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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学原理教案 绪 论
本课程教学的主要目的使学生掌握宪法学的基本原理,并能运用基本原理分析当前社会的宪政和宪法现象,对这些现象作出科学、合理的解释
使学生了解宪法学理论体系的相关问题。
使学生了解当前我国及世界宪法学理论研究的前沿问题、热点问题,并对此展开讨论,力使学生对相关问题形成具有一定创新性的见解。本课程的主要内容
我们将宪法学原理课程的主要内容分为四编,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一)总论部分:宪法与宪政、宪法的起源与发展、宪法的价值与作用、宪法原则、宪法规范与宪法文本;
(二)政府论,这一编包括如下内容:有限政府原理、政体、中央国家机关、地方国家机关;
(三)公民基本权利论,此编有以下内容:人权与公民的基本权利、公民基本权利的体系与形态、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
(四)宪法运行论,此编包含如下内容:宪法效力与宪法实效、宪法的创制与变动、宪法解释、宪法的执行与遵守、违宪责任的概念与功能、违宪审查的制度模式。
在本课程的正常教学过程中,我们将适当结合案例,通过案例教学激发学生的热情和灵感。本课程的教学安排
按照学校和学院的课时安排,为学生详略得当地讲解宪法学原理的基本内容,对重点内容部分,将细致地进行讲解分析。
课后作业以论文的形式布置,本课程一般安排一到两篇论文以做平时成绩之参考。
第一编
总论
第一章
宪法与宪政 宪法的概念与特点
宪法的概念:宪法词义的演变:中国古籍中早已有“宪法”一词,但其与现在使用的“宪法”一词却有不同的含义;西方国家,“宪法”一词也有其演变的历史过程,直至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开始才确立“宪法”一词在近现代法学意义上的意义;近现代宪法的概念:近现代的宪法概念与民主和法治密切联系,这是其共同点,但表述不尽相同,主要有两种表述路径:一是从宪法本身的内容及其法律形式的特点来表书宪法的概念,一是从宪法的阶级本质来表述宪法的概念。
宪法的特点:宪法的根本特征:宪法的内容不同于普通法、宪法的效力不同普通法、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不同于普通法;宪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特点:国家机关总是宪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一方、宪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是通过宪法规范调整的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和义务来实现的、宪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具有广泛性的特征;宪法规范的特点:原则性和概括性、高度适应性和相对稳定性、最高权威性和无具体惩罚性;宪法结构的特点:宪法结构的定义——宪法典的结构、序言和正文、宪法序言的繁简及其效力。宪政概述 宪政的概念:从汉语和西语两个角度就词义学角度分析宪政的含义;主要学者对宪政所作出的定义;从宪法与宪政之间存在的必然联系的角度分析宪政的含义——一种规范政府权力并保障公民自由的法治化的具体政治形态。
民主主义宪政与自由主义宪政:相同点与不同点。宪政、民主与人权:三者之间存在着互动的关系。宪法与宪政的关系
1、关于宪法与宪政关系的学术争论:由不同
2、的标
3、准得出不同
4、的结论
5、宪法与宪政的关系:宪法是宪政的前提和基础,6、宪政实践推动宪法的发展;宪法是静态的,7、主要表现在规范层面,8、宪政是动态的,9、主要表现在制度层面;宪法与宪政之间的对应形态:典型形式——有宪法也有宪政;宪法与宪政之间的非对应形态:典型形式——有宪法而
10、无宪政。
第二章
宪法的起源与发展 第一节
宪法的起源
1、宪法的产生及其概念
1、宪法起源于中世纪时期的英国,2、各国宪法的产生分别具有不同
3、的特点,4、但是又具有一般性的规律。宪法产生的概念。
5、宪法作为一个特殊的法律部门与法律现象产生的历史过程。
2、近代宪法产生的原因
1、历史原因:欧洲封建体制之下所形成的制约王权的政治传统。
2、经济原因:近代商品经济与宪法制度之间相互依存的内在关系。
3、文化原因:西方社会固有的法治思想传统与古典自然法学理论的传播和发展。
4、政治原因: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与民主制度的建立。
3、宪法产生的规律
1、个人权利立宪:立宪的重心在确认、保障公民个人权利,2、主要是指
3、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
4、政治权利立宪:立宪的重心在确认、保障公民在政治生活领域内所享有的、直接或间接参与政治生活的基本权利,5、如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权利等。
6、社会与经济权利立宪:立宪的重心在确认公民在社会经济生活领域内所享有的、国家有义务保障或促进的基本权利,7、如劳动权、社会保障权、受教育权等。
第二节
宪法的发展
一、经济全球化趋势之下的各国宪法的发展趋势
1、国内市场统一对宪法的影响:对国家结构形式的影响、对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影响。
2、全球范围内及某一地区不同
3、国家之间市场统一化对宪法的影响——以欧盟立宪主义运动为例。
福利国家危机与宪法的发展趋势
4、福利政府危机:经济危机、经济危机缓和与社会矛盾的进一步激化。
5、哈耶克的宪法改革思想:新的宪政分权学说。
6、布坎南的宪法改革思想:宪政经济学、财政宪法学。第三章
宪法的价值与作用
第一节
宪法的价值:正义、自由与秩序
一、我国宪法学者对宪法价值的认识:三种观点。
二、宪法价值的集中体现:正义、自由、秩序。第二节
宪法的作用
一、宪法作用的含义:从不同的研究角度观察,宪法具有多种作用;从社会控制角度观察,宪法主要通过构建法律制度、规范国家权力并调整不同社会集团的政治、经济利益来达到控制目的。
二、宪法作用的体现:几种主要观点;宪法的四种主要作用:分配政治权力、规范并控制国家权力、预防社会混乱、平衡各种利益。第四章
宪法原则
第一节
宪法的基本原则
一、宪法基本原则的含义:
1、原则与基本原则
2、宪法基本原则
3、宪法基本原则的特点。
二、宪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1、主权原则:人民主权原则的创立与发展、宪法对人民主权原则的确认;
2、人权原则:人权理论的历史脉络、宪法对基本人权原则的确认;
3、分权原则:分权学说的产生及其理论争议、三权分立原则在宪法中的体现、社会主义国家宪法确认的分工与制约原则;
4、法治原则:法治的含义、宪法对法治原则的确认。第二节
宪法的普通原则
一、宪法的普通原则的含义:相对于基本原则而言、地位在基本原则之下的原则。
二、宪法普通原则的内容 权力法定原则 权利推定原则 比例原则 法律保留原则 平等原则 税收法定原则 责任法定原则 司法独立原则 生存保障原则
第五章
宪法规范与宪法文本 第一节
宪法规范
一、宪法规范的结构
二、宪法规范的特点 第二节
宪法文本
一、宪法文本的结构:序言与正文
二、宪法文本的效力:序言的效力问题。第三节
宪法关系
一、公民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古典自然法学派及其他法学流派的观点。
二、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立法机关、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的关系。第二编
政府论
第六章
有限政府原理
第一节
政府概说 政府的概念与特征:
1、政府的概念:政府的广义含义,2、政府的狭义含义;
3、政府的特征:权力的执掌者、公共事务的管理者、是按一定规则组织起来的组织机构体系。政府的起源
4、关于政府起源的理论学说:自然主义说、社会契约说、功利说、暴力说、社会分工说;
5、政府的历史起源;政府的职能:职能结构划分。第二节
有限政府
一、政府的分类:
1、传统型政府、现代政府和过渡型政府;
2、专制政府与民主政府;
3、人治政府与法治政府;
4、全能政府与有限政府。
二、有限政府的含义:
1、职能有限
2、权力有限
3、规模有限
4、责任有限。
三、有限政府的合法性: 为什么必须是有限政府?
1、政府认知能力有限
2、政府行为能力有限
3、政府行动领域有限。
第三节
有限政府的理论及其发展
一、有限政府理论的萌芽:
1、古希腊、古罗马时期的有限政府理念
2、柏拉图的法治政府理论和混合政府理论
3、亚里士多德对柏拉图理论的继承和发展
4、波里比阿的混合政体理论。
二、有限政府学说的形成:
1、以权利原则为起点而展开对“政府权力有限”的讨论,代表为洛克、孟德斯鸠、汉弥尔顿;
2、以功利原则为起点而展开对“政府职能有限”的阐述,代表为亚当·斯密、约翰·密尔。
三、有限政府理论的发展:
1、古典自由主义
2、个体主义
3、经济自由主义
4、现代自由主义
5、“小政府、大社会”关系格局遭遇的挑战
第七章
政体
第一节
政体概论
一、政体理论的历史脉络:
1、古希腊、古罗马时代的政体理论
2、中世纪的政体理论
3、近代政体理论
4、现代政体理论。
二、政体的概念:
1、内涵
2、特征
3、构成三、政体与政权组织形式的关系
四、政体的类型:
1、历史类型
2、资本主义政体与社会主义政体
第二节
政权组织形式 政权组织形式概述:
1、内涵:政府借以行使政府权力、组织政府机构所遵循的原则与制度;
2、政权组织形式:三个方面的内容
二、政权组织形式的类型:
1、君主制
2、共和制
三、我国宪法中关于政权组织形式的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第三节
国家结构形式 国家结构形式的概念:
在一个国家内部,整体与部分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以及各地方之间的相互关系,其实质是政府权力的纵向配置问题。
二、国家结构形式的分类:
1、单一制
2、联邦制。
三、我国宪法关于国家结构形式的规定:
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单一制国家。
第四节
政党制度与选举制度 政党制度与选举制度概述:
3、政党与政党制度的分类、含义与特征
4、选举的含义与选举制度的含义
5、现代选举制度的特征。
二、政党制度与选举制度的功能:
1、政党制度的三个基本功能
2、选举制度的四个基本功能。
三、我国宪法以及相关法律关于选举制度与政党制度的规定:
1、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
2、选举原则
3、选举程序。
第八章
中央国家机关 第一节
国家元首
国家元首的概念与特征:
一个国家对外、对内的最高代表者与象征,也是该国政府机构的组成部分,并依据该国宪法行使相关的元首职权;四个基本特征。
二、国家元首的类型:
1、君主制国家元首与共和制国家元首;
2、个体元首与集体元首;
3、虚位元首与实权元首。
三、国家元首的职权:
1、法律公布权
2、外交权
3、军事权
4、任免权
5、赦免权
6、荣典权。
四、我国宪法关于国家元首的设置及国家元首的职权。
第二节
立法机关 立法机关概述:
含义:又称为代议机关、权力机关,是指主要由选民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代表选民讨论和决定国家重大事务,并以行使立法权为基本职能的政府机构;广义和狭义的立法机关说。
二、立法机关的组织体制:
1、一院制
2、两院制
3、多院制
三、立法机关的职权:
1、立法权
2、财政权
3、监督权
四、我国宪法关于立法机关的设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节
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的概述:
6、概念:行使行政权的政府机关;
7、与政府的词义学上的关系。
二、行政机关的体制:
1、首长制与委员会制;
2、集权制与分权制;
3、层级制与职能制。
三、行政机关的组织形式:
1、内阁制
2、总统制
3、半总统制
4、委员会制。
四、行政机关的职权: 十项基本职权。
五、我国宪法关于行政机关的设置: 国务院——中央人民政府。
第四节
司法机关
一、司法机关的概念与特征:
1、概念:司法机关是指掌握和行使司法权的国家机关的总称;
2、司法机关在适用法律过程中的三个基本特征。
二、法院的组织体制与法官制度
三、检察机关的属性及其体系设置:
1、属性:行政机关模式与司法机关模式;
2、体系设置。
四、我国宪法关于司法机关的设置:
1、审判机关;
2、法律监督机关——检察院。
第九章
地方国家机关 第一节
外国的地方制度 外国地方制度的概述:
8、含义
9、特征
二、外国地方制度与中国地方制度的比较分析:
1、相同点和不同点;
2、优劣比较。
第二节
我国的地方制度 我国地方制度的概述:
10、含义
11、特征。
二、我国宪法对地方制度的规定
第三节
我国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特点:
12、独立的群众性组织
13、自治性组织、14、基层性组织
二、居民委员会:
1、含义
2、设置
3、任务
4、组织。
三、村民委员会:
1、含义
2、设置
3、任务
4、组织。
第三编
公民基本权利论
第十章
人权与公民的基本权利 第一节
人权 人权的宪政意义: 宪政目的。
二、西方人权传统:
人权具有的属性——固有性、不可侵犯性、普遍性、个人性、中国的人权观:
6、民权——人权;
7、中国加入的国际人权公约及对我国人权保障事业的影响。
第二节
公民与国籍 公民的概述:
15、含义;
16、公民与人民的关系。
二、公民身份的历史演变:
1、奴隶制时期
2、中世纪
3、现代。
三、国籍:
1、国籍与公民身份的关系;
2、国籍法关于国籍取得和丧失的规定。
第三节
公民基本权利 概念:
17、人权与公民基本权利;
18、基本权利与一般权利。
二、特征:
1、根本性与母体性
2、稳定性与不可转让性
3、固有性与法定性
4、排他性与受制约性。
三、分类:
我国宪法规定的十大类基本权利。
第十一章
公民基本权利的体系与形态 第一节
公民的政治权利
公民政治权利的含义:参与国家政治生活所享有的权利。
二、政治权利的内容:
1、平等权
2、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3、表达自由、诉愿权。
第二节
公民的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 公民的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含义
二、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内容:
财产权、劳动权、休息权、物质帮助权、受教育权及科学文化方面的权利。
第三节
公民的个人权利 个人权利的含义。
二、个人权利的内容:
1、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2、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3、住宅不受侵犯
4、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5、宗教信仰自由。
第四节
特定人的权利 特定人的权利的概念
二、特定人权利的内容:
1、保障妇女的权利;
2、残疾人的权利;
3、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和老人;
4、保护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益。
第十二章
公民基本权利的保障 公民基本权利的宪法保障观念:我国现行宪法的制宪观在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和保障方面存在的不足。
二、公民基本权利的宪法保障模式:限制模式与非限制模式。
三、公民基本权利的宪法保障制度:
19、立宪制度 20、行政控权制度
21、司法制度。
第十三章
公民基本权利的限制
一、公民基本权利限制的历史回顾:近代——现代。
二、公民基本权利限制的法理分析:限制的目的不是为了限制“权利”。
三、公民基本权利限制的原则:必要性;适度性;平等性;合法性。第四编
宪法运行论
第十四章
宪法效力与宪法实效 宪法效力的概念:
22、宪法的垂直效力与水平效力
23、宪法的直接效力与间接效力
二、宪法实效的概念:
1、宪法实效的评价标准
2、产生宪法实效的条件
三、宪法效力与宪法实效的关系 第十五章 宪法的创制与变动
1、宪法的创制: 概念;
宪法创制权; 宪法创制程序。
2、宪法的变动: 概念; 正常变动; 非正常变动。
第十六章 宪法的解释 宪法解释概述:
1、分类;
2、意义;
3、我国宪法解释的价值误区。
二、宪法解释的主体、程序与效力
三、宪法解释的原则:
1、宪法解释原则的主要功能;
2、内容原则;
3、形式原则。
四、我国的宪法解释:
1、主体与解释的实践;
2、解释的效果与问题。
第十七章 宪法的执行与遵守 宪法的执行与遵守
1、概念
2、特征
3、及比较。
二、宪法的执行:执行的条件。
三、宪法的遵守:遵守的条件。
第十八章 违宪责任的概念与功能 违宪责任的概念:
1、概念
2、特征。
二、违宪审查的功能: 与宪法至上; 与人权保障; 与民主;
4、与权力配置。
第十九章 违宪审查的制度模式
一、立法机关审查模式:
1、概念及特点;
2、实行此模式的代表国家;
3、优点和不足。
二、普通司法机关审查模式:
1、概念及特点;
2、实行此模式的代表国家;
3、优点和不足。
三、专门机构审查模式:
1、概念及特点;
2、实行此模式的代表国家;
3、优点和不足。
四、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
1、不同违宪审查模式对我国的启示;
2、我国的违宪审查存在的问题(1)理念存在缺陷;(2)缺乏专门监督机关;(3)缺乏可操作性和适用性;
3、我国违宪审查的模式选择——七种方案的分析、三种机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