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岗位职责(精选6篇)_施工处安全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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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岗位职责规定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岗位职责规定

印发日期: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施行日期:二〇一〇年五月一日

海南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企业经理(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职责-4 第五章 企业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2 第十二章 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13 第十三章 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责--15 第十五章 项目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16 第十六章 项目工人安全生产职责-17 第十七章 附则----1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明确集团公司各施工企业及其所属项目部中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结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各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由企业经理(法定代表人)担任委员会的主任,企业分管生产的副经理担任委员会的副主任,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组员。

第三条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召开由全体组员参加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检查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情况,研究部署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 各项目部必须建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技术负责人和安全主管(员)担任副组长,各施工技术人员和职工班组长担任组员。

第五条 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针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及时召开会议商讨并部署具体措施。

第三章 企业分管生产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督促本企业各部门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二条 组织实施本企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目标,制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组织落实中长期安全生产规划。

第三条 组织制定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制定企业安全文明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计划。

第四条 定期召开会议,听取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汇报,指导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总结和推广安全管理经验。

第五条 关注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协调解决影响安全生产工作的问题,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本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转。

第六条 在企业经理授权后,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在政府部门牵头成立的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组织本单位人员配合作好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工作。

第七条 领导企业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第五章 企业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条 宣传和贯彻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贯彻执行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部门监管责任。

第二条 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各项管理制度及应急措施,确保安全管理体系与岗位责任制在本部门得到落实。

第三条 协助管理者代表具体策划、实施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体系,并对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进行控制。

第四条 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第五条 组织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第六条 组织开展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负责组织新开工项目、新进场工人或换岗工人的企业级安全教育。

第七条 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八条 制定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督促项目部落实整改措施。

第九条 监督在建项目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的使用,确保投入到位。第十条 参与本企业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第十一条 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第十二条 负责对各项目部进行施工阶段安全评价。第十三条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第十四条 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第十五条 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第十六条 对项目部多次违反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的情况,依据本企业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

第十七条 对项目部安全生产的严重违规情况,须及时向企业分管生产的副经理报告、并向企业工程管理部门通报。

第六章 企业工程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及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规章制度,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部门领导责任。

第二条 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措施,确保安全管理体系与岗位责任制在本部门的落实。

第三条 负责配备项目部安全生产主要岗位的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员(必要时应设项目安全主管)。

第四条 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监督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转,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本部门对施工项目进行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与不安全因素,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第五条 针对政府部门、监理、业主及企业安全生产监督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督导项目部落实整改措施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第六条 配合企业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做好新工人、换岗工人的企业级安全教育。

第七条 对项目安全生产的严重违规情况,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必要时应向企业分管副经理报告、并向企业各相关部门通报。

第八条 参加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第九条 参加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

第十条 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八章 企业人事劳动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条 负责将安全生产教育纳入全员培训计划,组织对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及相关教育工作。

第二条 负责保证从事安全管理相关工作的有关人员符合岗位安全管理要求,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第三条 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对经培训考核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会同相关部门对其予以资格确认发证,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

第四条 配合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做好新开工项目、新进场工人或换岗工人的企业级安全教育。

第五条 负责对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和患职业病的职工及其亲属及时妥善处理及抚慰,配合企业相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第六条 执行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决定。

第十章 企业市场经营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条 承揽施工任务前,负责组织合同评审工作,对条件苛刻或造价过低、安全文明措施费不到位的项目,不应承揽。

第二条 在承领施工任务前,应对项目承包人必须遵守执行的本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事先告知。

第三条 与项目承包人签订内部承包合同时,须明确其安全生产责任,并将本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作为合同附件列入合同中。

第四条 与分包队伍签订分包合同前,须对其进行资格评审,分包合同必须明确其安全生产责任,并将本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作为合同附件列入合同中。

1第十二章 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条 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劳动保护负技术总责。第二条 编制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专项方案,制定相应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和负责安全专项验收。

第三条 负责本工程的全面安全技术工作,分析安全动态及综合安全信息,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第四条 领导并参与学习安全生产操作规范规程,组织安全教育。第五条 各工种施工前,应当就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施工技术人员、施工班组长和施工人员进行交底。

第六条 及时解决项目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中的技术问题。第七条 协助项目经理组织并参与定期与不定期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要从技术安全措施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

第八条 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并针对事故原因,从安全技术方面提出改进防范措施,并监督落实。

第九条 负责总结推广安全管理的先进经验,及推广使用新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第十条 及时制止各种违章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责令项目局部或全部停工整顿并上报本企业主管部门。

3第十四章 项目施工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条 对所分管的施工专业或分项分部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第二条 指导实施并监督施工班组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专项方案和有关施工规范中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第三条 配合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

第四条 在所负责的专业或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前,应当会同安全管理人员,配合技术负责人对工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五条 不得违反安全法规和技术规范指挥施工班组违章作业。第六条 及时纠正违反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必要时责令其停工整顿。

第七条 参加安全专项施工验收和工序验收。

第八条 参加项目例行安全检查,对存在的隐患,指导班组实施整改,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第九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须立即上报,并保护现场、积极抢救伤员,协助事故调查、处理及整改工作。

5第十六章 项目工人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条 学习掌握工人安全施工“应知、应会”内容,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服从安全监督人员的指导,爱护安全设施。

第二条 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三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条 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等安全生产活动。努力学习安全技术,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五条 服从项目各级管理人员的指挥,对工作中造成的隐患及时整改,拒绝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

第六条 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和机电设备。

第七条 未经允许,不得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牌。第八条 发生紧急情况时可停止施工并从危险区域撤离。

第2篇:施工企业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职责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章 主要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条 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督促、检查副总经理落实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对公司安全生产负总责;

(二)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三)全面控制公司安全生产整体运行的稳定;(四)规避、控制重大经营决策的安全风险;(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

(六)按国家、省、行业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确保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和安全费用投入的合规性;

(七)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二条 副总经理(分管安全)安全生产职责

(一)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组织不定期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对公司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

(二)组织制定和完善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综合应急预案;领导编制和实施公司中、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计划;

(三)落实安全生产所需人、财、物等资源的投入;

(四)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并支持安全管理人员、部门对公司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的监督检查工作,及时组织消除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督促、实施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督促检查其分管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落实;

(六)及时、如实报告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对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监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七)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三条 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一)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协助总经理做好安全技术方面的领导工作,在本企业施工安全生产中负技术领导责任;

(二)建立健全、完善并落实公司的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专项技术方案的编、审、批、安全技术交底、新进场项目 “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和其他技术安全管理制度;

(三)制定年度和季度施工计划时,确定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方案;(四)组织落实公司的安全技术生产工作并督促、检查、指导技术管理人员、部门对公司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的技术监督检查工作,及时组织消除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督促、实施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对公司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负技术责任并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操作规程;

(六)督促检查其分管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落实;

(七)向第一责任人提出本单位技术安全工作存在的重大问题及解决办法;(八)参加重大伤亡事故、机械事故的调查,从技术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九)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四条 其他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职责

其他领导班子对其分管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履行以下安全生产职责:

(一)督促检查其分管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的落实;(二)配合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三)督促检查其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组织解决和消除其分管部门中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事故隐患;

(四)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五条 安全管理部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公司安全管理部、公司“安委会”办公室的管理工作,向分管副总汇报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组织实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运作,组织实施公司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二)协助分管副总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相关的预防与应急管理机制;

(三)协助 “安委会”主任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发展规划,提出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

(四)组织实施公司安全生产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各类事故上报并监督、检查隐患整改,参与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五)组织实施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管理、内部业务培训和内部宣传教育工作;

(六)及时响应安全生产的预警和应急预案的启动工作;

(七)协助公司安委会对项目经理部的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八)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相关的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九)上级部门、公司及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而未明确和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其他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在本部门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二)负责监督、检查并落实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三)负责监督、检查并落实与本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对应业务的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工作;

(四)参加公司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公司组织的相对应业务的安全检查;

(五)关心公司员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障员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六)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七)其他与其职能相关的安全生产职责。第七条 专职安全主管(内业)安全生产职责

(一)协助安全管理部负责人完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预防与应急管理机制;

(二)协助安全管理部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年度安全目标、计划并组织实施公司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内业管理工作;(三)协助安全管理部负责人编制年度“安全生产人员”培训计划报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

(四)负责公司安全管理档案(含项目经理部完工安全资料的归档)、安全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

(五)负责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管理、使用和延期申报;

(六)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持证人员”证件的申报、延期、变更、年审及注册工作和建立动态管理台帐;

(七)负责安全管理部对内、对外的文件接口工作、“安委会”和本部内日常文案工作、安全部门OA系统和安全主任QQ群的日常管理;

(八)参加公司年度、季度和专项安全(内业)检查工作并对检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提交整改方案和跟踪落实整改;

(九)参予对公司各单位的年度安全生产总结评比考核工作;(十)上级部门、公司及公司安全部未明确和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第八条 专职安全主管(外业)安全生产职责

(一)协助安全管理部负责人完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预防与应急管理机制;

(二)协助安全管理部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年度安全目标、计划并组织本岗位责任区内项目经理部实施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协助安全管理部负责人编制年度“安全生产人员”培训计划报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

(四)参加公司年度、季度和专项安全(外业)检查工作并对检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提交整改方案和跟踪落实本岗位责任区内项目经理部存在隐患的整改;

(五)负责本岗位责任区内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管理和内部业务培训工作;

(六)负责本岗位责任区内项目经理部新进场时的安全管理策划、《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宣贯、运行(含内、外审)工作;

(七)负责本岗位责任区内项目经理部的“平安工地”工作的开展、“零事故”班组的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落实、“安全生产月” 的启动、组织、总结工作和应急处置预案的演练等;(八)负责本岗位责任区内完工项目安全资料、“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延期申报资料的整理、收集和移交到公司安全档案室;

(九)负责对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十)上级部门、公司及公司安全部未明确和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二章 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第九条 安全生产安委会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相关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编制、修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年度安全目标、计划,并监督、检查;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四)督促、检查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定期和专项的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加强对各项安全工作的领导,按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对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监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七)负责对公司各单位的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奖励、处罚工作。第十条 安全管理部安全生产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相关的预防与应急管理机制,负责公司“安委会”的日常工作;

(二)协助“安委会”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发展规划,提出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

(三)研究和分析公司的安全生产形势,监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运作,指导、监督和组织实施公司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组织公司安全生产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各类事故上报,参与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五)负责“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内部业务培训和内部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党办办理“安全生产持证人员”的教育与培训工作;

(六)负责公司安全管理档案、安全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 1、负责管理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管理、使用和延期申报; 2、负责管理公司“安全生产持证人员”证件的申报、延期、变更、年审及注册工作和建立动态管理台帐;

(七)及时响应安全生产的预警和应急预案工作;

(八)协助公司安委会对项目经理部的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九)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相关的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十)其他与其职能相关的安全生产职责。第十一条 党办安全生产主要职责

(一)协助制定公司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二)负责制定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

(三)负责落实公司各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和岗位补贴;(四)负责落实安全奖惩决定;

(五)负责落实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与取证工作,人员数量满足公司发展需要;

(六)负责落实公司各类安全生产持证人员(安全主任、各类安全管理“三类人员”、企业负责人、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培训、考核与取证工作,人员数量满足公司发展需要;

(七)及时告知调入公司人员办理其所持各类安全生产有效证件变更到公司内使用;调入公司人员其所持各类安全生产有效证件未及时变更到公司内使用,不得安排有安全生产持证要求的岗位工作;

(八)协助安全管理部办理“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延期取证工作,提供需要的有效各类安全生产持证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企业员工工伤保险证明材料;

(九)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追究和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十)其他与其职能相关的安全生产职责。第十二条 工程管理部的安全生产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中有关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审、批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负责制定安全技术交底的安全管理制度;(三)负责制定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制度;(四)负责制定工种或工序操作规程;

(五)负责制定新进场项目 “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的 安全管理制度;

(六)组织对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使用过程中相关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与编制工作,并监督其执行;

(七)负责监督、检查项目经理部对上述各项制度的落实并组织对上述内容进行定期安全专项检查;

(八)参予重大安全设备、设施的技术鉴定,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积极推广使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

(九)参予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并监督落实。(十)其他与其职能相关的安全生产职责。第十三条 经营管理部安全生产主要职责

(一)负责落实、指导项目经理部经营活动的安全生产合规性要求;制定安全生产经营考核的内容;

(二)负责管控公司重大经营管理方案的安全生产风险;

(三)审核施工项目签定的安全生产合同并监督、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四)负责复核业主相关安全生产管理、经费计提、使用的合同条款符合国家、行业法律法规合规性问题对投标的风险评价,确保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经费计提、使用的等合同条款满足合规性要求;

(五)负责核定《项目经理部经营责任书》中项目工程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生产经费;

(六)其他与其职能相关的安全生产职责。第十四条 办公室安全生产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本部的消防应急预案;

(二)负责公司本部、项目经理部生活区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三)负责公司本部安全生产应急后勤保障;

(四)负责本部车辆的安全管理和驾驶员的安全行车管理;(五)其他与其职能相关的安全生产职责。第十五条 财务管理部安全生产主要职责(一)负责公司、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和使用的监督检查,保证公司安全生产经费专款专用;

(二)定期对项目经理部财务部门相关安全经费的计提、使用和入帐的监督检查。

(三)负责安全生产奖罚的收付工作,保证奖罚兑现;(四)其他与其职能相关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六条 鑫达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检测部安全生产主要职责(一)负责制定大型设备、特种设备和危险化学品等的安全管理制度;(二)负责制订公司各类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进行安全技术指导。(三)负责审核临时用电、大型设备和特种设备的安装专项方案;(四)负责监督、检查项目经理部对上述各项制度的落实并组织对上述内容进行定期安全专项检查;

(五)主持制定新材料、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六)负责公司机械材料中心所属管理人员、派驻到项目经理部生产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

(七)协助党办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与取证工作;

(八)对委托、承包或代理设备及其承租人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九)参与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十)其他与其职能相关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七条 鑫达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综合部安全生产主要职责(一)负责公司试验检测中心所属管理人员、驾驶员和派驻到项目经理部试验检测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负责公司试验检测中心本部试验设备、消防安全和车辆的安全管理;(三)其他与其职能相关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3篇:施工企业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职责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章 主要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条 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督促、检查副总经理落实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对公司安全生产负总责;

(二)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

(三)全面控制公司安全生产整体运行的稳定;

(四)规避、控制重大经营决策的安全风险;

(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

(六)按国家、省、行业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确保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和安全费用投入的合规性;

(七)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二条 副总经理(分管安全)安全生产职责

(一)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组织不定期安全生产专题会议,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对公司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

(二)组织制定和完善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综合应急预案;领导编制和实施公司中、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计划;

(三)落实安全生产所需人、财、物等资源的投入;

(四)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并支持安全管理人员、部门对公司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的监督检查工作,及时组织消除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督促、实施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督促检查其分管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落实;

(六)及时、如实报告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对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监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七)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三条 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一)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协助总经理做好安全技术方面的领导工作,在本企业施工安全生产中负技术领导责任;

(二)建立健全、完善并落实公司的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专项技术方案的编、审、批、安全技术交底、新进场项目 “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和其他技术安全管理制度;

(三)制定年度和季度施工计划时,确定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方案;

(四)组织落实公司的安全技术生产工作并督促、检查、指导技术管理人员、部门对公司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的技术监督检查工作,及时组织消除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督促、实施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五)对公司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负技术责任并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操作规程;

(六)督促检查其分管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落实;

(七)向第一责任人提出本单位技术安全工作存在的重大问题及解决办法;

(八)参加重大伤亡事故、机械事故的调查,从技术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

(九)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四条 其他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职责

其他领导班子对其分管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履行以下安全生产职责:

(一)督促检查其分管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的落实;

(二)配合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三)督促检查其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组织解决和消除其分管部门中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事故隐患;

(四)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五条 安全管理部部长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公司安全管理部、公司“安委会”办公室的管理工作,向分管副总汇报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组织实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运作,组织实施公司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协助分管副总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相关的预防与应急管理机制;

(三)协助 “安委会”主任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发展规划,提出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

(四)组织实施公司安全生产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各类事故上报并监督、检查隐患整改,参与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五)组织实施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管理、内部业务培训和内部宣传教育工作;

(六)及时响应安全生产的预警和应急预案的启动工作;

(七)协助公司安委会对项目经理部的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八)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相关的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九)上级部门、公司及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而未明确和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 其他职能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在本部门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负责监督、检查并落实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

(三)负责监督、检查并落实与本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对应业务的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工作;

(四)参加公司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公司组织的相对应业务的安全检查;

(五)关心公司员工劳动条件的改善,保障员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

(六)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七)其他与其职能相关的安全生产职责。第七条 专职安全主管(内业)安全生产职责

(一)协助安全管理部负责人完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预防与应急管理机制;

(二)协助安全管理部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年度安全目标、计划并组织实施公司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内业管理工作;

(三)协助安全管理部负责人编制年度“安全生产人员”培训计划报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

(四)负责公司安全管理档案(含项目经理部完工安全资料的归档)、安全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

(五)负责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管理、使用和延期申报;

(六)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持证人员”证件的申报、延期、变更、年审及注册工作和建立动态管理台帐;

(七)负责安全管理部对内、对外的文件接口工作、“安委会”和本部内日常文案工作、安全部门OA系统和安全主任QQ群的日常管理;

(八)参加公司年度、季度和专项安全(内业)检查工作并对检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提交整改方案和跟踪落实整改;

(九)参予对公司各单位的年度安全生产总结评比考核工作;

(十)上级部门、公司及公司安全部未明确和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第八条 专职安全主管(外业)安全生产职责

(一)协助安全管理部负责人完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预防与应急管理机制;

(二)协助安全管理部负责人落实安全生产年度安全目标、计划并组织本岗位责任区内项目经理部实施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协助安全管理部负责人编制年度“安全生产人员”培训计划报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

(四)参加公司年度、季度和专项安全(外业)检查工作并对检查结果进行统计、分析、提交整改方案和跟踪落实本岗位责任区内项目经理部存在隐患的整改;

(五)负责本岗位责任区内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管理和内部业务培训工作;

(六)负责本岗位责任区内项目经理部新进场时的安全管理策划、《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宣贯、运行(含内、外审)工作;

(七)负责本岗位责任区内项目经理部的“平安工地”工作的开展、“零事故”班组的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落实、“安全生产月” 的启动、组织、总结工作和应急处置预案的演练等;

(八)负责本岗位责任区内完工项目安全资料、“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延期申报资料的整理、收集和移交到公司安全档案室;

(九)负责对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十)上级部门、公司及公司安全部未明确和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二章 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第九条 安全生产安委会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相关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编制、修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年度安全目标、计划,并监督、检查;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四)督促、检查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定期和专项的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加强对各项安全工作的领导,按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对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监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七)负责对公司各单位的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奖励、处罚工作。第十条 安全管理部安全生产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相关的预防与应急管理机制,负责公司“安委会”的日常工作;

(二)协助“安委会”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发展规划,提出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

(三)研究和分析公司的安全生产形势,监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运作,指导、监督和组织实施公司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组织公司安全生产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各类事故上报,参与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五)负责“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内部业务培训和内部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党办办理“安全生产持证人员”的教育与培训工作;

(六)负责公司安全管理档案、安全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

1、负责管理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管理、使用和延期申报;

2、负责管理公司“安全生产持证人员”证件的申报、延期、变更、年审及注册工作和建立动态管理台帐;

(七)及时响应安全生产的预警和应急预案工作;

(八)协助公司安委会对项目经理部的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九)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相关的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十)其他与其职能相关的安全生产职责。第十一条 党办安全生产主要职责

(一)协助制定公司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

(二)负责制定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

(三)负责落实公司各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和岗位补贴;

(四)负责落实安全奖惩决定;

(五)负责落实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与取证工作,人员数量满足公司发展需要;

(六)负责落实公司各类安全生产持证人员(安全主任、各类安全管理“三类人员”、企业负责人、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培训、考核与取证工作,人员数量满足公司发展需要;

(七)及时告知调入公司人员办理其所持各类安全生产有效证件变更到公司内使用;调入公司人员其所持各类安全生产有效证件未及时变更到公司内使用,不得安排有安全生产持证要求的岗位工作;

(八)协助安全管理部办理“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延期取证工作,提供需要的有效各类安全生产持证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企业员工工伤保险证明材料;

(九)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追究和相关责任人的处罚;

(十)其他与其职能相关的安全生产职责。第十二条 工程管理部的安全生产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项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中有关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审、批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负责制定安全技术交底的安全管理制度;

(三)负责制定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制度;

(四)负责制定工种或工序操作规程;

(五)负责制定新进场项目 “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的 安全管理制度;

(六)组织对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使用过程中相关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与编制工作,并监督其执行;

(七)负责监督、检查项目经理部对上述各项制度的落实并组织对上述内容进行定期安全专项检查;

(八)参予重大安全设备、设施的技术鉴定,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积极推广使用先进技术和安全装备;

(九)参予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并监督落实。

(十)其他与其职能相关的安全生产职责。第十三条 经营管理部安全生产主要职责

(一)负责落实、指导项目经理部经营活动的安全生产合规性要求;制定安全生产经营考核的内容;

(二)负责管控公司重大经营管理方案的安全生产风险;

(三)审核施工项目签定的安全生产合同并监督、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四)负责复核业主相关安全生产管理、经费计提、使用的合同条款符合国家、行业法律法规合规性问题对投标的风险评价,确保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经费计提、使用的等合同条款满足合规性要求;

(五)负责核定《项目经理部经营责任书》中项目工程满足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生产经费;

(六)其他与其职能相关的安全生产职责。第十四条 办公室安全生产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本部的消防应急预案;

(二)负责公司本部、项目经理部生活区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三)负责公司本部安全生产应急后勤保障;

(四)负责本部车辆的安全管理和驾驶员的安全行车管理;(五)其他与其职能相关的安全生产职责。第十五条 财务管理部安全生产主要职责(一)负责公司、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和使用的监督检查,保证公司安全生产经费专款专用;

(二)定期对项目经理部财务部门相关安全经费的计提、使用和入帐的监督检查。

(三)负责安全生产奖罚的收付工作,保证奖罚兑现;(四)其他与其职能相关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六条 鑫达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检测部安全生产主要职责(一)负责制定大型设备、特种设备和危险化学品等的安全管理制度;(二)负责制订公司各类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进行安全技术指导。(三)负责审核临时用电、大型设备和特种设备的安装专项方案;(四)负责监督、检查项目经理部对上述各项制度的落实并组织对上述内容进行定期安全专项检查;

(五)主持制定新材料、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六)负责公司机械材料中心所属管理人员、派驻到项目经理部生产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

(七)协助党办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与取证工作;

(八)对委托、承包或代理设备及其承租人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管理。(九)参与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十)其他与其职能相关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七条 鑫达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综合部安全生产主要职责(一)负责公司试验检测中心所属管理人员、驾驶员和派驻到项目经理部试验检测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负责公司试验检测中心本部试验设备、消防安全和车辆的安全管理;(三)其他与其职能相关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4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施工企业

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领导、监督、检查、评比工作,在公司经理领导下开展工作。

一、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令、政策、规章制度,定期检查岗位操作规程,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听取群众意见,解决实际问题,总结先进经 验,保证公司安全工作扎扎实实开展。

二、职责:

1、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进行安全教育,使安全生产目标明确,要求具体、便于操作。

2、公司每半年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提出 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3、负责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严格监督、执行劳保用品发放、使用。

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本着“积极预防的原则”,组织领导企业安全技术工作,提出安全技术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对规划项目、内容、措施、时间、执行人等,有权作出安排和调整。

2、主持制定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贯彻,检查其执行情况,对违背计划和规程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进行纠正,并提出处理意见

3、审查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新材料、新设备、新机具方案时,组织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规程不完善或不切实际之处,有权组织修订、补充。

4、审查技术革新项目时,提出安全技术要求,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项目,有权拒绝批准。

5、定期研究施工生产中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如改善劳动环境与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等,组织提出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实施中如有问题,有权进行处理

6、指导职工安全教育和短期培训,有权制止考核不合格者上岗作业

7、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整措施

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有关的指示和决定,检查各级各部门执行情况,对不认真执行者进行帮助、教育和批评:对违反者,予以纠正和执行必要的纪律

2、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负总责任,并直接领导本公司安委会、总工程师室做好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

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工作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4、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切实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职工培训计划。对执行好的,进行表扬、奖励;对执行不好的,进行批评惩罚。

5、组织干部学习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业务知识。督促基层单位和有关工程技未人员定期向工人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并定期检查安全生产情况。树立并表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先进典型,教育职工向他们学习。

6、处理好安全生产与其它各项工作的关系,对存在问题及时作出裁决。

7、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干部,并对他们的工作进行考核。

8、向上级汇报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和措施,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9、有权拒绝执行上级和甲方不符合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指令和意见。

10、对重大伤亡事故负责组织调查研究和分析事故发生原因、责任,并拟定改进措施。

工人安全生产职责

1、牢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接受安全教育

2、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方面的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安全操作技术,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听从安全人员的指导,不违章冒险作业。

3、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工具,爱护安全标志,服从分配,坚守岗位,不随便开动他人使用操作的机械、电器设备,不无证进行特殊作业,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

4、随时检查工作岗位的环境和使用的工具,材料电气,机械设备,做好文明施工和各种工具的维护保养工作,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

5.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立即向班组长报告,参加事故分析,吸取

事故教训,积极提出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6.工人有越权级报告安全生产的一切情况,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或扣压合理意见,遇有严重人身危险而无措施保证的作业,工人有权拒绝施工,同时立即报告或越级报告有关部门。

7、发扬团结友爱精神,在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等方面互相帮助,互相监督。对新工人要积极传授安全生产知识,维护好一切安全设施和护具,做到正确使用,不准拆散;正确使用和妥善保管个人的劳动保护用品。

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遵守安全规程和有关安全制度,作好安全交底,对本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2、组织搞好安全活动月,开好班前、班后安全会,支持安全干部的工作?对新调入的工人进行观场安全教育,并在未熟悉工作环境前,指示专人管好他的人身安全。

3、组织本组取工学习安全规程和制度,检查执行情况,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违章蛮干。

4、经常检查施工场地的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采取临时措施并及时上报。

5、发生工伤事故要详细记录有关情况并及时上报。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上报。

6、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7、听从专职安全员的指导,接受改进措施,教育全班同志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规程,做好上下班的交接工作。

8、发动全组职工,为促进安全生产和改善劳动条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做好记录和汇报工作。

9、支持班组安全员工作,及时采纳安全员的意见,发动全组职工共同搞好安全生产。

车间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根据公司安委会的要求,汇编本单位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参与审查新产品试制,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安全措施,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各处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劳动条件

2、组织进行劳动安全一、二级教育工作,指导各施工现场开展三级教育工作,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经验,参加伤亡事故的现场调查,对事故责任的处理提出建议,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本单位劳动安全工作情况。

3、经常深入现场检查监督工作,遇有不安全情况,有权指令先行停止生产,撤离人员至安全区,并同时报告主管部门分管安全的负责人研究处理。

4、凡在单位发生违反国家或上级的劳动安·全规定,而与有关方面发生争执时,根据规定有最后栽决的权利。

5、督促队组做好职工劳逸结合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

6、协助上级办理本单位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训练考核、发证工作

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制度

1、每个工程的书面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工程施工单位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审查其措施,并签字盖章,写出执行意见后,方可实施。

2、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进度搭设内外脚手架和挂设吊拦、吊架的安全技术。

3、外用脚手架走道和外用人货电梯的设置、安全网等必须符合防护设施和规定。

4、立体交叉作业的,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

5、施工现场高压电源线路,变压器等,应设置防触电措施和高耸建筑物的防雷措施。

6、焊接工程的防火安全和防尘,防毒措施。

7、机电设备的防护安全装置设施要求,即机械的限位装置,传动部分的保护装置。电动机的漏电、保安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8,推广和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进行技术交底。

9、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文明施工现场卫生管理制度

为了改善公司劳动条件,保护工人职员的安全和健康,保证 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根据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卫生管理制度。

1、人行道和连道应平坦、畅通,夜间要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如有挖坑必须有明显的警告标志或护栏。

2、为生产需要所设的坑或池应有护栏和盖板。

3、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废料的堆放,应该不妨碍通行和装卸时候的便利和安全。

4,厂院应保持清洁,沟渠和排水道应定期疏通,垃圾应放在指定的位置,并且定期清除。

5、高低压配电应有护栏、护网和明显安全警告标志。

6、车间及工作区应保持整齐清洁。

7、机械设备的布置,应便于工人安全操作,信道的宽度不能小于1米。

8、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的堆放,应定点整齐不准妨碍操作通行,废料应及时清理。

9、在易使脚部潮温,受寒的工作地点要设木头站板。

10、在施工现场的要塞部位或场所,设立明显的安全标志,其常用的安全标志如下:(1)指令标志

(2)提示标志

(3)警告标志

(4)禁止标志

(5)高空作业标志

11、施工现场一律佩戴安全帽。否则不准进入现场。

12、不准擅自拆除现场安全警告标志。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1.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者,方可独立作业。

2.对于持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工作要保持相对稳定。3.对在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方面做出显着成绩者,单位给予 奖励,并记入操作证。

4.对违章作业和造成事故者,公司安委会和车间安全领导小 组,根据违章和事故情节,有权扣证1至12个月,并记入操作证,对情节严重者,吊销操作证,公司给予经济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新工人使用培训管理制度

1.未经培训的新工人不得上岗。

2.经公司培训过的新工人,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脱离单位。3.从事特殊作业的技术工人,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取得上 岗证方可上岗。

4.培训后的工人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5.新工人培训上岗前,需经体检合格。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搞好公司的经营管理,保障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贯彻实施,特制订本制度:

一、奖励:

1.年终结合总结评比,对全年安全生产的先进个人和集体给予 公开表彰和物质奖励。

2.在出现险情时,能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制止和避免重大事故 发生,使公有财产和人身免受严重损害者,要给予大力表彰并视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奖金。在上述情况下负伤的,除发给奖金外,并享受特殊的补贴。

二、惩罚:

1.对下列行为予以罚款10——300元。(1)由于违章作业,险些发生重大事故者。(2)旋转机床戴手套作业、操作,经教育不改者。(3)工作时间赤膊、穿拖鞋、带小孩进入车间者。(4)工作时间不按规定合理穿戴劳保用品者。(5)非特殊工种人员操作特殊工种设备者。(6)工作时间内酗酒者。

(7)禁烟区域随便动用明火和吸烟者。(8)其它经过事故分析,确定为违章事故者。2.对下列行为予以罚款200——500元。

(1)主管负责人主观武断,不尊重科学,违章指挥造成他人 死亡、重伤或其它重大事故。

(2)工人因严重失职,违章蛮干,造成他人伤亡和发生重大 事故者。

(3)对检查出事故整改项目,有能力解决而无故拖延不报者。(4)出现了事故隐患不报,虚报、制造假象或故意拖延不报 者。

(5)擅自拆除安全设施,安全附件,劳动保护装置。

三、处分:

上述行为严重者除罚款外,视情节经研究予以处理。

车间、班组安全员责任制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执行公司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做好安全施工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组织与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操作规定。

3.在车间领导和安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认真搞好安全生产,对违反操作规程的有权制止。直至暂停施工,并报告领导处理。

4.经常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5.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教育培训。6.参加安全事故分析会,并写出事故分析报告,根据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

7.经常深入工地检查监督队组安全施工的实际情况和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情况,检查督促队组搞好现场文明施工和机械设备合理有序摆放,落实安全装置的使用要求。

安 全 教 育 制 度

1、施工过程中,结合工程特点和不同时机,运用各种形式和宣传工具开展安全生产宣传育,宣传安全的重要性和安全操作规程,宣传安全知识和注意事项,张挂安全警戒信号和安全标志,提高防范事故的警惕。

2、坚持三级教育(入场教育、工程处教育、岗位教育)由车间和施工队每月进行一次教育,使他们熟悉一般的施工安全常识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

3、对特种作业工人(架子工、起重工、机械工、电工、焊工、机动车司机)统一进行专业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统一组织考试,合格者发证并上岗操作,杜绝无证上岗的违章操作现象发生。

4、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结构前,必须严格进行安全交底,严禁事先未接受安全技术交底的员工在施工中使用新技术、新设备,以免发生不应有的安全质量事故。

安全目标管理监督检查制度

1、安全生产目标逐级分解,并签订责任合同后,必须加以贯彻落实,而监督检查是贯彻落实的重要手段,为此,特制订本制度。

2、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建立,以上制度、规程执行如何;劳动保护设施是否按规定提取并正确使用;安全网络是否健全,专兼职人员是否按规定配齐;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是否树立起来等。

3、监督检查方法:采取逐级检查,层层监督,突出重点,全面兼顾的办法。公司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每年对下属各分公司、工程部进行1——2次检查,并针对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进行专项抽查,限期解决存在的问题,将安全生产提高到全新的水平。各分车间、工程部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制订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规程抓好安全工作,并可根据各单位具体情况和不同工程的类别,制订实施细则,严格监督执行。各车间和专兼职安全员,对公司各车间和工程部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必须身体力行加以落实。

4、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对安全目标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先进典型,应及时总结经验,组织交流;先进人物应按照公司与各单位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合同书》规定予以奖励,反之,应给予经济处罚。所属单位与下属车间、车间与班组、班组与个人也应逐级签订安全目标责任合同,优奖劣罚。

5、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签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的要求限期,不得顶着不办,否则按规定给行政的和经济的处罚,如因此造成重大伤亡事故,要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6、本制度在实践中不断修正完善。希望所属单位在执行中提出意见。

第5篇:企业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制度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条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第三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都必须在自己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职能部门。二、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总经理是企业安全生的产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3、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政策和制度,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接受安全培训考核。

4、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开展。

5、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6、组织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事故的“四不放过”原则,坚持发生重大事故上报制度。

7、执行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理办法,落实安全保证基金的缴纳。三、单位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职责 1.作为第一责任人,应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对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责;2.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专门管理机构;3.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安全生产目标;4.确保对安全生产投入要求(包括资金投入、人员配置等)的实现;5.组织安全检查及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6.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提出总要求(组织、制定、演练、完善等)。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部门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全厂安全生产工作。2、认真制订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3、对进厂新工人和特种工进行安全教育,并建立教育档案和卡片。对全厂职工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

4、要有计划、有目的地定期组织全厂安全检查,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对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对重大隐患和问题要有记录和登记。

5、对发生的工伤、险情事故必须及时向总经理报告,并按“四不放过”原则分清责任、严肃处理,不得隐瞒不报。

6、按计划合理使用安全保证基金,保障各项安全设备、设施正常运行。7、会同设备管理部门定期检查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大型机组安全状况,保证其定期进行检测、检验。

8、制订职工劳保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发放标准,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9、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企业职业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10、每年进行一次安全工作考核评比,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开展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

11、深入车间检查督促安全技术装备的维护保养、管理工作。五、主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职责

1.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生产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监督检查生产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4.组织生产职能部门对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报告。

5.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审批特级动火。6.负责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

7.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8.已按规定负责返回安保基金的使用管理。

9.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

位和个人。

10.按照上述安全职责,每年制定生产副总经理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逐条落实在当年具体工作安排中。

六、专职安全员、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接受企业领导的业务指导,做好本公司的安全工作。

2、组织开展本公司各种安全活动,负责安全活动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意见和建议。

3、对新工人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组织岗位技术练兵和开展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4、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5、检查监督本公司的劳动保护用品、各种防护器具、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保养和维修。

6、发生事故时及时了解情况,维护好现场,救护伤员并向领导报告。七、行政人事部安全生产职责

1、协助总经理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文件、资料,做好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汇审、打印、下发。

2、组织检查落实人员值班制度。

3、负责对临时来厂的办事人员检查登记和进行进厂安全教育。4、搞好本公司的安全工作,制定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5、在安排总结工作时,同时安排总结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部门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厂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

2.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新人厂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归口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制定班组安全活动计划,对领导参加情况进行检查考核。3.组织制定、修订本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安全大检查,执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5.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及大修、技措工程的“三同时”监督,使其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

6.会同设备管理部门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大机组安全监督工作。7.深人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纠正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8.对各种直接作业环节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9.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主管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

10.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制订职工劳保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发放标准,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

11.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企业职业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12.负责对企业各单位安全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开展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

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

13.检查督促车间搞好安全技术装备的维护保养、管理工作。

14.负责安全保证基金的管理,提出安保基金的使用计划,对计划的实施进行检查监督。

八、生产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车间主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令、规定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车间贯彻执行,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3、组织制定并实施车间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4、组织对新工人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5、每周组织一次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和防护器材等处于良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6、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及时报告和处理,负责保护事故现场,查清原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

7、负责一级动火和固定动火的申请,并组织落实好动火时的安全措施。九、技术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安全生产中的工艺技术工作,确保各项技术工作的安全可靠性。2(负责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管理制度。

3、对本车间职工进行安全操作技术与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练兵和考核。

4、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制止违章作业。

5、参加车间新建、扩建、改建工程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参加工艺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6、发生生产和与生产有关事故,及时向安全主管部门报告,参加生产和有关事故调查分析。

7、负责装置检修、停工、开工安全技术方案的制定,对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财会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保证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保证资金到位,并监督安全生产资金专款专用;2.保证事故隐患治理费用,安全教育费用等资金到位;3.负责审核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4.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的开支费用。十一、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对安全生产的指定和要求,负责本班的安全生产工作。2、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日,及其他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对新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

6、负责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负责班组建设,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实现文明生产。

十二、车间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条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本市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规及规章制度,对本车间安全生产负全责。

第二条 加强安全教育把安全意识贯彻到生产中的各各环节中去,做到安全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具体化,每月至少认真检查分析一次安全工作,针对问题采取措施,无论任何情况,绝对保证在安全的情况下安排生产。第三条 对特殊工种必须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对新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后才能安排工作。

第四条 做好劳保用品的发放工作,并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第五条 发生重大工伤事故,保护现场及时上报公司,并负责查明原因,做好善后工作

十三、工人安全生产职责

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都应该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针对化工企业“连续性强、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行业特点,化工行业的每个职工都要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严肃认真的做好各项工作。3、认真学习和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人身安全十大禁令,防火防爆十大禁令,防止贮罐漏油(料),十条规定等安全生产的各项禁令和规定。4、严格遵守本岗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劳动、操作、工艺、施工和工作纪律。

5、认真学习并执行安全用火、安全检修、设备作业等直接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不违章作业。

6、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地如实向上级报告,按事故预案正确处理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7、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8、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和事故预案演练。

9、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十四、生产操作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地如实向上级报告,按事故预案正确处理,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8、有权拒绝各种违章作业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十五、仓库管理员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钻研业务,熟悉所负责物品的特征、信息,以保障生产环节无差错。2.对库房所有物品必须建立台帐,仔细登记,定期进行检查,做到库房物品心中有数,能够随时向厂领导、生产、供应、财务提供准确无误的数据资料。3.库房必须随时保持清洁,材料、物品分门别类堆放合理、整齐,树立记号和标牌,便于查找和清点。

4.建立建全出入库手续,认真填写出入库审批单。出入库时必须严格检查,手续完备,积极配合质检部门,做好出入库原料、产品的质检工作和有关报告。对不合格的原料、产品要迅速报告上级,协助领导做好妥善处理。5.库房重地,严禁烟火。备齐防火设备并会使用,能及时妥善处理各种紧急情况。6.定期开库检查,核实所保管物品数量、质量。经常检查库房的建筑,门窗等设备,严防盗窃,严防雨水侵蚀,严防包装损坏,严防物品遗漏或流失。7.对不合格的原材料、包装要及时清理、登记、造册,并提出处理意见,完备处理手续。对使用后的废旧包装要及时处理或退回原厂。

8.库房重地,非库房保管人员未经厂领导的批准,不得入内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布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免遭重大损失,根据我厂生产特点和实际情况,特制订《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是明确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责任的制度。2.充分体现了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形成全员、全面、全过程安全管理的完整制度体系。

3.按照“谁主管,谁负责”,法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责。4.安全生产管理科对安全生产行使其独立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权利,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管理职能部门。

4.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负全责。二、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根据我厂产品的生产和设备特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稳定的安全投入和资金渠道,保证新增、改善和更新安全系统、设备、设施,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奖励,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方法,抢险救灾等均有可靠的资金来源;安全投入应能充分保证安全生产需要,安全投入资金要专款专用,保障安全资金投入,特制定此制度。1.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安全生产措施费专用于保障工程项目安全 生产,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2.费用的提取:安全投入按照国家、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合理提取。3.费用的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经费支出主要用于: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安全设施的购置、维护、保养;危险源监控和安全隐患整改;安全生产检查;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购置等。

4、费用管理:由财务部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并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5.安全投入如当年未能使用完,应当转入下一年度的安全投入计划内,不得挪作他用。

6.如当年安全投入不够,由“安全生产管理科”写出计划报公司批付。三、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1.建设项目中的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及消防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安全生产措施费按计划列入项目成本,安全生产施措施费的使用必须立项,原则上由公司具体掌握。

3.工程项目开工初期,生产部必须按照轻、重、缓、急和实用的原则制定出安全生产措施、方案,以及措施费的支出计划。

4.安全管理科审核支出计划,经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后,由财务部门安排资金支付,所列费用方可计入安全生产措施费。

5.各种安全技术设备,由各安全生产部门安排专业人员购买、验收、管理,用于

改善施工作业环境和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等。四、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测、维修制度 1.根据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选购符合本厂需要的安全设备和设施。2.正确、合理的使用设备和设施,消除由于不合理使用引起的磨损。延长设备和设施的使用寿命,并尽可能地提高设备和设施的利用率。

3.精心维护、保养和及时检修设备,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即设备各部位的功能正常,精度和性能满足生产工艺要求。在设备修理工作中,要不断提高修理质量;降低修理费用和缩短修理停歇时间。

4.根据发展新产品、改造老产品、提高产品质量和节约能源等的需要;并根据设备的磨损程度,适当地对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或更新。

5.作好日常维护工作,每台设备停机后必须清扫设备油垢、加注润滑油,紧固松动部位调整机构,消除细小故障,保证第二天的生产。

6.非操作人员禁止操作设备。

7.开展对引进设备的学习、研究工作,尽快掌握其使用及维修技术,充分发挥引进设备的功能。

五、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库区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如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作业时,应按消防管理制度要求执行。

2.库房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保管员为所分管的库房防火负责人,对所管辖的库房的防火工作负责。

3.库房储存的原辅材料按其理化性质作用特点实行分类、分垛储存,库房内储存商品每垛占地面积不大于100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 于0.8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5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2米。4.严禁将性质相互抵触、串味和灭火方法不同的商品混存,库房内要设立醒目标志,标明储存商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5.库区和库房内应经常保持清洁,对散落的包装物、库区落叶、杂草等应及时清除,妥善处理。

6.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配带防火帽,并严禁进入库房及在仓库区域内停放和修理。

7.装卸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必须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规定,为了落实各项消防安全责任制、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公司生产、建设的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2、安全员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安全管理科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3、应保持灭火器、消防栓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

和保养。

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四)安全生产管理科消防职责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5、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安全生产管理科负责,专职安全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安全责任人报告,并向公安消防机构和市安监局上报。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2、用火安全管理:(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安全 管理科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准备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安全管理科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安全管理科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工作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E、谎报火警;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七、禁火管理制度

1.公司内生产区为禁火、禁烟区域,凡进入者严禁携带烟火。2.公司门卫有权对进入禁火、禁烟区域人员进行相关询问、确认。3.凡进入公司禁火禁烟区域人员可将烟火留至公司传达室内。4.公司禁火、禁烟应设计醒目的禁火、禁烟标志。5.凡私自带烟、火进入禁火、禁烟区域内,罚款100元,造成事故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防火管理制度

生产厂区为禁火区,禁火区内生产车间、部门、外来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本制度。1.制定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工艺、设备或者储存方式、设施。2.工厂、仓库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3.有符合生产或者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3.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4.严禁在厂内吸烟及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入厂。5.严禁未按规定办理用火手续,在厂内进行施工用火或生活用火。6.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乳油车间和二甲苯罐、危险化学品库房附近工作。

7.严禁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等。

8.严禁未经批准的各种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灌区及易燃易爆区。9.严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化学危险品。

10.严禁损坏厂内各类防暴设施。九、防尘管理制度

1.坚守职业危害作业综合治理的原则。

2.明确对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泄漏和扩散防护措施。3.熟悉有害作业生产过程应采用的治理顺序。

4.对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和管道管理加强措施。5.成立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

6.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事故应急救援网络体系。7.有毒有害作业车间(岗位)应按有关规定、标准配备的急救设施、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

8.企业应每年组织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监护档案。十、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综合治理,标本兼治。

2.新职工入厂后,应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档案。

3.对从事有毒,有害物质作业的人员,可逐步实行轮换,短期脱离,缩短工时,进行预防性治疗或职业性疗养等措施。

4.对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对患职业禁忌证和过敏症者,应及时调离,并妥善安排好其工作。

5.要认真做好防尘、防毒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

件,保障员工的安全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6.有粉尘或毒物的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保持清洁。

7.在腐蚀性的物料或有能使皮肤收毒物的车间(岗位),除配各足够适用的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外,还应设有洗眼、喷淋或清水池等冲洗设施。8.职业病的范围和诊断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进行积极治疗。

十一、劳动护品用品发放和管理制度

为保障员工安全生产,加强劳动保护,合理使用劳动护品,特制定本制度: 1.各类劳动护品由公司办公室统一购买并进行管理,由生产部、库区集中发放,发放部门要建立个人领用卡(或档案),领用者要在卡在签名。2.购买劳动护品要本着实用、耐用的原则,切实起到保护职工健康的作用。3.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劳动护品配备标准和时间发放。

4.劳动护品是保障员工健康安全的维护品,生产岗位必须严格按要求合理使用劳动护品,不得将劳动护品变为家庭福利。5.如遇特殊情况,需用特殊劳动护品时,使用单位要提出申请,经总经理审批后配置。

6.生产部根据岗位不同或岗位调整情况,在规定的范围内,灵活掌握发放岗位及标准。

7.新入厂员工试用期满后可享受劳动护品,离职或被辞退员工要将岗位固用劳动护品上交,办好各项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厂。

8.本制度可根据实际时行修改完善。

十二、安全生产逐级监察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1.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承隐患单位或部门限期整改,否则因未完成整改造成事故,追究责任。

2、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将检查出的隐患及整改情况汇总并存档。3、每半年汇总检查记录整理,作为安全管理工作的进展资料。4、事故隐患包括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导致事故发生或扩大的生产设施;安全设施隐患和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等。

5、确判定隐患的依据为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及有资质的安全评价单位出具安全评价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等。

6、不定期进行事故隐患的评估与分级,评估包括;企业自评、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复查等形式。分级是把隐患区分为车间级、厂级和公司级。

7、制定事故隐患治理项目计划编制程序包括编制计划、争取资金、安排实施。8、建立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的管理档案包括建立隐患评估,治理完成情况和效果考核验收等管理档案,隐患整改做到“四定”原则即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对一时不能整改的事故隐患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加以监护。

十三、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 为加强本厂的安全管理,提高全体职工安全生产的防范意识,确保工厂生产经营任务的顺利完成,按照积极引导、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特制订本办法。第一条:奖励

1.及时发现隐患,并积极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使企业财产免受重大损失的。

2.在事故处理中,能够正确判断和指挥,使事故得到及时控制或消除,减少企

业财产损失的。

3.在火灾、爆炸、泄漏等生产事故中,能够奋不顾身,冲锋在前,不顾个人安危,控制事故曼延或排除事故的。

4.在安全防事故方面提出合理化管理建议和技改技措建议,得到采纳并取得成效的。

5.对职工的奖励分为:记功、授予部门、公司先进生产等荣誉称号,并根据贡献大小发给一次性奖金。

6.奖励的申报办法:以生产岗位为单位,书面形式报生产主管,由生产主管核实后,上报安全领导小组讨论通过。

第二条:惩处

1.在生产车间发现非生产用电炉、家用电器等,除没收其物品外,罚款 50 元。2.在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 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视情节给予 50 一300元罚款。

3.对限期内没有完成整改任务又无防范措施的岗位,视情节给予 50 一 300 元罚款。4.对未完成“安全检查制度”内容的岗位,每少检查一次,罚款 50 元,以台帐记录为考核依据,生产主管每月检查一次。

5.对违反“安全动火管理制度”的岗位,按其作业等级进行处罚。第三条:责任追究制度

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视情节轻重,给予追究责任;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车间(室)负责人及责任人给予经

济处罚外,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十四、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 根据国家法规规定,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培训教育情况列入本人工作档案中,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合格人员,不能上岗作业。第二条 新员工入厂必须接受公司、项目、班组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级内容为:公司教育由车间主任负责,主要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及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本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及全国所发生的重大事故教训,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报告等。

项目教育:由项目经理负责,主要包括项目的特点使用工具特点,安全基本知识,预防事故的方法及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制度、规定、注意事项,防护用具使用基本知识等。

班组教育:由班组长负责,主要内容包括本组作业特点,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责任班组安全活动及纪律,爱护及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等。第三条 机电组人员必须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持证上岗。第四条 工人调换工种必须进行换岗教育,换岗前车间主任及班组长对换岗工人进行新岗工种的操作规程等方面的教育,未经教育不准上岗。第五条 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时必须由采用的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安全技术规定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第六条 公司及各级领导每年进行一次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文 件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总结,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法制观念。第七条 项目经理对所属工地的职工要经常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每季度组织一次各工科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学习,不断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能。第八条 班组长组织实施班前教育,针对班组的施工生产场所、工作内容、工具设备、操作方法等注意事项,对组职工进行教育,防止事故发生。第九条 节假日前后,公司要根据具体情况对所属职工节前进行法纪教育,节后开收心会,教育职工集中精力搞好安全生产。

十五、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

1.本办法适用于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特种作业工种及人员。

2.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危险化学品操作工、储存保管员。

3.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必须符合国家及河北省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包括复审)管理规定的要求。

4.特种作业的安全技术培训必须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特种作业操作证》取证培训课时计划的安排不得低于国家有关《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大纲》规定的课时标准。不得削减或压缩课程内容。5.特种作业的安全技术考核经国家、河北省或其委托的有资质的教育培训单位(部门)考核合格,并发给《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进行特种作业独立操作。6.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工作应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进行复审。

十六、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

1.制定各部门岗位标准化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和措施。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安全生产行业标准进行安全操作。3.安全生产管理科应按公司《安全检查制度》要求定期检查各岗位的安全工作有违规现象。

4.设立专职人员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监督。5.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6.实行岗位安全标准化操作培训制度,未经安全生产培训的人员不准上岗操作。

十七、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1.公司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各项工作创造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2.安全会议各级领导无特殊情况都要按时参加。3.例会

3.1公司每月一次,参加人员:车间中层以上干部。3.2车间每周一次,参加人员:班组长、工段长。3.3班组每日一次,班前班后会,全体班组成员参加。

3.4特殊情况:立即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危及企业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和对应解决实施的办法。

4.公司会议的内容及时通报全厂员工。十八、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一、全部在册员工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均应按国家《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的规定执行。农民工、外包工、临时工在生产区域内发生的因工伤亡事

故,按“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管理,并上报公司经理。二、凡发生重伤、死亡或重大爆炸、火灾、中毒事故,当班作业长必须立即用电话向公司领导报告,并保护好现场。事故现场未经安全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撤除。三、发生工亡或其他恶性事故,公司领导要立即组织力量进行调查,查清事实,分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并于事故发生后5~7日内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上报公司经理。

四、发生轻伤工伤事故,当班班长应立即报告车间领导,事故责任单位需在事故发生的24小时内填报“职工工伤事故报告表”送交公司领导。五、发生重大险情事故,事故单位必须如实填写“重大险情事故登记表”报安全部门备查。

六、发生工伤事故和险情事故都必须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召开事故分析会,认真查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严肃处理肇事者。

十九、安全生产责任保障金制度

为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安全生产资金的供给,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并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订安全生产责任保障金制度如下: 1.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管理。

2.每项新开工工程,在项目承包合同中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工程特点约定安全生产资金占总造价的百分比。

3.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4.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出由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法人签字批准,项目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出由该项目安全员批准。

5.对安全生产违章者给予经济处罚,罚款数额由安全生产管理科核定,罚款的收入,应如数上缴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统一调配使用。6.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帐户在工程结束时的结余,因全额上缴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不得挪用。

7.公司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成绩优异的项目部、班组、个人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不使用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二十、安全生产主管副职持证上岗制度

1.主管副职须经所在市级或县级安监部门培训考核取得资格后登记注册(备案),并颁发资格证书。

2.主管副职要有3年以上安全生产工作经历,熟悉本企业安全知识和业务技术,有大专以上学历,有一定的组织和协调能力。

3.主管副职职责: 3.1协助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决策和部署,定期向同级安监部门报告。

3.2 协助主要负责人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档案、安全操作规程和检查措施等,并检查和督促落实。

3.3 现场检查企业,对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落实整改;协助企业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加强演练和指导落实。

3.4对员工开展教育和培训,督促企业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员工上岗前及轮岗前培训教育制度。

3.5提醒和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落实风险抵押金、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提高赔偿标准制度

3.6指导和督促企业按规定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监督员工按规定使用等。4.安全生产主管副职在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是除主要负责人之外对安全生产负全责的又一关键领导岗位。当该企业发生安全事故或年度考核安全生产不达标时,安全生产主管副职将连同第一责任人一并受到追究。二十一、易燃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遵守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2.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地点要加强管理,防止跑、冒、滴、漏的现象发生,避免可燃物漏入空气而达到爆炸限量

3.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在消防人员的监督下,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进行检查。

4.保安人员必须注意易燃、易爆品的进出,发现违反规定者,立即妥善处理。5.加强全体职工的安全教育,防止事故的发生

二十二、用电安全检测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操作规范制度,停电检修制度。2.操作规范内容: 2.1应拉合的开关和刀闸。2.2检查开关和刀闸位置。

2.3检查接地线是否拆除;检查负荷分配。2.4装拆接地线。

2.5安装或拆除控制回路或电路互感回路的保险器,切换保护回路和检验是否确无电压等。

3.清洁维护电机及其附属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机电源。工作完毕后再恢复正常。4.在高压电房内进行检查工作时,至少有两人在一起,摇测或检测电容和电缆前后充分放电。

5.发现事故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并马上报告上级。

9.下班后和节假日,要切断电源、水源、关好门窗、保管好贵重物品,清理化验用品和场地。做好化验室的通风和防护,以防仪器设备锈蚀和霉变。10.对违反有关规定忽视安全而造成的重大事故和被盗案件发生时,要保护现场,并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二十三、安全检查制度

1.安全检查方式为日常、定期、季节性、节假日前后或者一般性、专业性的检查。日常:(重点危险点的监控、日常岗位巡检等)。

定期(季节性检查、节日前检查)。

专业(电气设备、安全装置、消防设施、危险物品等)。不定期(装置开、停工前、检修中、新装置投产前)。

2.安全检查内容包括安全管理和现场安全两部分,安全管理指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基础工作落实及执行情况。

现场管理包括工艺、设备、储运、仪表、消防、检维修和工业卫生等方面。3.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原则要做到“四定”原则,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

4.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要采取有效的临时防范措施,重大隐患除采取应急措施外还要上报。对事故隐患下发限期整改及复查要求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一、员工在开始工作之前, 首先检查缝纫机防护罩是否安装好? 若没有, 应立即报告组长, 将其安装好之后才可开始工作, 防止意外发生。二、员工在安装机针或维修其他部位时, 一定要先关闭机器电源, 以防止不小心踩动机器造成伤害。

三、员工在工作时头不要离机器太近, 头发一定要梳理整齐(尤其是长发), 防止头发绕进机器发生危险。

四、当员工工作结束离开机器时, 一定要关闭机器电源, 否则机器仍在运转, 当再回来操作时容易忘记机器仍在运转而造成伤害。五、每天上班前, 检查电源线, 机器防护罩等有否损坏? 有否麻电感觉, 如有不妥,立即报告组长, 请机修检查后才能操作。

六、维修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七、电业工作人员(指电工)必须持证操作,并须经安全技术培训,熟悉电气安全工作规章制度,严禁无证操作。

八、维修电工在电气设备上进行维修,在一般情况下应停电工作,对有可能送电到维修设备的开关和闸刀时应全部断开并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识牌。

九、因受同路用电设备影响而不能停电需带电工作(指380伏以下)时,必须采取下列措施: 十、应派有经验电工专人监护: 十一、必须保证有足够的安全隔离距离: 十二、应戴好安全帽,戴好绝缘手套,穿好绝缘电工鞋,严禁穿汗背 心和短裤;十三、分清相、零线,应先接相线,后接零线;十四、防止相间短路,应采用相地短路隔离保护。

十五、移动电具维修应按市劳动局劳动保护监察处“电气安全工程”要求进行。

十六、坚持反对维修电工带负荷操作。

十七、维修电工应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安全责任感,坚决反对麻痹大意冒险操作,必须做到“装得安全、拆得彻底、修得及时、用得正确”的安全用电要求。

十八、设备维修完毕,应清扫现场、清点工具、复查维修项目。在确定可靠无误时方可送电。十九、在一般情况先不允许乱拖接临时电源。但由于情况特殊,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方可拖接,但必须接妥接地装置。

二十、电气设备维修后做好维修记录。

二十一、停电操作须经批准,报到人事行政部,通知相关部门,安排好时间,避免突然停电造成的损失。

二十二、设备档案管理制度,设备技术档案自设备进厂、统一由设备部门建立,设备技术档案经分析整理,保持齐全完整。

二十三、设备档案包括所有的设备技术资料、设备事故保告单、新设备移交验收单、设备中修、项修后调试单等。

二十四、对接受保管的设备档案,要及时做好整理、装订、分类、编目、登记、统计和必要的加工管理工作,对缺损图纸资料负责及时补齐。随着

生产的发展,如遇变动因及时加以更改。

二十五、对保管的设备档案,要编制必要的检索工具,力求做到及时提供档案为生产服务。

二十六、设备档案要保持整洁,平时要经常进行防盗、防火、防潮、防蛀检查,确保档案安全。

二十七、技术书籍、档案等只限有关技术人员使用并保管。如工作需要必须借出时因填写设备档案借出单,经主管批准后方可借出。二十八、技术书籍、档案借用者,要爱护科技资料,不准擅自拆散,剪裁,涂改弄脏,限期归还,不得擅自转借。

二十九、在存技术书籍、档案等按照实际情况,每隔一年,由生产经理,维修主管和工程师组织科技档案鉴定小组,有计划、有步续地进行一次检查、鉴定。并将检查情况呈保总经理备案,及时清理和销毁已失去保存价值的资料。

三十、记录与表式 三十一、档案借出单 三十二、设备历史档案卡 三十三、定人定机操作制度

三十四、为加强设备维修保养管理工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转,必须严格执行定人定机操作。

三十五、殊工种操作证只限操作者本人使用,操作者要熟悉设备操作维护手册的内容,并熟知本工种操作规程。

三十六、对确认有操作多种设备能力者,经考核后,生产经理审批,公司发给多种设备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操作。

三十七、操作者对所带领的操作艺徒,副手,在没有经过考核前,不得任其单独操作,若由此产生的人身和设备事故,由带领者负主要责任。三十八、(五)各级有关领导,设备管理人员,设备维修人员,有权制止非合法的操作,并根据情节,予以处理。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提高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确保及时有效应对安全事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望各部门遵照执行。

一、报告: 1、发生事故时,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及时直接或逐级报告公司安全管理小组。

2、报告时讲清事故具体地点、时间、伤者姓名。二、安全管理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到达事故现场。三、由安全管理组长负责指挥救援工作。四、采取措施

1、由副组长负责抢救人员 2、抢救过程中应注意根据伤者不同的部位和工伤不同类别采取正确的抢救方法进行抢救。

3、抢救过程中避开受伤部位,防止受伤部位加重。4、及时送往转科医院抢救。

对于触电事故应及时采取切断电源进行现场急救,同时拨打120或999急救电话送往医院救治

第6篇:企业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企业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安全生产责任制就是对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各类人员所规定的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应负责任的制度。

一、厂长(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厂长(经理)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负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亲自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

(2)负责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同级副职和所属单位行政正职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3)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4)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解决安措费用;

(5)按规定和事故处理的“三不放过”原则,组织对事故的调查/ 6

处理;

(6)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奖惩。

二、副厂长(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副厂长(副经理)在厂长的领导下,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1)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分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组织制订、修订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3)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4)组织分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经验,奖励先进单位和个人;

(5)负责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与考核工作;

(6)规定职责范围内的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7)定期召开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 6

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三、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总工程师对企业生产中的安全技术问题全面负责,副总工程师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问题负责,其职责是:(1)组织开展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

(2)在组织新厂、新装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3)审查企业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

(4)负责组织制订生产岗位尘毒等有害物质的治理方案、规划,使之达到国家标准;

(5)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四、车间主任、副主任安全生产职责

车间主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副主任对分管业务的安全工作负责,其职责是:(1)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在本车间贯彻执行,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 6

(2)组织制订并实施车间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车间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并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每周一次的班组安全活动日,及时处理工人提出的意见;

(4)组织全车间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

(5)及时报告本车间发生的事故,注意保护现场;

(6)建立本车间安全管理网,配备合格的安全技术人员,充分发挥车间和班组安全人员的作用。

五、班组长(工段长)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全面负责本班组(工段)的安全生产;

(2)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企业、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纪守法,制止违章行为。

(3)组织并参加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人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6

(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6)搞好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六、车间安全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车间安全人员在车间主任的领导下,负责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车间主任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

(2)负责或参与制订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并负责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

(4)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新入厂人员的二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岗位三级安全教育;

(5)参加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落实装置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

(6)负责车间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 6

理,掌握车问尘毒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7)每天要深入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七、工人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

(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牙状态,如发生事故,要正确处理,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报告,并保护现场,作好详细记录;

(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6)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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