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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
第二阶段评聘工作总体方案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部署,在完成第一阶段改革工作基础上,为及时化解矛盾,积极稳妥地推进第二阶段改革工作,更好地完成我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任务,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第二阶段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市第二阶段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要按照国家和省里的总体部署,统一认识,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严肃纪律,从速运行,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市里要统揽改革全局,统一协调,规范运作,对改革负总责;县区要强化属地责任,充分发挥改革学校的用人主体作用。要在原有改革方针、政策、总体思路和原则不变的基础上,着眼构建长效机制,立足改革创新,完善改革政策,细化评价标准,规范评审办法,着力解决第一阶段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把握改革方向,稳慎组织实施,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促进人才优化配置与合理流动,推动我市基础教育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市里对重大问题统一调度,实行宏观指导,加强与部、省的沟通协调和请示汇报;县区根据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改革方案,深入基层,靠前指挥;强化改革学校的用
上一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政策只适用于此次改革),被聘人员自然过渡聘任到新的职称体系中对应岗位,其中过渡聘任到同级别岗位的,不再参加人社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水平评审;未聘人员,市、县两级人社部门按照审批管理权限,审核确认过渡到新的职称体系。
(三)从实际出发完善评价标准。市里制定统一的职业道德、课堂教学、演讲答辩、常规工作、学术成果、获奖情况以及教龄加分等量化评价标准。在坚持标准、确保公平前提下,对2003—2005年已取得职称资格未聘、未兑现待遇人员,在赋分上适当倾斜。
(四)严格履行竞聘程序。严格资格审查,凡竞聘教师民主测评不超过半数、业绩成果弄虚作假、综合考核评价没有达到标准,以及其它不符合竞聘岗位条件的,一律不能参加竞聘。充分体现竞争、择优的要求,各改革学校聘委会在确定推荐评审人选时,必须采取差额考核、评价办法进行,并将竞聘方案和竞聘程序报同级人社教育部门审核批准后组织实施。
(五)妥善解决中层以上管理干部及教辅人员竞聘问题。对学校中层以上管理干部、教辅人员的竞聘条件设定上,要从他们特定的管理和辅助工作出发,加以灵活掌握,形成正确导向。在考核评价过程中,可以将其听课、评课、导课、讲座和教辅工作等教育教学活动,折算出相当于学校专业课教师标准工作量,加以考核赋分。赋分的参考标准由市里统一制定,各县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要实行总量控制,使这部分人所占的竞聘岗位数额保持合理比重。兼任学校中层以上管理干部的教师、教辅人员要与一线教师一道参
(二)动员部署(8月下旬前)
1、动员部署。市委、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第二阶段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动员大会,总结前段工作,安排部署第二阶段改革工作。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下发第二阶段改革总体方案。各县区参照市里作法,采取相应措施做好第一阶段的收尾工作,并进行总结,对第二阶段的改革工作做出安排。
2、深入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改革的意义、目的,实质和内涵,在社会上树立正确导向。采取领导访谈、专家讲座、业务培训等形式,重点针对改革重点群体、难点问题和关键环节,做好宣讲工作。制定印发通俗易懂的宣传手册,将改革的相关政策宣传到每个学校、每位教师,使每位教师理解改革、支持改革,积极参与改革。
3、骨干培训。市人社、教育部门要组织县区人社教育部门有关人员和各校有关领导,进行集中学习培训,使其成为领导、指导、推进改革的骨干中坚。各县区要做好学校聘委会成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相关业务的沿伸培训。把培训落实到每一学校,落实到每一改革的组织领导者,落实到每一操作难点。
(三)组织实施(9月中旬前)
各县区要按照第一阶段下发的《松原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的评聘工作实施意见》中规定的“公布岗位竞聘和基本条件、个人申报、资格审查、竞聘赋分、确定推荐人选”等相关程序,组织开展第二阶段的评聘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要突出把握好以下几个
3、组建专业技术水平评审会。市、县区人社局按照改革试点确定的审批管理权限及组建评审委员会的要求,分别组建相应级别专业技术水平专家评委库和评审委员会,对竞聘人选的专业技术水平进行评审。市人社局负责组建全市高级教师以及市本级一级、二、三级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审会。各县区人社局负责组建一级、二、三级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审会。高级、一级、二、三级教师评审委员会人数分别不少于25人、21人、9人。评委库成员由市县教育领域知名专家、具有高级教师以上职称资格且责任心事业心较强的人员担任。评委库成员须经同级人社、教育部门审核后,由市人社局核准。经核准的评委库按管理权限由人社部门备案。评委会成员按规定程序,从评委库成员中产生。
4、公布竞聘岗位和基本条件。各改革学校聘委会在有效时间内,公布竞聘岗位及数额和条件。具备接收条件的学校,经人社和教育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以跨校组织其他学校的教师参加空余编制岗位的竞聘。
竞聘的基本条件要按照省人社厅、教育厅下发的《松原市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和这次出台的相关政策执行。所有考核评价项目计算时间截止为2009年12月31日。
5、个人申请和资格审查。竞聘人员向学校聘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及相关证件材料。改革学校聘委会对竞聘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并予以公示。跨校参加岗位竞聘的教师,要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个人书面申请,由教育行政部门审查,报属地人社部门进行审核确认。
杂,涉及面广,历史遗留问题多,工作难度大,已经引起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高度关注。各地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对第二阶段改革工作必须高度重视,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把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要切实处理好坚定推进改革与保持稳定的关系,处理好坚持改革方向、巩固第一阶段改革成果与从实际出发处理改革矛盾的关系,处理好改革与正常教学活动开展的关系。强化责任意识,端正工作态度,克服等靠思想,变被动为主动。
(二)落实责任。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改革总体方案的审议、各县区改革实施方案的审核;与省和国家部委进行政策咨询,情况沟通和请示汇报;对涉及全市改革中重大问题进行统筹协调;强化对县区和部门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强化属地责任,对辖区改革负全责。要健全组织,分解责任,统筹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各改革学校也要发挥主体作用,强化校长的法人责任,发挥聘委会和全体教职工大会的作用,确保矛盾不上交、问题解决在学校。市人社、教育部门要成立改革工作业务指导组,联系县区和重点学校,协调指导开展工作。各县区也要组织精干人员成立若干工作组,深入基层,分工开展政策宣传咨询,方案审核把关,指导组建聘委会,信访维稳和突发事件处理等项工作,逐层级、部门和领导落实责任。
7、民主测评赋分参考标准(10分)
二○一○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