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汉双语教学工作总结(精选6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双语教学工作总结”。
第1篇:酒歌蒙汉双语歌词
浓浓烈烈的奶酒啊
蜷在瓶里的小绵羊
兄弟朋友们痛饮吧
灌进肚里的大老虎
我们的歌声美 嘿
干了这一杯 嘿
千万别喝醉
情真意切的歌声哝
换来美丽的吉祥鸟
喝下美酒七杯后
畅想新年乐陶陶
我们的歌声美 嘿
干了这一杯 嘿
幸福装满杯
第2篇:高职院校蒙汉双语教育教学研究论文
摘要:内蒙古地区的少数民族双语教育应该蒙汉语并重,以蒙汉兼通为教育目的,在教学中,注重蒙汉互通,相互转换能力的培养。本文简要阐述了国外的双语教育模式,并与自治区少数民族双语教育模式进行对比与分析,从而阐明了我区少数民族双语教育应该采取的教育模式。
关键词:教育模式;双语教育;双语教学;互通式教材
一、引言
我国的内蒙古地区属于少数民族地区,这些地区大多拥有自己的语言。但为了使得各民族能够更加融合,团结奋进,也必须在少数民族的语言教育中加入汉语教育,使得两种语言共同发展,学生既具备民族语言的能力,也拥有汉语能力,这才有利于学生的发展。所以,必须要实施双语教育,促使民族和民族之间更好的进行沟通、交流。
二、关于少数民族双语教育的模式
这里所说的双语教育,指的是促使学生既了解第一语言,也会运用第二语言,在这样的形式下来接受教育。分析其教学意义,双语教学所涵盖的范围,比双语教育更加广泛,这是实现双语教育的最好方式。此外,其还包括了双语教学方法,以及非双语教学方法。通过调查后发现,采取这样的形式所教育出来的学生,比起过渡式方法所教育出来的学生,语言运用能够更强。然而这样也有一个不足之处,那就是学生的母语能力会受到一定的限制,甚至不能进一步的发展。所以,该种教育模式不利于内蒙古地区的学生。
三、针对内蒙古地区的双语教学问题进行分析
第一,双语教学应注重、加强基础教育。内蒙古地区的语言教育中,关于大专院校的教学是重点。因为学生在大学时期,属于素质教育的关键时期。通过实验后发现,在学生的幼儿时期,便要开始实施双语方面的教育。到了中学的时候,更是对学生进行塑造的重点时期。这个时期,必须要树立学生的民族观念和爱国思想,因此双语教学是非常重要的。所以,教学工作者必须改变陈旧的思想,将重点放在中学时期和小学时期,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双语教学计划,这才有利于学生的发展。中学和小学时期打好了基础,才能促使双语教学起到一定的效果。若是到了大学再实施双语教育,那么可能会起到适得其反的效果,甚至引发学生的反感。正因为这样,所以在笔者看来,要使得大专院校的双语教育更好的开展和进行,就必须在中学和小学时期便打好基础。第二,科学合理的选择和使用教材。在进行双语教学的时候,教材是非常关键的一个部分,同时也是教学的基础。因此必须选择好的教材,使得教学质量也得到提高。在笔者看来,蒙古地区的双语教育教材在大学这个阶段,可以尽量使用关于该民族的优秀语言材料,使学生更好的了解民族语言的特色和风格,另外也要在其中加入少量的汉语材料,汉语和蒙语的结合,帮助学生更好的了解和学习语言,形成自豪的民族观念和爱国思想,为将来的学习奠定坚实的基础。蒙古地区大中院校的双语教材,开始必须要使得富有特色的蒙语占大多数,之后逐渐转变为汉语占大多数,以及两种语言的译文占相同比例。在这个过程里,也需要增加一些语法、语音还有翻译方面的内容和知识,促使汉语和蒙语能够形成良好的互动和参照。不仅如此,也必须考虑到学生所学习的专业,在其中加入关于专业的内容。需要注意的是,教学大纲和教材的参考书都需要依照教材来设定,使得教学能够获得相应的指导。所编撰和使用的教材,也必须得到相关专家和权威人士的审核。第三,教学的过程中采用科技手段。如今,随着社会的发展,科学技术也在不断进步。涌现出了很多先进技术和设备,比如网络技术、视听技术、多媒体技术等等。很多地区在教育的时候,都采用了这些先进设备。所以,在内蒙古地区进行双语教育的时候,也要用到这些先进技术和设备。使得语言教育能够更好的进行,同时也使得课堂效率得到提高。另外,在西部贫困地区使用这些设备和仪器,能够减少经济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之间在教育方面的差异,为当地学生的学习提供更好的条件和环境。第四,构建科学合理的考试制度。内蒙古地区在对学生进行双语教育的时候,必须采取措施提高当地教师的能力和素质,使其具备一定的语言能力。大部分教育工作者研究的重点都在于如何提高偏远地区教师的语言能力、教学能力。在笔者看来,除了必须要对教师进行培训、改进教学方式以外,另外也需要设置科学合理的考试制度,使得双语教师接受一定的考核。考核的内容和形式由权威人士和教育工作者来制定。而且考试的结果还要和教师的薪资待遇进行挂钩,这才有利于少数民族的双语教学更好的开展和进行,提高教师的双语应用能力、教学能力。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内蒙古少数民族地区的语言教学非常复杂,涉及的面也广,必须要长期开展和进行。因此,教师必须要付出一定的努力,同时政府也要进行扶持,这样才有利于当地语言教育的进行和实施。同时,开展双语教学,也能够促进民族和民族之间更好的进行沟通和交流,为社会的稳定以及民族的团结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王斌华.双语教育与双语教学[M].上海教育出版社,2008.[2]赵慧.双语教学纵横谈[M].天津教育出版社,2007.[3]刘红,熊丽萍.双语教学现状调查与对策思考[J].江西教育科研.2006(4).
第3篇:学校汉双语教学工作计划
杜热乡一牧校2013年第二学期
“双语”教学
工 作 计 划
杜热乡第一牧业寄宿制学校
2013年2月28日
杜热乡第一牧业寄宿制学校2013年第二学 期“双语”教学工作计划
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抓好常规教学管理,尤其严把双语课堂教学关,优化课程教学,减轻学生负担,改进教学方法,开展好教研活动,推进新一轮课堂改革,强化汉、双语教师素质训练,掌握和运用信息技术,并促进信息技术学科的整合。做好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研究教育规律,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一)抓常规教学,提高教学质量,抓好教学常规的贯彻落实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
1、备课:备好课是讲好课的前提,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如果教师的备课质量不高,就会造成课堂教学效率低下,酿成知识乏化,技能僵化,兴趣淡化,思维劣化的恶果。要求教师转变教育观念,树立远大课程观,创造性的运用教材,研究学生的学习方式,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并经常进行教学反思,通过这样切合实际的要求,真正提高了教师的备课质量。
2、上课:要求所有的教师在教学中,都把信任的目光投向每位学生,把尊重的话语送给每位学生,把和蔼的微笑洒向全体学生。教师用热爱与尊重学生的行为,去赢得学生对教师的喜爱与信任,创造出一种和谐、相互信任的教学氛围。
这种良好的师生关系能使学生产生最佳的学习心态,轻松愉快地参与学习。
3、评课:讲课教师自评,本教研给初评,学生家长参评,学校领导点评。促钻研教材的积极性,促了解学生的主动性,促改革教学的责任感。促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的紧迫感。
4、作业量及作业批改,为减轻学生负担,要求教师按照教学目的精心设计作业,做到既要抓基础题,又要抓能力题,根据学科及学生年龄特点,布置作业量.批改时,写好批改日期,学生有做错现象,教师一定要让学生及时更正,不准机械重复加重学生负担。
(二)优化课程结构,突出特长培养。
教师授课严格执行教学进度计划,执行课程表不挤、占、挪用音、体、美课时,为学生营造宽松愉快的学习和成长环境。
(三)优化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
本学期要求汉(双)语教师从以下两方面努力优化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
1、要求汉(双)语教师在阅读教学中,以学习语言文字为主要目的,以读写训练为主要手段,运用阅读教学方法——初读课文,学习字词,了解大意;细读课文,弄懂句段,理清思路;精读课文,品味词句,深入理解,熟读课文,落实训练,重点反馈,采用这样的教学方法,既能夯实学生字词句篇的基础,又训练他们听说读写的能力,同时也向学生渗
透道德情操教育。
2、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提高自学能力。
良好的学习习惯是提高自学能力的重要方面,它使学生终身受益,所以是课堂教学的重要任务。
3、不断探索研究新课程、新教法、通过讲学,指导授课方式,不断提高教研水平,营造良好教研环境。
(四)开展学生竞赛活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汉(双)语教研组各月活动计划: 三月:
1、新学期工作安排。(制定计划,编排三表)
2、常规检查。
3、教师教案设计。四月:
1、教师示范,研讨课。
2、各年级作业展览
3、组织学生参加双语口语大赛。
4、期中考试。五月:
1、针对期中考试,进行分析、总结。
2、双语教师示范课。
3、针对示范、研讨课,找出不足。
4、听优秀双语教师的观摩课。六月:
1、作文比赛。
2、期末工作安排与总结。
3、假期工作安排
杜热乡第一牧业寄宿制学校
2013年2月28日
第4篇:藏汉双语培训总结
篇一:藏汉双语预备法官培训心得体会 藏汉双语预备法官培训心得体会
尊敬的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
今天我代表2014年藏汉双语预备法官培训班所有学员表达本次培训的心得体会。2014年11月10日,我有幸和来自六大地区基层法院的参加了国家法官学院西藏分院举行的第一届藏汉双语预备法官培训,培训为期两个月,开设了三十二个课程,从法官思想心理到业务知识,从法官礼仪到廉政教育,从模拟开庭到裁判文书的制作,培训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尤其是本次培训增加了藏语课程,作为一名基层法官受益匪浅,此外学院充分利用课余时间开展了各种文体活动,使封闭式的培训生活变得充实、有意义。下面,我从四个方面表达我和全体学员的心声:
首先,学员安排了为期三天的军训,三天的军训端正了我们的思想态度,更新了我们的精神面貌,加强了学员之间的交流和沟通,使我们以饱满的精神和认真的态度进入到培训学习阶段。
其次,培训学习课程包括从实体法到程序法,从实务案例分析到理论讲解,从模拟开庭到裁判文书的制作,从法官道德礼仪到司法信息化建设,涉及到我们预备法官们将在司法实践中面临的方方面面的内容,提高了我们预备法官的思想道德素养,增强了法律信仰,强化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理念,再次强化了我们所掌握的法学专业知识,并对在司法实务中存在的难点热点问题得到了答案同时心中开始了思考,使我们从本质上充分认识到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理念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真正认识到司法体制改革已经在身边悄然发生,对我们预备法官来讲,司法体制改革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我们肩上的胆子更重相应地我们要学到的东西越多,才能适应人民群众不断增长 的司法需求,学院与时俱进,给我们提供了贴近司法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培训内容。本次培训使本人受益匪浅的开设了藏语文基础(正字法)、藏语法律术语、藏语法律基础知识、藏文裁判文书制作和藏文写作等藏语文相关法律课程,这对一名藏语基础不好的基层法官如在沙漠里找到了水一样,让我兴奋和激动,我认真听讲每一堂课,做好笔记,课后复习司考,同时我也了解到学员们的心情跟我一样,都举得老师们教的非常有用非常实务也是我们每一名基层预备法官所欠缺的,大家都非常用心地学习,真正实现了学有所成、学以致用。回想在培训之前,我们向藏族当事人翻译检察院的起诉书都有困难更不用说用藏语流畅地宣读判决书等裁判文书,而经过背刺培训,我们不仅能修改准上网藏语裁判文书,可以用藏语书写藏文裁判文书,用藏文开庭,在我们培训班举行的藏语模拟法庭中,不管是合议庭、公诉方或者是辩护方,大家都能用流畅的藏语扮演好自己的角色,这就是非常鲜活的例子,我们真正学到的知识,同时也证明了本次培训的针对性、有用性。
最后,本次培训虽然是封闭式管理,但是学院充分利用课余时间开展了文体等课外活动,这不仅丰富了我们的培训生活,同时加强了学员们之间、地区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增进了学员间的感情,也使我们有机会展现基层预备法官的精神面貌。
国家法官学院西藏分院给我们提供了丰富而有意义的培训,回到单位后,我将自己所学到的分享给单位同事们,将学到的真正用于司法实践中,力争办好每一起案件,尤其是充分利用所学到的藏语法律术语,满足基层群众的需求,不且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努力做到为民司法、公正司法、廉洁司法。
最后,我代表所有学院对各位领导、学院和老师们表示衷心的感谢。篇二:浅谈藏汉双语教师职业技能培训与检测初探
浅谈藏汉双语教师职业技能培训与检测初探
摘要:本文首先就目前民族地区藏汉双语师资培训及检测的标准、内容、手段、方法等现状行了比较深入的分析和研究,指出了制约双语师资培训检测工作的主要因素,然后根据国家和省州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民族地区双语教学的实际,就如何解决双语师资培训及检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7七种措施,对提高双语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双语师资技能培训检测工作,具有较大的现实意义。关键词:双语师资技能培训 检测
所谓双语教师,是指履行双语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这里所说的双语教学,指在少数民族地区用两种语言文字进行教学。双语教学模式在我省民族地区己实行多年,也取得了很好的成效。海南藏族自治州,是以藏民族为主(占全州总人口的75.5%)的民族地区,自1952年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海南藏族自治州的藏汉双语教学有了长足的发展。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广大干部群众己逐步形成了共识:认为在民族地区实行双语教学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宣传党的民族政策,继承和发展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掌握现代先进文化科学,普及初等义务教育,提高民族地区的文化素质,为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培养合格的实用型人才的有效途径。
一、双语师资职业技能培训及检测现状
随着教师专业化进程的不断发展,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越来越引起各级党政部门,特别是教育行政部门的高度重视。但是,尽管海南州双语教师大都是从正规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的,但时代在前进,藏区的教育也在不断发展,尤其是实施新课程改革以后,对教师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技能要求越来越高,而绝大多数双语教师除参加学历培训和汉文学科通识性培训以外,没有参加过本专业的职业技能培训。上面提到的各种培训也主要指学历培训和汉文学科的培训。因此,长期以来,民族地区藏汉双语教师的职业技能培训都属于薄弱环节,相对于汉文学科教师而言,双语教师的教学观念、方法、手段等都比较陈旧,自然,教学质量也相对较低。第一、到目前为止,除国家和省州颁发的有关汉文学科的五项教师职业技能等级考核标准、检测内容及评分细则以外,还没有一个正式的针对藏汉双语教师制定和颁布的职业技能等级考核标准,检测内容及评分细则,而双语教师只能靠汉文学科的考核来确定其职业技能等级,这就自然会造成教师的专业与培训检测的内容不相适应,即教藏语而考汉语,双语教师整天忙于对考非所教的应付,而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第二,从事职业技能培训与检测的双语师资几乎是空白,更没有专门的培训教材。青海民族地区双语教学己开展了几十年,也培养了不少中小学双语师资,但培训与检测双语教师职业技能的专门人员还没有几个,这就对提高双语教师的职业技能造成了很大的困难,加之,无专门的教材,双语师资技能培训更是无从着手。第三,双语教师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称评聘等都是参照汉文学科执行的,搞的是一刀切,既不符合实际,也刺伤了双语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正因为没有专门针对双语教师职业技能的考核检测标准,所以,双语教师职业技能培训的内容、方法、手段、模式以及检测标准,完全按照汉文学科来进行,加之,双语教师评职定级,评先选优等也是以汉文学科的标准来确定的,难以促进双语教师发展自身的专业技能。没有考虑其自身的特点,这就无法达到客观性和公正性,更说不上科学性。笔者也是从事双语教学工作者,因工作等原因,每年都有机会到各县或在州政府康定与很多双语教师见面探讨双语教学和双语教师等问题,从中我们可以了解到从事双语教学工作者对其评职定级的方法和标准等没有按照自身学科的特点进行而感到遗憾和不满,他们认为“这不公平”。第四、双语教师本身的职业技能水平需要培训。大部分双语教师虽然在师范院校接受过有关教师职业技能培训,但由于长时间没有得到继续培训和学习,受环境条件的制约,观念落后,知识陈旧,素质下降,很难胜任现代教学任务。如我们在某县对60多名双语教师进行调查时,发现有部分教师在职前根本就没有接受过教师职业的专门培训,他们上课时的语言、板书、方法及整个教学过程等都是随心所欲,特别是教学用语很不规范,方言特别严重。
第五、教师职业技能培训的教学设备差,受国家的大力扶持,海南州各县办学条件己大为改观,但与实际需要还有较大差距,尽管有个别县己少量用上了多媒体,但就整体而言,教学设备还较差。如我们对州内几个县进行了调查,有的县全县只有一台教学投影仪,很多教师更不知什么是多媒体教学,什么是课件,有的县仅有几部老式录音机。教学设备差导致教学手段非常落后。转贴于 中国
二、对双语师资职业技能培训及检侧的思考
(一)加强学习,树立正确的育人观,提高双语师资的职业素养。首先,不管是领导干部,还是双语教师,都必须认真学习有关双语教育教学的理论知识,从思想上和行动上解决和处理好双语教育教学与民族教育、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稳定和发展等等之间的关系。其次,双语教师本身要树立新的正确的育人观,要认识到现代社会,只凭借某种固定的知识和技能来完成终身的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是绝不可能的了,作为专业教师,必须接受继续教育、掌握最新的知识和技能,作为双语教师,不仅要学习和掌握现代教学手段,而且还要不断根据双语教学特点,不断改革、完善和充实自己的教学方法,以适应新时期的要求。
(二)改善双语师资培训和检测的方法、手段及培训模式等做到切实可行,既符合现代教师培训检测的要求,同时也要符合民族地区双语师资培训和检测的实际需要。
(三)双语师资职业技能培训和检测的要求,必须与汉语相关学科标准具有同等作用,同时,双语师资参与什么内容的培训和检测,应有一定的自主性,这是双语性所能决定的。篇三:藏汉双语培训方案
南木林县第二中学
开展藏汉“双语”学习培训实施方案
为了提高老师的“双语”水平,增强师生间的交流与沟 通,易于开展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强化双语教学工作的实 效性,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 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精神。增强师生间的交 流与沟通,易于开展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强化“双语”教 学工作的实效性,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 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学校的最大力量。
二、组织机构
组 长:顿珠次仁党支部书记 校长 副组长:索朗次旦副校长 索朗次仁副校长
三、培训安排
(一)培训内容。以藏语基础知识“30”个字母为培训
主要内容,突出日常藏语会话教学,同时了解藏族风俗习惯,从而提高教学质量。
(二)培训形式。开设藏语初级班和汉语班,以集中学习教育和自学相结合,利用每周星期二第三节进行学习。
1、藏语初级班
培训人员:全体汉族老师
授 课 人:藏文教研组另行安排
培训目的:使不懂藏语的汉族老师能够掌握基本的日常 用语,增强师生间的交流与沟通,易于开展正常的教育教学 工作,强化双语教学工作的实效性。
2、汉语应用文班 培训人员:全体教师
授 课 人:汉语教研组另行安排
培训目的:使汉语基础相对较差的藏族老师能够掌握汉 文的应用文,提高全体教师的公文知识,提高应用文写作水 平,强化双语教学工作的实效性。
(三)培训时间。
2014年5月20日至2014年8月20日
四、培训具体工作
(一)开设业余学习班。学校利用每周星期二下午第三 节课,进行讲解藏语基础知识和汉语应用文讲解,培训必须 要双向负责,互相学习,提高汉藏老师的藏语和汉语表达能 力及书写能力。
(二)结对帮学。准确掌握每名教师的“双语”水平,按照熟练、一般、较差等水平,建立结对帮扶册。汉藏教师之间结成一对一帮学对子,双向负责,互相学习;多对一帮
扶学习,提高汉族老师的藏语表达能力和藏族老师的汉语听 说读写能力。
(三)营造双语学习氛围。利用校广播、宣传橱窗、板 报等,在校园内广泛宣传;展板,名人书画、公示栏等校园 布置双语化,营造浓厚的双语学习氛围。
(四)个人自学。老师到图书室借阅双语图书,读好书,多读书,利用课余时间更大限度地提高阅读量,并做好读书 笔记;藏族教师除了讲授藏语课程,其它课程讲授培养运用 汉语课堂教学的习惯,并不断提高汉语口语教学能力。
五、建立奖惩机制
在双语学习中进步大的,优秀的老师给予物质和精神双 重奖励,获奖的荣誉作为评选优秀教师和年终考核的一项重 要条件。在学习中不积极、不认真的老师对其诫勉谈话。
南木林县第二中学 二0一四年五月十四日
第5篇:(上)探析蒙汉双语诉讼的程序性保障
探析蒙汉双语诉讼的程序性保障(上)
摘要: 蒙汉双语诉讼是公民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具体的样态之一,也是内蒙古区域蒙汉双语司法的表征。应从程序保障的原理出发,对内蒙古区域司法实践当中所形成的蒙汉双语司法的经验进行总结并形成统一的程序性规范,从相关配套制度及技术措施等方面保障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享有的民族语言文字诉讼权利的充分实现。
民族语言文字平等权是公民的宪法性权利。三大诉讼法中所确立的民族语言文字诉讼原则是公民这一宪法性权利在部门法当中的具体体现,它赋予了公民在诉讼过程中可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也称母语诉讼权。我国有56个民族, 5个民族自治区。在这些民族地区的司法实践当中,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对其所享有的母语诉讼权的行使体现出我国诉讼语言文字的多元性。内蒙古是以蒙古民族为主体的民族自治区,在基层司法实践中,用蒙语或蒙汉双语进行诉讼是常见的事情。基于蒙汉双语诉讼实践的需要以及新时期实现社会和谐的司法保障为宗旨,研究蒙汉双语诉讼中的程序保障问题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现实的价值。
一、蒙汉双语诉讼的运行状态及分析
少数民族地区诉讼语言文字多样性的司法实践告诉我们,诉讼语言文字的多元性需要特有的程序制度加以保障。由于我国少数民族大多居住在偏远地区,“少”且“边缘化”的状态,使得这种诉讼语言文字的多元化及相关程序上的特殊利益诉求没有被更多的人所关注。内蒙古是以蒙古族为主体的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全区共居住有49个民族,其中人口在100万以上的有汉族、蒙古族。根据宪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都是当地的通用语言文字。因此,用蒙语和蒙汉双语进行诉讼就成为内蒙古区别于其他地区的特有诉讼文化之一。
2007年笔者在内蒙古自治区的西部和东部,分别选择蒙古族居住比较集中地区的3个基层法院、1个中级法院进行了调查,统计了从2004年至2006年(以下调查内容中简称三年)使用蒙古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案件数量和使用蒙汉双语进行诉讼的案件数量,上述案件占全年案件总数的百分比,考察了蒙汉双语诉讼的庭审模式、法官的配备数量及其占该法院法官总数的百分比、专职翻译人员的配备状况以及有无相关的规范蒙汉双语诉讼的规范性文件等问题。这些地方的具体情形虽然不能代表内蒙古区域内蒙汉双语诉讼的全部状况,但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够反映存在于内蒙古基层司法实践当中的蒙汉双语诉讼的一些特征。A旗基层法院三年中每年用蒙古语言文字进行审理的案件均占该法院受理案件总数的13%、11%、11%,蒙汉双语诉讼的案件分别占案件总数的15%、18%、13%;目前该法院23人具备法官资格,其中11人具备蒙汉双语诉讼的能力,占法官总数的48%;22人具备本科学历, 1人大专学历,其中大部分都是成人本科自考学历;无专职翻译人员,由具备双语诉讼能力的法官担任翻译,往往是由合议庭或独任审判员来担任翻译工作。
B旗基层法院三年中用蒙古语言文字进行审理的案件分别占该法院受理案件总数的37%、28%、27%,蒙汉双语诉讼的案件分别占案件总数的3%;目前该法院12人具备法官资格,全部具备蒙汉双语诉讼的能力;12人全部具备本科学历,其中大部分都是成人本科自考学历;无专职翻译人员,由通晓蒙古语的法官、书记员、援助律师担任翻译工作。
C市基层法院三年中用蒙古语言文字进行审理的案件分别占该法院受理案件总数的3%、5%、5%,蒙汉双语诉讼的案件均占案件总数的3%;目前12人具备法官资格,全部具备蒙汉双语诉讼的能力;10人具备本科学历,大部分都是成人本科自考学历;无专职翻译人员,由通晓蒙古语的法官担任翻译,往往是由合议庭或独任审判员来担任翻译工作。
D中级法院三年中用蒙古语言文字进行审理的案件分别占该法院受理案件总数的5%、5%、4%,蒙汉双语诉讼的案件均占案件总数的9%;110人具备法官资格,其中32人具备蒙汉双语诉讼的能力,占法官总数的29%;大部分都是成人本科自考学历;无专职翻译人员,由通晓蒙古语的法官或代理人或辩护人担任翻译。
在调查中了解到,上述法院中形成了既分流又混合的双语庭审模式。在蒙汉双语诉讼中,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和所通晓的语言文字(指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情况来决定法庭审判组织的人员配备。具体有如下几种情况:(1)蒙古语审讯。如果双方当事人都通晓蒙古语并愿意用蒙古语进行诉讼,法庭审判人员就由通晓蒙古的法官组成并审理,判决书也以蒙古文撰写。(2)汉语审讯。双方当事人愿意用汉语进行诉讼,法庭审理也可用汉语进行。如果一方反对则用蒙古语进行审理。(3)蒙汉语混合审讯。如果诉讼双方都不通晓对方的语言,法院则安排双语法官主持审理,由合议庭的法官或是书记员或是代理人、辩护人向双方当事人进行翻译。判决书也分别用蒙汉两种文字进行撰写,向当事人送达蒙汉两种文字的裁判文书,诉讼过程中其他的诉讼文书也都以当事人通晓的语言文字撰写。(4)特殊情况。在内蒙古东部地区由于蒙汉民族长期杂居生活,形成了混合使用蒙古语和汉语的习惯。这种语言表达上的习惯也影响着庭审的诉讼语言。在庭审中用蒙古语表达的过程中常常夹杂一些汉语,特别是用专业的法律术语表达自己的主张、抗辩、举证,辩论时更是如此。应对这种情况的是出身于当地的双语法官。当地的双语法官在生活中已经习惯了这种语言表达方式,在遇有这种情况下,如果出现语言交流上的困难,往往是以庭审法官为中心或者可以说以庭审法官为临时的法庭传译员,经法官、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的充分的交流来进一步弄清对方所表达的意思。因此,在内蒙古东部地区语言混用多于语言分流。在调查中某法院院长反映,全旗只有两名通晓蒙古语言文字的律师,因此聘请通晓蒙古语言文字的律师较难。
综上,我们可以得到以下经验认识:在蒙汉双语诉讼中,法院在尊重当事人诉讼语言选择权的前提下,基本保障了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的母语诉讼权,并形成了一些动态的程序规范。首先,具有一定程度的程序性审判组织的保障。在上述基层法院和中级法院,都有一定的蒙汉兼通的双语法官。他(她)们大部分通过自考或函授的途径获得了法律专业的本科学历。从审判组织方面基本满足了蒙汉双语诉讼及程序上的需求。其次,形成了适应内蒙古地区蒙汉双语诉讼的庭审模式及相关的程序制度。即除了使用汉语的庭审模式外,还有蒙古语的庭审模式、蒙汉语混合庭审模式。它具备的宪法以及诉讼法的根据是明显的,在一定程度上无疑保障了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的民族语言文字诉讼权利的实现。但是存在的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即诉讼主体权力或权利的行使缺乏稳定的程序规范及相关制度的保障,具体表现为: 1.庭审语言模式灵活
性有余,稳定性不足,缺乏统一性。蒙汉双语诉讼缺乏统一的庭审语言制度的规范,诉讼过程中法官权力的行使缺乏硬性的程序性规范的约束,容易导致法官权力的滥用。同时也无法进行有效的监督;2.没有专职的翻译人员,是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翻译人员的配备问题,就笔者所了解到的情况来看,国内目前还没有规范性的文件或是在某一规范性文件中有具体明确的规定。于是司法实践当中就有了上述的三种选择,即由法官、书记员、代理人或辩护人代替。从法院的角度而言,翻译人员由其他主体代替,可以节省一部分诉讼资源从而节约诉讼成本。但其正当性与合理性值得怀疑:其一,由法官兼任翻译人员,如果说由合议庭的法官或独任审判员以外的法官担任是可以的、是符合诉讼经济原则的话,那么由承办具体案件的法官兼任翻译人员,则有损于法官的中立形象,有违诉讼原理。特别是当事人对翻译内容产生异议时,法官就会卷入利益争执的漩涡之中,审判结果无论从程序公正还是实体公正而言都会大打折扣。翻译人员的职责和责任主要是在法庭上“尽其所知所能忠诚传译和解释”。[1][1](216)诉讼中翻译人员的职责决定了其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地位和作用不能与其他诉讼参与人相重合,更不能与承办案件的法官相混同。其二,从当事人的角度而言,庭审中缺乏专门的翻译人员,不能充分的保障当事人对母语诉讼权的行使,也不利于法律职业专业化的发展。3.法官的学历层次虽然达到了本科要求,但是缺乏正规法律院校的科班毕业生,从法官素质的角度来讲难以满足现代司法的需求,也不利于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保障。4.程序的不稳定及相关制度的缺失明显。从笔者了解到的情况来看,对于蒙汉双语诉讼行为的规范除了上述提到的三大诉讼法中民族语言文字诉讼原则的法律规定以外,基本上没有任何效力层次的规范性文件来加以规范,完全是由各个基层司法机关在动态的司法实践中控制的“自然状态”。其适用的灵活性多于或者是高于其稳定性,导致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对自己享有的母语诉讼权缺乏合理的预期,同时社会对法院和法官诉讼行为是否公正进行评判时缺乏一个客观的标准,不利于社会成员及当事人对法院和法官诉讼行为的监督。之所以存在这些问题,笔者认为与现行立法不足有一定的关系。
二、蒙汉双语诉讼与宪法保障、相关法律规范之不足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多语言文字的国家。党和政府历来重视运用法律手段规范语言文字。早在新中国建立前夕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53条)中就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
等„„各少数民族均有发展其语言文字,保持或改革其风俗习惯及宗教信仰的自由。人民政府应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其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事业。195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条和第77条)以根本大法的形式确立了公民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和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此后虽经四次修宪都一如既往的规定:“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有对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理;起诉书、判决书、布告和其他文书应当根据实际需要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文字。”这就说明我国现行宪法对公民的母语诉讼权进行了实体基本权与程序基本权两方面的规定。[2]尽管我们认为母语诉讼权没有规定在宪法的公民基本权利的部分,并在司法实践当中缺乏实质的宪法宪政精神,[3]但从形式上体现出母语诉讼程序基本权保障着母语诉讼实体基本权实现的特征,即程序保障。“程序保障在宪法上的含义,主要在于保障公民有获得通过程序实现宪法及其他法律赋予的权利”。[4]从这个角度来说,宪法对各民族公民行使母语诉讼权进行诉讼的程序基本权做了四项宪法性的保障规定:一是各民族公民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二是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地区的法院有义务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理;三是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有对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提供翻译的义务;四是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法院的判决书以及布告和其他文书应当根据实际需要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文字。上述宪法性的程序规范,充分体现了我国对基本人权之一的公民母语诉讼权的尊重和保护,足以说明我国宪法在保障公民母语诉讼权方面是与世界先进国家同步的,母语诉讼权是宪法化了的基本程序权。但是在我国宪法还没有实现司法化的情况下,这些宪法规定的实效性是可想而知的。
第6篇:双语教学培训心得总结(苗汉班)
双语教学培训心得总结
苗汉班 黄胜智
为了提高我校从事双语的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推动苗族的教育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和办好让苗乡人民满意的教育,7月17——21日,我在县教育局及学校的安排下,到黔南族师范学院作为期5天的培训。
此次培训主要以苗话(中部方言)听、说能力强化训练为主,苗话发音理论知识为辅,用苗话语音理论指导教师口语发音练习。旨在通过培训,使学员苗话水平、通用苗文字和苗族语言文字的运用能力及教学方式、教学技巧等有一定提高。所有教师在认真听取了几位教授深入浅出的讲解后,全体学员从心灵深处感受到自己的一份责任。我在这次深有感触:
一、机会难得,学习气氛浓厚
参加这次培训的教师们都很珍惜这次难得的学习机会,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了由教育工作者到学生的角色转换,认真、虚心、诚恳地接受培训,态度端正、学习专注,从教育局领导到学校教师都能专心致志,全神贯注,认真的聆听和记录,及时完成作业,如饥似渴地接受着新鲜的苗文知识理念。大家都觉得机会是如此的难得,学习气氛十分浓厚,仿佛回到了学生时代。
二、异彩纷呈,授课教师全面系统
老师的课就像是一顿丰盛的大餐,精美地呈现在我们的面前。几位授课教师毫无保留的把自己在学习和工作中的经验拿出来与大家分享,深入浅出,可谓是异彩纷呈,学员们个个认真地听和做好笔记,在课堂里激烈地交流讨论。接下来的培训,我想会更有趣、更专业,所以我会更认真听。
一个国家、一个地区都有着不同的民族,都要不同的语言,语言不统一,是很难推动该族、该地区的发展和进步的,语言的统一至关重要,而传承少数民族的语言也不例外,因为在那苗族里他们就共同创下了自己的语言,并得到了真正的统一,并能用于交流、沟通、人人会道、大小能语,而完善后的苗(中部方言)语培训中,在文毅教授的精心教诲下,从教15年的我才知道苗语可以这样写、这样记、这样学。
虽然我们西部方言的书面表达载不上史册,但也可谓为绝伦,独具一格,掌握了这些拼读方法后,为我今后的‚双语‛教学垫下了基础,在教学上可采用让学生在学习中比较,在比较中学习,使学生更好地掌握汉语。
三、突出重点
在教学时,要注意突出重点,避免平均用力。避免按顺序一字一字教。笔画多、难写的字要引导学生仔细看,一笔笔教好,重视范写,容易出错的地方,用彩笔标出,特别强调。笔画简单好写的可让学生观察后自己写。如果每个字都平均使用力气,都讲两分钟,写两分钟,并且统一规定写的遍数,则一堂课完不成一课的生字,而且还加重学生的心理负担,降低学习兴趣,使学生一股脑地只图快快抄完了事。因此,写字课堂上,要‚因‘字’施教‛,只对重点、难点作指导,其余放手让学生自学,自写。
四、意义深远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该次‚双语‛教学培训能得以顺利开展,充分体现了省民委、省教育厅、省民院、松桃县教育局对‚双语‛教学的高度重视,也充分体现了在我们少数民族边远山区进行‚双语‛教学极为重要,为此,作为该次培训中的一员,一定要把所学得的苗(东部方言)语知识传播给我们那山区里的苗族子弟,让他们能把汉语方面的诗歌译成苗语,使苗汉双语相互渗透,把日常生活中苗族的苗歌、谚语、日常生活用语等进行书面记载,以让苗族文化得以传承和升华,让苗汉语言更进一步的和谐!这次暑期培训,比以往任何一次都紧贴实际,很实在,真正指导了我们在今后双语教学中,让我们更好地把苗文走进课堂教学作了很好的铺垫,短短的培训让我重新认识了自我作为一位苗族教师的责任。
2017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