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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法 懂法 会用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主题班会
铁力农场学校 四年二班 骆春晓
活动目的:
1、通过本次活动,使学生对《未成年人保护法》有一定的了解。
2、并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在日常生活中知法、懂法、守法,做一个合法的小学生。活动过程:
一、导入
你们是刚刚出土的嫩芽,你们是欣欣然睁开双眼的小鸟,你们是那么柔弱,你们是那么稚嫩,你们需要关心,你们需要保护,因此一部关心和保护我们的法律在2007年6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了。你知道这部法规的名称吗?它就是《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一部属于你们未成年人自己的法规。
二、主要活动:
1、同学们你们知道什么是未成年人保护法吗?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另外还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未成年人保护地方条例。下面让我们具体来了解一些吧。
2、小品表演:《我有这样一个家》
(1)话题大辩论:小品中的这个孩子的父母这样经常打他,对吗?
(2)我认为打得好,《三字经》里不是说了吗:子不教父之过。谁叫他贪玩不写作业,还骗老师和家长的。(3)我认为不对,但我说不出道理来,哪个同学来帮帮我?(4)刚才我专门请来了一名大法官,请他来给我们讲讲,为什么小品中的父母做得不对。
(6)大法官: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第二章 家庭保护的第十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我们由此可以判定小品中的父母这样对待他们的孩子是违法的。
3、小故事《我不想》
同学说自己的看法:(1)诗歌中的这个哥哥真可怜,小小年纪,父母就因车祸去世了。
(2)那个哥哥的叔叔真坏,他竟然要这个哥哥辍学去镇上的小工厂去打工。
大法官:你们只知道批评他的叔叔,其实那个工厂的老板也是犯法的。因为《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第四章 社会保护第三十八条规定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活动总结:
通过此次主题班会,同学们对法律有了一个更高的认识。希望大家在日常生活中能知法、懂法,做一个合法的小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