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院保密工作制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保密工作基本制度”。
**县医院保密工作制度
一、总则
1.医院秘密是指关系医院发展和利益以及患者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2.医院各科室和全体职工都有保守医院秘密的义务,要严格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
3.医院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于工作的方针。
二、组织机构
加强我院的保密工作,成立寿宁县医院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医院办公室的副院长担任,成员包括办公室、人事科、医务科、质控科、护理部、监察室、财务科、信息科、总务科、保卫科等职能科室负责人。
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挂靠医院办公室。
院长在其职权范围内对全院保密工作承担领导和监督责任。副院长在其分管的职权范围内对医院保密工作承担领导和监督责任。
各职能科室、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是该科室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三、保密范围和级别 1.保密范围
(1)上级已定密的文件、资料、领导人的重要讲话;
(2)有保密性质的报刊、电报、电话记录、音频视频、来信、来访笔录等资料;
(3)印鉴、各类档案(含病案)、疫情、科研成果、正在研究的科研项目和新技术;
(4)院长办公会议记录、党支部会议记录、民主生活会记录和其他涉及重要问题的会议记录;
(5)职工的人事档案和政审材料,未经公布的人事任免、奖惩决定,党员组织发展计划;
(6)院领导在小范围内的谈话、讲话及讨论的内容;(7)医院财务信息、财务计划、报表及有关资料;(8)医院发展的长远规划、重要医疗设施、设备的有关资料;(9)重要的基建图纸、资料;
(二)档案保密
1.严格遵守档案保密制度,对保密文件和一般文件要分开组卷、保管和编目,以避免密级混淆。
2.查阅档案必须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规定,严禁抄录、涂改、圈划、拆换、撕毁档案材料,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档案内容,具有密级的档案材料一般只能在档案室查阅,确因需要借用的必须经院领导批准,并严格履行借阅手续,限在规定时间内返还,不得转借他人。
3.涉及人事等方面的内部记录,必须及时收交,由人事科保存。不准以任何理由向无关人员或组织提供人事档案或泄露档案内容。
4.要严格遵守病案管理工作制度,注意保密,任何个人不准私自将病案借出或复印。
5.要加强存放档案场所的安全防护,注意防火、防盗、防潮,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会议保密
1.召开各种涉密会议,须明确参会人员的范围及人数,不得让无关人员参加。
2.涉密会议参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议保密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泄露会议内容。
3.涉密会议会议文件及会议记录由院办统一保管,个人不得私自保存,查阅记录须经分管领导批准。
(四)通讯、公章保密
1.不得在普通电话、手机、信件、传真中谈论或传递医院秘密。发出的密件要有密封标记,由院办主任指定专人投递或通过机要通讯投递,不准代投、代发,不准通过普通邮政传递秘密文件、资料。
2.严格公章管理,由政治上可靠的专人负责保管公章,确保公章安全。公章启用和作废要按规定登记留存印模,作废的公章要缴回颁发机关封存或销毁。
3.任何人不得在空白纸上加盖公章或携带加盖公章的空白介绍信外出。
(五)新闻宣传保密
1.医院对外新闻宣传工作统一由院办负责管理。
2.各科室要加强宣传工作的管理,确保宣传信息的安全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