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监事长岗位职责(精选7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医院各岗位岗位职责”。
第1篇:监事长岗位职责
监事长岗位职责
监事长由监事会三分之二以上监事选举产生或解聘;监事长任期与监事相同,可连选连任;监事长人选应具有更高素质要求,须众望所归、严于律己、资历深厚、公正无私。
监事长的岗位职责是:
1、召集并主持监事会;
2、检查监事会决议实施情况,并向监事会报告; 3、就有关问题听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告; 4、向公司员工调查、了解经营情况; 5、在监事会闭会期间,代行监事会的职权。
第2篇:监事长职责
监事长职责
1、监督本公司经营管理层全面落实董事会、总裁办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年度生产经营建设计划,维护公司根本利益。2、督促本公司主要领导根据公司基本规章制度,制定切合公司实际情况的规章制度和办法,并监督贯彻落实。3、及时掌握本公司的重大决策,监督其决策制定是否符合规章制度,并跟踪落实执行情况。
4、检查公司的经营效益、利润分配情况,逐笔监督本公司收支情况,发现异常当即扣留并迅速报告公司总裁。5、监督本公司固定资产的处置情况,发现资产处置不符合财务规章制度,手续不全,没有履行正常程序等不当情况,及时报告公司总裁。
6、发现公司管理人员有不当行为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时,应及时通知其予以纠正。
7、必须规范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不发布与公司管理制度相抵触的指令,严格履行本人职责,以身作则,不违章指挥,不违章操作,确保各项制度在本单位全面落实。8、虚心接受下属提出的问题,杜绝不接受或盲目指挥。励行节俭,严禁浪费。
9、言行一致,公私分明,不把个人情绪带入工作中,影响工作。
10、参加本公司经营管理层会议,完成总裁交办的临时工作。
11、若监事长未按以上规定履行其职责,怠于作为,掩盖隐瞒他人错误等,由总裁撤销其职务,并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3篇:监事长工作职责
监事长工作职责
一、召集并主持监事会;
二、检查监事会决议实施情况,并向监事会报告;
三、向合作社员工调查、了解经营情况;
四、在监事会闭会期间,代行监事会的职权;
五、以各种方式保持与监事们的联系,听取意见和建议;
六、做好监事会会议准备工作,定期召集会议
第4篇:监事长工作职责
监事长工作职责
(一)负责对本社实施制度监督、财务监督、纪律监督、法律监督;
(二)监督理事长对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三)监督检查本社的经营活动和财务收支情况;
(四)向理事长提出工作改进意见和建议;
(五)提出临时召开社员(代表)大会的建议;
(六)负责在社员代表大会上报告有关工作,并按规定做好充分准备;
(七)对合作社年度经营成果组织审计,并签字负责;
(八)负责受理社员及农民来访;
(九)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它职责;
第5篇:监事岗位职责
监事岗位职责
法规、公司章程的行为。一.负责监督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经理等管理人员有无违反法律、二.负责对实体公司和职能中心负责人及各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制度方面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三.通过现场检查和抽查,对实体公司和职能中心的日常提出建议和意见。
四.有权对公司各实体公司和职能中心发生的问题提出质疑并责成限时整改解决
五.在董事长或董事会的授权下有权检查公司业务、财务状况和查阅各部门文件资料。
六.在董事长或董事会的授权下有权要求执行公司业务的经理报告公司的业务情况。
七.完成董事长或董事会交给的监督、检查任务,并将任务完成情况及时汇报.八.配合董事长处理外围关系和物业的出租出售工作 九.负责董事会交办的其他重要工作。十.对所承担的工作全面负责。
第6篇: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监事长岗位职责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监事长岗位职责
第一条为健全区联社监督机制,明确监事长岗位职责,加强对联社发展决策和经营管理过程的监督,特规定监本岗位职责。
第二条监事长主持监事会工作,其职责重在监督、质询、更正和反馈,业务上接受陕西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的指导。
第三条监事长履行下列职责:
㈠、召集、主持监事会会议;
㈡、负责监事会的日常工作;
㈢、列席或派代表列席理事会会议、主任办公会、社务会,与理事会、主任进行沟通和协调;
㈣、审定、签署监事会的报告和其他重要文件;
㈤、对监事提交监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初审;
㈥、检查监事会决议实施情况;
㈦、负责在社员代表大会上报告有关工作,并按规定做好充分准备;㈧、对联社年度经营成果组织审计,并签字负责;
㈨、联社章程规定、监事会授予以及应当由监事长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四条监事长履行职责采取下列方式:
㈠、定期组织召集监事会听取主任有关经营管理、财务、资产状况等情况的汇报,并提出相应要求或意见;
㈡、组织查阅财务会计报告、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财务会计资料以及与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其他资料,必要时可聘请社会权威中介机构对联社的财务进行审计;
㈢、组织核查联社的财务、资产状况,向职工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必要时对联社主任进行质询;
㈣、列席联社理事会、主任办公会和有关业务会议。
第五条监事长的监督行为,以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并重为基本原则。
第六条监事长指导联社的稽核、监察等内部监督部门的工作,内部监督部门必须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服从和协助监事长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第七条对理事长、主任以及其他有关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监事长可通过召开监事会或提议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等方式,对当事人提出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等处罚建议。所提处罚建议同时上报省联社监事会备案。
第八条本联社如出现重大违纪违规事件或因经营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监事长没有及时组织监督检查发现或发现后采取措施不当的,监事长承担相应责任,社员代表大会予以追究。
第九条本制度由联社监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7篇:监事长、监事会工作职责
一、监事长工作职责
1、负责对本社实施制度监督、财务监督、纪律监督、法律监督;
2、监督理事长对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3、监督检查本社的经营活动和财务收支情况;
4、向理事长提出工作改进意见和建议;
5、提出临时召开社员(代表)大会的建议;
6、负责在社员代表大会上报告有关工作,并按规定做好充分准备;
7、对合作社年度经营成果组织审计,并签字负责;
8、负责受理社员及农民采访;
9、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它职责
二、监事会职责
1、检查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查阅账簿和其它会计资料,并有权要求执行公司业务的董事和总经理报告公司的业务情况;
2、对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对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4、核对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大会的会快报告、营业报告和利润分配方案等财务资料,发现疑问可以以公司名义委托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师帮忙复审;
5、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6、代表公司与董事交涉或对董事起诉;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8、监事会主席或监事代表列席董事会会议;
9、监事不得兼任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职务;
10、负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及方案的检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