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奖罚制度[1]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治安保卫工作奖惩制度”。
保卫工作检查 考核 奖罚等管理制度
一、保卫部门负责人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治安保卫工作负责,每个职
工也应在各自岗位上认真落实防范措施,履行治安保卫和职责。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评比,工作先进的给予适当奖励。
二、保卫人员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提前15分钟上岗。尤其是危险
品贮存库库区,需要加强防范,检查车、门及仓库有无异常,发现情况应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以便及时处理.三、来宾必须在门卫进行登记,未经允许外人不得随意进入厂区。与
生产无关的人,严禁擅自进入生产区,经批准需进入时,必须公司保卫人员陪同。
四、保卫人员应负责检查进出的车辆是否符合工作的有关规定,外出的货物必须有出厂证明,否则严禁放行。
五、预防和制止治安灾害事故、案件的发生。在治安灾害事故、案件发生时对保卫国家、集体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成绩显著的给予适当奖励。
六、对治安保卫工作不负责任,违反治安保卫制度,玩忽职守,致使发生重大案件或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在公安机关或主管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后仍不整改,予以消除的给予罚款甚至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