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监察大队岗位职责(精选8篇)_环境保护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 时间:2022-06-10 07:25:44 收藏本文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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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公安县环境监察大队职责

1公安县环境监察大队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

二、依据法规、规章授权或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委托,依法对本辖区内的单位和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与规章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三、负责全县污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放射性物质等超标排污费和排污费的征收工作。

四、负责排污费财务管理和排污费年度收支预、决算的编制以及排污费财务、统计报表的编报汇审工作。

五、依法对本行政区内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因污染引起的纠纷以及检举控告环境违法行为的来信来访和生态破坏事件进行调查,并参与处理。

六、负责全县自然生态保护环境监察工作,加强对资源开发和非污染性建设项目的现场监督检查。

七、负责全县农业生态环境监察工作,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八、现场核查排污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实行排污申报登记制度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情况,负责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的现场监督管理和排污口规范整治工作。

九、参与污染治理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负责该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十、负责环境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总结交流环境监察工作经验。

十一、承担主管和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2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与政策,负责领导全队的各项工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对全队各项工作和工作中的重要环节,作出安排部署和具体决定。

二、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负责组织制定本县环境监察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和工作要求,负责完成年度环境监察任务和排污费征收计划。

四、负责环境监察大队的财务管理,严格审查排污费收支预、决算和各项计划的编制与审报,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组织环境监察现场执法工作和各类专项执法行动。

六、负责组织环境污染事故、污染纠纷以及检举控告环境违法行为的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工作。

七、负责组织实施全县自然和农业生态保护环境监察工作。

八、参与编制污染治理项目年度计划,并对治理项目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执行环境监理报告制度。

九、负责组织环境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十、负责组织环境监察方面的宣传活动。

十一、负责抓好全队干部、职工的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十二、负责完成主管局和上级环境监察部门委托交办的其他工作。

3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职责

一、宣传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协助大队长管理各项工作,在大队长外出或其他原因不能在家主持工作时,代行大队长职权。

二、依法对本行政区内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建设项目执行环境保护制度情况、限期治理项目工程进度和生态破坏事件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三、负责组织监督检查辖区内单位与个体工商户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情况。

四、负责抓好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排污费的征收工作。

五、负责排污申报登记核定审核和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六、对环境污染事故、因污染引起的纠纷以及检举控告环境违法行为的来信来访进行调查,并参与处理。

七、负责处理大队日常事务,组织完成中心工作。

八、负责加强宣传思想工作,做好大队各室组、中队间综合平衡和组织协调工作。

九、负责完成主管局和大队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4环境监察大队办公室职责

一、传达大队长的工作指示和意见,组织并督促完成大队长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负责文电处理和来信来访接待工作,督促办理环境信访和污染纠纷,起草拟定以大队名义发出的各种文稿、文件和机关规章制度。

三、负责环境监察宣传、政务公开和各类信息的采编、报送工作。

四、编制排污费年度收支预、决算和各项计划的申报,负责大队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各项资金的预算、使用、编写经费报表,严格控制计划外支出,管好银行账,搞好现金收支。

五、负责办理优化经济各项手续,加强票证管理,做好票证的领用核销工作,搞好财产管理,健全各种账目,做好账、卡、物三相符。

六、负责大队人事、劳资、“共青妇”、人员培训、职称评聘等各项内务工作和全面性统计材料及报表的制定与上报。

七、负责大队车辆、环境监察仪器设备、固定资产、办公用品购置和管理。

八、负责大队办公自动化信息管理、污染源档案建立和相关后勤工作。

九、负责处理大队机关内的突发事件,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办公室主任职责

一、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大队各项决定提供决策依据和咨询意见。

二、全面负责办公室工作,拟定办公室工作计划,统筹安排办公室各项工作,贯彻和落实大队长办公会意见。

三、负责文电、档案、工资、人事、人员培训及各类保险手续工作的督促落实。

四、主持草拟以大队名义发出的各类请示、报告和报送各类计划、方案、办法、总结等各项公文和信息、采编和报送工作。

五、抓好财务管理,监督执行财务制度,审定各种上报的财务、统计数据。

六、负责抓好共青团、青年女工的组织建设,理顺工作关系,调动广大职工学政治、学文化、学业务的热情。

七、负责办公室内部管理制度及全队岗位业务制度建设,负责大队各类会议的安排组织,负责抓好信息传递和工作动态反馈。

八、负责完成大队长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6办公室工作人员职责

一、加强政治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水平,树立全局观念,遵纪守法,热爱本职工作,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

二、具体负责大队文件、材料打印、来信来访接待登记工作。负责大队会议记录工作。

三、具体负责办理优化经济各项手续。

四、具体负责大队办公自动化信息管理、污染源档案建立和档案整理归档工作。

五、具体负责全队干部职工的考勤汇总统计工作。

五、具体负责科室内务工作,保证良好的工作环境。

六、服从调配,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7会计岗位职责

一、认真学习掌握会计基础工作的各项规则和规定,严格履行工作职责,每项工作具体要求按《会计法》工作规范规定办理。

二、努力做好会计工作,搞好会计核算,进行会计监督,做到报账、算账、记账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账目清楚。

三、认真、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及财务计划,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及时考核资金使用情况,对不合理的收支有权不予管理。

四、定期对会计帐薄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和个人进行核对,保证账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做好大队预算和决算工作。

五、管理好会计档案,对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做到装订有序,存放整齐,防丢失。

六、接受审计、财政和税务机关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监督,如实提供会计凭证,账簿和报表,不得拒绝、隐匿和谎报。

七、参与本单位编制经济计划、签订经济合同的有关决定,汇报有关财务开支等问题,当好领导在财务方面的参谋。

8出纳岗位责任制

一、加强业务学习,树立全局观念,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廉洁奉公。

二、遵守国家财政制度和财政纪律,报账单据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据准确,结账清楚。做好各项行政事业收费及其他专项资金的收付工作,按有关财务制度规定做好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工作。

三、负责办理银行转帐、结算和现金存款业务,及时与银行对账、与会计对账,确保资金安全。管理银行现金账及各种有价债券,负责各种现金收入,支出的结算,及时登账。严格现金管理,做到“五不”,即不挪用,不擅自外借,不白条抵现,不代人领款,不开空白支票,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四、严格报账手续,报账凭证要进行“五看”,即一看是否发票正本;二是否两印章齐全(税务、财务);三是否货款相符;四验收;五审批。手续完备,方可报账。

五、管理好有关印章、银行支票等。建立健全各类账目,现金支付应手续完备。

六、负责材料账的登记工作,做到账物相符。

七、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9汽车司机岗位责任制

一、努力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和驾驶操作技能,在思想上牢固树立常备不懈的安全观念,加强工作责任性,确保行车安全。

二、对车辆认真检查,精心维护,勤保养,做到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对车辆机件小修,一保与故障排除,在尽可能情况下,支持自己修理,做到不带故障出车,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之中。

三、支持岗位,做好开车前的一切准备工作。接到出国任务后,按时出车,严格要求自己,做到集中精力,严守规则,支持按各项规章制度办事,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四、遵纪守法,遵守单位的一切规章制度团结同志,服从安排,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

五、坚决遵守单位的车辆管理制度,节约汽油,节约经费开支。

环境监察大队执法监察科职责

一、贯彻执行各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现场执法力度,改善环境质量。

二、负责全县环境监察现场执法和现场监督管理工作。

三、负责斗湖堤城区建筑施工和夹竹园镇排污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及排污费征收、排污许可证发放等工作。

四、负责全县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人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各项环境管理制度。

五、负责违反环境保护法规行为的现场处罚工作。

六、负责污染事故与纠纷和环保行政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七、负责环境保护专项执法和综合执法工作。

八、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执法监察科科长岗位职责

一、认真宣传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二、负责主持执法监察科全面工作,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任务和经济指标的完成。

三、负责制订科室现场执法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督促斗湖堤城区建筑施工噪声和夹竹园镇排污费 征收和排污许可证的审批发放工作。

五、负责组织大队行政案件的综合调查,并作出现场处罚建议。

六、负责组织安排环境保护专项执法和综合执法工作。

七、负责组织对污染纠纷和环保行政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理和执法文书制发工作。

八、负责抓好科室执法人员法制学习,规范执法程序,提高全员工作效率和整体执法水平。

九、负责科室的征费、罚没票据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十、负责组织科室清洁卫生的值日安排和内务工作。

十一、负责完成大队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执法监察科工作人员职责

一、认真学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热爱本职工作,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执法水平。

二、负责管辖范围内环境现场执法巡查和跟踪管理工作,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行为进行警告和制止,并予以现场处理。

三、具体负责污染纠纷和环保行政案件的调查取证和执法文书送达工作。

四、具体负责所辖范围排污费的征收和处罚款项的收缴工作。

五、负责了解调查所辖范围污染源情况,并作好监察记录。

六、具体负责科室内务工作,保证良好的工作环境。

七、服从调配,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一中队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努力延伸征管范围,加大征管力度。

二、负责斗湖堤城区企、事业单位、个体企业排污费征收和日常环境监察工作。

三、负责斗湖堤城区企事业单位、个体企业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的审批发放工作。

四、负责企、事业单位、个体企业统计数据上报工作。

五、负责所辖范围环境保护宣传工作。

六、负责协助查处所辖范围环保违法行为和污染纠纷及信访的调查处理工作。

七、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一中队中队长职责

一、认真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本科室全面工作,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任务和经济指标的完成。

三、负责制订本中队工作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督促所辖范围排污费征收和排污许可证审批发放工作,全面了解掌握有关污染源情况和污染动态。

五、负责抓好所辖范围内环保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工作,负责组织对所辖范围环境保护宣传工作。

六、负责本中队票据使用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抓好本中队工作人员学习教育工作,提高全员工作效率和整体素质。

八、负责组织本中队清洁卫生值日安排和内务工作。

九、负责完成大队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环境监察执法一中队监察员职责

一、认真学习环境保护工作方针政策和专业知识,热爱本职工作,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执法水平。

二、负责斗湖堤城区有关企、事业单位,个体企业的日常监督跟踪管理,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和制止。

三、具体负责所辖范围排污费的征收和催缴工作。

四、负责了解所辖范围污染源状况并进行统计上报。

五、具体负责本中队内务工作,保证良好的工作环境。

六、服从调配,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环境监察执法二中队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餐饮服务行业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努力加大油烟净化治理力度,改善城区大气环境质量。

二、负责斗湖堤城区餐饮服务行业排污费征收和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三、负责斗湖堤城区餐馆服务行业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审批发放工作。

四、负责对餐馆服务行业环境保护宣传工作。

五、负责餐饮服务行业污染源数据的准确、完整、真实上报。

六、负责协助查处餐饮服务行业环境违法行为和污染纠纷及信访的调查处理工作。

七、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二中队中队长职责

一、认真宣传贯彻国家和地方关于餐馆服务行业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本中队全面工作,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任务和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

三、负责制订本中队工作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餐饮服务行业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全面了解、掌握所辖范围污染源情况和污染动态平衡。负责督促餐饮服务行业排污费征收和排污许可证审批发放工作。

五、负责抓好所辖范围内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行为的调查取证工作。负责组织对餐饮服务行业的环保宣传工作。负责餐饮服务项目行业油烟治理净化推广,推行油烟排放达标工作。

六、负责本中队票据使用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抓好本中队工作人员日常学习教育工作,提高全员工作效率和整体素质。

八、负责组织本中队清洁卫生值日安排和内务工作。

九、负责完成大队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环境监察执法二中队监察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学习环境保护工作方针政策和专业知识,热爱本职工作,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执法水平。

二、负责餐饮服务行业的日常监督跟踪管理工作,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和制止。

三、具体负责餐饮服务行业排污费征收和催缴工作。

四、负责了解所辖餐饮服务行业污染排放情况并及时反馈。

五、具体负责本中队内务工作,保证良好的工作环境。

六、服从调配,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会岗位职责

一、负责全队工会各项工作部署的协调、督察和服务工作。

二、承担大队工会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工作。

三、收集和反映全队工会工作及职工队伍的状况与动态。

四、负责大队离退休干部职工管理服务工作。

四、做好工会统计工作,负责职工信访接待工作。

10环境监察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

1、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

2、热爱本职工作,履行工作职责,敬业进取,忠于职守,钻研业务,精益求精。

3、遵守社会公德,举止文明,仪表端正,坚持原则,以理服人。

4、正确行使职权,秉公执法,不越权,不渎职,廉洁自律,为被监察单位保守技术与业务秘密。

5、要严格环境执法,现场执法过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不得为环境违法者通风报信。

6、遵守环境监察工作程序,现场执行公务时必须二人以上,向被监察单位出示执法证件,说明来意。征收排污费要公开收费、处罚的依据,依法、全面、足额、按时征收。

7、严格执行排污费征收政策规定和标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11财务管理制度

一、严肃财务纪律,严格财务手续,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合理开支。

二、财务开支实行审签一支笔,执行以下程序:

1、经手人签字后,由批准此项开支的大队领导签字;

2、到会计处查验票据是否合理、能否入账报销;

3、送大队长审核签字,到出纳处报账。

三、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限额,不得以白条抵库,现金必须日清月结,与库存相符。

四、各种补助、劳保以及福利性津贴的发放,严格执行国家规定,不得乱发滥补。

五、严格控制借支,不得私借挪用公款。

六、透明财务管理,每月由财务人员向大队会务汇报一次收支情况,每半年由财务人员报大队长财务报表一份。

12信访工作职责

一、做好信访接待、登记、传递、自办、转办、督办、协办、年终总结、报表、立卷归档等工作。

二、根据信访件性质,向有关科室或单位移送检举、控告和申诉件。

三、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察辖区内信访举报的受理、办理和落实。对上级领导批示的重要、疑难信访问题,按领导指示协调有关科室或单位共同研究处理,并及时向各级领导报告处理结果。

四、对群众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和重要信息,督促有关科室写出分析材料,并向领导汇报。

五、总结信访工作经验,综合分析边区职责范围内信访举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改进推动和加强信访工作的具体措施。

13信访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信访制度、信访岗位责任体系。

二、负责日常群众的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做好群众来信拆阅、来信来访的登记工作。

三、承办各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

四、对重要信件及时送领导阅批,再按领导批示及时将群众的来信来访转交有关部门、单位和科室办理。

五、负责对信访案件进行督察、督办,保证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结,并由办理部门答复来信、来访人。

六、负责信访案件的归档、统计工作。

14环境监察大队工作考勤与请销假制度

一、全队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做到有事必须请假,请假必须销假,作息时间按县政府统一规定执行。

二、实行工作考勤和请销假及上班签到制度每月月底考勤负责人将考勤表签字汇总后,交财务人员按季在工资中兑现,会议考勤及加班考勤同时纳入考勤制度中。

三、办公室负责考勤表的制发、监督、汇总,考勤情况交大队长签字后,方可扣发。

四、实行请销假审批登记制度。凡因病、事占用工作时间的,必须履行请假登记。请假一般由本人出具请假条,时间在两天内,报分管副大队长审批同意。科室负责人请假由大队长审批,个人请假三天以上需报大队长审批同意,方为有效,否则视同旷工。

五、实行每日上班签到制度。全队工作人员上班必须准时进行签到,不得代签,无故不签到者,视同旷工。

六、不按时上、下班,迟到早退的,迟到一次扣工资5元,一月内累计迟到15次以上的,取消全年考勤奖,全年累计30次以上,待岗一年处理。旷工一天扣工资30元,一月内旷工累计在5天以上(含5天),取消全年考勤奖。全年累计旷工在10天以上,待岗一年处理,待岗期间,发200元生活费。全年累计旷工在30天以上的,按照《公务员法》规定予以辞退或开除。

七、因病、事假请假一天的扣当月工资6元,一月内累计病、事假达5天以上(含5天),扣当月考勤奖;一月内累计病、事假达10天以上(含10天),扣30%工资;一月内累计病、事假达20天以上(含20天),扣全月工资,发300元基本生活费(因公病假除外)。

八、加班由大队长或分管副大队长统一安排进行,参照日常工作考勤制度。

九、对越权批假和隐瞒不报的,一经发现,严肃追究分管副大队长的责任,并按实际天数,对当事人和分管副大队长按旷工处以两倍的罚款。

15会议制度

本大队行政会议设大队长办公会议、队务办公会议、全员工作会议。

一、大队长办公会议

大队长办公会议是大队长、副大队长研究处理本队重要事项的工作会议。内容包括:传达、学习上级有关精神和研究贯彻实施办法;讨论制定工作计划和方案研究决定本队机构设置、中层干部任免、机关建设及奖惩决定等方面的重要事宜。会议由大队长或大队长委托的副大队长主持。

大队长办公会议一月举行一次。

二、队务办公会议

队务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上级重要指示和精神,总结部署、交流经验、本队日常工作和短期临时工作的协调和商议,对现场执法和管理中突发性问题的处理等。会议由大队长或分管副大队长主持,有关队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参加。

三、全员工作会议

全员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有关指示、政策和决定,学习有关业务知识和规程,讨论通过本队重大决定和规章制度,并形成决议,公布本队有关会议决定,总结部署全队工作,表彰先进,报告有关工作落实与执行情况。会议由大队长或大队长指定的副大队长主持。全员工作会议一般每周五召开一次,一季度内必须召开一次。

四、会议要求

1、各种会议由办公室指定专人通知,会议一般应提前拟定,并通知到人,会务工作由大队办公室负责。

2、会议前有关人员必须做好充分准备,不开无准备之会,不得议而不决。

3、参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议纪律。有关人员必须认真做好会议考勤和会议记录。

4、各种会议视实际工作需要,及时召开,不得无故拖延。

16小车管理制度

一、大队小车由办公室统一安排。严格按照先内后外、先远后近的原则,由分管大队长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和处理需用车者应提前二十四小时申报。

二、实行出车通知单制度,建立用车登记簿,司机凭单出车。出车通知单必须明确出车人、事由、性质、路线、时间、公里、油耗等。

三、出车通知单由办公室专人制发,经分管大队长核定油耗并签字后,方可出车,并同时进行用车登记和考勤。司机出车补助一律凭考勤表和出车单核发,按有关规定执行。无出车、维修等任务时,司机人员视同办公室值班人员上班考勤。

四、司机人员如无正常手续出车,每天(次)交小车维护费50元,如果是上班时间视旷工处理,私自出车如造成其它后果一律自负。

五、本队公务用车在公安县境内凭加油IC卡加油,如无特殊情况,不报销加油票据。局机关调车由局自负油费及相关费用(指过路、桥费等)。外单位借车除油费和相关费用自理外,另每天(次)加收租车费50元。本机关人员及直系亲属病、丧、婚、嫁用车,在不影响公务用车情况下,可以出车,油费及相关费用由当事人自理。

六、小车维修实行预决算制度。汽车大修由司机编制维修预算,经大队长办公会讨论通过,报大队长审定后进行了;小修由司机向分管大队长申报维修计划,经大队长批准后再实施;小车外出途中发生故障,需要检查修理,需报大队长或分管大队长同意,其维修费单据有坐车人签字证明才可办理报销手续。小车维修质量由司机负责,保修期内出现返修,大队不负担维修费。

七、对司机实行全年安全保养奖,全年不出事故,车况保养良好,每月奖50元,年终一并发放。发生一次一般事故扣一个月安全奖,发生重大事故扣发全年安全奖,并按交通事故管理部门事故责任划分情况和受损情况扣发司机工资(按车辆维修和赔偿、处罚金额的60%扣除)。司机要保持车容整洁干净、车况保养良好、出车及时归库。

17清洁卫生制度

一、各科室必须保证办公室干净卫生,窗明几净,科室每天应有专人负责办公室打扫和办公室、门、窗的擦洗。

二、对机关走廊、楼梯、厕所及一楼场地等公用部分的清洁卫生实行科室值周负责制。

三、值周科室必须在上班前完成公用部分的清洁卫生工作。

四、办公室负责大队长办公室清洁卫生。

五、违反上述规定,科室办公室不清洁,在值周过程中未进行清洁卫生,发现一次扣除责任科室的年终奖40元,并扣除科室负责人年终津贴10元。

18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规定

1、不准接受被检查者的礼品、礼金或有价证券。

2、不准接受被监察单位的宴请。

3、不准参加被检查者邀请的娱乐活动。

4、不准参与被检查者的营销活动。

5、不准向被检查通风报信。

6、不准酒后开车、酒后执行公务。

第2篇:环境监察大队工作职责

环境监察大队工作职责

一、负责对所管辖区域内单位和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和处理工作;

二、负责对所管辖企业污染源的现场监察和排污费征收工作,负责对辖区内各企业进行分类、建档、排污申报登记、审核工作,;

三、负责所管辖企业各类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工作;

四、负责对所管辖企业拒付排污费的催缴及处罚工作;

五、负责所管辖区域内涉及环境污染事故、环境信访、污染纠纷的调查处理;

六、负责对所管辖区域内各类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案件的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意见并整理形成完整的案件查处材料交法规科初审。案件立案后,负责法律文书的送达和协助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的执行工作;

七、负责对所管辖区域内自然生态环境的监督检查工作;

八、负责所管辖建设项目、限期治理项目实施过程的监察并参与“三同时”验收工作;

九、对所管辖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十、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3篇:环境保护岗位职责

项目部项目经理职责

项目部经理按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有关环保工作负责,并抓好以下工作:

1.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环境保护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环境污染行为。

2.组织制定、修订分管部门的环保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编制环保技术措施检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分管生产的项目部经理理应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及在检划、布置、检查、总结、批评生产的同时,检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环保工作。

4.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环保检查工作,落实环保整改项目的实施。5.分管生产的项目部经理定期召开环保工作会议,分析解决生产中存在的环保问题。贯彻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章制度。

6.组织审定项目部节能环保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

7.负责建立完善项目部节能环保管理体系,健全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

8.组织审定项目部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指挥环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9.及时向项目部职工代表会议报告节能环保工作情况。10.负责重大节能环保事项与政府的协调工作。

广安市中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广发叁号项目部 项目技术负责人环保管理职责

1.项目技术负责人为本部环境保护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部业务范围内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负责。

2.具体负责项目部节能环保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章制度。

3.组织编制和实施项目部节能环保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4.组织制定节能环保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5.负责项目部节能环保指标统计及对外报送工作。

6.具体负责与地方政府、环保监理项目部的相关业务往来,协调各项环保措施、指标的落实。

7.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及施工单位节能环保制度落实情况。8.负责节能环保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9.组织编制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参与较大及以上环境事故调查 处理。

10.组织开展节能环保、环境隐患排查整改检查和考核、重大危险源识别监控等环境安全监督监察工作。

11.协助开展环境事故应急救援、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污染纠纷上访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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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叁号项目部

生产经理环保管理职责

1.生产经理为生产部环境保护工作第一责任人,范围内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负责。

2.在保障生产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发现违反环境管理制度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立即向领导报告,同时通知环保管理部门共同处理。

3.贯彻操作纪律管理规定,搞好生产调度工作,杜绝或减少非检划停工和跑、冒、滴、漏等污染事件的发生。

4.协调调度有关部门,确定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在环保治理设施一旦出现故障时,有“三废”外排的生产工序必须采取应急措施,以尽可能的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5.协调环保部门对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好处理工作。

6.协助各班组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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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叁号项目部

施工员环保管理职责

(一)遵守国家法令,学习熟悉环境保护管理措施,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同时安排落实环境保护管理技术措施。

(二)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作为施工员本身的应尽职责,在施工中同时检查各环保设施的规范要求和科学性,发现不符规范要求和科学性的,及时调整,并汇报项目经理。

(三)在施工过程中,生产与环保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环保,暂停施工,待环保整改和落实环保措施后,方准再施工。(四)认真履行准则,做好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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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叁号项目部

质检员环保岗位职责

(一)遵守国家法令,执行项目环保管理制度,熟悉环保技术措施。(二)在质量监控的同时,顾及环保设施的状况与使用功能和各部位洞边防护状况,发现不妥之处,及时通知安全员,落实整改。

(三)执行项目环保技术方案和危险性较大分部工程专项安全技术方案,防止造成环保事故发生。

(四)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的验收,危及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坚决制止,避免因不合格带来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在质量监控过程中,发现环保隐患,立即通知安全员或项目经理,同时有权责令暂停施工,待处理好安全隐患后,再行施工。(六)认真履行准则,做好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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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叁号项目部

资料员环保岗位职责

(一)遵守国家法令,学习熟悉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与环保法律法规和资料存档和保管。

(二)按时、按规定做好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技术资料,使之真实完整。(三)深入施工现场,配合安全员检查环保隐患,做好记录,使环保资料符合施工现场实际。

(四)如实做好资料,不准不了解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便做记录,导致安全资料虚假不切实际。

(五)坚持原则,杜绝做假,并可以报告上级处理。(六)认真履行准则,做好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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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员环保岗位职责

(一)学习熟悉环保规范,遵守国家法令,执行环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在采购环保设施、材料物品,劳动保护用品,应保证产品质量,决不能以次充好和伪劣产品采购入库。

(三)购买环保设施和环保用品及环保材料时,应认准国家批准的设施和物品,同时取得合格品证件。

(四)对于上门销售的环保设施和环境保护物品,除国家与有关部门认可的,除此以外一律不准采购,以防疵品与伪劣产品危害环保。(五)应廉洁奉公,不贪小利,坚持原则,保证设施与物品的质量,有权拒绝指令购买疵品与伪劣物品,并报告上级处理。(六)认真履行准则,做好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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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叁号项目部

安全员环保岗位职责

(一)负责施工现场环保管理工作,遵守国家法令,认真学习熟悉环保管理制度,努力提高专业知识和管理水准,加强自身建设。

(二)经常及时检查施工现场的环保工作,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

(三)对安全设施的配置提出合理意见,提交项目经理解决,如得不到解决,应责令暂停施工,报公司处理。

(四)安全员有权根据项目环保管理制度进行监督,对违纪者进行处罚,对环保先进者上报项目奖励。(五)监督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六)做好环保工作各项记录和有关资料档案管理工作。(八)认真履行准则,做好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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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潜山县环境监察大队职责

潜山县环境监察大队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

2、依据潜山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依法对辖区内单位或个人执行环境保护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3、负责组织实施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费征收工作,负责排污费征收、解缴过程中的财务管理。

4、负责对全县污染源自动监察系统的监督检查和上学管理工作。

5、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纠纷及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

6、参与污染治理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负责该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参与“三同时”项目、污染治理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监督检查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情况。

7、负责环境监察人员和企业环境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总结交流工作经验。

8、承担主管或上级环境保护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务。

排污费征收公开承诺

一、征收排污费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事业单位,依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

具体征收依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69号令公布)、《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第31号令发布)及其附件《排污费征收标准及计算方法》、《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7号令公布)、《关于排污费征收核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3]64号)。

二、排污费征收原则

(一)排污即收费原则:由向环境排放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固体废物或超标排放工业、建筑施工、社会生活噪声的企业、事业行政机关、学校、社会团体、部队、个体工商户等一切排污者,都必须依法履行缴纳排污费的义务。

(二)强制征收原则:对不按规定缴纳排污费的违法行为强制征收的规定。

(三)属地分级征收的原则:县级环境保护局、直辖市、设区的市级环境保护局负责本行政区域范围内排污费的征收管理工作,(四)征收程序法定化的原则:排污费征收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即排污申报登记→登记排污申报登记核定→排污费征收→排污费缴纳→不按规定缴纳的,经责令限期缴纳,拒不履行的强制征收。

(五)征收时限固定的原则:排污费按月或按季收缴。

(六)政务公开的原则:排污收费标准和排污收费额向社会公告。

(七)上级强制补缴追征的原则:下级环保部门应征而未征或少征的排污费。上级环保部门有权责令改正,或直接将未征或少征的排污费责令排污者追征上缴至上级财政国库收费专户。

(八)特殊情况下或实行减、免、缓的原则:排污者遇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可以申请减半或免缴排污费:社会公益事业单位可按年度申请免缴排污费;减免排污费由环保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负责审批;申请排污费缓缴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减免排污费最高限额不得超过1年的排污费应缴额。

三、排污费征收范围和种类、收费因子

范围:在潜山县范围内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行政机关、学校、社会团体、部队、个体工商户等一切排污者。

种类:污水排污费、污水超标准排污费、固体废物排污费、危险废物排污费、噪声超标排污费、加倍收费等六种。

收费因子:水污染因子65项、气污染因子45项、固体废物类型7项、噪声类型3项和畜禽养殖场、小型企业、饮食娱乐服务行业和医院等四个特征值收费项目共计124项因子。

四、排污费计算方法

(一)水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0.7元/污染当量(三因子叠加收费、超标加倍收费)。

(二)气污染物排污费征收标准:0.6元/污染当量(三因子叠加收费)。

(三)澡声排污费征收标准:按超标的分贝数收费。

(四)固体废物排污费征收标准:工业固体废物每吨5-30元;危险废物每次吨1000元。

五、排污费征收工作程序

(一)排污申报登记

排污者按照市环保局的规定,向环保部门申报排放污染物的情况,并提供有关资料。

(二)排污量核定的复核

环境监察部门对排污者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进行核定并书面通知排污者。

排污者对核定的排放污物的种类、数量有异议的,自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发出通知的环保部门申请复议,环保部门自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并书面通知排污者。

(三)确定排污费数额

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和排污单位的实际排污情况,计算各类污染物的排污收费额,并送达排污费缴纳通知单。

(四)依法征收

排污者自接到排污费缴纳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排污费。

对逾期未缴纳者发出《限期缴纳排污费通知书》

对限期催缴无效者,立案查处。

(五)强制执行

对超过起诉、复议期仍不缴纳排污费和不履行有关行政处罚决定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六、处罚原则

排污者未按规定缴纳排污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缴纳;逾期拒不缴纳的,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第5篇:环境监察大队稽查

延吉市环境保护局开展环境监察稽查

自查工作总结

按照延边州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全州环境监察专项稽查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为着力推进我市环境监察人员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环保为民理念,做到科学公正、廉洁高效执法,延吉市环境保护局认真开展了环境监察专项稽查工作。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

我局专门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的专项执法检查小组。对污染源现场监察工作、行政处罚案件现场调查取证工作、排污费征收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和执行环境监察“十不准”情况、廉洁自律规定情况进行检查,通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增强环境监察人员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廉洁从政意识、促进监察大队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廉洁秉公执法。

二、检查形式

我局执法检查小组采取全市污染源排查和定期检查等形式对监察大队的执法对象进行回访,听取企业对环境执法的意见和建议;监察执法人员对“六项禁令”和“环境监察十不准”的落实情况;每年组织一次案卷评查活动,分析总结行政执法案卷中的经验教训。有效地纠正了执法中存在的程序不到位、文书不规范、证据不完备等问题。此次自查自

纠中检查小组一是走访被检查单位,听取被检查单位对环境监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是结合区经工委机关作风整顿,了解和掌握监察人员工作程序是否规范合法、执法是否公开、公平、公正。三十走访群众,了解群众对环境监察执法工作的诉求和反映;了解查处环境监察执法中违纪违法案件情况。四是现场检查记录、行政处罚案件现场调查(询问)笔录或现场检查(勘察)笔录、排污费缴费通知单等相关文件资料,了解依法履行职责情况。

三、检查情况

近年来,我局排污收费工作和环境执法工作日趋规范,排污收费管理制度逐渐完备。在环境执法方面,监察大队本着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着力从三个方面加强执法:一是加强日常监管。切实加强对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重点行业、饮用水源地的监管。二是通过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实施社会监管,对环境违法行为起到了有效的管控作用。三是开展环保专项行动。集中对重点流域、重点行业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四、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本次检查共40多家企业现场环境检查记录,主要针对重点企业16家,监察记录真实,准确反映现场检查情况,未发现问题;在打黑专项行动当中处罚案卷16分,文书齐全;抽查排污费征收档案10份,排污收费从申报、核定、复核、送达核定通知书、缴纳通知书按法定程序进行,未发现问题;通过明察暗访,走访三产、企业、个体经营者共50多户,调查结果为检察人员能遵守环境监察“六项禁令”和“十不准”规定,没有吃拿卡要和酒后执行公务等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小组提出了以下整改措施已将此项工作长期开展下去。

1、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在延吉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上政务公开排污收费标准、和定量向社会予以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进一步规范排污收费行为,以开展排污收费征收管理自查整改工作为动力,全面提升排污费征收管理水平。

3、进一步加强排污收费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完善排污收费档案,将征收排污费的所有文书,做到一企一档,专人负责保管使用。

4、继续加强对执法人员和绿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的培训,重点培训行政处罚案件的调查取证、法律文书制作等技能,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调查取证能力。

5、加强案卷评查,规范环境行政处罚工作,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自我评价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提高案卷制作质量,确保环境行政处罚工作合法、高效。

6、创新执法方式,有效制止环境执法行为。进一步拓宽社会公众参与环保工作的渠道;进一步加强与其他行政执

法部门的协作。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队伍管理,规范环境执法行为,提高环境执法效能,保障环境安全,按照州局《关于开展全州环境监察专项稽查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延吉市环境监察大队认真开展环境监察稽查自查自纠活动。为确保环境监察稽查工作取得实效,大队召开全体同志会议安排部署此项工作,要求全体执法人员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全州环保工作安排和部署,结合延吉市实际情况,落实责任,严格执法,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通过自查,延吉市环境监察大队认识到环境监察工作与国家对环境监察的要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一是对现场监察记录的细节抠得还不够,特别有些项目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导致漏项、错项。二是行政处罚笔录的证据链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个别文书质量不是很高,不能全面反映被检查者情况。下一步,延吉市环境监察大队将以这次环境监察稽查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明确监察职责,行程约苏机制,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认真学历环境极差方面的有关规定,提升环境执法水平。建立环境监察自查自纠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评查制度,将自查考核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半年一次对大队各项工作进行自查和总结。认真落

实行政执法责任。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在立案、调查取证、送达和执行以及卷宗档案的规范管理中落实执法责任,提高执法能力和质量。对违法乱纪按照党纪进行处理。

延吉市环境监察大队

二0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第6篇:岗位职责之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职责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职责

【篇1: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职责及监察事项】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职责及监察事项 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职责

(一)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二)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三)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四)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二、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部门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三、投诉人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投诉时投诉人应递交投诉文书,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①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②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③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对因同一事由引起的集体投诉,投诉人可推荐代表投诉,代表人数最多不超过5名。)

2、投诉人应提供能够证明与被投诉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等证据材料,并提供权益受到侵害的相关证据材料。3、投诉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四、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受理举报、投诉案件的受理条件: 11、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2、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造成的。

3、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五、群众举报、投诉后的办事程序: 1、劳动者递交投诉文书。

2、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

3、指定承办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情况特殊经批准后可延长30个工作日。

4、对事实确凿,当场作出限期改正或作出行政处罚。

5、对不能当场作出处理的,经调查取证后填写案件处理报批表,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理或者责令改正)或者撤案决定。

6、在7日内将行政处罚(行政处理或者责令改正)送达当事人。7、在90日内对行政处罚、行政处理不履行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六、劳动保障监察原则

劳动保障监察应遵循公正、公开、高效、便民的原则,在劳动保障监察实施过程中,具体做到:

一、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二、坚持群众举报、群众监督与依法监察相结合;

三、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四、坚持监督检查与指导服务相结合;

五、准确、及时地纠正和查处各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行为。

七、劳动保障监察员准则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二、依法监察、执法严明,严格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时查处和坚决制止违法行为; 作;

四、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执行公务出示证件,说明身份,不超越职权,不在非公务场合使用监察证件;

五、遵守纪律、廉洁奉公;

六、严格执行罚款规定,不准侵占、截留、挪用罚款; 七、保守监察秘密,为举报者保密,不准泄露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

八、文明执法,仪容整洁、尊重被检查单位;

九、热情接待群众,做好法律宣传、咨询服务,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八、保障监察员廉政规定

一、劳动监察员应努力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

二、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正确使用法律法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杜绝违法行为;

三、仪表端正,文明礼貌,接待他人热情不厌,解释政策清楚准确,工作语言文明简洁;

四、勤政为民,接受群众举报不推诿,案件调查不拖拉,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五、严格遵守党纪政纪,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奉公,不以权谋私,徇私舞弊;

六、不准侵占、截留、挪用罚款和暂扣款物;

七、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的钱物、宴请、娱乐活动等。

九、群众来访、投诉举报制度

一、为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应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地点,要设立投诉举报箱,落实专人负责。对投诉举报的问题要及时查处,对上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转入或受理的群众举报案件,应及时查处。并将处理结果报告上级或有关部门,做到件件有结果,要求投诉举报处理率在96%以上。3

二、对待群众来访要做到热情接待、细心听取、明确答复、认真处理。接待人员必须对来访群众抱着满腔热情的态度,细心听取来访群众的反映,在《受理投诉举报案件登记表》中详细记录,以便处理。答复群众来访、投诉举报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要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做到及时准确,不得推诿、塞责。

三、来访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

四、来访人员进行口头和书面投诉举报时,应讲明投诉举报人和被投诉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或家庭住址以及被投诉举报人的主要违法事实。五、投诉举报必须实事求是,如实提供情况,不得虚构捏造,对诬告或作伪证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六、来访人员要自觉遵守机关工作秩序,讲究文明礼貌,听从接待人员的询问、解释、答复和法制宣传教育。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反映,但不得无理取闹。群体性案件推选3~5名代表来访。

十、劳动保障文明执法服务承诺

一、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做到文明礼貌、热情接待、服务周到。无偿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咨询服务,提高用人单位的守法意识和管理水平。

二、依法监察,文明办案,秉公执法。对用工单位以宣传教育为主、以批评处罚为辅,坚决做到不以罚代管,不乱检查、不乱罚款。

三、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度。在接到用人单位报送年度审查书面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凡符合规定的投诉及举报案件,从接到举报或投诉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立案,60个工作日内结案,对情况复杂的案件经批准,90个工作日内结案。

四、重大案件24小时内展开调查。

五、维护举报人合法权益。为举报人保密,以鼓励和保护与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作斗争,营造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社会氛围。

六、树立公仆意识,严格遵守廉政规定。对被监察单位和相对人做到不吃、不拿、不卡、不要、不接受馈赠。

七、投诉电话: 4

【篇2:劳动监察大队职能职责】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职能职责

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及职能职责

大方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是受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综合管理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局属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股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1、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全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3、负责劳动保障法律社会监督机制的外部协调工作。

4、负责全县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资格认定和执法人员着装、证件管理工作。

5、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执法责任目标评议考核工作。6、负责开展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工作。

二、劳动保障监察的原则

劳动保障监察遵循公正、公开、高效、便民的原则。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接受社会监督。

三、劳动保障监察的主要内容

1、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3、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4、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5、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6、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7、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8、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规定的情况;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四、劳动保障监察程序 1、受理 2、立案

3、调查取证

4、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5、制作处理决定书 6、送达

【篇3:劳动保障监察科室职责设置】

支队各科室工作职责设置方案

意见稿

一、办公室

办公室总的工作要求是:

当好参谋,办好事情,搞好服务,加强综合协调,确保支队各项工作运转顺畅。

办公室职责大致包括:

参谋职责、承办职责、管理职责、协调职责、后勤保障职责。

具体职责有:

1.组织和参与各种调查研究,提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进行决策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及时向领导反馈,协助领导实施科学的宏观决策和有效的指挥,保证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的圆满完成; 2.完成支队长办公会及支队领导交办事项的落实,掌控支队工作的进展情况;

3.负责局oa、支队oa联络和文书收发、登记、归档工作; 4.系统支队各科关系;

5.负责支队综合性材料的撰写组织工作;

6.制定车辆、被装的配备计划及采购、发放与管理;负责申报业务经费和其他专项拨款并监督、管理使用情况;编

制和管理经费预决算,负责对预算外收入和罚没款、物的稽查、审核,负责基本建设计划、报建和审批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及后勤行政管理和支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工作; 7.负责支队会议、会务、访接待工作; 8.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劳监科(1、2、3、4科)

劳监科总的工作要求是:

文明执法,热情服务,高效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劳监科职责大致包括:

宣传职责,监督检查职责,调查取证职责。

具体职责包括:

1.负责用人单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工作,并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2.负责对重大和难点案件的查处,负责对重点行业、重点部门的监督检查;

3.负责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的日常巡查工作,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行为;

4.负责监察用人单位制定内部规章制度的情况;

5.负责监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 6.负责监察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7.负责监察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 保护规定的情况;

8.负责监察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9.负责监察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10.负责监察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承担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案审科

案审科总的工作要求是: 明确执法规章制度,严格执法程序,准确适用法律,保证支队执法工作的严谨、准确。

案审科职责大致包括:

法制(执法规章制度)工作职责,案件管理职责,法律文书制作职责。

具体职责包括:

1.负责案件的受理和分配工作; 2.负责案件的执法监督工作; 3.负责案件的办案指导工作; 4.负责案件的案卷管理工作; 5.负责案件的统计分析工作;

6.负责对所有案件按照法律法规程序和规定制作行政处理、处罚告知书、决定书、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书;

7.组织实施支队行政处罚听证答复、行政复议答复、行政诉讼应诉; 8.负责组织重大、疑难案例研讨,案件卷宗管理;

9.负责支队法制工作(支队与案件相关的制度制订、案件审理); 10.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特种业务科

特种业务科总的工作要求是:

文明执法,热情服务,高效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特种业务科职责大致包括:

宣传职责,监督检查职责,调查取证职责,专项检查组织职责。

具体职责包括:

1、负责对台、港、澳、外国人在穗就业的监察工作;

2、负责监察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的情况;

3、负责对全市劳动力市场监督检查,依法打击非法职业介绍; 4、负责组织全市依法开展的各类联合大检查活动;

5、负责全市农民工工资、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的清欠及农民上访处理和其它特殊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6、承担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五、网监科

网监科总的工作要求是:汇总各类工作信息,提供精确数据分析,确保支队监察工作实现动态监控。

网监科职责大致包括: 年审职责,网络监察职责,“两网”建设职责,设备管理职责,系统开发与维护职责。

具体职责有:

1.负责劳动保障年审工作;

2.负责全市劳动保障案件的实时管理、全程监控; 3.负责支队信息设备管理与维护; 4.负责“两网”建设;

5.负责支队案卷信息化管理; 6.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应急科

应急科总的工作要求是:

认真值班,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研究分析劳资纠纷特点,为支队日常监察工作重点提供决策分析。

应急科职责大致包括:

值班职责,应急处置突发事件职责,研析劳资纠纷职责。具体职责有:

1.负责110值班室工作; 2.负责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第7篇:煤矿环境保护岗位职责

贵州吉龙投资有限公司 盘县洒基镇荣祥煤矿

各岗位环境保护职责

2016年3月

目 录

一、矿长环保职责.................................................................................3

二、生产副矿长环保职责......................................................................3

三、技术副矿长环保职责......................................................................4

四、环保科职责.....................................................................................5

五、环保科长岗位职责..........................................................................6

六、物资保障科科长环保职责..............................................................6

七、财务科长环保职责..........................................................................7

八、办公室主任环保职责......................................................................7

九、技术员环保职责..............................................................................7

十、专职安全员环保职责......................................................................8

十一、班组长环保职责..........................................................................8

十二、驾驶员环保职责..........................................................................9

十三、员工环保职责..............................................................................9

一、矿长环保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我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2、矿长为我公司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我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负责。

3、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组织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保证必要的环境保护资金的投入。

4、贯彻落实我公司环境保护责任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会议,研究我公司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决定我公司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重要事项,组织解决我公司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重大问题;参加重大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会议及环境安全检查等活动,督促、检查我公司各部门抓好环境保护工作、及时消除环境事故隐患。

5、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环保工作。

6、及时、如实向当地环保科和公司报告环境污染事故;落实“四不放过”事故处理原则,组织、参加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

二、生产副矿长环保职责

1、协助矿长做好我公司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工作,并对我公司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就我公司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队矿长负责。

2、组织召开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会议,研究解决重要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问题,并组织落实本项目各项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

3、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我矿环保和水保检查及其他重大环保和水保管理活动。

4、直接领导我公司环保部工作,督促检查我公司各施工队、各工点环境保护工作。

5、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并督促检查落实。

6、负责审批我公司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项目资金及环境应急救援经费,确保环境保护和水土资金及环境应急救援经费的专款专用。

7、认真落实环境保护行政许可证“三同时”制度。

8、负责组织环境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三、技术副矿长环保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我公司环境保护环保管理办法。

2、负责组织“三废”治理调研、试验等技术工作,做好“三废”治理方面的技术研究、技术交流和推广应用工作。

3、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同时编制环境保护措施。

4、对本项目工程施工工艺、设备环保技术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5、参加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环保科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令、法规及本矿有关环保工作的决议,并对全矿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研究制定全矿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制定全矿环境保护目标,研究起草本矿环境保护管理措施,以及“三废“治理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3、监督检查新建、矿建、改建工程中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并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4、负责组织“三废”治理情况,建立健全企业环保档案。

5、研究制定全矿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划,负责管理全矿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并组织全矿广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活动会同有关环境部门开展环境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环境保护教育工作。

6、掌握全矿“三废”治理情况,建立健全企业环保档案。

7、积极推广国内外环保先进经验和技术,组织开展环保科研。

8、负责全矿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和污染控制工作,研究起草并组织实施废水、煤尘、污烟盒有毒化学品的污染防治措施。

9、督促检查“三废”治理装置和主体设备,消除跑、冒、滴、漏,杜绝“三废”超标排放。

10、负责检查全矿污染治理项目的检查和验收工作,定期对生产区、生活区的环境质量进行监测。

五、环保科长岗位职责

1、主持环保科全面工作,认证贯彻执行环保法规,加强全科人员的政治思想与业务建设,不断提高环保管理人员素质和环境管理水平。

2、负责制定企业的环境污染治理规划和计划,督促检查全矿有污染的部门限制治理达标;

3、负责新、扩、改建设项目实行“三同时“(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监督、检查、落实工作。

4、指导企业环保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

5、协助矿领导组织协调各部门的环境保护治理工作。

6、拟定企业年度环保工作计划、总结及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7、组织完成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并参加与项目的审批,验收工作。

8、负责矿区环境保护及重点污染源治理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

9、完成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物资保障科科长环保职责

1、认真宣传贯彻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我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对本部门的环保工作全面负责。

2、参加本项目环保和水保会议及环境安全检查和其他重大环保、水保管理活动,并对水保和环保管理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3、参加重大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

七、财务科长环保职责

1、严格财务制度,确保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费用的支出和合理使用,不准挪做他用。

2、建立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费用台帐。

3、参加本项目重大环保和水保会议及其他重大环保和水保管理活动。

4、参加重大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办公室主任环保职责

1、认真宣传贯彻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我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2、把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纳人我公司议事日程,定期研究水保和环保工作,并对水保和环保管理不足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

3、参加本项目环保和水保会议及环境安全检查和其他重大环保、水保管理活动。

4、对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有贡献者及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5、参加重大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

九、技术员环保职责

1、认真执行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我矿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2、加强作业施工现场管理,规范施工作业,防止污染环境。

3、参于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规划、设计。

4、参于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日常监测工作。

5、严格执行和遵守各工程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并按规程和条例对现场施工作业进行监管。

十、专职安全员环保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我矿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2、对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实施情况,从安全角度提出合理化建议。

3、对存在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安全隐患进行巡查,并提出整改措施。

4、参与施工现场内环境卫生的检查。

5、协调、配合安质部做好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工作。6参与环保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一、班组长环保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我矿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2、组织班组员工学习和我公司的环境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并积极支持施工队和我公司的环保工作。

3、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做到日常文明生产、清洁生产。

4、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对所属设备加强管理,保持良好运行状态。

5、设备、设施发生意外事故,要积极组织力量抢救,并立即报告队部及项目领导,认真分析原因,指定防范措施。

6、参与当班发生的环保事故调查。

十二、驾驶员环保职责

1、认真执行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我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2、加强所驾驶车辆的日常维护管理,严格执行车辆的有关操作技术规程,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车辆的运行状况,杜绝跑、冒、滴、漏,污染环境。

3保持车辆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十三、员工环保职责

1、认真宣传贯彻执行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我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认真学习环保知识,提高环保意识。

2、遵守劳动纪律,严格执行岗位工艺操作规程。

3、积极参加环保活动,提出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合理化建议,爱护环保设施。

4、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要及时、实事求是地向领导汇报,要及时处理和保护好现场,并做好详细记录。

5、对生活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的人和事,有义务向上级领导反映。

第8篇:环境保护负责人岗位职责

环境保护负责人岗位职责

1、为贯彻国家、省、市环境保护方针政策,结合我矿及洗选部环境保护工作实际,防止和治理煤炭资源开采、储运、加工利用过程中带来的废水、废渣、废气、噪声等污染,创造清洁生产环境,把我矿建设成为环保绿色新型能源基地,实现生态可持续发展企业。

2、环境保护方针:预防为主、超前预防、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化害为利。

3、环境保护的任务:主要是合理开发利用资源,防止污染,促进生态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即经济与环保双赢。

4、在总经理的领导下环保工作由矿总工程师具体分管环保工作,下设专职管理机构负责杨涧煤业有限公司的环保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各业务科室和队组行政领导分别将环境保护的有关工作纳入自己的管理范围,要把环境保护工作作为生产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将其纳入科研、设计、更新改造、生产计划中去,坚持生产、环保一齐抓的原则。

5、根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各单位(部门)都必须积极主动地把本单位所管辖的污染源(废水、废气、废渣、粉尘、噪声、放射性元素等)加强管理,做好防治工作,将污染隐患消除在生产过程中。

6、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必须有环保内容,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杜绝新的污染源产生。

7、凡本矿现有的环保设施和设备各分管单位必须认真维护,保证正常使用和运转,充分发挥其效力,不得任意拆除或停用,需拆除

或停用必须申报矿科技信息部,并写出书面报告经总工批准后做出处理。

8、不断加强科学技术培训,组织企业内部之间技术交流,提高业务水平,保持企业内部职工素质稳定。

9、重视群众监督作用,提高企业职工环境意识,鼓励职工及外部人员对生产状况提出意见,并通过积极吸收宝贵意见,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

10、各单位(部门)积极配合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验收。

11、对本部门的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12、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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