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②必修7.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适合国情的基本政治制度》教案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适合国情的政治制度”。
7.2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适合国情的基本政治制度
教材分析
前面我们学习了关于人民当家作主的三项制度保证: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本课的内容则是引导学生认识我国的另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同时,由于民族和宗教问题存在着紧密的联系,所以,在本课还安排了有关国家的宗教政策的内容。教学目标
一、知识目标
识记民族区域自治的含义、民族自治机关的主要自治权,理解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必要性。根据我国国情和实践说明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正确性和优越性,培养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二、能力目标
阐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结合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有关自治权的规定,用实例说明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
三、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通过学习,正确认识我国民族政策,拥护和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增强民族观念,增强维护各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观点。教学重点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必然性和优越性。教学难点
自治权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核心内容。教学方法
教学中通过创设情景,联系有关实例,让学生感悟、理解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适合我国国情,具有显著的优越性。课时安排
1课时。教学过程
一、引入新课
通过上一节的学习我们知道,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这是我国重要的国情之一。在处理民族问题上,我国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基本原则,形成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这一民族关系的形成,与我国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也是分不开的。下面就学习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有关知识。
二、新课教学
(一)我国民族区域自治的法制化进程
教师活动:引导学生阅读教材第76页,思考问题。1.民族区域自治的法律保障是什么?
2.我国为什么必须认真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 学生活动:积极思考并回答问题。教师提示:
(1)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2)《民族区域自治法》是国家保障民族地区各项权利的基本法律。认真贯彻《民 1
族区域自治法》是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有利于为保障少数民族的各项权利提供法律保障。对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教师活动:阅读教材内容,联系有关历史知识和现实实例,思考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地位、含义和内容是什么?
学生活动:认真思考并积极讨论。教师总结:
1.地位:是我国的基本民族政策,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
2.含义: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
理解:
(1)民族自治地方都设置在哪里?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我国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省一级)、自治州(设区的市级)、自治县(旗)(县一级)三级。民族乡不是自治地方,它是民族区域自治的一种补充形式,是与乡、镇平级的行政单位。
(2)自治地方与国家的关系?国家统一领导。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是以领土完整、国家统一为前提和基础的,是中央统一领导和民族区域自治的有机结合。
(3)自治机关是什么机关?它的职权与一般的地方国家机关有什么不同?
民族自治地方设立自治机关,自治机关是指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自治机关的地位有双重性。它的职权具有双重性,在行使一般国家机关职权的同时,享有和行使自治权。
3.核心内容:自治权
(1)自治权是自治机关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政策,自主管理本民族自治地方内部事务的权力。自治权是有法律保障的。其内容是广泛而真实的。
教师活动:阅读教材第77页相关链接,看看自治机关有哪些自治权? 学生活动:认真思考并积极讨论,踊跃发言。教师总结:
我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自治机关的自治权,范围、内容广泛,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主要有:立法自治权、变通执行权、经济自治权、文化管理自治权、其他自治权等。
注意:
(1)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而不是所有国家机关。
(2)自治权是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赋予的,并不是完全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的自治。
(3)并不是所有有少数民族的地方都实行自治,而是在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
4.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必然性
(1)由我国的历史特点决定(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传统)。(2)由现实情况决定。
社会基础:“大杂居、小聚居”的民族分布特点。
政治基础:各民族在长期斗争中形成的相互依存的民族关系。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显著的优越性
教师活动:阅读教材第77~79页内容,思考讨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表现在哪些方面?
学生活动:认真思考并积极讨论,踊跃发言。教师总结:
1.有利于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安全
材料1: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西藏人民与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组成了同甘共苦、谁也离不开谁的中华民族大家庭。西藏作为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祖国同命运、共发展。近代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包括西藏在内的中国领土遭到西方列强的侵略和蹂躏,面临被瓜分、肢解的厄运。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国家的统一领导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力支援下,西藏人民经过和平解放、民主改革,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和民族区域自治,焕发出了前所未有的蓬勃生机,西藏走上了与全国同步发展的轨道。历史事实说明,没有国家的统一、富强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团结、互助,就没有西藏社会的新生和跨越式发展;同样,没有西藏的繁荣发展,就不可能实现国家的完全现代化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西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人民当家作主和西藏地方自治的有机结合,使得西藏更加自觉地担负起捍卫国家统一、保卫边疆的光荣职责。
2.有利于保障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得以实现
材料2:宪法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应当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西藏自治区成立以来,先后6任(含现任在内)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和7任(含现任在内)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均为藏族公民。此外,还有一批西藏的藏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公民直接参与管理国家事务,有的还在中央国家机关担任领导职务。
3.有利于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材料3:援藏干部孔繁森:人们不会忘记他脱下带着自己体温的毛衣,送给藏族老阿妈,不会忘记他从自己的血管里抽出900毫升的鲜血,救治3个藏族孤儿。各族人民和各族干部之间联系更加密切,逐步消除了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民族隔阂。
4.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蓬勃发展
材料4:改革开放以来,西藏形成三次较大规模的集中建设。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国家投资分别完成43项和62项重大工程,极大地促进了西藏基础设施的改善和基础产业的发展。
特别提醒:
1.民族自治区与特别行政区的关系(1)不同点:
设立的地区不同。民族自治地区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特别行政区是在港澳台地区设立。
解决问题不同或设立的目的不同。民族自治区是解决民族问题,贯彻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而设立,特别行政区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实现祖国统一大业而设立。
自治程度不同。民族自治地区享有一定自治权,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
社会制度不同。民族自治区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特别行政区保留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2)相同点:
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都是中央统一领导下的地方行政区域,都享有一定程度的自治权。
2.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和民族政策的关系
(1)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是制定民族政策的基础和理论依据,而民族政策则体现了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基本原则,是对处理民族关系基本原则的具体落实。
(2)为了实现各民族的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从而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各民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行则有利于维护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实现民族团结和各民族的共同繁荣。
三、板书设计
(一)我国民族区域自治的法制化进程
(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含义(是什么)(1)含义
(2)自治地方(3)自治机关(4)自治权
2.原因(为什么)(1)地位(2)必然性(3)优越性
四、教学总结
本节学习了我国处理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通过学习深刻领会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适合我国国情,对于维护和实现民族地区人民的权益,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促进民族地区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