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出口信用保险工作总结(精选8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保险工作总结范本”。
第1篇:出口信用保险
什么是出口信用保险
出口信用保险(Export Credit Insurance)是国家为了推动本国的出口贸易,保障出口企业的收汇安全而制定的一项由国家财政提供保险准备金的非赢利性的政策性保险业务。为了分担中国出口企业从事对外贸易的风险,让其开拓国际市场、在贸易领域中更具竞争力。
出口信用保险分为: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和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其中,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是指贸易合同中规定的放帐期不超过180天的出口信用保险。经保险公司同意,放帐期可延长到360天。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适用于信用期在180天至5年或8年之间的资本性或半资本性货物的出口项目。
出口信用保险的对象
出口信用保险承保的对象是出口企业的应收帐款,承保的风险主要是人为原因造成的商业信用风险和政治风险。商业信用风险主要包括:买方因破产而无力支付债务、买方收货后超过付款期限四个月以上仍未支付货款、买方因自身原因而拒绝收货及付款。政治风险主要包括因买方所在国禁止或限制汇兑、实施进口管制、撤销进口许可证、发生战争、叛乱等卖方、买方均无法控制的情况,导致买方无法支付货款。而以上这些风险,是无法预计、难以计算发生概率的,因此也是商业保险无法承受的。
国际贸易中商业性保险承保的对象一般是出口商品,承保的风险主要是因自然原因在运输、装卸过程中造成的对商品数量、质量的损害。有的商业保险也承保人为原因造成的风险,但也仅限于对商品本身的损害。而这些风险可以计算发生概率,根据概率制定保费以确保盈利。
出口信用保险有什么作用
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可确保收汇的安全性,扩大企业国际结算方式的选择面(如L/C外还可采用T/T、DP、DA等),从而增加出口成交机会。同时,投保后可提高出口企业信用等级,有利于获得银行打包贷款、托收押汇、保理等金融支持,加快资金周转。
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还可为企业提供客户信用调查、帐款追讨等其它业务。
--买方利用国际贸易进行欺诈,侵吞货款;
--买方因自身财务问题而拖欠货款,甚至破产倒闭而无力偿还债务;
--买方因市场问题,以各种理由中止合同、拒收货物,或拒付货款、要求降价等;
--因买方国家市场制度不健全,有关单证与货物。
同时,发生贸易纠纷时解决争议的成本也较高。一旦发生无法收汇的情况,会给企业带来较大损失。
通过支付相对有限、固定的保险费,企业将不可预计的风险锁定为企业固定的税前财务成本支出,从而可以做到稳定经营。
出口信用保险业务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最大诚信原则:投保人必须如实提供项目情况,不得隐瞒和虚报。
风险共担原则:赔偿比率大多低于百分之百。
事先投保原则:保险必须在实际风险有可能发生之前办妥。
哪些出口贸易合同不适用于投保出口信用保险
以下出口贸易合同不适用于投保出口信用险:
1、发货前或在劳务提供前,价款全部预付的出口合同;
2、金额和付款期限不确定的出口合同;
3、不以货币结算的贸易合同;
4、违反我国或进口国法律的贸易合同;
5、投保人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合同不能办理商业风险的保险,但可办理政治风险保险。
投保出口信用保险有哪些好处?
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可以给企业带来的利益包括:
1、出口贸易收汇有安全保障。出口信用保险使企业出口贸易损失发生时给予经济补偿,维护出口企业和银行权益,避免呆坏账发生,保证出口企业和银行业务稳健运行。
2、有出口信用保险保障,出口商可以放心地采用更灵活的结算方式,开拓新市场,扩大业务量,从而使企业市场竞争能力更强,开拓国际贸易市场更大胆。
3、出口信用保险可以为企业获得出口信贷融资提供便利。资金短缺、融资困难是企业共同的难题,在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后,收汇风险显著降低,融资银行才愿意提供资金融通。
4、得到更多的买家信息,获得买方资信调查和其他相关服务。出口信用保险有利于出口商获得多方面的信息咨询服务,加强信用风险管理,事先避免和防范损失发生。
5、有助于企业自身信用评级和信用管理水平的提高。
出口信用保险主要提供收汇风险保障的范围
1、海外买家的商业风险:
1)进口商无力偿还债务或破产、倒闭;
2)国外进口商无理、故意拖欠货款;
3)国外进口商拒收货物及拒付货款或以拒收货物为手段进行不正当的压价。
2、买方国家的政治风险:
1)、进口商所在国禁止或限制外汇汇出;
2)、进口商所在国进口管制,限制进口;
3)、进口商所在国或货款须经过的第三国颁布延期付款令;
4)、进口商所在国发生战争、暴乱和革命等;
5)、出口商和进口商都无法控制的其它非常事件。出口信用保险理赔指南
如您获悉下列情况,请在十天内向保险公司填报《可能损失通知书》:
1.买方已破产或无力偿付债务
2.买方已提出拒绝收货及付款
3.买方逾期三个月未付或未付清货款
4.发生保险公司承保的政治风险项下的事件
为什么要及时填报《可能损失通知书》
这会有利于保险公司及时了解情况、采取措施、控制风险、避免损失的扩大。对您的延迟填报,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应怎样办理索赔
您首先要填写《索赔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资料:
1、贸易合同
2、提单
3、出口报关单
4、发票
5、装箱单
6、汇票
7、买卖双方往来函电
8、买方信用限额审批单》
9、出口申报表
10、报销公司要求的其他资料
遇有贸易纠纷时,应怎样处理
您应首先提请仲裁或诉讼,在得到判决后保险公司才能定损核赔。
可以获得多少赔偿
损失金额不超过信用限额时
最高赔偿金额=损失金额×赔偿百分比
损失金额超过信用限额时
最高赔偿金额=信用限额×赔偿百分比
获得赔偿后,应做些什么
您应填写《赔款收据及权益转让书》,将赔偿部分的权益转让给保险公司,并与保险公司通力合作、努力向买方追讨欠款,减少国家损失。如果您收到买方的还款,要及时通知理赔公司,并将应退还给理赔公司的款项及时退还理赔公司。在追讨过程中如发现您有欺诈行为,理赔公司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将全部赔款收回。如何投保出口信用保险?
出口信用险是国家为了鼓励并推动本国的出口贸易,为众多出口企业承担由于进口国政治风险(包括战争、外汇管制、进口管制和颁发延期付款等)和进口商商业风险(包括破产、拖欠和拒收)而引起的收汇损失的政策性险种。
对投保出口信用险的外贸公司来说,在具体操作时应切实注意以下几点:
一、申请限额时应注意:
1、合同一旦签订,应立即向保险公司申请限额。因为调查资信需要一段时间,包括内部周转时间、委托国外资信机构进行调查时间,有时长达1个月之久。
2、在限额未审批之前,如果合同有变更,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
3、如果合同方式是L/C或D/P或D/A支付方式,但出运选用空运方式或提单自寄,这样的风险已等同O/A风险,应申请O/A方式的限额。
4、由于保险公司只承担批复的买方信用限额条件内的出口的收汇风险,如果出口与保险公司批复的买方信用限额条件不一致,如出运日期早于限额生效日期、合同支付条件与限额支付条件不一致,保险公司将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办理出口申报应注意:
1、出口货物在装运时应及时填制《出口信用保险申报单》,向保险公司申报,并交纳保险费。
2、根据出口信用险条款第十八条规定,不得漏报和虚报。
三、如何办理索赔:
填写规定格式的《索赔申请书》,并提供以下资料:
1、详细陈述案件发生经过和处理情况的书面报。
2、证明保险标的材料,包括贸易合同、提单、出口报关单(正本)、发票、装箱单、汇票、D/P或D/A方式的托收委托书以及D/A方式下的承兑文件(该文件是我国对出口企业在自身利益受到损害时,对外的一件自我保护依据,也是对外追讨的法律依据)。
四、证明损失原因及金额的材料,包括:
1、买方破产或丧失还款能力的证明材料。
2、由银行或有关机构提供的不承兑或不付款的证明。
3、买卖双方往来函电。
4、证明索赔涉及的出口已有保险公司承保的材料,包括保单(明细表、费率表)、《信用限额审批单》、出口申报表。
五、被保险人有义务如实提供其他有关资料。
六、办理索赔应注意:
1、发现买方有信誉问题,在应付日后15日内未付,应及时向保险公司上报《可能损失通知书》,并采取一切可能措施减少损失。
2、对于买方无力偿还债务造成的损失,不得晚于买方被宣破产或丧失偿付能力后的1个月知保险公司。
3、对于其他原因引起的损失,不得晚于保单规定的赔款等待期满后2个月内提出索赔,否则保险公司视同出口商放弃权益,有权拒赔。总之向保险公司索赔一定要作到单证齐全,否则影响出口商的经济利益,也使国家利益蒙受损失 出口信用保险办理程序
一、申请投保
您需填写《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综合险投保单》一式三份,把本出口企业的名称、地址、投保范围、出口情况、适保范围内的买方清单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填写清楚后,企业法人签章,向保险公司申请投保出口信用保险。
二、申请限额
您在接到保险公司承保并签发的《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综合险保险单》后,您应就本保单适用范围出口的每一家尽早向保险公司书面申请信用限额,并填写《短期出口信用综合险买方信用限额申请表》一式三联,按表内的要求,把买家的情况,双方贸易条件以及本企业所需的限额如实填写清楚,为本企业在适保范围内的全部海外新旧买家申请信用限额。
三、申报出口
保险公司通过《短期出口信用综合险买方信用限额审批单》批复限额,您每批出货后,十五天内(或每月十号前)逐批填写《短期出口信用综合险出口申报单》(或《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综合险出口月申报表及保费计算书》)一式三份,按表中之要求,把出口的情况如实清楚填写,供保险公司计收保险费。对于您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出口,保险公司有权要求您补报。但若补报的出口已经发生损失或可能引起损失的事件已经发生,保险公司有权拒绝接受补报。如您有故意不报或严重漏报或误报情况,保险公司对您已申报出口所发生的损失,有权拒绝承担责任。
四、缴纳保险费
您在收到保险公司发出的“保险费发票”及有关托收单据的日期起十日内您应缴付保险费。如未在规定期限内交付保险费,保险公司对您申报的有关出口,不负赔偿责任;如您超过规定期限二个月仍未交付保险费,保险公司有权终止保单,已收的保险费概不退还。保险公司每个月按您的申报和报单薄明细表列明的费率,计算应交的保险费。保险费率如需调整,保险公司将书面通知您,通知发出后第二个月出口的货物,保险费按新费率计算。
五、填报可能损失通知书
您出货后,买方己破产或无力偿付债务、买方己提出拒绝收货及付款、买方逾期三个月未付或末付清货款或者发生保险公司承保的政治风险项下的事件,应在十天内向保险公司填报《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可能损失通知书》。要清楚简述案情,并在赔偿等待期间,努力催收货款,密切与保险公司联系,及时知道追讨或处理的进程和结果。
六、索赔损失
您收不到货款且追讨无效,保险条款规定的赔偿等待期届满,应尽快以书面的形式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并填写《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索赔申请书》,同时,齐全、真实地提供《申请书》列明的所需单证(包括贸易合同、提单、出口报关单、发票、装箱单、汇票、买卖双方往来函电、《信用限额审批单》、出口申报表和保险公司要求的其他资料)。对您因买方无力偿付债务所致损失的索赔,保险公司在证实买方破产或丧失偿付能力后尽快赔付;对其它原因所致损失的索赔,保险公司在规定的赔偿等待期满后,尽快赔付。对买方无力偿付债务引起的损失,如您未在买方被宣破产或丧失偿付能力后一个月内提出索赔,对其它原因引起的损失,未在赔偿等待期满后两个月内提出索赔,又未提出充分理由,保险公司对您的索赔有权拒绝受理。保险公司对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分别按保单明细表所列商业信用保险和政治风险所致损失的赔偿百分比赔偿。但赔偿以不超过保险公司批准买方信用限额或被保险人自行掌握信用限额的上述百分比为限。
七、权益转让
您获悉保险公司的赔偿通知后,须出具《赔款收据及权益转让书》(中英文各一份)和中英文的《追讨委托书》。如果买方逾期三个月未 付或未付清货款,您在报“可能损失通知书”时同意委托保险公司先追讨,需提供该案的合同、提单、发票、贸易双方往来函电及中英文《追讨委托书》。出口信用保险的投保手续
1)、出口企业填写《投保单》,列出拟投保的买家及交易情况,由保险公司对买家进行资信调查,以备将来对其进行评估。
2)、出口企业尽早对适保范围内的每一买家申请信用限额,填写《信用限额申请表》,保险公司签发《买方信用限额审批单》。
3)、出口企业按时将所有适保范围内的“出口发票”及“提单正本复印件”递交保险公司,以便保险公司编制“出口月申报表及保费计算书”收取保费,完善投保手续。出口信用保险的投保手续
1)、出口企业填写《投保单》,列出拟投保的买家及交易情况,由保险公司对买家进行资信调查,以备将来对其进行评估。
2)、出口企业尽早对适保范围内的每一买家申请信用限额,填写《信用限额申请表》,保险公司签发《买方信用限额审批单》。
3)、出口企业按时将所有适保范围内的“出口发票”及“提单正本复印件”递交保险公司,以便保险公司编制“出口月申报表及保费计算书”收取保费,完善投保手续。
出口信用保险的赔偿比例
1、政治风险----90%;
2、破产、拖欠---90%;
3、拒收-----80%;
可能损失通知
被保险人在遇“买方拒绝收货、买方破产或无力偿付货款”时,应在10日内,向保险公司填写《可能损失通知书》,并可同时委托保险公司开始追讨工作,以保障自身权益。
损失赔偿
索赔单证: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索赔时,应提供“贸易合同、提单、发票、报关单、催收货款的书面往来函电、银行证明及其他必要的损失证明和有关保险单证”。
出口信用保险有哪些责任免除情况
通常为以下几种:
1、汇率变更引起的损失,如出货时美元结汇价8.2645,收汇时人民币升值了,结汇价8.2600,这种损失不能获得赔偿;
2、被保险人(出口商,下同)或其代理人违约、欺诈以及其他违法行为所引起的损失,或者被保险人的代理人破产引起的损失;
3、被保险人发货前买家的信用限额已被撤销、失效,或未经保险公司批复信用限额、并且不适用被保险人自行掌握信用限额的买方出口所发生的损失;
4、保险责任以外的其他损失。
具体而言
一、非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发生的下列损失:
1、通常可以由货物运输保险或者其他保险承保的损失;
2、买方的代理人破产、违约、欺诈或其他违反法律的行为引起的损失;
3、银行擅自放单、运输代理人或者承运人擅自放货造成的损失;
4、被保险人向其关联公司出口,由于商业风险引起的损失;
5、由于被保险人或者买方未能及时获得各种所需许可证、批准书或者授权,致使销售合同无法履行引起的损失;
6、在货物出口前,被保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风险已经发生,或者由于买方根本违反销售合同或者预期违反销售合同,被保险人仍继续发货而造成的损失;
7、在货物出口前发生的一切损失。
二、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发生的下列损失:
1、因单证不符、单单不符,开证行拒绝承兑或者拒绝付款所造成的损失;
2、信用证项下的单据在递送或者电讯传递过程中迟延或者遗失或者残缺不全或者误邮而引起的损失;
3、虚假或者无效的信用证造成的损失;
4、在被保险人提交信用证所要求的单据前发生的一切损失。
出口信用保险案例—单笔赔付68.7万美元
单笔出口保险赔付了 68.7万美元,记者昨天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温州办事处获悉,该公司已决定向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支付出口信用保险赔款68.7万美元。这是温州地区迄今为止出口信用保险赔付金额最大的一起赔案。
日前,冠盛公司向美国一家汽车配件销售有限公司出口了一批价值70多万美元的货物,结果该美国公司被另一家公司兼并,买方趁机赖账,冠盛公司无法得到货款。由于该公司办理了出口信用保险,得到了巨额赔付,避免了贸易风险。
近来,美国、欧盟频繁对我国出口的纺织品和服装采取特殊保障措施,同时一些国家也纷纷对我国出口产品展开反倾销调查,使得我国企业相关出口产品不能清关的可能性增大。针对此类风险,中国信保积极采取了特殊承保措施,支持相关受限产品的出口,鼓励出口企业在防范风险的同时正常经营并扩大出口。今年3月份以来,我市荣光集团、查理鞋业、霸力集团都与中国信保签订了保险协议,为自己的出口货物上了信用保险。
据中国信保温州办事处负责人介绍,该公司主要帮助出口企业事前了解国外买家信用状况,把风险防范设在出口之前,而且通过采用信用的支付方式扩大交易量,增加贸易量和提高利润空间。同时,对于企业来说,出口信用保险还能给企业的融资带来便利,在信用保险下的融资,银行一般不要求企业提供额外的担保或抵押。目前,该公司在我市的业务以短期险为主,主要保障由于商业风险和政治风险导致出口企业应收账款不能正常收回的风险。
去年,我国新实施的《外贸法》已将出口信用保险与出口退税、出口信贷并列为三大支持出口的政策工具。作为我国唯一的政策性保险机构,今年前10个月,中国信保承保温州地区的出口金额达6000万美元,同比增长了224%,同时已有5家温企获赔105万美元的出口损失货款,越来越多的出口企业开始认识到善用出口信用保险的益处。
出口信用保险案例—受损企业获赔巨款
吉林长春一家大型禽肉类加工出口企业刚刚获得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简称中国信保)提前支付的21万美元理赔款。
1月28日,中国信保接到这家企业报案,称其在日本政府对中国禽类产品实施封关之前出运的一批禽肉制品可能遭受损失。中国信保大连营业管理部业务人员立即前往现场,经审核,属公司承保责任范围。2月5日,这家受损企业正式提出索赔申请,索赔金额为78万美元。鉴于目前货物的最终损失尚未确定,中国信保启动了预赔付机制,简化理赔程序和手续,向其预付赔款21万美元。
记者从中国信保了解到,全国有70多家农产品或禽类产品出口企业投保了出口信用险,到目前为止,公司保户已报告可能损失150多万美元。公司总经理助理周纪安表示,作为惟一一家从事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政策性保险公司,中国信保将积极指导企业规避国际贸易风险,切实采取措施保障受损企业利益。
中国禽流感疫情公布后,中国信保即成立了由短期业务承保部、短期业务理赔追偿部、风险管理部组成的“禽流感应急工作小组”。从1月30日起,公司设立专人密切跟踪国外对中国禽类产品实施封关和产品限制的动态,每天通报公司保户,确保他们能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防止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周纪安向记者介绍,近年来,中国禽类产品每年出口创汇五六亿美元,中国信保承保的出口额约为8000多万美元,所占比重还很低。目前,在中国禽类产品出口企业中,投保出口信用险的比例还不到10%。
出口信用保险—‘走出去’的坚强后盾
“出口信用保险是促进中国企业‘走出去’的坚强后盾,是解决出口企业融资需求的有力保障,是国外收汇风险的最终承担者。”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副总经理梁志东今天在此间举办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与外经贸企业座谈会上表示。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进程加快,中国企业要走出国门,更多地参与竞争,必将由过去仅承担国内的生产经营风险转变为承担复杂的国际竞争风险,而出口信用保险是克服和减少涉外经济领域中存在的风险的最佳手段之一。这种手段是WTO规则所允许的、支持企业国际化的政策措施之一。
据了解,出口信用保险是各国政府普遍采用、行之有效的促进出口、投资的政策性风险保障工具。
梁志东表示,二○○四年,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共对外支付赔款近一亿美元,通过风险控制手段减少和避免了数十倍于这个数字的可能损失,保障了一大批企业运营安全和稳定。
出口信用保险日渐凸显效果
2005年,出口信用保险共支持了212亿美元的出口及海外投资,同比增幅达60%。其中,短期险业务实现保险金额170亿美元,同比增长60%,在业务规模和支持面不断扩大的同时,短期险的限额管理、费率厘定、资信调查等业务环节更加稳定成熟,适应不同交易方式的承保模式不断丰富,对出口企业的服务深度不断加深;中长期业务承保45个项目,实现保险金额28亿美元,同比增长36%,在继续重点支持优势产业的同时,积极拓展承保行业、承保国别,创新融资、担保模式,承保了刚果(布)英布鲁电站项 目、五矿出口巴西高炉项目等一批有影响的项目;投资保险承保了9个项目,实现保险金额5.2亿美元,同比增长337%,加强了重点投资对象国市场调查、积极创新产品、开拓融资渠道、完善咨询服务,业务拓展步伐逐步加快;担保业务与出口信用保险的联动发展得到加强,对出口融资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年新增担保金额8亿美元,同比增长66%;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开始起步,国际商账追收业务也有了新的起色。
尤为可贵的是,在我国外贸出口连年保持高速增长的情况下,出口信用保险对一般贸易的支持率也逐年跃升,从2002年的2%、2003年的3.1%和2004年的5.5%,到2005年的6.4%,其对外经贸发展的支持力度不断增强。中国信保公司总经理唐若昕告诉记者,公司成立四年来,累计支持的出口和投资额已经超过430亿美元,是公司成立以前13年累计支持总和的2.6倍;出口信用保险直接拉动出口增量超过100亿美元。
作为国家外经贸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出口信用保险以支持外经贸为目的,并已成为我国企业开拓新兴市场、开发境外资源、保障收益和收汇安全的得力工具。唐若昕介绍说,2005年,中国信保进一步加强了出口信用保险的政策性功能建设,以充分发挥对外经贸的支持服务作用。
中国信保加强与政府部门联动,参与外贸促进机制建设,如与商务部联合出台了支持自主民族品牌和非公有制企业的出口办法,还配合国家发改委建立了海外投资风险保障机制。继续加大对国家重点外经贸项目的支持力度,推动机电设备、通讯设备等优势产品的出口,为60项大型对外贸易项目提供了保险支持。深度支持国家外贸和产业政策,四年来累计支持高科技产品出口金额210多亿美元,占公司总承保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超过出口额中科技产品的比重20个百分点以上,促进了贸易增长方式的转变和贸易结构的调整;加大对农产品出口的支持,共承保近2亿美元的禽类农产品出口,向农产品出口企业支付赔款400万美元,有效保障了高风险农产品出口企业的利益;通过完善风险保障,引导出口企业利用灵活多样的结算方式,积极开拓新兴市场,目前,在公司业务中,新兴市场业务已超过50%,促进了出口市场多元化的发展。加强对出口企业服务和风险保障,如开发了中小企业综合保障保险产品,加大“外派劳务保险”的试点推广力度;与国内30余家银行开展了融资合作,使出口企业通过出口信用保险获得融资1166亿元人民币;代出口企业追回拖欠账款2亿美元,向出口企业支付赔款约3亿美元。为社会提供专业风险信息服务,出版发布了《国家风险分析报告》,为出口企业提供国家风险预警和出口贸易及投资的指南。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唐若昕表示,将在继续保持出口信用保险一定的增长水平基础上,科学整合信用险资源,合理调整业务和产品结构,以适应外经贸快速发展的形势。
为此,中国信保将加快业务发展,扩大支持覆盖面,为更多企业提供完善的信用险服务。同时,以外贸和产业政策为指导,探索和实施针对重点出口行业、重点产品门类、重点出口市场、不同企业类型的支持政策;继续加大对高新技术产品、拥有自主品牌和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农产品等重点产品出口的支持力度;积极创新融资和担保模式,拉动商业资本参与到支持出口和投资中来,放大支持规模和能力;大力发展海外投资保险,积极完善融资租赁保险、保函保险和工程技术服务保险等产品,开展项目结构设计、融资渠道安排等投资服务,配合“走出去”战略的实施。
第2篇:出口信用保险
www.daodoc.com或QQ:309617414@qq.com
第三步:保险公司出具报价单
1、通常情况下资料收集完整后,我们的核保人及高级工程师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出具报价单;
2、若客户急需快速报价,有些产品一个工作日内也可出具报价;
第四步:保险公司出具保单及保险凭证
1、客户在投保单、报价单上签名,盖章及骑缝章确认后,扫描Email
至我司;
2、将立即出具保险单及采购商、经销商要求的保险凭证;
第五步:采购商确认保险凭证
1、传真采购商所需的保险凭证样板给客户;
2、客户与采购商、经销商沟通确认保险凭证;
3、若采购商提出凭证修改要求,可与我司沟通后,出具新的保险
凭证;
第六步:
1、保险凭证认可后客户缴纳保险费(必须先告知付款是人民币还是
美元,付款后要将水单或付款凭证扫描发邮件过来);
2、给客户提供国际通行的英文保单、保险凭证(有保险公司盖章);
出口产品责任保险最低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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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华泰ACE保险,太平洋保险CPIC,人保财险PICC,平安保险PAIC,深圳出
口信用保险公司,中国信保出口信用保险,美亚AIG丘博保险CHUBB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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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部分产品如童车、自行车、轮胎、电池、电器、头盔、太阳能板、圣诞灯具、折叠家具、运动设备、滑板车、汽车包括汽车零部件、重型设备、医药产品、医疗器械、通机美国环保署保函(EPA Bond)等一般保险公司拒保或报价较高我们可以运用全球资源找到最优报价!
3,保险经纪人代表投保人的利益,不增加客户保费,协助市场询价与报价、投保、协助索赔处理!
4,2011年国际采购商增值服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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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
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
http:// 2010-08-03 TOXUE外贸网
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
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主要包括:中长期出口卖方信用保险、中长期出口买方信用保险和海外投资(政治风险)保险。
1、承保范围
....合同金额在100万美元以上,收汇期限超过360天的大型成套设备、机电产品或船舶等资本性或半资本性货物,技术成熟、国产化程度为60%~70%(船舶50%)以上,或回报率较高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如公路、桥梁、电站等融资项目。
2、承保风险
○ 中长期出口卖方信用保险
a)负有还款责任的各方倒闭、破产、被接管或清盘,或丧失偿还能力
b)进口商或其还款担保人自商务合同规定的付款之日起未履行还款义务
c)进口商因故单方面停止或终止执行贸易合同
d)进口商所在国或任何与偿还债务或履行商务合同规定的付款义务的第三国政府颁布法令实行外汇管制,限制汇兑
e)进口国与中国或任何有关的第三国发生战争、敌对行为,以及内战、叛乱、革命、暴动或其他骚乱,或发生不可抗拒的其他事件,致使合同无法执行
○ 中长期出口买方信用保险
a)海外进口商或借款人丧失偿付能力
b)进口商或借款人拖欠或拒付货款
c)进口商单方面终止或取消合同
d)货币不能兑换或汇出
e)项目所在国发生战争、革命、暴乱或其他政治骚乱
f)项目所在国取消或限制已执行的进出口合同
g)项目所在国政府宣布延期支付债务
○ 海外投资(政治风险)保险
a)没收 指东道国对外国投资企业征用、没收或国有化,致使其投资全部或部分归于丧失
b)禁止汇兑 指东道国或任何与项目还款有关的第三国政府颁布法令实行外汇管制、禁止或限制汇兑 c)战争 因东道国与中国或与任何有关的第三国发生战争、敌对行为,以及内战、革命、叛乱、暴动或其他骚乱等,以致不能继续经营等。
第6篇:出口信用保险介绍
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简介 一般情况下保障信用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出口收汇风险,适用于出口企业从事以信用证(L/C)、付款交单(D/P)、承兑交单(D/A)、赊销(OA)等结算方式自中国出口或转口的贸易。
一.承保风险
---商业风险——买方破产或无力偿付债务;买方拖欠货款;买方拒绝接受货物;开证行破产、停业或被接管;单证相符、单单相符时开证行拖欠或在远期信用项下拒绝承兑。
---政治风险——买方或开证行所在国家、地区禁止或限制买方或开证行向被保险人支付货款或信用证款项;禁止买方购买的货物进口或撤销已颁布发给买方的进口许可证;发生战争、内战或者暴动,导致买方无法履行合同或开证行不能履行信用证项下的付款义务;买方支付货款须经过的第三国颁布延期付款令。
二.损失赔偿比例
---由政治风险造成损失的最高赔偿比例为90%。
---由破产、无力偿付债务、拖欠等其它商业风险造成损失的最高赔偿比例为90%。---由买方拒收货物所造成损失的最高赔偿比例为90%。
三.基本操作流程
第一步,签订保单。由中国信保客户经理根据客户提供的基本信息制定承保方案,双方就承保方案进行协商、确定,待确定好最终承保方案后,由中国信保审批出具正式保险单。
第二步,申请限额。对所有需要投保的国外买家申请资信调查并由中国信保对每个买家批复信用限额。批复信用限额是投保的前提和必要步骤。
第三步,出运申报。对于有信用限额的买家,出口企业向海关申报出口后,需要依据合同发票、提单、报关单等将出运信息准确无误地申报给中国信保,并由其
计算保费。中国信保承保受理后,会将具体的出运明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出口企业,出口企业凭此缴纳保险费。同时,缴纳保险费是中国信保承担保险责任的前提。
第四步,可损理赔。一般情况下,国外买家都会按期及时付款,如果买家在应收汇期付款,整个保险流程结束。
如发生以下风险时:
(一)商业风险包括买方或开证行破产或无力偿付债务、买方或开证行拖欠、买方拒收或开证行拒绝承兑;
(二)政治风险包括买方或开证行所在国家或地区颁布法律、法令、命令、条例或采取行政措施,买方或开证行所在国家或地区或货款经过的第三国颁布延期付款令,买方或开证行所在国家或地区发生战争、内战、叛乱、革命或暴动,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导致买方或开证行无法无法履行合同或信用证项下付款义务、经保险人认定属于政治风险的其他事件。出口企业应及时向中国信保报损,报损后又收回货款的应及时通知中国信保。出口企业应在报损四个月内向中国信保申请索赔。中国信保在受理索赔后四个月内定损核赔并确定最终赔偿金额。
短期险融资流程
1、出口企业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为买方申请信用限额;
2、出口企业凭保单,限额审批单到银行申请融资,银行核定融资额度;
3、出口企业填写“签定《赔款转让授权协议》申请表”,同银行签定《赔款权益转让授权协议》,一并交由中国信保签字盖章;
4、出口企业出运,到中国信保申报,缴纳保费;
5、出口企业凭出口申报单、保费发票及银行所需的相关单证如:出口合同、发票、货运单据、质检单、出口报关单等到银行押汇或贷款;
6、若发生保险单责任范围内的可能损失,保险公司按《赔款转让协议》将应支付给销售商的赔款直接支付给银行。
中 国 信 保
简介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简称“中国信保”)是由国家出资设立、支持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发展与合作、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国有政策性保险公司,于2001年12月18日成立,目前已形成覆盖全国的服务网络。公司的经营宗旨是:“通过为对外贸易和对外投资合作提供保险等服务,全面支持对外经济发展,促进经济增长、就业与国际收支平衡”。
中国信保的主要任务是积极配合国家外交、外经贸、产业、财政和金融等政策,通过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手段,支持货物、技术和服务等出口,特别是高科技、附加值大的机电产品等资本性货物出口,支持中国企业向海外投资,为企业开拓海外市场提供收汇风险保障。中国信保的业务范围包括: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海外投资(租赁)保险业务;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来华投资保险业务;国内信用保险业务;与对外贸易、对外投资与合作相关的担保业务;与信用保险、投资保险、担保相关的再保险业务;保险资金运用业务;应收账款管理、商账追收和保理业务;信用风险咨询、评级业务,以及经国家批准的其他业务。中国信保还向市场推出了具有多重服务功能的电子商务平台 ——“信保通”,以及专门支持中小企业出口的“中小企业信用保险E计划”投保系统,使广大客户享受到更加快捷高效的网上服务。
公司成立以来,出口信用保险对我国外经贸的支持作用日益显现。尤其在国际金融危机期间,出口信用保险充分发挥了稳定外需、促进出口成交的杠杆作用,帮助广大外经贸企业破解了“有单不敢接”、“有单无力接”的难题,在“抢订单、保市场”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11年,中国信保累计支持的国内外贸易和投资的规模约7418.4亿美元,为上万家出口企业提供了出口信用保险服务,为数百个中长期项目提供了保险支持,包括高科技出口项目、大型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出口项目、大型对外工程承包项目等。同时,中国信保还带动150余家银行为出口企业融资超过10300亿元人民币。
第7篇:商务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关于利用出口信用保险、进一步支持
【发布单位】商务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发布文号】商贸函[2006]80号 【发布日期】2006-07-28 【生效日期】2006-07-28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件来源】商务部
商务部、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关于利用出口信用保险、进一步支持农产品出口的通知
(商贸函[2006]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中国出口信息保险公司各营业机构:
今年以来,日本、欧盟相继实施食品安全新法规,大幅提高了食品、农产品的市场准入门槛,我农产品出口面临严峻形势。扩大优势农产品出口是带动农民增收、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重要体现。今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精神,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加强对“三农”工作的支持力度,进一步促进优势农产品出口,推动农产品出口企业加强出口信用风险管理,提高农产品出口企业的国际竞争能力,现就利用出口信用保险支持农产品出口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建立支持农产品出口工作机制。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保”)各营业机构要建立有效的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及时了解当地农产品出口企业情况,采取针对性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措施,积极支持农产品出口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鼓励企业积极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有条件的地区可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扶持措施,鼓励农产品出口企业积极利用政策性出口信用保险这一金融工具,规避出口收汇风险,提升自身信用等级,扩大出口规模,提高国际竞争能力。
三、缓解农产品企业资金紧张状况,提升企业信用等级。中国信保将继续通过保险项下融资等产品积极协助农产品出口企业解决资金短缺问题,加强信贸、信银合作,逐步形成对农产品出口的配套融资支持体系,加大对农产品出口企业贸易融资的力度,不断提升企业信用等级。
四、为农产品企业提供与信用险相关的增值服务。中国信保将在为农产品出口企业继续提供传统出口信用保险服务的基础上提供出运前风险保障、与出口相关的国内信用险、与出口信用险配套的担保产品等一揽子组合产品;为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出口企业建立出口买家管理机制,开通“信保通”网上业务操作系统,优先提供国家风险报告、行业分析报告和风险管理建议书等各项增值服务。
五、为中小型农产品出口企业提供便捷服务。中国信保对中小农产品出口企业取消投保门槛,简化投保程序,提供便捷服务。中国信保各营业机构要针对本地区中小农产品出口企业的实际情况,提供“中小企业综合保险”产品,并根据其适保出口额情况,在可能的条件下,对企业实行优先承保、灵活费率、快速理赔、预赔等优惠服务。
请各单位认真研究、落实相关工作,并及时跟踪、了解农产品出口信保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关情况可随时向商务部(外贸司)和中国信保(业务发展部)反馈。
特此通知。
商 务 部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第8篇:出口信用保险的含义出口信用保险的含义习题
单元习题:出口信用保险的含义
一、填空题
1.出口信用保险是世界贸易组织 原则上允许的支持出口的政策手段。2.出口信用保险是各国政府为提高本国产品的,推动本国的,保障出口商的 和银行的,提供风险保障的政策性支持措施,属于 的保险业务。
3.出口信用保险又叫。
二、判断题
1.出口信用保险属于营利性的保险业务。()
2.出口信用保险是政府对市场经济的一种间接调控手段和补充。()
三、单项选择题
1.出口信用保险责任的最后承担者是()。
A.政府 B.企业 C.行业协会 D.商会
2.通过国家设立的出口信用保险机构(ECA,官方出口信用保险机构)承保企业的()、补偿企业的收汇损失,可以保障企业经营的稳定性。
A.经济风险 B.政治风险 C.金融风险 D.收汇风险 3.出口信用保险的风险类别属于()风险。A.无 B.中 C.低 D.高 4.出口信用保险的产品功能体现()服务 A.结果 B.过程 C.结果和过程
参考答案:
一、填空题:
D.国家
2.国际竞争力、出口贸易、信贷安全、非营利性 1.补贴和反补贴协议 3.出口信贷保险
二、判断题 1.× 2.√
三、单项选择题
1.A 2.D 3.D 4.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