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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值班制度
为了更好地开展团委学生会工作,使团委学生会的工作朝着正规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同时为加强团委学生会管理,营造一个良好有序的值班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值班人员:全体学生会成员(不包括主席团成员)。值班具体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务必确保值班安排科学合理。
2、值班时间:周日至周四晚上19:30-20:30办公室成员应提前10分钟到位,负责开门并提前做好值班准备。
3、值班地点:团委学生会办公室(理工三201)。
4、当天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位,不得迟到、早退、请假,不得无故缺席。如确实有特殊情况,可找本部门的其他同事去签到,或者替班。本人必须在本月值满相应的班。在值班期间有特殊原因需要离班,应向办公室值班人员说明情况方可离开,办公室值班人员必须做好登记。
5、办公室值班人员不得弄虚作假,纵容值班人员不签到或代签到等无端行为。
6、办公室成员应做好值班记录,并保存好记录,以便日后检查。同时,如有其他部门、组织或个人经允许需借用办公室的财物,也应作好相关记录(借用人、借用时间、归还时间等),若有损害应及时反映,以便处理。
7、值班人员务必注意仪容仪表,严禁穿拖鞋、背心、不佩戴校徽等行为。
8、值班人员应保管好办公室的所有财物,并作好办公室的值日工作,打扫、整理办公室,维护办公室的卫生环境。
9、值班人员严禁在办公室吸烟、喝酒、打牌等,配合办公室或值班长的安排,营造一个良好的值班环境。
11、主席团成员、办公室成员担任监督员对值班情况进行监督。
本制度解释权归建筑工程学院团委,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建筑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
2011年10月13日
为了提升全体团委学生会干部的素质,提高整个组织战斗力和凝聚力,促使干部队伍建设制度化、科学化、合理化,特制定本制度。
1、学生会每学年纳新一次,纳新分为初试、笔试、复试三轮。通过复试同学考核期为期一个月,考核合格方可成为团委学生会正式成员。非纳新期间亦可通过推荐等形式纳进新成员,但同样必须经过一个月考核期,方可成为正式成员。
2、每学年初,重新确认领导机构成员,每届机构成员原则上任期为一学年。
3、学生会成员退出组织自由,主席团成员或部门部长(会长)因故退出学生团委学生会的,则由校团委指导老师指定干部临时代理,经考察合格后方可生效。
4、每位成员必须以身作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事,不得滥用职权。
5、月考核积分连续两个月未满60分者一次警告,第二次则勒令其退出团委学生会。
6、学生会成员期末考试有两个科目以上不及格者(包含两个科目),必须退出团委学生会。
7、因量化考核分数不够,被中途辞退的团委学生会者,本学期内不得参加评先评优活动和本学年的主席团竞选活动。
8、每学期期末每个部门评选出若干名优秀工作者,在全体大会上表扬、颁发荣誉证书及相应奖品,以资鼓励。
本制度解释权归建筑工程学院团委,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建筑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
2011年10月13日
为加强院团委学生会内部队伍建设,提高成员素质, 激励并充分调动广大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并规范对院团委学生会成员的监督与考核,特此实行本考核制度。
一、考核内容:
(一)、出勤率:(迟到、早退-1分/次,缺到-2分/次,请假-0.5分/次,串班+0.5分/次)
1、全体大会、部长级例会(两周一次)、各部门例会、值班及集体活动,迟到、早退扣1分/次,缺席扣3分/次(无特殊原因者,于下一次大会给予通报批评)。
2、多次值班(串班)加0.5分/次(上限2分)。
3、当天值班人员不可代签,只可换班、请假。
4、每次开会、值班、集体活动到预定时间马上点名,10分钟内算迟到,迟到15分钟、早退10分钟以上都算无故缺席。无故缺席2次将会被勒令退出团委学生会。
5、全体大会、部长级例会(两周一次)、各部门例会、值班及集体活动,三次无故缺勤者,由办公室提议,主席团审核,予以辞退。
(二)、工作态度:
1、会议、值班及集体活动未佩带校徽和工作证者各扣1分/次(由办公室人员进行检查、统计)。
2、会议、值班及集体活动等,因部长通知不到位的扣部长2分/次。
3、活动提出创新建议并被采纳者加2分/次(上限10分),成员对本部门的建议由部长审核加分并向办公室汇报并做好记录以备月末汇总(注明加分的原因)。
4、要求上交的材料、会议记录,计划总结等,没有按时上交的部门扣部长1分/次,并在会上给予通报批评。
5、值班结束后值班长安排值班成员清理办公室,保持办公室干净整洁,离开时保证电源切断。值班长若未安排清理工作扣1分/次,并在大会上通报批评。
(三)、部门工作能力及成绩:(通过总结会议各部门互评)
1、部门内部常务工作(包括各部门是否完成本职工作、是否有开例会总结工作、活动中部门间是否积极配合等)。
2、部门内部建设(学分、纪律、成员素质培养、团队建设等)。
3、部门活动开展成效。
二、考核办法:
1、值班、会议、集体活动考核由办公室成员当天统计。
2、各部门对本部门成员加的创新建议分及原因于每月部长级例会时报给办公室。
3、其他考核由考核人员在该月(25号前)内送办公室做记录汇总。
4、办公室成员严格按考核制度对全体成员进行评分,主席团对各成员进行总体评价。
5、办公室成员将考核所得分数于次月一日向全体成员公布。
6、办公室成员做汇总时应对各成员加(扣)分原因做好备份存档。
三、奖惩:
1、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2、每月积分统计后,对于低于58分的成员,由主席团审核,第一次在会议上公布,令其反思,及时更正,连续两次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
3、受系级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的或一学期内学业成绩两门功课不及格者,由办公室提议,主席团审核,予以辞退。
4、团委学生会成员有权利和义务对团委学生会的工作及发展提出意见或建议,所提建议被采纳者加3分/次(上限15分)。
5、每学期期末进行组织内部的“优秀部门”、“优秀干部”、“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评选指标依据考核制度。
6、所得积分作为换届选举评定依据之一。
7、获得“文明宿舍”成员,嘉奖分3分/次。
8、本会成员因晚归被记名或该宿舍为未整理宿舍,各扣1分/次。
四、其它:
1、值班责任制度:办公室财产必须保护(出现问题追究值班长责任)。
2、请假制度:请假一律要写请假条,成员由(副)部长签名,(副)部长请假须经(副)主席批准后方可生效。(向值班负责人请假无效,请假条由办公室存档)
3、转部门须写申请书,交由主席团审核,主席团再上交学工处老师,最终由学工处老师做出决定。
4、各部门纳新后由部长组织成员对团委学生会章程和成员考核制度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学习。
5、学生会成员任期一般为一学年(至少一学期),任期未满擅自离职者,其干部身份不予承认。
违反以上制度者,第一次通报批评;第二办公室提议,主席团审核,予以辞退。如有异议者应在结果公布后一星期内向主席团提出。办公室成员对考核工作必须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本制度解释权归建筑工程学院团委,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建筑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
201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