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教案(推荐)_法治教育优秀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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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国家制度和国家机构

教学目标:

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有关国家机构的基本知识及我国国家机构的设置;了解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与维护国家利益的义务及我国公民与国家的和谐统一的新型关系,从而增强学生的爱国之情,并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处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具体要求

1、知识方面

识记:国家机构的含义、国家机关的划分、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及维护国家利益的义务。

理解:国家职能与国家机构的关系、我国国家机构的设置与组织活动原则、公民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公民的重要政治权利、公民的监督权利、我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我国公民权利和义务及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是统一的、依法治国的必要性。

运用:举实例及对人民负责的原则分别说明依法治国及廉政建设的必要性、收集有关财料说明公民依法享有行使监督权的重大意义、结合自己的思想实际分析我国公民与国家的关系。

2、能力方面

初步学会运用辩证分析的方法阐释国家机构与国家性质、国家职能的关系,阐释国家机构活动原则中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初步学会透过事物的现象认识事物本质的方法,认清资本主义国家机构的本质。

3、觉悟方面

通过学习在学生思想中树立维护国家利益的观念、权利义务统一的观念、法制观念,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积极参与国家的各种政治活动。

教学重点

1、准确理解国家机构与国家性质、国家职能的关系。

2、我国国家机构组织与活动原则。

3、公民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教学重点

1、我国国家组织与活动原则。

2、公民权利与义务统一的原则。

了解我们的国家

国家,即国家是统治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政治权力机关。同时了解了国家作为阶级统治的工具,担负着一系列对内对外职能,那么,国家靠什么来行使自己的权力,实施对内对外职能呢?这个问题就是我们这一课所要研究的问题。生活中有这样两件事情:

1、有一外地来京打工的女青年,骑车挡了一辆小卧车的路,司机下车后,不分青红皂白,将女青年打了一顿。司机还借口女工碰了他的汽车,向其索取钱财百元以上。后在众人劝说之下司机才罢手离去。女青年受了欺侮,围观者众说纷纭,有的说到他们单位去告他,有的说上电视台去找他,有的部应该找市长,有的说去法院告他。同学们知道打官司、告状找谁吗?

2、某农民出身的青年技术员,在乡里的技术推广站从事优良品种的研究工作,他经过几年的实验,又根据本乡的实际情况,赴京请教农业科学院的研究人员,共同拟定了全乡粮食生产宏观发展五年规划。回乡后,技术推广站的同事都给予充分肯定。但如何实施呢?有人说这种关系全乡经济发展的大事情,一不定要找乡党委书记,有的说要找乡长,也有的说要找乡人大常委会主任。同学们知道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要由谁来决定吗?

第一节 我国的国家机构(板书)

一、国家机构及其组织体系(板书)

前边我们复习了关于国家职能,即国家在实现阶级统治与社会管理中担负的职责和功能,实现阶级统治,实施对社会的管理,需要一定的物质载体,这个物质载体就是国家机构。今天这节课我们就来研究国家机构问题。

1、国家机构的含义(板书)

请同学们阅读课本第42页第一自然段,然后回答:什么是国家机构?它包括哪些国家机构。

(1)国家机构是国家机关的总和。(板书)从纵向看它包括:中央国家机关、地方国家机关

从横向看它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暴力机关 请同学们看课本第42页,第2自然段并思考以下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国家性质与国家机构的关系?为什么是这种关系?(学生讨论,教师归纳。)

(2)国家性质决定国家机构的性质。(板书)

国家是阶级统治的的工具,国家机构作为统治阶级利益的捍卫者和执行者,必须同国家的性质相适应。具体地说就是国家机构在判定行为规范时、处理对内对外事物,必须充分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所以国家机构的性质必须与国家的性质一致,即国家性质决定国家机构的本质。

第二个问题是历史上出现过几种类型的国家?这些不同类型国家机构性质由什么决定?

(学生讨论,教师归纳。)在人类发展的历史上曾出现过两种种性质完全不同类型国家,一类是剥削阶级性质的国家,一类是社会主义国家。前者的国家机构是为剥削阶级服务的,是剥削阶级统治的工具;社会主义国家,其阶级性质决定国家机构为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所掌握并为这服务。

请同学们看课本第42页第3自然段,思考以下两个问题: 1)国家机构与国家设置的依据? 2)国家机构设置的依据?(学生讨论、教师归纳。)

(3)国家机构的设置主要是由国家职能决定的。(板书)

国家为保证其职能的实施,必须设置与其职能相适应的各种国家机构。国家职能是国家机构设置的主要依据,国家机构是国家职能实施的物质载体。如二次大战时,日本政府为了对外侵略的需要,增设了大东亚省、军需省、情报局。

由于各国的国情不同国家机构的具体设置也会有所不同。如,英国与日本资本阶级革命不彻底,都保留了君主作为国家元首。

国家机构不是一成不变的。它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并随着国家的变化和形势的发展而变化发展。

2、国家机构组织体系(板书)

请同学们看课本第43第2自然段,并归纳国家机构组织体系(1)国家元首。(板书)国家元首的含义。

一提起国家元首,人们往往容易认为是个人的权力问题,是个人权力的体现。这种理解是不正确的。国家元首是一个国家在实际上或形式上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这就是说国家元首是一个重要的国家机关,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不同的国家,国家元首的称谓、产生方式及权限不同(板书)称谓不同:君主制国家,国家元首有国王、皇帝、沙皇、女王等的称谓 民主共和制 国家,国家元首有总统、主席等的称谓。产生方式不同:

君 主制国家,国家元首的是世袭制,即父传子,子传孙的继承制。共和制 国家,国家元首是选举产生,其中议会制共和制的国家元首,如奥地利、墨西哥等国的总统是直接选举产生的;总统制共和制的国家元首,如美国、意大利,总统是间接选举产生的。

国家元首的职权:

君主制国家,凡封建君主制国家的国家元首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历史上有“朕即国家”的说法,意思是国家集立法、司法、行政等权力于一身,等于说我就是国家,国家就 我;议会君主制国家无首不掌握行政权,是形式上、礼仪上的国家元首,比如,日本、英国就是这种情况。

总统制共和制国家,凡总统都兼任行政首脑,并统率全国武装力量,是实质上的国家元首,比如美国。这里所说的实质上的国家元首是指兼任行政首脑,掌握行政权力的国家元首。形式上的国家元首是指不兼行政首脑的国家元首,他不掌握实权。

(2)立法机关。(板书)

首先研究它的含义。顾名思义,立法机关就是有权制定、修改或废止法律的机关,立法机关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既然如此,目前世界上的国家都设有立法机关,请同学们考虑现代资本主义国家的立法机关通常是指什么?指议会或国会。

给学生一组材料:众议院、参议院、上院、下院、国会、国民会议„„等的名称,同不们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吗?

(学生议论,教师归纳。)

资本主义议会组织一般分为两院制和一院制两种情况,北欧的一些小国大多是采用一院制,如丹麦、瑞典、芬兰、希腊、列支敦士登、卢森堡、安道尔等,非洲绝大多数国家是一院制;采用两院制的国家有美国、意大处(参议院与众议院),英国(上院与下院),法国(参议院与国民议会),荷兰(第一院与第二院)等等。

社会主义国家一般是采取一院制,如我辊人民代表大会制。(3)国家行政机关。(板书)

首先明确含义,或者说先弄清概念。行政管理一词是指一切社会团体、社会组织为了一定的目标而进行的组织和活动,一般具有指挥与执行两层意思。而负责行政管理的机关就叫行政机关。如果是管理国家行政事物的机关,那就是国家行政机关,又称国家管理机关,通常也称为政府。

行政机关产生的方式:有的由立法机关产生,比如议会制国家,由议会中的占多数席位的政党组阁;有的由选举产生,比如总统制国家,由选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

现代各行政机关及其首脑的称谓不同,请同学们思考一下,七国首脑会议参加者,各国的行政机关与首脑的称谓都有哪些?

(学生议论,教师归纳。)

行政机关的名称有内阁(这词源于法国,是国王单独会见侍从和顾顺的私人房间或开秘密会议的小房间)、政府。首脑的称谓有首相、总理、总统。像英国叫首相、日本叫总理、法与美国总统。内阁成员有的大臣,有的叫部长。世界上也有的国家的行政机关叫部长会议,行政首脑叫主席,我国的行政机关是国务院,行政首脑叫总理。

根据同学们的日常经验,你们考虑一下行政机关的职权都有哪些?(学生议论,教师归纳)

行政机关掌管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卫生、外交等各方面的事务,总管国家的大事,所以国家最高行政首脑叫总理。

(4)司法机关。(板书)

这个问题的分析与前边问题的分析方法一样,从含义、作用、职责、组成与分类等方面来研究。

含义:是国家行使审判、监督守法的权力机关。它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法院,有的也包括检察院。

作用: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保证公民的权利与自由,惩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司法机关是国家安全的重要保证,作用非常大。

职责:法院主要审理各种诉讼案件行使审判权;检察院主要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及监督审判等活动。

组成与分类:一般国家法院有初级法院、中级法院、高级法院三级,也有的国家多一个最高法院,为四级;根据审理普通与特定案件之分又有普通法院与专门法院之分。专门法院是在特定部门或特定案件设立的法院。我国目前设立的专门法院有军事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森林法院等。

(5)暴力机关。(板书)

含义:它是国家机构中的特殊组成部门,包括国家的常备军、警察、监狱等暴力设施。作用:是统治阶级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治安,镇压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的反抗,以维护本阶级的统治与利益。它是其它一切国家机关的强大后盾,离开它,一切国家机关都将失去作用。

以上我们具体研究了国家机构的情况,下面我们总结一下国家机构的基本特征;

1)国家机构具有阶级性。(板书)

它既是统治阶级行使政治权力实施政治统治的工具,又可以调整统治阶级内部矛盾,以维护统治阶级整个阶级的利益。国家机构往往是由统治阶级中的精英分子组成,他们将统治阶级意志上升为法律,用国家的名义来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

2)国家机构具有严密的组织性。(板书)

国家机构是由特定的职位和人员组成的统一整体,它的设置和运行都遵循特定的组织原则和组织程序,要求国家机关各部门彼此互相配合。

3)国家机构具有强制性。(板书)

它有权制定、颁布、执行具有强制性的法律、法令并以国家暴力机关 为后盾,确保统治阶级贯彻实施自己的各项意图。

请同学们举例来说明。(教师可以举国务院提请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长江三峡工程与思经济五年计划的事例来说明。)

我国的国家机构

复习提问

(1)国家机构的含义、组织体系(2)国家机构设置的依据?

(设计以上题目目的是:巩固上一节学过的旧知识;并用上一节学过的一般意义上的国家机构的理论知识作指导,进一步研究我国国家机构。)

导入

新课

通过上一切课的学习,我们了解了国家机构的含义、国家机构的组织体系以及国家机构设置的依据。请同学回答:我国有哪些国家机构?我们为什么要设置这些国家机构?(学生回答,教师归纳。)

二、我国的国家机构(板书)

1、我国国家机构的设置(板书)

教师组织学生看书第45页第1自然段,并引导学生归纳这一段主要内容。(1)我国国家机构是适应我国国家职能而设置的。(板书)下边请同学们回忆:我国国家机构都负有哪些职能?

我国设置一系列国家机构是为了更好地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发展文化教育事业和防止国内外敌对分子的破坏,维护社会治安,维护政常的生活、工作、学习秩序。

(2)我国国家机构的组成。(板书)

我国国家机构由下列国家机关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等。

(3)我国国家机构的分类。(板书)综合上述图表分析说明我国国家机构的分类:

从横向看:国家机关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家主席、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检察院、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

从纵向上看:即从国家机关层级来看:国家机关分中央国家机关和地方国家机关两大类。在我国,军事权控制在中央,即中央军委掌握国家军事大权。这有助于保证国家政权的稳定。

在我国,地方国家机关分三级:省、直辖市国家机关—(区)县级国家机关——乡(镇)级国家机关。

下边请同学们辨识下列国家机关属于哪一级:

国务院——四川省人民政府——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海淀区人民政府——羊山乡人民政府。

教师可以举学生熟悉的国家机关分析、辨识属于哪个层级的国家机关。

2、中央国家机构的职权(板书)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板书)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共同组成我国国家权力机关体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部分职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最高立法权,包括修改宪法、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的权力。

例如,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对现行宪法的部分条款内容作了修改,宪法第七条:“国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修改为:“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

又,宪法第十六条:“国营企业在服从国家的统一领导和全面完成国家计划的前提下,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经营管理的自主梳。”修改为:“国有企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主经营。”

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对刑法的有关条文作了修改。修改后的刑法由原来的192条,增至452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最高监督权。即监督宪法的实施,监督国家机关的工作。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最高决定权和最高任免权,以及应该由它行使的其他职权。

(2)国家主席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板书)上一节我们讲过,国家主席不是代表哪一个人,国家主席是我国重要的国家机构,我国国家主席对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国家接受外国驻会大使递交的国书,接待外国国家元首来访。

在我国,国家主席不单独决定国家重大事务,而是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结合起来行使国家元首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行使下列职权:

公布 法律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各项法律由国家主席颁布才能实施。

发布命令权,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大常委员会的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

外事权,国家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或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决定。

国家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5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从1954年我国开始设置国家主席以来,至今共有5人担任为国家主席,他们是:毛泽东、刘少奇、李先念、杨尚昆、江泽民。

(3)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板书)

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三峡工程》的决定,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讨论通过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那么谁去领导并组织实施这一计划?那就由国家的行政管理机关——国务院、各部委去加以贯彻实施。因此,国务院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它是以行使机管理权来实现国家权力。

国务院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产生,要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提名,选举产生国务院总理。根据国务院总理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国务院作为行政管理机关,负责组织管理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四大方面的工作。

在我国行使管理经济职能的部门有: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国家建设部、冶金部、石油部、化工部、铁道部、纺织工业部、煤炭部等。

行使方化职能的机构有:国家教育委员会、文化部、广播电视部、国家科委、国家体委。

行使社会职能的机构:民政部、计划生育委员会、卫生部。

国务院还担负一定的政治职能,负责管理社会治安,国家安全、国家机密,并管理对外事务,因此,国务院下设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外交部等。此外,为管理某些专业事务,国务院还设许多直属机构:国家物价局、国家税务局、国家工商局、国家地震局、国家气象局、国家环保局、国家旅游局等。

现在国务院下属共29个部、9个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13个直属机关、6个办事机关(如国家事务管理局、侨务办公室、港澳办公室、对台办公室等。)9个直属事业单位。

国务院组成:总理(1人),副总理(5个),国务委员(若干人),各部部长若干人,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等。

以上情况是1998年3月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前的机构状况。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决定对我国国家机构进行调整,国务院部级单位由40个精减为29个,人员压缩50%,并做到当年分流到位,3年全部解决问题。

(4)最高人民法院是国家最高审判机关。(板书)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属于司法机关体系。依宪法规定,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国家审判权。

审判权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审判权是指由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理和判决刑事案件、民事案件、经济案件、行政案件的权力。人民法院通过审判活动,区分罪与非罪,依地打击各种犯罪,来行使国家权力,实现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职能。

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也就是说,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事。这样既能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又能保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是否就意味着它可以不接受国家权力机关和检察机关的监督呢? 宪法对人民法院的领导体制作了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人民法院系统内部上下级之间的关系,是审判监督关系,而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因为人民法院独立行政审判权,这就要求人民法院内部上下级之间不能实行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具体说就上级法院无权指令下级法院对某个具体案件作出某种判决,无权具体化过问下级法院的审判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所作的一审或二审判决都是终审判决。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实行两审终审制。

地方法法院对案件的实婶 判决为一审判决。当事人对地方法院的判决不服可以依照法律程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诉或抗诉。上一级法院对提起上诉的案件进行再审,并作出判决称为二审判决,二审判决或裁定一般情况下就是终审判决,可以发生法律效力。

另外地方法院判决的死刑案件均须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核准,二审判决才能具有法律准备力。

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性的重大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以及它认为应当由它第一审的案件,进行第一审。

它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不服高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裁定而提起上诉或抗诉案件,它还审理最高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负责复核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批准的死刑案件。凡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判决的案件,一审或二审判决都是终审判决。

各级人民法院的基本职能:通过行使审判权,惩办一切犯罪分子,解决民事纠、经济纠纷、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以保卫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维护社会秩序,保护社会主义公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合法财产和其他各项合法权利,从而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顺利进行。

(5)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国家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板书)

1)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

设问:一个国家,制定了宪法和各种较完备的法律,是否就能保证宪法和法律的贯彻设施?

人民检察院作炒法律监督机关就是代表国家行使法律监督权。法律监督权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检察院通过行使检察权,对国家机关、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监督,以此来保证宪法和法律的贯彻实施,从而维护宪法和法律的统一与尊严。

2)人民检察院的组织体系是: 设问:人民检察院怎样行使监督权?

3)依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独立行使检察权,法律监督权,即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法律监督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体制:

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检察机关系统中处于最高领导地位,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检察院除对同级国家权力机关负责,还要对上级检察院负责,即实行双重领导原则。

人民检察院的职责是:

通过行使检察权,对国家机关、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实行监督,镇压一切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活动,打击各种犯罪分子,维护国家的统一,保卫人民民主专政制度,维护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生产、工作、教学科研等秩序,保护社会主义公有制财产和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从而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

人民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其职权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体现: 第一,法纪监督: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法律统一实施的重大案件行使监察权,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犯罪或利用职务进行犯罪进行检察。

第二,侦查监督:对于公安机关侦察的案件进行审查,批准逮捕,决定是否起诉或免于起诉。

第三,提起公诉和审判监督:

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派员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的否合法实行监督。

第四,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改造工作实行监督。

(6)中央军事委员人是我国最高的军事领导机关。领导全国武装力量。(板书)

中央军事委员会的产生:

中央军事委员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产生,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

中央军事委员会的作用:

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全国武装力量包括: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和民兵。其中军队是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政权的坚强柱石。它们的根本任务是:保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保护国家安全,防御外敌侵略和国内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的填覆活动。保卫祖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知法、学法、懂法、守法

活动目标:

1、组织进行一次深刻的有意义的宣传法律的主题班会活动,进一步了解法规知识,加强同学们的法律观念,养成自觉遵守和维护法律的习惯。

2、认识邪教的本质特征和危害性。

3、学习用科学的眼光分析解决问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主要内容:

1、加强法纪教育,引导学生学法、守法,自觉遵守校规班纪。

2、强化安全教育,防止发生踩挤、跳窗、交通、溺水、食物中毒等事故,教育学生远离不良文化,远离诱惑,远离游戏厅歌舞厅网吧,远离邪教,远离毒品,坚决杜绝由此引发的违法犯罪。

形式:采用讨论、交流方式。

活动过程:

1、主持人开场白,宣布主题班会开始。

2、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法律知识

3、讨论怎样处理以下行为。

有人跳窗入室盗窃,一人看见后悄悄走开。

一毒品贩子正诱骗一群中学生吸烟。

有的同学向同学强行借钱,不借就找人打。

朋友被打了,其他人帮他打群架。

4、班主任老师总结。

愿同学们从小树立法律意识,让法制与我们永相随,让幸福快乐与我们永远相伴。

5、首先我们通过一段录像来了解什么是邪教。(看录像)

(1)、什么是邪教?

邪教组织是指冒用宗教、气功或其它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封建迷信邪教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2)、邪教普遍具有哪些特征?

①所谓教主虽来自弱势群体,却有强烈的出人头地的思想,有强烈的统治欲和政治野心。

②宣传世界末日来临也是邪教惯用的手法。

③所谓教徒大多来自于弱势人群,教内对教徒进行强制性的灌输和精神控制,大搞神秘主义,追求神秘的心灵体验。

④邪教教主采用各种欺骗的手段骗取教徒的信任,要求教徒放弃物质享受,俭朴禁欲,交出私有财产。

(3)、邪教是怎样骗人的?

①利用天堂地狱、鬼神;

②制造教主是神来进行欺骗;

③编造前世债孽来进行欺骗;

④以强身健体,治病救命进行欺骗;

⑤利用信仰需要,以传播福音骗人;

⑥制造新迷信。

(4)、邪教的本质是什么?

邪教的本质是反人类、反社会、反科学。

(5)、邪教有什么危害?

①剥夺信众人权;

②泯灭亲情人性;

③骗取群众血汗钱;

④破坏生产、生活秩序;

⑤煽动闹事,扰乱社会治安;

⑥危害国家政

7、邪教的危害

邪教骗人时,假装关心你,让你觉得很亲近,不知不觉上了当

案例:魏某因病做了手术,生活更加困难。一天,魏家来了两个神秘的人,对魏“安慰”一番,魏某很感激。这两人逐渐成了魏某的“知心朋友”。魏某受骗入了邪教,交了300元钱和600公斤小麦。魏某积极参加邪教活动,又欺骗他人,还跑到外地散发邪教传单。邪教被取缔后,魏某被绳之以法。他十分后悔。

8、如何预防邪教(学生先谈自己的看法,教师总结)

①良好行为健康保证

②思维清晰理性处事

③积极进取乐观处世

9、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青少年时期是一个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希望同学们树立科学的“三观”,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歪理邪说的侵蚀,自觉抵制邪教、传播科学、弘扬文明,对邪教的宣传活动不听、不信,发现邪教违法犯罪行为后,要勇于揭露、举报,不断用先进的文化充实自己,健康。

三、小结

“邪教”是精神的鸦片,万恶的化身。它对人们进行精神控制,无休止地折磨着无知的人们。邪教残害生命、摧残青少年,就是对国家,对社会的犯罪,任何一个国家的政府都不会漠然视之,都会坚决予以打击!邪教,也像一把犀利的剑,外表招摇而充满诱惑,一旦刺中人们的心,便无一生还。这把剑中带着诱骗的成份。如果一个人没有一点科学知识,不懂科学发展观,只知道企求上天和神佛的恩赐,贪图微薄的利益,那他就会很容易地被这把剑刺中心脏,在污浊中毁灭。还有的人头脑简单,轻信别人的话,那他也很容易被骗得神魂颠倒,晕头转向,迷失了方向后会一直朝着错误的方向往前走,不知悔改,他要把原本纯净的心灵染黑,也是如此的轻而易举。

同学们,铲除邪教,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科学就是破除迷信、反对邪教最有力的武器。科学知识有助于人们消除无知和愚昧,从根本上来制止迷信的形成。作为社会主义新时代的人们,我们应该恪守下列四条法则:一是从我做起,不信邪教,抵制邪教;二是影响和带动周围的人不信邪教,拒绝邪教;三是发挥我们的知识优势、智力优势,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四是带头践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积极参加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自觉抵制邪教的歪理邪说,让邪教无地容身!

(请同学谈谈自己上这节班会课的体会和认识。)

今天的班会课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教学目的:

1、使广大学生了解本法内容。

2、使每一位同学远离本法中所列的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3、理论联系实际,防微杜渐,自省自律,弘扬正气,作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教学重点: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

教学过程:

一、导入:今天的法制教育让我们一起学习1999年6月28日由第九届全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十次会议通过的,1999年11月1日起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对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对青少年一代寄予了无限的希望,给予了无微不至的关怀。国家出台诸多的法律法规以法律的形式保障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颁布和实施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一共八章。今天我们重点学习本法中的第三章;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

二、主要内容:

(一)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前兆

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又有俗话说:风是雨的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并非一朝一夕的事,而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积累、渐变过程。此间必然会出现诸多前兆与信号。小错不断,大错必犯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一些青少年违法犯罪就是由于他们长期养成了不良行为,放任自己而又没有及时有利的得到矫正而发展形成的。根据常见的违法犯罪征候、迹象,根据外部表象的差异其前兆分成8类6种

1、言语:经常骂街、谈男论女、隐语黑话、好说谎话、脏话不断。

2、举止:衣帽不整、精神不振、吊儿郎当、蛮横无理、顶撞师长、爱打群架、强行索物、哥们义气、逞强跋扈、轻佻放纵、坐卧不安、行踪诡秘、大把花钱,喜怒无常。

3、结交“哥们、姐们”、口哨唤人、纸条传情、纹身标志。

4、起居:生活懒散、饭量骤减、出没无常、结群闲逛。

5、打扮:注重打扮,过度化妆、讲究发型、统一装束。

6、嗜好:抽烟喝酒、参与赌博、混迹舞场、偷阅书刊、迷恋网吧。

7、携物回家、护身器具、异性物件、书包异物。

8、学业:旷课逃学、成绩突降、考试作弊、课堂捣乱、课上睡觉。

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列出了九种不良行为:

(1)旷课、夜不归宿;(2)带管制道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6)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

(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9)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对具有以上所列不良行为的青少年如果不及时教育、其不良行为得不到有力的尽快的矫正,那不良行为的进一步发展就会导致违法犯罪,前兆就变成违法犯罪事实。

例一:湖北某缔结连发胜8起家庭被盗、商店被撬案件,现场不留痕迹,作案手法高超。经侦破,这伙神出鬼没的作案团伙是由21名13岁左右的初中学生组成。这些人有的从8、9岁就染有不良习气,但又得不到及时的教育和矫正,最终走向犯罪。

二、北京曾处理过一个8人抢劫、流氓团伙,平均年龄不足14岁,他们在不到四个月的时间内作案15起。这8个人也都是从很小就不良习气缠身,行为不端,劣迹斑斑,又得不到及时矫正,最终也走向犯罪。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

(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要从预防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开始

1、预防不良行为要从小抓起,从现在做起。

良好习惯,良好行为的养成要经过一个长期的培养训练。预防不良行为必须从小抓起;

2、预防不良行为要从具体的小事抓起。小事不小。小时不抓,就演变成大错。教育无小事;

从小抓,抓小事,久而久之,形成良好习惯,使不良行为得到及时的制止和矫治,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抓好两“小”,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关键环节。

三、小结:我们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做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接班人。《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是小学生行为的准则,应努力做到。我们每一个同学都要做到:自尊自爱,注重小学生仪表,真诚友爱,礼貌待人,遵规守纪,勤奋学习,勤劳俭朴,孝敬父母,严于律己,遵守公德。将来我们才能成为一名遵纪守法,对社会有用的好公民。

学会依法保护自己

教学目标:为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家庭、学校、社会都有责任保护他们。儿童本身更有责任保护自己。教育学生有紧急避险的权利,要保护自己的生命权,生命只有一次,保护自己的生命权是最重要的。在特殊的情况下,可以随机应变机智灵活地与坏人坏事作斗争,达到保护自己的目的。

重点难点:

1、要让学生认识到生命的重要性。

2、学会用合法的手段机智灵活的处理问题,避免自己身陷险地或脱离险地。

教学方法:

事例引入,激发兴趣。抓住重点环节,深入领悟。问题讨论,拓展思路。

教学过程:

一导入:

1、说起维权大家的话题一定很多,那你们知道自己有什么权力

吗?(使学生了解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

2、你们还有生命的权利,有紧急避险的权利。当遇到特殊情况时要随机应变机智灵活的保护自己。请看这样一个事例。(大屏幕显示事例内容)

二分析理解

(一)提出问题,说说自己的理解

1.看了这个事例,你们能说说于杰是怎样脱离虎口的?

2.于杰是个什么样的孩子。你向于杰学习什么?

(二)结合实际。说说身边的故事。

根据书、保,收听广播,上网搜索的材料说说你还知道哪些少年自护自救的故事,讲给同学们听。

(三)讨论(大屏幕出示讨论内容)

遇到下面的情况你该怎样办?(可选择2—3个感兴趣的话题说说自己的做法)

1、当你独自一人在家时,有陌生人敲门,你该不该开门呢?

2、路上,如果有陌生人尾随你,你该怎样办呢?

3、当陌生人送你连环画,说是送礼物时,你该怎样做?

4、一个人自己回家,开门如发现屋内凌乱,或有味异时,你应该怎样做?

5、当你一人在家,有人说,你的爸爸或妈妈让他来接你去单位,你去不去?

6、当不认识的人送给你糖果、饮料等诱人的食品时,你该怎样做?

7、放学后,有陌生人抢你的书包,或威胁索要钱财怎么办?

8、当你被坏人挟持后,你将怎样想办法逃离虎口?

(四)表演《你是陌生人》。

(五)教师小结

同学们,生命对于每个人只有一次,保护自己惩治犯罪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请大家多关注。中央一台的“今日说法”,天津卫视的“案与法”等法律节目并从中学到一些法律知识得到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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