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9德育工作奖励表彰制度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德育工作表彰奖励制度”。
2008—2009学年德育工作奖励表彰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队伍,激励教职工献身教育事业,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表彰对象和荣誉称号
在学校德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其他德育工作者(主要是指少先队辅导员、班主任、心理兼职教师、政教工作人员等),授予“德育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二、评比条件
德育工作先进个人:
1、热爱德育工作,教育思想端正,责任心强,作风正派。
2、经常学习教育法规和有关重要文件,熟悉《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德育大纲》、《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法规和制度。
3、在工作中注意调查研究,了解学生的特点和思想实际,讲究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4、积极参加教育理论和业务的讲座、研讨会观、摩等活动。
5、有较强的德育工作组织管理能力,在本岗位发挥了骨干带头作用。
6、认真学习有关教育理论,并在实际工作中积极加以实践总结。每年有1-2篇工作的心得或论文。
三、评比办法
1、德育工作先进每学年评比一次。
2、德育工作先进个人按参评人数的10%名额评选。
3、推选时应坚持民主评议和量化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公平、公开、公正。
四、奖励表彰
1、被评比为“德育工作先进个人”的教师,授予相应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2、有以上荣誉称号的老师,在晋级、职称评定等活动中,同等条件下优先。
2008—2009学年德育工作奖励表彰名单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德育队伍,激励教职工献身教育事业,在本学年学校德育工作中,以下教师热爱德育工作,教育思想端正,责任心强,作风正派,为我校的德育工作做出了突出的贡献,现特此表彰。
一、德育工作先进个人:
二、德育工作先进班级:
六年(1)班
三年(1)班
三、优秀学生表彰(详见少总六一节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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