专业知识相关、属于学科前沿的内容外,还包括研究方法、学习策略、与人交往、心理调适、团队协作、安全防范等。更多侧重在方法、思路和信息等方面。所有的指导,都要掌握好尺度,点到为止,引导学生自主地计划、决策并解决课题研究中所面临的问题,鼓励学生大胆想象、质疑、探究和创新,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情操和思维品质。
7.平等参与学生的课题研究,教学相长,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与学生一起开发对课程实施的校内外教育资源。
8.通过各种途径和方法,及时了解学生课题的研究进展情况,与学生共同讨论如何解决他们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求课题组及时做好每次活动的记录,要求每个学生做好研究笔记,随时检查,并及时给予指导。
9.指导课题组成员(学生)的互评和自评,和班主任、年级主任一起负责学生课题组课题实施的评价、考核、评优等工作。
10.推动学生积极开展课题研究,鼓励学生发挥特长及想象力,使其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社会价值。并把研究性学习的学习方式迁移到其它各科的学习中去。
七、图书馆管理人员职责
1.图书馆管理人员在研究性学习课程实施过程中,主要负责协助指导教师向学生提供资料检索的指导和便利。
2.承担对学生文献资料检索方面的辅导工作,并按学生要求及时提供相关信息。
3.按照教科室、教学处的要求,针对学生课题研究的需要,调整购书目录,购进相关书刊资料及电子音像资料,并及时发布信息、告示。
4.电子阅览室管理人员应在业务、技术、信息等方面与信息技术组教师加强联系,积极配合,共同参与对学生的辅导。
八、实验室管理人员职责
1.实验室管理人员在研究性学习课程实施过程中,主要协助指导教师保证学生实验的正常进行。
2.及时按指导教师的要求准备好实验设备、仪器、试剂等,缺少及不足部分应尽快申报购买。
3.根据学生实验独立、分散、不定时等特点,在学生做实验时,给予一定的技术指导,加强巡视检查,提醒学生注意安全。凡有学生做实验,实验室值班管理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实验室。
九、电脑室教师职责
1.电脑室教师在研究性学习课程实施过程中,主要负责为学生、为学校课程实施的相关活动提供电子信息技术方面的指导和技术支持。
2.根据研究性学习课程的进展和需要,维持各种设备仪器的正常运行。
3.建立研究性学习课程的电子档案系统,指导学生和有关人员使用“研究性学习管理软件”(“选课系统”、“学分认定系统”、“学分查询系统”等)进行课程管理,保证该系统的正常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