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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场销售人员佣金考核制度
为了鼓励优秀、规范操作流程、发挥团队合作精神、提升销售业绩、培养优秀人才,特制定销售人员佣金考核制度如下:
一、佣金考核制度
1.置业顾问:(项目)
个人接待销售佣金提取比例:佣金基准1.5—2‰(完成每月销售指标按2‰提取); 黄山本部接待外地分销网点与温州总部各户如成交按:总销售金额1‰计提 佣金均按总销售金额计提。
1)、任务细则:
完成任务:完成任务100%,佣金按照2‰计提,完成任务200%以上者,按照2.5‰计提,另奖励200元。低于任务50%以下者,佣金按照1.5‰计提,连续三个月低于任务50%以下者予以辞退。
每月根据项目综合情况下达销售任务。
2、区域主管:以黄山项目总销售金额的万分之五计提。
3、策划部人员:以公司总项目总销售金额的万分之二计提。
二、佣金提成结算原则
1、一次性款购房的,全房款到帐后,该套房的销售佣金提成予以结算。
2、按揭贷款购房的,首付款付清该套房的销售佣金提成50%予以结算;贷款转自公司帐户以后,该套房的销售佣金提成予以结算。
3、退、换佣金结算原则
(1)、退房:退房情况发生时,该笔交易做无效处理,佣金提成不予结算;若佣金提成已经发放,已发该笔佣金从下月佣金提成(或者底薪)中扣除。
4、换房:发生换房情况时,根据前后房屋总价价差具实结算,多退少补;
已发放佣金大于换房后的实际佣金,差额部分在下次结算中扣除;已发放佣金小于换房后的实际佣金,差额部分在下次结算中补足。
三、佣金计提时间与方式:
1、个人客户佣金每月一结(每月10号结上次销售佣金)。
2、团队佣金每季一结(离司人员不享受)。
3、个人业务拓展的佣金比例支付,时间结算分客户:
(1)、一次性付款佣金比例支付按9:1发放,一次性清结90%、交房结10%(公司暂留10%作为保证金)。
(2)、银行按揭佣金比例支付按5:4:1发放,首付款付清结50%、办理按揭放款后结40%、交房结10%(公司暂留10%作为保证金)。
四、佣金结算依据:
以首付房款到位、合同签定为准。
五、佣金提成及暂留保证金发放原则
1、置业顾问如中途正常离开公司,须提前一个月公司递交辞职报告,经批准并在办理好交
接手续且无欠帐或违规处罚行为的,且已房屋交清的,公司即按规定发放未结佣金(含保证金)。
2、置业顾问若因触犯国家法律,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而使公司
声誉或利益受到损害的,予以除名的,未领取的销售提成(含保证金)不再发放。
3、置业顾问如中途不辞而别或未获批准辞职而离职的,则未领取的销售提成(含保证金)
不再发放。
4、置业顾问如因公司行为而被辞退的,在办理好交接手续且无欠帐或违规处罚行为的。公
司即按规定发放未结佣金。如有已交房的保证金,一起发放。
5、房屋未交付,离职的人员均扣除10%的佣金,作为客户维护费用。
六、团队佣金:
1)每月团队销售总额的万分之二作为团队佣金,每季度发放一次。
2)团队每月完成公司下达的销售指标,销售部奖励超额部分的万分之五作为员工俱乐部的经费。
七、备注:此制度属公司商业秘密、严禁外泄。
八、以上条款自2009年8月1日开始执行,条款内容最终解释归温州市智诚房产策划营销
有限公司。
温州市智诚房产策划营销有限公司
2009年8月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