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师德考核方案和细则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教师师德考核实施细则”。
小学师德考核和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不断提升我校教师队伍的师德水平,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高素质师资队伍,依据《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方法》和市师德建设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评选范围与比例
1、评选范围:所有在岗教师。
2、评选名额:1名。
二、评选标准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无影响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不利于社会安定的言行。
2.立德树人,品德高尚,热爱学生,尊重家长,师德事迹突出感人;
3.敬业爱岗,严谨治学,业务精湛,施教能力强;
4.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团结同志,顾全大局,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5.积极参与市教育局组织安排的各项师德教育和教师家访活动,成效突出。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推举为师德先进个人候选人
1、违反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
2、教育教学活动中,因疏于管理造成重大事故者。
3、对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有推诿、应付、拒绝等不服从安排行为者。
4、在社会上参加其他活动,给学校带来负面影响者。
5、在同志之间有搬弄是非,挑拨离间,破坏团结,品行不端、侮辱他人(特别是学生),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者。
6、一个月无故旷课达5天(无故旷课三节等于一天)以上,请事假达20天以上;
7、其他严重违反校纪校规,严重损害学校形象者。
四、评选办法
(1)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选领导小组根据师德先进个人评选细则,在广泛征求意见和认真审查有关材料的基础上提出候选人推荐人选。
(2)对推荐人选进行评议,确定优秀候选人。“评选领导小组”由班子成员、教研组长组成,由校长任组长。其成员为优秀教师候选人时应当回避。
(3)召开教职工会议,对优秀教师候选人予以表决。参会人员过半数赞成的候选人即当选为优秀教师。
附:小学师德先进个人评选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五、评选原则:
1、评选工作要发扬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对承担不同层次班级教学任务的教师要统筹兼顾。
3、评选出的师德先进个人,要经学校教代会表决通。
学校师德先进个人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