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职业健康防治岗位职责(精选8篇)_职业健康安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 时间:2022-07-05 07:26:26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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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煤矿职业健康防治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防治管理制度

各单位: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员工健康及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健康防治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经矿党政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健康防治管理机构 组 长:党委书记、行政矿长

副组长:安全矿长、福利矿长、工会主席 成 员:安监科、工资科、各单位

二、职业健康防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制度规定了职业健康管理职责及作业管理,作业环境管理,职业健康管理等职责,适用于矿所有涉及职业健康管理的单位。

第二条 工资科、安监科、宣传部等部门应当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增强职工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职工自我健康保护意识。

第三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向矿领导、安监科检举、报告。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各单位区(科)长在各自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内负责本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安监科、工资科对全矿职业健康工作进行指导、决策及监督管理。各级职工代表组织有权对职业健康工作进行群众监督。

第五条

矿工会、工资科作为矿职业健康检测上报机构,全面负责上报职业健康检测。

第六条

工资科负责职业健康监护,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主要负责职业健康体检和医疗。

第七条

涉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部门必须指定兼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第三章 作业管理

第八条

必须认真落实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简称“建设项目”)职业健康设施“三同时”管理规定。

(一)在拟定生产建设项目时,要充分利用先进技术,尽量选择无毒、无害的先进生产工艺。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委托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二)职业健康设施的设计必须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并严格执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及有关行业标准、规定。

(三)对职业健康有特殊要求的(如有毒、有害、有放射性)危害性较大的设计项目,必须经矿和上级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后才能实施。属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同时报安监科进行设计审查。

(四)工程部门及施工单位要对职工安全卫生设施工程质量负责;设备及物资供应部门要对所购进设施、设备、防护器材的质量负责;生产计划科对建设项目职业健康设施实行监督管理。

(五)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竣工验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必须有项目主管部门、职业健康科人员参加,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运行。

(六)生产设备检修时,安全卫生设施必须同时列入计划,同步检修,同步投入生产。

第九条

尘毒作业单位必须依据《国务院关于防尘、防毒工作的决定》及有关标准、规范加强尘毒作业管理。

(一)尘毒作业现场操作尽量选择隔离化、遥控化、密封化等非直接接触作业方式。

(二)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尘毒作业操作规程及有关管理制度,严禁违章作业。

(三)尘毒作业扬所控制章、操作室、人员休息室内,尘毒浓度不得超过国家限值标准。

(四)从事尘毒作业职工,要尽量缩短接触时间,要加强个体防护。非进入尘毒浓度超标场所作业不可时,必须穿戴好个体防护用品。

第四章 作业环境管理

第十条

尘毒、高温、噪声、振动作业环境按照国家标准实行分级管理。

第十一条

安监科必须按照《企业职业健康检测规程》等标准对公司尘毒、噪声、振动等有害作业环境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上报并督促整改,做好检测数据归档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尘毒作业环境浓度合格率,高温、噪声、振动作业环境指标合格率,职业健康防护设施运行效率等指标应作为安全环保管理考核指标。

第十三条

尘毒、噪声、振动作业单位应建立防护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制度、管理档案。

第十四条

涉及职业危害因素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为职工提供职业病防护用品。并督促职工正确使用和穿戴。职业病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拆卸停用各种职业健康防护设施、标识,因故必须拆卸、停用时须报经安监科批准,并在生产设备检修完毕时及时恢复。

第五章 健康管理

第十六条 接触尘、毒噪声、振动等岗位的职工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卫生部门有关职业健康管理标准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十七条

实行就业前、在岗和特殊健康检查、职业病人离退后复查。检查结果必须建立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

第十八条

职业健康体检岗位人员名单由安监科根据现场调查检测结果提出,进行体检,体检结果应及时报送工资科。

第十九条

各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职业病人或疑似职业病人时,应当及时工资科报告。工资科应及时向矿主管领导报告。

第二十条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我矿实行接尘人员每年检查一次。接触噪声、振动人员每2年检查一次,各部门对检查出的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人员要按照国家规定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各部门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应当按照集团公司的规定给予适当的岗位津贴。

第二十一条 职业病体检、医疗及营养费等待遇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部门规定执行。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健康培训等的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本单位承担。

第二十二条

根据有关职业病报告管理规定,工资科、安监科要按照《职业病统计报表》的格式定期向矿报告职业病发生、发展情况。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2011年11月8日起实施。原有制度与本制度不符的,一律以本制度为准。

第2篇:职业健康岗位职责

重庆洺悦城•公园里项目 职业病防治岗位职责

批 准:

审 核:

编 写: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

重庆洺悦城•公园里项目经理部 2018年5月

目录

一、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1 二、项目经理职业危害防治责任...1 三、项目安全总监职业危害防治责任..2 四、副经理职业危害防治职责.....3 五、项目总工职业危害防治职责...3 六、安全环保部长职业危害防治职责..3 七、设备物资部部长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4 八、技术部长职业危害防治职责...5 九、经营部长职业危害防治职责...5 十、财务部长职业危害防治职责...6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安全生产方针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职业病防治方针,加强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明确项目部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及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责任,保障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和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防治法》以及建设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岗位职责。

一、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

1、项目经理是本单位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项目副经理和安全总监为行政第一负责人,负责对所管辖施工范围及分管部门的职业危害防治负具体领导责任;各职能部门对所分管的职业危害防治负责。

2、建立以党政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全系统、全过程、全部门、全员的“四全”管理。

3、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中,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4、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体员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5、项目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是项目部职业健康管理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方面的重大问题,做出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的重大决策。

6、小组成员有责任收集安全信息,宣传、学习、解释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方针政策,深入基层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情况,认真审议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的文件、决议。

二、项目经理职业危害防治责任

1、是项目职业健康管理第一责任人,对项目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职业管理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3、组织审定并批准实施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规程及生产安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重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

4、督促检查分管的责任区副职抓好职业危害防治具体工作。

5、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或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组织事故分析或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6、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7、按国家规定设置配备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和人员。

8、保证安全生产经费投入,有计划地解决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和职业病危害,不断改善劳动作业条件。

三、项目安全总监职业危害防治责任

1、协助项目经理抓好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对职业危害防治负具体领导责任。2、总监直接领导安全环保部的工作,组织制定本项目中长期、年度、特殊时期的职业危害防治规划、计划和技术措施,组织落实管业健康管理制度。

3、组织编制和审查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职业健康操作规程以及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制定职工安全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计划、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实施。

4、督促检查本分管的责任区的职业危害防治各项具体工作,组织进行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保证项目部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投入的有效实施。

6、及时召开有关安全会议,研究解决生产中的职业健康管理存在的问题,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7、如实向项目安全主管部门报告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并组织调查分析、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制定改进措施,并组织落实。

8、定期组织职业健康检查,督促落实员工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督促检查各协作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四、副经理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1、对项目安全生产中的安全防护设施、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正常使用负具体领导责任,协助项目经理认真贯彻执行职业健康政策、法规,落实本项目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2、组织实施本项目中长期、年度、特殊时期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计划、目标及实施计划。

3、领导组织本项目的职业健康教育工作,确定考核指标。领导、组织配合队伍施工人员的培训、考核与审查工作。

4、督促检查分管的责任区的职业危害防治各项具体工作,组织项目定期和不定期的职业危害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5、认真听取、采纳职业病防治的合理化建议,保证项目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转。

6、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组织特大、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中的具体工作。

五、项目总工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1、直接领导分管业务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对职业危害防治负技术领导责任。

2、在组织技术改造项目实施中,严格执行“三同时”。

3、组织审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时的安全技术和职业卫生措施方案。

4、组织重大安全技术攻关,对生产技术中的重大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5、督促所管辖职能部门职业危害防治职责的落实。

六、安全环保部长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1、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职业健康方针、政策及上级指示,将其精神及时传

达到基层。带领部门人员完成项目职业危害防治的规划和上级部门交给的各项任务。

2、健全和完善项目部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职业健康操作规程以及生产安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监督执行。组织修订、审核新建单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项目部职业健康管理目标,将其列入全项目经济责任制考核内容,认真进行考核。

4、负责组织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做好员工的健康技术教育,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办证等,监督检查项目员工班组安全活动的开展情况,并做好员工健康档案的建立工作。

5、组织制订职业健康管理计划,及时向经理、主管领导汇报项目职业健康管理情况,并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6、协助安全总监,组织好项目部的安全职业健康各项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登记,并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对本单位解决不了的要上报有关部门,并责令隐患单位采取好防范措施。

7、积极参加项目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工程的设计和竣工之后的检查验收工作。

8、组织调查、分析、处理伤亡事故、职业中毒、职业病,拟定改进措施,检查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完成情况。

9、定期组织职业健康检查,督促落实员工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督促检查各协作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10、监督检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以及佩戴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七、设备物资部部长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1、对基础设施、生产设备、工程项目和安全防护设施、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正常使用负具体领导责任。

2、直接领导分管业务范围内和分管的责任区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组织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组织和审批各类设备设施的大、中修计划和安全保证措施等方案。

4、严格执行职业危害防治“三同时”规定,确保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和安全防护、职业危害防护措施落实。

5、组织设备和重要部位等专业(专项)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事故隐患。

6、组织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7、督促本部门职业危害防治职责的落实。

八、技术部长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职业健康方针、政策。2、下达生产计划时,监督是否满足职业健康管理要求。

3、参加编制、汇总技改、维修计划,按有关规定安排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监督已批准的安措项目经费开支和按时拨款以及正确使用。

4、在布置生产计划及检修计划时,应同时布置安全生产及通风防尘毒方面的要求,并与生产计划同时督促实施。

5、组织参加安全大检查等重大安全活动,开展文明生产、标准化作业活动。6、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设备必须同时考虑安全技术措施,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新工艺、新设备投产的安全操作规程及动作标准。

7、参与进行设计、技术改革或提出技术措施,监督是否符合健康卫生要求,同时提出防尘、防毒措施及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8、协同有关部门解决安全、职业卫生技术措施计划中的技术问题,积极提出有关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方面的技术革新及建议。

9、参加新建、扩建、改建、技改、革新等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监督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0、参加有关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九、经营部长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规程规定,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2、在编制、审查建设工程计划费用预算的同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费用预算。

3、项目综合经营计划及综合预算时,应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计划纳入其中,并将此费用纳入综合预、决算之内,进行审核。

4、在对各类项目进行决算审核时,同时审核安全技术措施项目、职业危害防治措施项目的落实情况。

5、参加安全各类检查等活动。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或险情时,应采取果断措施迅速消除险情;参与开展文明生产、标准化作业活动,创造安全、舒适、文明生产环境。

十、财务部长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规程规定,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2、负责监督项目安全资金的管理和落实。落实员工的劳动防护用品等所需资金。

3、参加编制、审批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管理经费,统筹安排项目各项安全费用,并监督费用使用情况。

4、参加安全各类检查等活动。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或险情时,应采取果断措施迅速消除险情;参与开展文明生产、标准化作业活动,创造安全、舒适、文明生产环境。

第3篇:职业健康岗位职责

2020年4月19日

职业健康岗位职责

职业病防治岗位职责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安全生产方针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职业病防治方针,加强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明确项目部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及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责任,保障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和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防治法》以及建设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职业健康管理规章制度》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岗位职责。

第二条 项目经理和书记为第一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项目副经理和安全总监对行政第一负责人负责,对所管辖施工范围及分管部门的职业危害防治负具体领导责任;各职能部门对所分管的职业危害防治负责。

第三条 建立以党政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全系统、全过程、全部门、全员的“四全”管理。

第四条 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中,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第五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体员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2020年4月19日

第六条 项目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是项目部职业健康管理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方面的重大问题,做出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的重大决策。

第七条

项目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安全质量职业健康例会,主要研究解决项目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有关问题。

第八条

小组成员有责任收集安全信息,宣传、学习、解释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方针政策,深入基层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情况,认真审议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的文件、决议。

第九条 项目经理职业危害防治责任

一、是项目职业健康管理第一责任人,对项目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职业管理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三、组织审定并批准实施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规程及生产安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重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

四、督促检查分管的责任区副职抓好职业危害防治具体工作。

五、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或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组织事故分

2020年4月19日

析或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六、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七、按国家规定设置配备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和人员。八、保证安全生产经费投入,有计划地解决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和职业病危害,不断改进劳动作业条件。

第十条 项目书记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一、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监督、保障责任,负责抓好党和国家职业健康管理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二、监督、检查各职能部门和分管的责任区贯彻落实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指正,督促整改。

三、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作为考核各级党员干部的重要内容之一。领导项目部组织开展劳动职业健康竞赛等活动,提高全员职业危害防范知识。

四、参加职业健康大检查及重大管理活动。五、参加有关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督促分管职能部门职业危害防治职责的落实。

七、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第十一条 项目安全总监职业危害防治责任

一、协助项目经理书记抓好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对职业危害防治负具体领导责任。

2020年4月19日

二、总监直接领导安质部的工作,组织制定本项目中长期、年度、特殊时期的职业危害防治规划、计划和技术措施,组织落实管业健康管理制度。

三、组织编制和审查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职业健康操作规程以及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制定职工安全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计划、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分管的责任区的职业危害防治各项具体工作,组织进行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五、保证项目部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投入的有效实施。六、及时召开有关安全会议,研究解决生产中的职业健康管理存在的问题,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七、如实向项目安全主管部门报告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并组织调查分析、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制定改进措施,并组织落实。

八、定期组织职业健康检查,督促落实员工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督促检查各协作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第十二条 副经理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一、对项目安全生产中的安全防护设施、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正常使用负具体领导责任,协助项目经理认真贯彻执行职业健康政策、法规,落实本项目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二、组织实施本项目中长期、年度、特殊时期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计划、目标及实施计划。

2020年4月19日

三、领导组织本项目的职业健康教育工作,确定考核指标。领导、组织配合队伍施工人员的培训、考核与审查工作。

四、督促检查分管的责任区的职业危害防治各项具体工作,组织项目定期和不定期的职业危害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五、认真听取、采纳职业病防治的合理化建议,保证项目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转。

六、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组织特大、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中的具体工作。

第十三条 项目总工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一、直接领导分管业务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对职业危害防治负技术领导责任。

二、在组织技术改造项目实施中,严格执行“三同时”。三、组织审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时的安全技术和职业卫生措施方案。

四、组织重大安全技术攻关,对生产技术中的重大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督促所管辖职能部门职业危害防治职责的落实。第十四条 安质部长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一、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职业健康方针、政策及上级指示,将其精神及时传达到基层。带领部门人员完成项目职业危害防治的规划和上级部门交给的各项任务。

二、健全和完善项目部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职业健康操

2020年4月19日

作规程以及生产安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监督执行。组织修订、审核新建单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项目部职业健康管理目标,将其列入全项目经济责任制考核内容,认真进行考核。

四、负责组织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做好员工的健康技术教育,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办证等,监督检查项目员工班组安全活动的开展情况,并做好员工健康档案的建立工作。

五、组织制订职业健康管理计划,及时向经理、主管领导汇报项目职业健康管理情况,并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六、协助安全总监,组织好项目部的安全职业健康各项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登记,并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对本单位解决不了的要上报有关部门,并责令隐患单位采取好防范措施。

七、积极参加项目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工程的设计和竣工之后的检查验收工作。

八、组织调查、分析、处理伤亡事故、职业中毒、职业病,拟定改进措施,检查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完成情况。

九、定期组织职业健康检查,督促落实员工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督促检查各协作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十、监督检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以及佩戴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 物资部长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2020年4月19日

一、对基础设施、生产设备、工程项目和安全防护设施、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正常使用负具体领导责任。

二、直接领导分管业务范围内和分管的责任区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组织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三、负责组织和审批各类设备设施的大、中修计划和安全保证措施等方案。

四、严格执行职业危害防治“三同时”规定,确保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和安全防护、职业危害防护措施落实。

五、组织设备和重要部位等专业(专项)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事故隐患。

六、组织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七、督促本部门职业危害防治职责的落实。第十六条 办公室主任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一、督促各级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职业危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出有关职业健康方面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二、负责新录用人员体检、条件审查和劳务合同的签订。及时将已诊断为职业病的员工调离原工作岗位。不得将有职业禁忌的人员分配到有职业禁忌的岗位工作。

三、组织开展“党员身边无事故”等有利于职业危害防治活动。

四、协助安质部门对新入厂人员、调换工作人员及特种作业

2020年4月19日

人员进行教育、培训、考核。

五、负责工伤保险管理工作。按时核定、征缴各参保单位职工工伤保险费,做好工伤职工工伤待遇申领的组织协调工作。

六、审定、印(收)发有职业危害防治方面的文件。七、协助协调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抢救和处理。第十七条 工程部长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一、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职业健康方针、政策。

二、下达生产计划时,监督是否满足职业健康管理要求。三、参加编制、汇总技改、维修计划,按有关规定安排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监督已批准的安措项目经费开支和按时拨款以及正确使用。

四、在布置生产计划及检修计划时,应同时布置安全生产及通风防尘毒方面的要求,并与生产计划同时督促实施。

五、组织参加安全大检查等重大安全活动,开展文明生产、标准化作业活动。

六、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设备必须同时考虑安全技术措施,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新工艺、新设备投产的安全操作规程及动作标准。

七、参与进行设计、技术改革或提出技术措施,监督是否符合健康卫生要求,同时提出防尘、防毒措施及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八、协同有关部门解决安全、职业卫生技术措施计划中的技

2020年4月19日

术问题,积极提出有关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方面的技术革新及建议。

九、参加新建、扩建、改建、技改、革新等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监督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十、参加有关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第十八条 工经部长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规程规定,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二、在编制、审查建设工程计划费用预算的同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费用预算。

三、项目综合经营计划及综合预算时,应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计划纳入其中,并将此费用纳入综合预、决算之内,进行审核。

四、在对各类项目进行决算审核时,同时审核安全技术措施项目、职业危害防治措施项目的落实情况。

五、参加安全各类检查等活动。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或险情时,应采取果断措施迅速消除险情;参与开展文明生产、标准化作业活动,创造安全、舒适、文明生产环境。

第十九条 财务部长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规程规定,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二、负责监督项目安全资金的管理和落实。落实员工的劳动

2020年4月19日

防护用品等所需资金。

三、参加编制、审批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管理经费,统筹安排项目各项安全费用,并监督费用使用情况。

四、参加安全各类检查等活动。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或险情时,应采取果断措施迅速消除险情;参与开展文明生产、标准化作业活动,创造安全、舒适、文明生产环境。

2020年4月19日

第4篇:职业健康岗位职责

重庆洺悦城•公园里项目 职业病防治岗位职责

批 准:

审 核:

编 写: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

重庆洺悦城•公园里项目经理部 2018年5月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 职业病防治岗位职责

目录

一、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1 二、项目经理职业危害防治责任...1 三、项目安全总监职业危害防治责任..2 四、副经理职业危害防治职责.....3 五、项目总工职业危害防治职责...3 六、安全环保部长职业危害防治职责..3 七、设备物资部部长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4 八、技术部长职业危害防治职责...5 九、经营部长职业危害防治职责...5 十、财务部长职业危害防治职责...6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 职业病防治岗位职责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安全生产方针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职业病防治方针,加强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明确项目部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及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责任,保障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和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防治法》以及建设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岗位职责。

一、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

1、项目经理是本单位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项目副经理和安全总监为行政第一负责人,负责对所管辖施工范围及分管部门的职业危害防治负具体领导责任;各职能部门对所分管的职业危害防治负责。

2、建立以党政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全系统、全过程、全部门、全员的“四全”管理。

3、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中,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4、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体员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5、项目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是项目部职业健康管理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方面的重大问题,做出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的重大决策。

6、小组成员有责任收集安全信息,宣传、学习、解释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方针政策,深入基层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情况,认真审议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的文件、决议。

二、项目经理职业危害防治责任

1、是项目职业健康管理第一责任人,对项目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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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职业管理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3、组织审定并批准实施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规程及生产安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重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

4、督促检查分管的责任区副职抓好职业危害防治具体工作。

5、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或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组织事故分析或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6、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7、按国家规定设置配备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和人员。

8、保证安全生产经费投入,有计划地解决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和职业病危害,不断改善劳动作业条件。

三、项目安全总监职业危害防治责任

1、协助项目经理抓好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对职业危害防治负具体领导责任。2、总监直接领导安全环保部的工作,组织制定本项目中长期、年度、特殊时期的职业危害防治规划、计划和技术措施,组织落实管业健康管理制度。

3、组织编制和审查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职业健康操作规程以及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制定职工安全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计划、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实施。

4、督促检查本分管的责任区的职业危害防治各项具体工作,组织进行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5、保证项目部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投入的有效实施。

6、及时召开有关安全会议,研究解决生产中的职业健康管理存在的问题,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7、如实向项目安全主管部门报告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并组织调查分析、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制定改进措施,并组织落实。

8、定期组织职业健康检查,督促落实员工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督促检查各协作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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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副经理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1、对项目安全生产中的安全防护设施、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正常使用负具体领导责任,协助项目经理认真贯彻执行职业健康政策、法规,落实本项目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2、组织实施本项目中长期、年度、特殊时期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计划、目标及实施计划。

3、领导组织本项目的职业健康教育工作,确定考核指标。领导、组织配合队伍施工人员的培训、考核与审查工作。

4、督促检查分管的责任区的职业危害防治各项具体工作,组织项目定期和不定期的职业危害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5、认真听取、采纳职业病防治的合理化建议,保证项目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转。

6、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组织特大、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中的具体工作。

五、项目总工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1、直接领导分管业务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对职业危害防治负技术领导责任。

2、在组织技术改造项目实施中,严格执行“三同时”。

3、组织审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时的安全技术和职业卫生措施方案。

4、组织重大安全技术攻关,对生产技术中的重大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5、督促所管辖职能部门职业危害防治职责的落实。

六、安全环保部长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1、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职业健康方针、政策及上级指示,将其精神及时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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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基层。带领部门人员完成项目职业危害防治的规划和上级部门交给的各项任务。

2、健全和完善项目部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职业健康操作规程以及生产安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监督执行。组织修订、审核新建单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3、组织制定项目部职业健康管理目标,将其列入全项目经济责任制考核内容,认真进行考核。

4、负责组织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做好员工的健康技术教育,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办证等,监督检查项目员工班组安全活动的开展情况,并做好员工健康档案的建立工作。

5、组织制订职业健康管理计划,及时向经理、主管领导汇报项目职业健康管理情况,并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6、协助安全总监,组织好项目部的安全职业健康各项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登记,并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对本单位解决不了的要上报有关部门,并责令隐患单位采取好防范措施。

7、积极参加项目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工程的设计和竣工之后的检查验收工作。

8、组织调查、分析、处理伤亡事故、职业中毒、职业病,拟定改进措施,检查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完成情况。

9、定期组织职业健康检查,督促落实员工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督促检查各协作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10、监督检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以及佩戴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七、设备物资部部长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1、对基础设施、生产设备、工程项目和安全防护设施、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正常使用负具体领导责任。

2、直接领导分管业务范围内和分管的责任区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组织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组织和审批各类设备设施的大、中修计划和安全保证措施等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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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严格执行职业危害防治“三同时”规定,确保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和安全防护、职业危害防护措施落实。

5、组织设备和重要部位等专业(专项)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事故隐患。

6、组织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7、督促本部门职业危害防治职责的落实。

八、技术部长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职业健康方针、政策。2、下达生产计划时,监督是否满足职业健康管理要求。

3、参加编制、汇总技改、维修计划,按有关规定安排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监督已批准的安措项目经费开支和按时拨款以及正确使用。

4、在布置生产计划及检修计划时,应同时布置安全生产及通风防尘毒方面的要求,并与生产计划同时督促实施。

5、组织参加安全大检查等重大安全活动,开展文明生产、标准化作业活动。6、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设备必须同时考虑安全技术措施,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新工艺、新设备投产的安全操作规程及动作标准。

7、参与进行设计、技术改革或提出技术措施,监督是否符合健康卫生要求,同时提出防尘、防毒措施及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8、协同有关部门解决安全、职业卫生技术措施计划中的技术问题,积极提出有关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方面的技术革新及建议。

9、参加新建、扩建、改建、技改、革新等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监督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0、参加有关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九、经营部长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规程规定,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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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编制、审查建设工程计划费用预算的同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费用预算。

3、项目综合经营计划及综合预算时,应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计划纳入其中,并将此费用纳入综合预、决算之内,进行审核。

4、在对各类项目进行决算审核时,同时审核安全技术措施项目、职业危害防治措施项目的落实情况。

5、参加安全各类检查等活动。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或险情时,应采取果断措施迅速消除险情;参与开展文明生产、标准化作业活动,创造安全、舒适、文明生产环境。

十、财务部长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规程规定,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2、负责监督项目安全资金的管理和落实。落实员工的劳动防护用品等所需资金。

3、参加编制、审批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管理经费,统筹安排项目各项安全费用,并监督费用使用情况。

4、参加安全各类检查等活动。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或险情时,应采取果断措施迅速消除险情;参与开展文明生产、标准化作业活动,创造安全、舒适、文明生产环境。

第5篇:职业健康岗位职责

职业健康岗位职责

1目的:明确职业健康安全职责,落实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2范围:全公司员工。3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4安全职责 4.1董事长

4.1.1对企业内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负全责,是企业消防、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4.1.2认真贯彻国家、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和生产任务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

4.1.3负责制定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方案,批准发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4.1.4负责配置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各种资源。

4.1.5组织制订与健全必要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专职机构,配备和企业相适应的业务素质高、作风好、责任心强的安全管理人员,并做到相对稳定。

4.1.6经常监督检查分管领导及业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4.1.7负责对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审批。

4.1.8支持下属职能部门开展各项健康安全工作,确保安全生产资金到位。

4.1.9认真执行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时,做到职业卫生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设施“三同时”。4.2总经理

4.2.1在分管范围内做好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代表总经理行使安全生产监督权力,对总经理负责。4.2.2认真执行和贯彻上级和公司制订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员制度。

4.2.3定期召开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研讨安全生产状况,提出下阶段安全工作要求,每半年检查各子公司、部门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

4.2.4经常深入基层、车间检查指导工作,重视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现场管理,组织全公司的综合检查,督促车间(部门)做好隐患整改。

4.2.5审核改善劳动保护的技术措施项目,并组织相应部门加以实施,竣工后组织验收。4.2.6亲自主持重伤以上的人身伤亡事故、直接损失万元以上的事故调查并分析、处理。4.3部室主任

4.3.1贯彻执行国家上级部门、公司颁布的有关规定、安全技术法规和标准,对总经理负责。

4.3.2负责组织制订、修改、审批并监督各车间技术主任(负责人)贯彻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各项安全技术规定。

4.3.3对改建、扩建、新建的工程项目,必须坚持“三同时”的原则。技改项目完工后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4.3.4在审批各产品的操作规程时,必须包括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业卫生等内容。

4.3.5在研究、开发、采用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时,做好安全措施的审核工作,研究可能有关的不安全因素,并提出相应的防止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的安全技术措施和要点。对安全技术措施不落实的项目暂缓实施。

4.3.6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对工艺技术上的原因所造成的事故负责。4.4生产部主任

4.4.1在生产分管领导的领导下,做好分管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对总经理负责。是生产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4.4.2在编制生产计划时,同时编制职业健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检查生产进度时同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4.4.3负责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参加有关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组织力量、安排时间完成单位内内的不安全隐患整改。

4.4.4安排生产计划时,必须考虑设备装置的生产能力,防止超负荷运行,并保证设备中修、大修计划的按期实施,负责大修、中修时的安全措施审核。

4.4.5在生产调度中发现重大危险要及时进行调度指挥,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安全。4.4.6在制订经济责任书和考核定额时,必须有安全生产的考核内容,并切实执行。4.5设备部主任

4.5.1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为工程部的第一安全责任人。

4.5.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劳动安全法规、规程和条例,督促车间和部门做好设备安全管理工作。4.5.3配合车间和部门制订机电、设备的安全技术规程、审查有关设备检修、维修、保养的安全管理制度:配合各车间、部门合理安排好检修和隐患整改工作。

4.5.4严格执行公司的有关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公司范围内的设备、电气的检查和检修。4.5.5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上报。

4.5.6参加大、中检修的安全措施的制订和审核,并负责落实。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按时完成公司布置的各项安全生产任务。

4.5.7对各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给予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订计划安排整改,并通知有关部门整改期限。

4.5.8负责设备验收的有关安全事宜。

4.5.9做好本部门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特殊工种的资格审查、年审和培训工作。4.6质检部主任

4.6.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劳动安全法规、规程和条例,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及时完成公司布置的安全生产任务。

4.6.2对因检验要用的剧毒试剂和要检验的剧毒物品,指定专人保管、检验,定期检查,不得遗失,注意易燃易爆试剂的的安全使用,严格按有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6.3做好精密仪器和贵重仪器的使用和保管、保养工作。

4.6.4负责相关管理制度的制订和完善、落实,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并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4.7安全部主任

4.7.1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上级和公司制订的各项管理制度,负责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计划、布置、落实、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对总经理负责。

4.7.2组织学习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部门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和资料,并贯彻落实。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组织公司各级管理干部、员工参加各种安全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全体干部员工的安全技术素质。

4.7.3定期检查各部门、车间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经常深入车间生产第一线了解安全生产状况,督促消除事故隐患。

4.7.4组织制订、修订并审核各部门的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各部门实施。4.7.5参与技改、扩建、新建、改建、大中修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安全技术审核,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确保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

4.7.6负责公司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4.7.7负责公司内安全事故的统计上报、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参与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

4.7.8参加公司的安全生产调度会,提出安全生产意见,传达上级对安全生产的要求。

4.7.9对有危及人身安全的作业场所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在紧急的情况下可下令停止生产,同时采取相应措施,并立即向分管领导报告,防止事故发生。4.7.10参加公司工程项目的验收和试产前安全审核、检查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问题督促有关部门予以落实。4.8环保部部长

4.8.1贯彻执行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4.8.2负责三废处理过程的安全、职业健康工作。

4.8.3监督建设项目“三同时”措施的落实,参与项目“三同时”验收; 4.8.4负责环境方面内外部信息的管理和传递。4.9机电仪

4.9.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健康安全法规、条例,做好部门日常安全管理工作。4.9.2负责编制计量器具、仪表、电器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4.9.3负责计量器具、仪表、电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大、中修,确保检修安全。4.9.4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4.9.5负责部门所有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4.10技术部部长

4.10.1负责组织制订修改全公司工艺操作规程、新工艺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4.10.2在研究、开发、试制新产品、新工艺、采用新设备时必须充分考虑安全系数,研究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并提出防范措施。

4.10.3组织员工和技术人员进行安全和生产技术教育,在实施新工艺、新产品试制、采用新设备时,要组织人员学习,使他们掌握操作技术,熟悉生产工艺、设备性能,懂得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

4.10.4各产品在工艺上有重大改变时,要组织安全技术鉴定,研究解决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4.10.5在制订试验方案时,必须提出所有原料的名称、中间产品、付产品和产品的毒性、保护方法和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方法。

4.10.6在试验前,必须详细制订和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制订安全操作法。

4.10.7在试验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各种可能出现的危险性,确定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方法、安全防护措施和三废处理方法。

4.10.8在新产品、新工艺移交车间时,要把所有的安全生产资料、切实可行的安全操作规程等如实交给接受单位。

4.10.9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对由于工艺技术上的原因造成的事故负责。4.10.10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生产培训和活动,做好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4.11技措部部长

4.11.1做好分管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工作,是技措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4.11.2其他按技术部部长相同。4.12财务部主任

4.12.1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费的合理使用和专款专用,设立专款独立帐目。4.12.2保证和监督检查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经费的使用情况。4.13供销部主任

4.13.1负责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各种防护器材和灭火器材的采购供应工作。并对上述产品质量负责。

4.13.2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和按标准发放工作。

4.13.3负责仓库的防火和危险物品、气瓶、有关贮罐、罐车等的安全管理工作和盛装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容器的回收处理工作。

4.13.4认真贯彻执行交通规则和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4.13.5负责搞好车辆维护检修,确保安全行车。

4.13.6负责车辆用油和车库的安全并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资的运输实行管理。办理准运证和购买证。4.13.7负责厂内机动车辆的办证检审工作,定期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考核。

4.13.8对剧毒物品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五双”制度。做好化学危险物品保管、押运、驾驶人员的持证上岗工作。

4.13.9销售化学危险品时,必须检查运输单位的化学危险物品经营、运输许可证,有证方可发货。4.13.10负责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统计、上报工作。4.14安全员

4.14.1在安全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上级机关和公司制订的各项管理制度,负责分管范围内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计划、布置、落实、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对安全部负责。

4.14.2组织学习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时传达上级有关部门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和资料,并贯彻落实。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组织公司各级管理干部、员工参加的各种安全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全体干部员工的健康安全技术素质。

4.14.3定期检查各子公司、分厂、车间部门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全例会。每月组织一次职业健康安全生产检查,经常深入车间生产第一线了解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状况,督促并消除隐患。

4.14.4组织制订、修订并审核各部门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4.14.5参与技改、扩建、新建、改建、大中修项目实施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安全技术审核,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确保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

4.14.6负责部门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4.14.7负责安全事故的统计上报、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参与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

4.14.8参加公司的安全生产调度会,提出安全生产意见,传达上级对安全生产的要求。

4.14.9对有危及人身安全的作业场所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在紧急的情况下可下令停止生产,同时采取相应措施,并立即向安全部报告,以防止事故发生。

4.14.10参加公司工程项目的验收和试产前安全审核、检查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问题督促有关部门予以落实。

4.15车间安全员

4.15.1积极宣传国家颁发的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认真贯彻本厂关于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决定和各项规章制度。

4.15.2深入现场检查工艺操作、设备运转、安全装置、防火设施、防护器材是否符合安全规定或处于良好状态。发现违章作业、违纪现象要及时制止和登记。遇有重大险情应立即报告领导处理。

4.15.3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做好记录并填写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4.15.4领导或督促本车间开展好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

4.15.5负责做好对新进车间人员的二级安全教育,督促班组做好三级安全教育,督促特种作业人员的专业培训。做好经常性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4.15.6负责本车间动火安全措施的审查落实工作,做好现场监护工作。

第6篇:职业健康岗位职责

中铁四局天津地铁二号线职业健康卫生档案资料

职业病防治岗位职责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安全生产方针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职业病防治方针,加强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明确项目部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及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责任,保障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和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防治法》以及建设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职业健康管理规章制度》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岗位职责。

第二条

项目经理和书记为第一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项目副经理和安全总监对行政第一负责人负责,对所管辖施工范围及分管部门的职业危害防治负具体领导责任;各职能部门对所分管的职业危害防治负责。

第三条

建立以党政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全系统、全过程、全部门、全员的“四全”管理。

第四条

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中,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第五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体员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第六条 项目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是项目部职业健康管理决中铁四局天津地铁二号线职业健康卫生档案资料

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方面的重大问题,做出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的重大决策。

第七条

项目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安全质量职业健康例会,主要研究解决项目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有关问题。

第八条

小组成员有责任收集安全信息,宣传、学习、解释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方针政策,深入基层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情况,认真审议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的文件、决议。

第九条

项目经理职业危害防治责任

一、是项目职业健康管理第一责任人,对项目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职业管理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三、组织审定并批准实施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规程及生产安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重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

四、督促检查分管的责任区副职抓好职业危害防治具体工作。

五、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或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组织事故分析或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六、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七、按国家规定设置配备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和人员。

八、保证安全生产经费投入,有计划地解决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中铁四局天津地铁二号线职业健康卫生档案资料 和职业病危害,不断改善劳动作业条件。

第十条

项目书记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一、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监督、保障责任,负责抓好党和国家职业健康管理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二、监督、检查各职能部门和分管的责任区贯彻落实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指正,督促整改。

三、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作为考核各级党员干部的重要内容之一。领导项目部组织开展劳动职业健康竞赛等活动,提高全员职业危害防范知识。

四、参加职业健康大检查及重大管理活动。

五、参加有关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督促分管职能部门职业危害防治职责的落实。

七、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第十一条

项目安全总监职业危害防治责任

一、协助项目经理书记抓好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对职业危害防治负具体领导责任。

二、总监直接领导安质部的工作,组织制定本项目中长期、年度、特殊时期的职业危害防治规划、计划和技术措施,组织落实管业健康管理制度。

三、组织编制和审查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职业健康操作规程以及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制定职工安全职业健康教育中铁四局天津地铁二号线职业健康卫生档案资料 培训计划、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分管的责任区的职业危害防治各项具体工作,组织进行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五、保证项目部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投入的有效实施。

六、及时召开有关安全会议,研究解决生产中的职业健康管理存在的问题,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七、如实向项目安全主管部门报告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并组织调查分析、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制定改进措施,并组织落实。

八、定期组织职业健康检查,督促落实员工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督促检查各协作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第十二条

副经理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一、对项目安全生产中的安全防护设施、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正常使用负具体领导责任,协助项目经理认真贯彻执行职业健康政策、法规,落实本项目职业健康管理制度。

二、组织实施本项目中长期、年度、特殊时期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计划、目标及实施计划。

三、领导组织本项目的职业健康教育工作,确定考核指标。领导、组织配合队伍施工人员的培训、考核与审查工作。

四、督促检查分管的责任区的职业危害防治各项具体工作,组织项目定期和不定期的职业危害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五、认真听取、采纳职业病防治的合理化建议,保证项目职业健中铁四局天津地铁二号线职业健康卫生档案资料 康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转。

六、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组织特大、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中的具体工作。

第十三条

项目总工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一、直接领导分管业务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对职业危害防治负技术领导责任。

二、在组织技术改造项目实施中,严格执行“三同时”。

三、组织审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时的安全技术和职业卫生措施方案。

四、组织重大安全技术攻关,对生产技术中的重大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督促所管辖职能部门职业危害防治职责的落实。第十四条

安质部长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一、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职业健康方针、政策及上级指示,将其精神及时传达到基层。带领部门人员完成项目职业危害防治的规划和上级部门交给的各项任务。

二、健全和完善项目部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职业健康操作规程以及生产安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监督执行。组织修订、审核新建单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项目部职业健康管理目标,将其列入全项目经济责任制考核内容,认真进行考核。

四、负责组织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做好员工的健康技术教育,中铁四局天津地铁二号线职业健康卫生档案资料

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办证等,监督检查项目员工班组安全活动的开展情况,并做好员工健康档案的建立工作。

五、组织制订职业健康管理计划,及时向经理、主管领导汇报项目职业健康管理情况,并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六、协助安全总监,组织好项目部的安全职业健康各项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登记,并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对本单位解决不了的要上报有关部门,并责令隐患单位采取好防范措施。

七、积极参加项目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工程的设计和竣工之后的检查验收工作。

八、组织调查、分析、处理伤亡事故、职业中毒、职业病,拟定改进措施,检查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完成情况。

九、定期组织职业健康检查,督促落实员工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督促检查各协作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

十、监督检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以及佩戴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

物资部长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一、对基础设施、生产设备、工程项目和安全防护设施、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正常使用负具体领导责任。

二、直接领导分管业务范围内和分管的责任区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组织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三、负责组织和审批各类设备设施的大、中修计划和安全保证措施等方案。中铁四局天津地铁二号线职业健康卫生档案资料

四、严格执行职业危害防治“三同时”规定,确保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和安全防护、职业危害防护措施落实。

五、组织设备和重要部位等专业(专项)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及时整改事故隐患。

六、组织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督促本部门职业危害防治职责的落实。第十六条

办公室主任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一、督促各级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职业危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出有关职业健康方面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二、负责新录用人员体检、条件审查和劳务合同的签订。及时将已诊断为职业病的员工调离原工作岗位。不得将有职业禁忌的人员分配到有职业禁忌的岗位工作。

三、组织开展“党员身边无事故”等有利于职业危害防治活动。

四、协助安质部门对新入厂人员、调换工作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考核。

五、负责工伤保险管理工作。按时核定、征缴各参保单位职工工伤保险费,做好工伤职工工伤待遇申领的组织协调工作。

六、审定、印(收)发有职业危害防治方面的文件。

七、协助协调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抢救和处理。第十七条

工程部长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一、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职业健康方针、政策。

二、下达生产计划时,监督是否满足职业健康管理要求。中铁四局天津地铁二号线职业健康卫生档案资料

三、参加编制、汇总技改、维修计划,按有关规定安排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监督已批准的安措项目经费开支和按时拨款以及正确使用。

四、在布置生产计划及检修计划时,应同时布置安全生产及通风防尘毒方面的要求,并与生产计划同时督促实施。

五、组织参加安全大检查等重大安全活动,开展文明生产、标准化作业活动。

六、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设备必须同时考虑安全技术措施,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新工艺、新设备投产的安全操作规程及动作标准。

七、参与进行设计、技术改革或提出技术措施,监督是否符合健康卫生要求,同时提出防尘、防毒措施及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八、协同有关部门解决安全、职业卫生技术措施计划中的技术问题,积极提出有关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方面的技术革新及建议。

九、参加新建、扩建、改建、技改、革新等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监督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十、参加有关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第十八条

工经部长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规程规定,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二、在编制、审查建设工程计划费用预算的同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费用预算。中铁四局天津地铁二号线职业健康卫生档案资料

三、项目综合经营计划及综合预算时,应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计划纳入其中,并将此费用纳入综合预、决算之内,进行审核。

四、在对各类项目进行决算审核时,同时审核安全技术措施项目、职业危害防治措施项目的落实情况。

五、参加安全各类检查等活动。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或险情时,应采取果断措施迅速消除险情;参与开展文明生产、标准化作业活动,创造安全、舒适、文明生产环境。

第十九条

财务部长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规程规定,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二、负责监督项目安全资金的管理和落实。落实员工的劳动防护用品等所需资金。

三、参加编制、审批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管理经费,统筹安排项目各项安全费用,并监督费用使用情况。

四、参加安全各类检查等活动。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或险情时,应采取果断措施迅速消除险情;参与开展文明生产、标准化作业活动,创造安全、舒适、文明生产环境。

第7篇:某某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职业病危害防治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危害,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并结合本矿开采工艺及实际情况,特制订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在安全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

1.名词解释

1.1粉尘:是指能悬浮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在工业生产中产生的粉尘叫做工业粉尘。对工业粉尘 如果不加以控制,它将破坏作业环境,危害工人身体健康和损坏机器设备,还会污染大气环境。我矿的粉尘危害主要以电钻或风钻打眼、放炮机械采煤、机械装渣、工作面放顶及假顶下的支护、皮带运输、运输设备的转载、提升装卸载等各种井下、井上生产作业及运输所产生。

1.2噪声:是给听到它的人和自然界带来烦恼的、不受欢迎的声音。影响人们工作学习休息的声音都称为噪声。对噪声的感受因各人的感觉、习惯等而不同,因此噪声有时是一个主观的感受。一般来说人们将影响人的交谈或思考的环境声音称为噪声。我矿的噪音危害主要为来自机器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摩擦、动力电机产生的震动、运动原件的往复运动等。

2.接触粉尘危害岗位操作规程。2.1本操作规程适用工种:

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井下爆破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瓦斯检验工;安全检查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采煤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凿岩机司机;钻探工;锅炉工;皮带司机、刮板输送机司机;电机车司机;绞车操作工;人车跟车工;信号把钩工;环形车场操作工;轨道维护工;采煤工;掘进工;泵站司机;拌料工;搬运工;管路工;局扇司机;主扇操作工;绞车操作工;测量工;地质工;储量工;束管监测工;爆破材料管理工;井上手选工;装卸工;给煤机司机;除渣工;材料管理工。

2.2接触粉尘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2.2.1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各设备的运行原理和操作规程,经培训合格并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2.2.3作业人员要按规定正确佩戴及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拒用。

2.2.4作业人员要按规定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严禁使用损坏、到期和不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

2.2.5作业人员要经常对作业场所进行洒水除尘和卫生清理,保持作业地点清洁、干净。

2.2.6作业人员要在班中时刻检查个人防护用品及各种防护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2.2.7当粉尘浓度超过规定时,要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措施降低浓度,待浓度符合要求时方可继续作业。

2.2.8作业过程中若发现职业危害要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现场上报负责人。

2.2.9作业中若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上报,并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进行处理。

2.2.10严禁干钻作业,凿岩机作业时必须采用湿式作业。2.2.11作业中要严格执行喷雾降尘、机械除尘规定,作业人员进入工作场所开机前和开工间,必须首先除尘设施、设备经行除尘。同时,要经常对喷雾头、管道、除尘器进行检查维修,确保设施设备完好。

2.2.12各单位要定期组织人员对本单位所辖区域进行除尘。3.接触噪音危害岗位操作规程。3.1本操作规程适用工种:

井下爆破工;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采煤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凿岩机司机;锅炉工、电焊工;皮带、刮板输送机司机;电机车司机;绞车操作工;采煤工;掘进工;泵站司机;拌料工;局扇司机;主扇操作工;绞车操作工;井上手选工、装卸工、给煤机司机、除渣工。

3.2接触噪音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3.2.1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各设备的运行原理和操作规程,经培训合格并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3.2.2作业人员要按规定正确佩戴及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取下拒用。

3.2.3作业人员要按规定及时更换防护用品,严禁使用损坏、到期和不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

3.2.4作业人员作业前要对各种设备的零部件是否完好、松动进行检查维护,保证机械正常磨合,尽最大限度的减少噪音。

3.2.5作业中若发生职业危害事故要立即上报,并采取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进行处理。

第8篇:职业健康管理员岗位职责

职业健康管理员岗位职责1、及时为员工提供常见病的医疗诊断和治疗,并负责员工突发疾病和突发伤病的抢救和护送工作,确保抢救及时、规范;

2、组织公司员工工伤、职业病的鉴定和认定工作,并协助安全管理人员处理工伤和职业病事务,包括工伤和职业病的申报、认定、等级鉴定和理赔工作;

3、做好公司流行病、多发病、季节性疾病的防治工作和宣传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疾病预防意识;

4、接受关于医疗保健的咨询,提出医疗保健的合理化建议,增加从业人员医疗卫生知识;

5、负责公司员工健康体检和从业人员职业病检查工作的计划、安排和实施,确保检查工作有序开展,并根据职业病防治所等相关单位的要求,收集、整理、保管公司员工医疗保健、体检和从业人员职业病检查等相关信息资料;

6、参与编制公司医疗费用等费用预算,审核各项医疗费用票据,合理控制费用,杜绝不合理费用的发生;

7、参加公司的环境卫生检查和稽查活动,对违反环境管理规定的行为提出整改要求,并对整改措施的落实进行督促、检查; 8、参与安全值班工作;

9、负责防暑降温以及冬季防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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