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室各项制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图书室各项规章制度”。
中小学图书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有关图书管理规章制度,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坚守工作岗位。
二、努力学习和熟练掌握图书管理业务,按照《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做好图书的分类、编目,新书要及时上架,投入使用。保管好各类报纸、期刊、杂志,定期装订成册并编目归档。保持资料完整无损,便于读者查找。
三、积极主动为教育教学和学生成长提供服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完成书刊资料的采集、分编、上架和借阅工作。定期编写新书通报和馆藏各种书目,积极向师生推荐图书。
四、负责图书排架、整架,做好各类统计、清点与记录工作,图书书标、卡片、登录号、索书号、帐目要清楚,做到书账相符。做好破旧图书和有重要价值资料的修补、装裱工作。
五、帮助和指导学生借阅图书和查找资料,严格借阅手续,教育学生爱护图书,归还时做到不污损,不丢失,不无故延期,努力提高图书的利用率和周转率。
六、每学期组织一至二次学生读书活动,为丰富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提供有益场所。
七、认真做好读者到馆率、读者阅读率的统计工作,认真填写《阅览日志》和各种使用记录登记表册。
八、做好图书馆、阅览室的清洁卫生,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晒、防虫、防潮等工作。
中小学图书室书刊外借制度
1、本校师生凭借阅证在学校图书馆可借阅图书两册,学生借期一般不超过两周,教师借期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2、学生因参加各类竞赛活动、社团活动等需超权限借阅图书资料时,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有关指导老师签字证明,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借阅。一般限借五册,借期不超过一个月。特殊情况可续借一次,但必须办理续借手续。
3、教师因教学、科研、学生社团活动等,需超权限借阅的应由教师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借阅。一般限借十册,借期不超过两个月。特殊情况可续借一次,但必须办理续借手续。
4、污损、遗失书刊资料者应按《书刊赔偿规则》处理,对擅自窃取书刊者应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并视情节轻重报请校领导给予行政处分。
5、学生中途转学、退学、休学时,应还清所借图书,交还本人的图书借阅证。学生毕业离校时,应还清全部借阅图书,并及时注销“图书借阅证”。
6、本校教职员工因工作调动等离校时必须还清全部书刊,交还本人图书借阅证。教职员工离、退休时也应还清全部书刊,交回本人图书借阅证。
7、借书过程须自觉遵守纪律,服从管理人员的指导和安排。
中小学图书室音像资料使用规则
1、音像电子教材应按照国家颁布的《非书资料著录规则》的统一要求,做好编目和上架。入库数据应包括入库时间、单价、数量、金额、资料来源、资料类别、规格型号、出版单位、入库编号等。编好的资料应尽快上架,便于教师查询与借阅。
2、资料要根据教育教学类别和电教资料载体性质分类排架存放,做到归属恰当,便于查找、提取、归架、清点等。
3、有些内容过时、破损或音像质量下降影响继续使用效果的资料应及时清理,并予以注销。
4、对借用的音像电子资料都必须详细记录,包括出借日期、资料类别、数量等。对归还的资料应逐一检查,并注销相应的出借记录。对于破损或丢失的资料,应要求借用者按规定赔偿,若无法重新补上实物的,应在入库登记帐本(馆藏资料目录)中注销。
5、做好音像电子教材的日常维护工作。对资料的维护要针对不同媒体类型采用不同方法。录音、录像资料要注意防磁、防晒、防潮。对于较长时间不用的录像、录音资料每年要倒带或快进一次。对投影片要注意防晒、防潮,对于光盘存储的资料要注意防尘和防划伤,要定期清洁。
中小学图书室图书清点、剔旧和处理方法
为了建立结构合理的藏书体系,对失效或利用率低的呆滞书进行定期与经常相结合的剔旧工作,以提高藏书的流通率和使用效益。
一、时间安排:
图书每学期全面整理一次,每年清点一次。
二、剔除范围
1、内容陈旧过时,已没有参考价值的书刊。
2、内容有错误,有严重政治问题或格调低下的书刊。
3、由于国家标准或计量单位制度改变,已失去参考价格的旧版书刊。
4、与本校图书馆性质、具体任务和专业范围完全不相符的书刊。
5、复本量过大而读者借阅甚少的书刊。
6、破损而无法或不值得修补的书刊。
三、剔除办法
1、剔除工作先由图书馆人员根据剔除范围在原架上进行初选,然后由相关负责人会同有关人员进行复查,最后请有关学科教师核定。
2、核定后剔除的书刊,由图书馆人员开列清册一式三份,报相关负责人转呈分管校长审批。
3、经审批后的剔除书刊清册,一份留在馆内,一份交上级领导。馆内根据清册对剔除的书刊在计算机图书管理软件上登记,在计算机登记注销书刊前,应打印相关书刊的流通史,以供备查。
4、剔除书刊按原价或折价向校内师生出售后,余下的作废书处理。
中小学电子阅览室管理规定
为了维护电子阅览室秩序,保证上机质量,提高阅览室使用效率,创造良好的上机环境,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不在电子阅览室上机的学生,不得进入阅览室,不得以其他理由进入阅览室。
二、凡进入阅览室的学生必须遵守阅览室的各项管理规定,爱护阅览室内的所有财产,爱护公共设备,保持计算机正常完好。
三、浏览内容必须健康有益,不进非法网站;不下载不健康资料,不传翻非法信息,不利用阅览室电脑进行入侵非授权服务器和个人电脑。
四、进入阅览室就坐后,应保持安静,不得在桌上乱涂乱画;自觉保持阅览室卫生,不得将食物,饮料等带入阅览室食用,不得在上机区吸烟、不得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
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未经值班老师许可不得私自插拔鼠标盘,不得随意搬动或移动设备,不得随意删除计算机内的数据资源。
六、上机期间发现异常现象,如机器故障、网络故障、病毒等,应立即向值班老师反映,不得拆开计算机自行处理。
七、使用完毕后,应按正常的下机步骤下机,并关闭计算机电源。阅览室管理人员应加强平时检查,协助任课教师加强对学生的纪律教育和管理,对于违反规定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由相关人员协助追究,违纪人员按有关规定赔偿。
八、违反以上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或取消使用电子阅览室的资格。触犯法律的将送交有关部门处理。
九、在不使用阅览室的时候,管理人员应关掉电脑电源、关好门窗,做好防鼠、防盗、防火等工作。
中小学图书遗失和损坏赔偿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图书资产的管理,保证书刊的广泛流通和图书资料的完整,特制以下规定:
一、凡向本馆借阅的图书、杂志资料,必须严加爱护,不得卷折、涂写、答题、污损、撕页或遗失,如有发生按本规定处理。
二、遗失图书,原则上是以相同版的原书赔偿;如不能赔偿原版者,则由遗失者去校财务部门付款赔偿,凭收据注销书记录。
1、一般图书按现价的两倍赔偿;工具书按现价的五倍赔偿;其余使用价值高、不易购到的书籍,按现价的十倍赔偿。
2、成卷多卷本图书,如遗失其中一本或一本以上,则按整套图书现价的两倍赔偿。
三、污损图书按下列情况处理:
1、损坏严重、影响图书内容完整及使用保存,就购原版本书赔偿,无法偿还原书按本制度第二条规定处理。
2、污损或损毁图书封面,一般图书赔偿壹元、精装本图书赔装订费叁元。
3、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20%至80%赔偿。
四、损坏图书已按原版书赔偿者,被损图书经注销后可归赔偿者所有;如无法购到原版图书而按损坏图书原价赔偿者,则损坏图书归图书馆(室)处理。
五、读者履行赔偿手续后,事后能找回原书无污损,可持收据去校财务部门退回赔偿费。
六、若故意污损图书者,除按本章制度赔偿外,视其情况提交校有关部门批评教育。
七、读者遗失书刊或污损书刊未照章前暂停图书借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