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科长岗位职责(精选8篇)_药库主任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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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食药工作职责制度

某某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法律、法规。2、在乡政府的领导和区直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参与本乡起草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文件和重要食品药品安全活动。

3、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管辖范围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日常监督,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4、按照职责分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从业人员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5、在乡政府的领导下,做好重大药品不良反应、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6、乡政府和区直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某某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工作职责

1、根据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有关工作计划和方案,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本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计划。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协调组织开展全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责全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收集、综合、报送;及时向区食药安委办公室和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汇报工作。

3、负责协管员、信息员的推荐、管理工作,协助区食药安委办公室做好对协管员、信息员的培训工作;按要求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等活动,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加强自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相关人员对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培训覆盖率达95%以上。4、受理群众对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的举报、投诉,及时向区食药安委办公室报告相关信息。

5、定期组织召开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例会,通报工作情况,研究、布置有关工作。

6、完成上级和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某某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分管领导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法律、法规。2、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区食药安委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组织制定本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规划和本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计划。

3、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负责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机制。

4、建立和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向村、街道一级推行食品药品安全层级责任制,明确政府、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及有关站、所监管责任,并定期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人进行考核。

5、组织制定本乡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处置和救援体系,负责指挥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6、定期主持召开会议,听取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汇报,研究、分析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定期组织并参加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和调研,掌握本乡管辖范围内的食品药品安全状况,督促有关单位和人员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协调、解决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7、组织、参与重要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8、提供和创造必要条件,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正常开展。

某某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法律、法规。2、在区政府的领导和区直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参与本起草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文件和重要食品药品安全活动。

3、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管辖范围内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日常监督,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4、按照职责分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从业人员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5、做好在政府领导下的重大药品不良反应、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6、做好区政府和区直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某某乡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宣传国家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投诉、举报、信息收集、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等活动。

2、了解掌握所在地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情况以及行业发展动态。

3、向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区直有关监管部门提供本村(居)委会食品药品安全情况,及时准确报送资料信息。

4、及时发现、上报涉嫌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等违法案件线索和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协助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和应急处置。

5、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廉洁执法予以监督,对政府和有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设。

某某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1、为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提高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规范化程度,有效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例会的主要内容: ⑴总结前阶段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⑵分析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政策、措施和办法。

⑶部署、推进、督促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各项工作。⑷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有关事宜进行协调、沟通和联络。⑸各村、各有关站所进行工作情况的交流和探讨。⑹学习传达区委、区政府和区食药安委办公室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

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

⑻由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确定的其他内容。

3、例会的方式方法:工作部署、交流、研讨、学习、现场会议等。4、例会的分类:

⑴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临时召开由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参加的会议。会议议题由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报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组长同意后确定。

⑵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食品药品组长或副组长召开并主持,相关成员参加,研究有关专项工作。⑶协管员(信息员)会议。由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召集并主持。原则上每季召开一次,由协管员、信息员参加。5、例会的会务工作由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承办,负责签到和会议记录等工作。

6、实行请假制度。应出席会议的对象不能参加会议的,要及时向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请假,说明原因。并安排其他相关同志参加会议。

7、本制度由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二O一五年三月十二日

木兰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报送制度

为切实掌握全乡食品安全工作动态,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部门之间的情况交流,强化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保护消费者利益,结合本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1、各村(居)信息员负责食品安全信息收集、汇总,报送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汇总、整理、分析等工作,并将结果送报乡政府和区食安委办公室。信息员可采取书面或电话等形式定期或随时向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有关信息,保证渠道畅通,报送及时。

3、食品安全信息主要包括:

⑴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⑵开展食品安全的日常工作和特色工作; ⑶食品安全动态、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⑷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检查结果以及对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及查处情况;

⑸涉嫌制售假劣食品等违法案件线索和食品安全事故情况;

⑹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情况。

4、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要求。信息员于每月20日前将对本辖区的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和信息报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乡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于每月23日前报区食安委办公室;有关食品安全统计报表,按规定时限报送;食品安全重大事项、重要信息,随时报送;对食品中毒、突发食品污染事件及人兽共患病等涉及食品安全的信息,除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置报送外,要在第一时间向区食安委办公室报告。

5、本制度由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6、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二O一五年三月十二日

某某乡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为及时掌握并有效处理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制定本制度。

2、凡在本境内从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涉及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本制度。

3、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时限和程序应符合《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及要求。

4、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的范围,是指在食品药品生产、流通、消费、使用等环节中发生的食源性性疾患、重大食品药品质量事件、群体性药害事件、重大制售假劣食品药品事件,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食品安全事件。5、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管辖范围内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依法组织对事故的查处,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6、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和接收事故疾患者的卫生院,应及时向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政府报告事故情况。

7、报告内容主要包括:(1)发生事故的单位、地址;

(2)事故疾患者(含疑似患者)的发病时间、发病人数、临床症状及体征;

(3)治疗单位、地址,抢救治疗的基本情况;(4)事故现场采取的措施和调查处理的工作进度;(5)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6)需相关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7)事故的报告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及报告时间。

8、报告应采用电话、传真或其它快捷有效的方式。9、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在接到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及时报告区政府及区食药安委办公室和区直有关部门。10、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发生在管辖范围内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实施紧急报告制度。

11、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瞒报、迟报、漏报、不报的有关责任人,将视情节严重,予以严肃处理。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及时并有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

12、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汇总、受理、分析、整理全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在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启动应急预案后,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13、本制度由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14、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二O一五年三月十二日

某某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1、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由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组长主持,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可邀请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2、联席会议地址设在乡政府,每年召开二次,必要时由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组长、副组长或成员单位负责人提议随时召开。

3、联席会议议事内容包括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主要工作举措等,对本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分析、研讨本乡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确定阶段性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研究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本乡食品药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制定食品药品安全行业规范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促进食品药品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协调发展;向政府提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意见和建议;协调重大执法行动和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查处;收集整理并按照有关程序报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信息和决定报请上级决策的事项。

4、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议题的拟定,经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组长或副组长批准后,做好会议的组织工作。

5、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应当按照联席会议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联席会议的决定,及时报告本单位完成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情况。

二O一五年三月十二日

某某乡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追究规定

第一条为了明确和落实各村(居)、食药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保护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贯彻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方针,执行“谁许可、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各村(居)、食药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具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单位和工作人员。

第四条本规定也适用于在迁本辖区内从事食品药品(食物)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贮藏、运输、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五条实行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应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分清责任,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各村(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未落实政府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有关工作的文件、部署和决定,责任不明确、工作不到位,致使所辖范围或监管范围内假冒伪劣食品药品案件或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屡次发生,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由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事发村(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的责任。

第七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当追究部门单位领导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一)因违法违规、玩忽职守,不依法履行职责,致使事故发生的;

(二)因制度不落实,管理不到位,责任不到人,未按规定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致使事故发生的;(三)对发现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致使事故发生的;

(四)为牟取不正当利益,以权谋私,包庇违法违规行为的;(五)对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事项无正当理由,故意推托、不予办理,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第八条在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事发村(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领导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一)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对事故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阻碍他人报告,不按规定时限报告的;

(二)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未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致使事故扩大蔓延的;

(三)对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四)拒绝、拖延接受事故调查组查询或者拒绝提供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五)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六)阻碍、干扰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

第九条由于从事食品药品种植、养植、生产、加工、包装、贮藏、运输、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合法经营资格或未建立和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制度,造成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该业主和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第十条对有关人员行政责任的追究,由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由其组成调查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监察部门依据政纪法规做出处分决定,按干部管理权限落实。

第十一条本规定由乡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二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O一五年三月十二日

第2篇:食药所所长职责

食药所所长职责

一、领导全所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正确行使工作职责和法定权限。

二、制定全所年度工作计划,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合理调配本所人力资源、布置、督查、考核全所人员工作,促使各项任务的 完成。

三、组织落实对本辖区各类食品药品经营主体各类行为的监督管理职责。

四、组织安排对本辖区内各类食品药品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工作。

五、组织落实辖区内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宣传,信息报送,投诉处理、应急处置等工作。

六、负责落实对辖区协管员的监督管理、培训教育、业务指导等工作,安排落实对辖区内集体聚餐、重大活动接待餐饮的备案、监督和管理。

七、负责对行政许可现场核查的审查工作。

八、负责落实对本所固定资产、财务票据、各项经费、罚没收入的监督检查。

九、建立健全所内考勤、考核、奖惩制度,抓好全所绩效考评工作。

十、加强同相关联系部门的协调沟通和相互配合,切实履行好食药所各项职责。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3篇:食药工作职责、制度

某某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法律、法规。

2、在乡政府的领导和区直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参与本乡起草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文件和重要食品药品安全活动。

3、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管辖范围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日常监督,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4、按照职责分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从业人员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5、在乡政府的领导下,做好重大药品不良反应、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6、乡政府和区直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某某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工作职责

1、根据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有关工作计划和方案,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本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计划。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协调组织开展全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责全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收集、综合、报送;及时向区食药安委办公室和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汇报工作。

3、负责协管员、信息员的推荐、管理工作,协助区食药安委办公室做好对协管员、信息员的培训工作;按要求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等活动,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加强自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相关人员对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培训覆盖率达95%以上。

4、受理群众对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的举报、投诉,及时向区食药安委办公室报告相关信息。

5、定期组织召开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例会,通报工作情况,研究、布置有关工作。

6、完成上级和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某某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分管领导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法律、法规。

2、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区食药安委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决策和部署,组织制定本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规划和本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计划。

3、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负责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机制。

4、建立和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向村、街道一级推行食品药品安全层级责任制,明确政府、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及有关站、所监管责任,并定期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人进行考核。

5、组织制定本乡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处置和救援体系,负责指挥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6、定期主持召开会议,听取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汇报,研究、分析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定期组织并参加食品药品安全

检查和调研,掌握本乡管辖范围内的食品药品安全状况,督促有关单位和人员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协调、解决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7、组织、参与重要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

8、提供和创造必要条件,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正常开展。

某某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法律、法规。

2、在区政府的领导和区直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参与本起草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文件和重要食品药品安全活动。

3、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管辖范围内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日常监督,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4、按照职责分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从业人员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

5、做好在政府领导下的重大药品不良反应、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6、做好区政府和区直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某某乡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宣传国家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投诉、举报、信息收集、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等活动。

2、了解掌握所在地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情况以及行业发展动态。

3、向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区直有关监管部门提供本村(居)委会食品药品安全情况,及时准确报送资料信息。

4、及时发现、上报涉嫌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等违法案件线索和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协助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和应急处置。

5、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廉洁执法予以监督,对政府和有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设。

某某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1、为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提高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规范化程度,有效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例会的主要内容:

⑴总结前阶段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⑵分析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下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政策、措施和办法。

⑶部署、推进、督促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各项工作。

⑷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有关事宜进行协调、沟通和联络。

⑸各村、各有关站所进行工作情况的交流和探讨。

⑹学习传达区委、区政府和区食药安委办公室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

⑺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

⑻由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确定的其他内容。

3、例会的方式方法:工作部署、交流、研讨、学习、现场会议等。

4、例会的分类:

⑴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临时召开由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参加的会议。会议议题由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报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组长同意后确定。

⑵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食品药品组长或副组长召开并主持,相关成员参加,研究有关专项工作。

⑶协管员(信息员)会议。由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召集并主持。原则上每季召开一次,由协管员、信息员参加。

5、例会的会务工作由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承办,负责签到和会议记录等工作。

6、实行请假制度。应出席会议的对象不能参加会议的,要及时向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请假,说明原因。并安排其他相关同志参加会议。

7、本制度由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二O一五年三月十二日

木兰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报送制度

为切实掌握全乡食品安全工作动态,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部门之间的情况交流,强化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保护消费者利益,结合本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1、各村(居)信息员负责食品安全信息收集、汇总,报送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汇总、整理、分析等工作,并将结果送报乡政府和区食安委办公室。信息员可采取书面或电话等形式定期或随时向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送有关信息,保证渠道畅通,报送及时。

3、食品安全信息主要包括:

⑴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食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⑵开展食品安全的日常工作和特色工作; ⑶食品安全动态、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⑷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检查结果以及对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及查处情况;

⑸涉嫌制售假劣食品等违法案件线索和食品安全事故情况;

⑹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情况。

4、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要求。信息员于每月20日前将对本辖区的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和信息报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乡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于每月23日前报区食安委办公室;有关食品安全统计报表,按规定时限报送;食品安全重大事项、重要信息,随时报送;对食品中毒、突发食品污染事件及人兽共患病等涉及食品安全的信息,除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置报送外,要在第一时间向区食安委办公室报告。

5、本制度由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6、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二O一五年三月十二日

某某乡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为及时掌握并有效处理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制定本制度。

2、凡在本境内从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涉及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本制度。

3、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时限和程序应符合《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及要求。

4、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的范围,是指在食品药品生产、流通、消费、使用等环节中发生的食源性性疾患、重大食品药品质量事件、群体性药害事件、重大制售假劣食品药品事件,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食品安全事件。

5、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管辖范围内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依法组织对事故的查处,组织协调和配合有关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6、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和接收事故疾患者的卫生院,应及时向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政府报告事故情况。

7、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1)发生事故的单位、地址;

(2)事故疾患者(含疑似患者)的发病时间、发病人数、临床症状及体征;

(3)治疗单位、地址,抢救治疗的基本情况;

(4)事故现场采取的措施和调查处理的工作进度;

(5)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6)需相关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7)事故的报告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及报告时间。

8、报告应采用电话、传真或其它快捷有效的方式。

9、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在接到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及时报告区政府及区食药安委办公室和区直有关部门。

10、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发生在管辖范围内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实施紧急报告制度。

11、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瞒报、迟报、漏报、不报的有关责任人,将视情节严重,予以严肃处理。对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及时并有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

12、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汇总、受理、分析、整理全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报告,在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启动应急预案后,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13、本制度由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14、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二O一五年三月十二日

某某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1、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由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组长主持,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可邀请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

2、联席会议地址设在乡政府,每年召开二次,必要时由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组长、副组长或成员单位负责人提议随时召开。

3、联席会议议事内容包括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文件、会议精神、主要工作举措等,对本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分析、研讨本乡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确定阶段性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研究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本乡食品药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制定食品药品安全行业规范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促进食品药品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协调发展;向政府提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意见和建议;协调重大执法行动和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查处;收集整理并按照有关程序报送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信息和决定报请上级决策的事项。

4、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议题的拟定,经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组长或副组长批准后,做好会议的组织工作。

5、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应当按照联席会议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联席会议的决定,及时报告本单位完成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情况。

二O一五年三月十二日

某某乡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追究规定

第一条

为了明确和落实各村(居)、食药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保护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贯彻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方针,执行“谁许可、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各村(居)、食药安委会各成员单位、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具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单位和工作人员。

第四条 本规定也适用于在迁本辖区内从事食品药品(食物)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贮藏、运输、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五条

实行食品药品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应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分清责任,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条

各村(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未落实政府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有关工作的文件、部署和决定,责任不明确、工作不到位,致使所辖范围或监管范围内假冒伪劣食品药品案件或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屡次发生,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由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事发村(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的责任。

第七条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当追究部门单位领导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一)因违法违规、玩忽职守,不依法履行职责,致使事故发生的;

(二)因制度不落实,管理不到位,责任不到人,未按规定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致使事故发生的;

(三)对发现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采取措施,致使事故发生的;

(四)为牟取不正当利益,以权谋私,包庇违法违规行为的;

(五)对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事项无正当理由,故意推托、不予办理,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

第八条

在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事发村(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领导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一)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对事故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阻碍他人报告,不按规定时限报告的;

(二)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未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致使事故扩大蔓延的;

(三)对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

(四)拒绝、拖延接受事故调查组查询或者拒绝提供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

(五)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六)阻碍、干扰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

第九条

由于从事食品药品种植、养植、生产、加工、包装、贮藏、运输、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合法经营资格或未建立和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制度,造成重大食品

药品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该业主和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 对有关人员行政责任的追究,由乡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由其组成调查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监察部门依据政纪法规做出处分决定,按干部管理权限落实。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乡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二O一五年三月十二日

第4篇:食药局药化生产科副科长述职报告

食药局药化生产科副科长年度述职报告

XX年度,本人接受市局党组安排,继续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药监窗口从事药械经营许可及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审批等相关工作,同时兼顾市局药化生产监管工作,现将本年度学习和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习情况: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采取xx干部教育在线等方式系统地学习了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并完成在线考试。二是注重业务知识积累,先后十次参加省局组织的各类专业知识培训,提高药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行政审批服务水平,满足科学监管和为民办事的需要。

二、工作情况:

1、圆满完成窗口行政审批业务的各项工作。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要求,所有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备案事项,必须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信息系统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备案系统进行审批办理,这两个系统功能较多,操作程序复杂,我自己在学习使用的同时不断研究摸索,并帮助指导行政相对人使用该系统进行网络申报。XX年1月18日省局下发《关于使用医疗器械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备案子系统情况的通报》文件中对xx局等3个市局的使用该系统情况进行通报表扬。此外,今年是全市药品零售企业许可证和GSP认证证书到期换证之年,我负责全市药品零售企业的换证和GSP再认证工作,从材料受理、现场检查、制证及发证等工作,为群众提供全程服务。XX年度,省局将执业药师注册工作委托我们市局办理,我们坚持先学后干、边学边干,切实做到全年办件零超时、零错误、零投诉。全年窗口共受理件,办结件。全年共办理1202件事项,其中药品类790件;器械类81件,;执业药师注册办件331件。能自觉遵守市政务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规违纪现象;同时努力维护药监系统的良好形象,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用廉洁、高效的工作作风为人民群众提供规范、便捷的优质服务。

2、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毫不松懈,积极参加省局和市局组织的GSP认证现场检查工作。XX年度8月我被省局抽调参加对全省药品批发企业高温季节开展的GSP飞行检查工作,对全省5家药品批发企业进行GSP飞行检查工作。同时,我局正式实施新版GSP,我们在规定的承诺时限内对我市提出申请的764家药品零售企业进行材料审查、现场检查、公示、制证、发证等工作。同时,对我市12家药品批发企业进行了100%全覆盖的GSP跟踪检查及在省局对其GSP认证检查前帮扶指导工作,扎实贯彻落实新版GSP的各项要求。

3、另外,负责市局机关工会的财务管理工作,积极参 与药品电子监管工作、药品各类专项检查、科室内勤、企业档案收集等工作。

第5篇:科长岗位职责

科长岗位职责

(一)主持本科室工作,团结带领全科室工作人员认真贯彻落实卫计局的决议和指示。

(二)围绕本科室工作任务,全面考虑年度、季度、月度及每一个阶段的工作计划,征得局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同意后组织实施。

(三)主动协调和局机关有关科室的关系,保证本科室业务工作的正常运行,并注意配合其他科室开展工作。

(四)做好本科室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及时化解工作人员之间的矛盾冲突,建立良好的工作氛围。

(五)既当组织者,又当实施者,勇于承担和直接完成重要工作任务。

(六)经常及时地向局长、副局长汇报工作,一般业务工作直接向分管局长汇报,重要情况向局长汇报。

第6篇:科长岗位职责

科长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综合科工作。

2、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党委和行政各种决议,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组织制订厂行政、党总支有关发文及领导报告的拟搞和校对工作。

4、负责厂的接待管理工作。

5、负责厂的职工教育、培训、宣传报道、工会日常工作、劳动管理、工资发放、经济责任制考核及组织人事管理工作。

6、协助领导处理日常事务。

7、负责厂科层管理人员、一般管理人员、关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人员业绩考核工作。

8、负责办公费、劳务费的管理。

9、负责厂规章制度修订及审核工作。

10、负责内部车辆管理、会议室管理、澡堂、洗衣房等后勤工作及其它生活福利工作。

11、及时完成厂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并及时反馈任务完成情况。

第7篇:科长岗位职责

材料科长岗位职责1、负责分公司各项目部材料员的考核管理工作。

2、负责审核分公司各项目部的物资采购供应计划,按施工进度计划向现场提供所需物资。

3、监督对顾客提供产品的检验和验收,并向有关部门提供所需物资。4、负责对材料供货商的考察评价,并建立考评档案。5、负责控制材料的收、发、价格并及时反馈信息。6、负责设备、工具的报废、更新和采购的管理工作。7、负责对分公司各项目部材料员的培训工作。

8、完成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和分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材料管理制度

一、物资的验收

1.物资在验收前由材料员依据材料清单上所列的名称、数量进行核对、清点,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填写材料验收单。

2.对入库物资核对、清点后,仓库管理员及时填写验收单,经项目经理签字后,材料员、供货商各留一联。

3.因工程急需的物资,材料员要现场核对验收,并及时填写“材料验收单”。

4.材料验收杜绝打白条现象。二、仓库物资保管

1.材料入库后,需按不同类别、性能、特点和用途分类分区码放,做到“二 齐、三清、四号定位”。

(1)二齐:物资摆放整齐、库容干净整齐。(2)三清:材料清、数量清、规格标识清。(3)四号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2.材料员对常用或每日有变动的物资要随时盘点,若发现误差须及时找出原因并更正.3.库存材料信息及时与项目经理沟通,以便及时进购材料避免材料用完影响工程进度。材料员必须对材料的数量、规格仔细掌握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仓库内必须保持整洁有序。三、物资的领发 1.保管员根据领料单如实发放物资,坚持限额领料杜绝材料浪费。2.保管员根据材料进货时间遵守“先进先出”的原则发放材料。3.领料人员所需材料仓库没库存,保管员应及时填写材料采购计划进行采购避免影响工程进度。

4.任何人不办理领料手续不得以任何名义从库内拿走物资,不得在货架或货位中乱翻乱动,保管员有权制止和纠正其行为。

5.仓库内的工具在领用时保管员要严格落实到人(以及这个人所在的班组),及时记录以便在一天工作结束后收回工具。(如工人在工具使用的过程中工具损坏一定要把损坏的工具拿回以旧换新)

6.任何班组在仓库领料有剩余时一定要及时收回,避免现场到处都是剩余材料。

四、物资的采购

1.工程开工前10天,各工地技术人员必须编制一份该单位工程的材料汇总计划,该计划要由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签字审批后交材料科及材料员。材料科根据此计划采购材料。

2.工地材料员根据材料汇总计划、工程进度实际需要及库存情况于每月25日编制一份下月材料采购计划,计划要有明确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及进场时间要求,并由项目经理签字后上报材料科,经科长签字审查、批准后按此计划采购材料。

3.单位工程若遇变更,工地技术人员和材料员应及时写出材料变更计划交材料科科长审查、批准后改变原采购计划。

4.本公司大宗材料(钢材、木材、水泥、红砖、白灰、砂子、石子、瓷砖等)由材料科统一购买,其它零星材料或工地急需材料由工地材料员自行采购,但必须到本公司指定分承包方处进行采购。

5.材料员购买材料应坚持“三比一算”的原则,确保材料的质量、数量、努力降低采购成本;不得购进“人情材料”,若发现有营私舞弊行为,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材料保管员岗位职责

1、必须和项目经理、技术员密切配合,熟悉图纸,了解预算材料含量,按每月的形象进度,分上中下旬,按质按量、价格合理的保证材料供应,作到“货比三样,价比三店”,把工程成本降到最低限度。

2、每月月底必须制定出下个月的材料计划,不能出现无计划购买机具、原材料等现象,对租赁的机具要及时周转,对低值易耗的小型工具要和本公司各工地穿插使用,避免额外开支。

3、必须和项目经理密切配合,严格按照平面布置图堆放料具,达到现场文明,真正作到爱厂如家。对丢失的材料工具及浪费材料的行为,必须按章程严肃处理,决不能徇私情。

4、工作作风要扎实,仓库、水泥库要保持清洁,对使用过的包装要回收记账,工程完工后,要向公司领导及材料科长汇报资金去向,要清楚明确,有凭有据。废品废料处理时,必须有材料员和保管员同时参加,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立即将处理情况通知项目经理,做好相关记录。

5、每季度要及时对帐,必须做到帐物一一对应,材料记帐要求及时、准确、真实,严禁错帐和假帐。记账帐目要求做到条理有序、日清月结,通过帐本确保体现工程项目的实际消耗量和盘存量。否则,以罚款论处。

6、负责物资的验收入库,做好签证和产品标识,实现可追溯性。7、按照顾客提供产品清单,对产品进行验收、贮存、发放,并做好材料检验报告和合格证书的收发和存放。8、对顾客提供产品要及时对账并签证。

9、场内的租赁材料,无论内租或外租,要求平衡掌握,材料员协同项目经理合理调度,不用的材料及时送回,杜绝资源浪费。回送的各种材料要平衡调配,不能先送好的,后送坏的,不能随意接受租赁方的罚款,更不能把好的送给别人,把坏的留给自己。材料消耗要进行动态管理,材料员要勤转细查,对各作业队造成的不合理浪费及时制止,并制定切实有效的处罚措施,以达到资源充分利用的目的。

10、机具工具必须按分公司材料科指定的厂家进行租赁,做到先有合同后有租赁。

11、材料员应督促、协调合格供方持验收单和发票当月28日之前向材料员对帐并向分公司报账,防止错记漏记。

12、工程项目保管员应每月20-25日结合工程进度对现场进行实际盘点,盘点表签字齐全,每月30日报分公司材料科。材料报表要求真实、准确,严禁虚报、瞒报。

13、材料员所报销的单据必须有收据、清单、发票三项,收据上必须有仓库保管的签字或由仓库保管开据材料验收单方可;发票上必须有项目经理和材料员的签字。(发票上的数据必须与清单上的数据相等)

14、现场的机械设备由材料员负责监督各个班组的使用及清理,对使用不恰当的班组及时的制止、清理不及时的班组及时提醒其班组长清理。材料员负责监督对现场机械设备的保养维修。

第8篇:科长岗位职责

重点部门管理制度

1、重点部门主要是指关系教学、科研和教职工生活正常运转的重要物资仓库、档案室、电教室、教学设备集中的科室及配电室等部门。

2、对重点部门的工作人员要做到先审查后试用,不适合的要即调离或撤换。3、建立健全文件、资料、档案、安全管理制度,确定专人负责严格登记、保管、传递、使用程序、防止失密、泄密和窃密事件的发生。

4、重点部门的门窗一定要坚固完好,符合防火防盗防霉烂的要求,落实三铁一器保证万无一失。

5、凡属工作失职责任心不强造成的事故,其后果由当事人自负,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和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潞安职业技术学院保卫科 二〇〇八年九月

学院门卫管理制度

1、外来人员 进入学院必须主动到门卫室登记并经门卫同意方可进入学院。

2、骑车出入校门一律下车,一切车辆入校必须在指定地点停放不得停放在办公楼和校门附近。

3、机动车辆进入校园经门卫登记发证后方可进入,所有车辆进校后均需慢行按停车位放好,不得驶入教学区。

4、携带物品出校必须主动接受门卫检查并说明情况,属于学院财产必须持有通行证否则门卫有权追问并扣留。

5、各类商贩不得以任何借口进入校园或在校园门口摆摊叫卖。

6、任何人进入校园都要遵守上述规定,违反规定者学院保卫科有权对其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送交上级公安部门处理。

潞安职业技术学院保卫科

二〇〇八年九月

学院车辆管理制度

1、司机下班后车辆不准在外面过夜,违者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起扣当月奖金的50%。车辆附件一切误失均由司机负责,如车辆失窃司机负赔偿责任。

2、司机私人用车需经领导或主管领导批准违者按情节轻重每次罚款不等,私人用车发生交通事故及损坏车辆者由司机本人负责一切经济损失。

3、不准借车给别人驾驶或学车违者从重处罚,不准利用车辆外出搭客营运一经交通部门查获,一律从重处罚。

4、严禁酒后驾驶,酒后开车损坏车辆者由司机负责维修,如发生交通事故除负责维修费用外还应承担刑事责任。

5、车辆出入一车一证,进出学院大门要随时接受门卫人员检查,凡无证车辆不准进出学院,出入证请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

6、车主要加强防范措施,车钥匙不得转借他人要把车辆停在指定位置,车辆在校园内发生各项事故一概由车主负责。

潞安职业技术学院保卫科 二〇〇八年九月

学院保卫科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当地治安综合治理领导部门、公安机关和学院有关治安保卫工作的部属。

2、制定和实施学院内部保卫工作制度,组织和督促学院各部门及师生员工做好本部门的防火和治安保卫工作。

3、检查各项内部保卫措施的落实情况,研究解决内部消防和治安工作中的问题。

4、建立健全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落实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任务。

5、对师生员工进行法制、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

6、落实学院内部的安全技防措施,防止盗窃、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7、调解处理学院内部的治安纠纷,维护教学区、办公区、学生宿舍和公共活动场所的治安稳定。

8、负责学院内部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制定各类防火制度,督促各部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并进行检查记录,负责调配补充消防器材,定期进行消防设备检测和维修并组织消防演练。

9、对内部有轻微违法但尚未构成犯罪的人员进行帮助及教育,负责管理在学院内部务工、经商、从业的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

潞安职业技术学院保卫科

二〇〇八年九月

保卫科巡逻制度

1、持24小时巡逻制度,每班巡逻不少于4坚遍,每夜巡逻时间不少于5小时。

2、巡逻人员要忠于职守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并按要求坚持巡逻,确保要害部位的安全。

3、根据学院内部的情况确定巡逻时间和路线以便及时发现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并及时处理或上报。

4、发现违法犯罪分子做案要奋力捕捉,发生事故要奋力抢救。在值班巡逻中要随时接受公安机关和学院领导的检查并配合其工作。

潞安职业技术学院保卫科

二〇〇八年九月

学院消防责任书

1、学院各部门负责人担任消防负责人,对本部门消防工作进行安排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2、认真贯彻实施防火责任制,重点防火部位要对个人签定防火责任书,如人员变动要从新签定责任书。

3、加强防火工作建设落实消防安全工作,对本部门教职工要进行防火教育,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4、部门义务消防人员要对本部门消防工作自查,并详细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或上报学院专职消防员。

5、对发生的火灾要及时上报集团公司消防队和学院专职消防员,并认真调查事故原因。

6、消防工作要列入本部门的管理中,做为年度总评比的一个标准。各部门要随时接受防火委员会和保卫科的检查监督。

火 警:119

保 卫 科: 5922779 部门负责人:

年 月

学院保卫科: 学院对外包工及临时工的管理制度

1、各用工部门要高度重视外包工、临时工等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他们的管理和教育工作。

2、各用工部门必须对他们检查是否有身份证、原籍外出务工证明,不得接受身份不明或有违法犯罪前科的外来人员。

3、各用工部门必须到保卫科领取外包工、临时工等流动人口登记卡、花名表进行填表登记和建档。

4、保卫科必须进行审查并建立管理档案,同外队签定治安安全责任书(每年一次)并上报公司保卫处。

5、保卫科每月对他们进行一次治安检查,及时掌握人员变化和安全防范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改进,违法治安管理的及时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保卫科每年年底要对外包队落实治安责任书的情况进行一次考核,作为继续在校务工的依拒,对不能落实治安责任书的要终止在校务工全部人员离开校区。

潞安职业技术学院保卫科

二〇〇八年九月

潞安职业技术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奖罚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南北校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保障学院工作、科研、教学和教职工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和个人人身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文件要求,结合学院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学院南北校区所有的部门、集体组织和个人。第三条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行在学院党政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综合目标责任制和治安防范责任制。

第四条 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和保卫机构负责对各部门综治目标责任的落实及治安防范责任的督促检查工作。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学院治安综合治理领导组负责人或学院分管领导应对各部门签订治安防范责任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真正做到层层负责、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确保学院安全。

第六条 学院各部门负责人要对本部门的治安防范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治安防范工作的规章制度,要把治安防范纳入管理范围。

第七条 学院各部门雇用的临时工、包工队等外来人员,必须按照学院的规定在院保卫科登记备案。用工部门有责任对雇用的“流动人员”起担保作用,经常对他们进行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

第八条 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和保卫科对各部门应加强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隐患和漏洞应下达《治安隐患整改通知书》及时整改和限期整改,被检查部门接到通知书后部门负责人要签字并按时整改确保本部门安全。

第三章 奖惩

第九条 学院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防范责任制,积极贯彻落实学院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任务,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各项消防治安防范制度并付诸实施。如在本年度内本部门未发生任何案件、事故的学院综治办和保卫科将报请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给予表彰奖励。第十条 对勇于同犯罪分子作斗争,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见义勇为的教职工及学生,学院综治办将报请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一条 违反学院的规章制度,但未构成治安案件的行为,保卫科将依照有关规定上报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给予批评教育和行政处分。

第十二条 对不重视安全保卫工作或者制度不健全,防范不得力导致发生盗窃、破坏、火灾和治安灾害事故或治安刑事案件的,以及因教育管理不严,本部门员工和学生违法违纪情况严重的学院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将给予部门负责人及本人行政处分。

第十三条 处罚的力度参照集团公司潞矿保[2004]第133号文件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科长岗位职责

一、在保卫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工作直接受保卫处的领导,定期向处领导汇报工作。

二、各项工作要身先士卒,以身作则,起好表率,不搞特殊,严以律己,和指导员、副科长团结协作,带领全科人员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根据保卫处的统一安排,对本单位的治安防范工作进行周密部署,把各项业务工作具体落实到每个人。

四、组织全科人员认真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把公安部《五条禁令》贯彻落实到每个人,不断提高全科人员的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

五、加强对全科人员的管理,从严要求,关心下属,积极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六、在按时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经常深入实际,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帮助指导工作。

七、对发生的重大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问题,及时报处领导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并组织人员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八、支持指导员、副科长的分管工作,搞好团结和协作。

指导员岗位职责

一、协助所长搞好本所工作,并做好本单位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二、有计划地组织干警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的三个代表和科学文化知识,学习国家法律、法令,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

三、认真贯彻“从严治警”的方针,严格管理,经常对干警进行遵纪守法的教育。

四、加强自身建设,做好党小组及团员的工作,健全组织生活,教育党团员做好表率。

五、组织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并检查落实情况。

六、调查研究,深入了解干警的思想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疏导,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到业务工作中去,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七、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副教导员(副指导员)协助正职工作,当好参谋,并做好分管工作。

指导员岗位责任制

一、监督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及时传达上级指示,定期组织全科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

二、深入实际,联系群众,了解全科每个人员的思想动态,做好政治思想工作。

三、积极配合科长、副科长搞好全科各项工作,并分管护卫队的管理和各项制度的落实工作。

四、分管治安、消防工作。

五、经常教育全科人员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发挥调动他们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

六、加大对分管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并按规定和考核标准严格管理。七、值班中,对发生的一般治安问题及内部违规违纪问题,有权自行处理,需要科长、副科长共同协商的,互通情报,共同解决。八、按时参加每月的考核例会,协同科长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副科长岗位责任制

一、积极协助科长工作,认真抓好本科各项工作的实施。

二、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全科人员的思想情况和工作情况。三、在配合科长、指导员搞好全科工作的同时,分管巡逻队的管理和各项制度的落实工作。

四、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带头做好全科人员的思想工作,关心他们的生活,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五、加大对分管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并按规定和考核标准严格管理。六、值班中,对发生的一般治安问题及内部人员违规违纪问题,按规定有权自行处理,需要科长、指导员共同解决的,互通情报,共同解决。

七、按时参加每月的考核例会,协助科长、指导员把各项工作部署好,落实到位。

内 勤 职 责

一、负责本科的治安情况、工作总结和各种文件、档案的整理存放。二、负责组织通知本科的各种会议和其他事务性工作。

三、及时收集本科工作情况,搞好调研统计,汇总上报各种报表,给科领导提供准确的情况、数据,并每星期一报处、局领导。

四、协助科领导组织实施目标管理考核。

五、负责工资、奖金、办公用品领取发放等后勤事务性工作。

六、负责本科的逐日考勤工作,要认真做好每个人的出勤、事假、病假、公出记录工作。七、建立内部罚没款台帐、分类入账,做到一月一清,向科、所长汇报,做好财产的管理工作。

八、做好档案的管理和各种资料的收集,并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治安组岗位责任制

一、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的治安防范工作,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二、配合单位搞好各项治安防范责任制的实施。三、督促基层搞好单位治保组织建设。四、摸清和掌握各单位“两放”人员,轻微违法犯罪青少年、重点人员及外包工、临时工的底数,配合单位做好日常管理控制和帮教工作。

五、每周对管辖范围内的五管、要害、工业场区、高档物品、爆炸及剧毒物品等重点防范部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做好记录,并及时督促所在单位落实整改措施。

六、做好各项治安管理和一般性治安案件的查处工作,完善建档建卡工作,做好底数清、情况明,并及时向内勤提供资料。

七、完成科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和协助工作。

消防组岗位责任制

一、统筹协调各单位消防工作,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二、对各单位防火部位、消防器材数量、品种分类、义务消防员要造册登记,并向内勤提供建档资料。三、每周对各单位的防火工作检查一次,对产出的隐患要要督促整改,并做好记录。

四、每年对义务消防员,培训一次,对培训的人员、项目做好记录。五、检查、督促消除火警火灾隐患,制定消防整改措施,并做好检查记录。六、服从领导安排,听从指挥,积极完成科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民调组岗位责任制

一、热情接待来信、来访的群众,做好各类登记和谈话记录。

二、每周深入基层收集一次情报信息,注意发现不健康的功法及邪教人员、民事纠纷、不安定因素等情况。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并做好建档工作。

三、对上访人员和纠纷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疏导和调处控制工作,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对受理的调解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本着不偏不倚的原则进行调解,并做好笔录和调解书,交内勤统一建档管理。

五、服从领导安排,听从指挥,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和协助工作。

护卫队队长岗位责任制

一、在科和护卫大队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做好护卫对的管理工作。二、加强工作责任心,以身作则,勇于负责,大胆工作,调动和发挥副队长、小队长及骨干的工作积极性。

三、掌握各岗位情况,合理安排警力,严格组织纪律,确保各责任区和岗位安全。

四、按照大队军训方案,积极组织实施,按要求完成训练任务,努力提高全队人员的素质,并组织好政治、业务学习。

五、坚持轮流值班制,经常深入各岗位检查督促工作,按照规章制度要求,严格进行考核。

六、既从严治警,又要关心他们的生活,积极解决实际困难,团结副队长,搞好全队各项工作。

七、坚持原则,主持公道,对违反制度的警员严格按制度办事,不徇私情,不搞照顾,团结同志,协助工作,经常向分管科领导汇报工作情况。

八、服从领导安排,听从指挥,带领全队经警,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负责制度小队长责任制。十、按时参加每月考核会。

护卫副队长岗位责任制

一、在队长领导下积极协助队长开展工作。

二、共同研究警队事项,协助队长召开队务会、学习会,并做好队员的思想教育工作。三、协助队长协调,各小队工作,处理好工作中的问题,并经常抽查各小队当日工作情况和记录,发现和完善工作中的不足。

四、协助队长检查督促各岗位的工作,以及遵纪守法和执行各项规定情况。五、协助搞好军训和各项科目的顺利完成。六、积极协助队长注意发现问题,认真考核。

七、在队长领导下,做好分管工作,队长离队期间,履行队长职责。

科值班责任制

一、严肃警容风纪,按规定着装。

二、按时交接班,交班人员要把遗留问题及警具器材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三、值班人员负责填写逐日值班记录,记载值班期间的工作情况,发现重要情况要及时汇报。

四、时刻注意警报器显示,发现报警必须采取措施或赶赴警地查明情况,重大问题要速报科领导。

五、接报警电话要运用行业用语,问清发案地点,报警人姓名、电话、警情等,做好报警登记,根据案情采取措施,赶到现场的同时,报告科领导。

六、值班期间不得擅自脱离工作岗位,有事外出需经科领导同意,否则按旷工处理。

七、值班人员就餐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酒后上岗,班中饮酒,按《五条禁令》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当班接的一般治安问题,在值班科领导的指挥下进行查处。九、科领导值班期间,必须组织人员,对各岗位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查岗。十、有急事需请假的必须提前两小时向科领导请假。

办公楼警卫岗位责任制

为了进一步加强办公楼警卫值勤工作,确保办公楼有一个良好的办公秩序,防止案件和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按时交接班,警具和遗留问题要交代清楚,共同逐层严格检查安全情况,重点部位仔细查看后,方可交接班。二、值勤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衣帽整齐,标志佩戴齐全,警容风纪要严整。三、对下班后和双休日进出楼人员(包括加班人员)要认真进行登记,对外来人员要进行查问,查看证件,与所找部门取得联系,经许可方可放行。

四、严禁自行车、摩托车进入楼内,不允许儿童等闲杂人员入内。五、值勤人员按照规定时间站台执勤,服装要整齐,姿态要端正,不准抽烟,不准与他人闲聊和乱窜办公室,严禁酒后上岗。

六、值班人员必须在早6时和晚6时(夏季晚6:30)开始认真检查楼层门窗关闭及其他情况,检查防盗报警器主机是否开启、完好。

七、晚8时至12时之间,值班人员要不间断的在楼内外进行巡查,发现异常要查明情况,及时报告,不准擅自脱岗、睡岗。

八、对大件物品搬运进出楼,要同办公室联系,经允许后方可放行,负责对楼前广场各种机动车的停放进行管理。

九、值勤时要认真负责,对上访人员劝阻到信访办,对于找公司主要领导的人员要先与公司办公室和党办联系,同意会见后,方可引见到公司办公室和党办。

十、接班人员如有急事,确实不能上岗,需要请假的,必须在接班2小时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门卫岗位责任制

一、各门卫人员在领导的统一安排下按规定开展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二、上岗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衣帽整齐,各种标志齐全,风纪要严整,要文明执勤,礼貌待人,严禁睡岗、脱岗、酒后上岗、班中饮酒。

三、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和出入登记,注意可疑人员,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四、经查发现可疑车辆(汽车、摩托车、自行车)和人员进出学院(办公楼),经核实手续不符的要立即将其扣留并报科领导或“110”。

五、进出大型载重车辆如有不听指挥的,经劝阻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的和不接受检查的将其扣留,并报保卫科。

六、认真填写车辆出入证,凡夜间进出学院的车辆必须进行登记,出入的车辆要认真核对出入证和本车是否属实,方可放行,有误的将其扣留,报保卫科值班人员。

七、严格交接班,确保室内各种用具和栅门完好无损,如有损坏,拒绝接班。八、严禁电话他人串用,严禁电源他人乱接线,自动门发生故障,及时上报,并协助维修。

卫生制度

一、全科工作人员要每天清扫本办公室的卫生和整理办公用品,做到窗明、地净、无灰尘、物品摆放整齐。二、全科人员保持仪表整洁,不留胡须和长发,警容风纪严禁。

三、各岗位值班人员要认真打扫,值班卫生后,方可移交下一个班,如果卫生打扫的不彻底,接班者有权要求重新打扫或拒绝接班。

四、在各岗位的人员要做到不随地扔烟头、吐痰、乱倒乱扔垃圾。五、要主动将垃圾倒扫在垃圾箱内,保持公共卫生的清洁。六、积极参加处、科组织的卫生大清理活动。

巡逻队责任制度

一、按时交接班,在规定区域内巡逻检查,巡逻时必须带好灯具,对讲机和警棒。

二、严禁酒后上岗或班中饮酒,一经发现按《五条禁令》有关规定从严处理。三、按规定着装上岗,标志、符号要佩戴齐全,不得警便混穿。

四、认真负责,发现可疑情况和人员要详细检查或盘查,并将情况向科长汇报。

五、文明执勤,严格执法,巡逻时如遇学生求助,必须态度和蔼,有难必帮,盘查可疑人员必须有礼有节,严禁大骂他人。

六、巡逻时每组必须保证两人以上,遇到紧急情况,听到呼叫后要无条件到达指定地点协同工作。

七、对夜间在学院或宿舍楼前乱停乱放过夜的机动车辆进行检查登记,并采取必要的 防盗措施。

八、认真填写工作记录和检查记录。

九、有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必须在接班前2小时向科长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车辆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警用车辆的管理和使用特制度如下管理规定: 一、必须服从分局领导的统一安排和调动。

二、必须保证正常工作需要、值班(备勤)、巡逻用车,个人用车必须经所领导批准。

三、车辆离开侯堡地区必须向分管领导请示,批准后放可出车。四、司机不准备擅自出车和将车借作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当即停工。五、非司机不得擅自动用车辆,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追究司机的责任。六、严禁司机酒后驾驶,一经发现,按照公安部《五条禁令》处理。七、司机必须保证车辆24小时正常运作,做好车辆保养和车内外卫生整洁,发现故障及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

八、司机坚持做好逐日出车登记,确保车辆24小时无事故。

保卫科科长岗位责任制

1、认真组织全科同志学习业务知识,并负责全科工作的安排、检查汇报。2、负责制定“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措施,检查要害治安隐患和消防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建立健全群众性的保卫组织。

4、对于大、要害案要及时调查了解和上报上级公安机关。

5、负责本科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指导,不断总结经验教训,推动工作。

6、严格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严格依法办事,做到稳、准、狠地打击各类犯罪分子。

潞安职业技术学院保卫科

内勤岗位责任制

1、准确掌握各种案件情况,做好统计工作。

2、主动与外勤经常联系,准确掌握重点人、户的分布动态。3、接洽行访人员和函件处理工作,拟办各种联系工作手续。4、负责各种文件收发、保密和档案管理,整理各种报批案件。5、拟定各种计划、总结、报告材料,搞好法制宣传。

6、掌握情况,及时向上级进行业务汇报,听取上级指示,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7、负责本科室一切事务性工作,保管账款帐物。8、严格依法办事,当好领导参谋。

潞安职业技术学院保卫科

外勤岗位责任制

1、经常深入群众,了解安全防范情况,加强保卫工作。2、加强对治保会的业务指导,经常向群众进行法制宣传。3、掌握重点人的一切情况,预防破坏案件发生。

4、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各种情况,依靠群众做好监改工作。

5、负责“要害”部位保卫工作和“要害”人员的审查工作,检查“要害”部位制度执行情况。

6、经常掌握和分析人员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对危险人员要加强教育和控制,预防犯罪发生。

7、负责各种案件的调查,要写出调查报告,及时向科长汇报工作。

潞安职业技术学院保卫科

消防员责任制

1、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要登记注册,向院领导和保卫科汇报,并及时研究整改。2、指导帮助业务消防员做好防火工作和灭火工作,经常检查灭火设备和保管情况。

3、向全院教职工学生进行防火宣传教育,指导和帮助各部门建立各项消防责任制。

4、建立健全学院内的防火档案。

5、贯彻落实消防责任书,制定消防责任制,安全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6、掌握全院的防火情况,参加火灾事故的追查处理。

潞安职业技术学院保卫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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