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卫队管理制度(小编推荐)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校卫队安全管理制度”。
徐州师范大学校卫队员工作守则
一、服从领导,听从指挥;遵纪守法,文明礼貌,注意形象。
二、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不做与岗位职责无关之事。
三、按章执勤,讲究文明,态度和气,以理服人。纠正违章,要先敬礼。
四、坚持原则,大胆管理,不徇私情,不打人骂人,不滥用职权。
五、明辨是非,保持警觉。善于发现可疑情况,对违法犯罪分子要敢于和善于斗争。
六、熟悉校园环境和岗位职责;熟悉消防器材、报警装置分布情况和使用方法;熟悉校内重点部位、重要部门及车辆号牌。
七、做到“两查”、“五好”、“四勤”、“两快”:查进入校园人员、车辆证件,查出校门物资证件;执行制度好,维持校园秩序好,处理问题好,情况记录好,团结互助好;眼勤、脑勤、手勤、腿勤;反映情况快,处理事情快。
八、积极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徐州师范大学校卫队工作职责
校卫队是学校保卫力量的重要补充,担负着保卫学校安全和维护稳定的重任,在治安科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责是:
一、维护学校治安、交通等正常秩序,保护公共财产,保护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做好门卫工作。严格执行《徐州师范大学门卫管理制度》,禁止各种嫌疑、闲散人员及商贩进入学校,管理进出校园车辆,查验携带物品出校的证明手续。
三、在校园开展昼夜巡逻。认真执行徐州师范大学校园安全管理有关规定,预防盗窃、火灾、斗殴、滋事等事件的发生,制止各种违章行为,维护校园治安秩序,确保节假日和重点部位的安全;询查校内各类行迹可疑人员,制止各类破坏活动。
四、做好各类案件、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并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五、维护校园大型活动的治安秩序,确保校园安全。
六、做好校园车辆停放管理工作。
七、参加义务消防队活动,做好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保护和使用工作。
八、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徐州师范大学校卫队奖惩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学校教学、科研、生活有序地进行,提高全体校卫队员的整体素质,增强工作责任心,自觉做到服从管理、文明执勤、热情服务、珍惜荣誉。依照按劳取酬、奖勤罚懒的原则,结合校卫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对队员的考核从德、能、勤、绩四方面进行。能保质保量完成本月工作方可取得全额工资,工作有突出表现的给予奖励。奖罚办法为:按质评分,每分5元。
第二章
奖 励
第三条 奖励的目的在于激发广大校卫队员的工作积极性,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对表现突出的校卫队员应当给予奖励,奖励分为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第四条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给予表扬、嘉奖,报请上级授予荣誉称号并视情况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1、服从领导,听从指挥,遵纪守法好,完成任务好,有显著成绩的,给予20分奖励。
2、处事果断,临危不惧,能有效地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给予40分奖励。
3、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保卫部门破获各类案件的,20分奖励
4、在与违法犯罪分子斗争中,勇敢机智,捉拿案犯的,给予50分奖励。
5、在其他方面有突出成绩的,酌情给予奖励。
第三章
处 罚
第五条 处罚是维护和加强纪律的一种手段,目的在于提高校卫队员的工作积极性与责任感。
第六条 处罚种类 1.警告 2.罚款 3.辞退
第七条 凡发生下列行为之一者,视具体情况给予警告、罚款,直至辞退处理。触犯法律的,送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不服从管理,不严格按照学校规定和保卫处的工作要求履行职责的,予以辞退。
2.上岗期间应按标准站立,精神饱满,不得着装不整。对于举止不端,不按规定着装的,给予警告。经劝说不改的,扣10分。不按规定搞内务卫生或检查不合格的,每次扣2分。
3.上岗期间严禁嬉笑打闹、看书看报、吸烟、吃东西(开饭时间除外)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扣10分,教育不改的扣20分。
4.按时交接班,按时参加学习、训练,迟到、早退15分钟以内者扣6分,15分钟—30分钟扣10分,30分钟—60分钟扣20分,旷工一天扣40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私自叫人顶班或上班办私事的发现一次扣20分;旷工三天者予以辞退,扣除当月全额工资。
5.禁止闲散人员入校(闲玩、拾荒等人),不认真履行门卫手续造成一定后果的扣20分。
6.严禁班前、班中喝酒,否则劝其回家醒酒并扣20分,造成不良影响的扣除当月工资,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辞退,扣除当月工资,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7.巡逻人员不文明执勤受到投诉经调查属实的扣20分,巡逻过程中对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造成一定后果的扣40分。
8.夜间巡逻,门卫管理人员脱岗睡觉的,扣20分。一学期累计超过三次以上者作辞退处理。
9.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的,扣40分。
10.违反规定,有打架、偷盗、破坏内部团结等行为的予以辞退,并扣发当月工资。
11.队员之间发生打架斗殴,每次双方各扣20分。经调查核实,负事件全部责任者,除赔偿医药费、误工费外,扣发当月工资,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12.参加黄赌毒(当场发现或举报核查属实的)活动,作辞退处理并扣发当月工资。
13.队员受两次(含两次)以上警告处分的视情节给予辞退。
14.严格请销假制度,经队长(一天)、治安科长(两天)、处里(两天以上)批准后方可请假,并扣除当日工资。
第四章
附 则
第八条 以上各条款,由保卫处治安科负责监督实施,由队长协助检查、考核。
第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徐州师范大学校卫队员队容着装规定
为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保持较好的仪容仪貌,特制定以下着装规定:
一、校卫队员统一配发校卫队服装。
二、校卫队员在值班、执勤和学习训练时,要按规定统一着装,佩带整齐(包括帽徽、肩章、领带等)。
三、冬夏服不得混穿,内衣下摆不得外露,要扣好衣扣,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要扎好腰带,保持服装整洁。
四、男队员头发要整洁,不准留大包头、大鬓角、胡须,不准染发、纹身,不得戴项链、戒指、手链等饰物。女队员不化浓妆。
五、队员在工作、学习和训练以外时间,一律不准着校卫制服。
六、要爱护制服,不得擅自修改及借给他人使用,丢失损坏要照价赔偿。
徐州师范大学校卫队员言行规范
一、语言规范
1、上班时间和接报警电话一律使用普通话。
2、外来人员称呼:同志或先生、女士;本校人员称呼:老师、同学。
3、工作语言:您好、请问、请您出示证件、请登记、请稍侯、请坐、请讲;有什么事需要帮忙或我可以帮忙的;对不起、请原谅、请谅解、请支持、请配合、请遵守;
二、行为规范
1、执行政策、遵纪守法、秉公办事、不徇私情;
2、积极热情、保持良姿、不躺不卧、注意形象;
3、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不计得失、乐于奉献;
4、团结协作、助人为乐、服从命令、服从指挥。
徐州师范大学校卫队员辞职、辞退的规定
一、辞职
1、因特殊情况,校卫队员要辞职的,须提前5天向治安科提出申请,并填写《徐州师范大学校卫队员辞职审批表》,由治安科报保卫处核准。
2、若校卫队员自行离职不报的,扣发其当月工资。
二、辞退
经审核批准录用的队员,不得随意辞退开除。但有违反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辞退。
1、受两次(含两次)以上警告处分;严重违反队规、校规一次以上的;
2、一学期无故旷工二天或因私请病假、事假15天以上的;
3、经处办公会议讨论,认为不能继续胜任工作的;
4、有违法犯罪行为或被公安机关处理的;
5、工作期间不讲团结或打架斗殴情节严重的;
6、上班时间酗酒、打牌、打麻将的;
三、在校卫队工作合同期满,原则上不再聘用,作正常辞退处理。确因工作需要或表现突出的队员可少量继续聘用。
四、辞职或被辞退的队员,须办妥手续并将制服(洗干净)及其它公共物品如数交还校卫队后方可离去。否则,扣发其当月工资。
徐州师范大学校卫队队长职责
校卫队队长是校卫队的主要负责人,负责校卫队的全面工作,由校卫队民主选举并报治安科同意后产生。其职责是:
一、在治安科领导下组织校卫队员认真履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维护校园安全。
二、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学习、培训工作,提高校卫队员的政治思想水平、业务水平及服务意识,及时掌握全队人员的思想动态,积极帮助队员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实际困难。
三、认真抓好全队军事、消防、体能和业务训练工作,加强队容队纪、内务卫生建设,树立文明队伍形象。
四、熟悉和掌握人员、岗位分布及执勤情况,合理安排人员,制定和修改执勤方案,坚持查岗查哨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理并向领导汇报。
五、抓好全队制度建设与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定期做好检查评比工作。
六、带领全队积极协同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处理好学校发生的治安、消防、交通等事故。
七、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及做好全队年终总结、评先评优工作。
八、坚持原则,以身作则,遵纪守法,团结同志。积极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徐州师范大学校卫队请休假制度
一、校卫队员原则上每月休息4天,休息时间由队长根据工作情况进行安排。
二、校卫队员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必须按级请假并预先填写请假表。请假1天内的,由队长批准;请假3天以内的,由分管科长批准;3天以上的,由治安科核实报处领导批准。
三、凡按规定休假的队员要按时归队,不得以任何理由延长假期,遇特殊情况延期的,要报处领导批准,否则一律按旷工论处。
四、因工受伤请假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徐州师范大学校卫队会议、学习、训练制度
一、时间安排
每月第一周星期二上午为校卫队例会时间,会议主要内容是对上月全队工作情况进行小结,布置下个月工作。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
寒假、暑假为队员集中学习、训练时间。
二、学习和训练内容
(一)学习内容
1、时事政治、文化知识等。
2、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等,树立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团结向上、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
3、治安、交通、消防等业务知识,掌握安全管理技能。
(二)训练内容
1、队列训练。主要是训练立正、稍息、停止间三种转法(向左、右、后)、跨立、齐步走、跑步、整理服装、整齐报数、敬礼。
2、熟悉环境,使校卫队员能比较全面了解和掌握学校总体概况。
3、对违法犯罪嫌疑人的识别能力和处理问题能力训练。
4、技能和体能训练。技能方面主要是擒拿、格斗、拳术及交通指挥手势、保卫器材装备、消防器材、报警和监控等设施的操作、使用;体能训练主要是训练队员的身体素质,每学期要分别进行一次1000米、100米的跑步测试和引体向上、伏卧撑的测试。
5、内务训练。主要是训练叠被子、蚊帐、床上用品及室内其它物品的整齐摆放。
三、要求
1、学习训练期间,队员除正常执勤外,一律不准请假(特殊情况经批准外);无故不参加学习训练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2、学习训练时要着装整齐,严肃认真,精神饱满。做到有交流、有笔记、有体会、有进步。
3、每年组织1-2次岗位职责、法律法规、治安消防业务知识及体能的测试与考核(包括竞赛评比活动),对成绩优秀者将视情况给予表扬和物质奖励,对成绩特差者予以辞退。
徐州师范大学校卫队员使用警用器械的规定
一、校卫队员使用的警用器械主要包括橡皮棒等。
二、警用器械主要是用于对付违法犯罪分子,并由校卫队员在值勤中使用,非值勤时间不得随意使用。
三、警用器械落实专人使用专人保管,不得转借挪用。若丢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否则将追究使用人责任。
四、警用器械任何时候不得对师生员工使用,不得用于其它物体上,以防损坏。
五、校卫队员在使用警械对付犯罪分子过程中,当其失去反抗时应停止再次使用。
徐州师范大学校卫队装备物资管理规定
一、队员经招聘录用并办理入队手续后,到校卫队领取有关装备物资(包括制服、腰带、鞋子、工作证、警械、通信等装备器材)。
二、领取的装备物资必须登记、造册、核实,不准相互转用或交换,如有遗失由本人负责。
三、队员在执勤过程中,装备物资如有损坏,应及时报告。
四、队员因辞职、辞退或其他原因离队,在办理离队手续前,须交清所领的装备物资。交回的衣物要干净、整洁,人为损坏或丢失装备物资,一律照价赔偿。
五、要管理好装备物资,并按规定存放。在任何情况下,装备物资如有遗失,要按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