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议事制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集体议事决策制度”。
集体议事制度
为了发扬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和行政干部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逐步形成学校依法治校、民主治校的浓厚气氛,推动学校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公开化、民主化进程,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议事制度:
1、教代会是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接受党支部的领导,监督、支持校长行使权力,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审议讨论学校重大事项。
2、校务委员会是由学校正副党支部书记、正副校长和工会主席组成。由校长负责召集、主持校务会议,讨论和决定学校的重大事项,校长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并及时归档。
3、学校行政会议是由学校中层以上行政干部参加,讨论和决定校长提交的有关事项。必要时团委书记可以列席会议。
4、校务委员会是学校最高决策机构,学校行政会议为二级决策机构。校长在两级决策中行使最后决定权。校务会和行政会由校长主持,定期召开。
二、议事范围:
1、学校章程、办学方针和发展规划;
2、学期或学年工作计划和总结;
3、学校机构增设或撤并;
4、教职工调动、考核、奖惩、福利、聘任方案和职务评审推荐;
5、年度经费预算安排和较大数额经费开支;
6、基本建设项目;
7、大宗物资的采购;
8、新出台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改革措施;
9、组织较大集体活动;
10、招生及其收费政策的确定;
11、师生区级以上评优、留校察看以上处分等重大奖惩;
12、其他需要领导班子集体决定的事项。
三、议事程序
(一)议题的提出
凡是广大教职员工和行政干部认为以上的问题或其他重大问题,有必要拿到学校行政会议讨论商议,都自己可以书面提交,或反映到相关的主管行政干部,由主管行政干部提出。
(二)议题的收集和整理
校长办公室负责把全校范围收集到的议题进行归类和整理,如果认为小范围、一般性的问题则直接转交、责成有关主管部门及行政干部处理,如果是涉及到全校范围、较重大的问题,交校长审核批准,再发给各行政干部,提交下次的学校行政会议讨论决定。
(三)议事的过程
1、参加集体议事的领导范围,一般是校级领导和各科室中层干部,议事的场合是学校行政会议。
2、集体议事活动由校长负责召集并主持,校长不在校时可委托其他领导召集主持。集体议事应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讨论,科学决策,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最后达成决议。如遇意见严重分歧,应暂缓决定,并把情况如实向上级组织反映。
3、集体议事的决定或议定的事项由校长责成相关主管部门及行政干部组织实施,学校党组织保证顺利实施。议事的内容都必须在《校务会议记录本》、《学校行政领导会议记录本》中及时、准确记录,每学年结束后,《记录本》必须及时归档。
(四)议事时间
每周一上午第一、二节课(9:30-11:00),特殊情况由校领导临时召集。
四、问题的落实和反馈
经学校行政会议集体议事决定并落实的问题,应由相关主管部门及行政干部在解决之后及时通报给问题的提出者,特别重大问题或在公示栏公示,并由学校办公室向问题的提出者征询处理的意见,及时反馈给相关主管部门及行政干部,作为工作评价和改进工作的基本依据。
没有列入行政会议集体讨论的小范围、一般性问题遵照上述反馈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