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工作总结(精选5篇)_劳务派遣公司工作总结

公司工作总结 时间:2021-11-20 07:25:17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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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劳务派遣公司新“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安徽高速律师事务所 洪波律师草拟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增强公司依法管理的规范性和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给用人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专业服务,维护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员工和劳务公司三方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劳务派遣人员是指与公司订劳动合同被派往用工单位工作的劳动者,上述被派遣的劳动者特指用工单位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的劳动者。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依据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第三条 劳务派遣人员应如实向公司提供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婚姻证明、子女证明、近期体检报告以及亲笔填写准确的个人资料。个人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公司。因个人资料失实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人承担。

第四条 劳务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本公司依法制订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其他规章制度,忠于职守,诚实可靠,服从公司及用工单位的管理,积极完成用工单位分配的各项任务。

第二章 劳动合同及试用期

第五条 由公司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不低于两年。试用期限按照《劳动合同法》第19条执行。1

第六条 经用工单位书面要求,劳务派遣人员与公司劳动合同期满需要续签劳动合同时,须经本公司与劳务派遣人员协商确定。

第七条 劳务派遣人员与公司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经济补偿金的支付等依据《劳动合同法》执行。

第八条 劳务派遣人员辞职或被公司解聘,应按规定办理档案、办公、财物、技术资料的清理交接工作,并有义务保守本公司及用工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三章 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规定

第九条 劳务派遣人员上岗前应学习、了解本公司及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与相关规定。

第十条 派遣期间,公司或用工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以及被派遣劳务人员的技能,可调整其工作岗位。

第十一条 用工单位根据工作岗位性质,按相关政策规定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相关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二条 劳务派遣人员因工受伤,应按有关规定申报工伤,依法享受相关工伤待遇。

第十三条 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有权随时将该劳务派遣人员退回公司,由公司进行二次派遣或为其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手续: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失职、营私舞弊,给用工单位利益造成损害的;

4、劳务派遣人员同时与其他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5、隐瞒个人真实情况,导致公司与用工单位的相关用工信息错

误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四条 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劳务派遣人员及公司,将劳务派遣人员退回公司,由公司为其进行二次派遣或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手续。

1、劳务派遣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工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务派遣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公司培训或者经用工单位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派遣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派遣协议无法履行,经当事人(三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派遣协议和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用工单位因生产经营组织发生变更或因业务流程再造,依法裁减人员的;

5、日常工作检查三次未履行工作职责或年度考核不及格的;或无故连续旷工三天(含)以上的;

6、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期满的;

7、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 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时间

第十五条 劳务派遣人员每月工作日按法定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用工单位可根据各岗位工作职责要求适当调整劳务派遣人员的工作时间;劳务派遣人员应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确需加班应经用工单位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并经劳务派遣人员同意后下达加班通知书后方可加班;如遇加班本单位应当安

排劳务派遣人员调休,无法安排调休的,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加班报酬。加班报酬的支付方式与其工资的支付方式相同。

第五章 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保险和福利

第十七条 劳务派遣人员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十八条 公司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五种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和劳务派遣人员工伤事故处理和工伤保险待遇支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由公司直接支付或由用工单位代为支付,工资的发放时间为次月的十五日之前,如遇节假日可以顺延。

第六章 劳务派遣人员的假期

第二十条 劳务派遣人员的法定假期的休假及待遇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执行,享有带薪年休假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劳务派遣人员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的休息休假按照国家和用工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考勤制度

第二十二条 劳务派遣人员的考勤工作由公司和用工单位实施。第二十三条 对劳务派遣人员的考勤内容包括:出勤、病事假、迟到、早退、旷工等项目。

第二十四条 劳务派遣人员应严格执行用工单位的考勤制度,按时到岗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第二十五条 劳务派遣人员违反用工单位考勤制度的,用工单位将参照用工单位规章制度予以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以上各项规定如与公司管理规定不符的,按照公司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管理规定适用公司内全体劳务派遣人员。第二十八条 本管理规定自2013年7月开始执行。

二O一三年七月一日

第2篇: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制度

鞍山市金鹏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公司管理制度

我公司的宗旨是:发展劳务派遣和劳动就业事业,以人为本,承担社会责任。通过开展面向社会和企业的劳务派遣活动和就业服务,发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纽带和桥梁作用,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力市场和劳务派遣活动的顺利进行,促进社会充分就业。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我公司管理制度。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管理制度,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第一章 组织机构

第一条、我公司各项劳务派遣活动依法进行,遵循诚信、真实、合法、公

平的原则,并自觉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和管理,同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二条、我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根据《公司章程》任命总经理。根据

实际业务需要或可设监事一人。并设置财务部、管理部、业务部等负

责相应事务,各部门设置负责人部长一人。

第三条、由总经理提名副总经理和各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我公司实行事务会议制度,主要研究处理业务活动和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务性问题。公司事务会议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至少每月召

开一次。

第二章 人事与劳动管理

第五条、我公司员工一律实行聘用制,聘用人员由总经理批准决定。

第六条、聘用人员应当依法签订聘劳动合同,并建立档案。

第七条、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职业资格并取得有效执业证件。我公司根

据业务发展需要可聘用符合条件的兼职管理或劳务人员。兼职人员除

工作时间较灵活外,应视同全职员工管理。

第八条、我公司员工享有《劳动法》规定的权利,并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九条、我公司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者在聘用期满后可以

续聘,不合格者不予续聘。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总经理决定可以解聘或辞退:

(一)因故意或过失造成错误,严重损害我公司声誉的;

(二)有渎职、失职行为,使我公司蒙受较大经济损失的,(三)因违法乱纪或者不履行员工义务受司法机关或我公司处分或惩

戒的;

(四)不服从管理,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职责或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又不服从公司安排的其他岗位的;

(五)违法犯罪被迫究法律责任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

(六)有聘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解聘或辞退情形的。

第十一条、我公司聘用的员工实行效益奖励工资(或者其他的工资形式),其中行政辅助人员采取岗位定额工资形式。我公司根据经济效益的情况和个人的工作实绩、业务水平、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等情况可以适当发放奖金。对工作失误可采取一定的工资惩罚措施。具体额度由总经理审批决定。

第十二条、我公司为聘用人员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社会保障政策和规定办理

社会保险等。对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兼职人员,可根据其实际情况和个人意愿决定是否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第十三条、我公司人员依法应当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和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

积金等的,由我公司依法代扣代缴。

第十四条、为确保安全生产和提高员工素质,我公司定期对员工进行应有的安全教育和专业培训。并另行制定较详细的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章 财务与资产管理

第十五条、我公司按有法律关规定建立财务制度,采用并遵守企业会计准

则,开设银行帐户,建立帐目和会计科目,选聘合格财会人员,规范管理财务收支。

第十六条、我公司每年度进行财务决算,决算情况提交总经理审议。我公司的财务管理情况受主管部门、资格认定机关和审计部门的监督与审计。

第十七条、我公司统一收取的费用一律入帐,我公司的收入主要用于下列开

支:

(一)劳务派遣业务活动的成本性支出;

(二)人员的工资、参加的社会保险费用和奖金、福利;

(三)议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更新、投入;

(四)交纳税费;

(五)其他业务活动的正常支出。

(六)利润分配

第十八条、公司的各项开支,均应有合法的凭据,经总经理批准后报销。第十九条、我公司的资产由公司所有,任何个人不得挪用、转移和私分,非

法性的摊派应予拒绝。我公司采取积极的措施和办法,保证公司资产的保值。

第四章 劳务派遣管理

第二十条、我公司进行劳务派遣,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协议中

应明确劳务期限、劳务收入、工伤事故处理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

第二十一条、我公司按照用人单位的用工条件组织招工,经考核合格后,与派

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用人单位应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或协议约定,保证派遣员工在合同期限内的就业岗位和工资、福利、社会

保险等待遇。

第二十二条、对劳动者以及用人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用工、劳务承包、聘用委托,由我公司按规定受理,依法收取有偿服务费用。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不得私自接受委托,不得私自收取费用,更不得超标准收费。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向我公司划拨工资、社会保险费、工

资总额2%的工伤保险和服务费用;我公司按月发放派遣员工的工资和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双方均不得拖欠员工工资。

第二十四条、我公司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依法决定与派遣员工劳动关系的解

除、终止或者接续变更。

第二十五条、我公司应当协助用人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对派遣员工的安

全生产教育。用人单位应为员工提供与工种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并负责现场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使用派遣员工的,应在劳动条件、强度、工时等方面与

本单位同岗位职工相同对待,用人单位不得向派遣员工收取押金,不得扣留有关身份证件。

第二十七条、需要对派遣员工进行岗位技能、管理知识培训的,用人单位应当

事先与我公司和派遣员工协商约定培训期限、培训期待遇和培训费用分担办法。

第二十八条、我公司员工在劳务派遣期间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在第一时间

组织救助,并将实际情况通知我公司,依照相关法规协同我公司为员工办理工伤索赔等善后事宜。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至公司核准登记之日起生效。

徐州市启宏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14年6月

第3篇: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是为劳动力找企业,为企业找劳动力的服务性中介机构,利于企业,剩余就业,利于社会,利国利民。

无论在当前经济不景气还是今后经济发展情况下,劳务派遣公司都大有可为。

经营范围:可搞国内劳务派遣,也可搞境外劳务派遣(需单独审批资质)。

主要收入来源:企业(用工单位)支付管理费,视企业情况一般在50-200元/人/月不等,甚至更多,在于与企业谈判。以年派遣1000人为例,年毛收入在50-200万元左右,多则更多。

主要开支:一般给企业重点管理人员20-30%费用,作为好处费,招工费,工作满1-3个月以上的每人支付一定的招工费用;日常费用包括人头费、办公费、车辆交通费、通讯费等,纯利润应在40%左右。主要人员:懂得相关法律业务的人员(可兼职,节约用人成本),会计、其他管理人员,视派遣规模而定。

主要设备:办公设备、车辆

主要工作任务:

1、寻找可作派遣的企业:通过各种关系,联系用工单位。此单位①用工人数不管多少,多的更好,积累成群。②待遇高、环境好、劳动强度小、工作时间不长为最佳选择,主要是保员工稳定率。

2、招工:主要有三条渠道

①大中专院校实习生、毕业生(由有关人员负责)

②社招

③与其他人力资源机构合作,利益共享,责任均摊。

3、员工管理:派遣员工,在企业的吃住管理及与企业的业务联系。

第4篇:劳务派遣公司经营管理制度

经营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我公司管理制度。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管理制度,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第一章

组织机构

第一条、我公司各项劳务派遣活动依法进行,遵循诚信、真实、合法、公平的原则,并自觉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和管理,同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二条、我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根据《公司章程》任命总经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或可设监事一人。并设置财务部、管理部、业务部等负责相应事务,各部门设置负责人部长一人。

第三条、由总经理提名副总经理和各部门负责人。第四条、我公司实行事务会议制度,主要研究处理业务活动和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务性问题。公司事务会议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至少每月召开一次。

第二章

人事与劳动管理

第五条、我公司员工一律实行聘用制,聘用人员由总经理批准决定。第六条、聘用人员应当依法签订聘劳动合同,并建立档案。第七条、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职业资格并取得有效执业证件。我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聘用符合条件的兼职管理或劳务人员。兼职人员除工作时间较灵活外,应视同全职员工管理。

第八条、我公司员工享有《劳动法》规定的权利,并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九条、我公司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者在聘用期满后可以续聘,不合格者不予续聘。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总经理决定可以解聘或辞退:

(一)因故意或过失造成错误,严重损害我公司声誉的;

(二)有渎职、失职行为,使我公司蒙受较大经济损失的;

(三)因违法乱纪或者不履行员工义务受司法机关或我公司处分或惩戒的;

(四)不服从管理,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职责或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又不服从公司安排的其他岗位的;

(五)违法犯罪被迫究法律责任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

(六)有聘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解聘或辞退情形的。

第十一条、我公司聘用的员工实行效益奖励工资(或者其他的工资形式),其中行政辅助人员采取岗位定额工资形式。我公司根据经济效益的情况和个人的工作实绩、业务水平、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等情况可以适当发放奖金。对工作失误可采取一定的工资惩罚措施。具体额度由总经理审批决定。

第十二条、我公司为聘用人员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社会保障政策和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等。对于已缴纳社会保险的兼职人员,可根据其实际情况和个人意愿决定是否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第十三条、我公司人员依法应当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和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的,由我公司依法代扣代缴。

第十四条、为确保安全生产和提高员工素质,我公司定期对员工进行应有的安全教育和专业培训。并另行制定较详细的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章

财务与资产管理

第十五条、我公司按有法律关规定建立财务制度,采用并遵守企业会计准则,开设银行帐户,建立帐目和会计科目,选聘合格财会人员,规范管理财务收支。

第十六条、我公司每年度进行财务决算,决算情况提交总经理审议。我公司的财务管理情况受主管部门、资格认定机关和审计部门的监督与审计。

第十七条、我公司统一收取的费用一律入帐,我公司的收入主要用于下列开支:

(一)劳务派遣业务活动的成本性支出;

(二)人员的工资、参加的社会保险费用和奖金、福利;

(三)议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更新、投入;

(四)交纳税费;

(五)其他业务活动的正常支出。

(六)利润分配

第十八条、公司的各项开支,均应有合法的凭据,经总经理批准后报销。

第十九条、我公司的资产由公司所有,任何个人不得挪用、转移和私分,非法性的摊派应予拒绝。我公司采取积极的措施和办法,保证公司资产的保值。

第四章

劳务派遣管理

第二十条、我公司进行劳务派遣,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劳务期限、劳务收入、工伤事故处理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责 任。

第二十一条、我公司按照用人单位的用工条件组织招工,经考核合格后,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用人单位应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或协议约定,保证派遣员工在合同期限内的就业岗位和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待遇。第二十二条、对劳动者以及用人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用工、劳务承包、聘用委托,由我公司按规定受理,依法收取有偿服务费用。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不得私自接受委托,不得私自收取费用,更不得超标准收费。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向我公司划拨工资、社会保险费、工伤保险和服务费用;我公司按月发放派遣员工的工资和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双方均不得拖欠员工工资。

第二十四条、我公司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依法决定与派遣员工劳动关系的解除、终止或者接续变更。

第二十五条、我公司应当协助用人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对派遣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用人单位应为员工提供与工种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并负责现场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使用派遣员工的,应在劳动条件、强度、工时等方面与本单位同岗位职工相同对待,用人单位不得向派遣员工收取押金,不得扣留有关身份证件。第二十七条、需要对派遣员工进行岗位技能、管理知识培训的,用人单位应当事先与我公司和派遣员工协商约定培训期限、培训期待遇和培训费用分担办法。

第二十八条、我公司员工在劳务派遣期间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在第一时间组织救助,并将实际情况通知我公司,依照相关法规协同我公司为员工办理工伤索赔等善后事宜。

第五章

安全制度

第二十九条、为加强劳务派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安全,我公司向劳务用工单位派遣的劳务员工,必须符合用工单位对其身体健康、文化程度、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岗位要求。

第三十条、我公司与劳务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充分保障劳务员工的劳动安全权利,载明岗位性质、职业健康危害及劳动安全保障等事项,并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根据实际情况为其缴纳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第三十一条、劳务用工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为劳务员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对劳务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定期组织体检,并建立健全本单位劳务员工的安全管理档案。不得强迫劳务员工从事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工作。第三十二条、劳务员工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义务,遵守用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主动接受教育培训、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如实报告,积极参与事故抢险和救援。第三十三条、我公司派遣的员工,如需从事特种作业的,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第三十四条、劳务用工单位应当对劳务员工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告知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督促其掌握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使用、维护、保管和紧急状态下的自救互救知识。

第三十五条、在工作中不断的建立和完善劳务派遣方面的监督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将安全生产落实到实处。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至公司核准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5篇:劳务派遣工作总结

劳务派遣工作总结

一、从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城乡就业的高度提高了对劳务派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就业是民生之本、安国之策劳务派遣作为新形势下促进灵活就业和提高就业质量的一种有效形式得到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再就业工作座谈会上指出“要积极发展劳务派遣和其他类型的就业服务组织把分散、单个的下岗失业人员组织起来为他们实现再就业提供组织依托和帮助。”黄菊副总理在全国再就业工作表彰大会上指出“要认真总结经验大力推广劳务派遣、再就业基地和社区组织就业等模式加快完善和更好地实施与灵活就业相适应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险政策使更多人的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走上就业岗位。”2003年中央12号文件作出了明确规定“鼓励下岗失业人员通过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通过发展劳务派遣、就业基地等组织形式为他们灵活就业提供服务和帮助。”甘肃省委、省政府对劳务派遣工作也有明确的要求2003年省委发69号文件和2005年省委发31号文件提出“积极探索劳务派遣工作的操作办法规范劳务派遣行为建立和完善劳动力市场的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劳动力市场的规范化发展。”劳动保障部张小建副部长也提出劳务派遣组织是就业服务组织的一个新的亮点是近年来适应企业灵活用工的需求和灵活就业者提高组织化程度的需要在城市扩大就业和跨地区流动就业中都发挥了很大作用。胡锦涛同志、黄菊同志的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文件的规定既是对我省劳务经济工作实践的经验总结又为进一步做好劳务派遣工作指明了方向更是从最高层次、最高规格上肯定了劳务派遣工作的重要性。一加强劳务派遣是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客观需求 近年来甘肃省委作出了“两高举一加强两抓两放”的战略部署全省上下形成了抓发展、抓项目的良好局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工业强省和项目带动战略方针指导下我省经济发展迅速招商引资项目不断增加就业岗位有所增多从业人员规模不断扩大。特别是今年以来我省提出了一要抓项目二要抓劳务输出的“两抓”工作思路。最近又进一步完善了抓发展、抓项目、抓县域经济、抓计划生育、抓劳务输出的“五抓”思路。这说明我省将包括劳务派遣在内的劳务输出工作提升为全省的战略性任务和中心工作。甘肃省委苏荣书记在最近每次会议的讲话中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劳务输出作为一项大产业来培育拿出更多的精力下更大的功夫来抓劳务输出大力推进劳务经济发展。这是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基本省情所作出的工作思路的重大调整。今年5月16、17日甘肃省委、省政府在定西市召开了全省劳务输出工作现场会议这是一次专题部署劳务输出工作的重要会议。劳动保障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当地党委政府的要求正确判断形势敏锐把握住了机遇增强了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下大力量抓好劳务输出。二加强劳务派遣是实现并轨和促进再就业的重要途径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2006年底基本实现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制度并轨”的要求是党中央、国务院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是认真总结几年来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实践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逐步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市场导向就业机制、更好地维护广大职工群众根本利益的一项具体行动。当前积极稳妥地推进并轨工作“本文来自远方秘书网”是我们面临的重要的历史机遇。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就推进并轨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基本结束原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运行妥善解决原制度下保障的人员向新制度的转换原则上停止执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企业按规定关闭再就业服务中心妥善解决好并轨人员的再就业、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劳动关系处理和生活保障等问题。从明年开始全面开始新制度的运行。”我省的并轨工作从2005年开始省政府在积极稳妥、确保稳定的前提下多次进行了研究。目前已在生产经营正常的8户省属企业及省农垦总公司先行开展了并轨工作试点为全省下一步工作积累经验。并轨工作中最关键、最核心的是并轨人员的再就业问题。劳务派遣是适应并轨工作的一种方式是并轨工作的一条途径将有利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缓解并轨工作中的矛盾。三加强劳务派遣是提高城乡就业和劳务输出质量的有效办法 为了适应形势的发展需求拓宽就业渠道提高就业质量促进就业我们对新的用工形式作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和积极探索对我省多种经济成份、多种形式的劳务代理、劳务中介、职业介绍、家政派遣服务机构现行的运作情况作了调研对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非农转移、大中专毕业生、4050人员等多种群体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做了分析。也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大行业以及国有、集体、三资和私营企业等用人单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用人机制特别是在他们与员工建立和解决劳动关系方面在社会保障方面和招用合适的劳动者方面面临的新问题作了研究。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学习借鉴其他省市的经验我们提出通过发展劳务派遣促进就业的思路我厅研究决定由省就业促进中心、省劳务办成立了省陇兴劳务派遣服务中心先期开展了派遣工作摸索经验完善制度起到了示范和带动作用。同时在全省的烟草、长庆技校、白银电力、兰州市西固区等行业、单位和地区进行了试点工作。另外白银市、平凉市崆峒区也已开展了劳务派遣工作取得了初步的成效。省陇兴劳务派遣服务中心已向长庆油田、兰炼、青岛市等企业和地方派遣了680名劳务人员白银市建立了77个社区劳务派遣组织成立了9个劳务派遣企业派遣就业了13000人会宁福隆劳务有限公司2005年派遣劳务人员1928人并向苏丹派遣了50名劳务人员平凉市崆峒区自2005年以来通过劳务派遣的另一种形式——劳务承包为长庆油田输送劳务派遣工760人。据不完全统计全省通过劳务派遣形式在省内外就业和再就业的已有3万人以上。四加强劳务派遣是开展就业服务“新三化”建设的新内容和新要求 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建设是胡锦涛总书记在2004年全国再就业工作座谈会上明确提出的一项新任务。去年劳动保障部召开了新三化建设工作座谈会下发了做好新三化建设工作的意见和规划。去年12月省政府办公厅批转了我厅等5个部门《关于甘肃省推进就业服务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工作三年2006―2007年计划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推动下岗失业人员组织起来就业的意见》。我省的就业服务逐步走向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这其中一条比较成功的做法和经验就是规范和发展各类职业介绍和劳务输出组织而劳务派遣组织是一个新的亮点是就业方式、就业服务方式的一种创新。劳务派遣工作不仅涉及就业服务的全部内容而且与劳动保障工作的全部内容联系紧密因此大力推进劳务派遣工作就将更好地推动就业服务“新三化”建设。

二、从建立市场就业机制入手下大功夫把劳务派遣培育成一个大项目 一建立劳务派遣组织构建了全省劳务派遣工作网络 我省劳务派遣工作树立人本服务以促进就业为目的对拓宽就业渠道降低城镇失业率加快城乡劳动者灵活就业组织化程度创新就业观念和就业服务方式推动当地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劳务派遣工作以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以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为重点充分发挥劳务派遣系统网络的作用用好用足促进就业再就业的优惠政策大力开展职业教育、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维护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努力使劳务派遣工作成为促进就业工作的一个大项目、大品牌在全省形成“规范派遣有序流动”的就业格局。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就业服务机构、劳务工作机构、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有关企事业单位和就业组织都可成立劳务派遣组织申领职业介绍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构建

劳务派遣工作网络开展劳务派遣工作进一步完善了全省劳务派遣工作网络体系。二制定出台劳务派遣政策完善了劳务派遣制度体系 去年我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劳动力市场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今年又下发了《关于鼓励支持下岗失业人员从事灵活就业和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通知》。这两个《通知》对我省劳务派遣有关政策和建立劳务派遣组织有关问题作出了相应的规定。6月份我厅召开了全省劳务派遣工作座谈会。省政府还下发了《关于开展劳务派遣工作的若干意见》使我省的劳务派遣工作做到了有章可循。相配套的、可操作性强的政策文件和工资管理、劳动合同管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档案管理和劳动争议仲裁处理等相关制度已经出台或正在陆续制定由此形成了具有甘肃特色的劳务派遣政策体系和制度体系。三挖掘就业岗位潜力疏通了三条派遣就业通道 现在由于中央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同时加强宏观调控经济得到了较快的发展省内省外、国内国外两个市场用人需求量大增。特别是沿海发达地区的民工严重短缺一些大行业、大企业的改制改革需要一批派遣就业人员这就为我省做好劳务派遣工作创造了历史性的机遇。因此我省进一步广泛联系国内国外、省内省外两个市场的岗位资源大量收集就业信息把我省更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城市下岗失业人员大规模的转移就业构建起了就业通道。一是进一步拓展了省内派遣通道。我省各级劳务派遣组织与铁路、电信、石油、石化、民航、烟草、银行等优势企业加强了联系合作推动劳务派遣就业工作。二是进一步疏通了省外派遣通道。随着我省劳务派遣事业的壮大派遣人数将日益增多派遣业务已向省外拓展。加强与省外大企业特别是外资大型企业的用工联系合作研究制定中长期的用工计划实现我省富余人员在全国范围内派遣就业。今年8月我省与北京市合作举行了第十一届华北劳务协作年会暨京陇劳务对接会来自全国26个省市区劳动保障部门的200多名代表共为我省提供了35万多个就业岗位现场签订了2.32万人的用工协议。三是进一步加强了境外派遣工作。近年来我省出台了境外就业管理办法省劳务办成立了省陇原境外就业服务中心开展了境外就业业务。各地充分发挥劳务派遣的优势把劳务派遣与境外就业有机结合起来建立了一批境外劳务派遣基地。通过劳务派遣疏通合法出境的渠道。同时巩固现有的派遣成果努力拓展劳务派遣业务范围充分挖掘潜力扩大派遣成果在现有劳务派遣基地的基础上再建立一支新的队伍。环境保护局纪检监察工作总结 我局纪检监察工作是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监察局的部署和要求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通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行风评议、加强效能建设、推行政务公开等活动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有力地推动环保各项工作的发展。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1、继续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业务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组织协调、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与环保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形成“一岗双责”的工作格局。

2、局领导能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严格规范个人的行为在排污收费、建设项目审批等工作中能坚持原则、不搞权钱交易在管好自己的同时也能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未发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追究案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案件。

3、班子能自觉遵守“民主集中制”的有关规定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做到分工不分家起到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监督的作用。

4、坚持财务审批“一支笔”的制度在重要经费支出时班子集中研究、集体决定防止多头审批、权利失控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格控制各种费用的支出严格控制各种会议和庆典活动有力地杜绝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的现象发生。

5、认真执行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制定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赠送和接受“红包”的暂行规定》做好礼品、礼金登记、上缴申报工作。广大党员干部在公务活动中能主动拒绝各种请客送礼对一时未能拒收的礼品、礼金也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纪检组、监察室。二注重教育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1、认真组织传达、学习党的十六大、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和省纪委四次全会、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和市纪委四次全会、市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重点组织对十六大通过的新党章修改部分和党员权利与义务的学习、讨论重温了江泽民同志“三个经常想一想”的教导进一步明确作为一个党员、一名国家公务员应该做什么什么不能做的道理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对反腐倡廉工作的认识。

2、认真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在党风廉政教育周活动中局党组、纪检组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市党风廉政政策法规文件选编》和《勤廉风采录》组织收看反映汪洋湖、谷文昌同志先进事迹的电教片《滴水见汪洋》、《绿色丰碑》组织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到东山县实地考察、亲身体会谷文昌同志任县委书记期间带领群众战天斗地、植树造林、治理风沙的感人事迹。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主题开展座谈讨论努力提高执政为民、秉公执法意识。

3、认真贯彻中共市委办公厅关于《市领导干部任前廉政勤政教育制度暂时规定》的通知厦委办发200022号的精神做好五位新上任的副处级领导干部和监测中心站十名中层领导任前廉政勤政教育工作要求他们算好政治、经济、自由、家庭“四笔帐”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机关五位新上任的处级领导干部分别以书面形式各自表明廉政勤政的决心和态度。同时对上任一年后的中层领导干部进行考核跟踪监督促使新干部健康成长。三开展评议巩固行风建设成果

1、我局根据《市2011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意见》和《福建省环保系统2011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市环境保护局2011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在全面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基础上扩大行评范围继续以具有行政管理、审批、执法监督职能的污染控制处、监督管理处、各分局和监测中心站、监理中心所、环境科研所作为我局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重点部门和单位开展行风建设和行评工作。

2、局行评领导小组在年度工作会议上结合环保中心任务对今年行评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确定以提高服务质量、规范行政行为、改善环境状况、树立环保部门良好形象为目标不断增强环保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依法行政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准努力为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服务。

3、向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各分局所在区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和企事业单位印发《市环境保护局征求意见表》2000份收回1716份回收率达85.80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群众对我市环境保护工作总体情况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分别是63.63和34.35同时在系统内开展自查整改工作机关各处室、分局和直属事业单位共自查存在主要问题46条提出整改措施55项已形成《市环保局民主评议行风自查整改汇总表》目前各单位正在积极做好整改工作。

4、紧扣环境保护中心任务把行风评议与防范“非典”开展医院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处理专项工作、与国家严查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与贯彻排污收费新条例和开展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与创建文明机关和做人民公仆活动结合起来通过民主评议行风使群众反映强烈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5、今年2、6、10月份三次参加市纠风办和电台合作开办的《新闻招手停——行风热线》栏目。在新闻直播室谢海生局长和陈天雄副局长亲自到现场接受群众的咨询投诉通过热线交流使人民群众能与环保部门直接对话有效地促进环保部门与人民群众

之间的沟通和了解。四明察暗访加大执法监察力度

1、结合200年度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组织廉政勤政监督员参加执法监察工作检查的内容包括建设项目审批是否按照权限、程序、期限排污费征收是否公开、公正、公平、到位行政处罚是否依照法定程序、适用法律法规是否正确、量罚是否得当环保投诉处理是否及时、群众是否满意是否依法行政、是否存在不作为和乱作为的现象。通过检查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推动了我局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工作。

2、组织市行评代表和局廉政勤政监督员对我局行评重点单位和行政管理、执法部门开展明察暗访通过明察暗访让行评代表全方位了解环保部门的工作状况和精神面貌他们充分肯定了我局行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成效特别是对分局和监理中心所的同志克服人员少、任务重、工作量大的困难和爱岗敬业的精神给予了高度评价。五源头防治全面推行政务公开

1、根据国家总局《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政务公开管理办法》环发201124号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分别制定了《市环境保护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政务公开暂行规定》进一步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并组织对公开承诺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成为我局的一项基本工作制度。

2、根据省委《关于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工作“六个机制”的若干规定试行》和市委《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工作“六个机制”的若干规定试行〉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将此项工作列入我局2011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思想教育、制度规范、监督制约、查案惩处、干部保护、廉政责任等规章制度使纪检监察工作目标、任务更加明确。

3、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认真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干部选拔任用、竞争上岗工作加强对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核、任前公示、征求意见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机制。

4、按照《市事业单位招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若干规定》厦人2002011号的要求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做好2011年度大中专毕业生笔试、面试、考核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专业对口、优化结构、人员素质。六严格纪律认真受理信访举报

1、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转办件今年共受理6件能坚持实事求是做到认真核实、及时反馈。

2、针对信访、举报内容按照《中共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实行廉政谈话制度的暂行规定》的要求与有关单位和个人交换意见、核实情况、澄清事实达到批评、教育、帮助、保护干部的目的。七完善机构搞好队伍自身建设 局党组和纪检组结合机构改革加强纪检监察队伍的自身建设工作我局监察室作为市纪委、监察局的派出机构在人员编制和机构设置上得到了落实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保证积极参加市纪委、市直纪工委组织的纪检监察干部理论业务培训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年来我局在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建立了一些相关的制度但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还有一定的距离还没有真正解决要我公开和我要公开的关系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二是反腐倡廉工作“六个机制”的若干规定处于试行阶段还必须在实际工作上不断总结、提高三是效能投诉办结率上还必须进一步加强还存在反复投诉的现象影响了群众的满意率四是对政务运作和人员行政行为的监督覆盖面还不够全面有效。

三、2005年工作基本思路 一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通过严格规范管理加强监督检查确实起到关口前移、防范未然、爱护干部、保护干部的作用。二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工作 加大查办案件的工作力

度对在执行环境管理公务中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自己和他人谋取利益向管理对象索要钱物、介绍环保产品和提出不合理的要求等违法违纪行为要坚决查处决不姑息迁就。三民主评议行风工作 做好自查和问卷调查工作针对查摆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抓好整改工作继续做好“减负”工作要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乱摊派等问题的决定》的精神落实到环境保护管理中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减轻企业负担的规定。四机关效能建设 围绕公正与效率在求真、求实、求效上下工夫在转变职能的同时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实行绩效考评认真受理效能投诉运用行政监督、效能告诫等及时纠正和查处侵犯群众、企业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识完善考评制度根据责任人自查自评材料按照量化考核标准的内容通过个别交谈、座谈讨论、民主测评等方式对责任人进行考评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落实或不正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的要追究纪律责任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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