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教案_法制教案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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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法律“雷池”不可越 教案

课时:2课时

教学目标:

1、知识与能力

知道犯罪要受到刑事制裁;了解我国刑法的种类;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发生。

了解我国法律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警示自己不能犯罪,即使不满16周岁,犯了刑法规定的八种罪也要受到法律的严惩。

认识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既要勇敢,又要机智,要注意保护自己。

2、过程与方法学科王

结合活动中提出的问题“法律导航”,从理性的层面理解犯罪为什么要受到刑事制裁;我国刑法是怎样处罚犯罪行为的;为什么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等。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学科王

要避免违法犯罪,使自己健康成长,就要了解犯罪要受到怎样的惩罚,才能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最大限度地预防犯罪发生;同时,树立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运用法律与犯罪分子作斗争。学科王

教学重点:犯罪要受到刑事处罚和刑事责任的年龄学科王

教学难点:公民同违法犯罪作斗争具有重要的意义

教学过程:

一、复习提问

1、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区别。

2、犯罪的三个特征是什么?

3、为什么说不良行为容易发展成违法犯罪?

4、未成年中学生怎样才能避免违法犯罪的发生?

二、案例研讨:阅读课本81页-82页的内容,讨论“谁应应当负刑事责任”,并说明理由。

教师指导:

按照我国的刑事年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8种最得,才负刑事责任。

故小华不负刑事责任,他虽然已满14周岁但不属于8种罪。小文负刑事责任,虽不满16周岁,但其犯的是抢劫罪属于8种最之列。小东也要负刑事 责任,根据刑法第267条规定,已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

活动二:讨论会--小丽的故事

(1)设计目的知道要积极和 违法犯罪作斗争。在斗争中,既要勇敢又要机智。

(2)过程指导

第一步:学生分组讨论小丽的故事,并就怎样应对非法侵害,积极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畅谈自己的体会和感想。

第二步:全班交流,每组派出代表陈述本组的讨论结果。

第三步:教师小结点拔

(3)教师对讨论过程忠表现积极的学生给予肯定和鼓励。学科王

三、知识点梳理

犯罪要受到刑事制裁

1、惩罚犯罪的意义学科王

(1)对犯罪分子加以惩处,可以及时制止他们继续犯罪,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的稳定;

(2)同时 可以遏制其他犯罪行为,对社会上的不法分子起到警戒和震慑作用,使他们悬崖勒马,防止犯罪行为的发生。

2、我国刑法的种类学科王

(1)主刑(基本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五种。

(2)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主刑只可以单独运用,不能附加并用。附加刑事补充主刑适用的,即可以附加在主刑赏使用也可以独立使用。

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

(1)不满14周岁不负刑事责任;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负少数集中严重刑事犯罪的责任;

(3)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4)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运用法律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1)通违法犯罪作斗争食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2)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既要勇敢又要机智。学科王

教师小结:一个人走上犯罪的道路,往往有一个演变过程,开始是染上坏思想、坏习惯,但又不自觉改正,逐步发展,便会干违法的事,再不回头,越走越远,就会滑倒犯罪的邪路上。所以中学生要防止做出违法犯罪的事,一定要从一点一滴做起,培养良好的品德,克服缺点和错误,发现有了不好苗头,就要认真改正,千万不 可以等闲视之。法律要严格遵守,对纪律和规章制度也要严格遵守。违反纪律和规章制度与违法犯罪之间没有一条不可逾越的界限,又得违反纪律和规章制度的行为,由于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便转化为违法犯罪行为。学科王

同学们:违法与犯罪不 不 仅仅是一念之差,它是由 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青少年学生平时要注意加强法制学习,树立法制观念,加强自我防范意识,自觉抵制不良引诱,防止悲剧的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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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雷池”不可越教案(第一课时)

—8、2法律“雷池”不可越

作者及工作单位 浙江省温州市文成县珊溪中学(毛爱玲)☆指导思想与理论依据

我是根据学校举行的新教材研讨活动(公开课)以及新教材中思想品德课程标准的要求和学生成长需要而设计的,这节课“法律„雷池‟不可越”是针对七年级的学生实际情况,让他们了解一般违法和犯罪的区别后,知道对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如果不加以重视、不注意改进,就有可能发展成为违法(严重不良行为已经是违法行为)犯罪;了解不同的违法行为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了解法律关于刑事责任的年龄规定。结合三个教学目标应着重让学生理解掌握.一是在知识与能力上,认知结构方面,学生通过前面几课的学习,对违法犯罪已有初步的认识。但犯罪为什么要受到刑事制裁?犯罪要受到怎样的刑罚处罚?许多学生仅仅从报纸、电视等途径获得一些关于犯罪和刑罚的知识,对刑事责任年龄

认定也是模糊不清,甚至有些学生和会误认为只有犯罪的未成年人受到刑事制裁,未成年人犯罪不会被判刑。结合事例。

二是在过程与方法中运用角色扮演,在情感方面,一方面学生会对社会上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产生憎恨感,但未能意识到一般违法与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另一方面学生会崇拜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公民,有愿望向这些公民学习,但局向于自身的生理、心理特点,未能真正掌握斗争的方法。对身边所发生之事讨论。

三是从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中了解生活背景方面,近几年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有上升趋势,这与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淡薄有关。在讲授该课时,教师应特别采用一些发生在学生身边的案例,以起警示作用。并了解要避免违法犯罪,使自己健康成长,就要了解犯罪要受到怎样的惩罚,才能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最大限度地预防犯罪的发生;同时,树立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从而自觉抵制黄、赌、毒和“法轮功”邪教等不良诱惑,避免违法犯罪,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教材分析

本课的内容主要分为三个层次:一是犯罪要受到刑事制裁;二是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三是要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1.犯罪要受到刑事制裁

所谓犯罪,是指违法情节严重,对社会危害性很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可见犯罪的直接后果是受到刑事制裁,即刑罚处罚。

我国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讲主刑时,注意讲清楚主刑的特点,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同时附加适用。人民法院在判决真罪案时,对一个罪犯只能判处一种主刑,不能同时判处两种以上主刑。附加刑既可以随主刑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在附加适用时,可以同时适用两种以上的附加刑。

让学生了解我国法律对刑罚的规定,有利于警示学生,从反面教育学生不能犯罪,犯罪要受到刑罚处罚。2.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刑法规定的,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未成年人辨别是非的能力,对自己行为的后果的认识,不到一定的年龄是不行的,只有达到一定的年龄,才具有辨别重大是非的能力。因此,我国刑法根据未成年人年龄的不同时期,分别作了不同的规定。不满十四岁的人,一概不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负少数几种严重刑事犯罪的责任,即对犯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八种罪的,要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对自己所进行的一切犯罪,都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适用刑罚上,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不适用死刑;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如果所犯罪行特别严重,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可对这些规定展开讨论或辩论,解决认识上的问题,增强法制观念。3.运用法律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中学生学习法律真正的目的在于守法、用法和护法,同违法犯罪作斗争不只是执法机关的任务,需要广大公民的参与和支持。依法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是公民意识的重要内容。

同违法犯罪作斗争,需要广大公民的参与和支持。一方面人民群众可以协助执法机关及时地侦破案件,惩处违法犯罪,能够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犯罪;另一方面公民可以从中受到教育,得到锻炼。积极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是公民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有高度社会主义觉悟和集体主义觉悟的表现。公民同违法犯罪作斗争,也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

我国法律鼓励、支持公民同违法犯罪作斗争,并将其明确规定于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中。这是我国法律保障和支持公民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具体表现。

青少年既要敢于、善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又要勇敢、机智。违法犯罪分子是凶恶、狡猾的,青少年在与其斗争时,既要有“胆”,更要有“谋”。特别是在双方力量对比十分悬殊的情况下,不要与其硬拼,要智斗,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伤亡,要巧妙地或者借助社会力量将不法分子抓获。这问题在教学时应结合有关案例进行,使学生在认识上得到提高,而且能够得到实际意义上的指导。☆学情分析

本课在前一课学生知道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区别的基础上,进一步了解犯罪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从而更深刻地警示自己:法律“雷池”不可越。

(一)教学对象分析:

1、认知结构方面,学生通过前面几课的学习,对违法犯罪已有初步的认识。但犯罪为什么要受到刑事制裁?犯罪要受到怎样的刑罚处罚?许多学生仅仅从报纸、电视等途径获得一些关于犯罪和刑罚的知识,对刑事责任年龄

认定也是模糊不清,甚至有些学生和会误认为只有犯罪的未成年人受到刑事制裁,未成年人犯罪不会被判刑。

2、情感方面,一方面学生会对社会上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产生憎恨感,但未能意识到一般违法与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另一方面学生会崇拜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公民,有愿望向这些公民学习,但局向于自身的生理、心理特点,未能真正掌握斗争的方法。

3、生活背景方面,近几年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有上升趋势,这与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淡薄有关。在讲授该课时,教师应特别采用一些发生在学生身边的案例,以起警示作用。

(二)、学生分析

初中学生生活范围的扩大,刚接触到社会生活中的法律,但也有不少学生认为在学校里只要遵守学校的校规:《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即行。这是因为教师、家长、学校要求他们遵守才遵守的。所以必须通过教学让学生了解身边的一些行为规则以及法律知识,让他们体会到每一个人都必须遵守有关制度、规则和法律程序。因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让学生了解到法律也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我们青少年学生必须学习法律知识,做一名知法、守法、护法、并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好学生。

☆ 教学目标 目标要求: 1、知识与能力

知道犯罪要受到刑事制裁;了解我国刑罚的种类;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犯罪的发生。了解我国法律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警示自己不能犯罪,即使不满16周岁,犯了刑法规定的八种罪也要受到法律的严惩。认识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既要勇敢,又要机智,要注意保护好自己。通过有关活动培养和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提高社会调查、资料搜集和表达的能力。2、过程与方法

通过“探究园”的活动,感受为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严重性、危害性,了解法律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通过“实践与评价”的活动,体会面对不法侵害,应采取正确的途径去解决;进一步认识犯罪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极大的危害,因此犯罪要受到刑罚处罚。结合活动中提出的问题,学习“法律导航”,从理性的层面理解犯罪为什么要受到刑事制裁;我国刑法是怎样处罚犯罪行为的;为什么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等。通过阅读《一个不孝子的忏悔》,加深对刑罚的认识,进一步领悟犯罪要受到刑罚处罚。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要避免违法犯罪,使自己健康成长,就要了解犯罪要受到怎样的惩罚,才能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最大限度地预防犯罪的发生;同时,树立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运用法律与违法犯罪作斗争。

☆教学重点和难点

教学重点:犯罪要受到刑事制裁。

教学难点:我们要运用法律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教学过程

教学环节 教师活动 预设学生行为 设计意图 本课在前一课学生知道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一般违法与犯罪的区别的基础上,进一步了解犯罪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从而更深刻地警示自己:法律“雷池”不可越。

本课的内容主要分为三个层次:一是犯罪要受到刑事制裁;二是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三是要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1.犯罪要受到刑事制裁

所谓犯罪,是指违法情节严重,对社会危害性很大,触犯刑法并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可见犯罪的直接后果是受到刑事制裁,即刑罚处罚。

我国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讲主刑时,注意讲清楚主刑的特点,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同时附加适用。人民法院在判决真罪案时,对一个罪犯只能判处一种主刑,不能同时判处两种以上主刑。附加刑既可以随主刑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在附加适用时,可以同时适用两种以上的附加刑。

让学生了解我国法律对刑罚的规定,有利于警示学生,从反面教育学生不能犯罪,犯罪要受到刑罚处罚。2.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刑法规定的,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未成年人辨别是非的能力,对自己行为的后果的认识,不到一定的年龄是不行的,只有达到一定的年龄,才具有辨别重大是非的能力。因此,我国刑法根据未成年人年龄的不同时期,分别作了不同的规定。不满十四岁的人,一概不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负少数几种严重刑事犯罪的责任,即对犯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八种罪的,要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对自己所进行的一切犯罪,都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适用刑罚上,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不适用死刑;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如果所犯罪行特别严重,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可对这些规定展开讨论或辩论,解决认识上的问题,增强法制观念。3.运用法律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中学生学习法律真正的目的在于守法、用法和护法,同违法犯罪作斗争不只是执法机关的任务,需要广大公民的参与和支持。依法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是公民意识的重要内容。

同违法犯罪作斗争,需要广大公民的参与和支持。一方面人民群众可以协助执法机关及时地侦破案件,惩处违法犯罪,能够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犯罪;另一方面公民可以从中受到教育,得到锻炼。积极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是公民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有高度社会主义觉悟和集体主义觉悟的表现。公民同违法犯罪作斗争,也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

我国法律鼓励、支持公民同违法犯罪作斗争,并将其明确规定于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中。这是我国法律保障和支持公民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具体表现。

青少年既要敢于、善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又要勇敢、机智。违法犯罪分子是凶恶、狡猾的,青少年在与其斗争时,既要有“胆”,更要有“谋”。特别是在双方力量对比十分悬殊的情况下,不要与其硬拼,要智斗,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伤亡,要巧妙地或者借助社会力量将不法分子抓获。这问题在教学时应结合有关案例进行,使学生在认识上得到提高,而且能够得到实际意义上的指导。教学过程:

(一)、以小丽的故事引入。

图(小丽)启发学生

提出问题:(老师)小丽的故事给我们有什么教训?假如,你是小丽,该怎么做?假如你是三位同学的其中一人又该如何做?

分析问题:(学生)分组讨论、发言。

解决问题:(老师)总结各种角度的设计,讨论。

提示学生分别从小丽的角度和三位勒索财物的同学角度考虑。让学生讨论后,抽取几名学生发言点评。

让同学讨论,探讨。

师:在学生与同学交流自己如何对待上述之事后,抽取几名学生发言回答各种不同意见加以肯定,适当进行点拨、启发、过渡,使学生从不同立场、不同角度进行探究性引导。然后引入正题:法律“雷池”不可越。评析:在上课之前,选择让学生感兴趣又贴近生活的事例让学生学习,引导学生向课外延伸,优化课堂知识,又能让学生分工进行,并将自己学到的知识落实在合作中,又激起他们思考自己该怎么做,培养了学生的积极思维能力,也使自己行为行为得到训练的结果。

(二)、引入课题: 8、2法律“雷池”不可越

1、案例。

在一辆长途公共汽车上,乘客睡得正香。突然一声“把钱拿出来”惊醒了大家。乘客们心里咯噔一下,顿时都明白遇上歹徒了,怎么办呢?

A.每个人乖乖地拿出了自己的钱,歹徒们扬长而去,又去别的地方作案去了。

B.一个乘客大喊一声“大家抓歹徒”并冲上前去,但是其他人毫无反应,这个乘客受到歹徒一阵毒打。C.几个乘客暗中商量对策,抓住时机上前制止,其他人见状纷纷上前帮忙。大家将歹徒,送到公安局。

2、讨论:为什么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如果对犯罪行为置之不理,会产生什么后果?

运用法律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① 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② 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既要勇敢又要机智。3、讨论:小丽的故事

评价:(1)案例更进一步让学生认识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每个公民都要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并且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既要勇敢又要机智。

(2)讨论带领同学们进入法律课堂,引导他们在课堂上把已学的知识,有关道德、法律等都运用起来,形成了开放型结构,便于学生交流合作,便于学生理解和学习,运用法律武器进行守法、护法,并怎样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三)引入模拟法庭。法庭纪律

1、到庭所有人员应听从审判员统一指挥,一律关闭通讯工具,遵守法庭秩序,不准吸烟。

2、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得喧哗、鼓掌、插话,不得进入审判区,有意见可以在闭庭后提出。

3、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如擅自退庭,是原告的作撤诉处理;是被告的则依法缺席判决。

4、审判人员或法警有权制止违反法庭纪律,妨碍民事诉讼活动的行为,对不听制止的,可依法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注意观察起诉书的写法。

如、模拟法庭

师:案由的仔细分析、讲解、举例说明。生:各组派代表归纳。

师:(营造学生气氛,见有不同意见,适当进行点拨、过渡,站在各自立场上进行探究性辩答)。法院判决

一、被告张超等三人返还原告小丽人民币150元,增加赔偿精神损失费1000元,合计人民币1150元。

二、被告张超和王小笔受到管制两年;被告夏志桥受到管制三年。上述一、二两项在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履行。

案件受理费330元、其他诉讼费200元,合计530元,均由被告三人负担。

生:举例说明。案 由

原告:小丽,性别 女,年龄14岁,民族汉,籍贯黑龙江七年纪学生,住址芳园里3区4幢306室 案由:原告小丽再三受到被告(同校的三位高年纪同学16岁的张超和王小笔、17岁的夏志桥)勒索的案件。属于刑事案件。

请求事项:判被告退还原告人民币150元;并赔偿精神损失费3000元;共计人民币3150元

事实和理由:被告三次勒索财物、恐吓小丽。对已满16周岁的三同学违反了《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已构成勒索财物罪,侵犯了公民的权利,但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以三人要负刑事责任。

师:(总结)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四)着重让学生学习起诉书的写法。起诉书的步骤:

1、写明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现在何处。

2、辩护人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职务。

3、案件的事实过程。(注重要点)

4、写明请求事项。

(五)实践与评价:

师:着重讲解起诉书的写法。生:讨论、尝试

启发学生运用实际行动。

某中学14岁女学生小丽,多次受到同校三个高年级同学的勒索。第一次,他们要她交50元“保护费”,声称不给便要打她,不准她进教室,她只好忍气吞声把自己存的零花钱给了他们。五天后,他们又要她就交出100元,扬言如若便要划破她的脸。这次她只好偷偷地向别人借钱。半个月后,这三个同学得寸进尺,再次胁迫小丽交出500元,并不准她告诉家长和老师。一个14岁的学生哪来这么多钱?小 丽经过反复思考,决定鼓起勇气向学校领导反映情况。后来,三个勒索钱财的学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小丽高兴的唱起《小小少年》的歌曲。

评价:由于学生的课前预习好和上课时小组学习组织得很好,学生在课堂上进行小组汇报,尝试着写起诉书,学生以小组为单位,展示自己的学习成果。纷纷发表自己的结果。使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体。

教学对象分析:

1、认知结构方面,学生通过前面几课的学习,对违法犯罪已有初步的认识。但犯罪为什么要受到刑事制裁?犯罪要受到怎样的刑罚处罚?许多学生仅仅从报纸、电视等途径获得一些关于犯罪和刑罚的知识,对刑事责任年龄

认定也是模糊不清,甚至有些学生和会误认为只有犯罪的未成年人受到刑事制裁,未成年人犯罪不会被判刑。

2、情感方面,一方面学生会对社会上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产生憎恨感,但未能意识到一般违法与犯罪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另一方面学生会崇拜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公民,有愿望向这些公民学习,但局向于自身的生理、心理特点,未能真正掌握斗争的方法。

3、生活背景方面,近几年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有上升趋势,这与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淡薄有关。在讲授该课时,教师应特别采用一些发生在学生身边的案例,以起警示作用。学生分析

初中学生生活范围的扩大,刚接触到社会生活中的法律,但也有不少学生认为在学校里只要遵守学校的校规:《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即行。这是因为教师、家长、学校要求他们遵守才遵守的。所以必须通过教学让学生了解身边的一些行为规则以及法律知识,让他们体会到每一个人都必须遵守有关制度、规则和法律程序。因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让学生了解到法律也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我们青少年学生必须学习法律知识,做一名知法、守法、护法、并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好学生。

☆板书设计 板书设计:

8.2法律“雷池”不可越

1、见义勇为,积极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2、会写起诉书

3、会写判决书

4、受到非法侵害要用法律武器、依靠执法机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复习8.2法律“雷池”不可越的知识。

2、作业本8.2法律“雷池”不可越P4 2—43页第十、十一、十二题全做。3、尝试写一写判决书。(选做题)4、预习下节内容:8.3对不良诱惑说“不”。

☆学生学习活动评价设计 实践与评价:

师:着重讲解起诉书的写法。生:讨论、尝试

启发学生运用实际行动。

评价:由于学生的课前预习好和上课时小组学习组织得很好,学生在课堂上进行小组汇报,尝试着写起诉书,学生以小组为单位,展示自己的学习成果。纷纷发表自己的结果。使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体。

总结:我们今天学习了 “法律„雷池‟不可越,认识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每个公民都要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并且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既要勇敢又要机智。而且还学会了写起诉书。并采用具体的实际行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从而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教学反思

(一)适合教学的“三维目标”,突出重难点。

通过8.2《法律“雷池”不可越》这课的学习,运用了多媒体教学,根据学生学习活动评价设计,让学生的学习气氛活跃,兴趣提高,积极性增强。

8.2《法律“雷池”不可越》是法律常识的实践课,其教学目的是让学生明确学习法律常识。在探究园内容和小丽的事例中,感受到生活离不开法律,法律给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认识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每个公民都要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并且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既要勇敢又要机智。而且还学会了写起诉书。并采用具体的实际行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从而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通过实践与评价的活动中,使学生初步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合法权益。通过感悟与体验《法律不相信眼泪》,进一步体会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结合课堂练习,学习法律导航,掌握法律的特征,掌握重点,突破难点,最后布置有关课后作业,有待学生进一步练习巩固,从而进行引导学生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真正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护法,并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以达到教学目的,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二)老师的评价,有效的探究。

1、王老师评说:思品公开课《法律“雷池”不可越》在教学中运用了多媒体教学法,并创设了好多个新情景去了解我国刑罚的种类、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运用实例“小丽的故事”来引起学生的兴趣,激活学生的思维,调动学生的积极性,逐步深入分析,提出质疑,启发引入发生在你身边或身上该怎么办?怎样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等问题,既把学生带入实际生活中去,又给学生一个切身体会的空间,能完整地衔接课文内容与身边之事相结合,达到启发学生的发散性思维作用。总之,《法律“雷池”不可越》这节公开课的教学,可用明、准、活、强四个字来概括。合乎逻辑,多媒体的灵活运用,与学生的活动息息相关,是有效性教研经历。

2、包老师这样评价: 这节公开课符合新教材的“三维目标”,注重课文的知识能力和学生的发展实际相结合、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相结合、情感与价值观相结合。明确具体要求,实施相应的措施。能做到合理安排教学容量,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适时拓展充分利用新资源,并与日常生活实际情况相联系,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运用激励的方法对学生的点拨,活跃课堂教学气氛,达到师生共融效果。但模拟法庭后,应让学生写一写起诉书,对于七年级学生来说写判决书是比较难的。

3、项老师给出的总评是,这堂公开课,明显体现出授课教师多方面的能力,如教学设计新颖独特、新教材的教育理念理解深刻、课文内容吃透,内容设计讲究问题化、经验化,能突出基本理念方法,能启发学生发散思维,注重培养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教学节奏紧密,分散思维发挥的如写散文一样,先放再收,课文重难点突出,充分地显示出老教师扎实的教学基本功。

8.3 对不良诱惑说“不” 教案

课 时:2课时

目标要求:

1、知识与能力学科王

社会生活的复杂性,知道来自社会的各种不良因素的诱惑,了解黄赌毒和邪教对未成年人的危害,认识抵制不良诱惑对青少年的重要性。

学会对各种不良诱惑说“不”的方法,学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并在实际体验中提高分辨是非善恶,作出正确的判断的能力。

2、过程与方法

结合开展的教学活动,学习“法律导航”,从理性的层面认识和理解不良诱惑对未成年人的危害,自觉抵制不良诱惑,使自己健康地成长起来。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通过开展系列活动,认识各种不良诱惑的危害性,从而使自己在日常生活中自觉地抵制各种不良诱惑,在拒绝不良诱惑问题上做到知行统一,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学科王

教学重点:自觉抵制不良诱惑

教学难点:自觉抵制不良诱惑

教学过程:学科王

一、导入 以12岁的法轮功信徒刘思影的天安门自焚事件倒入本课。从而引入本课课题。学科王

对不良诱惑说“不”(板书)

二、案例研讨:他该怎么办?

一天吴坤收到一封厚厚的邮件,打开一看,原来是家乡的镇印刷厂寄来的一叠征订单,并附有介绍材料,上面尽是宣传色情凶杀的不良读物的简介。

以小组为单位讨论:吴坤该怎么办?

活动:“网络利弊大家谈”辩论会

活动目的:

针对当前有不少青少年学生沉迷网络的情况,引导学生正确认识上网利弊,摆脱网络带来的负面影响,健康文明上网。

活动过程:

1、由学生自己组成辩论的正方和反方,选出辩手

2、学生根据自己的论点,收集和整理辩论材料

3、教师小结合点评。

三、知识点梳理(法律导航)

(一)不良诱惑对未成年人的危害

1、不良诱惑危害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引发违法犯罪;

2、黄赌毒和邪教对未成年人的危害。

(1)“黄色”(色情)诱惑多未成年人的危害

(2)赌博对未成年人的危害;

(3)毒品对为成年人的危害;

(4)“法轮功”邪教的危害。

(二)、自觉抵制不良诱惑

1、自觉抵制不良诱惑,避免违法犯罪;学科王

2、抵制不良诱惑的方法。

(1)避开诱因法;

(2)培养良好的兴趣爱好法;

(3)专时转用法;学科王

(4)联想后果法;学科王

(5)请人监督法。

四、阅读与感悟

选材目的:让学生懂得,即使是误入歧途的同学,也能重新改过,只要有信心、恒心,就一定能改的道理;同时相信,只要下定决心,坚定意志,就一定能拒绝各种不良诱惑。

参考背景:自觉抵制不良诱惑是意志坚强的表现学科王

教师小结:当今社会生活的丰富多彩,信息的千变万化,现代社会的开放不可避免的给我们带来了很多的不良诱惑,对于我们中学生来说提高自我控制的能力,有辨别是非的能力,对不良诱惑说“不”, 在日常生活中自觉培养自己的意志力。这样,才有助于辨别是非善恶,抵制诱惑,杜绝不良嗜好。同时提高自我识别的能力。做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学科王 也许您也喜欢下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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