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内控副行长岗位职责6(精选5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中国银行内控50条内容”。
第1篇:支行行长、副行长、行长助理岗位职责
全面协调行内外资源,通过管理、协调销售团队、服务团队、理财团队和会计队伍,推动落实各项经营指标,提升服务水平,控制柜台风险。第2篇:6副院长岗位职责
副院长工作职责
工作职责:协助院长分管教学工作。具体负责日常教学管理、教学督导检查、教学质量体系建设等相关工作。
1.负责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教学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划和任务。协助院长抓好院学科与专业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学科建设及新增专业的调研与申报工作,负责学院教学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
2.负责组织制定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大纲和实施方案,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报学校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并按照培养目标认真落实教学任务。
3.负责组织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活动,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和辅导工作。负责组织教学例会,推动教学交流。积极进行教学改革与研究工作,提出所属各专业及课程的教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4.负责院部学生实习实训、毕业设计、技能抽查、技能大赛、第二课堂和科技活动等的组织和指导工作。
5.根据校历和学校下达教学任务书,负责布置教学任务,审定开课教师名单,组织开新课(实验)和新开课(实验)的教师试讲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各个环节教学的落实。
6.推动师资建设,负责组织教学人员的培养和业务考核,组织开展日常教学督导检查工作和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工作。参与学院对教学人员的使用、晋升、奖惩等项工作的讨论,提出具体意见。
7.负责考试的日常管理及日常学生成绩管理。
8.协助院长抓好院部科研工作,负责院部年度科研计划的制定、检查、落实和考核工作。
9.负责本单位教学档案、文件的建立和管理。负责学院教学奖励和教学违规事件的处理及教学档案建设工作。
10.制定和完善学院教学监控体系实施细则,会同分院管理学生工作的领导抓好学生班级的班风,抓好工作落实情况。推动学风、教风、校风“三风”建设,确保教学质量。
11.完成学校和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岗位描述:了解高职院校管理体系,具备一定的人力资源管理知识,熟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学校管理系统的基本情况,善于沟通。
1.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教授以上职称,具有一线教学经验不少于10年。
2.具有教学管理3年以上工作经验,熟悉高校二级学院的教学运作;
3.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服务精神,有丰富的一线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经验;
4.良好的宏观分析能力、宏观调控能力,良好的人际沟通和协调能力,很强的计划制定和执行能力;
5.较强的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具备一定的写作能力,较好的外语能力,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软件的应用能力。
考核评价(要点)考核评价内容:
1.教学管理工作有力,督导执行情况; 2.考试组织工作有力,执行情况;
3.毕业设计、技能抽考、技能竞赛成绩和排名; 4.教师教学效果,评教优良率; 5.实训室日常管理情况; 6.教学督导、考核工作任务情况; 7.数据采集、质量年报工作任务情况;
8.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规范,课程标准设计合理、符合要求; 9.积极组织开展课程信息化专业教学资源库和在线开放课程; 10.院部青年教师培养与传帮带工作;
11.学校和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考核评价办法
1.院部工作实绩30%。得分=学校考核成绩×30%。
2.分管工作实绩30%。指学校考评中涉及到分管工作的内容,主要考评分管工作目标制定、落实完成及成效等。
3.个人教学科研实绩20%。包括任课、听课、教育科研等工作。(1)任课(10分)。应任教所学专业学科一门主干课程教学,以所任教总课时和监测成绩为依据。教学测评分优(9-10)、良(8-9)、一般(7-8)、合格(6-7)、不合格(5-6)等次计分。经批准不兼课,本权重(10分)并入分管工作实绩考核;未经批准不任课的,本项计零分。(2)听课(6分)。要有计划听本院部教师的课,认真做好听课笔记,并有针对性地进行点评。听课每少一节扣0.2分,扣完本项分为止。
(3)教科研(4分)。有计划参加院部教科研活动,每学期不少于4次;重视课堂教学效益与质量的分析和对策研究,重视分管工作目标的实施研究,探讨解决学校工作实际问题的研究课题。
4.民主测评20%。院部教职工、领导及干部评议。
5.附加分(5分)。当年分管工作目标有重大突破,在院级以上受到表彰,或产生重大效应的,院部提出申请,由学院研究,酌情加分,最高值5分。
6.有下列情形者,酌情扣分3—12分,并取消评优资格:(1)本人受院级行政部门通报批评以上处理的;(2)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本人负直接责任的;(3)分管工作,在教学管理行为违规记分满6分的;(4)院部年度目标达成率低下,负有直接责任的。
第3篇:吉林银行支行行长、副行长岗位职责及应聘条件
县域支行行长、副行长
岗位职责及应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金融、财务、经济、管理等相关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条件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大专);◆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工作经验和工作能力; ◆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及个人绩效;
◆身心健康,能承受一定工作压力,在银行业及监管机构无不良记录。
二、招聘岗位及任职资格要求
(一)支行行长
1.职责描述
根据总行的发展战略和统一部署,负责支行的全面工作,组织本级行管理客户的营销、维护和管理,负责本支行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团队建设等工作,完成总行下达的各项经营管理目标,促进支行的发展,不断提升支行的综合竞争力。
2.任职资格要求
◆年龄45周岁以下(1965年9月1日以后出生),条件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年以上金融工作经验或从事经济工作8年以上(其中从事金融工作2年以上);
◆熟悉国家金融政策法规、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及业务流程,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风险防范意识;
◆具有较强的市场拓展能力及目标执行能力,良好的规划、分析及管理能力,出色的人际交往能力及沟通能力;
◆有商业银行相应管理职务任职经历。
(二)支行副行长
1.职责描述
根据支行经营目标和工作计划,协助支行行长对分管业务条线的业务发展、内部管理和队伍建设负责,带领员工完成相应的经营管理任务,确保分管条线工作的实施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2.任职资格要求
◆年龄40周岁以下(197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熟悉县域地区金融市场情况,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市场拓展、风险控制能力及一定的客户资源;
◆有商业银行相应管理职务任职经历者优先。
第4篇: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派驻业务经理(运营内控副行长)考核评价细则(版,试行)
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派驻业务经理(运营内控副行长)
考核评价细则(试行)(2013年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派驻业务经理(运营内控副行长)管理,真实反映和客观评价经营性分支机构派驻业务经理工作成效,根据总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派驻业务经理(运营内控副行长)考核评价办法(2012年版,试行)》(中银发„2012‟1129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评价目标
(一)强化条线垂直管理。通过制定统一的考核评价指标,加强省分行对派驻业务经理的条线垂直管理,使其运营内控管理内容进一步做实,保证管得住、管得好、管到位。
(二)提升履职效果。通过制定考核评价指标,加快业务经理向网点内控副职与运营管理者的转型进度,专注核心职责的履行,切实把控网点重大风险、保障网点正常运营,发挥制度重检、流程评估、系统功能完善、反馈信息的第一时间、第一现场作用。
第三条 考核原则
派驻业务经理考核遵循客观性、统一性和双线考核原则。
(一)客观性原则:考核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考核结果应真实反映派驻业务经理及其管理部门的工作成效,实事求是。
(二)统一性原则:派驻业务经理实行统一考核评价机制。总行统一制定考核评价指标体系,省分行在此基础上,形成辖内统一的细化考核指标。
(三)双线考核原则:派驻业务经理应接受来自委派机构和派驻机构的双线考核,从而全面、客观地评价派驻业务经理履职情况。
第四条 考核主体和对象
考核主体是业务经理的委派机构和派驻机构,考核对象是基层经
营性机构派驻业务经理(运营内控副行长)。
第五条 考核管理部门职责
(一)省分行运营控制部,负责依据总行统一的业务经理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制定考核评价办法细则和细化指标;负责督导委派机构和派驻机构开展业务经理考核工作,定期抽查考核结果,对发现考核结果与掌握信息不符的进行重点督察,增加考核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二)各二级分行运营服务部、合肥管理部监察与内控团队作为委派机构,负责依据本办法组织实施考核工作,收集分析考核信息,计算汇总考核得分,沟通反馈考核结果。
(三)省分行人力资源部、合肥管理部人力资源团队和二级分行人力资源部负责指导、协助实施派驻业务经理考核管理工作。
(四)各级经营性分支机构负责提供派驻业务经理考核管理所需的资料信息,并按规定实施所负责考核项目的评价工作。
第六条
考核期内,轮岗流动的派驻业务经理,原派驻机构和现派驻机构均应对其进行考核评价。其中,8月31日前到位的(以调令或正式发文日期为准,下同),以现派驻机构考核为主,征求原派驻机构意见;9月1日以后到位的,以原派驻机构考核为主,征求现派驻机构意见。
第七条 考核期内,受到免职或停职处理的派驻业务经理,其考核管理不适用本细则规定。
第二章 派驻业务经理履职考核评价
第八条 委派机构应定期对辖内派驻业务经理进行考核,客观评价派驻业务经理的履职情况,促进其持续提高网点内控管理和运营管理质效。
第九条 考核内容
实行基础分与附加分相结合的考核架构。基础考核内容包括派驻
业务经理核心职责履行情况和行为能力等两项,满分100分;附加考核内容包括附加价值和其他加分项等两项,满分20分。
核心职责履行情况,主要考查派驻业务经理把控网点重大风险、保障网点正常运转的工作成效。把控网点重大风险(即:内控管理),包括交易监控、实物核查、信息反馈、内控质量和问题整改等五方面,合计35分;确保网点正常运转(即:运营管理),包括履职督导、柜员协管、培训传导、运营自查和质量等四方面,合计35分;两项合计70分。核心职责履行情况,由委派机构和派驻机构共同评定。原则上,不划分委派机构和派驻机构的考核权重,实行“委派机构最终审定制”,即:委派机构依据考核指标,结合派驻机构对业务经理的履职评价,实施对派驻业务经理的综合考评。各行(部)因管理需要,确需划分考核权重的,委派机构的权重应不低于80%,且保证委派机构享有考核结果的最终审定权。
行为能力,主要包括工作纪律、派驻机构满意度、委派机构满意度等三项,合计30分。工作纪律,主要考察业务经理对“独立性”、“坐班制度”和离岗顶班制度的执行情况,合计15分,由委派机构评分。派驻机构满意度,是派驻机构内部对业务经理服务效率、态度、协作精神等进行评价,由派驻机构人员打分,满分5分;委派机构满意度,是委派机构对业务经理的业务水平、临时工作完成情况、工作日志报送质量等进行评价,由委派机构打分,满分10分。三项合计30分。
附加价值,是指业务经理在履职过程中发现的系统功能重大缺陷、制度重大漏洞、流程重大疏漏等,满分10分;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提出的合理化内控建议、积极清理历史遗留问题等,满分10分。两项合计20分。
(详细考核项目及各项赋分情况,见附件二)第十条 考核周期
各行(部)以本行(部)绩效考核频率为准,对辖内派驻业务经理进行考核,客观评价派驻业务经理的履职情况,促进不断提高网点内控管理和运营管理质效。
第三章 派驻业务经理履职期满考核评价
第十一条 派驻业务经理履职期满(包括业务经理在原派驻机构已满任职期限拟轮岗时,以及派驻业务经理聘期届满拟任职其他岗位等情形),委派机构和派驻机构应对业务经理任职期间的工作成效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二条 考核内容
派驻机构,主要就业务经理的专业素质、服务效率、服务质量、团结协作精神、工作纪律、内控管理成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委派机构,主要就业务经理任职期间内的绩效考核情况、业务水平、上下间沟通协调关系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第十三条 考核方式
业务经理履职期满,由委派机构和派驻机构共同填写《业务经理履职期满综合评价意见表》(见附件二)。
第四章 考核结果运用
第十四条 派驻业务经理日常履职评价结果,作为业务经理绩效考核等级评定、绩效薪酬分配、岗位调整、奖惩、晋级与职务晋升的主要依据。
此外,委派机构应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至业务经理,分析其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确定绩效改进目标和手段。对考核排名靠后的派驻业务经理,委派机构应通过诫勉谈话、在岗或离岗培训等方式,督促其改进绩效、提升履职能力。
对于履职评价排名长期靠后或没有达到规定的考核评价分值(由各行部根据当地总体考核情况确定),且未做显著改进的业务经理,应予以退出,取消其任职资格。
第十五条 派驻业务经理履职期满考核结果,作为其下个履职期岗位留任、调整、退出和晋级的依据。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是对《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经营性分支机构业务经理派驻管理实施细则(2012年版)》中派驻业务经理管理评价考核相关条款的细化和补充。如有与《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经营性分支机构业务经理派驻管理实施细则(2012年版)》不符之处,以此为准。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省分行运营控制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各级经营性分支机构。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试行期一年。
第5篇:6副总经理(主管行政、人力资源、财务)岗位职责
副总经理(主管行政、人力资源、财务)岗位职责
岗位名称:副总经理(主管行政、人力资源、财务)行政上级:董事会 直接上级:总经理
直接下级:人力资源部经理、财务部经理
一、岗位概述:
副总经理(主管行政、人力资源、财务)是董事会聘任的,对董事会负责,在董事会的授权下,执行董事会的战略决策,实现董事会制定的经营目标。在总经理的带领和指导下,完成公司行政事务、人力资源、财务方面的执行和管理工作。
1、根据总经理指令,组织制订行政事务、人力资源、后勤等方面的制度、目标及计划。
2、负责公司行政性事务工作(含办公设备、用品申报,网站、通讯号码管理)。
3、负责公司后勤方面的工作。
4、负责公司公务用车及加油管理。
5、负责公司对外、日常行政性事务的联系、接待。
6、负责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如劳动合同、绩效考核)。
7、负责公司会议的组织、协调。
8、负责处理本部门各科室之间的事务问题。
9、依公司规定对本部门人员给予考核。
10、负责公司财务管理、执行和监督。
二、岗位权限
1、根据总经理的指令,对公司方针、政策、目标的落实,制定并组织实施方案。
2、有权对主管部门员工作出奖惩,并对其实际工作给予考核。
3、根据员工表现,有权对各部门人员提出调动、晋升或降级的建议。
4、根据公司的行政、人资、财务制度,对违反相关制度、政策的员工,有权按照相关规定直接处罚。
5、公司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岗位职责
1、对行政事务、人力资源、财务工作未达标负责。
2、对公司政策方案、措施在本部门实施负责。
3、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决定在主管部门的落实负责。
4、对公司出现重大行政事务、人力资源、财务方面工作的失误负责。
5、对本部门员工工作纪律、工作效率和工作结果负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