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检测公司简介(精选6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消防工程公司简介”。
第1篇:南京消防检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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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消防检测公司
南京消防检测公司哪家好?在日常生活中,大家都多多少少听说过管道维修,那么各位对其了解又有多少呢?是不是哪个更靠谱是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地下消防管道属于隐蔽工程,部分工程公司在施工的时候,没有按照规范去施工,导致了管道防腐、抗压能力降低,故达不到使用年限就会发生漏水。二是自然因素,埋在地下长期受到地下物质侵袭,时间长了,接口处老化,管道腐蚀,都会导致漏水。当然两方面是相互联系的,人为因素会导致自然因素影响加强或减少,会让管道漏水的加速或减缓。
那么,实用的攻略有哪些?一般会选择哪家呢?哪个是最实用呢?下面就随小编来看一看吧~
地下消防水管漏水怎么办?
通过关闭消防管网主管干阀门,确认漏水段,观察地面确认漏点。确认阀门能关闭完全,根据我们的经验,国内的阀门,特别是安装了1,2年后的阀门,70%以上都很难关死,阀门能关闭了,就能确认漏水的大概区域,仔细查看本区域管道上方的地面状态,有没有下陷,特别湿润,旁边的下水道有没有稳定的清水。这个漏水检测方法适合普通大众,技术含量不高,但很难精确定位漏水点,开挖面积较大,也容易造成误开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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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专业的听音检漏仪
这个一般只有专业的探漏公司才配备的专业仪器了,听音杆和听漏仪殊途同归,经验丰富的探漏人员使用它们就能精确定位部分漏点,埋深在1.5米左右,漏水量不是很大的情况下也能发挥作用。
安静的时候听声音
凌晨2点,夜深人静,周围非常安静的时候,跟着管道慢慢走,如果漏水量很大的话,就有一定的概率能听到漏水的声音。
南京消防检测公司哪家好?南京泽仁管道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由给排水行业资深经验的专家与专业技术的管理人员共同创办的,旨在为广大企事业单位、大中院校、居民用户等提供专业的管网咨询、检测、评估服务的技术型、科技型企业,希望在服务于客户,贡献于社会之中,实现公司的发展,为保障地下管网的安全运营体系做出贡献。更多详情请拨打联系电话或登录南京泽仁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官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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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消防检测公司规章制度
消防检测公司规章制度
【篇1:企业全套消防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及制度大致有以下内容,但是还要根据本企业的特点来制定规章制度及各种火灾应急救援预案。
017火灾应急救援预案(综合预案、专项预案、专业预案、演习方案等)
018各类消防设备器材安全操作 工厂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新职工入厂,须进行消防安全的职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灭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对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存档。
三、公司每个季度对全体职工进行疏散演习,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演习专门培训,使每个队员都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四、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五、电焊、气焊、锅炉工等在具有火灾危险区域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培训,持证上岗。
六、各车间、班组等部门展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各部门、各阶段、各自的特点进行针对性的教育。
七、公司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二、公司安全防火人员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每月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三、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及时处理上报并督促整改。
四、检查人员应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负责人应按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五、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处罚。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厂内车间、仓库等安全出口门、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设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疏散标志。
三、上班时、生产车间、仓库等应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四、车间、仓库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规定定期检查疏散标志设施等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器材。二、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建立档案管理。
三、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专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四、对全公司职工进行教育,要求员工爱护消防设施器材,对刻意破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将要求赔偿,并提出惩处。
五、公司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设置符合国家规定 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等消防器材、设施、并保持消防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公司保卫科管理职能部门每月一次对各部门进行防火检查,对所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责令其限改,并督察整改到位。
二、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会议,讨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及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三、公司各部门收到火灾隐患整改同时后,应抓紧督促有关人员落实整改措施,一时无法整改的部门应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四、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有关负责人应将整改 情况记录报送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五、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公司负责整改的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并做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应严格实行用火用电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保全机修和持证电工负责。3、各车间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否则公司将对责任人提出处分。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三、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保卫科等相关部门申请。
2、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4米半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之安全隔离,并向保卫科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施工单位动用灭火器应承担重新灌药之费用,如若造成其他尊得失还应照价 进行赔偿并承担责任。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办理申请,申请需有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批示,申请单位需派人现场监督、保卫科亦需不定时派人前往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在保证安全,又不影响现场正常生产的前提下,要求在申请“动火作业申请”时,原则上禁止夜间动火,特别危险作业区严禁夜间动火。
5、节假日现场加班出勤时的动火作业核准,现场公休期间的动火作业应事先申请,由施工单位派人负责监护,如果是由承包商动火作业,则由发包单位派人负责监护。
6、未办理“动火作业许可”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公司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外包施工则处以外包商500元罚款,令其办妥手续后再施工。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公司应加强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工作,每年应对公司有关变更情况进行全面修订。
二、公司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演练,每年演练不少于二次。
三、进行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人员。
四、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内容包括:组织机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一、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实施,新设、增设、更换电气设备必须经过主管部门、保全机修部门、环安部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
二、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三、电气设备的有关人员,公司应定期进行教育培训,以提高有关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四、每年对避雷装置进行全面检测。对防静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测。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公司将把平时演练情况、业务学习情况、日常消防工作、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公司各部门、个人考评、奖惩的依据。
二、每年度公司将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三、对未依规定履行职责的部门和个人,将给予相应处理。
四、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理。
锅炉房防火防爆制度
一、锅炉房重地闲人勿进,禁止吸烟,并没明显标志牌。
二、锅炉房必须制定相关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逐项落实。
三、锅炉工必须经过培训,持有锅炉证的方可上岗,严禁非锅炉工操作。
四、各种锅炉体安全阀、水位表、气压表必须灵敏有效,定期外送检修。锅炉房内不得设置和堆放可燃、易燃易爆物品。
五、锅炉的炉体、灯具、各种管道、阀门、安全阀、水水位表等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有裂缝,空隙或隔热不良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检修。
仓库防火制度 一、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并设明显标志牌。
二、仓库内部照明用灯,应使用60w以下白炽灯或大于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灯具,禁止乱拉乱设临时电源线。
三、应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存放。
四、严禁使用电热器。
五、仓库保管员下班前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在确认无问题后关闭电源,锁门离开。
六、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仓库。车间消防安全生产“十不准” 一、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二、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三、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四、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
五、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
六、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
七、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
八、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九、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十、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进车间。
【篇2:检测公司安全相关规章制度】gzrj–zy–a04安全卫生及文明实验制度 4.1坚决执行各种安全条例。
4.2公司的技术负责人要督促、安排安全员向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每年进行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实验室总经理对本室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应采取防患措施解决问题。
4.3所有电器及配电盘,不得出现绝缘不良现象。所有可燃气体瓶及其管路不得有漏气现象,发现漏气及时上报维修。
4.4灭火器材要配备足够,经常检查使之处于良好状态。定期更换、补充灭火筒。
4.4坚持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的宗旨,维持公司的荣誉,提倡文明用语,礼貌待人,不随地乱吐,严禁衣着不整上班,自觉遵守社会主义公德和公共秩序。
4.6坚决贯彻公司的工作部署,服从工作调动和安排,遵守纪律和制度,搞好团结,想方设法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7各室的办公地点,应做到办公桌、文件柜排列整齐,布局合理,得体大方,便于工作。以提高工作效率,办公桌面不得摆设与工作无关的东西。
4.8各室人员负责本室的清洁卫生工作。办公室及实验室应做到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保持室内清洁,整齐。
4.9节假日必须进行安全及卫生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封门。
4.10分班工作时,两班人员应在交班时间,对检验/校准工作设备运行状态及异常情况作认真交待。且每日最后一名离开公司者要加锁防盗门。20 gzrj–zy–a20检测公司电气设备安全规定
为了保证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特作如下规定: 20.1根据工作电压、电流和使用性质,正确选配设备,并留一定的留裕量,避免正常使用时由于实际使用情况与选用导线设备的额定值相差太大,导致过度发热烧毁绝缘层,甚至击穿绝缘层造成短路。
20.2严禁将导线勾挂,缠绕在铁钉、铁丝上造成绝缘层磨损锈蚀,严禁直接把导线裸端插在插座上,严禁用铜铁丝代替保险丝,严禁乱拉乱接用电设备造成过载运行,保持移动电动工具的良好绝缘层。20.3定期检查用电线路运行情况,定期检查电路线和对地绝缘电阻,经常检查各连接部位,特别是铜、铝接头的接触情况,防止因受高温、潮湿、腐蚀失去作用或产生不良等现象。
20.4在有火灾危险的场所,特别是易燃易爆场所应制定防止电火花或电弧引起火灾爆炸的措施。严禁在带电情况下更换电灯泡或修理电气设备。20.5所配备的灭火器材,必须保证在有效期的时间范围内。gzrj–zy–a24 检测公司职工安全守则
为了确保国家生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确保企业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特制定职工安全守则如下:
24.1全体职工必须加强安全防火、治安防范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就是最大效益”的观念,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和公司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协同安全技术部门搞好安全防火和治安防范工作。
24.2自觉参加各种安全学习和培训,新职工到工作岗位前必须自觉接受公司及公司安排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全体职工必须自觉参加各种安全学习和安全知识、技能培训,参加消防训练。
24.3各岗位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发现可疑情况或发生事故应迅速处理上报,并负责保护好现场。
24.4 各岗位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可蛮干或急躁。24.5 各岗位人员要增强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必须按要求穿戴劳动
保护用品后方可上岗,女职工在岗位内不得披头散发,危险作业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24.6坚持三级安全检查制度(岗位日检、部门周检、公司月检)发现有不安全的因素要及时整改或上报,岗位上下班前要认真检查,消除不安全的隐患。24.7 每一个职工都应熟记火警电话、信号,熟悉走火通道及出口 位置,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严禁在检测室内吸烟。
24.8工作岗位使用电器时要注意用电安全,工作完毕和下班前要切断电源,下班前要关门窗,锁好门,防止失窃。
24.9不得随意挪动消防器材或灭火使用消防器材,发现消防设施损坏或泄漏应及时报告安全技术部门。
24.10 有紧急情况,全体职工必须服从在场职务最高人员及安全人员指挥,通力合作,发扬见义勇为,不怕牺牲的精神,全力保护国家财产及人民生命安全。
【篇3:消防检测单位程序文件】
hy/cw-2010
xxxxxxxx消防检测有限公司
程 序 文 件
(版本:第1版)
编 制:审 核:
批 准:
批准日期: 年 月 日
受控状态: 分 发 号:
发布 实施
序号 程序文件编号 1 hy/cw01-2010 2 hy/cw02-2010 3 hy/cw03-2010 4 hy/cw04-2010 5 hy/cw05-2010 6 hy/cw06-2010 7 hy/cw07-2010 8 hy/cw08-2010 9 hy/cw09-2010 10 hy/cw10-2010 11 hy/cw11-2010 12 hy/cw12-2010 13 hy/cw13-2010 14 hy/cw14-2010 15 hy/cw15-2010 16 hy/cw16-2010 17 hy/cw17-2010 18 hy/cw18-2010 19 hy/cw19-2010 20 hy/cw20-2010
文件名称 页码 保密和保护所有权程序 实验室诚信度的保证程序 质量监督工作程序 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 合同评审程序 分包管理程序 服务和供应品的采购程序 申诉、投诉处理程序 客户满意度调查程序 不符合检测工作的控制程序
纠正措施程序 预防措施程序 记录控制程序 内部审核程序 管理评审程序 人员培训、考核管理程序
内务管理程序 检测环境控制程序 检测方法及方法的确认程序 测量不确定度评定程序 21 hy/cw21-2010 22 hy/cw22-2010 23 hy/cw23-2010 24 hy/cw24-2010 25 hy/cw25-2010 26 hy/cw26-2010 27 hy/cw27-2010 28 hy/cw28-2010 29 hy/cw29-2010 30 hy/cw30-2010 31 hy/cw31-2010 32 hy/cw32-2010 33 hy/cw33-2010
计算机管理程序 仪器设备管理程序 量值溯源管理程序 期间核查程序 抽样管理程序 样品管理程序 检测结果质量控制程序 检测报告管理程序 检测工作程序 作业指导书编制管理程序 新开展项目管理程序 安全作业管理程序 环境保护程序 1.目的做好为客户保密和保护客户所有权工作。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的全部检测活动中对委托方的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的保护管理。3.职责
3.1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为客户保密和保护所有权工作。3.2质量负责人负责公司保密和保护所有权的监督工作。4.程序内容
4.1公司对涉及客户的样品、资料、检测过程和结果及其它信息采取保密措施。4.1.1办公室在接收客户的样品时,应对样品加强监管。所有样品,不经客户同意,不得向与检测无关人员展示。
4.1.2公司所有检测过程均对外保密,与检测无关人员未经部经理批准,不得擅自进入检测现场。
4.1.3与检测无关的人员不得接触被检测样品和样品的相关资料,不得参与检测和编制检测报告。
4.1.4 有特殊保密要求的样品的检测过程应由质量监督员实施连续的质量监督,检测完毕后应立即对样品封装,移交收样人员进行特别的保存。
4.1.5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应为客户保密,未经客户授权,不得将检测报告转交他人,不得擅自公布检测结果。当客户要求用电话、图文传真或其它方式传送检测结果时,办公室应有客户正式的书面委托并证实相关通讯方式可靠后,由办公室报告发放人员执行传送。4.1.6 对公司保存的所有报告副本及检测原始记录、技术资料,由办公室文件管理员妥善保存,并按记录管理程序执行调阅。4.2 公司计算机的使用应遵循保密的有关规定:
所有计算机应使用屏幕保护功能,屏幕保护时限设置不得超过5分钟,应保证屏幕保护密码的保密性。密码由使用计算机的相关人员掌握,保证不得外泄。
第3篇:中鉴检测鉴定公司简介
公司简介
第一节 公司简介
广东中鉴检测鉴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注册资本1088万元,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机构,公司前身是广州穗星房屋安全鉴定有限公司,经过几次迁址、更名后发展壮大成为了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第三方检测鉴定机构。目前拥有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备案单位。
公司专业从事房屋安全结构鉴定、钢结构检测鉴定(广告牌、钢结构厂房、钢结构人行天桥、网架结构体育馆)、建筑结构承重检测、学校培训场所鉴定、酒店特种行业鉴定、灾损房屋安全鉴定、施工周边影响鉴定、房屋增层改造鉴定、加固设计咨询等专业技术服务。
公司设有综合部、财务室、客服中心、结构检测鉴定部、工程测量部,共5个部室,职能分工明确,组织架构完善。公司技术力量雄厚,专业结构合理,拥有一支长期从事房屋安全检测、鉴定的专业技术队伍,并采用了国内外最先进的检测仪器,全部由政府权威计量部门认证。现有正式员工15人,专业技术人员10人,其中高级工程师1人,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1人,工程师3人,助理工程师职称以上人员占总人数70%;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占总人数的85%。截至目前,公司共拥有仪器设备20台(套)。
公司自成立以来,秉承“以市场为导向、以质量为后盾”的经营理念,坚持“科学公正、准确高效、质量为本、道德为根”的质量方针,以“先进的检测鉴定技术应用于工程领域,为用户提供专业化的技术和服务”,按时按质提交房屋鉴定检测报告。以诚信守法为理念,以安全生产为基础,以过硬的服务质量为根本,以提高社会效益为核心,在强化管理的同时,更致力于提高服务质量,并不断开拓业务发展,赢得了良好的口碑,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公司具有完整的质量体系和管理体系、配置合适资源,以“独立、公正、诚信”的质量方针为目标开展检测检验鉴定业务。依法从业、独立公正、对出具的检验检测鉴定数据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履行社会责任。公司将在“高效、准确、全面”技术之路上不断改进,我们竭诚为广大国内外客户提供产品、技术和服务!同时公司还专门为各省、市、区级法院、市仲裁委员会提供民事诉讼方面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在实施的所有鉴定工程项目中,无一例鉴定事故或因鉴定结果不准确而导致的鉴定纠纷;行为公正、方法科学、数据准确、工作高效、服务周到而赢得社会的广泛好评,产生了积极、深远的社会影响,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 依托广州、服务全社会”的服务经营理念,不断进取,以高水平、高质量的服务回报新老客户。
建一流企业、创一流服务,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感谢新老朋友一直以来的关心、支持与信任,我们将一如既往的以最公道的价格和最热情的服务为您提供最专业的房屋鉴定检测报告。广东中鉴检测鉴定有限公司感谢社会各界朋友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欢迎来电来函咨询。
公司主营以下: 1、建筑结构可靠性鉴定 2、房屋质量安全鉴定 3、施工周边房屋安全鉴定 4、拆改房屋安全鉴定
5、房屋改变用途安全鉴定及改变使用功能鉴定 6、房屋加固增层改、修缮扩建鉴定 7、房屋地基承载力鉴定
8、“五无”工程建筑物的检测鉴定 9、房屋完损等级评定和房屋安全事故鉴定 10、出租房屋租赁前安全鉴定 11、司法仲裁委托鉴定
12、文化、体育、娱乐、宾馆、餐饮、商铺、展厅等公共场所的开业前、转业前和资质年审前的房屋安全鉴定 13、房屋装饰装修安全鉴定 14、学校、幼儿园等抗震鉴定 15、灾后建筑物的鉴定 16、工业厂房安全鉴定 17、危房鉴定及各种应急鉴定
18、房屋改造、加装电梯可行性分析鉴定 第二节 企业文化
质量方针:科学公正 准确高效 质量为本 道德为根 企业目标:以质量求生存 以信誉求发展 科学管理 持续改进
以先进的检测鉴定技术应用于工程领域
为用户提供专业化的技术和服务
不断满足客户需求 企业理念:
一、企业精神:责任.创新.共赢
二、经营理念:以市场为导向,以质量为后盾。三、企业使命:增强企业综合实力,提升员工幸福指数 四、核心价值观:诚信.开放.稳健.和谐
五、人才理念:重视知识 重视能力 重视精神 重视品德 六、市场竞争理念:技术占领未来 服务决胜市场
第4篇:消防设施检测消防电气检测内容
消防设施检测消防电气检测内容
1、消防设施检测内容有七大项: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消防供水系统;
3、室内消火栓系统;
4、自动喷水(雾)灭火系统;
5、防排烟及通风空调系统;
6、防火门、防火卷帘和挡烟垂壁;
7、气体灭火系统
2、消防电气检测内容有六大项:
1、变压器室;
2、高(低)压配电装置;
3、低压配电箱(盘);
4、低压配电线路敷设;
5、电气照明装置;
6、开关、插座
3、法律依据:新《消防法》对消防检测工作作了更加明确的规定:
一、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要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二、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质、资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准则,接受委托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
三、工程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时要提供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和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四、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公安派出所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要检查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定期进行全面检测,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是否完好有效;检查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第5篇:17检测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检测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神东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检测公司所属各部门、单位,并严格执行。
第二章 职责
第三条 消防安全责任人(经理)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
(二)负责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将消防工作与生产、经营、管理等工作统筹安排。
(三)负责为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证。
(四)负责批准整改重大火灾隐患所需经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负责根据消防法规建立义务消防队。
(六)负责确定实行逐级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制。第四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分管安全的经理助理)职责
(一)依照消防法规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消防安全职责。
(二)将消防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与其他工作同计划、同布臵、同检查、同考评、同总结。
(三)督促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认真履行各自的消防安全职责。
(四)负责起草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事项决议,报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
(五)负责批准并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规程、措施、制度、方案。
(六)负责组织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决定对单位的奖惩事宜。
(七)负责为消防安全职能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和服务指导工作提供必要条件,不断提高防火检查设备的科技含量。
第五条 消防安全职能部门(质量安全办)职责
(一)负责制定本单位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做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协助本单位内部各部门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其执行。
(三)协助本单位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并监督其执行。
(四)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经费和整改火灾隐患的技改资金投入计划,并监督其落实。
(五)组织实施防火检查,监督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六)监督和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七)在员工中开展消防知识、灭火技能的宣传教育与培训,协助单位开展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
(八)建立防火档案,配合公安消防机构要求开展的工作。
(九)对违反消防行政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第六条 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一)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全面掌握本单位消防安全基本情况,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有关规定。
(二)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
(三)组织进行防火检查,监督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不能整改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消防安全职能部门。
(四)确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
(五)完成上级领导及消防安全职能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第七条 单位其他逐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岗位职工的职责根据实际情况自定。
第八条 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定期或不定期向上级汇报消防安全情况,特别要及时报告涉及火灾隐患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制定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三)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四)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臵消防设施和器材。设臵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六)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臵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七)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臵防火标志。
(八)档案室、化学品库房、材料库、气瓶室、消防控制室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九)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十)制止各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并根据情节提出处理意见。
(十一)对在消防工作中做出成绩的单位、集体和个人,向行政领导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
第十条 实行租赁或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的建筑物和固定设备以及防灭火设施和器材,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中应明确各自的消防安全责任。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应按照本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一条 各单位应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二)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路畅通。
(四)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
(五)制定灭火与应急疏散预案。
(六)建立消防档案。
(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管辖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第十二条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公司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三章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第十三条 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安全宣传与培训。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根据不同季节、节假日的特点,结合各种火灾事故案例,利用张贴图画、消防刊物、视频、网络、举办消防文化活动等各种形式,宣传防火、灭火和应急逃生等常识,使员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第十四条 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从业人员的集中消防培训,应对新上岗员工或重点岗位人员、特殊工种人员等有关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培训,培训结束后应考试,成绩不合格的或未经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职工不得上岗。
第十五条 消防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等;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
5、本场所的安全疏散路线,引导人员疏散的程序和方法等;
6、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
第十六条 消防培训应填写《消防安全演练、培训记录本》并存档。
第四章 消防巡查、检查
第十七条 防火检查应定期开展,各单位应每月开展一次防火巡查,并且填写《防火巡查记录表》。
第十八条 检查中发现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应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在巡查记录中登记;不能当场消除的,填写《单位火灾隐患整改记录》《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及时上报主管负责人,并记录存档。
第十九条 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
2、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3、消防安全标志的设臵情况;
4、灭火器材配臵及其完好情况;
5、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6、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7、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8、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
9、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
10、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1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实情况;
12、楼板、防火墙和竖井孔洞等重点防火分隔部位的封堵情况;
13、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第五章 灭火应急疏散设施管理
第二十条 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
第二十一条 确定安全疏散部位、设施的登记、检测和维护管理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
第二十二条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
2、公众聚集场所在使用和营业期间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门不应锁闭;
3、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应完好,门上应有正确启闭状态的标识,保证其正常使用;
4、常闭式防火门应经常保持关闭;
5、需要经常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应保证其火灾时能 自动关闭;自动和手动关闭的装臵应完好有效;
6、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
7、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得设臵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且在其1.4m范围内不应设臵台阶;
8、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完好、有效,发生损坏时应及时维修、更换;
9、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遮挡;
10、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
11、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应设臵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
12、各楼层的明显位臵应设臵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臵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13、举办展览、展销、演出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应事先根据场所的疏散能力核定容纳人数。活动期间应对人数进行控制,采取防止超员的措施。
第六章 消防控制室管理
第二十三条 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 消防设施及其相关设备的电气控制装臵处于自动控制状态,严禁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联动控制的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设臵在手动控制状态。其他消防设施及其相关设备需要设臵在手动状态时,应有火灾时能迅速将手动控制转换为自动控制的可靠措施;
第二十五条 应在消防控制室的入口处设臵明显的标志,并配备相应的通讯联络工具;
第二十六条 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第二十七条 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要爱护消防控制室的设施,保持控制室内的卫生;
第二十八条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消防控制室,随意触动设备; 第二十九条 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堆放与设备运行无关的物品 或杂物;
第三十条 严禁与消防控制室无关的电气线路和管道穿过; 第三十一条 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
第三十二条 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意严禁擅自关闭、停用消防设施;
第三十三条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要每日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自检、消音、复位功能以及主备电源切换功能,消防联动控制器的运行状况,并认真做好相关记录。
第七章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
第三十四条 为加强企业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有关消防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三十五条 建筑自动消防设施(主要指自动喷水、卤代烷、二氧化碳、干粉等固定灭火系统、自动报警系统和机械防排烟系统等)的维护管理(无自动消防设施的企业本条可取消)
1、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投入运行后,企业应及时选择维修保养企业,与之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对系统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
2、应将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列入防火检查、巡查的内容;
3、负责运行和维护的部门每月应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巡查,同时做好记录;
4、消防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各项功能进行检查试验,并填写记录;
5、点型感温、感烟探测器投入运行二年后,应每隔三年对探测器进行清洗。
第三十六条 小型灭火器材(主要指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桶、消防斧、消防锨等器材)的维护管理
1、严禁购臵不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的灭火器材。对购臵的器材应建立详细的器材台帐,并报归口部门备案;
2、消防工作归口职能部门根据有关消防规范要求对灭火器材进行合理布臵,并登记造册;
3、各部门、单位应指定专人管理辖区内的灭火器材,灭火器材管理应做到“三定”(定位、定人、定责);
4、各部门、单位灭火器材管理人每月检查一次灭火器材的数量和定位情况,每月检查一次灭火器压力表指针是否在正常区域。在寒冷、炎热、潮湿季节,要对消火栓、灭火器采取防冻、防晒、防潮措施;
5、消防工作归口职能部门每半年对所有的小型灭火器材进行一次检查,对缺少的灭火器材进行补充,对锈蚀严重、压力不足、干粉结块的灭火器送具备法定资质的灭火器维修厂家进行维修;
6、因管理不善,造成灭火器材丢失、损坏的,管理人应赔偿损失,并根据情况对联责部门进行经济考核;
7、因扑救本企业或友邻企业火灾而使用了灭火器,有关部门应及时报告消防工作归口职能部门,补充灭火器材。
第八章 火灾隐患整改
第三十七条 因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规而导致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应认定为火灾隐患。
第三十八条 巡查、检查中发现可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应立即填写《单位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单》,并当场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填写《单位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单》,并逐级报告消防安全管理人采取措施整改。
第三十九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组织对报告的火灾隐患进行认定,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经费来源。第四十条 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安全。第四十一条 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对火灾隐患整改完毕的进行复查确认,填写《单位火灾隐患整改复查单》。
第四十二条 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将火灾隐患整改复函送达公安消防机构。
第四十三条 重大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应自行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第四十四条 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第九章 用火用电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十五条 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备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安装接电时须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第四十六条 因工作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应由使用部门向用电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安装。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符合电气安装的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拆除。
第四十七条 临时电气线路使用期间,由使用部门监督,电工负责维护,操作人员停止使用时必须及时切断电源。临时电气线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过一周,确须延期使用的必须办理延期审查手续,否则电工如期拆除。
第四十八条 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气线路,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单位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由专业人员负责维修,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第四十九条 每季度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修,并做好记录。
第五十条 明火作业管理
1、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
2、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办理《明火作业许可证》,许可中应注明动火级别、申请部门、单位和动火部位、动火人和监护人、明火作业理由、现场实施安全措施状况、动火时间和地点等内容。不得擅自变更明火作业的时间地点;
3、明火作业现场应落实现场监护人,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臵消防器材,专人监护,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4、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5、每天作业完毕,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并及时切断电源。保卫部门对清理完毕的现场进行检查;
6、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保卫部门应责令其停止动火作业;
7、严禁使用电褥子、电炉、电暖气等电热设备,严禁使用蜡烛、酒精炉、液化器等;
8、办公楼、车间、库房、厂区等重要场所,严禁吸烟;
9、车间、库房、厂区等有外漏插座的用电部位,用后及时断电,严禁带电空载运行。
第十章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
第五十一条 易燃易爆工作岗位上的干部、职工要严格遵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规定。
第五十二条 易燃易爆岗位要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如确实要动用明火时,要严格遵守并执行相关规定。
第五十三条 易燃易爆部位的设备、装臵要符合防火要求,消防器材、防火设施按照规定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不能改正的要及时向公司主管部门汇报,未整改前要有临时防护设施。
第五十四条 岗位工人要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各项操作规程,防止各类火灾发生。
第五十五条 岗位工人要熟练掌握本岗位的灭火器材的使用性能、使用方法,熟练本岗位上的灭火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火灾,迅速按照本单位的灭火应急预案进行灭火。
第五十六条 易燃易爆场地的场地要清洁,设备无渗漏,工具材料摆放整齐,安全通道畅通。
第五十七条 易燃易爆部位要执行外来人员登记制度,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
第五十八条 易燃易爆工作间要有“严禁烟火”标志。电器设备和工具必须符合防火防爆的有关规定,并采取可靠的防静电和通风设施。
第五十九条 工作间的易燃易爆物品要实行定量领取,不得在用电设备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六十条 易燃易爆部位要认真抓好自检自查,并填写好相关记录。
第十一章 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
第六十一条 消防组织(专职、义务消防队)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第六十二条 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第六十三条 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义务消防员应佩戴名签,明确分工职责。
第六十四条 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第六十五条 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第十二章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第六十六条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1、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单位的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等级、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及单位周围环境;
2、假设起火部位包括起火时间、原因及危及附近建筑物、设施等危险程度:燃烧物质、面积及火势可能蔓延的方向,火灾损失及人员伤亡情况等;
3、组织机构,包括火场指挥部,通讯联络组,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供水组,后勤组,警戒组等;
4、明确各组的任务,组织程序及措施和各级指挥员及参战人员的职责;
5、绘制假设火灾部位及周围环境的平面图,图中应表明消防水源情况,各组所在位臵和扑救火灾,疏散人员(物品)行动路线。
第六十六条 演练时间
根据61号令的规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第六十七条 方法和要求
1、各公司在组织消防演练时,事前要向本公司领导报告,许可后,方可进行演练,有关领导和部门应给予大力支持;
2、消防演练时,应在假设火灾现场设臵明显标志,火场指挥员和参加人员应佩带标志;
3、举行消防演练时,应周密计划,严肃认真,尽量不影响工作。第十三章 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含防雷、防静电)
第六十八条 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相关部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季度一次)。
第六十九条 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第七十条 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臵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第七十一条 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第七十二条 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防火专职人员、维修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第七十三条 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第七十四条 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第七十五条 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第七十六条 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第七十七条 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第十四章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
第七十八条 单位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
第七十九条 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八十条 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惩处。
第八十一条 违反消防法律法规,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章 附则
第八十二条 本办法与上级规定有悖时以上级规定为准。第八十三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检测公司安委会。第八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施行。
第6篇:ELV 检测简介
ELV 检测简介
20世纪90年代,人们对汽车产品环保问题的关注明显增强,为减少汽车产品对环境的破坏,并致力于环境和资源的保护,及能源节约,各个国家或地区纷纷制定各种环境法律法规,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的管理、提高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率指标、切实减少报废汽车对环境的影响、实现汽车产业的可持续增长。如何环保而又经济地处理报废汽车,促进汽车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全世界汽车行业关注的热点,同时有关废弃物管理的各项法规也逐步严格。
2000年10月24日,欧盟正式颁布ELV废弃车辆指令2000/53/EC,欧盟成员国在2002年4月21日之前已经将该法规转化为各自的国家法律。该指令的范围覆盖了汽车类、汽车类废品以及汽车配件和材料。根据该指令规定,欧盟成员国应确保从2003年7月1日起,投入市场的车辆(包括材料和零部件)四项重金属含量不得超过2002/525/EC 规定的浓度限量,即均一材质中所含的铅、汞、六价铬,最高浓度限值不得超过0.1﹪;所含的镉,最高浓度限值不得超过0.01﹪。
2006年2月6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和国家环保总局联合颁布了《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以下简称中国ELV),明确要求将汽车产品回收利用率指标纳入到汽车产品市场准入许可管理体系,要求自2008年起,我国汽车生产或销售企业要开始进行汽车产品的可回收利用率登记备案工作,为实施阶段目标进行技术准备。2010年起,我国汽车企业或进口汽车总代理商要负责回收处理其销售汽车产品及包装物品。汽车在设计生产时禁用有毒物质和破坏环境的材料,减少并最终停止使用不能再生利用的材料和不利于汽车环保的材料,限制使用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PBB)、多溴联苯醚(PBDE)等有害物质。
ELV 主要要求
在所有的汽车部件和材料中对有害物质的含量及使用进行限制
■ 在车辆的设计过程减少有害物质的使用
■ 2003年7月1日后,投放市场的车辆中确保不含Hg、Cd、Pb、Cr(VI),组分(豁免条例中规定的除外)在所有部件和材料中禁用组分的限量■ 镉(Cd)≤100ppm(0.01%)
■ 汞(Hg)≤1000ppm(0.1%)
■ 铅(Pb)≤1000ppm(0.1%)
■ 六价铬(CrVI)≤1000ppm(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