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各项工作制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会计岗位职责制度”。
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法令、制度,刻苦钻研业务,贯彻执行财经制度,维护财经纪律,能力做好本职工作。
二、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制财务预算,及时掌握预算、计划的执行情况,控制预算外、计划外开支,合理使用资金。
三、认真做好各项资金的记帐、算帐、对帐、报帐等日常会计核算工作,做到凭证合法、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
四、认真编制各种会计报表,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送及时。
五、各种会计凭证应及时传递,不得积压,按期装订成册,交会计档案保管。财务档案的保管按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六、会计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收付业务;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出 纳 员 岗 位 职 责
1、严格执行《会计法》的各项财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对不符合财务制度的会计凭证有权拒绝办理。
2、按照财会制度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执行现金存取款制度,不随意超限额存放现金,确保资金安全。
3、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按时与开户银行对帐,保证数字准确,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授权批准制度
(1)单位应当对货币资金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2)审批人应当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3)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
控制程序
(1)支付申请。单位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2)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
(3)支付复核。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4)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其他控制措施
(1)定期核对银行账户。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
(2)定期盘点现金。单位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
(3)限制接近。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
(4)票据管理。单位应当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的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5)重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保证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及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 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部门 会计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由综合科负责,并指定专门地点 专人保管。
二、归档范围 归档范围
1.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记账凭证汇总表,银行存款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等。
2.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各种辅助登记账 簿等。
3.财务报告。包括《会计制度》 规定的月份、年度会计报表,报表附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上级有关部门对单位检查结论、审 计报告等。
4.其它会计核算资料。
三、保管
1.当年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综合科保管一 年,期满后存入档案室由专人保管。
2.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全部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保管、调阅、销毁等一系列工作。
3.机构变动或档案管理人员调动时,应办理交接手续,由原 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将全部案卷逐一点交,接管人 员逐一接收。
四、借阅使用
1.综合科建立会计档案清册、借阅登记清册、销毁清册。2.借阅会计档案,须经财务负责人或单位领导批准。借阅会 计档案人员,不得在案卷中标画,不得拆散原卷册,更不得抽换。
3.借阅会计档案人员,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出外,特殊情况,须经单位领导批准。
4、复制会计档案,须经财务负责人或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
五、保管期限
1.会计凭证保管 15 年。
2.会计账簿保存 15 年,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存 25 年。
3.会计报表保存 10 年,其中年度决算表永久保存。4.发票、银行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保管 5 年。
5、会计档案保管清册、销毁清册永久保存;会计移交清册 15 年。
六、销毁
1.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综合科提出销毁清单,编制销毁清册,报局领导和市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销毁。对其 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保管 到债权、债务结清时为止。
2.按规定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综合科、秘书科、上级部门 共同派人监销,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以前要认真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 有关领导。
七、本制度从2011年1月1日 执行
会计档案的整理
遵循会计档案的特点和科学管理档案的原则,会计档案的整理原则和要求如下:
1、整理的原则:会计档案整理必须遵循会计档案自然形成的规律,保持会计档案材料之间的历史联系,区分会计档案的保管价值,便于科学管理和查找利用的原则。在整理中,原则上应保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封装不能拆开来重新装订。同时,又必须考虑到作为档案来管理,必须具备一套科学管理的原则。
2、归档的具体要求。归档要求,就是会计档案的整理,要符合归档的要求,档案部门方可接收,进行科学管理。首先,要把本单位财务工作上的隶属关系搞清楚,你这个单位为独立核算单位的年代搞清楚,即什么时间是独立核算的,历年中有没有中断,中断后又什么时候开始核算的。每一年的经办会计人员姓名也应搞清楚。同时还要搞清楚有几种会计档案。然后应按年把历年来的会计档案集中起来,清点每一年度中和历年来会计档案有没有短少,并作好记载。具体要求如下:
(1)制定会计档案的分类表,确定分类号。各个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形成会计档案的实际情况,依据南通市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通用的分类表,具体拟订出本单位的会计档案分类表,确定分类号。没有分类表,就无法进行会计档案的整理编目工作,因此,制定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会计档案分类表是一项首要的工作。分类中四大类中的小类,可根据各单位会计档案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没有可不设。
(2)整理编目。此项工作必须在制定好分类表之后才能进行。其主要内容有:
A、凭证的整理。对凭证的整理必须严格按照原有的封装来进行,不可重新拆封改装,如凭证装订时,已有封装的,就不必再进行封装;如只有装订而没有封装的,必须进行封装。对凭证不必再加封面,也不必进行编张号的工作。
B、帐簿的整理。帐簿的整理主要是对那些没有封面的帐簿必须另加封面,按照文书档案的装订法进行装订,可加卷内目录和备考表。封面可用质量好的牛皮纸并在封面上填写简要的内容,如某某单位某某年度某某帐簿。如果帐是死的,如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等,应保持其原有的面目,不必拆装抽出空白页,如果帐是活的,除上面所说的要另加封面装订外,可以将空白的抽出来。
C、报表的整理。报表的整理主要是按照报表的保管期限来分别整理,年度决算报表(包括年度财务分析)应整理成一卷,考虑到一年中年度决算报表比较少,可将几年的组成一卷,但必须标明起止年代。月、季报(包括月、季度财务分析)可整理成一卷或几卷。如年度决算报表短少又无法弥补的,应将月度或季度的报表上升作为永久保管。具体做法可参照文书档案的立卷要求进行,如编写张号、抄写卷内目录、装订等。封面、卷内目录、备考表可暂用文书档案的那一套。
D、案卷的编号。案卷的编号必须以分类表中确定的小类来进行。
E、案卷目录的编写。依据会计档案分类的要求,案卷目录可分为帐簿类、凭证类、报表类和其他类四大本目录簿。在每一本目录薄中又可按小类分成几格,在每一小类中适当地留些空白的目录,以备逐年编写,每一小类即可用指示标记标明,便利查找。
F、案卷的排列。
按类别顺年度排列存放。凭证归凭证存放,帐簿归帐簿存放,报表归报表存放,并顺着年度的先后,依次排列。凭证的存放可根据凭证的大小,制作专门存放凭证的橱,并按凭证大类中的小类分别存放。如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这一小类按年度,月份的先后,依次排列。又如帐簿类,按小类分别排列。历年来的现金日记簿排在一起,历年来的总帐排在一起,其他帐同样如此。这种排列方法是由分类表和案卷号编写方法决定了的,也就是说非要按照这种方法排列不可。
不同类型的会计档案的凭证、帐簿等不能排列在一起,如企业会计档案的凭证和基建会计档案的凭证必须分开来排列,可用橱来分开,如愿同一橱内,应用标号区分。
G、建立各项制度并严格遵守。
归档制度。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中的规定,财务会计部门每年产生的会计档案,按照归档的要求进行整理编目,在财务会计部门保管一年之后,原则上应向本单位的档案室移交,具体日期可双方商定,是3月份还是6月份都可以。到规定的日期,财务会计部门必须把隔年的全部会计档案移交给本单位档案室,档案室应按归档要求对会计档案进行检查,如不符合,必须进行加工。档案室还应根据案卷目录簿对接收的会计档案进行清点,核对无误后,方可接收。在符合移交要求后,档案室不得拒绝推诿。对无档案室而有会计形成的小单位,其会计档案必须按照归档要求进行整理编目,要有库房有存放设备,有人专管或兼管,并应建立一整套的管理制度。会计档案可由本单位保管,应将一套案卷目录上交主管部门档案室保管。
保管制度。各档案室对保管的会计档案必须建立严格的保管制度,要做到会计档案不受潮霉变,不被虫蛀鼠咬;要有存放设备并做到整齐美观;门窗要牢固;要有灭火设备。要想方法改善保管条件,确保会计档案的安全。
调阅制度。查借阅会计档案必须建立严格的查借阅制度。本单位工作人员查借阅凭证、帐簿原则上不出档案室;外单位来查阅会计档案,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接待,如要复制亦必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会计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外借,如因特殊需要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借用,但不得拆散原卷册,并应限期归还。查阅和借阅会计档案必须进行登记,并对有重大利用效果的事例应认真地进行了解,及时上报。
销毁制度。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本单位档案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务会计部门共同鉴定,对一些需要继续保存的会计档案必须从中抽出继续保存。经过严格审查,编造销毁清册,并经一定的批准手续,方可进行销毁,销毁批准权限和手续按国家规定办: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国家机关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财政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行政事业单位报本单位领导批准,报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