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学教案模板(精选8篇)_宪法学教案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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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学宪法讲宪法教案

小学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班会教案

四一班 戴洋洋

活动目的: 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活动流程:

一、导入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行为。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成年中学生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自律,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 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十分必要。

二、一起来分析和讨论

(一)你对法律知多少:

1、说出你所知道的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的名称。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2、请你举例说说哪些是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情

旷课、夜不归宿,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携带管制刀具等等。

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分别做出了一些禁止性规定,中学生不应当违反这些规定。要自觉做到:不吸烟、酗酒、流浪、聚赌、吸毒,不弃学经商、从工,不进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看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书刊、录象,不侵害其他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

随着年龄的增长,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意识逐渐增强。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的意识是很可贵的,有些未成年学生对家长和教师的教育缺乏正确的态度。如认为父母“赶不上潮流”,对父母的话听不进去,甚至动不动就与父母顶撞,耍态度,发脾气;对教师的批评教育很反感,认为是和自己过意不去。如果连教师、家长的正确教育也不接受,那就很容易在生活的道路上出现偏差。

根据话题讨论,内容为:一个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因为害怕第二天的家长会很晚才回到家。回家之后父亲知道他成绩很差就辱骂他,逼得他与父亲顶撞之后离家出走。

请大家思考:你是怎样看待故事中的父子俩的做法的?(讨论)

(三)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应该懂得,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自我保护最有效的措施是求助法律。依法维权不仅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且是维护法律的尊严。

案例一:小陈是一个农村姑娘,9岁时由父母做主,同一个21岁的男青年订立了婚约。男方给了小陈的母亲1960元礼金。小陈13岁时,提出要与男方解除婚约。男方不肯,坚持“要人不要钱”。小陈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便到法院起诉,要求解约。法院经过调查,在做好疏导工作的基础上,依法裁决由小陈的父母退还男方1960元礼金,小陈与男方解除非法婚约。就这样,小陈依靠法律,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例二:小周家住湖北农村,是七年级学生。1996年月11月3日,在骑车回校途中,不慎将8岁女孩小雷撞倒在地致伤,雷家要求周家赔偿,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雷家到镇派出所报案,要求周家赔偿损失。派出所召集双方家长调解未成,于是派人到学校将小周带回派出所拘留。周母到派出所要求放人,派出所答复,必须交纳1000元才放人。周家因家穷被迫四处筹钱,但仍不够钱,被迫写下欠条,之后,派出所才放出小周。小周回家后,越想越不服,联想起在学校学的法律知识,决定讨一个说法。于是小周向当地法院递交起诉状,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派出所行为是违法行为,必须退还周家交纳的钱。小周终于依法维护了自己的尊严。

(四)学会断案

案例1.谁应为未成年人夜不归宿负责任?

小利今年17周岁。自今年5月份起,她在课余时间常与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的青年人混在一起,进行小的赌博,观看色情淫秽录像,甚至夜不归宿。叔叔得知此情况后告诉了小利父母,并劝说他们多管管孩子。可他们却说小利已经懂事,不会出问题的。无奈,叔叔又找到留宿小利的房屋主人李某交涉。李某却反唇相讥:“你侄女愿意住在这儿,叫我有什么办法,你家人是如何教育孩子的?”请问,小利父母和房主李某的行为是否违法,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案:违法

例2.父母不让孩子上学违法吗?

村民赵某家有一子一女,均达到法定入学年龄。但赵某有重男轻女思想,仅让其九岁的儿子上学,其女儿则被留在家里帮助干活。村委会干部多次劝说赵某将女儿送到学校去读书,均被赵某以自家的事不用他人来管而拒绝。你认为赵某的做法是否违法?

答案:违法

案例3.未成年人被判缓刑 学校能否拒绝入学?

16周岁的小华是某中专学校的学生,去年因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学校在得知小华涉嫌盗窃罪的通知后,作出了开除小华学籍的决定。法院对小华盗窃一案开庭审理后,认定小华犯了盗窃罪,但因他犯罪时不满18周岁,所以法院予以从轻处罚,判处小华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宣判后,小华在父母的陪同下来到学校,要求继续读书。不料,学校却拿出一份开除学籍的处分决定,声称学校与小华已不存在任何关系。你认为学校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案:不正确

(五)讨论班级公约

(六)班主任小结

预防犯罪等不良行为要从具体的小事抓起。小事不小。小时不抓,就将演变成大错。教育无小事;从小抓,抓小事,久而久之,形成良好习惯,使不良行为得到及时的制止和矫治,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抓好两“小”,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关键环节。

第2篇:《宪法学》教案

《宪法学》教案

导论

(本部分重点了解宪法学的性质、宪法学研究对象,宪法学的研究方法)

1、宪法学的学科性质:法学知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社会科学的性质。具有综合性、规范性、科学性和实践性特点。

2、研究对象:宪法学是以“宪法”为研究对象的法律科学。

3、发展历史:(1)西方国家宪法学的历史发展:英国;美国;法国。

(2)中国宪法学的历史发展:A旧中国宪法学的发展;B新中国宪法学的发展。

4、研究方法:最重要的是规范分析、案例分析和比较分析方法

5、本书体系:宪法原理、宪法制度、公民基本权利与自由、国家机构。

第一章 宪法概述

(本章重点掌握:宪法的定义和三个基本特征;宪法的主要分类;我国宪法的渊源和的结构;宪法规范的构成及分类)

第一节 宪法的概念

宪法是以民主政治为本质属性,调整国家根本社会关系,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法。

第二节 宪法的特征与实质

1、※(重点)宪法的形式特征。

2、宪法的实质特征。

3、宪法的实质。

(1)宪法的政治实质。(2)宪法的精神实质 第三节 宪法的分类

一、形式分类。

二、实质分类。

三、其他几种宪法分类(自学)。第四节 宪法渊源

一、宪法渊源的种类

二、我国宪法的渊源。第五节 宪法结构(自学)

一、宪法结构概述。

二、我国宪法的结构。第六节 宪法规范

一、宪法规范的概念与特征

(一)宪法规范的定义。

(二)宪法规范的特征。

二、宪法规范的种类(重点)

三、宪法规范的效力

第七节 宪法的价值、功能与作用(自学)

一、宪法的价值

(一)宪法的基本价值。

(二)宪法的核心价值。

二、宪法的功能。

(一)确认功能。

(二)护权功能。

(三)限制功能。

(四)协调功能。

三、宪法的作用

(一)宪法对国家权力的作用

(二)宪法对公民权利的作用

(三)宪法对国家法制的作用。

(四)宪法对国家经济和社会文化发展的作用

第二章 宪法的历史发展

(本章重点了解:近代西方国家宪法产生的条件;几个主要国家的立宪情况;中国立宪的主要宪法性法律和宪法)

第一节 近代宪法的产生与发展

一、近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宪法的产生

(一)近代宪法产生的条件

(二)英国宪法的产生与发展

(三)美国宪法的产生

(四)法国宪法的产生

二、社会主义国家宪法的产生与发展(了解几个规范名称)

(一)社会主义国家宪法的产生

(二)社会主义宪法的发展

第二节 20世纪上半叶中国宪法的发展

一、清末的“预备立宪”

二、中华民国时期的立宪活动

(一)民国初年的立宪活动

(二)北洋政府时期的立宪活动

(三)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立宪活动

三、革命根据地时期的制宪活动

四、20世纪上半叶中国宪法发展的特点 三种不同的势力所要求的三种不同的宪法。第三节 当代中国宪法的发展

一、《共同纲领》

二、1954年宪法与新中国宪政体制的确立

三、1975年宪法与1978年宪法

(一)1975年宪法

(二)1978年宪法及其修改

四、现行宪法(1982年宪法)的产生与发展

(一)现行宪法的产生

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现行宪法的四次局部修改1、1988年宪法修正案2、1993年宪法修正案3、1999年宪法修正案4、2004年宪法修正案

第三章 宪法基本原则

(本章重点掌握中国宪法对四个基本原则规定的条文和具体内容)第一节 宪法基本原则概述

一、宪法基本原则的含义

宪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宪法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确认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维护公民权利时所应当遵循的最基本的指导思想、理论依据和准则。

二、宪法基本原则的特征

1、最高性。

2、普遍性。

3、抽象性。

三、宪法基本原则的功能

1、指导功能。

2、稳定功能。

3、覆盖功能。第二节 宪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一、人民主权原则

(一)人民主权理论的由来

人民主权原则或称主权在民原则,其核心是指国家权力来源于人民,或属于人民。人民主权学说的出现,是国家学说发展史上的巨大进步。

(二)人民主权原则在宪法中的确立与发展

从西方各国宪法的内容来看,有以下两种方式规定人民主权原则。

1、明确规定人民主权原则。

2、通过规定公民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来体现人民主权原则。

(三)社会主义国家宪法中的人民主权原则

(四)中国宪法对人民主权思想的体现(重点)

我国现行宪法有关人民主权的原则的内容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宪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它以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人民主权原则是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2、明确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保证人民主权的原则的实现。它是我国实现人民主权原则的主要形式。

3、明确肯定人民可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从而将人民主权原则贯彻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

4、宪法确认了广泛的公民权利及其保障措施,以保障和促进人民主权原则的实现。

二、基本人权原则

(一)人权学说的产生和发展

(二)基本人权原则在各国宪法中的确立和体现

1、既明确规定基本人权原则,又以公民具体权利的形式规定基本人权的内容。

2、不明文规定基本人权的原则,只是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

3、原则上确认基本人权,但对公民基本权利的内容却较少规定。

(三)基本人权原则在我国宪法中的体现

三、法治原则

(一)法治的涵义及其发展

(二)法治原则在宪法中的确立与发展

法治原则明确、充分地体现在资本主义所有各国的宪法中。

(三)法治原则在我国宪法中的确立 第一,以抽象的原则形式确立了法治原则是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第二,宪法确认了其本身最高效力。第三。确立了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原则。

第四,宪法规定了各种主体都有遵守宪法法律的义务和责任。第五,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第六,宪法维护司法独立,以使宪法法律的尊严得到维护。

四、权力制约原则

(一)权力制约理论的产生和发展

(二)权力制约原则在宪法中的体现

1、美国式的三权均衡模式。

2、英国式的以议会立法权为重心的模式。

3、法国式的以总统行政权为重心的模式。

(三)我国宪法的权力监督原则

社会主义国家权力制约原则主要表现为民主集中制原则和监督原则。对权力的制约模式在我国宪法中体现为:

1、立法权对行政权和司法权的制约。

2、检察权对审判权和行政权的制约。

3、审判权对行政权的部分制约。

4、中央权力对地方权力、上级权力对下级权力的制约。

5、通过授权的方式制约权力。

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中的监督成为权力制约原则在社会主义宪法中的另一种具体形式。

第四章 宪法运行

(本章重点掌握:宪法制定的含义,宪法修改含义及分类,宪法解释含义及分类,宪法的实施与监督的含义;中国制宪的有关情况(主要环节及相关主体);熟练掌握中国宪法修改环节和参与主体;我国宪法解释的完善;我国宪法监督的内容。)

第一节 宪法制定

一、宪法制定与制宪权

(一)宪法制定的涵义

(二)制宪权的性质

制宪权属于人民,是人民主权原则的应有之意,也是人民主权原则的核心。首先,制宪权是一种事实性的权力,而非创设性的权力。其次,制宪权是基于一种理念的预设,而非一种制度的肯定。

其三,制宪权是一种优于宪法的最高权力,而非从属于宪法的权力。其四,制宪权本质上是一种政治性的权力,而非法规范性的权力。

二、新中国宪法制定的过程

(一)制宪建议的提出

(二)宪法草案的起草

(三)宪法草案的讨论

(四)宪法草案的通过 第二节 宪法修改

一、宪法修改的基本理论

(一)宪法修改的涵义

(二)宪法修改的理论依据

(三)修宪权与制宪权的关系

二、宪法修改的启动

(一)宪法修改的原因

(二)宪法修改的限制

1、宪法修改内容与范围的限制。

2、宪法修改的时间限制。

3、宪法修改的其他限制。

三、宪法修改的方式

(一)狭义的宪法修改

1、全面修改;

2、局部修改

(二)广义的宪法修改

1、立法修改;

2、无形修改

三、我国的宪法修改

(一)宪法修改的程序

1、修宪建议的提出

2、宪法修改议案的提出

3、宪法修正案的审议与通过

(二)当代中国宪法修改的基本特点 第三节 宪法解释

一、宪法解释的概念和意义

二、宪法解释的性质和功能

(一)宪法解释的性质

1、主观说。

2、客观说。

3、折中说。

(二)宪法解释的功能

1、阐释宪法的基本精神。

2、补充功能。

3、统一功能。

4、增强公民宪法意识。

三、宪法解释的原则和类型

(一)宪法解释的原则

1、遵循宪法的根本精神与基本原则,不得同宪法的基本原则相违背。

2、应依据和顾及制宪的目的和任务。

3、应注意其普遍性和长期性。

4、要遵循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原则。

5、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以保证宪法解释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二)宪法解释的分类

四、宪法解释的主体

1、立法机关解释体制。

2、司法机关解释体制。

3、专门机关解释体制。

4、国家元首解释体制。

五、我国宪法解释制度的完善 第四节 宪法的实施与监督

一、宪法实施

(一)宪法实施的涵义

(二)与宪法实施相关的几个范畴

1、宪法实现

2、宪法适用

3、宪法遵守

4、宪法保障

二、宪法监督

(一)宪法监督的涵义和构成要素

(二)与宪法监督相关的几个范畴

1、宪法监督与违宪审查

违宪审查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依据特定的程序和方式,对特定的事项和行为是否违反宪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的制度。两者的内涵是基本相同的。

2、宪法监督与司法审查

3、宪法监督与宪法诉讼

(三)宪法监督的类型

1、立法机关(或权力机关)监督宪法实施

2、司法机关(普通法院)监督宪法的实施

3、专门机关监督宪法实施

4、其他形式的宪法监督

(四)宪法监督的方式

1、事先审查和事后审查

2、具体审查和抽象审查

3、主动审查和被动审查

三、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

(一)宪法监督的原则和对象

(二)宪法监督的主体

(三)宪法监督的内容

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的宪法监督权:

2、国务院行使的法律监督权:

3、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权:

4、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监督权:

5、授权机关的监督

(四)宪法监督的程序

1、宪法监督启动的主体

2、审查的程序

第五章 宪法与宪政

(本章重点掌握:宪法的含义,宪政的构成要素,宪政的特点,宪法与宪政的关系;了解中国当代宪政建设的现状和解决问题的措施)

第一节 宪政概述

一、宪政的概念

(一)西方学者对宪政概念的理解

1、从宪政作为一种制度安排来阐释宪政的概念与内涵。

2、从宪法制度尤其是宪法对政府权力的制约来阐明宪政。

3、以宪政所蕴涵的法治要义来解释宪政。

4、从对国家权力的制约与对公民权利的保障两者关系来阐述宪政的内涵。

5、从综合的角度,对宪政概念进行比较系统的归纳。

(二)中国学者对宪政概念的理解

1、从宪政与民主政治的关系来理解宪政的含义

2、从宪政与政治制度和政治形态的关系来理解宪政的含义

3、从宪政与民主、人权、法治等的关系来理解宪政的含义

4、从宪政与政府权力之间的关系来理解宪政的含义

5、从宪法与宪政的关系来理解宪政的含义

6、从宪政文化的角度来理解宪政含义

7、从宪政的层次的角度来理解宪政的含义

二、宪政的特征

1、宪政与宪法是密切联系的。

2、宪政的基本精神,是建立有限政府。

3、实行法治是宪政的基石。

第二节 宪政的要素

一、宪政与宪法

二、宪政与民主

三、宪政与限权

四、宪政与法治

五、宪政与人权

六、宪政与妥协

第三节 宪法与宪政的关系

一、宪法与宪政的联系

(一)宪政是宪法的内容和实施

(二)宪法是宪政的表现和依据

二、宪法与宪政的区别

它们在具体含义、表现形态、内容范围和价值取向等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区别。第四节 当代中国的宪政建设

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宪政,应当具备内部和外部两方面的条件。

1、内部条件。

2、外部条件。

第六章 国家性质

(本章重点要掌握的内容:我国国家性质的构成要素、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实质和特点;学会解读宪法第1条第2款关于国家性质规定的法条。)

第一节 国家性质和宪法的关系

一、国体的含义

国体又称国家性质,或国家的阶级性质。它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各国宪法文本中也未见使用过这一概念。宪法中使用的概念主要来源于政治学。它是指一个国家中有哪些阶级和阶层构成,以及各阶级和阶层在国家中的地位。它通常包括三个方面基本问题:第一,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其国家阶级和阶层的构成中有哪些阶级和阶层组成。第二,每个阶级和阶层在国家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如何。第三,国家的基本职能有哪些。

二、国体和宪法的关系

宪法和国体关系密切。首先,国体决定了一国宪法的性质和内容。其次,宪法是适应国体需要的一种上层建筑,它为国体服务。

宪法上表现国体的方法有如下几种表达方式。

1、以人民主权或国民主权的原则形式体现出来的。

2、以民主和主权结合的形式表现出来。

3、以阶级性质和人民主权并存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有的表述向无产阶级专政的过渡。

4、有的则采用阶级和阶层并列的方式加以界定。

5、有的宪法没有规定。

第二节 我国国家性质的构成要素

我国的国体就是我国的国家性质。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宪法确立的国体。宪法关于人民民主专政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

一、人民民主专政的阶级和阶层构成1、工人阶级是国家政权的领导阶级

2、工农联盟是国家政权的阶级基础

3、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组成部分,它和工人、农民共同组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依靠力量

4、新的社会阶层(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的组成部分。

5、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6、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及其他改造惩罚对象

二、人民民主专政具有两个基本职能

(一)对人民实行民主

(二)人民民主专政的专政职能

(三)宪法确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实质和作用 第三节、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实质和特点

一、人民民主专政的实质

二、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

第七章 国家形式

(本章重点掌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定义、特点和基本原则;我国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宪法规定;我国行政区划的现状和变更的程序;特别行政区的理论依据和宪法依据,法律地位,特别行政区与中央的关系,我国特别行政区制度的政治体制,我国的国家标志。学会解读法条第2条第2款,如何坚持和完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第3条第1款,如何解读第4条第3款,特别行政区设立的宪法依据)

第一节 政权组织形式

一、政权组织形式概述

(一)政权组织形式的概念。

(二)政权组织形式的分类。

1、君主制

2、共和制政体(1)议会制。(2)总统制。(3)半总统制。(4)委员会制。(5)人民代表会议制。

二、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涵义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历史基础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基础。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实践基础。

(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原则

1、民主集中制的涵义。

2、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基本内容。三个方面的内容:

(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征

(五)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要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第二节 国家结构形式

一、国家结构形式的概念 二、国家结构形式的分类

现代国家的国家结构形式主要有两大类:单一制与复合制。现代国家结构形式中,单一制与联邦制是最主要的两种形式。(一)单一制模式

1、单一制的概念与特征

2、单一制下的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3、中国单一制下中央与地方的权限划分(二)联邦制模式

1、联邦制的概念及特征

2、联邦制下中央与地方关系

3、联邦制下中央与地方的权限划分标准(三)单一制模式与联邦制模式的比较

1、中央与地方权力来源的不同。

2、权限划分的方式不同。

3、权力关系的模式不同。

三、中国特色的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一)中国特色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内容(二)中国特色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宪政选择(三)中国特色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需遵循的原则

四、我国的行政区划

(一)我国行政区划的演变及现状(二)我国行政区划变更的法律程序 第三节 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一、民族区域自治地方

二、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三、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自治权 第四节 我国的特别行政区制度 一、“一国两制”与特别行政区的设立

二、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

三、特别行政区制度下的中央与地方关系

(一)中央对特别行政区的管辖

(二)特别行政区享有的高度自治权

1、立法事务上的高度自治权。

2、行政事务管理上的高度自治权。

3、司法方面的高度自治权。

4、财政上的高度独立。

5、特别行政区在对外事务中发挥相当的独立作用。

四、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

(一)行政长官、行政会议与特别行政区政府

1、行政长官

2、行政会议

3、特别行政区政府

(二)立法机关

1、立法机关的产生

2、立法机关的职权(1)立法权。(2)财政权。(3)监督权。(4)弹劾权。

3、行政长官与立法会

(三)司法机关 第五节 国家标志

一、国旗

(一)国旗的含义

(二)国旗的升挂与使用

(三)国旗的尊严

二、国徽

(一)国徽的含义

(二)国徽的悬挂与使用

(三)国徽的尊严

三、国歌

四、首都

第八章 选举制度与政党制度

(本章重点掌握我国宪法和选举法规定的选举原则和制度内容,了解宪法规定的政党制度的内容,了解中共领导、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含义和要求)

第一节 选举制度

一、选举与选举制度

(一)选举、选举制度与选举法

(二)选举制度与国家性质

(三)选举制度与政党制度

二、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一)选举的普遍性原则

(二)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

(三)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并用原则

(四)无记名投票原则

(五)选民对代表的监督、罢免原则

(六)选举的物质保障与法律保障原则

三、我国选举的程序

(一)选举的组织

1、人大常委会

2、选举委员会

(二)选区和选民

1、选区划分

2、选民登记

(三)代表候选人的产生

1、推荐代表候选人

2、代表候选人的确定

3、介绍代表候选人

4、实行差额选举

(四)代表的选举与产生

1、投票活动的进行

2、投票选举的方法

3、选票的统计

4、确定代表当选

5、另行选举

(五)代表的罢免、辞职与补选

1、代表的罢免

2、代表的辞职

3、代表的补选 第二节 政党制度

一、政党和政党制度

二、政党制度与民主宪政

(一)政党制度与民主

(二)政党的宪法地位

(三)政党制度与宪政

三、我国的政党制度

(一)我国政党制度的形成(二)我国政党制度的基本内涵

1、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多党合作

3、我国的民主党派

(三)我国政党制度建设的基本内容

1、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

2、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参政议政

3、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

四、我国的政治协商制度

(一)政治协商制度的含义

(二)政治协商制度的组织

(三)政治协商会议的性质与职能

第九章 经济与文化制度

(本章重点掌握我国宪法对经济制度和文化制度的规定,学会运用宪法有关知识分析经济方面的事例)

第一节 经济制度

一、经济制度的概述

(一)经济制度概念

(二)经济制度与宪法的关系

二、我国前三部宪法对经济制度的规定

三、1982年现行宪法中有关经济制度的规定

(一)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的规定

1、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1)全民所有制经济(2)集体所有制经济

(3)公有制形式的发展变化

2、我国现阶段的非公有制经济形式(1)劳动者个体经济(2)私营经济(3)外资经济

(二)分配制度的规定

1、按劳分配原则

2、其他分配原则

(三)公私财产的保护制度

1、社会主义公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2、保护公民私有财产权

(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的经济体制

(五)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有关政策

1、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根本任务和目标

2、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目的3、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手段方法

4、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六)对现行宪法修改的简要分析 第二节 文化制度

一、文化制度概述

(一)文化制度概念

(二)文化制度与宪法的关系

二、我国宪法中有关文化制度的规定

(一)共同纲领和前三部宪法的规定

(二)1982年宪法规定的文化制度

1、国家的指导思想和建设目标;

2、公民思想道德建设;

3、国民教育制度;

4、卫生体育健康制度;

5、文物保护制度;

6、科技制度;

7、多元化语言文字制度;

8、大众文化制度;

9、宗教自由制度。

第十章 公民基本权利与自由概述

(本章重点掌握公民、国籍、公民权利、基本权利的含义和特点,了解我国宪法规定的十大类基本权利)

第一节 公民与公民权利

一、公民的概念

(一)公民的含义

(二)公民与国籍

我国国籍法对国籍的确定,规定了四个基本原则: 第二节 公民权利与公民基本权利

一、公民权利

(一)公民权利的涵义

(二)公民权利的特征

二、公民的基本权利

(一)根本性与母体性

(二)稳定性与不可转让性

(三)固有性与法定性

(四)不受侵犯性和受制约性

(五)普遍性与特殊性

三、公民基本权利的类型

(一)根据公民与国家的关系进行的分类

(二)根据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关系进行的分类

(三)根据公民基本权利的功能所作的分类

(四)我国宪法学界分类方法,将公民基本权利分为十大类。第三节 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保障及界限

一、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保障模式

(一)绝对保障模式

(二)相对保障模式

二、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保障方式

(一)宪法保障

(二)立法保障

(三)司法保障

三、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界限 各国宪法一般采取四种方式规定:

第十一章 平等权

(本章重点要求学生掌握平等权的定义、考察平等权构成要素的基本方法;我国宪法对平等权的规定、平等权条款的理解以及有关平等权的事例分析)

第一节 平等权概述

一、平等的性质

二、平等权含义及特征

三、平等权分类

(一)立基于内容的分类

(二)立基于差别待遇是否合理的分类

(三)其它分类

四、平等权的基本内容

(一)各国宪法中的平等权内容

1、平等权的享有主体。

2、平等权约束的主体。

3、平等权涉及的事项范围和具体平等权的种类。

4、平等保护与合理的差别待遇。

(二)区域性、国际人权宪章和公约的平等权内容

1、欧洲人权公约和宪章。

2、《美洲人权公约》中的平等权基本内容。

3、《非洲人权和民族权宪章》中平等权内容。

4、国际人权公约中的平等权

第二节 中国宪法平等权

一、前三部宪法的规定

二、1982年宪法对平等权的规定

(一)1982年宪法平等权规范结构要素

1、一般平等权条款。

2、规定了一些具体平等权(1)民族平等权。(2)选举平等权。(3)妇女平等权。(4)宗教信仰平等。

3、默示的具体平等权

宪法第33条第2款规定的原则和其他具体权利条款结合形成各种的具体宪法平等权利。

(二)何理解宪法第33条第2款关于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一原则?

1、该规定是否拘束立法?

2、平等权是相对平等和绝对平等的有机统一。

3、平等主要是一种法律平等,不是完全的事实平等。

4、平等不是平均主义。平等与平均主义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5、平等权承认合理的差别待遇。

第十二章 自由权

(本章重点要求掌握公民政治权利的内容及相关事例分析,了解宪法对六大政治自由的规定;掌握人身自由权利的宪法规定、种类及相关事例;掌握宪法对宗教信仰自由的规定及相关内容;掌握宪法对财产权的规定以及相关事例的分析)

第一节 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一)政治权利和自由的概念及保障

(二)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政治自由

1、言论自由

2、出版自由

3、结社自由

4、集会、游行、示威自由

第二节 人身自由

一、人身自由的概念

二、人身自由的内容

(一)公民的身体自由不受侵犯

2、人身自主权

(二)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三)住宅不受侵犯

(四)通信(讯)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三节 宗教信仰自由

一、宗教信仰自由的含义(1)内心信仰的自由(2)宗教上的行为自由。(3)宗教上的结社自由。

二、宗教信仰自由的保障

三、宗教活动的规范与管理

(一)宗教团体的管理

(二)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三)宗教教职人员的管理 第四节 财产权

一、财产权的概念与发展

(一)财产权的涵义

(二)西方国家财产权宪法保障的发展

二、我国宪法关于公民财产权规定的发展与内容

(一)我国宪法关于公民财产权规定的演变

(二)我国宪法关于公民财产权保护的内容

1、财产权保护的范围

2、私有财产的有偿征收和征用

我国宪法对私有财产的征收或征用应当依据以下三个原则:(1)公共利益需要原则。(2)依照法定程序原则。(3)依法补偿原则。

第十三章 社会文化权:社会权概述、我国宪法确立的社会权种类

(本章重点要求学生掌握我国宪法关于劳动权、休息权、社会保障权、教育权和文化权利等规定及包含的具体内容,要学会运用宪法相关规定分析事例)

第一节、社会权概述

一、社会权的含义、特征和分类

二、社会权的演进

三、社会权的性质

四、社会权的构成要素

1、享受权利的主体。

2、权利对象。

3、权利事项范围和具体种类。

4、限制。

5、社会权的保障。

6、社会权并非与自由权根本对立。

第二节 我国宪法确立的社会权种类

一、劳动权

1、含义。

2、劳动权的性质。

3、我国前三部宪法规定。

4、现行宪法的规定(1)劳动权的相关内容。

第一,劳动就业权。第二,劳动报酬和福利权。第三,劳动保护权。第四,职业培训权。第五,参与民主管理权。第六,关于组织工会的权利。

5、劳动权的限制

二、休息权

三、社会保障权

四、受教育权

1、受教育权的含义和特点

2、各国宪法对受教育权的立宪情况

3、受教育权的性质和法律效力

4、我国公民受教育权的规定

(1)平等的入学权和考试竞争入学权。(2)城乡平等的受教育权。(3)保护男女平等的受教育权。

(4)保障少数民族平等的受教育权。

(5)对残疾人给予特殊的教育保护。

(6)受教育权的主要形式有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成人教育、自学教育等形式。(7)受教育权还包括公民有依法接受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权利和接受终身教育的权利。

五、文化活动自由权利

1、含义

2、文化自由权利的性质

3、我国宪法确认的文化自由权利(1)公民有从事文化活动的自由。(2)参与文化管理活动的权利。(3)多元文化权受保护。

(4)少数民族获得帮助加速发展文化的权利。(5)专业人才和知识分子获得尊重和保护的权利。(6)公民具有平等的文化活动的自由,而且应当有平等权利享受人类创造的文化成果。(7)文化活动应当排除意识形态的干扰。

第十四章 监督权与请求权

(本章重点了解中国宪法监督权和请求权的规定以及相关事例分析)第一节 监 督 权

一、监督权的概念、性质与基本特征

1、监督权的概念。

2、监督权的性质。

3、监督权的基本特征:(1)广泛性。(2)强制性。(3)公共性与个体性并存。

二、监督权的基本内容

1、批评、建议权。

2、控告权、检举权。

3、申诉权。

三、我国公民监督权行使的保障和限制 第二节 请 求 权

一、请求权概述

1、请求权的概念和性质。

2、请求权的类型

二、国家赔偿请求权

1、国家赔偿请求权的概念。

2、国家赔偿请求权的主体。

3、国家赔偿请求权的范围。

4、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

5、国家赔偿方式与计算标准。

二、裁判请求权

1、裁判请求权的内涵和性质。

2、裁判请求权的特征。(1)广泛性。(2)绝对性。(3)平等性。

3、裁判请求权的内容。

三、国家补偿请求权

第十五章 特殊群体权利

(本章重点要求掌握宪法对妇女等特殊主体的保护,以及相关案例分析)第一节 妇女的权利保护

一、妇女权利保障概述

二、我国妇女的权利及其保护 第二节 老年人的权利保护

一、老年人权利保障概述

二、我国老年人的权利及其保护 第三节 未成年人的权利保护

一、未成年人权利保障概述

二、我国未成年人权利及其保护 第四节 残疾人的权利保护

一、残疾人权利保障概述

二、我国残疾人的权利及其保护

第五节 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权利保护

一、华侨、归侨和侨眷权利保护概述

二、归侨、侨眷权利保护 第六节 外国人的权利保护

一、外国人权利保护概述

二、外国人权利保护

第十六章 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

(本章重点掌握公民基本义务的含义、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及特点)

第一节 公民基本义务的一般理论

一、公民义务

二、公民的基本义务

第二节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一)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二)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

(三)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

(四)依法服兵役

(五)依法纳税

(六)其他方面的义务

(1)劳动的义务(2)受教育的义务;(3)计划生育的义务;(4)父母和子女的抚养与赡养义务。

第三节 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及特点 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及特点。

一、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

1、公民在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上一律平等。

2、国家对公民权利平等地保护。

3、任何公民都应当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法享有宪法和法律确认的权利和自由,依法承担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二、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对应性

(一)权利享有和义务履行的对应性

(二)权利和义务主体的对应性

(三)权利和义务行为的对应性

(四)权利和义务实现的对应性

(五)权利和义务价值的对应性

第十七章 国家机构概述

(本章重点掌握中国国家机构组织和活动原则的基本含义、内容和案例分析)

第一节 国家机构的概念

一、国家机构的含义

二、国家机构的特征

1、明显的公共性。

2、鲜明的阶级性。

3、普遍的强制性。

4、存在的历史性。

三、决定国家机构设置的因素

1、国体是决定国家机构设置的根本因素。

2、国家统治的形式特别是政体是决定国家机构设置的关键因素。

3、社会管理职能的不同要求是决定国家机构设置的重要因素。

4、其他因素。

第二节 国家机构的类型

一、代议机关

(一)代议机关的含义及其产生

(二)代议机关的性质

(三)代议机关的组成(四)代议机关的职权

1、立法权。

2、财政权,又称财政监督权。

3、监督权。

4、人事任命的同意权。

5、战争与和平的决定权。

二、国家元首

(一)元首制度的起源

(二)国家元首的产生

(三)国家元首的分类

(四)国家元首的职权

1、参与立法权。

2、任免权。

3、紧急命令权。

4、军事权。

5、外交权。

6、赦免权。

7、荣典权,即颁赐荣典、荣誉、授予荣誉称号或职衔的权力。

8、其它权力,如解散议会及召集议会会议等。

三、行政机关

(一)行政机关的性质和分类

(二)行政机关的组织

(三)行政机关的职权

1、执行法律。

2、制定和实施政策。

3、行政立法权。

4、内政权。

5、外交权。

6、其它方面的职权。

四、司法机关

(一)司法机关的含义

(二)司法体制

(三)司法组织

第三节 我国国家机构的历史沿革

一、新中国建立至1954年

(一)中央国家机关体系

(二)地方国家机关的初建

二、1954年宪法到1975年宪法

(一)中央国家机关组织体系

(二)地方国家机关体系

三、1975年宪法到1982年宪法颁布前

四、1982年宪法颁布至今

第四节 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活动原则

一、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法治原则

三、责任制原则

四、精简、效率原则

五、为人民服务原则

第十八章 中央国家机关

(重点掌握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任职限制、监督关系,全国人大代表的职责、义务、职务保障;国家主席的职权以及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关系;国务院方面的性质和地位,与全国人大及常委会的关系,国务院监督权的运用;中央军委任期、任职资格限制、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之间关系与其他国家机关之间的比较。)

第一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一)性质和地位

(二)组成和任期

(三)职权

1、立法权

2、任免权

3、最高监督权(l)法律监督。(2)工作监督。

4、决定权

5、其他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

(四)会议制度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例会和临时会议

2、会议的组织形式(1)预备会议。(2)主席团。(3)代表团。(4)正式会议。

(五)工作程序

1、提出议案。

2、审议议案。

3、表决通过议案。

4、公布法律、决议。

5、其他议案的处理。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一)性质和地位

(二)组成和任期

(三)职权

1、立法权。

2、任免权。

3、监督权。

4、决定权。

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还可以行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会议制度

1、全体会议。

2、委员长会议。

(五)工作程序

1、提出议案。

2、审议议案。

3、通过议案。

4、决定公布。

(六)工作机构

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各委员会

(一)性质和地位

(二)常设性的委员会

(三)临时性委员会

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一)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地位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职责

1、代表在开会期间的职责

(l)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其各种形式会议,审议列人大会议程的各项议案和报告的权利。(2)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3)提出质询和询问。(4)审议权。(5)选举、决定、罢免领导人。(6)行使调查权。(7)表决权。

2、代表在闭会期间的职责(1)视察。(2)参加代表小组活动。(3)列席有关会议。

(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义务

(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行职责、义务的保障

1、言论免责权。

2、人身特别保护权。

3、经济和物质保障。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一、我国元首制度的历史沿革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性质和地位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产生和任期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职权

1、公布法律权。

2、提名权与任免权。

3、发布命令权。

4、外交权。

5、荣典权。第三节 国务院

一、性质和地位

二、组成和任期

(一)国务院的组成(二)国务院的任期

三、国务院的职权

1、行政立法权。

2、提出议案权。

3、行政管理和行政领导权。

4、监督权。

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国务院的组织机构

(一)国务院办公厅。

(二)国务院组成部门:

1、各部。

2、各委员会。

3、中国人民银行。

4、审计署。

(三)国务院直属机构。

(四)国务院办事机构。

(五)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

(六)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

五、国务院的领导体制

(一)实行总理负责制的必要性

(二)总理负责制的具体表现 第四节 中央军事委员会

一、军事领导机关概述

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和任期

三、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体制

四、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职责

第十九章 地方国家机关

(重点掌握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性质、立法权和监督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性质、与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关系、立法权和监督权)

第一节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一、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一)性质和地位

(二)产生和任期

1、产生。

2、任期。

3、会期。

(三)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外。

2、地方性法规的制定权。

3、人事任免权。

4、决定权。

5、监督权。

6、其他方面的职权。

(四)会议制度

1、会议的举行。

2、议案的审议。

3、选举程序。

4、罢免程序。

二、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一)性质和地位

(二)组成和任期

1、组成。

2、任期。

(三)职权

1、在本行政区域中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以外。

2、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职权。

3、人事任免权。

4、决定权。

5、监督权。

(四)会议制度

1、会议的举行。

2、议案的审议。

3、质询。

(五)工作机构

三、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四、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

1、专门委员会;

2、临时性委员会

五、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一)人民代表的权利

1、提出议案权。

2、有权提出批评、建议和意见。

3、人身特别保护权。

4、言论免责权。

5、物质保障权。

(二)人民代表的义务

第二节 我国的地方行政机关

一、地方各级行政机关的性质、地位、组成和任期

(一)性质和地位

(二)组成和任期

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权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还要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

2、制定规章权。

3、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权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4、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等行政工作。

5、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6、保护各种主体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7、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8、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制度

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

五、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第二十章 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本章以中国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相关内容为重点)

第一节 审判权、检察权与司法权

第二节 西方主要国家的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

一、西方主要国家的审判机关

(一)几个主要国家的审判机关设置

1、美国;

2、英国;

3、德国;

4、法国

(二)西方国家的法官制度

1、关于法官的任职资格;

2、法官的任免;

3、法官的薪俸;

二、西方主要国家的检察机关

(一)检察机关的组织系统

(二)检察机关的性质和职权

(三)西方国家的检察官制度

1、任职资格;

2、任免方式;

3、检察官的保障

第三节 人民法院

一、人民法院的性质和任务

二、人民法院的组织和职权

1、人民法院的组织

2、人民法院的职权

(1)基层人民法院的职权。(2)中级人民法院的职权。(3)高级人民法院的职权包括对案件的审理权、部分死刑案件(包括死缓案件)的复核权、对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权。(4)最高人民法院的职权

三、人民法院的上下级关系和审级制度

四、人民法院的组成和任期

五、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原则和重要制度

1、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2、依法独立审判

3、审判公开

4、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5、回避制度

6、合议制度

7、各民族公民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六、人民法院的法官制度

1、法官的任职条件和等级

2、法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3、法官的任免和惩戒

4、法官的任职回避和兼职禁止

第四节、人民检察院

一、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任务

二、人民核察院的组织和职权

1、人民检察院的组织

2、人民检察院的职权

三、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体制

四、人民检察院的组成和任期

五、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原则

1、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

2、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3、实事求是,群众路线,重证据不轻信口供。

4、各民族都有使用本民族语盲文字的权利。

六、检察官制度

1、检察官的任职条件和等级

2、检察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3、检察官的任免和惩戒

4、检察官的任职回避和禁止兼职

第五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关系

第六节 特别行政区的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

一、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

1、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审判权归属及其管辖范围

2、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的组织体系和审级制度

3、审判原则

4、法官制度

5、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检控机关

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

1、审判权的归属和管辖范围

2、法院组织体系和审级制度

3、审判活动原则

4、法官制度

5、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检察机关

第二十一章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本章以学生自学为主)

第一节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概述

一、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性质和特点

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同基层政权的关系

(一)同基层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

(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同基层人民政府的关系 第二节 居民委员会

一、居民委员会的设置

1、居民委员会设置的原则

2、居民委员会设置的范围

3、居民委员会的设置机关

二、居民委员会的组织

1、居民委员会的产生

2、居民委员会的组成和任期

3、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方式、原则和下属组织

4、居民会议

5、居民公约

6、居民委员会的经费来源

三、居民委员会的任务 第三节 村民委员会

一、村民委员会的设置

1、村民委员会设置的原则

2、村民委员会设置的范围

3、村民委员会的设置机关。

二、村民委员会的组织

1、村民委员会的产生

2、村民委员会的组成、任期和罢免

3、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方式、原则和下属组织

4、村民会议

村民会议是村民群众自治的最高组织形式,由本村年满18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

5、村规民约

三、村民委员会的任务

主要参考书目

何华辉著:《比较宪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1988年 曾繁康:《比较宪法》,三民书局1993年版 〔日〕芦部信喜:《宪法》,李鸿禧译,台北月旦出版公司1995年版 蔡定剑主编:《中国宪法精释》,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1996年版 朱国斌著:《中国宪法与政治制度》,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 殷啸虎著:《近代中国宪政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王广辉:《比较宪法》,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蔡定剑:《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李步云主编:《宪法比较研究》,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许崇德主编:《宪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俞子清主编:《宪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张庆福主编:《宪法学基本理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 李龙:《宪法基础理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周叶中主编:《宪法学》,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许志雄等合著:《现代宪法论》,元照出版公司1999年版 董和平、韩大元、李树忠:《宪法学》,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董和平等著:《宪法学》,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周叶中主编:《宪法》,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张千帆著:《西方宪政体系》,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殷啸虎著:《新中国宪政之路》,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徐秀义 韩大元主编:《现代宪法学基本原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林来梵:《从宪法规范到规范宪法》,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杨海坤主编:《跨入新世纪的中国宪法学》,中国人事出版社2001年版 杨海坤主编:《宪法学基本论》,中国人事出版社2002年版 杨海坤主编:《宪法基本权利新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胡锦光、韩大元:《中国宪法》,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张千帆主编:《宪法学》,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韩大元、林来梵、郑贤君:《宪法专题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张千帆著:《宪法学导论》,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宪法和宪法修正案辅导读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 朱应平著:《论平等权的宪法保护》,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第3篇:学宪法教案

走进宪法做文明少年

教学目的:

1、让学生了解《宪法》,认识《宪法》,懂得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培育学生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

3、以国家宪法日为契机,在全校大力宣传法制精神,进一步提升全校师生的遵纪守法意识。

教学重点:让学生了解《宪法》,认识《宪法》,懂得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教学难点:培育学生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

教学过程:

一、谈话导入:

小朋友们想认识宪法了解宪法吗?

(播放宪法宣传日视频)

二、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1、出事树与根的PPT图片,让学生通过观察图片明白骨架宪法的重要性。

2、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三、我国现行宪法的基本原则

(1)一切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2)保障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原则(3)民主集中制原则(4)社会主义法制原则

四、我们应该树立怎样的宪法观念呢?

1、学生自由说

2、小组比赛说

3、教师做最后点评(宪法就在我们身边,宪法与我们的生活有着密切的联系。我们要认真学习宪法,了解宪法的性质和基本内容,在日常生活中养成遵守宪法的习惯,树立宪法意识,自觉维护宪法的尊严。)

五、同学们还想知道其他的法律吗?

幻灯片出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六、明确国家宪法日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为12月4日。从此,12月4日将重点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因此,也称“宪法宣传日”

六、明确作为小学生的我们应该不怎样做?

1、言语:经常骂街、谈男论女、隐语黑话、好说谎话、脏话不断。

2、举止:衣帽不整、精神不振、吊儿郎当、蛮横无理、顶撞师长、爱打群架、强行索物、哥们义气、逞强跋扈、轻佻放纵、坐卧不安、行踪诡秘、大把花钱,喜怒无常。

3、结交“哥们、姐们”、口哨唤人、纸条传情、纹身标志。

4、起居:生活懒散、饭量骤减、出没无常、结群闲逛。

5、打扮:注重打扮,过度化妆、讲究发型、统一装束。

6、嗜好:抽烟喝酒、参与赌博、混迹舞场、偷阅书刊、迷恋网吧。

7、携物回家、护身器具、异性物件、书包异物。

8、学业:旷课逃学、成绩突降、考试作弊、课堂捣乱、课上睡觉。

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列出了九种不良行为:

(1)旷课、夜不归宿;(2)带管制道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6)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

(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9)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对具有以上所列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如果不及时教育、其不良行为得不到有力的尽快的矫正,那不良行为的进一步发展就会导致违法犯罪,前兆就变成违法犯罪事实。

七、应该怎么做呢?

1、认真学习宪法及与宪法有关的法律知识,领会宪法的精神实质,依法规范自身行为。

2、宣传宪法,以宪法为行为的最高准则。

3、自觉遵守宪法,依法行使宪法和正确享受赋予的权利,自觉履行宪法规定的义务。

4、学法用法,学会用宪法法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5、树立宪法意识,自觉维护宪法的权威,同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做斗争。

6、大力宣传国策,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

八、1、回顾内容

二、小结:

我们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做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接班人。《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是中学生行为的准则,我们每一个同学都要做到:自尊自爱,注重小学生仪表,真诚友爱,礼貌待人,遵规守纪,勤奋学习,勤劳俭朴,孝敬父母,严于律己,遵守公德。将来我们才能成为一名遵纪守法,对社会有用的好公民。

第4篇:宪法学教案

《宪法学》 教案

主讲教师:莫良元

安徽理工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2012年2月 教案序号:01 授课时间

2012年2月14日,星期二,下午6-7节课

授课学时

教学内容

绪论

一、宪法学的研究对象

二、学习宪法学的意义

三、宪法学的研究方法 第一章宪法学基本理论 第一节宪法的概念

教学目的与要求

了解宪法学的研究对象、学习宪法学的意义及宪法学的研究方法。宪法的特征、宪法的概念、掌握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法,宪法的最大特征就在于其内容上具有根本性,与其相适应,一般国家的宪法都规定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并规定了严格的制定、修改程序和监督、调控手段。

教学重点 与难点

宪法的定义。关于宪法的定义,国内外学者对宪法所做的定义划分成若干个类型。如有的学者将其划分成实质意义的宪法、形式意义的宪法、古代意义的宪法、近代意义的宪法、现代意义的宪法、功能与作用意义的宪法、政治或阶级意义的宪法、主要有十几种类型。我们认为,宪法的定义应表述为:宪法是反映一国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权利、限制国家权力的国家根本法。

教学方法与手段

课堂讲授加提问

思考题与参考书

思考题:

1、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区别是什么?

2、怎样认识宪法的概念? 参考书:

1、徐秀义、韩大元主编:《现代宪法学基本原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2、许崇德主编:《宪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课后小结

系统地学习了绪论部分宪法学的研究对象学习宪法学的意义、宪法学的研究方法及第一章宪法学基本理论中的第一节宪法的概念,应了解宪法的特征,掌握宪法是反映一国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权利、限制国家权力的国家根本法。

讲授内容与课堂组织

一、宪法学的研究对象

我们认为,宪法学是以宪法为研究对象的法律科学,这里的宪法应从动态的角度,做广义的理解。具体而言,是指宪法及其发展规律。包括宪法及有关宪法的理论、宪法产生和发展的历史、宪法文化、宪法实施的状况等等。

二、学习宪法学的意义

(一)有助于提高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意识。

(二)有助于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三)有助于我们学好其他部门法。

三、宪法学的研究方法

(一)理论联系实际

(二)分析的方法

(三)认真阅读教材及相关资料。第一章宪法学基本理论 第一节宪法的概念

一、宪法词义的演变

二、宪法的特征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法,宪法的最大特征就在于其内容上具有根本性,与其相适应,一般国家的宪法都规定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并规定了严格的制定、修改程序和监督、调控手段。

(一)宪法的内容带有根本性

(二)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

(三)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严格

(四)宪法的实施和保障制度与普通法律不同

三、宪法的定义

宪法的定义应表述为:宪法是反映一国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权利、限制国家权力的国家根本法。

提问:

你认为应怎样学好宪法?

宪法的根本性体现在那些方面?

教案序号:02 授课时间

2012年2月16日,星期四,下午6-7节课

授课学时

教学内容

第二节宪法的类型

一、资产阶级学者的传统分类

二、马克思主义学者的实质上的分类 第三节宪法的基本原则

一、主权在民原则

二、分权制衡原则

三、基本人权原则

四、法律至上原则

五、财产神圣原则

教学目的与要求

了解宪法分类的意义在于帮助我们比较不同类型的宪法的特点,宪法原则是宪法最基本的要素之一,是宪法规范据以存在的指导框架,宪法的基本内容是宪法原则的具体展开,宪法基本原则可以看作是宪法的灵魂。

教学重点 与难点

1、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的划分的意义

2、主权在民原则评析

3、分权制衡原则在宪法中的体现

4、基本人权原则评析

教学方法 与手段

讲授加提问

思考题与 参考书

思考题:

1、试述西方学者关于宪法的分类。

2、宪法基本原则的功能有哪些? 参考书:

1、张庆福主编:《宪法学基本理论》(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

2、李步云主编:《宪法比较研究》,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

课后小结

系统地学习了宪法的类型,包括资产阶级学者的传统分类和马克思主义宪法学者的分类,了解了宪法的基本原则是宪法最基本的要素之一,是宪法规范据以存在的指导框架,宪法的基本内容是宪法原则的具体展开,宪法基本原则可以看作是宪法的灵魂。以及对各原则的含义、在宪法中的体现及评价等。

讲授内容与课堂组织

第二节宪法的类型

宪法分类的意义在于从不同的角度来探讨宪法所具有的特性,从而为比较不同类型的宪法的特点、了解宪法的特征和本质、创制宪法和实施宪法服务

一、资产阶级学者的传统分类

(一)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

(二)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

(三)钦定宪法、民定宪法和协定宪法。

二、马克思主义学者的实质上的分类

马克思主义宪法学者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原理出发,把宪法分为资本主义类型的宪法和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三、其他的宪法分类

(一)原始宪法和派生宪法。

(二)思想性宪法和功利主义宪法。

(三)规范性宪法、名义宪法和语义性宪法。第三节宪法的基本原则

宪法原则是宪法最基本的要素之一,是宪法规范据以存在的指导框架,宪法的基本内容是宪法原则的具体展开,宪法基本原则可以看作是宪法的灵魂。

一、主权在民原则

二、分权制衡原则

三、基本人权原则

四、法律至上原则

五、财产神圣原则

1、提问

2、案例

教案序号:03 授课时间

2012年2月21日,星期二,下午6-7节课

授课学时

教学内容

第四节宪法的作用

第五节宪法规范与宪法结构 第六节宪法与宪政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学习了解宪法的作用是指宪法作为国家的最高法律,对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所发生的实际效用宪法的作用十分广泛,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生活等各个方面;宪法规范是国家为了调整宪法关系而制定的一种行为准则;宪法结构是指宪法的主要构成,主要指成文宪法国家宪法典的构成形式;宪政是实施宪法的民主政治,包括人民主权、保障公民权利、权力制约、法律至上等要素。

教学重点 与难点

1、宪法对法制的作用

2、宪政的要素

3、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宪政

教学方法 与手段

讲授加提问 结合案例

思考题与 参考书

思考题:

1、宪法的作用有哪些方面?

2、宪法规范的特点有哪些?

3、什么是宪政?宪政有哪些基本要素? 参考书:

1、李步云主编:《宪法比较研究》,法律出版社2008年

2、周叶中主编:《宪法》,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

课后小结

系统地学习了宪法的作用、宪法规范与宪法结构、宪法与宪政等内容 掌握了宪法的作用是指宪法作为国家的最高法律,对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所发生的实际效用。宪法规范是法律规范的一种,是国家为了调整宪法关系而制定的一种行为准则。所谓宪法结构,是指宪法的主要构成,主要指成文宪法国家宪法典的构成形式。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宪政,应当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二)积极推进政治文明的建设

(三)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

(四)建设和谐社会

(五)保证宪法的全面实施。

讲授内容与课堂组织

第四节宪法的作用 所谓宪法的作用,是指宪法作为国家的最高法律,对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所发生的实际效用。我们认为宪法的作用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宪法对经济的作用

(一)宪法通过确定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决定经济制度的性质。

(二)宪法通过确定经济管理体制影响经济的发展。

(三)宪法通过调整经济政策,促进经济的发展。

二、宪法对政治的作用

(一)宪法是一国政治制度得以建立的根本依据

(二)宪法是一国组织国家政权的根本依据

(三)宪法是一国实现政治民主和政治文明的保障

三、宪法对保护公民权利的作用

四、宪法对法制的作用 第五节宪法规范与宪法结构

一、宪法规范

规范指规则、准则。宪法规范是法律规范的一种,是国家为了调整宪法关系而制定的一种行为准则。宪法规范的特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宪法规范具有根本性

(二)宪法规范具有最高权威性。

(三)宪法规范具有原则性

(四)宪法规范具有稳定性

(五)宪法规范具有适应性

二、宪法结构

所谓宪法结构,是指宪法的主要构成,主要指成文宪法国家宪法典的构成形式。

(一)宪法典的序言

(二)宪法典的正文

(三)附则。第六节宪法与宪政

一、宪政的概念

宪政,又称“民主政治”、“立宪主义”,我门认为宪政的概念应表述为:宪政是实施宪法的民主政治。

二、宪政的要素

宪政的要素应包括以下方面:

(一)人民主权

(二)保障公民权利

(三)权力制约

(四)法律至上

三、宪法与宪政的关系

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宪政

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宪政,应当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二)积极推进政治文明的建设

(三)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

(四)建设和谐社会

(五)保证宪法的全面实施。

1、提问

2、案例

3、讨论

教案序号:04 授课时间

2012年2月23日,星期四,下午6-7节课

授课学时 2

教学内容

第二章宪法的历史发展 第一节宪法产生的条件 第二节外国宪法的发展历程 第三节中国宪法的发展历程

教学目的与要求

介绍宪法产生的条件,外国宪法及中国宪法发展的历程。通过学习,应了解和掌握作为根本法的宪法是近现代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的产物,它具有同古代宪法根本不同的意义,了解具有典型意义的资本主义国家宪法产生和发展的情况及西方国家宪法的发展趋势。了解一百多年来我国宪政和宪法产生发展的情况,以及对我国建国以后的历部宪法的评价,并从中发现我国宪法发展的一般规律。

教学重点 与难点

资本主义国家宪法产生和发展的情况及西方国家宪法的发展趋势。我国建国以后的历部宪法的评价

教学方法 与手段

讲授加提问 结合讨论

思考题与 参考书

思考题:

1、宪法产生的历史条件是什么?

2、当代宪法的发展趋势是什么? 参考书:

1、肖蔚云:《我国现行宪法的诞生》,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2、许崇德:《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史》,福建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

3、韩大元:《1954年宪法与新中国宪政》,湖南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

课后小结

系统地学习了宪法产生的条件包括经济条件、思想条件及政治条件;外国宪法的发展历程,西方国家宪法的发展趋势。中国宪法的发展历程,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等。

讲授内容与课堂组织

第二章宪法的历史发展 第一节宪法产生的条件

一、宪法产生的经济条件

二、宪法产生的思想条件

三、宪法产生的政治条件 第二节外国宪法的发展历程

一、英国宪法的产生

二、美国宪法的产生

三、法国宪法的产生

四、西方国家宪法的发展趋势 第三节中国宪法的发展历程

一、宪政思想的提出

二、清末的立宪活动

三、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性质的宪法

四、北洋军阀和国民党政府的立宪活动

五、革命根据地时期的宪法性文件

六、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1、提问

2、案例

3、讨论

第5篇:宪法学原理教案

宪法学原理教案 绪 论

本课程教学的主要目的使学生掌握宪法学的基本原理,并能运用基本原理分析当前社会的宪政和宪法现象,对这些现象作出科学、合理的解释

使学生了解宪法学理论体系的相关问题。

使学生了解当前我国及世界宪法学理论研究的前沿问题、热点问题,并对此展开讨论,力使学生对相关问题形成具有一定创新性的见解。本课程的主要内容

我们将宪法学原理课程的主要内容分为四编,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一)总论部分:宪法与宪政、宪法的起源与发展、宪法的价值与作用、宪法原则、宪法规范与宪法文本;

(二)政府论,这一编包括如下内容:有限政府原理、政体、中央国家机关、地方国家机关;

(三)公民基本权利论,此编有以下内容:人权与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基本权利的体系与形态、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

(四)宪法运行论,此编包含如下内容:宪法效力与宪法实效、宪法的创制与变动、宪法解释、宪法的执行与遵守、违宪责任的概念与功能、违宪审查的制度模式。

在本课程的正常教学过程中,我们将适当结合案例,通过案例教学激发学生的热情和灵感。本课程的教学安排

按照学校和学院的课时安排,为学生详略得当地讲解宪法学原理的基本内容,对重点内容部分,将细致地进行讲解分析。

课后作业以论文的形式布置,本课程一般安排一到两篇论文以做平时成绩之参考。

第一编

总论

第一章

宪法与宪政 宪法的概念与特点

宪法的概念:宪法词义的演变:中国古籍中早已有“宪法”一词,但其与现在使用的“宪法”一词却有不同的含义;西方国家,“宪法”一词也有其演变的历史过程,直至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开始才确立“宪法”一词在近现代法学意义上的意义;近现代宪法的概念:近现代的宪法概念与民主和法治密切联系,这是其共同点,但表述不尽相同,主要有两种表述路径:一是从宪法本身的内容及其法律形式的特点来表书宪法的概念,一是从宪法的阶级本质来表述宪法的概念。

宪法的特点:宪法的根本特征:宪法的内容不同于普通法、宪法的效力不同普通法、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不同于普通法;宪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特点:国家机关总是宪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一方、宪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是通过宪法规范调整的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和义务来实现的、宪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具有广泛性的特征;宪法规范的特点:原则性和概括性、高度适应性和相对稳定性、最高权威性和无具体惩罚性;宪法结构的特点:宪法结构的定义——宪法典的结构、序言和正文、宪法序言的繁简及其效力。宪政概述 宪政的概念:从汉语和西语两个角度就词义学角度分析宪政的含义;主要学者对宪政所作出的定义;从宪法与宪政之间存在的必然联系的角度分析宪政的含义——一种规范政府权力并保障公民自由的法治化的具体政治形态。

民主主义宪政与自由主义宪政:相同点与不同点。宪政、民主与人权:三者之间存在着互动的关系。宪法与宪政的关系

1、关于宪法与宪政关系的学术争论:由不同

2、的标

3、准得出不同

4、的结论

5、宪法与宪政的关系:宪法是宪政的前提和基础,6、宪政实践推动宪法的发展;宪法是静态的,7、主要表现在规范层面,8、宪政是动态的,9、主要表现在制度层面;宪法与宪政之间的对应形态:典型形式——有宪法也有宪政;宪法与宪政之间的非对应形态:典型形式——有宪法而

10、无宪政。

第二章

宪法的起源与发展 第一节

宪法的起源

1、宪法的产生及其概念

1、宪法起源于中世纪时期的英国,2、各国宪法的产生分别具有不同

3、的特点,4、但是又具有一般性的规律。宪法产生的概念。

5、宪法作为一个特殊的法律部门与法律现象产生的历史过程。

2、近代宪法产生的原因

1、历史原因:欧洲封建体制之下所形成的制约王权的政治传统。

2、经济原因:近代商品经济与宪法制度之间相互依存的内在关系。

3、文化原因:西方社会固有的法治思想传统与古典自然法学理论的传播和发展。

4、政治原因: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与民主制度的建立。

3、宪法产生的规律

1、个人权利立宪:立宪的重心在确认、保障公民个人权利,2、主要是指

3、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

4、政治权利立宪:立宪的重心在确认、保障公民在政治生活领域内所享有的、直接或间接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权利,5、如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权利等。

6、社会与经济权利立宪:立宪的重心在确认公民在社会经济生活领域内所享有的、国家有义务保障或促进的基本权利,7、如劳动权、社会保障权、受教育权等。

第二节

宪法的发展

一、经济全球化趋势之下的各国宪法的发展趋势

1、国内市场统一对宪法的影响:对国家结构形式的影响、对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影响。

2、全球范围内及某一地区不同

3、国家之间市场统一化对宪法的影响——以欧盟立宪主义运动为例。

福利国家危机与宪法的发展趋势

4、福利政府危机:经济危机、经济危机缓和与社会矛盾的进一步激化。

5、哈耶克的宪法改革思想:新的宪政分权学说。

6、布坎南的宪法改革思想:宪政经济学、财政宪法学。第三章

宪法的价值与作用

第一节

宪法的价值:正义、自由与秩序

一、我国宪法学者对宪法价值的认识:三种观点。

二、宪法价值的集中体现:正义、自由、秩序。第二节

宪法的作用

一、宪法作用的含义:从不同的研究角度观察,宪法具有多种作用;从社会控制角度观察,宪法主要通过构建法律制度、规范国家权力并调整不同社会集团的政治、经济利益来达到控制目的。

二、宪法作用的体现:几种主要观点;宪法的四种主要作用:分配政治权力、规范并控制国家权力、预防社会混乱、平衡各种利益。第四章

宪法原则

第一节

宪法的基本原则

一、宪法基本原则的含义:

1、原则与基本原则

2、宪法基本原则

3、宪法基本原则的特点。

二、宪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1、主权原则:人民主权原则的创立与发展、宪法对人民主权原则的确认;

2、人权原则:人权理论的历史脉络、宪法对基本人权原则的确认;

3、分权原则:分权学说的产生及其理论争议、三权分立原则在宪法中的体现、社会主义国家宪法确认的分工与制约原则;

4、法治原则:法治的含义、宪法对法治原则的确认。第二节

宪法的普通原则

一、宪法的普通原则的含义:相对于基本原则而言、地位在基本原则之下的原则。

二、宪法普通原则的内容 权力法定原则 权利推定原则 比例原则 法律保留原则 平等原则 税收法定原则 责任法定原则 司法独立原则 生存保障原则

第五章

宪法规范与宪法文本 第一节

宪法规范

一、宪法规范的结构

二、宪法规范的特点 第二节

宪法文本

一、宪法文本的结构:序言与正文

二、宪法文本的效力:序言的效力问题。第三节

宪法关系

一、公民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古典自然法学派及其他法学流派的观点。

二、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立法机关、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的关系。第二编

政府论

第六章

有限政府原理

第一节

政府概说 政府的概念与特征:

1、政府的概念:政府的广义含义,2、政府的狭义含义;

3、政府的特征:权力的执掌者、公共事务的管理者、是按一定规则组织起来的组织机构体系。政府的起源

4、关于政府起源的理论学说:自然主义说、社会契约说、功利说、暴力说、社会分工说;

5、政府的历史起源;政府的职能:职能结构划分。第二节

有限政府

一、政府的分类:

1、传统型政府、现代政府和过渡型政府;

2、专制政府与民主政府;

3、人治政府与法治政府;

4、全能政府与有限政府。

二、有限政府的含义:

1、职能有限

2、权力有限

3、规模有限

4、责任有限。

三、有限政府的合法性: 为什么必须是有限政府?

1、政府认知能力有限

2、政府行为能力有限

3、政府行动领域有限。

第三节

有限政府的理论及其发展

一、有限政府理论的萌芽:

1、古希腊、古罗马时期的有限政府理念

2、柏拉图的法治政府理论和混合政府理论

3、亚里士多德对柏拉图理论的继承和发展

4、波里比阿的混合政体理论。

二、有限政府学说的形成:

1、以权利原则为起点而展开对“政府权力有限”的讨论,代表为洛克、孟德斯鸠、汉弥尔顿;

2、以功利原则为起点而展开对“政府职能有限”的阐述,代表为亚当·斯密、约翰·密尔。

三、有限政府理论的发展:

1、古典自由主义

2、个体主义

3、经济自由主义

4、现代自由主义

5、“小政府、大社会”关系格局遭遇的挑战

第七章

政体

第一节

政体概论

一、政体理论的历史脉络:

1、古希腊、古罗马时代的政体理论

2、中世纪的政体理论

3、近代政体理论

4、现代政体理论。

二、政体的概念:

1、内涵

2、特征

3、构成三、政体与政权组织形式的关系

四、政体的类型:

1、历史类型

2、资本主义政体与社会主义政体

第二节

政权组织形式 政权组织形式概述:

1、内涵:政府借以行使政府权力、组织政府机构所遵循的原则与制度;

2、政权组织形式:三个方面的内容

二、政权组织形式的类型:

1、君主制

2、共和制

三、我国宪法中关于政权组织形式的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第三节

国家结构形式 国家结构形式的概念:

在一个国家内部,整体与部分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以及各地方之间的相互关系,其实质是政府权力的纵向配置问题。

二、国家结构形式的分类:

1、单一制

2、联邦制。

三、我国宪法关于国家结构形式的规定:

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单一制国家。

第四节

政党制度与选举制度 政党制度与选举制度概述:

3、政党与政党制度的分类、含义与特征

4、选举的含义与选举制度的含义

5、现代选举制度的特征。

二、政党制度与选举制度的功能:

1、政党制度的三个基本功能

2、选举制度的四个基本功能。

三、我国宪法以及相关法律关于选举制度与政党制度的规定:

1、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

2、选举原则

3、选举程序。

第八章

中央国家机关 第一节

国家元首

国家元首的概念与特征:

一个国家对外、对内的最高代表者与象征,也是该国政府机构的组成部分,并依据该国宪法行使相关的元首职权;四个基本特征。

二、国家元首的类型:

1、君主制国家元首与共和制国家元首;

2、个体元首与集体元首;

3、虚位元首与实权元首。

三、国家元首的职权:

1、法律公布权

2、外交权

3、军事权

4、任免权

5、赦免权

6、荣典权。

四、我国宪法关于国家元首的设置及国家元首的职权。

第二节

立法机关 立法机关概述:

含义:又称为代议机关、权力机关,是指主要由选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代表选民讨论和决定国家重大事务,并以行使立法权为基本职能的政府机构;广义和狭义的立法机关说。

二、立法机关的组织体制:

1、一院制

2、两院制

3、多院制

三、立法机关的职权:

1、立法权

2、财政权

3、监督权

四、我国宪法关于立法机关的设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节

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的概述:

6、概念:行使行政权的政府机关;

7、与政府的词义学上的关系。

二、行政机关的体制:

1、首长制与委员会制;

2、集权制与分权制;

3、层级制与职能制。

三、行政机关的组织形式:

1、内阁制

2、总统制

3、半总统制

4、委员会制。

四、行政机关的职权: 十项基本职权。

五、我国宪法关于行政机关的设置: 国务院——中央人民政府。

第四节

司法机关

一、司法机关的概念与特征:

1、概念:司法机关是指掌握和行使司法权的国家机关的总称;

2、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过程中的三个基本特征。

二、法院的组织体制与法官制度

三、检察机关的属性及其体系设置:

1、属性:行政机关模式与司法机关模式;

2、体系设置。

四、我国宪法关于司法机关的设置:

1、审判机关;

2、法律监督机关——检察院。

第九章

地方国家机关 第一节

外国的地方制度 外国地方制度的概述:

8、含义

9、特征

二、外国地方制度与中国地方制度的比较分析:

1、相同点和不同点;

2、优劣比较。

第二节

我国的地方制度 我国地方制度的概述:

10、含义

11、特征。

二、我国宪法对地方制度的规定

第三节

我国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特点:

12、独立的群众性组织

13、自治性组织、14、基层性组织

二、居民委员会:

1、含义

2、设置

3、任务

4、组织。

三、村民委员会:

1、含义

2、设置

3、任务

4、组织。

第三编

公民基本权利论

第十章

人权与公民的基本权利 第一节

人权 人权的宪政意义: 宪政目的。

二、西方人权传统:

人权具有的属性——固有性、不可侵犯性、普遍性、个人性、中国的人权观:

6、民权——人权;

7、中国加入的国际人权公约及对我国人权保障事业的影响。

第二节

公民与国籍 公民的概述:

15、含义;

16、公民与人民的关系。

二、公民身份的历史演变:

1、奴隶制时期

2、中世纪

3、现代。

三、国籍:

1、国籍与公民身份的关系;

2、国籍法关于国籍取得和丧失的规定。

第三节

公民基本权利 概念:

17、人权与公民基本权利;

18、基本权利与一般权利。

二、特征:

1、根本性与母体性

2、稳定性与不可转让性

3、固有性与法定性

4、排他性与受制约性。

三、分类:

我国宪法规定的十大类基本权利。

第十一章

公民基本权利的体系与形态 第一节

公民的政治权利

公民政治权利的含义:参与国家政治生活所享有的权利。

二、政治权利的内容:

1、平等权

2、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3、表达自由、诉愿权。

第二节

公民的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 公民的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含义

二、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内容:

财产权、劳动权、休息权、物质帮助权、受教育权及科学文化方面的权利。

第三节

公民的个人权利 个人权利的含义。

二、个人权利的内容:

1、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2、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3、住宅不受侵犯

4、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5、宗教信仰自由。

第四节

特定人的权利 特定人的权利的概念

二、特定人权利的内容:

1、保障妇女的权利;

2、残疾人的权利;

3、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

4、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益。

第十二章

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 公民基本权利的宪法保障观念:我国现行宪法的制宪观在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和保障方面存在的不足。

二、公民基本权利的宪法保障模式:限制模式与非限制模式。

三、公民基本权利的宪法保障制度:

19、立宪制度 20、行政控权制度

21、司法制度。

第十三章

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

一、公民基本权利限制的历史回顾:近代——现代。

二、公民基本权利限制的法理分析:限制的目的不是为了限制“权利”。

三、公民基本权利限制的原则:必要性;适度性;平等性;合法性。第四编

宪法运行论

第十四章

宪法效力与宪法实效 宪法效力的概念:

22、宪法的垂直效力与水平效力

23、宪法的直接效力与间接效力

二、宪法实效的概念:

1、宪法实效的评价标准

2、产生宪法实效的条件

三、宪法效力与宪法实效的关系 第十五章 宪法的创制与变动

1、宪法的创制: 概念;

宪法创制权; 宪法创制程序。

2、宪法的变动: 概念; 正常变动; 非正常变动。

第十六章 宪法的解释 宪法解释概述:

1、分类;

2、意义;

3、我国宪法解释的价值误区。

二、宪法解释的主体、程序与效力

三、宪法解释的原则:

1、宪法解释原则的主要功能;

2、内容原则;

3、形式原则。

四、我国的宪法解释:

1、主体与解释的实践;

2、解释的效果与问题。

第十七章 宪法的执行与遵守 宪法的执行与遵守

1、概念

2、特征

3、及比较。

二、宪法的执行:执行的条件。

三、宪法的遵守:遵守的条件。

第十八章 违宪责任的概念与功能 违宪责任的概念:

1、概念

2、特征。

二、违宪审查的功能: 与宪法至上; 与人权保障; 与民主;

4、与权力配置。

第十九章 违宪审查的制度模式

一、立法机关审查模式:

1、概念及特点;

2、实行此模式的代表国家;

3、优点和不足。

二、普通司法机关审查模式:

1、概念及特点;

2、实行此模式的代表国家;

3、优点和不足。

三、专门机构审查模式:

1、概念及特点;

2、实行此模式的代表国家;

3、优点和不足。

四、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

1、不同违宪审查模式对我国的启示;

2、我国的违宪审查存在的问题(1)理念存在缺陷;(2)缺乏专门监督机关;(3)缺乏可操作性和适用性;

3、我国违宪审查的模式选择——七种方案的分析、三种机制说。

第6篇: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班会教案

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班会教案

【活动背景】

做好法制宣传活动,举行“学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主题班会,积极响应号召。

【活动目的】

1.通过班会,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完善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

2.引起学生的现实关注,激发学生的参与意识,将校内法制教育学习与社会生活实践:相结合,有助于学生自觉地提高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社会责任感、社会认识能力。

【活动方式】

班干部主持,师生共同参与,以讲解、朗诵、讨论、竞赛等形式展开。

【活动要求】

注重人人参与,讲究活动秩序,联系实际。【活动过程】

一、主持人开场导语,说明设立宪法日的意义。

首先,设立国家宪法日有助于落实依宪治国,发挥宪法作用,维护宪法权威。

其次,设立国家宪法日有助于普及宪法知识,有助于公民通过各种宪法宣传活动感受宪法的价值,扩大宪法实施的群众基础。再次,设立国家宪法日有助于落实2011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最后,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有助于在国际社会树立我国尊重宪法的良好形象,扩大我国宪法的国际影响。

二、一起来分析和讨论

(一)你对法律知多少:

1、说出你所知道法律法规的名称。

2、学生分组进行宪法知识竞赛。

3、请你举例说说哪些是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情

旷课、夜不归宿,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携带管制刀具等等。

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分别做出了一些禁止性规定,学生不应当违反这些规定。要自觉做到:不吸烟、酗酒、流浪、聚赌、吸毒,不弃学经商、从工,不侵害其他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争做合格小学生,我们应该怎样做?

三、怎么样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1、要依法自律

2、要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

3、要勇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课堂小结

师总结:宪法正因为重要,所以并不是高高在上的,而是与每个人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学习宪法很重要,从小学法,将来才会懂法、守法、用法。”树立宪法意识,我们每个人要培养一种自信、自尊、自立、自强、理性的人格和精神!”

2017.9.11

第7篇: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班会教案

“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班会教案

班会目标:

1、让学生了解《宪法》,认识《宪法》,懂得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培育学生国家意识、法制意识、社会责任意识。班会准备:

多媒体课件、法制宣传片、法制宣传手册 班会过程:

一、谈话导入

人类因梦想而伟大,有了梦想才会有希望,梦想的大小决定了一个国的强弱,一个家的兴衰,一个人的优劣。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们的梦想是什么呢?习主席这样说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而法治就是我们实现梦想的有力保障。

同学们,今天我们班会的主题是《学宪法讲宪法》。我们生活在法治社会,时时处处都有法律约束。宪法是什么呢,我们今天一起来认识了解我国的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认识宪法

法律是治国的工具,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习主席在庆祝全国人大成立60周年大会上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为此我们国家把每年的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首先,设立国家宪法日有助于落实依宪治国,发挥宪法作用,维护宪法权威。

其次,设立国家宪法日有助于普及宪法知识,有助于公民通过各种宪法宣传活动感受宪法的价值,扩大宪法实施的群众基础。

再次,设立国家宪法日有助于落实2011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最后,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有助于在国际社会树立我国尊重宪法的良好形象,扩大我国宪法的国际影响。

三、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

1、常见的违法行为

(1)、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

包括:扰乱公共秩序

妨害公共安全

侵犯公私财物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2)、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的行为(3)、违反义务教育法的行为(4)、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行为(5)、民事侵权的行为

2、指出这些行为属于违法行为(1)接触毒品(2)打架斗殴(3)沉迷网络

3、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情(1)旷课、夜不归宿(2)打架斗殴,侮辱他人(3)偷窃、故意损坏财物

4、介绍近年来发生的青少年违法案例(1)蓝极速网吧纵火案

(2)云南文山县学生沉迷网络自杀案(3)重庆少年意外伤亡事件

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1、要依法自律。

2、要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

3、要勇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五、总结用智慧和法律保护自己

同学们,我们学习《宪法》之后,要有国家意识,知道你身为一个中国人,要有满足归属感;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虽然是小学生,但我们身上也有强烈的社会责任。让我们一起为法治社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六、宣誓倡议书 我们郑重宣誓:

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彻底告别不良行为习惯,提高法制意识,远离违法犯罪,做一个文明的中学生,做一个合格公民,为社会和谐贡献力量。

宣誓人:XXX

第8篇: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班会教案

Fpg 學憲法講憲法主題班會教案

【活動背景】

做好法制宣傳活動,舉行“學習憲法,大力弘揚法治精神”主題班會,積極響應號召。

【活動目の】

1.通過班會,加強法制教育,提高學生の法律意識,完善學生の社會責任意識。

2.引起學生の現實關注,激發學生の參與意識,將校內法制教育學習與社會生活實踐:相結合,有助於學生自覺地提高公民意識和法律意識、社會責任感、社會認識能力。

【活動方式】

班幹部主持,師生共同參與,以講解、朗誦、討論、競賽等形式展開。

【活動要求】

注重人人參與,講究活動秩序,聯系實際。

【活動過程】

一、主持人開場導語,說明設立憲法日の意義。

首先,設立國家憲法日有助於落實依憲治國,發揮憲法作用,維護憲法權威。

其次,設立國家憲法日有助於普及憲法知識,有助於公民通過各種憲法宣傳活動感受憲法の價值,擴大憲法實施の群眾基礎。

Fpg

Fpg 再次,設立國家憲法日有助於落實2011年4月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の《關於進一步加強法制宣傳教育の決議》。

最後,設立國家憲法日也有助於在國際社會樹立我國尊重憲法の良好形象,擴大我國憲法の國際影響。

二、一起來分析和討論

(一)你對法律知多少:

1、說出你所知道法律法規の名稱。

2、學生分組進行憲法知識競賽。

3、請你舉例說說哪些是未成年人不能做の事情

曠課、夜不歸宿,參與賭博或者變相賭博,偷竊、故意毀壞財物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打架鬥毆、辱罵他人,攜帶管制刀具等等。

為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分別做出了一些禁止性規定,學生不應當違反這些規定。要自覺做到:不吸煙、酗酒、流浪、聚賭、吸毒,不棄學經商、從工,不侵害其他未成年人の合法權益。

(二)爭做合格小學生,我們應該怎樣做?

三、怎麼樣增強自我保護意識?

1、要依法自律

2、要正確對待父母和學校の教育

3、要勇於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の合法權益

四、課堂小結

師總結:憲法正因為重要,所以並不是高高在上の,而是與每個Fpg

Fpg 人の日常生活息息相關。“學習憲法很重要,從小學法,將來才會懂法、守法、用法。”樹立憲法意識,我們每個人要培養一種自信、自尊、自立、自強、理性の人格和精神!”

2017.9.11 F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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