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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浅谈党章的修改路程
主讲人:冯雪虎
[授课目的]:通过学习,使大家对党的章程的制定、修改以及党的指导思想等内容有一个清晰的、深刻的认识,提高党员的行动自觉性,使党章真正成为每一位党员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新的最高行为规范。[授课重点]:
1、制定和修改党章的意义。
2、修改历程
3、十八大党章修改及浅析
4、党章修改的意义
[授课过程]:
一、党的章程是中国共产党最高意志的体现
同志们,大家好!今天我讲课的题目是““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浅谈党章的修改路程”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本次大会的一个重要成果就是对党章进行了部分的修改。那么党章对于中国共产党组织来说有什么意义呢?为什么要郑重其事地进行这样的修改呢?
为什么要制定党章?
党章是约束党员的最高行为规范,它集中体现我们中国共产党这么一个组织的纪律性、严肃性、权威性。简而言之,党章是党内的一部根本大法。根本大法是什么意思呢?所谓根本大法,就是指它在党的各级各类规章制度中居于最高地位。党内的规定、决定、规章制度,从效力来讲是有一定的层次的,比如说中央有关职能部门的一些规定,无论是从内容还是精神都不能跟党章规定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和抵触,否则的话就是无效的。我们可以做类似的比喻,党章在党组织中的地位和作用就相当于国家宪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正因为如此,一个组织的章程对于一个组织来说就显得至关重要了。而中国共产党从她建立的那一天开始,就庄严宣告,中国*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先进分子组成的集体。所以,对于这样一个先进组织来说,制定一部具有根本大法意义的党章是很有必要的。
那么,中国共产党制定好了党章以后是不是就一劳永逸、万事大吉了呢?
当然不是。为什么呢?因为世界在变化,时代在进步,日新月异的社会,要求我们党的指导思想也要与之相适应。
党章为什么要修改?——时代的发展要求党章与时俱进
中国共产党是一个由先进分子组成的组织,它的章程科学完善与否是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正因为党章对于中国*党组织来说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所以党章的修改就不得不慎重。世界在变化,时代在前进,我们中国共产党如何应对并在党章中加以体现,就成为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我们党在过去的八十六年里,经历了风风雨雨,艰难坎坷,这里面有成绩,也有教训,如果从党章的变迁角度来看的话,我总结了八个字——那就是“与时俱进,与世俱进”。这八个字非常生动形象地概括了我们党在过去的岁月里之所以能奋勇前进的原因——那就是在时代风云变幻之际,我们党的指导思想能够及时地作出相应的重大的战略调整。
回顾党的历史,我们不难发现,每到关系民族危亡、国家发展的关键时刻,我们党总是能力挽狂澜,发挥砥柱中流的作用。之所以能做到这一点,根本原因就在于我们党始终站在时代前列,不断总结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经验教训,与时俱进,与世俱进,及时地总结经验、发展理论、修改党章,为每一位党员提供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新的最高行为规范。
二、回顾党章修改历程
从二大制定的第一部正式章程算起,到党的十七大,中国共产党先后15次修改党章。每次对党章的修改和完善,都反映了我们党对党的建设规律进行探索的情况,记录着党的历史发展进程。
接下来,就让我带领大家一同回顾一下我们党的章程的发展史。一大纲领(1921年)(提问中国共产党的成立时间,标志性事件)一大纲领(1921年):
实际上的第一部党章,宣告了中国共产党的诞生。
1921年7月23日,党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召开,宣告了完全新型的、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南的、统一的中国工人阶级政党的诞生。一大制定了具有党章性质的党纲,确定党的名称为“中国共产党”;明确规定“推翻资本家阶级的政权”,“直到社会阶级区分消除”。从建党之初,我们党就旗帜鲜明地把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规定为自己的奋斗目标。
二大党章(1922年):
第一部正式章程,标志着党的创建工作圆满完成。
1922年7月召开的党的二大,深刻揭示了中国社会的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二大制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了党的建设的一系列根本原则,是党的第一部完整形态的章程,不仅 2
标志着党的创建工作的完成,而且标志着我们党从此开始有了自己的最高行为规范。
三大党章(1923年):
第一部修正章程,严格入党手续以准备进入统一战线。
1923年6月,党的三大通过《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在二大党章的基础上,增加了1条,对党员的“自请出党”作了严格规定;对党员入党候补期、党小组的组成、中央执行委员会的组成等作了重要修正。
四大党章(1925年):
第一次设总书记,高度重视和加强党的组织建设。
1925年1月,党的四大通过《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修正章程》,增加了“凡党员离开其所在地时必须经该地方党部许可。其所前往之地如有党部时必须向该党部报到”一条,严格了党的纪律;对党支部的组成、党支部的会议作了重要修正。
五大后政治局会议通过的党章(1927年):
唯一不是由党的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的党章,党的组织章程规范化的开端。1927年4、5月间,党的五大召开之时,由于革命形势严峻,会议期间没有通过新党章。根据五大精神,6月1日,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议案,对党章作了较大修改:第一次明确提出“党部的指导原则为民主集中制”;增加了设立中央政治局、监察委员会和党团等内容,并把党与青年团的关系列入党章。
六大党章(1928年):
唯一不是在国内修改和通过的党章,第一次明确规定民主集中制是党的组织原则。
1928年7月,在莫斯科召开的党的六大,首次提出民主集中制的三项根本原则,适应了革命形势迅速发展和党自身建设的需要,对巩固党的组织、推动革命发展起了重要作用;同时规定,中国共产党为共产国际的一部分,无条件服从共产国际的决议。
七大党章(1945年):
第一部完全独立自主修改的党章,第一次将毛泽东思想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第一次以条文形式明确规定党员的义务和权利。
1945年4月23日至6月11日,党的七大在延安隆重召开。七大党章首次增写总纲部分,阐明了党的性质、纲领、宗旨、作风、群众路线,从而使党章具备了完整的理论形态;第一次将毛泽东思想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写进党章,这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第一次历史性飞跃;首次在党章中规定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各有四项;进一步完善了党的民主集中制,科学界定了民主集中制的内涵,即在民主的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提出了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四个服从”。七大党章是民主革命时期最好、最完备的党章,具有里程碑意义。
八大党章(1956年):
执政后的第一部党章,第一次规定党的全国、省级、县级代表大会实行常任制,突出强调要加强执政党建设。
1956年9月15日至27日在北京召开的党的八大,是中国共产党在全国执政后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八大通过的党章,提出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任务和实现现代化的目标;强调执政条件下反对官僚主义,坚持群众路线的重要性;提出“党的一切工作的根本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需要”;强调执政条件下发扬党内民主,健全集体领导的重要性;第一次对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作出初步规定,意义重大;把维护党的团结,正确进行党内斗争的方针写进党章。
九大党章(1969年):
充满“左”的严重错误,突出强调“以阶级斗争为纲”。
1969年4月,在“文化大革命”的高潮中,党的九大召开。九大党章突出强调“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和“文化大革命”,强调阶级斗争为纲;取消了党内民主、集体领导、党员权利和义务以及预备期等重大组织原则和纪律;将林彪的接班人地位写进党章。
十大党章(1973年):
继续推行“文化大革命”以来“左”的严重错误,强化“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错误理论。
1973年8月28日通过的十大党章,继续九大党章“左”的错误。除删去有关林彪的内容外,沿袭九大党章的内容和结构。
十一大党章(1977年):
从“文化大革命”的错误和混乱中开始走向正确道路的过渡和徘徊时期的一部党章。
粉碎“四人帮”以后,1977年8月召开的党的十一大,对党章内容作了许多修改:提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任务,强调民主集中制的重要性,重申党的干部路线,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恢复党员的预备期等内容。但由于历史的局限性,十一大党章没有能够纠正“左”的错误。
十二大党章(1982年):
第一次比较全面而正确地回答了新时期执政党建设的目标、途径和方法等基本问题,是七大党章之后的一个里程碑,标志步入真正意义上的执政党建设轨道。
1982年9月,在胜利完成拨乱反正和启动改革开放进程的基础上,党的十二大第一次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一崭新命题,不失时机地提出了党在新时期的总任务和我国经济建设的总目标,开创了中国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第一次明确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第一次做出“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的规定,反映了党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执政党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一个新高度。在具体内容上,增加党的干部、党的纪律、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组、党和共产主义青年团的关系等5章,其中“党的干部”一章,是历届党章所没有的。
十三大党章(1987年):
第一次系统地阐明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在党建问题上走出一条不搞政治运动,而靠转变观念和做法,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制度建设和改革领导方式、执政方式的新路子。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对我国国情的认识更加深刻,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更加明确。1987年10月25日至11月1日召开的党的十三大,系统地阐明了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完整地概括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确定了经济发展三步走的战略部署,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中形成和发展的一系列科学理论观点作了归纳,使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有了比较清晰的轮廓。十三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部分条文修正案》,对党章的部分条文内容进行了修改。
十四大党章(1992年):
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发展、国内政治形势的客观需要,反映了对社会主义本质和党建规律的最新认识,充分体现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是全党的行动指南和工作准则。
1992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四大,是一次肩负着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的重大历史使命的大会。大会确立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全党的指导地位,明确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邓小平南方谈话和党的十四大为标志,我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十五大党章(1997年):
20世纪最后一个党章,明确规定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1997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五大,是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时期召开的具有重大意义的会议,是我们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向新世纪全面推进的历史性会议。大会首次使用“邓小平理论”这个科学概念,并把这一理论作为指引党继续前进的旗帜,确立了邓小平理论的指导地位;系统完整地提出并论述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就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和公有制实现形式、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依法治国等问题作出新的论断。
十六大党章(2002年):
新世纪的第一个党章,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道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
2002年11月8日至14日召开的党的十六大,是我们党在新世纪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大会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明确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十六大党章对党的性质作了新的科学界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增加了关于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历史进程的表述,阐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历史地位和指导作用,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道作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实现了党的指导思想的又一次与时俱进;补充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内容;增写了“党徽党旗”一章。
十七大党章(2007年):
充分体现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的新成果,明确把科学发展观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
三、十八大党章修改的背景及修改内容
(一)十八大的召开和党章修改的时代背景(国际国内环境发生了变化)2012年11月8日上午9时,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开幕。大会的重要议程之一就是审议和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这意味着,中国共产党有史以来的第十七部党章、同时也是进入新世纪后的第三部党章诞生了。
那么我们党是在一个什么样的背景下进行党章的第十六次修改的呢?我认为主要在两方面:
1、新阶段——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阶段。
国内背景: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三步走”的战略目标的前面两步已经基本实现。整个社会构成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一些基本问题的不断增加,因此,今天我们的改革已经进入到一个攻坚阶段,它关系到我们是否能顺利在二十一世纪实现我们的三步走战略的关键性的第三步,是否能在二十一世纪真正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2、新世纪——国际局势日趋复杂化(钓鱼岛事件,美国大选,美国东亚战略)
国际背景:进入新的世纪,人类社会发展已经跨入一个新的千年,和平与发展仍是当今世界两大主题。但是在新的世纪,不仅和平问题没有解决,发展问题也更趋严重。我们所面临的国际环境呈现新的复杂态势
面对新时期、新世纪,中国将向何处去?中国共产党作为这样一个大国的执政党应该如何应对?如何巩固自身的执政党地位并率领中国人民如期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成为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共产党对体现党的最高意志的党章进行了重大的修改,于是就产生了我们今天要一起来学习的新党章。
(二)十八大党章的修改内容及浅析(询问大家对十八大报告的学习情况)修改的内容是:要把党的十八大报告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战略思想写入党章,使党章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充分体现党的十七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充分体现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新鲜经验,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
党章建设或者党章发展有一个必然规律,那就是不断地适应新的情况,不断地把已经成熟了的经验、经过检验证明正确的结论写进党章。
我们党在指导思想上的不断发展其实就是我们党本身的不断发展,每一次发展都是一次飞跃。正如马克思主义并不是结束真理一样,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也不是结束真理,恰恰相反,是为真理的继续向前发展开辟道路。以胡锦涛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正是我们党在新的时期、新的形势下将马克思列宁主义中国化的进程中取得的一个最新、最重要的理论成果。
“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思想是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在党的历史上,我们可以这么说,毛泽东思想立是实现了马克思主义革命理论的伟大创新(侧重革命夺取政权—谁革命,革谁的命的问题);邓小平理论的创立是实现了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理论的伟大创新(侧重于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形成,应该说是实现了马克思主义的执政党建设理论的伟大创新(新时期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问题),而科学发展观的形成是为党、为民族发展指出一条光明的道路。这是以胡锦涛同志为代表中央领导集体对马克思主义的伟大贡献。
四、党章修改意义
十八大党章对坚持党要管党、不断提高党的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党要管党是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原则。胡锦涛指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一定要自觉遵守党章,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组织之上。要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形成全党上下步调一致、奋发进取的强大力量。坚持党要管党的方针,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克服党内存在的纪律松驰和软弱涣散现象的重要保证。
只有解决好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才能不断推进新时期党的建设的新的伟大工程,把党建设成为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坚强核心。建国初期我们党和政府对刘青山、张子善案打响了“反腐”第一枪,而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对几大要案(王宝森、陈希同、成克杰、赖昌星等)的查处,更充分显示了我们党加强党的建设、反腐倡廉的决心。
一定要准确把握当代中国社会前进的脉搏,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领导体制和工作制度,使党的工作充满活力。
一定要把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既立足于做好经常性工作,又抓紧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只有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才能不断提高党的社会影响力,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取得新的更大的胜利。
只有不断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才能永葆党的生机和活力。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是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群众夺取胜利的法宝。
同学们,由于时间的限,关于党的章程今天就谈到这里,其实还有不少新的东西值得我们继续深入地学习和研究探讨。我今天所讲的仅仅是为大家的学习提供一些参考资料,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启发。不足之处,还希望在座的同志们提出宝贵意见,以帮助我进一步完善,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