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设备管理制度范文(17篇)

章程规章制度 时间:2023-11-14 09:25:29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www.daodoc.com - 章程规章制度】

成功的背后,是不懈的努力与坚持;总结自己的管理经验和方法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管理团队和资源,提升领导力。以下是一些优秀的总结论文,供大家对照学习、参考和借鉴。

工厂设备管理制度篇一

保证设备正常完好为企业的生产提供最优的技术装备,使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在最佳的物质技术基础之上,以获得设备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设备综合效率最高。

2.1设备管理由分管生产副厂长全面负责。

2.2分管副厂长的职责是:

2.2.1负责考核设备完好率和设备利用率;

2.2.2负责审核设备定期保养、维修和大修计划并监督实施;

2.2.3负责审核设备更新和增置计划;

2.3设备管理日常工作由设备科或专、兼职设备管理员负责。

2.4.1掌握设备市场信息和本厂设备技术状态,根据本厂生产需要,提出并编制设备更新和增置计划,经分管副厂长同意实施设备的购置。新置设备确保性能先进、质量优良,并且有较高的可靠性、维修性和经济性指标。

2.4.2对新购置的设备进行开箱验收和安装调试验收,严把质量关。负责做好设备运行初期的使用和保养,以及信息反馈工作。

2.4.3编制设备操作规程和维护规范,监督设备的安全和正确使用。

2.4.5编制设备定期保养、维修和大修计划并负责实施。

2.4.7建立主要设备档案,一机一档;

2.4.8监督设备运转记录的填写和完好率、利用率的统计;

工厂设备管理制度篇二

本标准是根据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对动火作业的安全要求制定的。

本标准的附录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化学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化工学会化工安全专业委员会技术。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xxxxxxxxx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xxxxx。

本标准委托中国化工学会化工安全专业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标准规定了化工企业生产区域动火作业分类、安全防火要求、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等。

本标准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

本标准不适用于化工企业生产区域的固定动火电厂区作业和固定用火作业。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hg23012―1999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

hg23014―1999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动火作业。

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3.2易燃易爆场所。

生产和储存物品的场所符合gbj16―87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

4.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4.2一级动火作业。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4.3二级动火作业。

除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4.4凡厂、车间、或单独厂房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厂安全防火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4.5遇节日、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5.1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

5.1.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应执行hg23012、hg23014的规定。

5.1.2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管理。

5.1.3凡盛有或盛过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进行清洗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5.1.4凡在处于gbj16-87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管道、容器、塔罐等生产设施上动火作业时,必须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5.1.5高空进行动火作业,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5.1.6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必须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在地面进行动火作业,周围有可燃物,应采取防火措施。动火点附近如有阴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分析,并根据现场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5.1.7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其氧含量不得超过20%。

5.1.8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5.1.9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5.1.10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5.1.11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应不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均应不小于10m,并不准在烈日下曝晒。

5.1.12在铁路沿线(25m以内)的动火作业,如遇装有化学危险物品的火车通过或停留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5.1.13凡在有可燃物或难燃物构件的凉水塔、脱气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采取防火隔绝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

5.1.14动火作业完毕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5.2特殊危险动火作业。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在符合5.1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5.2.1在下列情况下不准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5.2.1.1生产不稳定。

5.2.1.2设备、管道等腐蚀严重。

5.2.2必须制定施工安全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动火作业时,车间主管领导、动火作业与被动火作业单位的安全员、厂主管安全防火部门人员、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必须到现场,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

5.2.3动火作业前,生产单位要通知工厂生产调度部门及有关单位,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5.2.4动火作业过程中,必须设专人负责监视生产系统内压力变化情况,使系统保持不低于980.665pa(100mm水柱)正压。低于980.665pa(100mm水柱)压力应停止动火作业,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火作业,严禁负压动火作业。

5.2.5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要良好,以保证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

6.1动火分析应由动火分析人进行。凡是在易燃易爆装置、管道、储罐、阴井等部位及其他认为应进行分析的部位动火时,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动火分析。

6.2动火分析的取样点,均应由动火所在单位的专(兼)职安全员或当班班长负责提出。

6.3动火分析的取样点要有代表性,特殊动火的分析样品应保留到动火结束。

6.4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min,如超过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min时,必须重新取样分析。

如现场分析手段无法实现上述要求者,应由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签字同意,另做具体处理。

6.5使用测爆仪或其他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检测设备必须经被测对象的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

6.6动火分析合格判定。

6.6.1如使用测爆仪或其他类似手段时,被测的气体或蒸气浓度应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的20%。

6.6.2使用其他分析手段时,被测的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小于等于0.5%;当被测的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小于等于0.2%。

7.1《动火安全作业证》。

《动火安全作业证》为两联,特殊危险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安全作业证分别以三道、二道、一道斜红杠加以区分。《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格式见附录a。

7.2《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程序和使用要求。

7.2.1《动火安全作业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办证人应按《动火安全作业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然后根据动火等级,按7.4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审批手续,最后将办理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证》交动火项目负责人。

7.2.2动火负责人持办理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后,将《动火安全作业证》交给动火人。

7.2.3一份《动火安全作业证》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动火后,由动火人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如果在同一动火点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一份《动火安全作业证》,但参加动火作业的所有动火人应分别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7.2.4《动火安全作业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

7.2.5《动火安全作业证》一式两份,终审批准人和动火人各持一份存查。特殊危险《动火安全作业证》由主管安全防火部门存查。

7.3《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限。

7.3.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和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为24h。

7.3.2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为120h。

7.3.3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7.4《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审批。

7.4.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初审签字,经主管安全防火部门复检签字后,报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终审批准。

7.4.2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初审签字后,报主管安全防火部门终审批准。

7.4.3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的主管领导终审批准。

8.1动火项目负责人。

动火项目负责人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必须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8.2动火人。

独立承担动火作业的动火人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并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若带徒作业时,动火人必须在场监护。动火人接到《动火安全作业证》后,应核对证上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单位主管安全防火部门报告。动火人必须随身携带《动火安全作业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作业。动火前(包括动火停歇期超过30min再次动火),动火人应主动向动火点所在单位当班班长呈验《动火安全作业证》,经其签字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8.3监火人。

监火人应由动火点所在单位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消防知识的人员担任,必要时,也可由动火单位和动火点所在单位共同指派。新项目施工动火,由施工单位指派监火人。监火人所在位置应便于观察动火和火花溅落,必要时可增设监火人。

监火人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随时扑灭动火飞溅的火花;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监火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作其他工作,在动火作业完成后,要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8.4动火部门负责人。

被动火单位班组长(值班长、工段长)为动火部位的负责人,应对所属生产系统在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并参与制定、负责落实动火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衔接,检查《动火安全作业证》。对审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安全作业证》有制止动火作业的权力。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8.5动火分析人。

动火分析人应对动火分析手段和分析结果负责,根据动火地点所在单位的要求,亲自到现场取样分析,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

8.6安全员。

执行动火单位和动火点所在单位的安全员应负责检查本标准执行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随时纠正违章作业,特殊危险动火、一级动火,安全员必须到现场。

8.7动火作业的审查批准人。

各级动火作业的审查批准人审批动火作业时必须亲自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确定是否需作动火分析,审查并明确动火等级,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审查《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7.2要求。在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作业。

工厂设备管理制度篇三

第一条为了实行以预防维修为基础、以点检定修为核心的全员维修制,保证设备正常运转,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点检就是通过人的五感(视、听、嗅、味、触)或简单的工具仪器,按照预先设定的周期和方法对设备上的规定部位进行有无异常的预防性检查的过程。以使设备的隐患和缺陷得到早期发现、早期预防、早期处理。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生产厂,对生产操作者、维修工和设备管理人员的工作做了具体规定。

第四条设备部负责监督检查。

第五条点检依据周期和方法不同分为日常点检、定期点检、专业点检和精密点检四大类,日常、定期点检是由岗位设备操作工完成,专业点检由机电维修工完成,精密点检由厂设备科工程技术人员完成。

第六条设备点检制的组织机构、维修管理体制、业务分工和职责:

1)参加制订、修改设备点检标准和有关的技术标准、制订点检周期表。

2)编制和修订点检计划和点检作业计划。

3)实施点检作业,对应进行精密点检的设备按点检线路按时认真进行现场点检,并做好记录。并对生产工人的日常点检、维修工人的专业点检进行业务指导,监督、检查、考核、确认岗位点检,维修巡检记录。

4)搜集点检信息,设备有问题要查明情况及时采取措施处理,下达临时维修计划,并督促实施。

5)编制检修计划,制定维修备品备件、材料计划。

6)参加设备事故故障分析,提出修复和预防意见。

7)做好检修记录,验收检修项目。

9)协同有关人员对现场设备实施简易诊断和专业诊断。

10)制订计划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深化点检定修的各项工作,组织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过程存在的各种问题。

2.岗位设备操作工日常、定期点检职责:

1)认真执行设备操作维护规程,操作好、维护好、修理好本岗位设备。

2)岗位运行设备日常点检的基本内容:检查、修理、调整、清扫、给油、排水等。

3)在当班时间内,按照日常、定期点检的标准和内容规定,认真逐项进行点检,并做好记录。

4)当发现设备部位实际状况超过标准值或异常现象时应做好记录,应紧急处理的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通知班组长、车间主任、厂设备科,及时联系维修人员进行处理,对处理情况做好记录。

5)交接班时,应将当班点检情况交接清楚。认真接受厂设备科专业技术人员对点检问题的确认、检查、考核,认真向工程技术人员反映设备状况。

3.生产岗位设备操作班长、组长、车间主任日常点检职责:

1)除认真执行日常、定期点检工作外,要督促检查本班组、本车间各岗位点检的执行情况,及时收集点检信息,编制检修计划(包括检修备件、材料计划),上报厂设备科;联系设备检修及组织检修后的验收;设备有异常或缺陷时,暂时又解决不了,应采取操作措施进行补救,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对本班组、车间人员的日常、定期点检进行技术指导,及时总结点检和维护设备的情况,填写规定的记录。

4.机电维修工专业点巡检职责:

1)按照规定的点检标准、周期和项目,认真做好设备点巡检,并做好记录。

2)当发现或得知设备有异常现象时,应在查明原因的基础上,设法排除。不能处理的,应向上级报告。设备状况及处理经过要认真做好记录。

3)交接班时应将点巡检情况交接清楚。服从设备科布置的有关点检和重要监视设备的项目。

4)依照工序服从的原则,按照点检方提出的日常检修、定修计划,临时抢修任务积极进行检修作业。

5.厂长、设备副厂长职责:

厂长为点检定修制创造条件并大力推行,设备副厂长具体组织实施。

第七条各厂对所有设备按照《设备技术状态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实行点检的设备进行登记、造表,考核点检执行率。各岗位的日常点检记录表、点检员业务用表以及汇总各级点检情况的记录表、检修通知单、检修质量验收单和各种计划表由各分厂自定。

第八条在推行深化设备点检制的过程中,逐步建立健全有关设备技术规程、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

第九条主作业线设备是指该设备的停机对全公司(或本厂)生产计划的完成有影响的设备。普通作业线路设备是指该设备停机后并不影响计划的完成的设备。

第十条生产线路的检修分为日修、定修、年修。

1、日修:不需要在主作业线停产的条件下进行的日常计划检修。

2、定修:在主作业线停产的条件下进行的计划检修。定修是按照一定的模式有计划的进行,定修日期(周期)是固定的(在不同时期可做相应调整),每次检修时间一般不超过16小时。

3、年修:连续几天或十几天进行的定修。有些重要设备虽不在主作业线上,但长时间的检修使主作业线生产受到影响或有很大威胁,这样的检修也应当作年修来安排和管理。

第十一条日修由各厂根据设备点检情况,编制检修计划自行组织来完成。

第十二条定修要纳入公司生产计划,由公司设备部统一管理。

第十三条依据设备点检信息和定修要求编制检修计划,由各厂报设备部平衡后下达执行。定修计划编制时日修项目一般不纳入定修计划,定修项目一般不纳入年修计划。

第十四条每月20日前提出下月检修计划,并上报设备部,同时各厂要作好备件、材料准备。设备部平衡后,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和设备的技术状态确定计划检修时间段(一般规定在每月底),提前3天下达检修计划,同时由设备部主持召开计划检修会议。

第十五条计划检修会议要确定的事项:

1、检修的时间带(考核值)。

2、检修的项目、联络方式、联络人。

3、停电时间、安全联络、挂牌检修等安全事项。

4、后勤保障项目。

5、煤气设施检修,煤气区域动火,安全注意事项,安全责任人。

第十六条定修的实施:

一般在开始检修前30分钟到达现场,准备检修。

2、定修期间厂级间协调由安全生产部负责,需要设备部协调的要及时报告,定修由公司调度统一协调。

3、施工完毕试车验收程序:c、d类设备由生产操作工及班组长、车间主任汇同检修人员进行,厂设备科组织确认;b类设备由分厂设备副厂长组织确认;a类设备由设备部、安全生产部参加试车验收并组织确认。各厂设备科要认真做好记录、总结,对a、b类设备报设备部备案。

第十七条定修结束后,召开定修总结会,对本次定修在组织、指挥、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回顾总结,相互交流意见,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改进工作。

第十八条实行定修与技术改造相结合,利用定修安排小型改造项目,利用年修安排较大改造项目,利用大中修安排大的改造项目,不断提高设备的技术性能和装备水平。

第十九条本管理制度由设备部负责起草修订,由设备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设备检修工程管理制度》、《点检管理制度》、《定修管理制度》同时作废。

工厂设备管理制度篇四

为加强对教学设施设备的管理,保证教学设施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保障教学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一、教学设施设备包括多媒体计算机、投影仪、挂图、实物和体育场等。教学设施实行分片保管,专人负责。其中体育、电教室的备品由各室负责人保管。

二、教学设施设备使用。

1、教学前对所使用的教学设施设备进行认真调试,满足教学需要;

2、教学设施设备要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3、重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实行专人专用;

4、按教学设施设备的使用说明和技术要求进行使用,防止设施设备、仪器的损坏;

5、建立教学设施设备使用卡。

三、教学设施设备的维修。

1、学校制定教学设施设备年度维修计划,并按计划实施维护;

2、日常维护由设施设备使用人负责;

3、计算机、投影仪,需要维修时应聘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4、教学设施设备在保修期内发生故障,应及时联系生产厂家维修。

四、教学设施设备的检查。

2、设施设备使用人要不定期的检查自己保管使用的仪器和设备;

3、教学设施设备要做到帐、物、卡一致。

五、教学设施设备的更新。

1、教学设施设备需要更新由使用人提出,经学校审核后,报学院批准后实施;

2、教学设施设备更新周期,执行国家规定,报废后方可更新;

3、更新的设施设备要符合交通部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的要求。

六、教职工调出时,必须将借用学校的物品款项还清,方可办理离校手续。教学设施设备的非自然损坏或丢失,直接责任人按折旧后价值的30%赔偿,属直接责任人故意行为的,按折价后100%赔偿,并提请学校按其他规定处理。

工厂设备管理制度篇五

为保证办公设备及用品的合理配置和使用,更好地服务于公司各项工作。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子公司的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办公耗材采购和管理。

3.1人力资源及行政部负责公司所有办公设备及用品的建档、维修保养、外借管理,采购与报废的审核,办用品的收发管理。

3.2使用部门负责部门所属办公设备及用品的使用及日常维护保养、并有责任爱护公司的办公设备。

3.3高级副总裁(总经理)负责单价xx元以上办公设备的申购、报废、外借的审批。

3.4信息部负责电脑及其周边设备采购、维修、保养、报废确认,网络安全的管理。

3.5财务部负责办公设备及用品费用的监控。

4.1耐用品:

4.1.1办公家具,如:各类办公桌、办公椅、会议椅、档案柜、沙发、茶几、电脑台、保险箱及室内非电器类较大型的办公陈设等。

4.1.2办公设备类,如:电脑、打印机、电话机、传真机、复印机、碎纸机、电视机、摄像机、幻灯机、数码照相机、音响器材及相应耗材等。

4.2低值易耗品。

4.2.1办公文具类,如:铅笔、胶水、单(双)面胶、图钉、回形针、笔记本、信封、便笺、签字笔、白板笔、荧光笔、涂改液、剪刀、钉书钉、复写纸、大头针、纸类印刷品、打印纸、复印纸等。

4.2.2生活用品,如:面巾纸、纸球、茶叶、饮料、茶具等招待用品。

5.1每月底,各部门填写下月《办公用品申领计划表》送交行政部,逾期不交的部门,视放弃申请处理。

5.2各部门经理应严把审核关,以控制办公用品开支成本。

5.3行政助理每月底统计各部门办公设备及用品数量,编制《物品请购单》交人力资源及行政经理审批,批准后统一由行政助理负责采购。

5.4办公设备的添置由所在部门填写《设备添置备申请单》报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审核,费用超过xx元的办公设备须送高级副总裁审批后再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实施采购。

5.5办公设备及用品采购回公司,管理部门应先建档登记,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领用。

6.1办公设备属公司资产,使用者有责任和义务妥善保管、合理使用,不能随意转交他人,造成遗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6.2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建立办公设备及用品个人档案,员工领用的办公设备及用品全部记录在《个人办公设备及用品领用表》。

6.3员工因工作变动或离职的,应及时到管理部门办理移交退库手续。

6.4各部门负责人应严格控制本部门办公用设备和用品的领用,并对所属部门人员的使用和保管状况行使监督。

6.5办公用品领用时间原则上是每星期一下午,特殊情况或急用物品除外,计算器等价值超过10元以上部份物品领用时须以旧换新。

6.6办公设备耐用品损坏或丢失应按价进行赔偿,设备折旧年限为5年,以每年折旧率20%计算。

7.1所有办公桌椅在使用中出现的故障或损坏的均须及时向人力资源及行政部报修,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应及时通知相关供应商到公司进行维修。

7.2个人使用电脑、复印机等以及电脑外部设备、公司网络、通信设备如遇故障,应及时通知信息部,由信息部工作人员检修或通知相关供应(维修)商来公司进行检修。

7.3故障解决后填写《办公设备报修记录表》,并由报修人签字确认后,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存档。

7.4经相关技术人员鉴定下列情况造成损坏的,由责任者按物品的购置价格和使用时间,新旧程序折价赔偿。

7.4.1安装非工作所必须的软件所引起的故障;。

7.4.2私自拆装电脑、复印机等设备的;。

7.4.3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和丢失的;。

7.4.4人为的损坏。

8.1凡属于正常磨损或工作中发生意外情况造成个人在用办公设备损坏的,由使用人员填写《办公设备报废申请表》,说明原因和理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由信息部技术人员鉴定签署意见上交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办理报废。

8.2人力资源及行政部根据相关技术人员的意见,并在《办公设备报废申请表》签署审核意见后交主管副总裁审批。

8.3经主管副总裁审批后《办公设备报废申请表》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与信息部存档,复印给财务部、办理报废手续,进行帐务处理,并办理补充新设备的申购或领用手续。

10.1行政助理每月底统计各部门的领用单,编制“办公用品费用月报表”交部门经理审核。

10.2为控制库存数量,办公用品原则上仓库只保留新人领用或急用数量即可。

10.3每年底应进行一次全面办公设备及用品的盘点,对一些久留不用或损坏的设备及用品进行处理。

11.1个人办公设备及用具登记表。

11.2办公用品申领计划表。

工厂设备管理制度篇六

规范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的方式及措施,以确保发挥仪器设备的效益以及实验室的正常运转。

1、适用于实验室拥有的所有仪器和设备的使用、管理、维护的管理行为。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的有关规定,对使用的仪器设备应定期检定。

3、各种仪器设备必须建立专人负责制,实行档案管理制度,建档建卡,做到技术档案资料齐全、完整。

4、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方能操作,使用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5、仪器设备实行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仪器负责人应立即报告管理科门,并写出事故报告,各仪器的故障、维修、及解决过程均须记录备案。

6、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都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的规章制度。

7、原版仪器、设备随机资料一律不外借。

8、实验室设备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关或使用实验室中的任何设备。

9、由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要追究使用人的责任。

10、检验人员职责。

10.1保护仪器设备,正确使用,做好维护保养工作。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检测,发现故障及时安排维修,提高设备完好率。

10.2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按照标准操作规程操作仪器和进行检测工作。

10.3保持实验室的整齐清洁、防火、防盗,保证义器设备安全。

10.4保持实验室的清洁卫生。实验室内不得任意堆放杂物,废物要及时清除,临时有用的物品要堆放整齐。

10.5做好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建立分类账,做到账物相符。

10.6做好仪器设备的自检工作,保证按期检定。

工厂设备管理制度篇七

为了保证公司办公设备正常运转,提高办公设备工作效率和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台电脑指定专门人员上机,负责日常操作,非操作人员不得随意上机。

二、电脑使用人员设密码管理,密码属于公司机密,未经批准不得向任何人泄露。

三、严禁在电脑上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项。

四、上班时间人员短时间离开电脑,必须设置为密码保护界面,下班后所有设备(服务器除外)必须关闭。

五、办公室空调不得随意开启,严禁出现办公室无人情况下的运转。

六、打印机、复印机严禁长时间打复印。收货部打印机使用频率较高,纸屑产生较多,致使散热效果变差。为了避免机器温度过高而影响使用寿命,需要关闭电源后进行定期清扫。(每周一次)。

七、设备出现故障,严禁私自拆卸,第一时间上报且由专业人员来完成维修。

八、爱护设备,不得野蛮使用。原则上采用“谁使用、谁负责”。

九、如出现上述情况的任何一项,每次考核20元。

十、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工厂设备管理制度篇八

1.1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1.2安全负责人是特种设备管理的总负责人,应按本规定要求实行安全管理,并对其安全可靠性负责。设备管理机构和设备管理人员对本制度贯彻执行,各级安全人员对本制度实施监督检查。

2.1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积极消除各类隐患,完善生产工艺流程,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2.2安全负责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2.3生产部是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的职责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2.3.2负责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

2.3.3负责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及台帐管理工作;。

2.3.4负责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运行、检验各环节的监督检查;。

2.3.5负责制定特种设备检验及人员培训计划。

3.1特种设备使用要严格执行国务院373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国家、地方、行业及企业内部相关的法规、标准及管理规定。

3.2特种设备在安装完毕后,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依法进行注册登记方能使用。

3.3建立完整的特种设备台帐及技术档案。

3.4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制定安全检查制度,明确安全检查人员、检查内容和检查频次,安全检查不低于每月一次。对查出的隐患建立隐患台帐并及时处理,影响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隐患,在隐患处理前严禁设备运行。

3.5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定期组织对人员的安全技能进行考核和培训。

3.6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预案,要求预案要制定到每台设备,每个装置。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预案演练,提高事故应急能力。

3.7不得私自购进未取得生产许可的气瓶。必须保证各安全附件齐全。

3.8特种设备必须经检验合格(含安全附件)方能投入使用,设备及附件必须有明显的检验合格标志。要保留设备检验报告或检验合格证复印件备查。

3.9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条件、检验要求及检验周期执行国家相关标准。特种设备检验(含安全附件)必须由取得相应资质并通过局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核的检验单位进行。

3.10特种设备(含安全附件)采购必须选择有资质生产厂家的合格产品,设备到货后由安全人员对设备进行安全验收。

3.11特种设备的改造必须由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部门出具改造设计方案,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鉴定,方可实施。

3.12特种设备安装、修理的项目承包方必须到局安全质量环保部进行资质审查:

3.12.1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3.12.2局外施工单位的“跨地区施工批件”;。

3.12.3局资质认证管理部门核发的有关资质证书;。

3.12.4质量保证材料;。

3.12.5工程业绩资料;。

经审查合格后,由管理局安全质量环保部核发《特种设备安装、修理分承包方资质审查证书》,在持有此证情况下,方可在我公司开展特种设备安装、修理工作。

3.13特种设备安装修理前,施工单位应填写特种设备安装、修理申报表,并依据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公司安全质量部门、局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批后方可施工。

3.14施工单位对设备安装、修理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必须达到相关安全技术性能的标准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我厂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要依据安全措施和标准进行检查,如达不到标准要求,有权责令整改和停工。

3.15设备安装、修理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必须将施工的有关安全技术文件和资料全部移交我公司。

3.16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必须尊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进行事故调查,追究责任。

4.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4.2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4.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工厂设备管理制度篇九

技术部负责设备的采购与配备。生产部负责设备的管理、检修、维护和保养。各岗位操作人员负责本岗位生产设备的正确使用和日常维护、保养、做好生产设备控制工作。

(1)设备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技术培训和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并严格执行设备操作规程。

(2)重要设备实行“三定”(定人、定岗、定机),并由机修人员实施监督,严禁违章操作。

(3)设备操作人员每天交接班时,应填写设备运行记录,办理交接手续。

(1)设备维护、保养及检修,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使设备经常保持整洁、润滑、安全的良好状态。若运行过程中发生故障,操作者应立即停机,通知机修车间进行处理。

(3)容易接触成品或半成品的加工机械的润滑,使用植物油作润滑剂,不得使用机油等矿物油脂作润滑剂。

(4)根据生产设备的使用价值及重要程度,对生产设备实行分类管理和定期检修。

(5)在用设备小修由检修工负责,操作人员配合,并及时填定维修记录。

(6)在用设备大修由生产部根据使用情况及使用年限提出申请,经技术部审核同意,上报总经理批准后,下达年度大修计划,由生产部和技术部共同组织实施。

(7)设备大修完毕后,由生产部和技术部共同组织质量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应保证大修后的设备基本达到正常设备的生产能力和精度。

(8)生产设备修理过程中,必须做好隔离和卫生工作,确保产品不受污染。如因设备修理造成产品污染,须及时清除并销毁污染产品,严禁受污产品进入生产环节。

(9)设备备(配)件的购置,由机修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季向生产部申请,上报经总经理批准后交技术部采购。

生产前及生产后完成,须认真清洗各类生产设备、工用具。设备内部、工用具的清洗必须使用无毒清洁剂和经消毒灭菌处理过的清水。

(1)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事故,生产部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分析,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即:事故原因未查清的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明确的不放过,未确定纠正措施的不放过。

(2)设备事故的处理方法:一般事故由生产部签署处理意见后安排人员处理;重大事故由技术部提出处理意见,上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设备事故的处理记录由生产部妥善保存、归档。

(3)设备报废,由生产部提出申请,经技术部审核同意,上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工厂设备管理制度篇十

设备润滑管理是设备维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任务是运用摩擦学传统理论和最新研究成果分析设备摩擦与磨损的机理,合理选用润滑材料,改进润滑方式,以达到降低摩擦、节约能源,降低生产成本,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的目的。为了加强和规范润滑管理工作,特建立此制度。

第一条、总工办负责全公司设备润滑及液压设备的技术管理工作,具体职责为:

1.审查、批准全公司设备润滑油脂、绝缘介质和液压介质(统称油品)的有关标准。

2.审查、批准新材料、新技术的试验、试点及推广应用工作。

4.检查、督导公司设备润滑、液压管理的全面工作。

5.参加因润滑不良造成的重大设备事故分析会,审批防范措施。

第二条、机动部负责公司润滑专业技术管理具体工作,具体职责为:

1.对公司所属各单位润滑、液压技术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与考核。

2.负责制定全公司设备油品选用标准、加注油量标准、加注油周期标准及换油标准,油品进厂检验管理办法、油品抽检、清洗循环管理办法。

3.对油品、润滑方式、液压设备(油箱、油泵、控制阀、储能器、热交换器、过滤器、监测系统、变压器、油开关)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及考核。

4.组织分析因润滑不良造成的重大设备事故,组织制定防范措施。

5.负责油品定期化验、分析、质量确认工作。

6.新油品、新技术的导入、试用、评定、推广等工作。

7.对各厂、矿的润滑消耗定额进行定期考核、调整。

8.组织公司润滑专业队伍的技术培训及考核工作。

9.参与新建工程(包括技改工程)油品选择工作。

10.负责油品进厂后的取样、复检,向物资供应部出据检验单。

第三条、各厂、矿负责本单位的润滑技术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为:

1.各厂、矿应设专职(或兼职)设备润滑管理员,负责贯彻执行公司下发的有关规章制度,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润滑管理的规章制度。

2.搞好设备润滑的“五定”工作。即定点、定油品、定量、定时、定人、贯彻油品的三级过滤和定期过滤净化制。

3.按机动部有关规定定期将油品样送机动部检验。坚持油品的定期化验和以质换油工作,加强油品定额管理,降低油品消耗,油品消耗要按期上报(其指标的考核包括年、定、日修工程用油)。

4.组织润滑设备及系统的维护检修与润滑油站的运行工作,保证润滑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5.负责变压器、油开关等电器设备的安全运行工作。

6.参加新油品、新技术的试验研究,改善润滑方式,不断提高润滑技术水平。

7.分析因润滑不良造成的设备事故,杜绝违反润滑管理制度的行为。

8.组织本单位润滑技术培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9.定期向机动部报告本单位设备润滑工作,按时填报本单位的油品消耗报表。

第四条、物资供应部负责油品采购、保管工作,具体职责为:

1.按机动部确定的油品品种、牌号,负责油品的计划审批、招标、采购。

2.对投标方的要求:

1)提供各种资质证明,包括生产营业执照、质量证明、生产许可证、专利产品要提供专利证明。

2)提供业绩证明。

3)提供的产品包装要求整洁,密封良好、油桶上有明显的生产厂家及牌号标志,否则按不合格产品对待。

4)提供产品合格证、主要指标参数(理、化指标及使用性能指标),供应的油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满足凌钢提出的技术要求。

3.对供应商的管理:

1)建立供应商档案库,详细记录供应商的资质、信誉、供货情况。

2)对有掺脏使假等舞弊行为的供应商永远取消其在凌钢的供货资格。

3)虽经机动部复检合格,但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油品存在质量问题,机动部组织使用单位、油品供应部门进行审核、确认。

4.油品保管:

1)坚持先进先出,不应存储时间过长。

2)油品必须有合格证,并向机动部申报复检,复检合格方可入库。

3)油品要按生产厂家、品种、牌号,分类、分区域整齐摆放,不得乱摆乱放,各种油品必须有明确标识。

5.对油品使用单位的油品存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使用单位油品存放、保管不利,应提出批评和改进意见,情节严重者应给与处罚。

6.废油回收、保管或根据实际需要对回收废油进行再生处理,经再生处理过的油品再使用时,必须经机动部检定审查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五条、财务部核查有机动部出具的复验合格单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第一条、油品使用制度。

1.各厂应根据公司统一制定的油品选用标准合理选用油品,设备所使用的油品应按设备使用说明书选择。如资料不全,可参照同类设备具体技术状况或经技术咨询选择适当油品。

2.所有油品经机动部审定后不准擅自改代。

3.如确需改代(包括更换品种、规格、牌号、生产厂家),必须事先提出申请,提出技术依据和可行性技术分析,报机动部审定、总工办批准,确认可行后方可试用,试用单位必须在使用前将试用设备、部位、时间,上报机动部备案,在试用过程中及时进行数据纪录、统计,试用期结束后,将试用情况上报机动部,机动部召集总工、供应部门、使用单位,召开鉴定会,讨论是否可以改代。

4.认真做好油品净化工作,人工注油的部位,必须使用专用的注油工具,实行“三级过滤”。集中润滑油站(液压站),特别是制氧机、发电机、鼓风机、高精度机床的润滑系统,必须增设过滤净化装置,定期进行油品净化。

5.各厂应按照公司制定的油品化验周期和换油标准,坚持对油品进行定期取样化验,并根据化验结果确定换油时间。

6.库存超过半年的油品上机前要化验,化验合格后方可上机使用,否则不得使用。

7.各厂、班、段的油桶、油盒、油壶等工具,务必保持干净,需做到油具专用。

8.各厂的油品存放,不同油品必须做好标志,分别放置,防止混淆,并建立完善的发放制度,严禁露天存放油品。

9.各厂要做好废油回收,经机动部鉴定不能再生的废油交物资供应部统一处理。

第二条、润滑(液压)装置的管理。

1.润滑(液压)设备及润滑(液压)站必须制定点检四大标准及使用规程、岗位责任制、区域分工负责制、交接班制、卫生清扫维护管理体系、防火要害保卫制度、工作牌制度、油品化验更换制度等,并认真贯彻执行。

2.要加强润滑(液压)设备及润滑(液压)站的维护保养,保证零部件的完整,仪表和报警装置灵敏可靠。工作环境清洁,设备地表及地沟都做到光洁无油污、无灰尘、无异物、无损坏,确保润滑(液压)设备的正常使用。

3.设备的润滑(液压)管路及装置必须保持完好,未经批准不得拆除。

4.经常检查设备的润滑情况和润滑效果,研究改进润滑方式和油品,杜绝设备在润滑不良的情况下运转。

5.采用新型润滑设备,改进仪表和控制系统,采用新型监测装置,不断提高润滑系统的现代化水平。

第三条、其它。

1.加强润滑(液压)管理的基础工作,建立润滑事故台账,油脂消耗台账,人员培训档案等。

2.主要设备要建立润滑技术档案,内容包括设备性能、润滑方式、选用油品、油品化验和换油记录、磨损、事故情况等。

3.因润滑不良造成的设备事故,要及时进行分析、针对事故的原因,制定改进措施。

4.润滑油站(液压站)的运转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润滑(液压)专业知识,熟悉使用维护规程,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5.加强设备的保养,减少泄漏,积极采用新型密封材料和先进密封装置。

工厂设备管理制度篇十一

大宗材料的采购,就是针对特定工程项目所需要的建设工程材料的采购,这类材料需整批购入,以便施工项目的展开。

这类材料的采购流程为:

(1)技术人员及相应工程预算人员根据图纸编制《材料预算书》。

(2)《材料预算书》编制完成后送交技术总负责人复审,复审过程中应及时跟技术人员联系,并解决相应问题。

(3)《材料预算书》复审通过后送交主管领导审核、签字确认,并将终稿下发材料采购员正式联系采购事宜。

(4)大宗材料的采购应采用招标的方式进行,遵循“货比三家,就近采购”的原则,并将招标情况上报主管领导,主管领导根据询价结果比质比价决定供货厂家。

(5)供货厂家确认后,由采购员依据法律法规与供货商签订供销合同,合同所包含的内容应有:材料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及金额、运输方式和交货方式、运输费用和税金承担情况等所必需事项。

2.小批量材料及工具采购。

小批量材料及工具的采购,指的是在施工过程中所需消耗品,仪器配件,工具及劳保用品,如卷尺、火焊工具、砂轮片、角磨机等。

在此材料采购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流程:

(1)施工小组组长根据施工情况,对施工过程中所需的设备及工具进行盘查,将所需材料、设备等编制《材料、工具需用清单》,上报该项目的施工或生产主管经理。

(2)主管经理根据所报《材料、工具需用清单》对各项材料、工具等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后,签字确认,交予材料采购员。

(3)采购员根据所报《材料、工具需用清单》,协调库管员对清单所列材料进行划分,对库存已有的材料,直接下发给施工小组,超出库存部分或库存没有的,及时予以采购并交付施工小组,保证施工正常进行。

同时规定:

(1)对于劳保及常用的消耗品(如砂轮片、胶布、角磨片、石笔等),应有一定的采购循环周期,每次采购前,由采购员出具采购清单,报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组织采购。

(2)采购员不得采购未经主管领导签字确认的《材料采购清单》中所列材料。

(3)采购员有权对施工项目所提材料计划提出复核,并上报相应主管,超量时可酌情采购发放。

(4)小批量材料及设备采购,采购员应就近选择固定的几家供货商,便于经费结算和准时到货。

3.后补材料设备的采购。

后补材料设备的采购,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增加工程量或因预算失误造成材料、设备缺量时后补预算计划的采购。

这类材料的采购需遵循以下原则:

(1)下料员或施工负责人将工程材料的使用情况上报项目经理,并协同项目经理对材料使用情况进行盘查,确需采购的增加部分制定《材料预算补充书》报主管领导审批。

(2)主管领导根据施工情况复核后签字下发材料采购员,采购员根据《材料预算补充书》组织采购事宜。采购过程同大宗材料的采购。

1.材料验收。

(1)所进材料要有相应的材质证明书原件,在材料上的明显部位有材料制造标准代号、标准牌号及规格、批号、国家安全监察机构认可标志,材料生产单位名称及检验印鉴标志。

(2)受压元件用材料如锅炉钢板、钢管和焊接材料应有齐全的原始质量证明书,且材料标记清晰、齐全。

(3)材料的表面质量必须符合此相关材料标准规定。

(4)材料验收后,材料员要及时对材料进行分类和标注,钢材和其它金属材料分类遵照种类、型号、材质、规格有序摆放,并悬挂标识或加注标记,同时登记造册,说明其预算使用去处。

2.材料复检。

(1)对入厂的钢材,焊材等委托相关部门进行复检。复检结果要达到相应标准所列要求,复检合格方可下发使用。

(2)对复检结果登记造册以便查验。

3.材料保管。

(1)材料库所保管的材料,应具有材质证明书或复检报告、登帐建卡。

(2)经确认合格的材料,材料员要及时做好标记。

(3)合格、待验或不合格的材料,应分区堆放并应有明显的检验状态标识。

4.材料领取和发放。

各施工单位材料领取时,须在材料员处填写领料单,大宗材料发放按照到货后便交付施工项目部的原则,由施工方统一管理协调材料的使用,但施工方必须出具材料具体用途及用量,由材料员监督和登记,并对照技术人员所提材料计划,酌量发放,小批量材料、工具、设备及消耗品领取时需在库管员处登记材料领取情况。

材料发放原则及材料员的职责:

(1)施工部门、班组或任何个人不得使用未经材料员出具领料单据的材料,否则视其消耗材料情况予以处罚。

(2)施工部门、班组和个人须按照工具和设备的使用规程操作,不当操作或故意损毁的,一经发现,按损毁材料的双倍价值予以处罚。

(3)材料员和库管员应适当限制工具和消耗材料的发放,不能无节制发放,以免造成工人的滥借滥用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浪费严重的,发现一次,罚款五十。

(4)库管员应对工具和设备发放情况登记造册,及时盘点库存,并将信息反馈给材料员,材料员适时了解工具设备使用情况,以便对必需消耗品及时补充库存。

(5)材料员需定时对施工区内材料剩余情况进行盘点,并对照预算情况及时与施工技术人员进行核对,从而及时了解施工进度及材料使用情况,协调技术员控制材料的使用量,尽量达到少浪费、低损耗,使材料与施工进度在预算中的比例相符。

(6)材料员需定时与施工人员对下料情况进行核实,做到对材料的用途都心中有数,并监督施工人员的材料使用情况,杜绝材料的乱拿乱用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一经发现按损耗情况相应处罚。

(7)材料员在发放材料时,需协同技术负责人员对材料下料情况进行比照,根据所领材料尺寸,技术人员应尽量使用电子排版放料,以求材料的最大使用额度,控制边角料的尺寸及重量,减少废料的产生。

(8)每次需要下料施工前,施工员需提前对材料使用情况告知材料员,材料员依据进货批次,规格及库存情况整理出单据,对于已到材料或有库存的,通知施工员,施工员按施工进度及规定程序进行领料下料。对于尚未到货的,材料员需提前拟定到货期限及数量,施工员按照实际情况相应调整施工及下料步骤,防止出现无料可下的请况。

(9)技术人员必须将明确的工程材料使用计划交与材料员留档,材料员依其使用计划采购和发放材料,不得超量或缺量发放,防止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影响施工进度。

(10)材料员需建立《材料进货清单》、《材料使用台帐》、《材料发放记录》,定时对现场材料使用情况作出记录,比照图纸及具体零部件规格及预计耗材量对施工下料情况作出记录,监督下料过程,杜绝超量使用现象,控制材料使用额度,对材料的使用进行统筹管理,保障计划内的材料物尽所用,工程顺利进行。

(11)工程完毕,材料员须依据《工程材料使用计划》与实际的《材料到货清单》、《材料使用台帐》和《材料发放记录》建立《工程材料交付对比》,对每一项工程的材料使用情况统筹归纳,并对两算对比情况作出具体归纳和分析,对超量的部分必须做出相应的解释和说明,以便查验。

5.材料入库及库管员的职责。

(1)材料,设备,及工具入库时,库管员要对入库物品进行数量和质量盘查,确保物品够数且完好,对于不合格材料或归还的不完好设备、工具,应拒绝入库,列明清单上报经理后确定处理方案。

(2)材料设备入库后,须摆放整齐,并做好标识管理。保障库内整洁,有序,并利于材料搬运。

(3)设备、工具归还应及时,库管员对工人借用情况定期盘点,丢失的,上报财务,由财务从其工资中等价扣除。

(4)材料、设备外调使用完好,入库时应交库管员验收,否则按未归还处理。

(5)辞退或外调人员应在离开前将安全帽等劳保物品交还入库,库管员做出相应记录,未交还的上报财务,由财务从其工资中等价扣除。

(6)库管员应对库房所存材料、工机具登记建册,对借用及领取情况分别建立《工机具借用台账》、《材料领用台帐》、《消耗品入库及发放台账》(如焊材,砂轮片等)、《劳保入库及发放台账》,对损坏及报废工机具建立《工机具报废清单》,定期上报经理签字后做出相应处理。

(7)库管员需根据《工机具借用台帐》定时对工机具的借用情况进行盘点,借用时间过长的,及时进行催讨,损毁或丢失的作出登记,辞退及外调人员的工具使用情况需结算清楚。

(8)库管员有权监督材料及工机具的使用情况,对于不合理的,应拒绝发放。

6.材料代用。

当所用原材料的牌号、规格与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不符合时,应办理“材料代用申请单”,经原设计单位批准后方可代用。锅炉受压元件材料以小代大的代用还需经过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和审批。

(1)熟悉各种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及使用、维护和保养方面的知识。

(2)掌握生产动态,做好设备调配工作,对机械设备经常进行检查,确保机械设备完好和使用安全。

(3)按相关要求进行报废机械设备的技术鉴定、审查。

(4)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检查,并建立《设备保养记录》。

(5)大型设备如机床,焊机等需悬挂标牌,注明设备情况及保养负责人,尽量做到设备专人专责。

(6)编制相应的管理目录,包括财产编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适用范围、精度、检验日期、使用单位等项目。

工厂设备管理制度篇十二

1.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热情礼貌接待来访者,认真检查身份证件,做好校外人员进出登记工作,若被访者不在校要谢绝来访,严格控制闲杂人员及推销人员进入校园。

3.维持校门秩序,禁止大门口停放车辆,严禁机动车从学校大门进出,外单位机动车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校园,提醒学生自行车进出校门要推行。

4.携运物资和贵重物品出校门要检查,验证、核实出门证或付款收据等信息后才可放行,并做好相应记录。

5.规定在校时间内,学生进出一律验证请假手续并登记,及时反馈当天学生迟到及其他异常情况,未经允许学生不得出校门。

6.除学校规定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外,校门必须随时保持在关闭状态。

7.做好门前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主动了解情况,对滋事人员要及时制止,对学生进行保护;发现可疑情况及时向领导反映,有紧急情况立刻向“110”报警。

8.负责校门口卫生保洁工作,搞好室内卫生,着装整洁规范,举止得体。

9.及时、准确做好信件和报刊杂志的收发工作,校级领导的报刊、信函等要直送领导办公室;汇款、邮包、重要信函要登记备案,保管好师生员工及家长委托的临时存放物品。

10.晚上放学后以及节假日检查关闭办公楼、教学楼门窗和水电,按时开启学校警报设施,做好夜间安全巡视工作,注意火警、防盗、急救等紧急事态现场处理,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工厂设备管理制度篇十三

选矿设备的使用维护管理应实行责任制,要明确各级人员、各个岗位对设备维护的责任。

一般可分为日常维护、定期维护。对重点设备进行日常点检和群众性评比检查等。

要求操作人员在每班生产中必须做到。班前对设备进行检查、加油,班中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设备,尤其要注意设备运转时发生的声音、振动、温升、油压、异味等信号,以及限位、安全装置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下班前对设备进行认真清扫擦拭,并将设备状况记录在交接班本上。日常维护是设备维护的基础,是预防故障或事故发生的积极措施,应当严格制度化。

有些设备可以执行周末维护,主要工作内容与前者基本相同,但要求的范围及程度高于日常维护。周末维护一般规定在周末下班前进行,主要目标是清洁、紧固、调整、润滑、整容和防腐。

目的是减少设备磨损、消除事故隐患,延长使用寿命。维护工作以操作工人为主,由维修工人辅导,按计划进行。

定期维护工作的主要内容为:对设备易保养部位和重点部位进行拆卸和检查,彻底清洗设备外表和内部,疏通油、水、气路,清洗和更换密封零件和过滤元件。检查和调整各配合部分的间隙,紧固各部位的连接或相关零件,由维修电工按要求对电气部分进行维护保养。

定期维护完成后,应对调整、修理、更换的零件及部位作出记录,尤须将未解决的问题记录清楚。关于维护周期,一般为工作500小时进行一次。维护周期及每次维护时间还应根据设备结构、生产条件、维护水平等不同情况合理地确定,并经常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加以调整。

可将定期维护内容归纳为‘四要”、‘六无’以便于记忆。

四要。部件清洗要解体,传动部位要灵活,配合间隙调整好,安全装置要稳妥。

六无:紧固部件无松动,各部清洗无死角。导轨滑道无油垢,油路畅通无漏跑,冷却系统不漏水,遗留问题记录好。

工厂设备管理制度篇十四

1、教室内的多媒体设备是现代化教学仪器,配有多媒体投影机、视频展台、多媒体讲台、中控器、音响设备、电动幕(书写白板)等设备。设备价格昂贵,环境要求高。为保证全校多媒体设备正常使用,延长使用寿命,更好地位教学服务,特制订如下管理制度:

每个班级第一责任人为班主任,第二责任人是班级的电教管理员。

各班由班主任选定一名有责任心的学生电教管理员,协助班主任管理和使用好多媒体设备,上好多媒体课。电教管理员由学校电教管理教师统一管理,经培训后方可进行设备操作。

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故障,电教管理员应及时填写使用记录和报修单,向学校电教室反映修理。

1、教师在使用多媒体前,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和学习。每次上课前检查仪器设备的完好程度,如有问题,及时通知电教管理人员处理。

2、使用多媒体设备的教师应保持教室清洁,严禁室内吸烟,不得把黑板擦放在讲台上,擦黑板时尽量减少粉尘飞扬。教师所带的茶杯不准放在讲台上,做实验时不能把水洒在讲台上,以免损坏讲台中的电路和设备。所带金属教具不得刮蹭、摩擦讲台,使用有腐蚀性的液体时不能滴漏在讲台上。造成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3、未经同意,不准擅自移动或拆卸任何仪器设备或更改连线,不准擅自把仪器设备拿出室外使用。

4、如在上课中途或下课十五分钟以上时间无必要使用投影仪,应让投影仪暂停工作(请务必按管理员说明的方法进行操作),避免投影仪灯泡过快老化。

5、使用过程中如发生停电,应立即关断所有使用时开启的电源,待重新来电后再按照操作规程打开电源开关,继续使用。

6、教师在操作使用时要正确使用设备,爱护设备;教学过程中设备出现问题,应立即报告电教室人员处理,并详细说明出现故障的原因,并在多媒体教室使用记录表中注明情况;若当时不报告,事后发现时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负责。

7、教师每次上课结束时,必须填写好《电教设备使用情况记录》。如果是上午、下午或晚自习最后一节课,要指挥学生电教管理员按操作规程切断自己所开启的全部设备电源。未履行相关职责,不填写《电教设备使用情况记录》,如发生不良后果本人将承担相应责任。

1、电教管理员负责电教设备的使用、保管、日常维护工作;保管讲操作讲台钥匙,没有老师允许或安排,不能随意打开讲台。非经老师安排,每私自开机一次,罚款10元,并扣班级分20分。

2、电教管理员应熟练掌握电教设备的操作技能,使用前应认真检查仪器设备的完好程度,如有问题,及时通知电教管理教师处理。协助各科教师使用好电教设备上课。

3、不允许有随意操作、破坏设备等行为,不准擅自改动仪器设备的连接线,不准擅自移动或拆卸仪器设备,不准擅自把仪器设备拿出室外使用。

4.电教设备的故障和损坏情况,应及时向学校汇报,由电教老师及时处理,保证多媒体教学活动的顺利实施。若当时不报告,事后发现时一切责任由电教管理员负责。

5、使用结束,应按操作程序关闭电源,整理好仪器设备,并做好讲台内外的保洁工作。

6.使用多媒体设备的教师应保持教室清洁,不得把黑板擦放在讲台上,擦黑板时尽量减少粉尘飞扬。提醒教师所带的茶杯不准放在讲台上,做实验时不能把水洒在讲台上,以免损坏讲台中的电路和设备。提醒老师所带金属教具不得刮蹭、摩擦讲台,使用有腐蚀性的液体时不能滴漏在讲台上。造成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7.要重视班级电教设备的保洁工作,放学后必须用干布清洁讲台。

8.学校定期将对工作负责、成绩显著的班级电教管理员给予表扬和奖励。每班的电教管理员在下课后应就同学反映的情况(如讲台上有无刻画现象、是否有未处理的垃圾、灰尘等)认真登记,以便学校处理。如因本班不认真登记而引发的一切问题,电教员将承担责任。

9.对不按上述职责操作造成损坏的,要根据造成损坏的具体情况,进行批评教育、罚款或处分。

1、要爱护教室内的多媒体设备,严禁在讲台、幕布、白板上写字、刻划、涂抹,严禁拉扯设备的连接线,严禁踏踩、拉扯线路盖盒、线槽。

2、严禁在教室内追逐打闹,否则引起设备损坏后果者,将照价赔偿。

3、多媒体设备由班级的电教管理员负责开启,未经老师许可,其他学生不能使用。违反规定造成设备损坏者,将承担赔偿责任。

4、保持多媒体设备的清洁,讲台周边缝隙、线槽经过处不能存有垃圾;不得把黑板擦放在讲台上;卫生扫除时、擦黑板时尽量减少粉尘飞扬。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电化教学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任务,对所管的多媒体教室的管理任务全面负责。

2、牢固树立为教学服务、为教师、为学生服务的观念,及时到岗并保证多媒体教学设备地正常运行,及时处理教师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不断学习多媒体软硬件知识,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

4、加强多媒体教室设备管理和维护,提高多媒体的使用效果。

5、妥善保存好所有设备的钥匙、附件配件、“说明书”、“保修卡”等,并分类存放,严禁丢失。

6、管理人员随时查看询问各班级电教管理员,并查看《多媒体教室使用登记表》,掌握设备的使用率及工作状态。

7、及时向主管部门领导或学校领导报告意外事故和突发事故。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得拖延,自己处理不了的要及时汇报领导。

8、定期检查考核各班级多媒体设备的使用和保养情况,做好记录,并通报公布。

9、定期评选多媒体管理使用优秀班级和优秀电教管理员。

工厂设备管理制度篇十五

1)物业如发生重大设备事故,现场人员立即切断电源,保护事故现场,工程部人员或使用部门应立即通知工程部、物业部及项目经理。工程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必须迅速赶赴现场,分析检查故障的原因,采取果断应急措施。

2)项目经理、工程经理、保安部经理查看后,根据现场情况决定立刻修复或关闭有关设备进行抢修。

3)找出原因后,工程经理和主管工程师须立即组织工程部人员进行抢修、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汇报项目经理。

4)主管工程师写出一份书面报告,说明发生故障的原因,提出预防措施和再次发生故障的处理预案,报工程经理,抄报项目经理。

5)如果故障是由于操作人员违反规程造成的责任事故,由主管工程师根据情况对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报工程经理审批后给予处罚,并通知人事部备案;如果情况较严重,需要免除责任者,需报人事部和项目经理批准。

二、运行事故分析。

1)不需要停止运行进行修理的事故,称一般事故,由工程师调查与分析原因,提出修理意见和责任事故原因,吸取教训,记录在案,并汇报工程经理。

2)设备因非正常原因,造成物业停电、停水、停冷、停梯及消防系统等设备故障等影响物业正常营业,造成恶劣影响的均属重大事故,应立即上报工程部和保安部(影响治安时)。应由工程部组织人员紧急抢修和配合有关主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对重大事故应在没有查清楚,肇事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和没有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以前,决不放过。事故处理结果应上报项目经理批示。对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的部门与个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直至刑事责任。

工厂设备管理制度篇十六

为加强企业对设备动力工作的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实行综合管理,明确各有关部门和设备动力部门的职责范围,特制定本制度。

(一)企业厂长(经理)的主要职责。

1.对全厂设备动力工作负全面责任。在任期内全面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对设备动力工作的方针、政策、条例和有关规定。在经营责任制中,要制定设备动力工作的组织和经济措施,使工厂达到无泄漏标准和实现设备动力管理中的技术经济指标(包括设备更新改造和实现措施、设备新度系数)。

2.协调好生产与维修、设备的经济与技术的关系,搞好设备动力的计划修理,组织好维修备件的生产和供应。生产中不允许拼设备。

3.厂长(经理)可以根据企业情况委托一名副厂长(副经理)负责处理以下设备动力工作。

(1)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设备动力的方针、政策、条例和目标,负责审定企业的设备动力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2)根据企业长远或年度经营方针、目标,提出对设备动力部门工作的要求和考核指标。

(3)审批生产装置停工检修、大修理工程、设备更新、设备动力方面的技措、零星购置和动力生产、平衡供应等项计划,以及审批设备动力方面的设备运行、维修、检验等技术规程和标准,并检查执行情况。

(4)审查上报的设备动力工作报表、闲置设备的外调及主要设备的报废。

(5)负责设备动力系统的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以及主要机具设备分配。

(6)组织开展全厂(矿)的设备检查、评比、总结和奖惩。

(7)负责设备安全运行,组织重大设备、动力事故的处理。

(8)组织或参加重点基建和技措工程的方案审查及竣工验收。

(二)企业设备动力管理部门的职责。

1.公司(总厂、矿务局)设备动力处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动力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决定,总结推广有关设备管理的先进经验,组织上报各项报表等工作。

(2)负责全公司(总厂、矿务局)设备动力业务管理、设备更新及设备的技术改造和固定资产管理。统一平?,合理使用大修理费用及设备更新改造费用。

(3)组织、督促建立和健全设备的技术资料。建立各厂(矿)主要设备的台帐和设备卡片。做好设备技术状况分析和设备管理工作总结。

(4)督促下属厂(矿)贯彻执行设备动力方面的维护、检修、检验技术规程、管理制度、定额指标等。

(5)组织编制、审核年度大修理计划及系统(装置)停车大检修的综合平?和实施。

(6)组织好设备防腐蚀、润滑、锅炉、压力容器、水质处理等工作。开展对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研究、应用和推广。推动设备的技术改造。

(7)对主要设备状况组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参加重点基建、技措、安措项目的方案审查及竣工验收工作。

(8)组织编制、审定备品配件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抓好备品配件的图纸资料、定额计划、质量管理工作。参与或组织备品配件订货加工计划的编制。指导所属厂做好备品配件的用、管、修、供工作。

(9)组织所属机械厂(机修分厂)加工的备品配件的计划制定、安排和平?。

(10)组织对蒸汽锅炉、压力容器、高压电器、仪器仪表、继电保护、绝缘等定期检查检验工作。处理动力运行方式的重大变更,确保安全运行。

(11)对设备的重大事故及时组织参与分析调查,并组织抢修迅速恢复生产。

(12)组织对设备动力方面技术力量的培训,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2.厂(分厂、矿)设备动力科(组)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设备动力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结合具体情况组织编制本厂(矿)的设备维护、检修、检验技术规程、定额指标及管理制度等,并上报各项报表。

(2)在上级设备动力部门的业务领导下,负责全厂(矿)设备动力的业务管理,设备的技术改造,固定资产的查定、使用、更新、迁移、报废。抓好设备的用、管、修等工作。

(3)组织建立和健全设备的技术资料,建立主要设备的技术档案,学习推广设备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作好设备状况、技术经济分析和设备管理工作总结。

(4)组织编制、平衡、落实设备年、季、月检修计划、系统(装置)停车大修计划,并组织计划的实施,负责统一平?安排控制使用大修及设备更新费用。

(5)组织设备防腐蚀、密封、润滑及水质处理工作。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开展设备的标准化、系列化和通用化工作,以及审查设备改造的合理化建议等。

(6)组织对全厂(矿)设备状况定期检查、鉴定评级,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和隐患,提高设备完好水平。

(7)组织主要设备的大修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并参加基建、技措、安措等项目的设计会审及竣工验收工作。

(8)组织编制、审定备品配件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切实抓好备品配件的测绘、资料管理、定额计划、制造、定货、修旧利废及机械加工管理等工作。作好备品配件的统一管理,抓好用、管、修、供。

(9)组织对蒸汽锅炉、压力容器、起重运输设备、高压电器、仪器仪表、继电保护、

工厂设备管理制度篇十七

一、凡全公司的设备图纸、技术资料(图纸资料、设备使用说明书及备件目录等),必须整理整齐,装订成册,由生产设备科统一管理。

二、外文资料由生产设备科组织或联系有关人员翻译后交车间使用,车间使用份数应由技术部门根据需要确定,不得随意流出厂外。

三、有关工艺改革的技术文件,包括计划申报表,实施工艺措施,鉴定报告等,详尽整理后及时归档。

四、编制全公司专用生产设备科技术资料目录,索引以方便查阅。

五、生产设备科的图纸、资料不得随意借阅,有关管理人员、生产人员确需借阅的,需到供应部办理借阅手续。

六、生产设备科应健全资料借阅手续,借阅人需在借阅登记簿上签字。

七、任何人不得破坏资料的完整性,存档资料缺损的,由供应部负责,外借资料缺损的由借阅人负责。

八、资料外借期限为两周,超过两周的,供应部应主动追索,因生产需要,借阅人仍在使用的,应办理续借手续。

【本文地址:http://www.daodoc.com/zuowen/11847967.html】

下载工厂设备管理制度范文(17篇)word格式文档
下载工厂设备管理制度范文(17篇).doc
将本文档下载到自己电脑,方便修改和收藏。
点此处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相关专题
    热门文章
      整站推荐
        点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