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所的性质及各种制度_法律服务所制度

章程规章制度 时间:2020-02-27 15:53:04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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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寿法律服务所

辽源市龙山区北寿街法律服务所

工作人员

主任:李占华 副主任:周世瑛 高级顾问:张毅成法律工作者:李

宋淑荣

郑文琦 法律工作者助理:丁婧竹 肖

聪 财务:(会计)杨振娟 违纪监察员:李

华 档案员:肖

聪 微机管理员:丁婧竹 安全防火员:宋淑荣

法律服务所的性质

基层法律服务所是设立在乡镇和城市街道的法律服务中介组织,是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执业机构。法律服务所是由国家机关设立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社会服务性组织。

法律服务所业务范围

一、接受企业、事业单位、行政管理部门、社会团体、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组

北寿法律服务所

退等管理制度制定。

政治、业务学习制度

一、认真学习十七大精神,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好法律服务工作。

二、法律工作者必须养成自学习惯,结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改、修订及时认真学习;结合铬镍钢做实际系统学习,提高自身政治素质,提高业务水平和理论水平。

三、不定期组织全体工作人员,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全面分析,进一步找准办案的切入点,做到准确及时。

四、平时认真学习新的法律法规知识,充分发挥电子网络设备的作用,构建“学习型”的法律服务所。

五、在理论和时间相结合的基础上,每月写一篇学习心得体会,并在相关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篇,作为业务学习的基本要求。

文明办公制度

为开展创建文明单位和文明行业活动,以构建和谐社会,树行业新风为目标,着重推进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优化管理、优美环境,为达到这一标准,对文明办公制度做如下规定:

一、不准迟到、早退、无故旷工。

二、不准工作时间扯皮、作风轻浮、办事拖拉、办事效率低

北寿法律服务所

他所接受的各类诉讼、仲裁、非诉讼案件的承办人员一律由主任指定。

四、上级交办的各类案件由主任指定具体承办人。

五、兼职法律工作者接受各类案件必须经主任同意。

重大、疑难案件请示讨论制度

一、担任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类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户、公民法律顾问期间,在提高法律意识、深化改革、振兴经济、构建和谐社会献计献策。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必须提交集体讨论,不得承办人在没有全面、准确地认识前盲目下结论。

二、称班人在接受指派承办案件中,涉及难以定性、如何使用法律问题时,必须提交集体讨论。

三、对涉及社会稳定或集体诉讼、非诉讼案件,必须经集体讨论。

四、领导认为需要集体讨论的案件。

法律工作者监督制度

一、法律工作者不得私自接受委托,私自收取费用。

二、法律工作者不得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指派承办的案件。

三、法律工作者在承办案件中必须认真负责,如因不认真负责发生问题,一经发生严肃处理。

北寿法律服务所

㈠不泄露党和国家机密。

㈡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历,存放秘密文件资料。㈢不擅自或指使他人复制、摘抄、销毁或自留存带有密级的文

件资料,确因工作需要复印的,复印件应按同等级文件管理。

㈣不要非保密笔记本或未采取保密措施的电子信息设备中记录、传输、和储存党和国家的秘密事项。

㈤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进入公共场所或进行社交活动;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时,须经本单位保密部门或主观领导批准,并由本人或指定专人严格保管。

㈥不准用无保密措施的通信设施和普通邮政传递党和国家的秘密。

㈦不准与亲友和无关人员谈论党和国家秘密,管好身边的工作人员和配偶、子女。

㈧不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著作、讲演中涉及党和国家机密。

㈨不在涉外活动或接受记者采访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确因工作需要涉及或提供国家秘密的,应事先报经有关部门批准。

㈩不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物品,确因工作需要携带的,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二条,单位主要领导,以及相关部门应当旅行以下保密工

北寿法律服务所

并移送档案室统一保管。

二、各种档案的文字书写必须用蓝黑或黑墨水书写,严禁用其他笔书写。

三、档案一般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借阅查档时,均应在档案室按有关要求查阅。

四、档案在做到安全保管、定期检查、积极长早档案保管条件,做到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失密,保持经常通风。

五、档案室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使用电器。

六、非本单位的工作人员严禁入内,没、门窗要牢固,随走随关,档案装具要坚实、耐用、整洁大方。

财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法律服务机构勤政廉政建设,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务管理,节约开支,杜绝铺张浪费,使有限的资金保证法律服务及相关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工作方针,政策和财会法规及制度,发扬勤俭办事的光荣传统,认真理财,提高各项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财务支出审批权限,实行财务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分别记帐的管理原则,财务支出实行审批制度,由会计认真审核。购买各种办公用品、固定资产由专人负责验收,较大金额的财务

北寿法律服务所

(宿)制度,认真旅行职责,填写好值班、值宿记录,对值班、值宿漏岗不按时交接班的一经发现要通报批评。

三、值班(宿)人员当班期间不准让子女、家属代替,及不准将外人带入单位内。

四、工作人员每天下班前必须将文件妥善保管好,锁好桌、柜、库等。出纳员要按有关保管现金制度存放现金,下班前关好门窗、灯、微机方可离去。

五、维护好单位的公共财产,不经单位领导和办公室批准,不得外借和带出所里任何物品和财产,凡将公物带出所,必须由相关领导批准方可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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