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投诉工作总结(精选4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保险投诉处理工作总结”。
第1篇:3.15保险公司投诉总结
3.15保险公司投诉总结应该写些什么内容呢?下面随小编一起看看3.15保险公司投诉总结范文,仅供参考~
3.15保险公司投诉总结【1】
为扩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增强保险消费者维权意识,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切实解决行业内存在的保险误导以及理赔难的问题,加强保险社会宣传,提高公众的保险意识,消除对保险合同的误解,与消费者共创和谐保险消费环境,按照市保险行业协会的要求,依照锦保协发[2012]15号文件的具体部署,3月15日,结合消费者权益日,中国人保财险锦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锦州人保财险)开展了主题为“人保财险,诚信服务,做人民满意的保险公司”的普及保险知识大型宣传活动。
锦州人保财险在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中,结合实际,精心部署、周密安排,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和方法,将这一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取得了明显成效。我公司开展本次活动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一.思想统一、准备充分
在接到市行业协会文件后,锦州人保财险市公司党委总经理室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司务会,对文件精神进行层层贯彻落实,做好活动前的思想发动工作,让全体员工了解开展本次活动的目的和重要意义。组成活动领导小组,责成有关部门周密部署、精心策划,在活动形式选择、时间安排、宣传方式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内容丰富形式多样
锦州人保财险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参加在宝石广场举办的主题集中宣传日活动,采取设立咨询台、开进宣传车、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宣传形式,工作人员热情主动与群众沟通交流,详细解答咨询者提出的承保、理赔和保险产品售后服务问题,让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更多关注和了解人保财险发展情况;
利用活动现场的本地主流新闻媒体,对锦州人保财险进行集中宣传,营造有利的舆论环境,赢得消费者的一致认同。广泛征求各阶层人士意见,并对各种意见和建议认真归纳梳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整改。
我们还利用市公司本部大楼前的LED宣传保险知识;并在3月3-4日、11-12日,集中14台查勘车在全市进行大型街面宣传活动,活动覆盖市区主要街路、4个县及天桥地区。提升品牌实力,扩大锦州人保财险知名度、美誉度。
三.主题鲜明注重实效
锦州人保财险在活动中牢牢把握“规范经营、诚信立业、服务为先”的主题,向广大市民宣传:“什么是保险?为什么要购买保险?怎样填写投单等等”。集中宣传日的咨询台前不时有行人或附近居民驻足观看,并有不少群众上前咨询各种保险产品,咨询如何进行理赔等,现场气氛非常热闹,很多市民称赞宣传活动搞得好,搞得及时。
四.宣传到位效果显着
在活动过程中,锦州人保财险积极与新闻媒体沟通,加大在媒体上宣传的力度。在市电视台刊登纪念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的广告,通过不同的视角,全方位对“规范经营、诚信立业、服务为先”宣传活动进行及时报道,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我们还重新对宣传展板内容进行更新,使广大市民更直观地了解到了锦州人保财险“诚信服务、做人民满意的保险公司”的具体内容和做法,加深了他们对我公司保险产品和优质服务的认知程度,起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总之,通过开展315保险主题宣传活动,首先起到了教育员工、锻炼团队的作用,“诚信营销”在锦州人保财险已深入人心,成为每位业务员的实际行动;其次,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起了锦州人保财险良好的企业形象,增强了每位员工诚信服务的观念,提高了公司的整体服务水平;第三,加强了对本行业的诚信自律建设,促进了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的不断完善和提高,对公司的发展和社会和谐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3.15保险公司投诉总结【2】
根据锦州市保险行业协会下发《关于开展2011年“3.15”保险宣传活动的安排意见》(锦保协发[2011]14号)文件精神及省公司传真电报的要求,市公司党委专门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市公司贯彻落实意见。一是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为组长,党委委员为副组长,各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预案小组;二是将行业协会文件及省公司传真电报精神及时转发给各县(市)支公司及市本部各部门,并要求传达到全体员工,要求全体员工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提高对这项工作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提高自身的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为锦州国寿的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三是高波总经理与市委宣传部、锦州市金融办等部门领导进行了沟通协调工作,市公司综合管理部与锦州市电视台、锦州市人民广播电台、锦州日报社等有关新闻单位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有效沟通,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四是要求市、县公司客服部门做好营业大厅的服务接待工作,3月15日A、B柜面经理全天在营业大厅值班,负责做好客户的业务处理工作,保证不出现客户投诉事件;五是从现在起对源头问题做好检查清理工作,由综合部牵头协同各销售部门、客服、监察等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制定有效应对措施,对近期遇到的矛盾激烈的新发生的纠纷和长期未决的积案进行风险排查清理,避免激化矛盾,对于能够立即解决的投诉事件立即解决并做好安抚工作,将潜在问题在矛盾初期消化掉;六是要求各县(市)支公司、市公司各部门主要领导保持信息畅通,遇到问题及时沟通、及时处理,共同做好“3.15”期间的媒体危机工作。
3月15日,锦州分公司以“加快保险发展,加强诚信建设,提升行业服务水平,保护消费者权益”为主题在锦州市宝石广场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市公司总经理高波、副总经理李巍、综合管理部经理杨柠、个险管理部经理李群、副经理李畅带领销售部及后援管理部员工参加了本次活动。锦州市人大、市金融办、市行业协会有关领导应邀出席了本次活动。活动现场大家用专业的术语为前来咨询的客户讲解保险知识,为客户发放保险手册、《医食参考》健康手册等,得到广大客户的认同。
3月15日下午,市公司总经理高波应邀锦州市新闻媒体参加了“总经理访谈录”活动,开通了访谈热线,由高波总经理亲自为热线客户进行保险知识解答,进一步提升了中国人寿在锦城的影响力。
市公司个险管理部以视频方式组织全辖营销伙伴召开以“合规经营诚信服务”3.15主题晨会,市公司总经理室成员、各单位、部门全体员工及营销伙伴参加了本次晨会。
此次晨会一方面,大力倡导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依法展业、专业服务的良好风范,把信用体系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贯穿于队伍建设始终,严格按照保监会和公司的相关要求,规范地开展销售行为,坚决杜绝和防范不实宣传、欺诈误导等违规行为,努力营造诚信守法的公司销售文化氛围;另一方面,要积极倡导开拓进取、艰苦创业、顽强拼搏、勤劳致富的展业理念,加强人性化管理,在各渠道销售队伍中营造积极向上、奋勇争先的良好氛围。
借此3.15期间继续加强诚信建设,营造诚信销售的市场环境,以整洁的服务环境和更加高效的服务速度为锦州百姓带来更好的保险服务。
3月18日下午1:30分锦州分公司召开了“我与客户面对面”座谈会。会议地点设置在营业大厅的客户接待室里面,由市公司的服务品质监督员关虹与客户进行了面对面座谈,市公司客服中心杨佳参加了座谈。
座谈会重点围绕公司近期开展的一系列服务为主题进行了探讨。重点对银行转账、附加值服务、鹤卡发放、服务效率等内容进行了沟通。客户通过与品质监督员直接的沟通,把日常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及意见反映给了品质监督员,方便公司在提升各项服务水平上有所依据和参考。客户通过座谈,在了解公司各项服务的基础上,对公司的各项服务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为我公司今后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帮助。
通过“3.15”期间各项宣传活动的开展,充分展示了中国人寿的风采,提升了我公司的美誉度与诚信度,让社会和广大消费者更加了解中国人寿。
第2篇:保险公司投诉述职报告
保险公司投诉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是指各级各类机关工作人员,一般为业务部门陈述以主要业绩业务为主,少有职能和管理部门陈述。下面就是小编整理的保险公司投诉述职报告,一起来看一下吧。
保险公司投诉述职报告篇1
客户的投诉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客户对我们的服务不满意,意味着我们的服务存在不足,意味着我们可能失去这些客户,意味着……
这一连锁反应令人生畏,久而久之,客户投诉被视为一种负担。其实客户的投诉并非我们的梦魇,相反它是一种无形的资源。
任何企业都不能保证他们的产品和服务永远不出问题,因此客户的抱怨和投诉也就不可避免。对客户的抱怨和投诉处理得好,不仅可以增强客户的忠诚度,还可以提升企业的形象。处理得不好不但会丢失客户,还会给企业带来负面影响。因此,处理好客户投诉是我们认真对待的一个重要问题。
接到投诉工单后,我们要冷静分析事情发生的原因,要快速判断、迅速处理。经过判断分析,找到问题所在,以积极的正面态度回应客户,能当场处理的要当场处理。对于一时无法答复的,要做出时间承诺。在处理过程中无论进展如何,到承诺的时间一定要给对方答复,直到彻底解决,使投诉者对处理结果得到满意。
投诉处理完毕后,我们还要对客户进行跟踪回复调查,了解他的满意程度。消除公司在客户心中的负面印象。通常情况下,客户不满时,常会带着怒气而来,因此在说话或态度上难免会出现过激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必须克制自己,要站在客户的立场上将心比心,应当态度和蔼的认真倾听他的投诉,这样可以缓冲客户的激动情绪,也为自己争取思考的时间。处理客户投诉需要认真听取客户的意见;保持冷静,不反驳,不争论,不推卸责任,不怪罪客户;对我们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向客户道歉,获求客户的谅解;处理客户投诉时要时刻把握换位思考问题,对客户的感受表示理解,表示同情。二次回复是建立信任,弥补因种种原因造成失误的重要环节,也是检查核实完善我们的工作质量,与客户沟通好、交流好、处理好、落实好,最终达到叫客户满意。
最后要做的是总结,总结发生这次投诉的原因,从这次投诉处理中应该汲取哪些经验教训及不足,在从今后的工作中怎样才能避免类似情况问题的发生。
例如本月我组处理基础通信的投诉,一些投诉是由于网络弱覆盖导致,暂时无法解决的,将这些投诉汇总,为新工程的基站选址提供依据;通过现场测试,能通过网络优化解决的,及时的在周计划中安排处理;通过用户反映的情况了解到可能是由于基站故障导致的,在核查基站有关指标后,找出故障点,再下站进行维修处理。对投诉上的及时处理,一方面及时的了解网络运行状况,有助于及时的解决网络故障,一方面为用户提供优质的服务,大力的支持了业务部门工作的开展。
客户是企业最重要的资源,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源泉。因此,处理好客户投诉是提升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的有力法宝。
保险公司投诉述职报告篇2
20xx年天津移动公司 巩固和提升竞争优势,保持行业区域主导地位,加快了本溪移动的发展,提高了大客户服务的水平,克服了各种困难和不利因素,业务发展和业务收入保持稳步增长的良好发展态势,下面结合我在移动公司今年的工作情况写一篇工作总结范文总结今年各项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为彰显vip会员尊崇倍至、享我所想的尊贵体验。20xx年度我中心本着沟通从心开始的服务理念,我们的每一位服务人员都从客户的利益出发,想客户所想,急客户所急,为客户提供各类通信服务以及慎重停机、免费补卡,免费更换stk大容量卡,帮助客户积分兑奖等业务我们尽心尽力为客户做到最好。
结合我们移动公司的各项工作指标,本着服务“以人为本”的宗旨从年初的数据分割到年末的客户满意度,实行了针对大客户、重要客户的上门服务、亲情化服务等差异化服务。我们要求每一位客户经理耐心解答客户关于移动通信方面的疑问、圆满解决客户在使用移动电话方面的问题、提供形式多样的信息服务。客户经理会定期与客户联络,同时,客户也可以通过电话、短信、上门等方式与客户经理保持联系。客户还可以向提供服务的大客户经理预约时间,要求上门服务。上门服务内容包括:业务受理、设置新业务功能、进行新业务演示、解决投诉问题、代收移动电话费等。
另外,结合“服务与业务领先”的战略目标,始终坚持“创无限通信世界 做信息社会栋梁”的企业使命,不断增强员工的“危机感、紧迫感、使命感、责任感”在全面提高服务质量外,使我们中心在公司的文明建设上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在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中高端客户将成为我们通信行业下一步争夺的市场目标。在中高端客户市场保有率“战争”中,只有不断深化人性化、亲情般的的优质服务,不断提高的业务技术的水平才能,被众多中高端客户所信赖。去年的中高端保有率我们中心圆满的完成公司下达的任务。
外呼人员在我中心完成的指标中占有一定的比率。电话营销的目标客户群选取针对性强,以及服务口径设计妥当和全体外呼人员的共同努力,XX年外呼人员在新业务的推广,全面推动新业务的增量增收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外呼队伍人员在做市场调查.社会调查、服务关怀、挖掘潜力客户时,她们的服务质量就代表着我们公司的服务形象,所以我们培训外呼人员:熟练掌握公司个指标及各项业务,规范服务用语,应答技巧专业灵活,团队之间密切配合协作。使他们能在第一时间内将信息清楚明确的传递给目标客户。
是直接连接客户和公司的桥梁,所以对外呼人员的服务质量直接影响到客户
外呼人员进一步培育潜力型和竞争型业务,重点加强潜力,服务管理、服务人员管理
为进一步提高客户满意度、保持服务持续领先,大客户中心在XX年里以客户价值为尺度,从加强投诉管理入手,建立起客户投诉快速响应机制。
首先,优化投诉处理流程,加强后台管理人员对前台客户经理投诉处理的支撑,设立投诉热线,建立管理层直接介入处理的应急响应机制,缩短投诉处理时限。其次,严格控制集团客户短信群发。再次,重要和重复投诉直接向公司专业部门或公司有关领导派单,管理人员及时支撑,处理解决方案。最后,完善客户跟进服务制度,提高移动公司的服务水平,从而达到投诉满意度100%。
客户经理是集团客户和个人大客户服务的主要提供者,也是移动公司对外展示员工形象和工作风貌的重要载体,客户经理的职业形象和职业素质一直是公司领导和客户关注的焦点。在XX年的日常工作中,我们着重系统培训客户经理的服务与业务双领先全面优化营销体系,实现客户经理规模最优化。大力推进新业务的规模发展,加快改进服务的步伐,全面优化营销体系,推动中心完成全年的营销指标.20xx年我准备在工作中协助领导全面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新业务的市场占有率。协助领导全面提升客户服务,促进服务价值最优化。继续大力宣贯“正德厚生,臻于至善”的核心价值。
第3篇:上海保险公司消费投诉处理工作
上海保险公司消费投诉处理工作
考评实施细则
一、目的与依据
为加强上海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工作,提高消费投诉处理工作效率,促进保险公司落实主体责任,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保险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3年第8号)、《关于开展保险公司投诉处理考评工作的通知》(保监消保〔2013〕162号)和《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2017年度保险公司投诉处理考评工作的通知》(保监消保〔2017〕27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上海保险业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考评对象
上海保监局辖区内开业满一个会计年度的保险公司。包括各保险省级分公司和省级营业部;设立在上海,在上海未设立省级分公司但在上海直接经营业务的法人保险公司;在上海的保险公司电销中心等功能型机构(以下统称“保险公司”)。
电销中心、省级营业部的投诉案件纳入相应保险公司的省级分公司或在上海未设立省级分公司的法人保险公司进行考评。
航保中心、资产管理公司、再保险公司、政策性保险公司、自保公司不纳入本办法考评范围。
三、考评频次
上海保险公司消费投诉处理工作考评每半年开展一次。其中半年度考评统计期间为1月1日至6月30日,年度考评统计期间为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考评内容
从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两方面,对各保险公司的消费投诉处理工作进行考评。考评采取分数制,满分为100分,其中,定性指标30分,定量指标70分。
(一)定性指标(30分)
主要从投诉处理的制度建设、机制建立和制度执行三个方面考核保险公司的投诉处理工作,共设3个指标。
1.制度建设(15分)
考评内容包括各保险公司是否建立投诉处理工作制度、登记制度、档案管理制度、重大及群体性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应急预案、投诉考评制度、投诉处理责任追究制度、总经理接待日制度、总经理消费投诉案件审阅制度以及监管要求建立的其它制度。
2.机制建立(15分)
考评内容包括各保险公司是否建立投诉处理工作责任制,是否设立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的管理部门和岗位,是否建立内部沟通协调机制、投诉处理痕迹管理机制、投诉核查机制和投诉处理信息化系统,是否公布本单位投诉受理渠道、投诉程序,是否建立投诉处理内部培训机制以及监管要求建立的其它工作机制。
3.制度执行(扣分项,最高扣30分)
考评内容包括保险公司是否严格执行投诉处理各项制度规2 定,对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予以扣分,具体评分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公司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情况报告及日常报告报表报送情况、保险消费投诉相关制度以及工作责任人(含联系人)报备情况、开展投诉追责情况、投诉问题整改情况、投诉指标与绩效考核挂钩情况、重大及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理情况、配合接访情况、总经理接待日制度和总经理消费投诉案件审阅制度执行情况、保险消费投诉处理情况、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投诉数据分析研究情况以及其它监管要求的执行情况。
(二)定量指标(70分)
主要从基础管理、风险管控两方面来考评保险公司投诉处理工作,分别对财产保险公司和人身保险公司各设10个指标。其中基础管理指标包括投诉相对量(财产险、人身险各3个)、亿元保费投诉量变化率、投诉件处理及时率、转办前撤诉率和调解成功率;风险管控指标包括处置不当投诉案件量、违法违规案件、重大群体性事件和负面舆情。
1.投诉相对量(30分)
根据财产保险公司和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消费投诉分布特点差异,分别设置投诉相对量指标反映各类型保险公司投诉在其经营业务上的分布情况:
(1)财产保险公司投诉量考评以车险投诉为主,兼顾非车险投诉因业务结构差异分布不均的特点,分设车险亿元保费投诉量(20分)、非车险亿元保费投诉量(5分)及非车险万张保单投诉量(5分)三项定量指标:
车险亿元保费投诉量=车险投诉件数/车险保费收入(单位:件/亿元)
非车险亿元保费投诉量=非车险投诉件数/非车险保费收入(单位:件/亿元)
非车险万张保单投诉量=非车险投诉件数/非车险保单件数(单位:件/万张)
(2)人身保险公司投诉量考评兼顾各保险公司渠道构成、产品结构、业务规模等差异性特点,分设亿元保费投诉量(10分)、万张保单投诉量(10分)、万人次投诉量(10分)三项定量指标:
亿元保费投诉量=投诉件数/保费收入(单位:件/亿元)万张保单投诉量=投诉件数/(上期期末有效保单件数+本期累计新增承保保单件数)(单位:件/万张)
万人次投诉量=投诉件数/(上期期末有效承保人次+本期累计新增承保人次)(单位:件/万人次)
2.亿元保费投诉量变化率(10分)
该指标反映统计期内保险公司亿元保费投诉量的变化情况: 亿元保费投诉量变化率=(本期亿元保费投诉量-上期亿元保费投诉量)/上期亿元保费投诉量
3.投诉件处理及时率(10分)
该指标反映统计期内监管机构转办保险公司处理的投诉件中保险公司按照规定时限处理反馈件数的占比。投诉件处理及时率=按时处理并反馈的投诉件数/转办保险公司处理的投诉件数
4.转办前撤诉率(15分)
该指标反映统计期内监管正式转办前投诉人主动撤回的投诉件与保险公司投诉件总量的比例。
转办前撤诉率=转办前投诉人撤回投诉件数/投诉件总量 5.调解成功率(5分)
该指标反映统计期内,上海保监局引导投诉人由上海市保险合同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并将相关材料转至上海市保险合同纠纷人民调解组织,被考评保险公司调解成功的数量与上海保监局转至上海市保险合同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的被考评机构需调解的数量的比。
保险公司调解成功率=保险公司调解成功的数量/保险公司需调解的数量
行业平均调解成功率=行业调解成功的总量/行业需调解的总量
6.处置不当投诉案件量(扣分项,最高扣10分)
该指标反映统计期内保险消费者向保险公司投诉后因处置不当导致消费者以上访形式向上海保监局反映保险消费投诉事项的数量。采用倒扣分形式,按照保险公司处置不当投诉的发生次数及严重程度扣分,最多扣10分。7.违法违规案件(扣分项,最高扣20分)
该指标反映统计期内保险公司违反有关保险监管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投诉案件。采用倒扣分形式,按保险公司被采取监管措施的类型、次数和严重程度扣分,最多扣20分。
8.重大群体性事件(扣分项,最高扣30分)
主要考评保险公司由于经营不规范、投诉处理不及时及措施不到位等原因而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包括上海保监局辖区内发生的50人(含)以上的群体性事件和到上海保监局的5人(含)以上的群体来访事件,以及虽未达到上述上访人数,但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采用倒扣分形式,按保险公司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的次数和严重程度扣分,最多扣30分。
9.负面舆情(扣分项,最高扣30分)
主要考评保险公司因保险消费活动被主流媒体(包括传统媒体及其自媒体)进行负面报道且对保险业造成恶劣影响的情况。采用倒扣分形式,按保险公司发生媒体负面报道事件的次数和严重程度扣分,最多扣30分。
上述指标的具体计算口径、数据来源、评分办法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五、实施过程
(一)信息采集
1.保险公司报送信息各保险公司应于每年7月20日和次年1月25日(含)之前将半年和年度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情况报告以正式公文报至上海保监局,报告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保险公司投诉处理工作制度建设情况,须列明与定性指标中制度建设要求相符的制度,包括名称、文号、制度规定内容简述及制度变动情况。
(2)保险公司投诉工作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和日常工作联系人的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投诉处理工作的管理部门及相关工作岗位设置情况。
(3)保险公司内部沟通协调、信息共享、协同处理投诉的工作机制运行情况。
(4)保险公司投诉核查机制运行情况。
(5)保险公司投诉处理信息化系统建设及使用情况。(6)保险公司对外公示的投诉受理渠道和投诉处理程序。(7)保险公司投诉数据分析情况,具体包括:
投诉案件(含分公司自收自办件、总公司转办件、保监转办件、其他部门转办件等)总量及变动趋势等,其中保监转办件情况需另单独分析。半年内投诉总量大于25件(或全年大于50件)的保险公司应按渠道、险种、产品等进行重点分析。
投诉案件反映的突出问题及产生的原因。如保险产品设计、销售、服务和理赔过程中存在哪些薄弱环节,容易引起消费投诉争议;在投诉处理过程中存在哪些薄弱环节,容易引发投诉升级、缠访缠诉情况。
(8)保险公司对投诉反映的突出问题所采取的整改措施及效果。
(9)保险公司总经理消费投诉接待日制度执行情况。(附件3、4)
(10)保险公司总经理消费投诉案件审阅制度执行情况。(附件5)
(11)保险公司将投诉处理情况纳入各级机构经营考核体系,并与相关人员薪酬分配、职务晋升挂钩情况。
(12)保险公司投诉问题责任追究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对推诿、敷衍、拖延的部门和人员追责情况和对多次引发投诉相关部门、个人及机构负责人的追责情况。
(13)发生的50人(含)以上重大群体性事件,影响重大的消费投诉事件以及虽未达到上述人数,但造成恶劣影响的事件。
(14)其它监管机构要求开展工作的落实情况。
2.上海保监局提取信息
(1)从投诉管理系统提取的信息:各保险公司投诉件数量及转办前撤诉件数量、投诉处理超期件数。
(2)从保险统计信息系统提取的信息:保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财产保险公司签单数量、人身保险公司期末有效承保人次、人身保险公司本期新增承保人次、人身保险公司期末有效保单件8 数、人身保险公司本期新增承保保单件数。
(3)从日常工作记录中提取的信息:处置不当投诉情况、违法违规情况、重大群体事件情况及其它保险公司投诉处理工作中出现的应扣分情况。
(4)从上海保监局舆情监测中提取的信息:涉及保险消费者权益的媒体负面报道情况。
(5)从保险行业调解组织提取的信息:保险公司调解成功率和行业平均调解成功率。
(二)考评流程
1.信息统计。汇总、整理日常投诉处理工作中收集的数据及各类信息系统提取的数据,并进行统计。
2.计算定性指标得分。根据各保监局及各保险公司报告情况、日常工作记录中提取的信息,结合相应的评分办法,计算定性指标得分。
3.计算定量指标得分。根据统计所得数据资料,结合相应的评分办法,计算定量指标得分。
4.复核。组织专人对定性和定量指标得分进行复核,确保得分的准确性。
5.评分。根据评分办法对保险公司投诉处理工作情况统计考评得分及排名。
(三)结果应用
1.上海保监局依照各保险公司得分确定考评排名,并将考评结果在行业内公布。
2.考评结果纳入上海保监局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分类监管。3.部分投诉考评指标纳入保险公司服务评价指标体系,相关数据和信息应用于保险公司服务评价考核。
4.对投诉考评结果较差的保险公司,监管机构可以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5.投诉考评结果将作为其它保险监管工作的重要参考。
六、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保险公司应深刻认识做好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对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改善提升保险公司服务水平的重要意义,全面树立以消费者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对消费者负责为准则,规范经营行为,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强化执行。各保险公司应切实落实保险消费者保护各项制度要求,健全完善相关投诉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规定,落实责任追究和绩效考核。
(三)妥善处理。各保险公司应落实投诉处理工作责任制,化解投诉存量,依法及时妥善解决消费者合理诉求。控制投诉增量,强化销售质量管理,提高客户服务水平,从源头上减少投诉的发生。
(四)按时报送。各保险公司应及时准确报送保险消费投诉相关报告、报表以及投诉考评信息和数据,保证信息数据真实准确。
本实施细则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原《关于印发〈上海保险机构消费投诉处理工作考评实施细则〉的通知》(沪保监便函〔2014〕68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保险消费投诉管理工作的通知》(沪保监发〔2014〕84号)、《关于保险公司加强消费投诉信息报送工作的补充通知》(沪保监函〔2017〕232号)同时废止。
附件:1.保险公司投诉处理工作考评指标(定性)
2.保险公司投诉处理工作考评指标(定量)
3.总经理接待日程安排表
4.总经理接待日制度执行情况明细表
5.总经理消费投诉案件审阅情况表 6.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表
抄送: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
校对:李 静
上海保监局办公室
2018年7月4日 印发
第4篇:保险公司客户投诉管理办法
3、网络投诉,经过调查属实的,对直接责任人罚款200元,对理赔负责人罚款200元,其中影响重大需要公司启动公关才能消除影响的,对直接责任人、理赔负责人各罚款公关费用的10%。
三、惩罚考核:对总公司投诉管理专员的考核由总公司理赔事业部进行;对总、分公司投诉处理相关责任人的考核,由总公司投诉管理岗人员进行监督,并提供考核依据。
四、总公司投诉管理岗对投诉进行统计分析,实行定期通报、个案特报,向相关部门提出改进服务的意见和建议。
投诉罚单由各机构投诉专员负责出具,汇总并于每月1号上报上月处罚情况至总公司投诉管理室(×××××@×××××.com)进行备案,同时由总公司投诉管理室转交人力部进行奖罚金额的确认及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本细则的解释权归属总公司理赔追偿事业部。
第十一条
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此前下发的相关规定如与本细则矛盾,以此文为准。
总公司理赔追偿事业部
××××××××
精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