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
新城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
发表日期:2010年9月7日作者:新城小学 【编辑录入:城小】
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
一、图书阅览室由学校安排专职教师负责管理,范本校师生均可入室阅读。
二、图书管理人员负责定期对书刊进行保护性管理和专业分类,防止丢失,霉烂,掉页现象的发生,做到帐书相符,定期清点,严格出入登记,严格执行借阅制度,保证书刊借阅工作正常进行。
三、借阅图书要做到爱护图书,不准在图书上乱写乱画或撕烂,违者照价赔偿。
四、为保持阅览室安静的阅读环境及清洁卫生,读者入室阅览,言谈举止要将文明礼貌,切勿高声喧哗,不得随地吐痰和抛撒纸屑,不得在室内吃零食等。
五、严格遵守借阅时间,爱护室内公用物品,保持完好无损,爱护书刊资料。阅完图书要放回原处,离室时不得私自带书出去。
六、图书阅览室内严禁烟火,不准吸烟,室内保持空气新鲜,管理员要坚持每天清扫一次,确保阅览室清新整洁。
图书借阅,开放制度
1、阅览室书籍实行全天开架阅览。
2、开放时间为周一到周五上午8:00--下午3:30。
3、进入阅览室保持安静,严禁喧哗或嬉闹,保持室内清洁,不得在室内吃零食,不准吸烟。
4、爱护公物,桌椅轻拿轻放,图书不折角,涂抹,撕页,有损坏者照章赔偿,阅后需放回原处,桌椅放回原位。
5、阅读课限阅览一本书籍,可以摘抄读书笔记,非阅读课阅读,学生凭借书证借阅图书,没办借书登记不得将图书带出阅览室。
6、师生外界图书须经过防盗通道,如遇监控器报警应主动配合管理人员检查。
7、教师随时可以凭证借阅图书,每次借阅最长时间为两个月。学生借阅图书最长为半个月。师生借阅图书必须按期归还,保证图书的正常流通。
图书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图书固定资产的管理,保证书刊的广泛流通和图书资料的完整,同时引导师生爱护书籍的习惯,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凡向本馆借阅的图书、杂志等资料,必须严加爱护,不得卷折、涂写、答题、污损、撕页或遗失,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
二、遗失图书,原则上应以同版本的书赔偿,否则由遗失者去校财务部门按以下标准付款赔偿,方可凭收据注销借书记录。
①一般图书按现价赔偿;工具书按现价的2倍赔偿;其余使用价值高、不易购到的书籍,按现价的3倍赔偿。
②成套多卷本图书,如遗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则按整套图书现行价赔偿。
三、污损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
1、损坏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存,应购原版本书赔偿,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大点规定处理。
2、污损或损毁图书封面,一般图书赔偿壹元,精装图书赔偿装订费叁元。
3、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20%—60%赔偿。
四、凡按原版本图书赔偿者,被损图书经注销后可归赔偿者所有;如无法购到原版本图书,损坏图书归图书馆(室)所有。
五、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则赔偿后若能找回原书又无污损,可持收据向校财务部门退回赔偿费。
六、若故意污损图书者,除按本制度赔偿外,视其具体情况提交校有关部门批评教育。
七、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赔偿前暂停图书借阅。
八、读者借阅书刊资料时,应仔细检查所借书刊资料情况,如有污损,应即声明,否则应由读者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