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公司协同监督工作总结(精选5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供电公司安全工作总结”。
第1篇:常熟供电公司协同监督工作规则
常熟市供电公司协同监督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协同监督机制运行,完善“三化三有”特色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保障“一强三优”现代公司建设,依据《江苏省电力公司协同监督工作规则》及《苏州供电公司协同监督工作规则》,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协同监督工作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工作委员会负责统一协调监督力量,强化职能部门监督作用,构建协调配合、信息互通、形成合力、监督到位的纵向贯通、横向协同、覆盖全面的监督工作机制。
第三条
协同监督坚持横向监督与纵向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在发挥职能部门纵向监督作用的同时,发挥监督工作委员会对监督工作的领导和协调作用。
第二章 监督机构
第四条
公司成立监督工作委员会。监督工作委员会由公司主要领导担任主任,纪委书记担任副主任,公司各职能部门为监督工作委员会成员部门(以下简称“成员部门”),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第五条
监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党群工作部(纪委办、工会办),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部门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为监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成员。
第三章 监督职责
第六条
监督工作委员会在本级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负责研究监督工作的重大问题,定期听取相关监督工作情况报告,提出工作要求,部署监督工作重大任务和专项监督工作,研究监督工作的考核意见等。
第七条
监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督办等工作。
第八条
成员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和监督职责,是本业务领域的主要监督主体,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强纵向监督、过程管控和检查考核,确保企业运营依法合规。
第九条
监察审计、法律等监督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履行再监督职能,加强廉政风险防范。
第四章 监督方式
第十条
监督工作委员会实行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主要讨论每半年监督工作存在或发现的问题,研究整改措施和考核意见等。
成员部门在联席会议上汇报本部门半年度开展监督工作情况、发现的问题、对相关业务单位的考核建议、需要监督工作委员会研究解决的事项等。
(一)报告内容
1、半年度开展监督检查或专项调研情况;
2、半年度接受上级单位、外部监管机构查处、稽查、调研,或新闻媒体报道等情况;
3、自主开展及接受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
4、对发现问题的原因分析及整改建议和措施;
5、对下级单位的考核建议;
6、需要相关部门互通的信息或协作的内容;
7、需要监督工作委员会研究解决的事项;
8、上次监督工作委员会会议纪要中明确需本部门办理事项的办理情况。
(二)报告时限
在监督工作委员会会议召开前5天,将本部门监督工作报告报监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党群工作部)汇总。
监督工作委员会可以根据情况或工作需要,召开部分和全部成员部门参加的临时工作会议,及时研究处理监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一条
监督工作委员会可以根据情况安排部署一个或多个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二条
加强成员部门纵向监督作用。成员部门按照监督工作委员会的部署,根据职责分工,创新监督方式,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重点业务的监督。
成员部门发现可能导致重大违规违纪问题和事件的苗头性问题,填报《协同监督重要信息报告表》(见附件1),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向监督工作委员会报告。必要时填写《协同监督整改意见书》(见附件2),由监督工作委员会签发;可能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事项,立即向监督工作委员会主任报告;涉嫌违规违纪的,应及时移交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第十三条
实行监督工作定期评估通报制度。监督工作委员会每半年对监督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在适当范围内进行通报。
(一)评估方式
1、评估主体:监督工作委员会
2、评估客体:各职能部门半年度监督工作
3、评估方式:由监督工作委员会成员部门,根据各部门提供的监督工作报告和在监督工作委员会上的发言情况,通过不记名方式,对各部门半年度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进行评分(见附件
3、附件4),会议结束后一周内将评估表交监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党群工作部)进行汇总。
(二)评估内容
1、领导重视情况:部门主要负责人主动研究协同监督情况,参加监督工作委员会会议等情况;
2、报告的全面性:按照季度监督工作情况报告模板(见附件5)要求,内容丰富,能全面反映本部门半年度监督工作,且重点突出;
3、报告的深刻性:能对半年度工作进行分析,客观提出存在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并有翔实的预防方案和改进措施,对企业决策有很好的参考价值;
4、横向协同情况:对于需协同配合的事项,能够积极协调配合、信息互通、形成合力;
5、报告及评估表提交及时性:按时提交监督工作情况报告及评估表(此项由监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评分)。
第五章 监督考核
第十四条
监督工作委员负责对成员部门监督工作情况进行考核,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业绩考核等规定提出意见,由业绩考核管理部门按规定给予年度考核。
第十五条
受到考核处理的部门应根据情况对部门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
第十六条
受到考核处理的部门、部门负责人和责任人取消年度评先资格。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工作规则由监督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第十八条
本工作规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2篇:吉林公司部署协同监督工作
吉林公司部署2013年协同监督工作
发布时间:2013-04-03点击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网公司和吉林公司2013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深化协同监督机制建设,部署今年协同监督重点工作,4月1日,吉林公司监督工作委员会召开一季度协同监督联席会议。
会上,吉林公司营销部(农电工作部)、审计部、后勤工作部、农电公司分别对本专业一季度协同监督重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监察部总结了该公司一季度协同监督工作情况,依据国网公司协同监督工作手册,结合各部门协同监督重点工作计划,部署了各部门常态监督事项和吉林公司2013年重点监督事项以及二季度八项重点纵向监督工作。
吉林公司就如何做好今年协同监督工作提出三方面要求:一是要明确监督责任。进一步强调各部门是本专业领域的监督主体,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纵向监督、过程管控和检查考核;纪检监察部门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认真履行再监督职责。二是要明确重点工作。各部门要明确2013年协同监督的重点工作内容,结合实际做好二季度重点开展的八项纵向监督工作。加强对贯彻落实吉林公司党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若干规定》的监督检查,深入推进车辆清理整顿工作,切实加强供电服务问题整治和乡镇供电所管理问题排查工作。三是要明确考核措施。该公司将加强对各职能部门履行协同监督职能情况、各单位对存在问题整改情况的检查与考核管理。职能部门对发现所属单位存在的问题,要向监督工作委员会提出考核建议,纳入各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监督工作委员会要督促协同监督整改意见书、监督情况报告、整改情况报告的严格执行,同时,加强对职能部门履行监督责任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本部年度绩效考核。对于协同监督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监督工作委员会要按照规定及时交由吉林公司监察部(纪检组)调查处理。
第3篇:在供电公司协同监督委员会联系会上的讲话
在****供电公司协同监督委员会联席会议上的讲话
**** 同志们:
今天,我们成功地召开了第一次协同监督委员会联席会议,10个委员会成员部门作了专题发言。下面,结合我局实际,就如何深入开展好协同监督工作,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协同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今年4月,为适应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整合监督力量,提高监督效能,国家电网公司党组作出了建立协同监督机制的重要决策。建立协同监督机制,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统一协调整合内部监督力量,强化职能部门监督作用,构建协调配合、信息互通、形成合力、监督到位的新的监督工作机制。协同监督机制成为企业管理的必要环节,它能够保证企业各项决策得以全面贯彻落实,企业运营依法合规、干部员工廉洁从业。
“十二五”时期,是加快公司发展方式和电网发展方式转变的关键阶段,也是我局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必须准确把握形势,主动适应新的要求,充分认识加强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为我局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保障。
第一,建立协同监督机制是贯彻上级部署的重要举措。中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强调,要加强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其尽职尽责地开展工作。国家电网公司2011年反腐倡廉工作会议做出了建立协同监督机制的重要决策。这是公司党组坚持和完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创新实践。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加快建立协同监督机制,必将对我局的经营管理和监督工作产生深远而积极的影响。
第二,建立协同监督机制是保障电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全面推进坚强智能电网、“三集五大”体系建设,迫切需要建立更加有力的监督体系,防范系统性风险,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当前,我局经营管理面临较大压力,一些关键部位和重要环节还存在漏洞和隐患,规章制度贯彻不到位、执行不彻底的情况时有发生。个别领导干部,特别是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管理人员纪律意识、自律意识较差,廉政风险依然存在。在监督实施过程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监督力量分散、监督广度和力度不够等问题。建立协同监督机制,将更加明确职能部门的监督界面的职责,将经营管理和监督工作更好地融为一体,从源头上提高发现和处置问题和风险的效率,从整体上提高防控经营风险和廉政风险的能力。
第三,建立协同监督机制是构建惩防体系的重要内容。建立协同监督机制,强化预警预防,是我局构建管控机制,完善惩防体系的核心和关键,对实现惩防体系预防有方、监督有效、惩处
有力意义重大。我们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专业监督和业务部门管理监督的作用,全面加强对决策、人资、财务、物资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切实做到可控、在控和能控。协同监督机制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建立协同监督机制对于我局深入推进“两个转变”、保障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局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确保协同监督工作取得实效 抓协同监督工作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充分认识到建立协同监督机制不仅仅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需要,更是依法从严治企,加强企业管理的内在要求。很多违规违纪问题在业务工作领域都对应着管理薄弱环节,不能把协同监督作为业务工作之外的“负担”,要把协同监督与企业管理结合起来,整体提高防控廉政风险能力和依法治企水平。
第一,把握“四个深化”,科学构建协同监督机制。协同监督机制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统一协调整合内部监督力量,强化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构建协调配合、信息互通、形成合力、监督到位的、覆盖全面的监督机制。协同监督机制是在既有的监督体制的基础上,继续发挥纪检监察、审计、法律(办公室)、工会等部门的监督作用,更加突出职能部门在业务管理领域的监督主体责任。职能
部门按照监督工作委员会的安排部署和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发挥专业优势,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相关业务领域的纵向监督、过程管控和检查考核,强化对职责范围内违规违纪风险的实时防范。
强化业务管控,监督工作的重点是各级领导干部和重点关键岗位人员,经营管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在防范权力失控、监督失效、管理失职。《大兴安岭电业局协同监督主要事项》明确了决策管理的具体职责,细化完善了职能部门业务范围内的监督职责和责任分工,促使职能部门和领导人员强化“一岗双责”意识,体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纪要追究的监督原则。
协同监督机制拓展了监督空间,丰富了监督手段。纵向上,监督工作委员会督促职能部门履行监督职责,听取监督情况报告,必要时安排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职能部门对业务领域实施纵向监督控制,及时纠偏堵漏,化解法纪风险;横向上,监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作为办事机构,强化对监督工作的组织协调,促进职能部门监督职责互补、信息互通、有效衔接,达到整合监督资源、提高监督效能的目的。
第二,打造“四个平台”,规范推进协同监督工作。协同监督机制,作为管控和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必须融入企业发展战略,明确其发展方向和功能定位,才能为整合监督力量,防控廉洁风险,预防腐败行为,提升管理绩效,促进企业发展发挥作用。
41、打造信息沟通平台,促进监督信息共享。传统的监督体制机制侧重于纪检监察、干部人事、审计、法律等监督部门职能发挥,职能部门在业务管控过程中掌握的信息无法实时共享,影响监督效能。协同监督机制就是要在信息收集、沟通汇报、及时处置等方面发挥优势,通过联席会议、信息报告等多种渠道和手段,促进监督信息在上下管理层级之间、监督管理部门之间及时沟通共享,从而提升监督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
2、打造风险防控平台,促进廉洁风险管控。协同监督机制的本质在于提升源头预防腐败能力和加强对权力规范运行的监督,做到发现问题在先、防范风险在前。要坚持运用监督机制工作经验和反腐倡廉建设成果,促进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相融互补。监督工作委员会要采取专题会议方式,针对重点管理领域、关键运营环节开展专题研究分析,共同查找可能导致腐败的廉政风险点,更有针对性地落实教育、制度、监督等防控责任,超前预防和化解可能导致腐败的风险,形成廉政风险识别、评估、控制、沟通、监督改进的动态管理机制,凝聚防控合力,提升防控效果。
3、打造资源整合平台,促进专项工作有效。把专项检查、专项治理等作为查纠问题、化解风险、改进管理、实施问责的有效手段,是监督工作服务于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载体。各业务领域专项检查任务较重、交叉重叠,容易导致监督力量分散、整体效果欠佳。要发挥协同监督机制横向协同、信息互通的体制优势,在监督工作委员会的统筹安排下,对专项监督工作进行有效整合,5
集中业务部门的力量,组建多方参与、专业互补的工作机构,遵循工作程序,提升专项监督工作质量和效率。
4、打造管理提升平台,促进管理形成合力。协同监督机制运转效果直接取决于职能部门监督职责的履行,协同监督机制反过来具有纠偏堵漏、促进管理的功能。通过专项检查等多种渠道,分管领导和业务部门能够及时查找分析管理领域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将监督成果充分应用于企业有错必纠、持续改进的工作中,将监督责任、措施和要求融入核心业务流程、落实到重要岗位,积极主动地改进管理,有效提升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健康科学发展。
第三,抓住“四个关键”,努力提升综合监督效能。协同监督机制的规范运行和“落地生根”,需要建立完善相应的配套机制和手段,切实保障其相互协同、无缝衔接、运转有力和责任落实,真正提升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1、加强组织协调,确保横向协同。按照分级监督、分级负责的原则,监督工作委员会在局党委领导下,党政主要领导亲自协调,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听取监督情况报告,研究监督工作计划、制度建设等重要问题,安排监督工作重大任务和专项监督工作,研究监督工作评价考核等,促进协同监督机制有序运转。监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职责,做好沟通、联络、督办、检查等工作。
2、加强文化引导,确保常态运转。将协同监督导入以“干事、干净”为核心理念的企业廉洁文化体系,教育引导干部员工更新
监督观念,转变监督方式,强化监督意识,克服不良心态,抵制不正之风,增强监督主体履行职责的主动性,增强监督对象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增强员工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积极推动“要我监督”向“我要监督”的有力转变,努力培育“积极主动监督、形成合力监督”的文化氛围。
3、加强科技管控,确保无缝衔接。职能部门要充分应用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成果,加大业务领域纵向管控力度,依托ERP等管理平台,实现重点业务、关键流程的在线监控,切实做到超前防范、关口前移。同时结合我局“三集五大”机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多渠道多视角地创新监督方式,完善规章制度,持续提升监督信息化水平。
4、加强监督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在督促落实监督职责的同时,要制定完善对基层单位和职能部门的评价考核办法,形成过程监控、结果考核的闭环管理体系。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评,建立决策失误、重大经营管理失误等责任追究制度,将监督成果应用于企业负责人年度业绩考核、干部考核评价与选拔任用、评先树优等工作。确保监督责任落实到位,监督结果运用到位。
三、高度重视,合力推进,构建“大监督”格局
第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提高监督效能。建立协同监督机制,是全面改进监督工作的创新举措,各单位、各部门要通过中心组学习、专题会议、网站宣传等多种形式,宣传贯彻建立协同监督机制的重要意义、工作思路和主要措施,使各级领导干
部、管理人员明确自身肩负的监督职责、监控重点和防范措施,积极有效落实协同监督工作部署,认真开展协同监督工作。
第二、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进一步深化惩防体系建设。协同监督工作是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各部门在推进协同监督工作的同时,必须把握好教育、制度、监督、惩处惩防体系建设各个关键环节的协调发展。一要完善拒腐防变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深化“干事、干净”廉洁文化建设。二要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建立廉政风险识别、评估、控制、报告、监督改进的常态管理机制。三要切实加强对权力规范运行的监督。全面落实惩防体系建设责任分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发挥协同监督机制作用,要突出职能部门监督主体作用,结合业务工作部署和专项检查来开展监督工作,认真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并切实考量各专业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廉政风险、法律风险和形象风险。努力实现“监督有效”。四结合依法治企“自查自纠”、“三重一大”、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小金库”专项治理及业扩工程“三指定”和效能监察等项工作的开展,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严重破坏制度执行的行为。
第三、要统一协调,形成合力,发挥协同监督机制功效。局监督工作委员会要按照《大兴安岭电业局建立协同监督机制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统筹安排部署,扎实开展工作。有关职能部门要主动参与,一是要注意加强部门间的协同配合,切实履行监督职能,落实协同监督工作责任,突出职能部门的主体责任,进
一步明晰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协同部门的职责界面,对于跨部门、跨专业的问题,相关职能部门要主动工作,敢于担责,强化协同动作。二是要加强调查研究,委员会成员部门要针对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矛盾问题,深入调查研究,透彻分析问题,主动研究对策,制定具体措施,使各种问题和风险能够尽快得以化解。三是要彻底整改问题,相关成员部门要牵头负责,要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进行梳理分类,提出一揽子解决方案,全方位、彻底进行整改落实,坚决不留死角。共同推进监督工作。
第四、要严肃纪律,刚性要求,从严查处违规违纪行为。高度重视协同监督工作,坚决维护党纪政纪的严肃性,针对暴露出的违法违纪问题,全局上下要严格按照依法治企的要求,自觉、主动地通过强化协同监督工作切实解决问题、化解风险。结合协同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重点查处违反《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以及失职渎职、以权谋私、滥用职权、铺张浪费等行为,努力实现“惩治有力”。坚持将案件查处与警示教育、制度建设、风险防控相结合,发挥案件治本功能。
协同监督机制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的系统工程。我们要紧贴中心,整合力量,落实责任,突出重点,通力协作,狠抓落实,切实发挥协同监督作用,以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成效,推动建设“一强三优”现代企业再创新业绩。
第4篇:北京公司建立协同监督机制
北京市电力公司积极构建协同监督机制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党组《关于建立协同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工作意见》,北京电力公司成立了由公司总经理朱长林、党委书记郭要斌为主任,纪委书记柏磊为副主任的监督工作委员会,并于5月13日召开了第一次联席会议。
会议明确,北京公司将通过“三个专题”,落实“三个健全”,强调“三个突出”,推进“三个强化”,积极构建协同监督机制,力求实现监督效能的最大化。
一是专题研究、专题部署、专题宣传,营造工作氛围。北京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协同监督工作,多次在党政联席会议上专题研究落实方案;先后在公司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公司干部工作会议、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上专题传达上级文件精神,部署构建协同监督机制各项工作任务;利用专刊、网络、廉洁文化宣传专栏等多种渠道,通过编发协同监督工作知识问答等多种形式,进行专题解读及宣传工作,提高了各级干部员工对加强协同监督完善惩防体系重要意义的认识,统一了思想,在北京公司上下积极营造了“大监督”的工作氛围。
二是健全机制、健全体系、健全制度,提供组织保障。北京公司结合实际,成立了监督工作委员会,制定了相关制度规定,委员会纳入了公司担负主要生产经营管理职责和日常监督工作职责的16个职能部门,充分整合了内部监督资源;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监督主体地位,细化了监督职责和主要内容,促进了各职能部门提升监督意识和风险管控能力,初步形成了纵向贯通、横向协同、覆盖全面的协同监督机制,为开展协同监督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三是突出重点、突出责任、突出实效,务求扎实推进。在北京公司监督工作委员会第一次联席会议上,北京公司朱长林总经理结合电网发展面临的各种复杂环境和形势,深刻解读了建立协同监督机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并就突出工作重点、突出责任落实、突出工作实效等方面进行了强调和部署;北京公司党委郭要斌书记重点对健全组织保障体系、完善制度机制建设、强化督查考核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纪委柏磊书记着重对监督工作委员会及联席会议的基本运作模式和内容进行了讲解部署;会议还研究确定了北京公司《协同监督主要事项》,进一步明确了目标、部署了任务、细化了分工、提出了要求,有力保障了协同监督工作的扎实推进。
四是强化报告、强化协作、强化考核,确保有效运作。北京公司为确保协同监督机制的有效运作,还明确提出了联席会季度报告要求,提出了委员会与职能部门、职能部门与专职监督部门的协作要求,提出了将协同监督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的管理要求;力求通过坚持协同监督、专业监督、专项监督、日常监督相结合,坚持纵向监督与横向协作相结合,坚持工作部署与督导考核相结合,确保协同监督工作有计划、有部署、有督查、有考核,为有效开展协同监督工作奠定坚实基础。(辛文)
第5篇:公司召开一季度协同监督工作会议
公司召开一季度协同监督工作会议
为加大监督管控力度,不断完善监督体系,有效防范和化解企业经营风险,提高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3月16日,国网井陉县供电公司召开了一季度协同监督工作会议,对2014年协同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总结,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对2015年开展好协同监督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首先对2014年协同开展的供电所专项治理活动和农网工程建设回头看、财务检查和完善、行风建设和发展环境民主评议、物料仓储管理标准化管理、“六查”活动、供电所和服务窗口的明察暗访等六项重点活动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了通报,提出了整改意见,明确了责任部门。随后对2015年一季度
会议指出,协同监督工作是一项紧迫而长期的任务,公司上下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署要求,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协同监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深化监督意识,增强监督合力, 完善监督机制。从严管控,坚定不移深化协同监督工作,进一步增强做好协同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严”字贯穿企业管理的始终,以坚定的决心、高效的管理、务实的举措开展好协同监督工作,不断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管控力度,从源头上防范化解经营风险。做到严守规矩,增强监督意识;严格履职,落实监督责任;严控风险,健全监督机制;严查彻改,强化重点管控。
会议强调,2015年公司将开展重要事项监督检查(包括集体企业),以专业管理部门每月自查,纪委每季抽查的方式,加强对“三重一大”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