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州五中乐之梦社团规章制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清河五中社团制度方案”。
孟州五中乐之梦社团活动中心规章制度
总负责人 :杜润鑫
各组负责人:拉丁舞蹈组组长:刘梦薇(高一4班)
高一、二舞蹈组组长:席秀雨(高二174班)
声乐组组长:薛晨曦(高一10班)
器乐组组长:张丝怡(高一5班)
各组负责人职责:开门、锁门;开灯、关灯;中心卫生;维持活动秩序;社员的考勤。各组活动时间:拉丁舞组每周三、日课外活动
街舞组每周一、五课外活动
器乐每周二、四课外活动
声乐每天早操时间
注意事项:
1.社员须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社团章程和社团管理制度,听从社长安排。
2.所有参加社团活动的社员必须征得班主任同意批准。
3.在举行社团活动中,不得迟到、早退,更不可无故缺席,有事需请假。(迟到、早退累计三次
者或无故缺席者开除)
4.社团人员参加社团内部活动次数需达到一半以上,低于50%视为自动退出社团。
5.社员不得占用正课、自习课时间活动;
6.活动时,需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物品,如有遗失、损害自行负责。
7.社员需相互尊重,相互团结,注重个人着装和比赛中的礼貌。
8.活动期间不得高声喧哗、追跑打闹,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9.活动时,社员应加强环保意识,注意保持场地清洁,认真遵守活动场所的管理规定。
10.社团成员不得在社团活动中心外随意走动,不得随意进出活动中心。
11.不得在活动中心内给手机充电,一旦发现,将没收,学期结束后再归还。
12.凡社员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活动中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或个人财产损失,由相关责
任人承担法律责任,社团及活动组织者不承担相关责任。
孟州五中乐之梦社团
201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