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学校食堂联合督导小结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学校健康督导小结”。
2012年永兴镇第一次学校、托幼机构食堂
食品安全联合督导总结
为规范我镇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安全工作,保障学生饮食安全,有效遏制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发生,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永兴镇中心小学、永兴镇中心卫生院组成联合督导小组,于2012年3月15日-16日对全镇中、小学、托幼机构食堂进行督导,现总结如下:
一、督导小组组成:由卫生院抽4名卫生监督员、中心小学抽2人,分两个小组;
具体人员有:岳廷池、冯文刚、王航、黎永平、丁天才、吴建新。
二、督导目的:规范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组织建设,明确学校校长(园长)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加强学校食堂管理人员及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培训,加强食堂各项设施建设,餐饮具消毒管理,规范食品采购及原料索证、登记、验收,强化学生饮用水安全等。
三、督导情况:本次督导突出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和内容,认真落实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进一步查处学校食品安全违规行为。
全镇23间中、小学、托幼机构,其中永兴中学、流河渡中学、茅九校及7间幼儿园原有食堂向学生提供就餐,10间小学从2011年秋季开始建食堂向学生提供就餐,三间小学未向学生提供就餐。具体情况如下:
1、除永兴中学、茅九校、流河渡中学、永兴中心小学外,大多数学校(幼儿园)食堂未按要求设置食品原料处理、食品加工、贮藏等场所;
2、大多数学校(幼儿园)无清洗消毒,三防(防蝇、防鼠、防尘),洗手等设施;
3、部分学校未落实采购进货验收制度,采购的食品未索证,登记的项目不全;少数学校用餐不留样或留样不够;
4、仍有少数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未能提供有效健康证明;
5、小红帽幼儿园未提供餐饮服务许可证及食堂从业人员、幼教人员健康证明;
6、少数学校主要领导和管理人员对食品安全意识淡薄,没有切实履行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和直接管理责任人的责任。
四、建议
1、各学校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校长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食品安全工作的直接管理责任,规范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要加强食品管理人员、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预防食物中毒知识的培训工作,帮助他们强化卫生意识,提高素质,提高能力。
3、规范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索证、验收、登记。严防餐饮具不消毒或消毒不彻底、生熟食品混放,造成交叉污染;严防加工间不洁和超负荷使用等从而导致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等违规行为,加强食堂日常卫生管理。
4、加大学校食堂硬件设施投入,使食品加工流程合理化、规范化,符合相应的卫生要求。
永兴镇中心卫生院 永兴镇中心小学 2012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