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党课教案:做一个“为民、务实、清廉”的民政人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为民务实清廉党课教案”。
民政局廉政党课教案:做一个“为民、务实、清廉”的民政人
摘要:为民、务实、清廉,是中国共产党对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2003年10月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2004年9月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再次强调。为民,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自己思考问题和开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务实,即求真务实,出于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坚持重实际、鼓实劲、求实效,不图虚名,不务虚功,扎扎实实地把党和国家的各项决策和工作落到实处;清廉,即严于律己,廉洁奉公,时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坚持高尚的精神追求,永葆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切实做到严拒腐蚀。背景介绍:4月21日,参考消息刊文,题为:“港报:习近平敦促中共‘走群众路线’”。文章主要内容是,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19日在中央政治局的一个会议上强调,每个人都应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新华社援引会后一项声明指出,所谓的“病”是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享乐主义,这些问题在一些党员干部中间依然非常突出。中央政治局的这项声明称,一些干部“贪图名利、弄虚作假和不负责任”,有些甚至“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声明强调:“这些问题严重损害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严重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必须认真加以解决。”从这篇文章中可以看出,新一届党中央十分重视反腐败工作,对于部分党员干部脱离群众的现象有了足够的重视,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的这一思想,始终保持党的纯洁性,对于基层的民政工作者有着实际而深远的意义。
今年民政系统“5﹒10思廉日”活动的主题是“为民务实清廉”。这是衡量干部是否做到求真务实的试金石,履行好领导职责,一个重要方面是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真正的政绩应是:“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实绩,是为党和人民踏实工作的实绩,应经得起群众、实践和历史的检验,而不是做给上级看的,更不能出于自己的私利。王符在《潜夫论》说:“大人不华,君子务实。”王守仁的《传习录》说:“名与实对,务实之心重一分,则务名之心轻一分。”实事求是是党的思想路线的核心内容,也是各级领导干部最迫切需要秉承和具备的从政品质。务实就是说话要实事求是,有一说一,不虚报浮夸,不弄虚作假;办事要实事求是,求实务实抓落实,一步一个脚印,干一行、精一行、干成一行;做人要实事求是,不阳奉阴违,不讨巧、不浮躁、不折腾、不懈怠,始终做一个忠诚老实的人,做一个不畏浮云遮望眼,始终求真务实的人。
三、清廉是基础
清廉,就是要坚持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坚持高尚的精神追求,永葆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当干部不徇私情,不谋私利,才能经得起各种考验。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就应该坚持以廉为重,正派做人,坦荡为官,从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等方面时刻注意自身形象,保持清正廉洁。事实证明,一些领导干部走上腐败犯罪的道路,大都是从生活作风不检点开始的。由此也造成一些群众对党员干部的不满情绪。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坚持正确的生活态度,追求高尚的生活情趣,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廉洁自律规定,从生活上防微杜渐。在改革开放新形势下,党员干部的工作、生活、社交空间日益拓宽,如果不以“先进性”的要求规范约束自己,很容易使权力成为腐败的条件。对此,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和高度警觉,做到谨慎交友,冷静交友,从善交友,择廉交友,丰富自己的涵养,提高自己的境界,保持自身良好形象。为民、务实、清廉,这三条都与“先进性”相联系,都是“先进性”的具体体现。我们要增强作为先进分子的责任感,检查自身存在的差距,牢记职责,不辱使命,使自己真正成为社会的表率,群众的表率。清廉为民好比功积如山德载千秋,淡泊名利犹如清茶一杯静心正身。一名领导干部,能够拥有为民之心,力行务实之举,为官一任,干得出一番造福百姓的业绩,是职责所在,群众所盼,固然可喜可贺,但更为重要的是,不管当多大的官,都能够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弃非分之想,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干得了、干得成事而不出事,既有实实在在的业绩惠及百姓,让人由衷信服,更有清清白白的官声传播民间、泽及子孙后代。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为官从政者,只要出发点正确,即使一时不能破土而出,也可能遭受种种委屈,但最终能够阳光成长,收获一生的幸福生活。出发点不正确,即使通过跑官要官、投机取巧博得一官半职,但最终如墙上芦苇——头重脚轻根底浅,虽有一时之势,但却会失去了做人的尊严和百姓的口碑。怎么当官,体现一个人的修养和情操,要做一名真正的好官,做一名老百姓的官,各级领导干部应该牢记:当官,要从为民务实清廉出发!
四、与民政工作结合的思考
民政部门作为国家进行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能部门,主要承担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五保供养、民间组织管理、优抚安置、救灾救济、行政区划、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等二十几项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工作,它在承担每项工作任务的同时也拥有一定的权力,民政工作的清廉就显得尤为重要。如何确保民政干部始终保持清正、民政工作始终保持廉洁,是民政部门纪检监察机关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目前,各项关于民政部门廉洁从政的廉政举措日趋完善,如何加强各项廉政举措的可操作性,成为新时期的一项重要命题。本文在学习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的基础上,结合自身担任领导工作的具体实践,对此做了一些思考。
一、重学习理论更重理论与工作的结合 学习理论,重要的是要用理论来指导实践,并通过实践深化对理论的认识,从而去发展理论。随着十八大的召开,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成为人们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在区级民政部门里,也掀起了学习十八大、贯彻十八大的热潮,同志们争相学习相关材料,仔细研读十八大精神。民政干部如此关注十八大,积极热衷地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这是非常值得庆幸的。但是,在对理论材料进行学习的同时,我们也应当结合自身实际,在行动中贯彻十八大精神。落实到行动,一是要深入基层掌握实情。民政工作和基层打交道多,必须勤动脑、动腿、动耳、动眼、动口,不怕劳累,去亲身体验基层,调查、研究和解决新情况、新问题;二是要务实办事。在掌握实情的基础上,运用理论知识去指导实际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有利于基层建设的实事。同时,必须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摆脱文山会海,繁文缚节,把主要精力放到“实干”上;三是要务必求得实效。民政所办一切事务都要紧贴基层实际,考虑为服务对象解决多少现实问题,不能为追求名声而搞急功近利。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树立起勤奋务实、清正廉明的民政形象。
二、重制定制度更重制度的执行效果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政府机关里,制度胜于一切。合格的机关必须制定相关的适应机关发展的规章制度,用制度来规范日常的管理,规范、约束干部的行为,使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在工作和生活中有章可循、有章可依。当然,建立制度只是第一步,重要的是将制度执行落实到位,发挥其效能。没有制度是可怕的,有了制度不执行落实,其后果更为严重。执行落实是制度管理的最关键环节。无论多么好的制度,如果不能得到有效地执行落实,就变成了一纸空文,甚至成为群众的笑柄。
规范民政工作的制度运行,至少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必须明确民政部门的各项职能和权限以及运行程序,防止权力的越位、错位和缺位,即将规范权力的制度公开化;二是必须使权力透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