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试验机构实验室岗位职责(精选8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临床实验室岗位职责”。
第1篇:试验检测机构岗位职责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所有仪器设备按规定手续验收、登记、建档,并按要求经计量部门检定或自检自校合格后才能使用,并建立仪器台帐。
2、凡新到仪器、设备必须由有关专业人员、采购人员、仪器设备保管员共同开箱,检查设备是否完好,若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向供货单位提出质询和索赔。有关手续由采购人员负责办理,经检查完好合格、试运行正常后办理登记手续存档。
3、仪器、设备的管理由仪器保管员管理,进行保养管和维护。4、使用仪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熟悉使用仪器的使用方法,使用仪器前先检查仪器是否完好正常,按操作规程使用后进行使用登记,使用完后做好仪器的清洁工作,并按要求定期进行仪器保养及维护。5、仪器、设备的使用操作人员必须是本室经培训考核取证后的检测人员,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使用试验检测设备。试验检测设备不得随意挪作它用;
6、计量仪器、设备必须按周期进行检定,经计量检定合格的设备方可投入试验检测工作。所有设备应按管理要求分别贴合格、准用、停用封存等专用标志。
7、精度较高的仪器、设备应按其技术要求的环境条件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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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仪器、设备发现故障后,经修理后的仪器应办理验收手续,经有关专业人员验收后许方可投入运行,凡计量仪器、仪表不得擅自拆修,修理后必须经重新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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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及必要的维护清洁工作。
二、负责按仪器、设备的管理要求对计量仪器、仪表根据检定周期提出检定申请报告。
三、具体办理计量检定手续及有关工作。
四、根据国家计量法有关规定监督计量工作的执行情况,不发放不合计量规定的仪器、设备。
五、负责执行和办理计量仪器设备的标准化管理工作。六、负责仪器、设备的帐务管理,填报上级下达的有关报表。七、对《仪器、设备管理制定》负责。八、负责组织新购仪器设备的验收工作。九、负责仪器设备的三色标识的管理工作。十、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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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测工作管理制度
(1)现场检测项目实施前,应组织检测项目有关人员共同研究设计文件、图纸、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通知被检单位,以便于配合。(2)现场检测的方法、布点、抽样值必须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国家、行业和地方技术标准与规程。
(3)检测所用仪器、设备必须是通过计量检定合格的设备。计量精度与量程必须满足项目允许公差要求。
(4)参加现场检测的人员必须在检测过程中严格按各岗位的有关操作程序和规定进行,认真负责、一丝不苟、踏踏实实工作。(5)检测仪器的安装、调试必须严格按仪器技术说明要求进行。检测过程中若发现仪器、设备、被检工程构造物有异常应立即向技术负责人报告,并及时作出处理。
(6)现场检测工作应有指定安全员负责安全,凡登高作业、架设临时电源线等必须两人以上方可进行。持续时间长的工作现场应有专人负责现场仪器、设备物资的保卫工作。
(7)检测工作应按规定记录表格认真填写完整、不得随意更改,现场数据应在现场完成审核工作,各种检测记录要有检测、计算、复核、负责人签名。
(8)检测过程中发生停电、电压不稳、电磁干扰等三角形故障情况,应立即停止试验、可重复性试验项目,应重新检测,不可重复的应重新取样制作试件。需要温度稳定的现场检测项目宜在晚上进行。(9)试验检测技术数据、图表经试验室主任审核后签发试验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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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人员岗位职责
1)自觉遵守操作规程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2)严格依据管理体系文件的规定,认真执行检验检测任务。正确使用、维护和保管本岗位用于检验检测的设备,使其保持良好的技术性能和现时有效的受控状况;
3)认真填写原始记录并编制检验检测报告,数字准确、字迹清楚,保证原始记录的信息完整和相关技术资料齐全;
4)对检验检测数据的准确性、正确性和报告所给出信息的完整性负责;
5)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允许外单位人员察看原始记录和检验检测报告;
6)不准私自为外单位和他人做试验; 7)试验场所保持清洁、整齐,做到工完场清;
8)有权拒绝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外界干扰,对客户的技术资料、商业机密负有保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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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室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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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室主任岗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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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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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取样制度
一、现场取样人员应熟悉各种相关产品的验收规则,并熟悉各种相关产品的取样工具、部位、数量及步骤以及材料的分批规定。二、取样人应根据规范、标准要求进行取样,对样品的大小、数量、取样部位、是否有代表性进行确认。
三、现场取样须在监理人员旁站或经监理同意的条件下进行。取样应严肃认真,不受行政干预,也不受经济利益或其他利益及各种关系的影响,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准确性。四、必须按规定频率、规定方法取样。
五、样品的包装和运输应能避免散失和防止污染,并避免试样性能产生变化,并附卡片标明试样编号、产地、规格、等级或标号、重量、要求检验项目和取样方法(施工日期)等。六、应按要求和上述内容详细填写试验委托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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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试验室材料试验流程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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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实验室质量保证体系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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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校准过程控制业务(合同)受理编制计划 程序满足否合格否环境设施 确认 突发事件影响 设备保证 设备购置 正常维护措施 定期校准仪器设备 确认否继续检测 分析原因 检验事件机构内部信息反馈 机构保证 组织机构 岗位职责分配 配备资源 核实否 环境保证 环境设施 到位 监控记录判别 不符合 文件控制工作控制 管理评审 内审 申诉处理 制定计划 制定计划 相关部门受理 输入准备 编制检查表 分析原因.总经理主持 实施审核 讨论决策合格人员确认按规程操作样品接收处置外购消耗分包 设 备 原 因 人 为 原 因 会议纪要修改体系文件 人员保证 培训考核 上岗操作否 定期培训 编写不符合报告有 临时内审 通 知 客 户 内审报告 持续改进采取补救措施合格取出样品、按规定检测校准 方法保证 确定标准 编写规则 验证比对否纠正措施跟踪验证提出改进措施数据记录控制 归档检测报告编制服务客户可编辑文档
无
第2篇:试验检测机构岗位职责
1、所有仪器设备按规定手续验收、登记、建档,并按要求经计量部门检定或自检自校合格后才能使用,并建立仪器台帐。
2、凡新到仪器、设备必须由有关专业人员、采购人员、仪器设备保管员共同开箱,检查设备是否完好,若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向供货单位提出质询和索赔。有关手续由采购人员负责办理,经检查完好合格、试运行正常后办理登记手续存档。
3、仪器、设备的管理由仪器保管员管理,进行保养管和维护。4、使用仪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熟悉使用仪器的使用方法,使用仪器前先检查仪器是否完好正常,按操作规程使用后进行使用登记,使用完后做好仪器的清洁工作,并按要求定期进行仪器保养及维护。5、仪器、设备的使用操作人员必须是本室经培训考核取证后的检测人员,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使用试验检测设备。试验检测设备不得随意挪作它用;
6、计量仪器、设备必须按周期进行检定,经计量检定合格的设备方可投入试验检测工作。所有设备应按管理要求分别贴合格、准用、停用封存等专用标志。
7、精度较高的仪器、设备应按其技术要求的环境条件存放。8、仪器、设备发现故障后,经修理后的仪器应办理验收手续,经有关专业人员验收后许方可投入运行,凡计量仪器、仪表不得擅自拆修,修理后必须经重新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仪器设备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及必要的维护清洁工作。
二、负责按仪器、设备的管理要求对计量仪器、仪表根据检定周期提出检定申请报告。
三、具体办理计量检定手续及有关工作。
四、根据国家计量法有关规定监督计量工作的执行情况,不发放不合计量规定的仪器、设备。
五、负责执行和办理计量仪器设备的标准化管理工作。六、负责仪器、设备的帐务管理,填报上级下达的有关报表。七、对《仪器、设备管理制定》负责。八、负责组织新购仪器设备的验收工作。九、负责仪器设备的三色标识的管理工作。十、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现场检测工作管理制度
(1)现场检测项目实施前,应组织检测项目有关人员共同研究设计文件、图纸、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通知被检单位,以便于配合。(2)现场检测的方法、布点、抽样值必须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国家、行业和地方技术标准与规程。
(3)检测所用仪器、设备必须是通过计量检定合格的设备。计量精度与量程必须满足项目允许公差要求。
(4)参加现场检测的人员必须在检测过程中严格按各岗位的有关操作程序和规定进行,认真负责、一丝不苟、踏踏实实工作。(5)检测仪器的安装、调试必须严格按仪器技术说明要求进行。检测过程中若发现仪器、设备、被检工程构造物有异常应立即向技术负责人报告,并及时作出处理。
(6)现场检测工作应有指定安全员负责安全,凡登高作业、架设临时电源线等必须两人以上方可进行。持续时间长的工作现场应有专人负责现场仪器、设备物资的保卫工作。
(7)检测工作应按规定记录表格认真填写完整、不得随意更改,现场数据应在现场完成审核工作,各种检测记录要有检测、计算、复核、负责人签名。
(8)检测过程中发生停电、电压不稳、电磁干扰等三角形故障情况,应立即停止试验、可重复性试验项目,应重新检测,不可重复的应重新取样制作试件。需要温度稳定的现场检测项目宜在晚上进行。(9)试验检测技术数据、图表经试验室主任审核后签发试验检测报告。
检测人员岗位职责
1)自觉遵守操作规程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2)严格依据管理体系文件的规定,认真执行检验检测任务。正确使用、维护和保管本岗位用于检验检测的设备,使其保持良好的技术性能和现时有效的受控状况;
3)认真填写原始记录并编制检验检测报告,数字准确、字迹清楚,保证原始记录的信息完整和相关技术资料齐全;
4)对检验检测数据的准确性、正确性和报告所给出信息的完整性负责;
5)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允许外单位人员察看原始记录和检验检测报告;
6)不准私自为外单位和他人做试验; 7)试验场所保持清洁、整齐,做到工完场清;
8)有权拒绝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外界干扰,对客户的技术资料、商业机密负有保密责任。
试验室岗位职责
试验室主任岗位职
试验室管理制度
现场取样制度
一、现场取样人员应熟悉各种相关产品的验收规则,并熟悉各种相关产品的取样工具、部位、数量及步骤以及材料的分批规定。二、取样人应根据规范、标准要求进行取样,对样品的大小、数量、取样部位、是否有代表性进行确认。
三、现场取样须在监理人员旁站或经监理同意的条件下进行。取样应严肃认真,不受行政干预,也不受经济利益或其他利益及各种关系的影响,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准确性。四、必须按规定频率、规定方法取样。
五、样品的包装和运输应能避免散失和防止污染,并避免试样性能产生变化,并附卡片标明试样编号、产地、规格、等级或标号、重量、要求检验项目和取样方法(施工日期)等。六、应按要求和上述内容详细填写试验委托单。
中心试验室材料试验流程框图
中心实验室质量保证体系框图
第3篇:试验检测机构岗位职责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所有仪器设备按规定手续验收、登记、建档,并按要求经计量部门检定或自检自校合格后才能使用,并建立仪器台帐。
2、凡新到仪器、设备必须由有关专业人员、采购人员、仪器设备保管员共同开箱,检查设备是否完好,若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向供货单位提出质询和索赔。有关手续由采购人员负责办理,经检查完好合格、试运行正常后办理登记手续存档。
3、仪器、设备的管理由仪器保管员管理,进行保养管和维护。4、使用仪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熟悉使用仪器的使用方法,使用仪器前先检查仪器是否完好正常,按操作规程使用后进行使用登记,使用完后做好仪器的清洁工作,并按要求定期进行仪器保养及维护。5、仪器、设备的使用操作人员必须是本室经培训考核取证后的检测人员,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使用试验检测设备。试验检测设备不得随意挪作它用;
6、计量仪器、设备必须按周期进行检定,经计量检定合格的设备方可投入试验检测工作。所有设备应按管理要求分别贴合格、准用、停用封存等专用标志。
7、精度较高的仪器、设备应按其技术要求的环境条件存放。8、仪器、设备发现故障后,经修理后的仪器应办理验收手续,经有关专业人员验收后许方可投入运行,凡计量仪器、仪表不得擅自拆修,修理后必须经重新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仪器设备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及必要的维护清洁工作。
二、负责按仪器、设备的管理要求对计量仪器、仪表根据检定周期提出检定申请报告。
三、具体办理计量检定手续及有关工作。
四、根据国家计量法有关规定监督计量工作的执行情况,不发放不合计量规定的仪器、设备。
五、负责执行和办理计量仪器设备的标准化管理工作。六、负责仪器、设备的帐务管理,填报上级下达的有关报表。七、对《仪器、设备管理制定》负责。八、负责组织新购仪器设备的验收工作。九、负责仪器设备的三色标识的管理工作。十、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现场检测工作管理制度
(1)现场检测项目实施前,应组织检测项目有关人员共同研究设计文件、图纸、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通知被检单位,以便于配合。(2)现场检测的方法、布点、抽样值必须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国家、行业和地方技术标准与规程。
(3)检测所用仪器、设备必须是通过计量检定合格的设备。计量精度与量程必须满足项目允许公差要求。
(4)参加现场检测的人员必须在检测过程中严格按各岗位的有关操作程序和规定进行,认真负责、一丝不苟、踏踏实实工作。(5)检测仪器的安装、调试必须严格按仪器技术说明要求进行。检测过程中若发现仪器、设备、被检工程构造物有异常应立即向技术负责人报告,并及时作出处理。
(6)现场检测工作应有指定安全员负责安全,凡登高作业、架设临时电源线等必须两人以上方可进行。持续时间长的工作现场应有专人负责现场仪器、设备物资的保卫工作。
(7)检测工作应按规定记录表格认真填写完整、不得随意更改,现场数据应在现场完成审核工作,各种检测记录要有检测、计算、复核、负责人签名。
(8)检测过程中发生停电、电压不稳、电磁干扰等三角形故障情况,应立即停止试验、可重复性试验项目,应重新检测,不可重复的应重新取样制作试件。需要温度稳定的现场检测项目宜在晚上进行。(9)试验检测技术数据、图表经试验室主任审核后签发试验检测报告。
检测人员岗位职责
1)自觉遵守操作规程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2)严格依据管理体系文件的规定,认真执行检验检测任务。正确使用、维护和保管本岗位用于检验检测的设备,使其保持良好的技术性能和现时有效的受控状况;
3)认真填写原始记录并编制检验检测报告,数字准确、字迹清楚,保证原始记录的信息完整和相关技术资料齐全;
4)对检验检测数据的准确性、正确性和报告所给出信息的完整性负责;
5)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允许外单位人员察看原始记录和检验检测报告;
6)不准私自为外单位和他人做试验; 7)试验场所保持清洁、整齐,做到工完场清;
8)有权拒绝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外界干扰,对客户的技术资料、商业机密负有保密责任。
试验室岗位职责
试验室主任岗位职
试验室管理制度
现场取样制度
一、现场取样人员应熟悉各种相关产品的验收规则,并熟悉各种相关产品的取样工具、部位、数量及步骤以及材料的分批规定。二、取样人应根据规范、标准要求进行取样,对样品的大小、数量、取样部位、是否有代表性进行确认。
三、现场取样须在监理人员旁站或经监理同意的条件下进行。取样应严肃认真,不受行政干预,也不受经济利益或其他利益及各种关系的影响,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准确性。四、必须按规定频率、规定方法取样。
五、样品的包装和运输应能避免散失和防止污染,并避免试样性能产生变化,并附卡片标明试样编号、产地、规格、等级或标号、重量、要求检验项目和取样方法(施工日期)等。六、应按要求和上述内容详细填写试验委托单。
中心试验室材料试验流程框图
检测/校准过程控制业务(合同)受理编制计划 程序满足否合格否合格 人员保证 培训考核 上岗操作 定期培训否按规程操作样品接收处置外购消耗 方法保证 确定标准 编写规则 验证比对否分包合格取出样品、按规定检测校准数据记录控制 归档检测报告编制服务客户人员确认 设 备 原 因 人 为 原 因环境设施 确认 突发事件影响 设备保证 设备购置 正常维护措施 定期校准仪器设备 确认否继续检测 分析原因 检验事件机构内部信息反馈中心实验室质量保证体系框图
机构保证 组织机构 岗位职责分配 配备资源 核实否 环境保证 环境设施 到位 监控记录判别 不符合 文件控制工作控制 管理评审 内审 申诉处理 制定计划 制定计划 相关部门受理 输入准备 编制检查表 分析原因无总经理主持 实施审核 讨论决策 会议纪要修改体系文件 编写不符合报告有 临时内审 通 知 客 户 内审报告采取补救措施 持续改进纠正措施跟踪验证提出改进措施
第4篇:试验检测机构岗位职责
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所有仪器设备按规定手续验收、登记、建档,并按要求经计量部
门检定或自检自校合格后才能使用,并建立仪器台帐。
2、凡新到仪器、设备必须由有关专业人员、采购人员、仪器设备保
管员共同开箱,检查设备是否完好,若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向供货
单位提出质询和索赔。有关手续由采购人员负责办理,经检查完好
合格、试运行正常后办理登记手续存档。
3、仪器、设备的管理由仪器保管员管理,进行保养管和维护。
4、使用仪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熟悉使用仪器的使用方法,使用仪 器前先检查仪器是否完好正常,按操作规程使用后进行使用登记,使用完后做好仪器的清洁工作,并按要求定期进行仪器保养及维护。
5、仪器、设备的使用操作人员必须是本室经培训考核取证后的检测
人员,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使用试验检测设备。试验检测
设备不得随意挪作它用;
6、计量仪器、设备必须按周期进行检定,经计量检定合格的设备方
可投入试验检测工作。所有设备应按管理要求分别贴合格、准用、停用封存等专用标志。
7、精度较高的仪器、设备应按其技术要求的环境条件存放。8、仪器、设备发现故障后,经修理后的仪器应办理验收手续,经有
关专业人员验收后许方可投入运行,凡计量仪器、仪表不得擅自拆
修,修理后必须经重新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仪器设备管理员岗位职责
一、负责仪器、设备的日常管理及必要的维护清洁工作。
二、负责按仪器、设备的管理要求对计量仪器、仪表根据检定周期
提出检定申请报告。
三、具体办理计量检定手续及有关工作。
四、根据国家计量法有关规定监督计量工作的执行情况,不发放不
合计量规定的仪器、设备。
五、负责执行和办理计量仪器设备的标准化管理工作。
六、负责仪器、设备的帐务管理,填报上级下达的有关报表。
七、对《仪器、设备管理制定》负责。
八、负责组织新购仪器设备的验收工作。
九、负责仪器设备的三色标识的管理工作。
十、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现场检测工作管理制度
(1)现场检测项目实施前,应组织检测项目有关人员共同研究设计 文件、图纸、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通知被检单位,以便于配合。
(2)现场检测的方法、布点、抽样值必须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 评定标准》等国家、行业和地方技术标准与规程。
(3)检测所用仪器、设备必须是通过计量检定合格的设备。计量精 度与量程必须满足项目允许公差要求。
(4)参加现场检测的人员必须在检测过程中严格按各岗位的有关操 作程序和规定进行,认真负责、一丝不苟、踏踏实实工作。
(5)检测仪器的安装、调试必须严格按仪器技术说明要求进行。检 测过程中若发现仪器、设备、被检工程构造物有异常应立即向技术 负责人报告,并及时作出处理。
(6)现场检测工作应有指定安全员负责安全,凡登高作业、架设临 时电源线等必须两人以上方可进行。持续时间长的工作现场应有专 人负责现场仪器、设备物资的保卫工作。
(7)检测工作应按规定记录表格认真填写完整、不得随意更改,现 场数据应在现场完成审核工作,各种检测记录要有检测、计算、复 核、负责人签名。
(8)检测过程中发生停电、电压不稳、电磁干扰等三角形故障情况,应立即停止试验、可重复性试验项目,应重新检测,不可重复的应 重新取样制作试件。需要温度稳定的现场检测项目宜在晚上进行。
(9)试验检测技术数据、图表经试验室主任审核后签发试验检测报 告。
检测人员岗位职责
1)自觉遵守操作规程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
度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2)严格依据管理体系文件的规定,认真执行检验检测任务。正确使
用、维护和保管本岗位用于检验检测的设备,使其保持良好的技术
性能和现时有效的受控状况;
3)认真填写原始记录并编制检验检测报告,数字准确、字迹清楚,保证原始记录的信息完整和相关技术资料齐全;
4)对检验检测数据的准确性、正确性和报告所给出信息的完整性负
责;
5)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允许外单位人员察看原始记录和检验检测
报告;
6)不准私自为外单位和他人做试验;
7)试验场所保持清洁、整齐,做到工完场清;
8)有权拒绝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外界干扰,对客户的技术资料、商业 机密负有保密责任。
试验室岗位职责
一、现场取样人员应熟悉各种相关产品的验收规则,并熟悉各种相
关产品的取样工具、部位、数量及步骤以及材料的分批规定。
二、取样人应根据规范、标准要求进行取样,对样品的大小、数量、取样部位、是否有代表性进行确认。
三、现场取样须在监理人员旁站或经监理同意的条件下进行。取样
应严肃认真,不受行政干预,也不受经济利益或其他利益及各种关
系的影响,确保样品的代表性和准确性。
四、必须按规定频率、规定方法取样。
五、样品的包装和运输应能避免散失和防止污染,并避免试样性能
产生变化,并附卡片标明试样编号、产地、规格、等级或标号、重
量、要求检验项目和取样方法(施工日期)等。
六、应按要求和上述内容详细填写试验委托单。中心试验室材料试验流程框图/校准 过程控制 业务(合 同)受理 编制计划 程序 满足 否 定期校准 否 人员保证 上岗操作 定期培训 否 按规程操作 样品接收处置 外购消耗 方法保证 确定标准 编写规则 验证比对 否 归档 分包 合格取出样品、按 规定检测校准 数据记录控制 检测报告编制 服务客户 培训考核 合格 合格 环境设施 确认 仪器设备 确认 机构内部 信息反馈 机构保证 否 组织机构 核实 岗位职责分配 配备资源 判别 不符合 工作控制 文件控制 管理评审 内审 申诉处理 中心实验室质量保证体系框图
制定计划 突发事件 影响 否 继续检测 分析原因 检验事件 制定计划 相关部门受理 环境保证 监控记录 环境设施 到位 设备购置 正常维护措施 输入准备 编制检查表 分析原因 设备保证 总经理主持 讨论决策 人员确认 设 备 原 因 人 为 原 因 采取补救措施 提出改进措施 无 实施审核 会议纪要 修改体系文件 编写不 符合报告 有 内审报告 临时内审 通 知 客 户 持续改进 纠正措施 跟踪验证
第5篇:实验室机构、人员岗位职责
机构名称试验室1.职能管理目标:全面完成工程试验管理工作,实现部门各项管理指标。2.职业水准目标:能组织处理试验检测、质量控制等项目试验管理的问题。3.提供服务目标:提供优质、高效的检测服务,保证工程质量。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母体试验室质量体系文件及实施细则。2.负责建立试验仪器设备档案、台帐,制定校验计划,定期进行校准和计量确认,确保仪器设备正常运转。3.负责项目试验检测工作,把好工程试验关。4.负责组织安装试验信息系统(含混凝土拌合站监控系统),定期组织校核拌合站计量设备。5.负责混凝土、砂浆配合比设计、路基填料等标准试验及报批工作。6.负责项目委外送检工作。7.负责对现场试验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解决工程试验有关的技术问题。8.负责管段内试验竣工资料的编制。9.负责混凝土、砂浆检查试件的制作、养护、强度检测。10.负责路基、地基填土压实度等检测。11.负责施工现场各项试验检测记录,并分类妥善保存。12.负责拌合站和试验数据监控管理工作。13.参与原材料及填料的调查,协助物设部做好原材料的管理工作。14.参与路基试验段、首建工程的试验检测。15.参与项目部组织的工程质量检查、评定,定期对试验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并上报。16.参与项目部组织的工程质量缺陷、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置。17.参与项目部“四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机构目标机构职责简述三条红线1.伪造试验数据、试验报告。2.超越授权范围开展试验工作。3.瞒报异常试验数据或结果。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企业有关规定。2.制定完善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3.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开展试验检测工作。3.定期对设备进行校准和计量确认,确保仪器设备正常运转。4.保证所用标准规范现行有效。5.按规范进行试验操作,确保数据准确。6.对拌合站和试验数据监控的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处置。7.做好试验人员培训、考核工作。8.定期对试验数据进行备份,并做好保密工作。八个注意机构名称试验室1.组织实施能力:能够合理组织资源,正常开展试验检测工作。2.产品交付能力:能够按期、保质完成试验检测工作和各项管理目标。3.后台服务能力:能够制定合理的项目试验管理制度,为项目精细化提供后台服务。1.细化、分解本项目试验管理目标。2.积极、合理组织试验管理要素。3.主动沟通、协调内外部关系。机构基本职能要求实现目标基本路线产品列表1.试验台帐。2.试验记录、报告。3.竣工资料。岗位名称试验室试验员1.职能管理目标:完成职责范围内试验检测及管理、技术服务工作。2.职业水准目标:能处理试验检测工作相关问题。3.提供服务目标:确保项目试验工作正常开展。1.负责建立试验仪器设备档案、台帐,制定校验计划,定期进行校准和计量确认,确保仪器设备正常运转。2.负责编制试验室临时资质的申报资料。3.负责对试验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4.负责原材料、半成品的试验检测工作。5.负责路基填筑的检测工作。6.负责混凝土、砂浆拌合物性能的质量控制。7.负责试验检测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归档、上报等工作。8.负责审核试验记录和试验报告。9.参与工地试验室建设,建立试验管理体系,健全管理制度。10.参与混凝土、砂浆配合比设计、路基填料等标准试验及报批工作。11.参与路基试验段、首建工程的试验检测。12.参与委外试验工作。13.参与对施工完毕的混凝土结构物、路基及附属工程等工程实体按相关规范的要求进行现场实体检测。14.参与拌合站和试验数据监控管理工作。15.参与项目部组织的工程质量缺陷、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置。1.选用的标准规范不正确。2.不按标准进行试验操作。3.伪造试验数据、试验报告。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企业有关规定。2.协助试验室主任的工作。3.定期对设备进行校准和计量确认,确保仪器设备正常运转。4.保证所用标准规范现行有效。5.按规范进行试验操作,确保数据准确。6.对拌合站和试验数据监控的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处置。7.做好对委外试验报告的审核工作。8.定期对试验数据进行备份,并做好保密工作。1.组织实施能力:能够完成试验检测、技术服务工作。2.产品交付能力:能够按期、保质出具试验数据和报告。3.指导培训能力:熟悉试验标准规范,熟练进行试验操作,能够组织指导试验员进行业务学习。1.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2.专业背景要求:建筑材料、土木工程相关专业。3.知识技能要求:具有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4.思想素质要求:工作责任心较强,具有一定的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岗位目标岗位职责简述三条红线八个注意岗位基本职能要求岗位资格要求岗位名称试验室试验员1.细化、分解项目试验任务。2.积极、合理利用试验室各类资源。3.主动沟通、协调内外部关系。实现目标基本路线产品列表1.试验记录。2.监控台账。3.试验报告。
第6篇:试验检测机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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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测试中心经理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与检测工作有关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 2、领导检测公司业务、人事、后勤工作;负责解决全公司的人力、仪器设备、资金等资源配置;
3、负责制定和实施检测质量方针和目标,批准质量体系文件,组织实施每年的质量体系管理评审;
4、负责制定检测公司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主持召开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及公司管理评审会议,解决公司内重大问题,协调计量测试中心各部门的工作关系。明确任务,统一思想,加强业务、行政管理,推动检测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5、负责完善检测公司内机构设置,批准检测公司人员调配、考核、奖惩工作;
6、搞好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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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室主任职责
1、在最高管理者领导下,主持计量测试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贯彻质量方针,落实质量目标,履行质量承诺。
2、检查指导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的工作,协调处理各部门的工作,主持质量体系内部审核。
3、对计量测试中心的日常行政管理、技术管理、质量管理、设备管理和质量体系的正常有效运行负直接领导责任。
4、组织编制本工程项目检测总计划,并对其完成情况和检测工作的质量负责。批准检测实施细则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
5、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检测工作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公正性。
6、协调中心各类人员的工作,随时了解并组织解决检测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问题,督促检查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7、签发检测报告,指定专人负责技术档案的管理。
8、参加中心所属项目部工程质量检查和有关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9、考核中心各类人员的工作质量,提出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10、掌握本工程项目所需试验方法标准及质量判定标准,全面负责本室的技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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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
1、精通本公司业务,熟练掌握与检测有关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 2、全面负责检测公司技术工作;
3、负责组织全公司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标准方法和技术规范;
4、对质量体系中的组织和管理、质量体系、审核和评审、文件控制、人员、设施和环境、检测方法、检测报告、检测工作的分包、结果质量控制等要素负责;
5、负责组织检测公司内外的技术交流、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工作,审定对外的各类检测报告(表);
6、负责组织检测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检测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
7、当质量负责人不在时,代行其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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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负责人岗位职责
1、精通本公司业务,熟练掌握与检测有关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等知识;
2、全面负责检测公司质量工作,负责组织检测公司人员正确贯彻执行质量体系文件;
3、负责保持质量体系文件的现行有效性,审核对外的各类检测报告(表);
4、负责本公司安全管理,检查检测环境及记录情况;
5、负责本公司仪器、设备管理,编制仪器设备计量检定计划并组织落实;
6、确保管理评审中出现的问题在规定的期限内得以纠正; 7、负责组织审核活动,批准公司内部质量审核计划; 8、负责《抱怨处理程序》的制订、抱怨处理;
9、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复检、抽检、互检,为确保检测的准确及检测过程受到有效监控;
10、编制供应商目录,并对供应商评价,选出合格的供应商; 11、当技术负责人不在时,代行其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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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检测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努力提高检测水平,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2、服从领导,听从分配,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岗位,3、对受检样品按规定期限及时安排检验,完成本公司下达的检测任务; 4、严格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法规、规程、技术标准和检测方法进行日常检测工作;
5、负责所属检测项目的准备、检测、记录、出具报告、送审等工作,对检测数据的正确性负责;对不合格来样及时通知送样单位并上报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做好不合格材料的登记工作;
6、负责所属设备的日常使用、维护保养,掌握其性能状态,发现设备异常时及时上报技术、质量负责人;
7、负责有关检测报告的审核工作; 8、遵守安全制度,安全用电、时时防火;
9、仪器设备摆放整齐,保持公司内清洁、整齐、卫生,不在公司做与试验无关的活动;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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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核人员岗位职责
1、编制内部审核计划;
2、实施内部审核计划、编制审核检查表。履行审核职责如实填写审核记录、编写审核报告;
3、分析审核中出现的问题,针对问题产生原因,查找证实,填写不符合项报告;
4、负责质量体系内部审核,对发现问题,提出纠正措施,并形成文件,确保问题能顺利整改;
5、及时对纠正措施完成情况及效果进行验证; 6、纠正措施提出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
7、应对审核记录的真实性负责,尊重客观事实,保证审核报告公正; 8、负责制订管理评审计划,并按批准后的管理评审计划编制管理评审输入材料,在评审后组织落实管理评审所提出的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做好《会议签到表》和《质量活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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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建立仪器设备台账;
2、参与仪器设备的开箱验收工作,检查各种配件是否齐全、完好,是否与入库存单相符,否则不予验收入库;
3、负责电器、仪器配件、计算器及个人使用工具的管理,要建立个人工具账,每年核对一次;
4、仪器设备每年清点一次,核算工作要随仪器设备的购入进行,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5、仪器库要做到物放有序,整洁卫生,做到四防。(防火、防盗、防潮、防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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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在技术负责人的指导下,负责样品入库的外观检查,封样标记完整,检查并检查数量,核实无误后在委托书上签字并登记入库,否则拒收样品。
2、样品应分类保管,已检和未检样品应作明显标记,不同单位生产的同一产品应有区分标志。
3、成样品的桶、袋应完好,不得留有他物或未经清洗的存放工具成装样品。
4、样品室环境温度条件应符合该样品的贮存要求。不得使样品变质或失其性能。
5、做好样品室的防火防盗防失工作,样品丢失按责任事故外理。6、监督样品流转,管理留用样品。
7、有权制止违反样品管理程序的偏离行为并责成当事人予以纠正。8、负责对样品的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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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岗位职责
1、安全监督员在上级公安、消防部门及公司安全防火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安全防火工作;
2、负责做好全体人员的安全防火教育工作,提高全体人员对安全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安全防火工作的自觉性;
3、负责搞好全体人员的安全防火知识的学习。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防火器材的使用演习。保证人人都会使用灭火器材,掌握初起火灾的扑救方法;
4、负责每天下班前的安全防火检查。主要检查用电设施等安全情况以及灭火器材的放置情况。每周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检查,并向主任汇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处理;
5、如发生火灾事故,及时报警,切断有关部位的电源,迅速组织扑救。事后调查火灾原因,受损程度,并向公司防火委员会上报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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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员岗位职责
1、质量监督员应熟悉检测标准及方法和掌握检验程序,能对检验结果进行客观评价。
2、质量监督员对质量监督工作负责,按照质量管理手册的规定,掌握质量动向,及时发现并反映有损公正性的问题。
3、检查仪器设备的鉴定证书和使用有效期。对抽、封样品进行检查。4、了解被检单位的反馈意见,处理检验工作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针对不合格品(项目)及时登记,不合格品(项目)检测报告经技术负责人确认后上报有关部门。
5、监督本室工作人员的业务工作,协助质量负责人搞好本单位的质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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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员岗位职责
1、在技术负责人的指导下建立技术文件控制子系统,负责有关文件、标准、规范、规程、技术书籍的收集、登记、建帐、借阅收还、保管等工作。
2、负责检测资料、检测管理资料、仪器设备档案的收集、登记、建帐、分类、存档。
3、严守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复制、散发检测报告,泄漏原始数据。4、有权制止违反文件资料管理程序的偏离行为并责成当事人予以纠正。
5、过期资料的销毁应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并登记入档。6、做好资料的防水、防盗、防蛀工作,以防资料的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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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测试中心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部门和上级关于质量检验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条例、制度和指示,制定相应的措施和办法。
2、根据本公司担任的工程任务,制定试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召开公司试验工作会议,总结工作,布置任务,交流经验,表彰先进。
3、统管全公司试验人员。组织业务培训,申报技术考核;根据情况变化,调配试验人员。
4、统管全公司试验设备。掌握设备动态,组织定期检查与检定,办理购置、调配、维修及报废事宜。
5、参加公司所管工程项目的施工调查,了解设计、施工及有关要求,提出试验工作组织安排意见,组建派驻项目试验站。
6、对全公司各工程项目的试验工作进行检查与指导,解决技术问题,对项目试验站的检测工作质量负责。
7、受理公司所属各单位来样试验。8、指导工程材料的正确保管和合理使用。
9、参加工程质量检查和工程验交,为编制竣工文件提供试验资料,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
10、结合工程需要,进行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试验研究和推广应用。
11、负责试验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做好统计分析和总结上报。12、承办计量测试中心计量认证资质和公路工程综合乙级证书的复查评审和资质维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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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室职责
1、协助中心领导做好行政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管理工作。2、负责教育培训,接收检测样品并下达检测任务,管理仪器设备档案、检测资料档案、人员技术档案、行政文书档案和质量体系运行档案。
3、打印检测报告,统计检测费用,受理客户申诉,编制统计报表。4、搞好后勤保障服务和协调各部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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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品试验检测报告管理制度
当试验检测过程中,出现不合格品时,应做如下工作: 1、保存试验样品,以备查。
2、通知施工单位相关部门,暂停该样品代表的材料使用。3、向试验室主任报告。
4、试验室主任组织取样人、检测人员及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分析不合格原因,是否取样具有代表性,还是样品已经损坏,或者是样品所代表的材料有质量问题。
5、应重新取双倍试样进行复检。
6、复检合格应通知施工单位相关部门及施工现场继续使用,若不合格应立即报告驻地监理工程师,并通知施工单位相关部门停止发料,并立即作出不合格标识。
7、当产品生产厂家对检测结果有异议时,可进行见证取样后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仲裁检验,并做好留样工作。对水泥、外加剂、外掺料可取复检样品进行仲裁检验。
8、经检测不合格的材料由施工单位相关部门负责退货。经降级使用的材料需经上级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使用。
9、应建立不合格品台帐,详细记录不合格品的名称、生产厂家(产地)、供应商、规格型号、进场数量、进场日期、不合格指标、处置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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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试验检测机构职责
计量测试中心经理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与检测工作有关的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
2、领导检测公司业务、人事、后勤工作;负责解决全公司的人力、仪器设备、资金等资源配置;
3、负责制定和实施检测质量方针和目标,批准质量体系文件,组织实施每年的质量体系管理评审;
4、负责制定检测公司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主持召开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及公司管理评审会议,解决公司内重大问题,协调计量测试中心各部门的工作关系。明确任务,统一思想,加强业务、行政管理,推动检测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5、负责完善检测公司内机构设置,批准检测公司人员调配、考核、奖惩工作;
6、搞好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试验室主任职责
1、在最高管理者领导下,主持计量测试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贯彻质量方针,落实质量目标,履行质量承诺。
2、检查指导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的工作,协调处理各部门的工作,主持质量体系内部审核。
3、对计量测试中心的日常行政管理、技术管理、质量管理、设备管理和质量体系的正常有效运行负直接领导责任。
4、组织编制本工程项目检测总计划,并对其完成情况和检测工作的质量负责。批准检测实施细则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
5、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检测工作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公正性。
6、协调中心各类人员的工作,随时了解并组织解决检测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问题,督促检查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7、签发检测报告,指定专人负责技术档案的管理。
8、参加中心所属项目部工程质量检查和有关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
9、考核中心各类人员的工作质量,提出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10、掌握本工程项目所需试验方法标准及质量判定标准,全面负责本室的技术工作。
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
1、精通本公司业务,熟练掌握与检测有关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
2、全面负责检测公司技术工作;
3、负责组织全公司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标准方法和技术规范;
4、对质量体系中的组织和管理、质量体系、审核和评审、文件控制、人员、设施和环境、检测方法、检测报告、检测工作的分包、结果质量控制等要素负责;
5、负责组织检测公司内外的技术交流、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工作,审定对外的各类检测报告(表);
6、负责组织检测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检测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
7、当质量负责人不在时,代行其职责。
质量负责人岗位职责
1、精通本公司业务,熟练掌握与检测有关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等知识;
2、全面负责检测公司质量工作,负责组织检测公司人员正确贯彻执行质量体系文件;
3、负责保持质量体系文件的现行有效性,审核对外的各类检测报告(表);
4、负责本公司安全管理,检查检测环境及记录情况;
5、负责本公司仪器、设备管理,编制仪器设备计量检定计划并组织落实;
6、确保管理评审中出现的问题在规定的期限内得以纠正;
7、负责组织审核活动,批准公司内部质量审核计划;
8、负责《抱怨处理程序》的制订、抱怨处理;
9、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复检、抽检、互检,为确保检测的准确及检测过程受到有效监控;
10、编制供应商目录,并对供应商评价,选出合格的供应商;
11、当技术负责人不在时,代行其职责。
试验检测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努力提高检测水平,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2、服从领导,听从分配,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岗位,3、对受检样品按规定期限及时安排检验,完成本公司下达的检测任务;
4、严格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法规、规程、技术标准和检测方法进行日常检测工作;
5、负责所属检测项目的准备、检测、记录、出具报告、送审等工作,对检测数据的正确性负责;对不合格来样及时通知送样单位并上报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做好不合格材料的登记工作;
6、负责所属设备的日常使用、维护保养,掌握其性能状态,发现设备异常时及时上报技术、质量负责人;
7、负责有关检测报告的审核工作;
8、遵守安全制度,安全用电、时时防火;
9、仪器设备摆放整齐,保持公司内清洁、整齐、卫生,不在公司做与试验无关的活动;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内部审核人员岗位职责
1、编制内部审核计划;
2、实施内部审核计划、编制审核检查表。履行审核职责如实填写审核记录、编写审核报告;
3、分析审核中出现的问题,针对问题产生原因,查找证实,填写不符合项报告;
4、负责质量体系内部审核,对发现问题,提出纠正措施,并形成文件,确保问题能顺利整改;
5、及时对纠正措施完成情况及效果进行验证;
6、纠正措施提出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
7、应对审核记录的真实性负责,尊重客观事实,保证审核报告公正;
8、负责制订管理评审计划,并按批准后的管理评审计划编制管理评审输入材料,在评审后组织落实管理评审所提出的纠正、预防和改进措施;做好《会议签到表》和《质量活动记录》。
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建立仪器设备台账;
2、参与仪器设备的开箱验收工作,检查各种配件是否齐全、完好,是否与入库存单相符,否则不予验收入库;
3、负责电器、仪器配件、计算器及个人使用工具的管理,要建立个人工具账,每年核对一次;
4、仪器设备每年清点一次,核算工作要随仪器设备的购入进行,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5、仪器库要做到物放有序,整洁卫生,做到四防。(防火、防盗、防潮、防腐)。
样品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在技术负责人的指导下,负责样品入库的外观检查,封样标记完整,检查并检查数量,核实无误后在委托书上签字并登记入库,否则拒收样品。
2、样品应分类保管,已检和未检样品应作明显标记,不同单位生产的同一产品应有区分标志。
3、成样品的桶、袋应完好,不得留有他物或未经清洗的存放工具成装样品。
4、样品室环境温度条件应符合该样品的贮存要求。不得使样品变质或失其性能。
5、做好样品室的防火防盗防失工作,样品丢失按责任事故外理。
6、监督样品流转,管理留用样品。
7、有权制止违反样品管理程序的偏离行为并责成当事人予以纠正。
8、负责对样品的保密。
安全员岗位职责
1、安全监督员在上级公安、消防部门及公司安全防火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安全防火工作;
2、负责做好全体人员的安全防火教育工作,提高全体人员对安全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安全防火工作的自觉性;
3、负责搞好全体人员的安全防火知识的学习。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防火器材的使用演习。保证人人都会使用灭火器材,掌握初起火灾的扑救方法;
4、负责每天下班前的安全防火检查。主要检查用电设施等安全情况以及灭火器材的放置情况。每周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检查,并向主任汇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和处理;
5、如发生火灾事故,及时报警,切断有关部位的电源,迅速组织扑救。事后调查火灾原因,受损程度,并向公司防火委员会上报书面材料。
监督员岗位职责
1、质量监督员应熟悉检测标准及方法和掌握检验程序,能对检验结果进行客观评价。
2、质量监督员对质量监督工作负责,按照质量管理手册的规定,掌握质量动向,及时发现并反映有损公正性的问题。
3、检查仪器设备的鉴定证书和使用有效期。对抽、封样品进行检查。
4、了解被检单位的反馈意见,处理检验工作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针对不合格品(项目)及时登记,不合格品(项目)检测报告经技术负责人确认后上报有关部门。
5、监督本室工作人员的业务工作,协助质量负责人搞好本单位的质量工作。
资料员岗位职责
1、在技术负责人的指导下建立技术文件控制子系统,负责有关文件、标准、规范、规程、技术书籍的收集、登记、建帐、借阅收还、保管等工作。
2、负责检测资料、检测管理资料、仪器设备档案的收集、登记、建帐、分类、存档。
3、严守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复制、散发检测报告,泄漏原始数据。
4、有权制止违反文件资料管理程序的偏离行为并责成当事人予以纠正。
5、过期资料的销毁应严格履行报批手续,并登记入档。
6、做好资料的防水、防盗、防蛀工作,以防资料的损坏。
计量测试中心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部门和上级关于质量检验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条例、制度和指示,制定相应的措施和办法。
2、根据本公司担任的工程任务,制定试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召开公司试验工作会议,总结工作,布置任务,交流经验,表彰先进。
3、统管全公司试验人员。组织业务培训,申报技术考核;根据情况变化,调配试验人员。
4、统管全公司试验设备。掌握设备动态,组织定期检查与检定,办理购置、调配、维修及报废事宜。
5、参加公司所管工程项目的施工调查,了解设计、施工及有关要求,提出试验工作组织安排意见,组建派驻项目试验站。
6、对全公司各工程项目的试验工作进行检查与指导,解决技术问题,对项目试验站的检测工作质量负责。
7、受理公司所属各单位来样试验。
8、指导工程材料的正确保管和合理使用。
9、参加工程质量检查和工程验交,为编制竣工文件提供试验资料,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
10、结合工程需要,进行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试验研究和推广应用。
11、负责试验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做好统计分析和总结上报。
12、承办计量测试中心计量认证资质和公路工程综合乙级证书的复查评审和资质维护工作。
综合管理室职责
1、协助中心领导做好行政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管理工作。
2、负责教育培训,接收检测样品并下达检测任务,管理仪器设备档案、检测资料档案、人员技术档案、行政文书档案和质量体系运行档案。
3、打印检测报告,统计检测费用,受理客户申诉,编制统计报表。
4、搞好后勤保障服务和协调各部门工作。
不合格品试验检测报告管理制度
当试验检测过程中,出现不合格品时,应做如下工作:
1、保存试验样品,以备查。
2、通知施工单位相关部门,暂停该样品代表的材料使用。
3、向试验室主任报告。
4、试验室主任组织取样人、检测人员及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分析不合格原因,是否取样具有代表性,还是样品已经损坏,或者是样品所代表的材料有质量问题。
5、应重新取双倍试样进行复检。
6、复检合格应通知施工单位相关部门及施工现场继续使用,若不合格应立即报告驻地监理工程师,并通知施工单位相关部门停止发料,并立即作出不合格标识。
7、当产品生产厂家对检测结果有异议时,可进行见证取样后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仲裁检验,并做好留样工作。对水泥、外加剂、外掺料可取复检样品进行仲裁检验。
8、经检测不合格的材料由施工单位相关部门负责退货。经降级使用的材料需经上级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使用。
9、应建立不合格品台帐,详细记录不合格品的名称、生产厂家(产地)、供应商、规格型号、进场数量、进场日期、不合格指标、处置情况等。
第8篇:河北省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细则
冀卫医〔2008〕19号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
《河北省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扩权县(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武警河北总队卫生处,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加强我省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提高临床检验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厅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河北省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八年三月十九日
河北省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提高临床检验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是指对取自人体的各种标本进行生物学、微生物学、免疫学、化学、血液免疫学、血液学、生物物理学、细胞学等检验,并为临床提供医学检验服务的实验室。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各级各类开展临床检验工作的医疗机构。第四条 省卫生厅负责全省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实验室建设和管理,规范临床实验室执业行为,保证临床实验室按照安全、准确、及时、有效、经济、便民和保护患者隐私的原则开展临床检验工作。第二章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的一般规定
第六条 卫生行政部门在核准医疗机构医学检验科诊疗科目登记时,应当明确医学检验科下设专业,即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微生物学专业,临床生化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临床细胞分子遗传学专业等。
(一)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在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内设定临床检验项目,提供临床检验服务。新增专业或超出已登记的专业范围开展临床检验项目,应当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二)医疗机构开展的检验项目须报登记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三)临床基因扩增实验室、艾滋病初筛实验室等需要准入的临床检验项目,须按照有关规定准入后方可开展检测工作,相关工作人员须经培训后持证上岗。
第七条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提供的临床检验服务应当满足临床工作的需要。
(一)综合性医院至少应开展下列检验项目: 一级综合医院
1、血、尿、便常规,尿妊娠试验
2、ABO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试验
3、必要的生化试验(如:血糖、肝肾功能测定等)
4、血清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检查
5、常见寄生虫病检查
6、常见传染病的血清学检查(如:肥达氏反应等)
7、细菌学涂片检查 二级综合医院
在一级综合医院基础上增加:
1、嗜酸性粒细胞计数,红细胞比积,网织红细胞计数及异常红细胞检查等
2、尿蛋白、糖定量
3、便潜血、浓缩法查虫卵等
4、脑脊液、精液、前列腺液、胃液、胆汁、阴道分泌物等体液检查
5、A、B血型亚型,Rh血型
6、出血性疾病检验,血液凝固试验,溶血性疾病检验,骨髓细胞检验
6、临床生化检查,包括血脂、离子、酶、激素、血气等试验
7、免疫球蛋白、自身抗体、肿瘤标记物、肝炎病毒血清学标记物、传染病血清学检查等
8、微生物的分离、鉴定、药物敏感试验
三级综合医院
在二级综合医院的基础上增加:
1、血液学、出血性疾病的特殊检查(如:血小板功能、凝血因子有关试验、纤维蛋白溶解试验、溶血性疾病的特殊检查及骨髓细胞的特殊染色等)
2、除A、B亚型、Rh血型外的其它少见血型鉴定以及血清检查
3、能满足医疗、科研特殊检查需要的尿、临床生化、临床免疫的检查项目
4、药物浓度监测
5、化学发光试验
6、开展满足临床治疗需要的药物敏感试验及指导临床耐药性监测
(二)中医院、儿童医院、妇幼保健院等根据临床需要比照同级综合医院确定检验项目;专科医院要在一级医院开展检验项目的基础上增加临床需要的专科检验项目;
(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根据临床需要,在核准范围内适当增减检验项目,并及时向临床通报检验项目的增减。
第八条 医疗机构应当保证临床检验工作客观、公正,不受任何部门、经济利益等影响,合理检验并客观准确的提供检验报告。
第九条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集中设置,统一管理,资源共享,满足临床检验工作的需要。
(一)临床实验室设置应有长远规划和目标,检验科分组设置要适合检测工作的需要;
(二)相同的检验项目应集中在同一实验室进行检测,并有相应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
(三)三级医院应设有独立的急诊检验室,24小时提供急诊检验服务。
第十条 医疗机构应当保证临床实验室具备与其开展项目相应的基本条件,满足临床检验工作的需要。
(一)人员要求:
检验科人员编制不低于全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总数的4.6%,教学医院应适当增加。其中二级医院至少有副主任检验技(医)师1名或主管检验技(医)师2名,三级医院至少有主任检验技(医)师1名或副主任检验技(医)师3名;
(二)实验室总面积:
二级医院使用面积应不少于600m2,三级医院应不少于1000m2;
(三)基础设施和环境条件:
实验室的布局、通风、温度、湿度、电源、生物安全、上下水和防电磁干扰、辐射、灰尘、噪声、震动等应符合仪器设备运行和实验工作的要求;实验室要分区明确、流程合理,对有相互影响的检验项目要进行有效的隔离,并采取有效措施以防止交叉污染;对影响检测质量和有可能造成生物危害的区域,进入和使用应加以有效控制,明确控制的对象和范围;
(四)医疗机构应配备开展检验项目所必需的仪器设备。
第十一条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相关技术操作规范和标准,保证临床检验质量。
(一)建立实验室文件管理体系;
(二)建立相应的各级人员岗位职责和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包括检验质量管理制度、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检验结果报告管理制度、工作人员管理制度、仪器设备管理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等;
(三)实验室应定期开展实验室管理文件、技术操作规范标准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强化实验室人员的质量意识;
(四)鼓励和倡导临床实验室参加实验室质量体系认可(证),规范实验室管理。
第十二条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学历,并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负责人应当经过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其他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负责人应当经过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
第十三条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有专(兼)职人员负责临床检验质量和临床实验室安全管理。
(一)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要成立实验室质量和安全管理小组,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临床检验质量和实验室安全管理,科室负责人为质量和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二)质量管理小组应定期总结实验室质量管理情况,对实验室质量管理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包括检测系统的完整性和稳定性,室内质控及室间质评的执行情况,“失控”、“不合格”项目原因分析及处理等;
(三)安全管理小组应对实验室的安全管理情况提出持续改进意见并监督执行。包括: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安全防护知识的培训,防护设备和用品的正确使用,病原微生物样本的采集、运输、储存和实验室废物的处理,医源性感染的预防控制以及其它安全方面的问题等。
第十四条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按照卫生部规定的临床检验项目和临床检验方法开展临床检验工作,不得使用卫生部公布停止应用的临床检验项目和临床检验方法开展临床检验工作。
第十五条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有分析前质量保证措施,制定标本质量控制文件。包括:标本采集前病人准备、标本采集、标本运送、标本接收、标本储存等标准操作规程,并由医疗机构相关质量监控部门纳入本单位医疗质量保证体系中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建立临床检验报告审核和发放制度,保证临床检验报告的准确、及时和信息完整,保护患者隐私。
(一)临床实验室要制定检验报告单发出标准,应在保证检验结果准确无误的前提下发出检验报告。不得漏报、错报。对与临床诊断不符、有疑议的异常结果应进行复查并及时与临床沟通;
(二)建立严格的检验报告单签发审核制度,检验报告应在审核后发出,检验结果签发人员及审核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
(三)临床实验室对所有开展的检验项目必须有报告时限的规定;
(四)建立并严格执行急诊报告登记制度、危急值报告制度;
(五)临床实验室应有保护患者隐私权的规定及处理程序。检验报告单必须妥善保管,有专人、专门途径发出。第十七条 临床检验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一)实验室名称、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病历或者门诊病历号;
(二)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和单位,参考范围、异常结果提示;
(三)操作者姓名、审核者姓名、标本接收时间、报告时间;
(四)免责声明等其他需要报告的内容。
第十八条 临床检验报告须使用中文或国际通用的、规范的缩写。进入住院病案的临床检验报告单随病历一同保存,保存期不得少于30年;建立门诊病历保管制度的医疗机构,临床检验门诊报告单随门诊病历一同保存,保存期不得少于15年。
第十九条 诊断性临床检验报告应当由执业医师出具。
乡、民族乡、镇的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诊断性临床检验报告可以由执业助理医师出具。
第二十条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加强与临床的联系,指导临床医师选择合理的检验项目,为临床提供检验结果咨询服务,介绍检验项目的临床意义和标本要求,指导临床合理选择检验项目,提高送检标本质量。第二十一条 医疗机构应严格界定临床实验室和科研实验室。非临床实验室不得向临床出具临床检验报告,不得收取相应检验费用。
第三章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质量管理
第二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实验室质量控制和管理。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临床检验项目标准操作规程和检验仪器的标准操作、维护规程。
(一)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临床实验室质量控制体系,临床实验室应有全程质量管理程序和保证措施,制定质量控制目标以及质量持续改进计划,对检验质量问题及时分析,不断完善控制措施;
(二)实验室开展的检验项目应建立标准操作规程,所有仪器设备应建立标准操作、维护规程,并严格执行。包括:检验项目的实验原理、标本采集、检测试剂、仪器校准、操作步骤、质量控制、计算方法、参考值、灵敏度、准确度、临床意义等;仪器原理和适用范围,仪器性能参数、操作步骤,仪器校准、维护和保养以及相关记录等;
(三)实验室质量控制和管理的相关资料记录应齐全、完备,及时整理归档,有安全保密措施,并有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
第二十三条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使用的仪器、试剂和耗材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与检验方法相适应。
(一)国外进口的分析仪器必须有国家注册文件,国内生产的分析仪器必须有生产许可证及批准文件;
(二)试剂必须使用国家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检定合格的试剂;凡规定“批批检”的试剂,必须有使用批次的检定合格证明;凡暂未批准的试剂,制备单位(厂家或实验室)应出示质量文件,其内容应包括准确度(含校准品的溯源程序及不确定度)、精密度(瓶间、批间)、可检测范围、特异性、抗干扰能力、稳定性等;定性或半定量试剂应有“临界值”的说明;
(三)由实验室自行配制的试剂,应制定相应的质量文件并达到质量要求,但仅限于内部使用;
(四)临床实验室耗材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暂无标准者,应使用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
第二十四条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保证检测系统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一)对需要校准的检验仪器、检验项目和对临床检验结果有影响的辅助设备应定期进行校准,更换试剂、校准品、质控品时应有实验依据,检测仪器有使用、校准、保养、维修及当前性能评价的记录;
(二)临床实验室应建立有效的校准程序,包括新仪器校准、定期校准、仪器维修后校准等,各类检验设备必须有校准计划和完整的校准记录;
(三)国家规定强制性检定的仪器,如天平、分光光度计等必须有当年检定的合格证书;各种对检验结果有影响的辅助设备如压力表、温湿度计、电导仪等也要定期检定或校准并有记录。
第二十五条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对开展的临床检验项目进行室内质量控制,绘制质量控制图,按照规定上报室内质量控制结果。当出现质量失控现象时,应当及时查找原因,采取纠正措施,并详细记录。
第二十六条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室内质量控制主要包括质控品的选择、质控品的数量、质控频度、质控方法、失控的判断规则、失控时原因分析及处理措施、质控数据管理要求等。
(一)质控品的成分应与检测患者样本的基质相似或一致,质控品应均
一、稳定,瓶间变异性应小于分析系统的变异;尚无商品质控品的,临床实验室可以自制质控品;所选质控品的浓度应反映有临床意义的浓度范围的变化;
(二)使用定值质控品时,说明书上的原有标定值只能作参考,必须由实验室作重复测定来确定实际的均值和标准差;
(三)质控频度:每一个分析批长度内至少对质控品做一次检测;
(四)临床实验室应确定每批内质控品的位置,其原则是报告一批患者检测结果前,应对质控结果作出评价;质控品的位置须考虑分析方法的类型,可能产生的误差类型等;
(五)质控方法应当既能灵敏地检出分析误差,又能特异地识别误差,即具有较高的误差检出概率和较低的假失控概率;可使用多规则方法进行判断,可用Levey Jennings质控图和Z-分数图等质控图形式表示质控结果,有助于对质控数据的解释;
(六)实验室应建立失控的判断规则、失控原因分析及相应处理措施等规定,失控处理情况应记录;发现问题时应及时确认失控原因,提出妥善解决方法,并防止再次发生。
第二十七条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定量测定项目的室内质量控制标准应按照《临床实验室定量测定室内质量控制指南》(GB/20032302-T-361)执行。
第二十八条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参加经卫生部认定的室间质量评价机构组织的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
第二十九条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参加室间质量评价应当按照常规临床检验方法与临床检验标本同时进行,不得另选检测系统,以保证检验结果的真实性。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对于室间质量评价不合格的项目,应当及时查找原因,采取纠正措施,并应将参加室间质量评价项目原始数据保存归档。
第三十条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对开展的所有检测项目的可靠性进行验证。
(一)尚未开展室间质量评价的临床检验项目,应定期与质量较有保证的其他临床实验室同类项目进行比对,每年至少2次,每个项目至少选择5份不同浓度水平的新鲜标本,比对结果要有完整记录和统计学分析,或者用其他方法验证其结果的可靠性;
(二)临床检验项目比对有困难时,临床实验室应当对方法学进行评价,包括准确性、精密度、特异性、线性范围、稳定性、抗干扰性、参考范围等,并有质量保证措施;
(三)床旁临床检验项目应定期与临床实验室相同临床检验项目进行比对,每月至少1次;
(四)同一实验室使用不同仪器或不同方法开展同一项目时,应有比对试验,其结果之间相对偏差不能超过1/2PT可接受范围;
(五)所有进行结果可靠性验证的检测项目都应保存验证的原始数据。
第三十一条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室间质量评价标准按照《临床实验室室间质量评价要求》(GB/20032301-T-361)执行,并有具体措施。
第三十二条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建立质量管理记录,包括标本接收、标本储存、标本处理、仪器和试剂及耗材使用情况、校准、室内质控、室间质评、检验结果、报告发放等内容,质量管理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四章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安全管理
第三十三条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一)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要严格执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二)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达到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标准;
(三)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不得从事大量活菌操作、动物感染实验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病原微生物危害程度分类和实验活动所需生物安全实验室级别等以卫生部颁布的《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为准;
(四)医疗机构新建、改建或者扩建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应当向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每年将备案情况汇总后报省卫生厅; 第三十四条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建立并严格遵守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与安全操作规程。
(一)临床实验室分区、流程要符合医院感染控制和生物安全要求,实验室工作区要合理布局;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划分明确,要有生物危险标志并标明级别;
(二)要有相应的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与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护设备等;
(三)法定传染病检测样本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报告。第三十五条 医疗机构应当对临床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并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生物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
第三十六条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根据生物危害风险,保证生物安全防护水平达到相应的生物安全防护级别。第三十七条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建筑设计应当符合有关标准,并与其生物安全防护级别相适应。
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应符合《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规定标准:
1、每个实验室设洗手池,应设置在靠近出口处;
2、实验室围护结构内表面易于清洁。地面应防滑、无缝隙,不得铺设地毯。
3、实验台表面应不透水,耐腐蚀、耐热。
4、实验室中的家具应牢固。为便于清洁,家具、设备之间应保持一定间隙。应有专门放置生物废弃物容器的台(架)。
5、实验室门应带锁并可自动关闭,门上应有可视窗;
6、应有足够的存储空间摆放物品以方便使用,在实验室工作区域外还应有可供长期使用的存储空间;
7、在实验室内应使用专用的工作服;
8、在实验室工作区域外应有存放个人衣物的专用设施;
9、应设置实施各种消毒方法的设施,如高压灭菌锅、化学消毒装置等对废弃物进行处理;
10、应在实验室内配备Ⅱ级生物安全柜;
11、应设洗眼设施,必要时应有喷淋装置;
12、应有通风设施,如使用窗户自然通风,应有纱窗;
13、有可靠的电力供应和应急照明,必要时,重要设备如培养箱、Ⅱ级生物安全柜、冰箱等应配备备用电源;
14、实验室出口应有在黑暗中可明确辨认的标识。
第三十八条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按照生物防护级别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
(一)基本生物安全保护设备、用品配备齐全,并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
(二)艾滋病初筛实验室、基因扩增实验室、微生物实验室必须使用Ⅱ级生物安全柜;
(三)工作人员能按不同级别的防护要求正确选择和使用各种防护设备及用品,并熟悉防护措施;实验室在危害评估的基础上,对个人防护装备(实验室防护服、面部及身体保护、手套、鞋、呼吸防护)的选择、使用、维护应有明确的书面规定程序和使用指导,并对实验室工作人员使用安全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进行必要的培训,保证所有人员都能正确使用。
第三十九条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严格管理实验标本及实验所需的菌(毒)种。
(一)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不得保存和检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
(二)从临床标本检出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应当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及卫生部《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送至相应级别的生物安全实验室进行检验;
(三)严格管理实验标本及实验所需的菌(毒)种,菌(毒)种有专用冰箱并加锁,有专人保管并登记。
第四十条 医疗机构病原微生物样本的采集、运输、储存严格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及卫生部《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一)采集病原微生物样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与采集病原微生物样本所需要的生物安全防护水平相适应的设备;
2、具有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工作人员;
3、具有有效的防止病原微生物扩散和感染的措施;
4、具有保证病原微生物样本质量的技术方法和手段;
5、采集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样本的工作人员在采集过程中应当防止病原微生物扩散和感染,并对样本的来源、采集过程和方法等作详细记录。
(二)病原微生物样本的运输:
1、不得通过公共电(汽)车和城市铁路运输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
2、运输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①运输目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用途和接收单位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
②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的容器应当密封,容器或者包装材料还应当符合防水、防破损、防外泄、耐高(低)温、耐高压的要求;
③容器或者包装材料上应当印有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者兽医主管部门规定的生物危险标识、警告用语和提示用语; ④应当由不少于2人的专人护送,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三)病原微生物样本应交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菌(毒)种保藏中心或者专业实验室集中储存。
第四十一条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按照卫生部有关规定加强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
(一)生活用品应存放于实验室区域外指定的专用处;
(二)冰箱应标记以明确其规定用途;
(三)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禁止在工作区内使用化妆品和处理隐形眼镜;
(四)实验室工作人员长发应束在脑后,工作区内不能配带戒指、耳环、腕表、手镯、项链等饰物;
(五)所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应接受免疫以预防其可能被所接触的生物因子感染,并应保存免疫记录;
(六)对特定实验室的免疫计划应根据文件化的实验室传染危害评估和地方公共卫生部门的建议制定。
第四十二条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医疗废物。
(一)医疗废物应按规定使用专用容器、在指定地点分类存放;注射器针头及其他尖锐器具存放于符合规定的硬质容器中,避免工作人员针刺伤;
(二)培养物未经有审批权限的负责人批准,不得携带出实验室;
(三)临床实验室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按规定方法消毒处置;
(四)送检标本(不含尿液)及一切接触检验标本的器材必须用物理或化学方法消毒后,按有关规定由医疗机构集中处理。
第四十三条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制定生物安全事故和危险品等意外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
(一)实验室各区域要有安全警示和限定性标识;
(二)实验室要有锐器处理、手卫生、环境清洁、器具使用和清洗消毒等工作的操作规范,并有意外情况的紧急处理措施;
(三)严格规范离心机的操作,离心过程中应将气溶胶的产生控制在最低水平;
(四)大型的高压设备必须专人保管、专人使用,并有使用登记;
(五)实验室的出口和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无阻,无论任何时间、何种原因都不得阻塞灭火器、火警箱、防火毯、安全淋浴出口和通道。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四条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临床实验室的日常管理。
第四十五条 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按照核准登记的医学检验科下设专业诊疗科目开展临床检验工作;
(二)未按照相关规定擅自新增检验科下设专业;
(三)超出已登记的专业范围开展临床检验工作。
第四十六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辖区内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管理、质量与安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安全隐患时,应当责令医疗机构立即整改;重大问题须及时报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
第四十七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对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举报、投诉后,应当及时核查并依法处理;重大问题应将处理结果一并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查,了解情况,调查取证;
(二)查阅或者复制临床实验室质量和安全管理的有关资料,采集、封存样品;
(三)责令违反本办法及有关规定的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及其人员停止违法违规行为;
(四)对违反本办法及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四十九条 省卫生厅委托省临床检验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省临床检验中心对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检验质量和安全管理进行检查与指导,各设区市卫生局可委托相应的专业机构对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检验质量和安全管理进行检查与指导。
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临床检验质量管理与控制中心等专业机构在检查指导中发现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存在检验质量和安全管理问题时,应当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五十条 医疗机构应当对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委托的专业机构的检查指导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第五十一条 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质量、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通报或公告。
设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上一年度对辖区内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质量、安全管理通报或公告情况,于每年1月31日前报省卫生厅。
第五十二条 省临床检验中心应当定期将全省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室间质量评价情况向省卫生厅和卫生部报告,并向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所属机构情况。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室间质量评价:利用实验室间的比对确定实验室的检测能力。
实验室间比对:按照预先规定的条件,由两个或多个实验室对相同或类似检测物品进行检测的组织、实施和评价。
室内质量控制:实验室为了监测和评价本室工作质量,决定常规检验报告能否签发所采取的一系列检查、控制手段,旨在检测和控制本室常规工作的精密度,并检测其准确度的改变,提高本室常规工作中批间和日间标本检测的一致性。
质量控制图:对过程质量加以测定、记录,从而进行评估并监查过程是否处于控制状态的一种统计方法设计的图,图上有中心线、上控制界限和下控制界限,并有按时间顺序抽取的样本统计量值的描点序列。
第五十四条 特殊临床检验项目按照卫生部有关规定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