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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制度(试行)
一、1.二、1.2.三、1.2.3.目的 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的管理,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考勤范围 公司在册员工,其中高级管理岗位作为制度监督者,暂不考勤。特殊原因员工不考勤须总经理批准。考勤方法 公司实行考勤机刷卡与部门考勤相结合的考勤办法。总公司及分公司全部采取指纹考勤机进行考勤记录及管理。总公司实行上、下班两次打卡制。各分公司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合理的考勤方式。
4.考勤工作由行政人力部负责,各部门配合做好考勤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四、考勤时间
1.总公司:早上:9:00,下午17:30。中午从12:00~13:30为午休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值班换休。
2.各分公司根据经营业务实际情况,可自行调整业务、销售、车间、收银、办公室等部门及岗位的上下班时间,调整标准报行政人事部及财务部备案。
五、考勤规定
(一)总公司
1.由行政人力部为每位员工将指纹录入到指纹考勤机系统,每天上下班应依次排队进行指纹识别打卡。
2.如无法录入指纹的人员,则采用密码输入打卡。
3.如出现托人代替输入密码打卡者,均给予双方各200元/次的处罚。
4.总公司行政人力部及分公司总经理应对考勤工作进行全方位的监督与检查、落实,及时协调与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严重违反制度的情况及时处理。
(二)分公司
1.有指纹考勤机的分公司采取指纹考勤系统记录考勤,未使用指纹考勤机的分公司则使用考勤签到表进行考勤记录。
2.考勤签到记录必须真实准确,不可托人代签,如发现此类情况,均给予双方各200元/次的处罚。
3.分公司考勤记录的监督工作由分公司总经理执行,总公司行政人力部对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凡有未按照本制度进行监管的,将对分公司总经理处以100元/次罚款。
六、公休日及法定节日
1.公休假日指正常的星期日。
2.法定节假日指元旦(1天)、春节(3天)、国际劳动节(1天)、国庆节(3天)以及我国法律规定的其它节假日。
3.需轮班员工的公休假日每周一天,但不固定为星期日。
4.公休假日及节假日安排值班的员工均按正常上班,如需休假,须按程序申请调休或请假。
七、调休
1.在每周5下班之前,总公司各部门需将下周部门排班表提交至行政人力
部,分公司需将下周员工排班表提交至分公司总经理处。
2.如员工在排班表确定后需调休的,则在申请调整休假日前一天填写《调
休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行政人力部/分公司总经理备案。
3.未按照规定擅自调休者,按照旷工处理。
八、迟到、早退
1.员工在规定上班时间之后打卡即视为迟到。员工在规定下班时间之前打
卡即视为早退。
2.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迟到、早退按照10分钟
为单位,每10分钟罚款10元,未满10分钟的按照10分钟计算,以此类推,迟到、早退2个小时以上的按照150元/次计算;迟到、早退又不打卡的进行双倍罚款。上午下班早退、下午上班迟到、中途离岗,视同迟到、早退处理。
3.部门负责人以上岗位迟到早退,双倍罚款。
4.因公外出办事无法返回进行早晚打卡的或忘打卡者,必须提前1天填写
《考勤异常申请表》,部门主管确认后由员工本人递交至行政人力部备案。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提前提交申请的,需在回公司后1天内补齐申请。
九、旷工:
1.无故缺勤者及迟到早退3个小时以上者视作旷工一天。
2.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6天者,给予除名处理。
3.旷工扣罚标准:当月旷工第一天扣罚工资200元,之后每一天以200元
为基数按照倍数上升。
十、员工请假手续
1.员工请事、病、丧、婚、年、产假,应提前至少一天向部门办理书面请
假手续。特殊情况口头请假后,在消假后一天内补办齐全手续。
2.书面请假手续办理流程:请假申请人填写《人员请假申请表》,附上相关
证明,由相关领导逐级审批后,报行政人力部备案。未按照流程办理者,按照迟到、早退或者旷工处理。
3.请假1天的需部门经理审批。连续性请假2天的需增加主管总监审批,连续性请假3天以上(含3天),或者超过规定准假时间的请假需增加总经理审批。
4.部门主管及以上岗位请假均需总经理审批。
5.所有员工休假前应做好工作安排和交接。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休假前应委
托同级或上级为事务授权代处理人,工作交接未完成前不得休假。
十一、事假
1.员工因私事请假视为事假。
2.事假工资扣款标准:50元/天*请假天数。
十二、病假
1.员工因病请假视为病假。
2.员工请休病假需提供市级以上医院证明(病历、医生开具的休假建议、出入院证明等)。
3.员工休病假须一次申请,一次休完,不得分期休假。
4.病假工资扣款标准:自员工入职起计算,每一年有3天累计带薪病假。
超过3天后,按照50元/天*请假天数计算。当月病假超过20天(含20天)的,当月不发放绩效奖金。
十三、丧假
1.员工因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过世请假,视为丧假。
2.员工丧假准假时间为3天以内(含3天)。
3.丧假属带薪假,不扣罚工资。
十四、婚假
1.员工因合法婚姻请假视为婚假。
2.婚假有效期为夫妻结婚证颁发日起计算一年内,且结婚证颁发日期必须
在该员工入职日期之后。
3.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4.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结婚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
3天法定婚假)。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7.请婚假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及结婚证复印件。
8.婚假属带薪假,不扣罚工资。
十五、年假
1.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2个月的员工均享有年假福利。
2.年假天数的计算以在公司连续工作年限为准,工作满1年以上,不足10
年的,可休5天年假;工作10年,不足20年的,可休10天年假;20年以上的可休15天年假。
3.员工当年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含20天)的,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含2个月),当年不享有年假。
4.员工应在开始享有年假之后的一年内休上一年的年假,当年未自动申请
休年假者,过期不予补假。例如,员工2010年3月24日入职,则员工从2011年3月25日起至2012年3月24日期间享有第一年年假福利,过期未申请休假的不予补休。
5.根据工作需要,年假可安排集中休息,也可安排分段休息。
6.年假属带薪假,不扣罚工资。
十六、产假
1.产假包含以下几种情况:
1)正常分娩的,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
2)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4)晚育的,即年龄满24周岁(包含24周岁)以上生育的,增加产假30
天。
5)女职工怀孕流产的,给予产假十五天。
6)公司男职工的配偶生产,非晚育生产的,给予男职工三天的护理产假;
晚育生产的,给予其七天的护理产假。
2.孕产假请假规定
1)正常情况下,员工在预产期前15天休假,应于申请休假日前20天填
写《员工生育休假申请表》,经领导逐级审批后报行政人事部备案,用人部门监督其完成工作交接。
2)员工因身体状况需提前或者延长休假的,需要提供市级以上医院病情
证明及医生建议,原则上提前或延长休假的时间累计最长不能超过3个月。
3)员工请休产假需提供《结婚证》、《准生证》、《医院出生证明》复印件。
4)员工因难产或者多胞胎生育需增加的休假天数,应在正常分娩产假结
束前持医院开具的难产证明或多胞胎证明到行政人力部办理续假手续。
5)员工所有产假必须一次性休完。
3.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
1)员工生育时在公司购买生育保险连续满1年的,其产假期间的工资由
生育保险待遇支付,公司每月先按期支付给员工基本工资,待生育保险报销完毕后,再将多余的费用支付给员工;
2)员工生育时在公司购买生育保险未连续满1年的,其产假期间的工资
按其在岗期间标准固定工资支付(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3)员工因身体状况符合“第2款第(2)条”的提前或者延长休假条件的,其提前或者延长的休假时间,公司为其购买社保(社保个人部分由财务部在员工假后的工资中扣除),不支付工资;员工不符合“第2款第(2)条”的提前或者延长休假条件的,经双方协商可按劳动法相关条例解除劳动关系,员工不愿解除劳动关系的,除正常产假外,提前或者延长的假期期间的社保费用全额(公司部分+个人部分)由员工承担,不支付工资。
4.女员工哺乳假
1)自女员工生育休假销假之日起至其婴儿年满1周岁止,每天给予其两
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
2)此哺乳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每日上班时间段与下班时间段,各部门及分
公司可根据实际业务需求进行自行调整。
十七、其他注意事项
1.未经许可超出休假期限休假的,其超出时间作旷工处理。
2.采取欺瞒手段休假的,其休假时间作旷工处理;情节严重的,公司将予
以除名处理。
3.员工在一个薪资年度中病事假累计超过20天的,取消其当年晋升、涨薪、带薪培训、节假日礼金以及所有公司提供的福利待遇。
4.试用期员工休病事假累计在7天之内的,其试用期相应后延;如休病事
假累计超过7天的,公司原则上不再继续聘用。
十八、此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运行。
四川省合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六月一十七日
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