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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 , ,太湖县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太制建组办发„200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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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关于报送太湖县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工作总结及自评结果的报告
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科学总结和评价我县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成果,深入推动全县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工作,按照《安庆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检查验收标准》认真进行了自查自评,现将我县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工作总结及自评结果呈报,请审示!
太湖县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1月6日
太湖县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
活动工作总结
全省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之后,在市委、市政府及市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的部署下,按照全市统一安排和要求,我县高度重视、迅速启动,加强领导、认真谋划、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真抓实干、扎实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我县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面部署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各项工作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工作方案》要求,县委、县政府及时召开联席会,认真学习省、市关于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意见和市领导小组有关会议、文件精神。通过学习,统一了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程志翔任组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杨美华任第一副组长;县委办、政府办、县监察局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同志为成员;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二是制定了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太湖县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工作方案》,印发至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贯彻执行。《工作方案》确定干部任用、人事管理、土地出让等11个方面作为我县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分别明确了工作主体和配合单位,强调了职责分工。切实做到逐项细化,任务清楚,责任明确,措施到位。三是进行广泛动员、宣传。4月10日,召开了全县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工作会议,县四大班子领导,县纪委委员,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各乡镇纪委书记、县直各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县纪委监察局“两员”共200余人参加会议。县委书记章松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副书记、县长应杰苗主持会议,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县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程志翔代表县委、县政府作全县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动员报告,全面动员和部署我县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工作。会后,县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又相继召开会议,认真落实《工作方案》,强化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及责任分工。与此同时,还创办了全县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简报,并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层层发动、广泛宣传,营造了浓厚氛围,使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并领会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工作重点和总体安排。
二、完善制度,锐意创新,努力构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体系
健全制度是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核心内容和关键环节,也是推进年活动的工作重点和主要目标。为扎实抓好这一阶段的各项工作,五月中旬,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健全制度阶段工作的意见》等三个文件,对这一阶段的各项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县制度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于5月下旬成立三个督查指导组对全县制度建设工作进行督查,既检查第一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又指导布置第二阶段的工作和任务,确保第二阶段工作强力推进,圆满完成。
(一)认真清理制度。制度清理的过程既是学习、研究、找问题的过程,也是为完善和提高打基础的过程。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按照县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对现有的反腐倡廉制度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清理和审查,尤其是对腐败现象和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度,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监督和制约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转变作风等方面的制度进行认真清理。按照“坚持、完善、废止”的要求进行分类登记,做到该保留的保留,该完善的完善,该废止的废止,并提出了“立、改、废”的具体工作计划。全县共清理反腐倡廉制度1006项,坚持562项,完善337项,废止107项。
(二)切实完善制度。在全面清理审查的基础上,按照完善制度体系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与时俱进,切实完善,使各项制度规定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一是对那些与反腐倡廉工作实践相脱节、与党和国家新近出台的法规制度相违背的规定予以废除,如原《太湖县公务接待办法》,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收费的有关规定、土地管理、涉农收费项目等不再适用的规定,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停止执行。二是对那些不适应反腐倡廉现实需要特别是缺乏针对性、有效性的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如经完善健全的制度有《太湖县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太湖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太湖县党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等。三是对过于原则、不便操作的制度进一步细化、制定配套措施,如对《太湖县村级集体财务管理规定》、《太湖县绩效考核办法》等进行了细化,制定了具体的操作程序。
(三)锐意创新制度。制度创新是制度建设的灵魂。从7月初开始,按照“四个围绕”的要求,紧密结合我县实际,各重点制度建设单位根据自身业务工作性质和责任分工,找准创新制度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认真准备、积极行动进行广泛调查研究,学习和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经过反复科学论证,创新了31项新制度。
一是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完善和创新制度。在管人方面:有《中共太湖县委常委会工作规则》、《关于规范乡镇党委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用人行为的意见》、《太湖县行政事业单位相关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太湖县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和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干部诫勉制度暂行规定》等;在管财方面:有《太湖县行政事业单位相关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太湖县财政扶贫资金违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太湖县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实施办法》、《太湖县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在管权方面:有《太湖县政府采购管理暂行规定》、《太湖县行政审批事项运作管理暂行办法》、《太湖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太湖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制度》、《太湖县重点项目管理制度》、《太湖县实施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意见》、《太湖县经营性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通过相关制度的完善和制定,逐步形成了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体制机制。
二是围绕农村改革发展创新制度,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加强对农村村级财务管理,建立健全村级财务健康运行的长效机制,营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安定团结的工作环境,出台了《关于切实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大力推行村级财务公开民主监督工作意见》;为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推进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实施意见》;为确保各项涉农支农资金安全封闭运行,按照“管用分开、钱账分离、收支两条线”的原则,所有支农惠农补贴资金、扶贫资金、民政救灾款、优抚款、库区移民补助款等均实行“一卡通”,“一线实”制度。政策公开透明,补贴给农民的资金安全、准确、快捷地发放到农民手中;为切实有效用好国家扶贫资金,严格加强和规范资金管理,出台了《太湖县财政扶贫资金违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和《太湖县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实施办法》,以确保财政扶贫资金真正用于贫困地区和扶贫项目,提高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为严格社保基金的监督管理,制定了《太湖县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严密的基金会计控制制度,对基金财务管理实施全程监督。
三是围绕规范干部从政行为创新制度,促进了勤政廉政、提升了机关效能。我县针对制度建设中的薄弱环节,以及在效能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出台了《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严格公务招待管理和工作日午间禁酒的规定》、《关于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规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规则》以及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通过相关制度的制定,作出明确而具体的规定,强化了党员干部的制度意识,规范了从政行为,改进了工作作风。
(四)注重制度质量。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成果,不仅体现在制度的数量上,更体现在制度的质量上,制度体系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要使制订的制度行得通,做得到,管得住,必须符合实际、科学合理、切实可行。调查研究是成事之道、谋事之基。只有把实际情况摸清楚,修订完善和创新的制度才有针对性、系统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建立的制度才有效、质量高。因此,我们始终坚持在深入调研,结合实际,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完善和创新制度。一是重视制度的针对性。在制度出台之前,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健全制度阶段的关键环节,通过向外地学习借鉴等多种形式的调研,找出制度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根据监管手段上存在的缺失和不足,确定制度建设创新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二是注意制度的系统性。做到反腐倡廉基本制度与实施细则并重,惩戒性制度与激励性制度并重,实体性制度与程序性制度并重。涉及多个部门的制度规定,搞好沟通和协调,防止出现相互矛盾的现象。三是注重制度的科学性。努力做到制度建设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反腐倡廉形势发展相适应;与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基本要求和决策部署相统一;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结合;与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相协调。既不能与上级有关制度规定相违背或抵触,也不简单照抄照搬,与本地的实际相脱离。四是突出制度的适用性。确保建立的制度简便易行管用,既有较强可操作性,又能有效地解决实际问题,提升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成效。
三、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力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重在建设,贵在落实。有了制度,如不落实,就等于一纸空文。好的制度不落实或者落实不到位,就形同虚设。在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立”、“行”并重,高度重视制度的贯彻执行,强化制度执行和落实措施,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一是抓制度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会议、文件、网络等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能公开的制度规定全部公开,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的监督。要求所有单位对修订、完善和创新的制度进行汇编。将制度宣传纳入反腐倡廉总体规划、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之中,广泛宣传制度、学习制度,增强党员干部的制度意识,强化按规章制度办事的理念,提高党员干部遵守制度的自觉性。大力营造人人知晓制度,人人遵守执行制度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督促检查。把反腐倡廉制度贯彻落实执行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范围;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同经济社会发展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作为工作实绩评定和干部奖惩的重要内容。10月初,县领导小组将办公室人员划为7个片,分别到各乡镇及县直重点单位进行指导和检查,重点督查制度创新和制度的落实执行情况。同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党内监督、人大政协等各种监督形式的作用。采取专项检查,工作自查,重点抽查等不同方式,形成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实行口头提醒、电话提醒、督办提醒和工作通报相结合的方式,对贯彻落实执行好的进行宣传表扬,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认真执行制度、不及时执行制度和拒不执行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三是完善制度评估反馈机制。及时了解掌握制定和执行中发现的新问题,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探索新对策,不断完善制度规范和落实措施,与时俱进,确保各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四是认真抓好自查和验收。为科学总结和评价我县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成果,深入指导和推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方案》的安排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于2008年11月初下发文件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围绕增强制度意识,完善制度体系,强化落实措施,促进各项工作四个方面,全面自查自评,及时补缺补差,认真做好检查验收准备。12月9日,县领导小组又召开了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会议,听取各单位重点制度建设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总结验收阶段工作,讨论通过《检查验收标准》;制发了检查验收通知。12月16日至19日,由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带队,分成三个检查验收小组,对县直34个重点部门进行了检查验收。近日,全县年终绩效综合考核又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纳入重点检查验收内容。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汇总全县检查验收情况并进行通报,确保推进年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四、求真务实,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动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中,我县广大党员干部抓制度建设的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主要表现是:充分认识到制度建设在反腐倡廉建设中重要作用,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反腐倡廉的治本之策来抓,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县委章松书记非常重视制度建设工作,多次在县委全委扩大会和中心组扩大会上强调制度建设的重要性,要求必须扎实推进,抓出成效。县领导小组程志翔副县长、杨美华书记始终亲自组织部署,参与调研、督查指导制度建设工作。全县党员干部更加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政治思想素质得以强化,拒腐防变能力得以提升,贯彻执行制度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起到表率作用,不仅是制度制定的决策者,更是严格执行制度的模范者,真正做到从“我”做起,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从而促进了全县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较好地发挥了制度的规范和约束作用。
(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针对一些腐败行为常常采用边缘的、间接的、隐蔽的方式进行的特点,以规范权力正确行使、消除滋生腐败条件和空间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和制定了新的制度规定。在干部人事制度上,严格按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有关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办事,不搞“暗箱操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拔录用优秀人才,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县纪委与县委组织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用人行为的意见》,提出了关于坚持完善党委(党组)干部人事工作集体领导制度、实行定期分析研究干部人事工作制度、推行竞争上岗和公开推荐后备干部制度、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重要事项事前报告审查制度、实行派员列席下级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干部人事工作制度、实行干部人事工作民主评议制度和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用人行为定期检查制度等六项制度。为规范乡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的职责,便于监督,制定并由县委办行文下发了《乡镇党委书记主要工作职责》和《乡镇长主要工作职责》,从而使监督工作更加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在财政管理制度上建立和实行严格的监管措施,完善了分配、执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确保资金的安全。着力打造公共财政、民生财政、阳光财政和发展财政。在规范政府采购、土地出让、工程建设等领域管理制度上,严格按《政府采购法》规定操作运行;进一步完善和加强用地“招、拍、挂”出让制度和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遏制部门和单位采购操作不规范,规避招标等腐败现象,减少了干部违法违纪行为。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上,着力推行“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全县清理后保留的397项行政许可项目,除县政府批准的特殊行业外,一律进入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实现“阳光政务”。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建立和健全党务、政务、村务和事务公开制度,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实现了权力运作的规范化、程序化和公开化。
通过一系列制度的进一步健全、完善、建立和规范,各单位和部门堵塞了管理上的漏洞。预防和治理腐败取得明显成效。县政府办由于完善公务接待制度,实行公务接待“三单合一”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过多过高现象。今年以来降低节约公务招待费50多万元。县扶贫办改革扶贫资金分配方式,集中财力办大事。改变过去扶贫项目在安排和实施上,规模小、种类多、建设地点分散,存在撒胡椒面、扶贫效益不明显的现象,加强“统”的功能,整合资源、整合资金、建立和完善扶贫开发项目库,筛选和储备优质扶贫项目,避免同一个项目多头申报,多个部门安排资金,“文件满天飞”、“领导都签字”、“会哭的孩子多吃奶”等项目资金安排不公平合理现象。实行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跟着规划走、项目归口申报。除县的重点项目,由县政府常务会切块安排外,面上切块资金按一定比例测算到乡镇,“阳光操作”公开透明。建立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以县扶贫领导小组名义出台了《太湖县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和《太湖县财政扶贫资金违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每年都实行考核,考核结果在全县公示通报,对考核得分前五名的单位予以奖励,后三名的单位将减少安排下年度的财政扶贫资金。对违纪违法使用财政扶贫资金的,对相关责任人员给予党政纪处分和追究刑事责任等。从而确保了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效益性。县农委、各乡镇农经站着力加强农村村级财务管理,强化村级财务“村有乡镇管”,规范村级财务收支核算程序。各乡镇都成立了村级财务服务中心,村级财务收支实行一月一报结,收费收据领用登记备案、存根交存备查、防止漏记收入。实行村级支出限额备用金制度。各类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分项目管理、分项目核算,防止挪用、挤占、虚报、瞒报现象。村级各类支出凭证都必须二名以上经手人或证明人签名盖章,严禁白条入帐,村级500元以下的财务支出,一般由村委会主任直接审批;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财务支出须经村两委会研究同意后,由村委会主任履行审批手续,5000元以上的财务支出,必须提交村民代表大会审议,经审核审批的财务支出凭证,交由村民理财组再行审核,加盖民主理财章方可入帐。由于加大了农村村级财务管理的力度,村级财务决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村级财务帐目规范清朗、群众清楚、村干部清白,今年以来,涉及农村村级财务的来信来访明显减少,乡镇、县有关部门的工作环境也得到了清静。县财政局积极配合县扶贫办,加强对财政扶贫资金的监管,实行联合联动、齐抓共管,改革财政扶贫资金和村级补助资金分配方式,通过建立扶贫项目库,科学合理测算村级补助,使财政资金的分配更具公正性、规范性,逐步杜绝了过去乡镇和村级到政府及部门“跑项目、要资金”的现象。避免了公共财政运行中的人为因素。强化“乡财县管”会计集中核算监督功能,根据《太湖县行政事业单位相关工作规则暂行规定》,全年会计核算中心共审核退回不合规票据3943张,拒付违纪违规资金140.62万元。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通过招标信息事务公开,推行“阳光采购”,全年实现政府采购金额5600万元,同比增长16.8%,资金节约率达9.2%。推行农发项目工程公示招标制、质量监理制、资金直拨制等规章制度,避免农发工程管理“越位”和“缺位”现象,优化了农发工程施工环境,确保了各项工程实施质量。深化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方式改革,着力推进“收支两条线”管理,清理取消违纪违规开设的帐户32个,划转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308万元,增强了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理顺了非税收入征管秩序。全面开展救灾资金、扶贫资金、支农资金专项检查,及时纠正偏差,落实整改措施,使三项资金的使用更加规范有效。
(三)以加强制度建设为着力点,注重搞好工作结合,推动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进一步落实。在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同时,我们始终坚持统筹兼顾,认真搞好工作结合。一是把抓好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与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以开展“加强制度建设、坚持廉政勤政、促进科学发展”的主题实践活动,推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更加完善保障科学发展观落实的体制机制。二是把抓好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与落实中央《工作规划》及省委《实施办法》结合起来,按照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完善。三是把抓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效能建设,加强政治生态环境建设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责,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为推进改革、建设和发展服务。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动态的、开放的、发展的,不可能一劳永逸,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必须把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持之以恒,一以贯之地抓下去。通过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我县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有了一个比较好的基础,但在很多方面还不够完善,还需要我们作出更大的努力,一如既往地抓好抓实,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完善制度体系,建立长效机制。为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工业太湖”、“平安太湖”、“和谐太湖”,加速太湖崛起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和有力的制度保证。
太湖县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
2009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