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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小学教师考勤制度
为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师德修养,加强岗位责任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考勤内容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度。
2、教学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上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者视为旷课。
二、考核办法
1、学校实行值日制度。值日行政及教师必须坚持提前到校,检查校园纪律、卫生、安全,并按考勤内容对教师的上班情况检查登记,按周汇总填表于下周工作例会公布。
2、考勤实行周公布、月小结、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
三、考勤规定
(一)作息时间要求:
1、上午:值日行政、教师必须在上午七点二十分之前到校,全体教师必须于8:00前准时到校;下班时间需在11:40之后。
下午:全体教师于14:00前需准时到校;午休由班主任带班;下班时间需在16:00后,如仍有学生在校的班级,班主任老师必须在学生走之后方可离校。
2、教师工作例会为周一下午4点开始,临时会议另行通知。教师业务学习时间为周二下午4点,政治学习时间为周四下午4点。
(二)请假
1、请假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期间的工作由教导处安排。请假期间所耽误的课时在假后务必补上。
2、教师请假一天以上者必须持本人请假条向校长请假。临时有事必须当面向值日行政请假,时间在半天以内。每周临假次数不得超过二次,超过二次的按事假处理。值日行政每天上午、下午各查岗二次,凡一次查岗不在且未到办公室说明情况者,计迟到一次,上午或下午的二次查岗均不在视为旷工半天。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凡未事先履行手续,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等,学校不予认可。
4、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因事、因病请假者,按课时计算,累计6节视为请假1天(例会请假按半天计算)。
5、凡经学校同意参加的函授、自学考试等业务进修,离岗时须按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所担负的工作由教导处安排。
6、婚、丧、产假按教育局规定执行,但须履行请假手续,超假者以旷工或事假论处。经批准的产假、婚假、丧假,请假期间工作由教导处安排。
7、教师因公出差(如:出外听课、考试、参加业务竞赛等与教学有关的业务),不计缺勤。
四、奖惩规定
1、每月无事假、病假、无旷工、迟到、早退等,发给满勤奖50元;5次内(含5次)每迟到、早退1次从满勤奖中扣2元,6—10次内每迟到、早退1次从满勤奖中扣3元;10次以上每迟到、早退1次从满勤奖中扣5元。
2、事假每月为3次,超过3次,每次扣5元。
3、旷课一节扣10元,每月旷课达2节取消当月满勤奖金。
4、凡学校大型活动不得请假。若必须请假,按下列规定执行(并报校长审批)。
1).例会、升旗迟到早退扣1元,因故请假扣2元,无故缺席扣5元。
2).政治、业务学习、迟到一次扣1元,无故缺席视为旷课一节,扣10元。
3).校性活动,如:文艺汇演,庆祝大会,开学典礼,结业典礼、教研活动等大型集会,视为上课。
5、因旷课、擅离岗位、空班造成的事故,一切责任由旷课或擅离岗位者自负。
6、请假待遇及旷工处理办法,遵照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办理。
六、本制度从年9月1号起执行。
如有其它特殊情况,经校委会集体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