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专家指导实施细则(试行)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海南省教育局官网”。
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专家指导实施细则
(试行)
依据《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专家指导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为确保课题跟踪指导制度的落实,特制订本细则。
一、指导专家对以下立项课题进行指导:中小学校、中职学校教师的立项课题;高等学校讲师及以下职称教师的立项课题。
二、每位指导专家按《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指导专家课题指导分配方案》要求,负责3至5项课题作跟踪指导,直至课题结题。
三、指导专家须依托“海南教研”网络博客平台(www.daodoc.com)定期浏览所负责的课题博客(博客账号由省规划办提供),按相应课题确定的研究路线的不同阶段,依照时间节点对课题研究的各环节进行检查指导,通过实名留言的方式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和建议。
1.检查是否按要求上传相关课题资料(包括《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课题立项通知书及开题报告等)。
2.审阅《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指导课题主持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订课题研究内容和计划,完善课题设计论证。3.审阅课题“开题报告”,指导课题主持人做好 “开题论证”;指导课题组召开开题会,对课题研究方案和实施方案进行研讨,完善课题研究计划和方案。
4.过程检查:检查课题研究是否按预定计划进行,课题研究的思路与方法是否正确;指导课题组对中期研究成果进行论证,写好课题中期报告;对课题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
5.指导建档:检查并指导课题组建立并及时将资料整理归档。资料一般分为基础性、过程性和总结性三类。
6.协调联系:指导专家可视需要或应课题单位(主持人)的请求,对所指导的课题进行现场指导;可以直接与市县(单位)或省规划办取得联系,及时通报情况。7.指导课题单位(主持人)对课题研究的全过程和研究成果进行自我鉴定并形成鉴定意见。
8.指导课题单位(主持人)撰写好研究报告;按要求归类整理装订结题鉴定材料。
五、省规划办定期召开指导专家工作会议,听取指导专家的意见和建议,提出改进工作的方法和策略。
六、省规划办每年对指导专家工作进行一次评估,奖励一批优秀指导专家。
海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