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制度_学校营养午餐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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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管 理 制 度

毕节市教育局 2012年9月

目录

1.毕节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2 2.毕节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监督小组职责………………………3 3.毕节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财务管理制度………………………4 4.毕节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制度……………7 5.毕节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消防管理制度…………………8 6.毕节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9 7.毕节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制度…………………11 8.毕节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品原材料采购管理制度…………13 9.毕节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堂保管制度………………………15 10.毕节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品留样制度………………………16 11.毕节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品粗加工管理制度………………17 12.毕节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烹调间加工管理制度………………18 13.毕节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配餐间管理制度……………………19 14.毕节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餐饮用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20 15.毕节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21 16.毕节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26 17.毕节市中小学学生就餐卫生基本要求………………………………………………29

毕节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学校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扎实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切实保障学生饮食安全,各中小学成立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营养办”)。营养办由分管副校长兼任主任,总务主任或副主任兼任副主任,会计、出纳、食堂管理人员各1人,教师代表1—3人为成员。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做好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2.按规定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验收工作,根据“实名制”管理办法做好资金的核算、管理,按要求将食品采购、资金运行、供餐食谱、就餐人数等定期进行公示和小结;

3.科学、合理地做好供餐食谱的搭配,坚持零利润,确保供餐质量;

4.负责食堂工勤人员的聘用、培训、监督、管理,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

5.检查、督促学校食堂认真落实营养改善计划的各项制度,确保责任落实,管理到位;6.坚持学校领导自费陪餐制度,随时掌握食堂供餐情况,及时指导整改计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毕节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学校监督小组职责

为切实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各中小学成立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监督小组。监督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工会主席或纪检干部任副组长,教职工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为成员。主要职责如下:

1.监督学校食堂按相关规定对大宗物品及日常原材料的采购工作;

2.不定期深入食堂检查学生营养餐实施情况;

3.监督学校营养餐经费的管理、使用,确保资金运行安全;

4.监督学校营养餐卫生管理、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5.定期召开学生、家长座谈会和食堂管理人员、工勤人员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6.对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7.做好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等各项检查记录,建立台账,并实行问题整改限时责任制和隐患消除“报账制”。

毕节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学校食堂消防管理制度

一、加强食堂全体工作人员的防火、防电安全教育,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人人熟知消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二、保障食堂内各种灭火设施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更新,保证设备完好使用率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爱护学校消防设施,严禁随意移动和损坏。

四、食堂内不得使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进行装修。

五、伙房、库房等重点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工作人员下班后关好门窗,切断不使用设备的电源。

六、正确掌握和使用煤(燃)气的方法,做好防漏气、防爆、防火工作,使用完毕要关闭气阀。

七、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定期对各种线路、设备、器材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维护,确保安全。食堂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必须使用专线,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八、学校锅炉工人必须按照质监部门要求进行培训,取得相应合格证后才能持证上岗。

九、保持食堂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畅通。

毕节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学校食品粗加工管理制度

一、食品加工人员必须随时做好保洁工作,保持加工操作间地面、操作台清洁卫生。

二、食品加工前,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性状异常的,严禁加工和使用。不准屠宰、加工病死、毒死的家禽(畜)。

三、各种食品原料在加工使用前必须洗净,肉食品、植食品、水产品分别用专用水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必须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

四、食品加工时,蔬菜、肉类分刀、分墩加工,荤素食品盛装容器分开,并有明显标识且保持清洁。

五、食品原料不直接着地存放。冷冻食品解冻后,若有腐败变质的不得加工。严禁重复冷冻。

六、加工好的食品及时送烹调间,防止存放时间过长造成食品腐败变质;未加工完的食品堆放有序,上架、离地、离墙。

七、严禁在食品洗涤池内洗涤餐饮具和其它不洁物,防止交叉污染,已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八、加工结束后将地面、操作台及加工用具彻底清洗干净,并定期进行消毒。

九、食品加工处理后的废弃物和垃圾必须当日清除,放置于垃圾桶内并加盖。

毕节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学校配餐间管理制度

一、必须配备“三防”设施,保持配餐间的清洁卫生。

二、工作人员进入配餐间必须着工作装,戴一次性工作手套和一次性口罩方能上岗工作。

三、工作人员分发饭菜时,必须先检查盛装饭菜的容器是否清洁、卫生,经过清洗、消毒的容器不能用围裙或抹布擦拭容器。

四、成品饭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必须放在操作台或架子上。

五、未经允许,食堂从业人员不能随意换岗,非配餐间的工作人员,在配餐时不得随意出入配餐间。

六、领取饭菜的老师不得进入配餐间,饭菜由配餐间工作人员送出配餐间。

毕节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毕节市中小学学生就餐卫生基本要求

一、饭前便后要洗手;

二、自备的餐具保清洁、保卫生;

三、讲节约,爱惜粮食不浪费;

四、讲卫生,不乱吃零食和“三无”食品;

五、讲文明,不乱倒、乱丢残留食品和废弃物;

六、讲风格,守纪律,助人为乐作奉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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