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学》教案_宪法学教案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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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学》教案

导论

(本部分重点了解宪法学的性质、宪法学研究对象,宪法学的研究方法)

1、宪法学的学科性质:法学知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社会科学的性质。具有综合性、规范性、科学性和实践性特点。

2、研究对象:宪法学是以“宪法”为研究对象的法律科学。

3、发展历史:(1)西方国家宪法学的历史发展:英国;美国;法国。

(2)中国宪法学的历史发展:A旧中国宪法学的发展;B新中国宪法学的发展。

4、研究方法:最重要的是规范分析、案例分析和比较分析方法

5、本书体系:宪法原理、宪法制度、公民基本权利与自由、国家机构。

第一章 宪法概述

(本章重点掌握:宪法的定义和三个基本特征;宪法的主要分类;我国宪法的渊源和的结构;宪法规范的构成及分类)

第一节 宪法的概念

宪法是以民主政治为本质属性,调整国家根本社会关系,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法。

第二节 宪法的特征与实质

1、※(重点)宪法的形式特征。

2、宪法的实质特征。

3、宪法的实质。

(1)宪法的政治实质。(2)宪法的精神实质 第三节 宪法的分类

一、形式分类。

二、实质分类。

三、其他几种宪法分类(自学)。第四节 宪法渊源

一、宪法渊源的种类

二、我国宪法的渊源。第五节 宪法结构(自学)

一、宪法结构概述。

二、我国宪法的结构。第六节 宪法规范

一、宪法规范的概念与特征

(一)宪法规范的定义。

(二)宪法规范的特征。

二、宪法规范的种类(重点)

三、宪法规范的效力

第七节 宪法的价值、功能与作用(自学)

一、宪法的价值

(一)宪法的基本价值。

(二)宪法的核心价值。

二、宪法的功能。

(一)确认功能。

(二)护权功能。

(三)限制功能。

(四)协调功能。

三、宪法的作用

(一)宪法对国家权力的作用

(二)宪法对公民权利的作用

(三)宪法对国家法制的作用。

(四)宪法对国家经济和社会文化发展的作用

第二章 宪法的历史发展

(本章重点了解:近代西方国家宪法产生的条件;几个主要国家的立宪情况;中国立宪的主要宪法性法律和宪法)

第一节 近代宪法的产生与发展

一、近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宪法的产生

(一)近代宪法产生的条件

(二)英国宪法的产生与发展

(三)美国宪法的产生

(四)法国宪法的产生

二、社会主义国家宪法的产生与发展(了解几个规范名称)

(一)社会主义国家宪法的产生

(二)社会主义宪法的发展

第二节 20世纪上半叶中国宪法的发展

一、清末的“预备立宪”

二、中华民国时期的立宪活动

(一)民国初年的立宪活动

(二)北洋政府时期的立宪活动

(三)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立宪活动

三、革命根据地时期的制宪活动

四、20世纪上半叶中国宪法发展的特点 三种不同的势力所要求的三种不同的宪法。第三节 当代中国宪法的发展

一、《共同纲领》

二、1954年宪法与新中国宪政体制的确立

三、1975年宪法与1978年宪法

(一)1975年宪法

(二)1978年宪法及其修改

四、现行宪法(1982年宪法)的产生与发展

(一)现行宪法的产生

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现行宪法的四次局部修改1、1988年宪法修正案2、1993年宪法修正案3、1999年宪法修正案4、2004年宪法修正案

第三章 宪法基本原则

(本章重点掌握中国宪法对四个基本原则规定的条文和具体内容)第一节 宪法基本原则概述

一、宪法基本原则的含义

宪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宪法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确认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维护公民权利时所应当遵循的最基本的指导思想、理论依据和准则。

二、宪法基本原则的特征

1、最高性。

2、普遍性。

3、抽象性。

三、宪法基本原则的功能

1、指导功能。

2、稳定功能。

3、覆盖功能。第二节 宪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一、人民主权原则

(一)人民主权理论的由来

人民主权原则或称主权在民原则,其核心是指国家权力来源于人民,或属于人民。人民主权学说的出现,是国家学说发展史上的巨大进步。

(二)人民主权原则在宪法中的确立与发展

从西方各国宪法的内容来看,有以下两种方式规定人民主权原则。

1、明确规定人民主权原则。

2、通过规定公民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来体现人民主权原则。

(三)社会主义国家宪法中的人民主权原则

(四)中国宪法对人民主权思想的体现(重点)

我国现行宪法有关人民主权的原则的内容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宪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它以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人民主权原则是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2、明确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保证人民主权的原则的实现。它是我国实现人民主权原则的主要形式。

3、明确肯定人民可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从而将人民主权原则贯彻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

4、宪法确认了广泛的公民权利及其保障措施,以保障和促进人民主权原则的实现。

二、基本人权原则

(一)人权学说的产生和发展

(二)基本人权原则在各国宪法中的确立和体现

1、既明确规定基本人权原则,又以公民具体权利的形式规定基本人权的内容。

2、不明文规定基本人权的原则,只是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

3、原则上确认基本人权,但对公民基本权利的内容却较少规定。

(三)基本人权原则在我国宪法中的体现

三、法治原则

(一)法治的涵义及其发展

(二)法治原则在宪法中的确立与发展

法治原则明确、充分地体现在资本主义所有各国的宪法中。

(三)法治原则在我国宪法中的确立 第一,以抽象的原则形式确立了法治原则是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第二,宪法确认了其本身最高效力。第三。确立了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原则。

第四,宪法规定了各种主体都有遵守宪法法律的义务和责任。第五,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第六,宪法维护司法独立,以使宪法法律的尊严得到维护。

四、权力制约原则

(一)权力制约理论的产生和发展

(二)权力制约原则在宪法中的体现

1、美国式的三权均衡模式。

2、英国式的以议会立法权为重心的模式。

3、法国式的以总统行政权为重心的模式。

(三)我国宪法的权力监督原则

社会主义国家权力制约原则主要表现为民主集中制原则和监督原则。对权力的制约模式在我国宪法中体现为:

1、立法权对行政权和司法权的制约。

2、检察权对审判权和行政权的制约。

3、审判权对行政权的部分制约。

4、中央权力对地方权力、上级权力对下级权力的制约。

5、通过授权的方式制约权力。

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中的监督成为权力制约原则在社会主义宪法中的另一种具体形式。

第四章 宪法运行

(本章重点掌握:宪法制定的含义,宪法修改含义及分类,宪法解释含义及分类,宪法的实施与监督的含义;中国制宪的有关情况(主要环节及相关主体);熟练掌握中国宪法修改环节和参与主体;我国宪法解释的完善;我国宪法监督的内容。)

第一节 宪法制定

一、宪法制定与制宪权

(一)宪法制定的涵义

(二)制宪权的性质

制宪权属于人民,是人民主权原则的应有之意,也是人民主权原则的核心。首先,制宪权是一种事实性的权力,而非创设性的权力。其次,制宪权是基于一种理念的预设,而非一种制度的肯定。

其三,制宪权是一种优于宪法的最高权力,而非从属于宪法的权力。其四,制宪权本质上是一种政治性的权力,而非法规范性的权力。

二、新中国宪法制定的过程

(一)制宪建议的提出

(二)宪法草案的起草

(三)宪法草案的讨论

(四)宪法草案的通过 第二节 宪法修改

一、宪法修改的基本理论

(一)宪法修改的涵义

(二)宪法修改的理论依据

(三)修宪权与制宪权的关系

二、宪法修改的启动

(一)宪法修改的原因

(二)宪法修改的限制

1、宪法修改内容与范围的限制。

2、宪法修改的时间限制。

3、宪法修改的其他限制。

三、宪法修改的方式

(一)狭义的宪法修改

1、全面修改;

2、局部修改

(二)广义的宪法修改

1、立法修改;

2、无形修改

三、我国的宪法修改

(一)宪法修改的程序

1、修宪建议的提出

2、宪法修改议案的提出

3、宪法修正案的审议与通过

(二)当代中国宪法修改的基本特点 第三节 宪法解释

一、宪法解释的概念和意义

二、宪法解释的性质和功能

(一)宪法解释的性质

1、主观说。

2、客观说。

3、折中说。

(二)宪法解释的功能

1、阐释宪法的基本精神。

2、补充功能。

3、统一功能。

4、增强公民宪法意识。

三、宪法解释的原则和类型

(一)宪法解释的原则

1、遵循宪法的根本精神与基本原则,不得同宪法的基本原则相违背。

2、应依据和顾及制宪的目的和任务。

3、应注意其普遍性和长期性。

4、要遵循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原则。

5、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以保证宪法解释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二)宪法解释的分类

四、宪法解释的主体

1、立法机关解释体制。

2、司法机关解释体制。

3、专门机关解释体制。

4、国家元首解释体制。

五、我国宪法解释制度的完善 第四节 宪法的实施与监督

一、宪法实施

(一)宪法实施的涵义

(二)与宪法实施相关的几个范畴

1、宪法实现

2、宪法适用

3、宪法遵守

4、宪法保障

二、宪法监督

(一)宪法监督的涵义和构成要素

(二)与宪法监督相关的几个范畴

1、宪法监督与违宪审查

违宪审查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依据特定的程序和方式,对特定的事项和行为是否违反宪法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的制度。两者的内涵是基本相同的。

2、宪法监督与司法审查

3、宪法监督与宪法诉讼

(三)宪法监督的类型

1、立法机关(或权力机关)监督宪法实施

2、司法机关(普通法院)监督宪法的实施

3、专门机关监督宪法实施

4、其他形式的宪法监督

(四)宪法监督的方式

1、事先审查和事后审查

2、具体审查和抽象审查

3、主动审查和被动审查

三、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

(一)宪法监督的原则和对象

(二)宪法监督的主体

(三)宪法监督的内容

1、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的宪法监督权:

2、国务院行使的法律监督权:

3、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权:

4、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监督权:

5、授权机关的监督

(四)宪法监督的程序

1、宪法监督启动的主体

2、审查的程序

第五章 宪法与宪政

(本章重点掌握:宪法的含义,宪政的构成要素,宪政的特点,宪法与宪政的关系;了解中国当代宪政建设的现状和解决问题的措施)

第一节 宪政概述

一、宪政的概念

(一)西方学者对宪政概念的理解

1、从宪政作为一种制度安排来阐释宪政的概念与内涵。

2、从宪法制度尤其是宪法对政府权力的制约来阐明宪政。

3、以宪政所蕴涵的法治要义来解释宪政。

4、从对国家权力的制约与对公民权利的保障两者关系来阐述宪政的内涵。

5、从综合的角度,对宪政概念进行比较系统的归纳。

(二)中国学者对宪政概念的理解

1、从宪政与民主政治的关系来理解宪政的含义

2、从宪政与政治制度和政治形态的关系来理解宪政的含义

3、从宪政与民主、人权、法治等的关系来理解宪政的含义

4、从宪政与政府权力之间的关系来理解宪政的含义

5、从宪法与宪政的关系来理解宪政的含义

6、从宪政文化的角度来理解宪政含义

7、从宪政的层次的角度来理解宪政的含义

二、宪政的特征

1、宪政与宪法是密切联系的。

2、宪政的基本精神,是建立有限政府。

3、实行法治是宪政的基石。

第二节 宪政的要素

一、宪政与宪法

二、宪政与民主

三、宪政与限权

四、宪政与法治

五、宪政与人权

六、宪政与妥协

第三节 宪法与宪政的关系

一、宪法与宪政的联系

(一)宪政是宪法的内容和实施

(二)宪法是宪政的表现和依据

二、宪法与宪政的区别

它们在具体含义、表现形态、内容范围和价值取向等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区别。第四节 当代中国的宪政建设

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宪政,应当具备内部和外部两方面的条件。

1、内部条件。

2、外部条件。

第六章 国家性质

(本章重点要掌握的内容:我国国家性质的构成要素、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实质和特点;学会解读宪法第1条第2款关于国家性质规定的法条。)

第一节 国家性质和宪法的关系

一、国体的含义

国体又称国家性质,或国家的阶级性质。它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各国宪法文本中也未见使用过这一概念。宪法中使用的概念主要来源于政治学。它是指一个国家中有哪些阶级和阶层构成,以及各阶级和阶层在国家中的地位。它通常包括三个方面基本问题:第一,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其国家阶级和阶层的构成中有哪些阶级和阶层组成。第二,每个阶级和阶层在国家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如何。第三,国家的基本职能有哪些。

二、国体和宪法的关系

宪法和国体关系密切。首先,国体决定了一国宪法的性质和内容。其次,宪法是适应国体需要的一种上层建筑,它为国体服务。

宪法上表现国体的方法有如下几种表达方式。

1、以人民主权或国民主权的原则形式体现出来的。

2、以民主和主权结合的形式表现出来。

3、以阶级性质和人民主权并存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有的表述向无产阶级专政的过渡。

4、有的则采用阶级和阶层并列的方式加以界定。

5、有的宪法没有规定。

第二节 我国国家性质的构成要素

我国的国体就是我国的国家性质。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宪法确立的国体。宪法关于人民民主专政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

一、人民民主专政的阶级和阶层构成1、工人阶级是国家政权的领导阶级

2、工农联盟是国家政权的阶级基础

3、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组成部分,它和工人、农民共同组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依靠力量

4、新的社会阶层(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的组成部分。

5、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

6、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及其他改造惩罚对象

二、人民民主专政具有两个基本职能

(一)对人民实行民主

(二)人民民主专政的专政职能

(三)宪法确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实质和作用 第三节、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实质和特点

一、人民民主专政的实质

二、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

第七章 国家形式

(本章重点掌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定义、特点和基本原则;我国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宪法规定;我国行政区划的现状和变更的程序;特别行政区的理论依据和宪法依据,法律地位,特别行政区与中央的关系,我国特别行政区制度的政治体制,我国的国家标志。学会解读法条第2条第2款,如何坚持和完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第3条第1款,如何解读第4条第3款,特别行政区设立的宪法依据)

第一节 政权组织形式

一、政权组织形式概述

(一)政权组织形式的概念。

(二)政权组织形式的分类。

1、君主制

2、共和制政体(1)议会制。(2)总统制。(3)半总统制。(4)委员会制。(5)人民代表会议制。

二、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涵义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历史基础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基础。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实践基础。

(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组织原则

1、民主集中制的涵义。

2、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基本内容。三个方面的内容:

(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征

(五)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要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第二节 国家结构形式

一、国家结构形式的概念 二、国家结构形式的分类

现代国家的国家结构形式主要有两大类:单一制与复合制。现代国家结构形式中,单一制与联邦制是最主要的两种形式。(一)单一制模式

1、单一制的概念与特征

2、单一制下的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3、中国单一制下中央与地方的权限划分(二)联邦制模式

1、联邦制的概念及特征

2、联邦制下中央与地方关系

3、联邦制下中央与地方的权限划分标准(三)单一制模式与联邦制模式的比较

1、中央与地方权力来源的不同。

2、权限划分的方式不同。

3、权力关系的模式不同。

三、中国特色的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一)中国特色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内容(二)中国特色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宪政选择(三)中国特色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需遵循的原则

四、我国的行政区划

(一)我国行政区划的演变及现状(二)我国行政区划变更的法律程序 第三节 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一、民族区域自治地方

二、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三、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自治权 第四节 我国的特别行政区制度 一、“一国两制”与特别行政区的设立

二、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

三、特别行政区制度下的中央与地方关系

(一)中央对特别行政区的管辖

(二)特别行政区享有的高度自治权

1、立法事务上的高度自治权。

2、行政事务管理上的高度自治权。

3、司法方面的高度自治权。

4、财政上的高度独立。

5、特别行政区在对外事务中发挥相当的独立作用。

四、特别行政区的政治体制

(一)行政长官、行政会议与特别行政区政府

1、行政长官

2、行政会议

3、特别行政区政府

(二)立法机关

1、立法机关的产生

2、立法机关的职权(1)立法权。(2)财政权。(3)监督权。(4)弹劾权。

3、行政长官与立法会

(三)司法机关 第五节 国家标志

一、国旗

(一)国旗的含义

(二)国旗的升挂与使用

(三)国旗的尊严

二、国徽

(一)国徽的含义

(二)国徽的悬挂与使用

(三)国徽的尊严

三、国歌

四、首都

第八章 选举制度与政党制度

(本章重点掌握我国宪法和选举法规定的选举原则和制度内容,了解宪法规定的政党制度的内容,了解中共领导、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含义和要求)

第一节 选举制度

一、选举与选举制度

(一)选举、选举制度与选举法

(二)选举制度与国家性质

(三)选举制度与政党制度

二、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

(一)选举的普遍性原则

(二)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

(三)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并用原则

(四)无记名投票原则

(五)选民对代表的监督、罢免原则

(六)选举的物质保障与法律保障原则

三、我国选举的程序

(一)选举的组织

1、人大常委会

2、选举委员会

(二)选区和选民

1、选区划分

2、选民登记

(三)代表候选人的产生

1、推荐代表候选人

2、代表候选人的确定

3、介绍代表候选人

4、实行差额选举

(四)代表的选举与产生

1、投票活动的进行

2、投票选举的方法

3、选票的统计

4、确定代表当选

5、另行选举

(五)代表的罢免、辞职与补选

1、代表的罢免

2、代表的辞职

3、代表的补选 第二节 政党制度

一、政党和政党制度

二、政党制度与民主宪政

(一)政党制度与民主

(二)政党的宪法地位

(三)政党制度与宪政

三、我国的政党制度

(一)我国政党制度的形成(二)我国政党制度的基本内涵

1、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多党合作

3、我国的民主党派

(三)我国政党制度建设的基本内容

1、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

2、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参政议政

3、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

四、我国的政治协商制度

(一)政治协商制度的含义

(二)政治协商制度的组织

(三)政治协商会议的性质与职能

第九章 经济与文化制度

(本章重点掌握我国宪法对经济制度和文化制度的规定,学会运用宪法有关知识分析经济方面的事例)

第一节 经济制度

一、经济制度的概述

(一)经济制度概念

(二)经济制度与宪法的关系

二、我国前三部宪法对经济制度的规定

三、1982年现行宪法中有关经济制度的规定

(一)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的规定

1、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1)全民所有制经济(2)集体所有制经济

(3)公有制形式的发展变化

2、我国现阶段的非公有制经济形式(1)劳动者个体经济(2)私营经济(3)外资经济

(二)分配制度的规定

1、按劳分配原则

2、其他分配原则

(三)公私财产的保护制度

1、社会主义公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2、保护公民私有财产权

(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的经济体制

(五)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有关政策

1、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根本任务和目标

2、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目的3、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手段方法

4、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六)对现行宪法修改的简要分析 第二节 文化制度

一、文化制度概述

(一)文化制度概念

(二)文化制度与宪法的关系

二、我国宪法中有关文化制度的规定

(一)共同纲领和前三部宪法的规定

(二)1982年宪法规定的文化制度

1、国家的指导思想和建设目标;

2、公民思想道德建设;

3、国民教育制度;

4、卫生体育健康制度;

5、文物保护制度;

6、科技制度;

7、多元化语言文字制度;

8、大众文化制度;

9、宗教自由制度。

第十章 公民基本权利与自由概述

(本章重点掌握公民、国籍、公民权利、基本权利的含义和特点,了解我国宪法规定的十大类基本权利)

第一节 公民与公民权利

一、公民的概念

(一)公民的含义

(二)公民与国籍

我国国籍法对国籍的确定,规定了四个基本原则: 第二节 公民权利与公民基本权利

一、公民权利

(一)公民权利的涵义

(二)公民权利的特征

二、公民的基本权利

(一)根本性与母体性

(二)稳定性与不可转让性

(三)固有性与法定性

(四)不受侵犯性和受制约性

(五)普遍性与特殊性

三、公民基本权利的类型

(一)根据公民与国家的关系进行的分类

(二)根据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关系进行的分类

(三)根据公民基本权利的功能所作的分类

(四)我国宪法学界分类方法,将公民基本权利分为十大类。第三节 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保障及界限

一、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保障模式

(一)绝对保障模式

(二)相对保障模式

二、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保障方式

(一)宪法保障

(二)立法保障

(三)司法保障

三、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界限 各国宪法一般采取四种方式规定:

第十一章 平等权

(本章重点要求学生掌握平等权的定义、考察平等权构成要素的基本方法;我国宪法对平等权的规定、平等权条款的理解以及有关平等权的事例分析)

第一节 平等权概述

一、平等的性质

二、平等权含义及特征

三、平等权分类

(一)立基于内容的分类

(二)立基于差别待遇是否合理的分类

(三)其它分类

四、平等权的基本内容

(一)各国宪法中的平等权内容

1、平等权的享有主体。

2、平等权约束的主体。

3、平等权涉及的事项范围和具体平等权的种类。

4、平等保护与合理的差别待遇。

(二)区域性、国际人权宪章和公约的平等权内容

1、欧洲人权公约和宪章。

2、《美洲人权公约》中的平等权基本内容。

3、《非洲人权和民族权宪章》中平等权内容。

4、国际人权公约中的平等权

第二节 中国宪法平等权

一、前三部宪法的规定

二、1982年宪法对平等权的规定

(一)1982年宪法平等权规范结构要素

1、一般平等权条款。

2、规定了一些具体平等权(1)民族平等权。(2)选举平等权。(3)妇女平等权。(4)宗教信仰平等。

3、默示的具体平等权

宪法第33条第2款规定的原则和其他具体权利条款结合形成各种的具体宪法平等权利。

(二)何理解宪法第33条第2款关于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一原则?

1、该规定是否拘束立法?

2、平等权是相对平等和绝对平等的有机统一。

3、平等主要是一种法律平等,不是完全的事实平等。

4、平等不是平均主义。平等与平均主义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

5、平等权承认合理的差别待遇。

第十二章 自由权

(本章重点要求掌握公民政治权利的内容及相关事例分析,了解宪法对六大政治自由的规定;掌握人身自由权利的宪法规定、种类及相关事例;掌握宪法对宗教信仰自由的规定及相关内容;掌握宪法对财产权的规定以及相关事例的分析)

第一节 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

(一)政治权利和自由的概念及保障

(二)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政治自由

1、言论自由

2、出版自由

3、结社自由

4、集会、游行、示威自由

第二节 人身自由

一、人身自由的概念

二、人身自由的内容

(一)公民的身体自由不受侵犯

2、人身自主权

(二)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三)住宅不受侵犯

(四)通信(讯)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三节 宗教信仰自由

一、宗教信仰自由的含义(1)内心信仰的自由(2)宗教上的行为自由。(3)宗教上的结社自由。

二、宗教信仰自由的保障

三、宗教活动的规范与管理

(一)宗教团体的管理

(二)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三)宗教教职人员的管理 第四节 财产权

一、财产权的概念与发展

(一)财产权的涵义

(二)西方国家财产权宪法保障的发展

二、我国宪法关于公民财产权规定的发展与内容

(一)我国宪法关于公民财产权规定的演变

(二)我国宪法关于公民财产权保护的内容

1、财产权保护的范围

2、私有财产的有偿征收和征用

我国宪法对私有财产的征收或征用应当依据以下三个原则:(1)公共利益需要原则。(2)依照法定程序原则。(3)依法补偿原则。

第十三章 社会文化权:社会权概述、我国宪法确立的社会权种类

(本章重点要求学生掌握我国宪法关于劳动权、休息权、社会保障权、教育权和文化权利等规定及包含的具体内容,要学会运用宪法相关规定分析事例)

第一节、社会权概述

一、社会权的含义、特征和分类

二、社会权的演进

三、社会权的性质

四、社会权的构成要素

1、享受权利的主体。

2、权利对象。

3、权利事项范围和具体种类。

4、限制。

5、社会权的保障。

6、社会权并非与自由权根本对立。

第二节 我国宪法确立的社会权种类

一、劳动权

1、含义。

2、劳动权的性质。

3、我国前三部宪法规定。

4、现行宪法的规定(1)劳动权的相关内容。

第一,劳动就业权。第二,劳动报酬和福利权。第三,劳动保护权。第四,职业培训权。第五,参与民主管理权。第六,关于组织工会的权利。

5、劳动权的限制

二、休息权

三、社会保障权

四、受教育权

1、受教育权的含义和特点

2、各国宪法对受教育权的立宪情况

3、受教育权的性质和法律效力

4、我国公民受教育权的规定

(1)平等的入学权和考试竞争入学权。(2)城乡平等的受教育权。(3)保护男女平等的受教育权。

(4)保障少数民族平等的受教育权。

(5)对残疾人给予特殊的教育保护。

(6)受教育权的主要形式有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成人教育、自学教育等形式。(7)受教育权还包括公民有依法接受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权利和接受终身教育的权利。

五、文化活动自由权利

1、含义

2、文化自由权利的性质

3、我国宪法确认的文化自由权利(1)公民有从事文化活动的自由。(2)参与文化管理活动的权利。(3)多元文化权受保护。

(4)少数民族获得帮助加速发展文化的权利。(5)专业人才和知识分子获得尊重和保护的权利。(6)公民具有平等的文化活动的自由,而且应当有平等权利享受人类创造的文化成果。(7)文化活动应当排除意识形态的干扰。

第十四章 监督权与请求权

(本章重点了解中国宪法监督权和请求权的规定以及相关事例分析)第一节 监 督 权

一、监督权的概念、性质与基本特征

1、监督权的概念。

2、监督权的性质。

3、监督权的基本特征:(1)广泛性。(2)强制性。(3)公共性与个体性并存。

二、监督权的基本内容

1、批评、建议权。

2、控告权、检举权。

3、申诉权。

三、我国公民监督权行使的保障和限制 第二节 请 求 权

一、请求权概述

1、请求权的概念和性质。

2、请求权的类型

二、国家赔偿请求权

1、国家赔偿请求权的概念。

2、国家赔偿请求权的主体。

3、国家赔偿请求权的范围。

4、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

5、国家赔偿方式与计算标准。

二、裁判请求权

1、裁判请求权的内涵和性质。

2、裁判请求权的特征。(1)广泛性。(2)绝对性。(3)平等性。

3、裁判请求权的内容。

三、国家补偿请求权

第十五章 特殊群体权利

(本章重点要求掌握宪法对妇女等特殊主体的保护,以及相关案例分析)第一节 妇女的权利保护

一、妇女权利保障概述

二、我国妇女的权利及其保护 第二节 老年人的权利保护

一、老年人权利保障概述

二、我国老年人的权利及其保护 第三节 未成年人的权利保护

一、未成年人权利保障概述

二、我国未成年人权利及其保护 第四节 残疾人的权利保护

一、残疾人权利保障概述

二、我国残疾人的权利及其保护

第五节 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权利保护

一、华侨、归侨和侨眷权利保护概述

二、归侨、侨眷权利保护 第六节 外国人的权利保护

一、外国人权利保护概述

二、外国人权利保护

第十六章 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

(本章重点掌握公民基本义务的含义、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及特点)

第一节 公民基本义务的一般理论

一、公民义务

二、公民的基本义务

第二节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一)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二)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

(三)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

(四)依法服兵役

(五)依法纳税

(六)其他方面的义务

(1)劳动的义务(2)受教育的义务;(3)计划生育的义务;(4)父母和子女的抚养与赡养义务。

第三节 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及特点 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及特点。

一、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

1、公民在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上一律平等。

2、国家对公民权利平等地保护。

3、任何公民都应当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法享有宪法和法律确认的权利和自由,依法承担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二、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对应性

(一)权利享有和义务履行的对应性

(二)权利和义务主体的对应性

(三)权利和义务行为的对应性

(四)权利和义务实现的对应性

(五)权利和义务价值的对应性

第十七章 国家机构概述

(本章重点掌握中国国家机构组织和活动原则的基本含义、内容和案例分析)

第一节 国家机构的概念

一、国家机构的含义

二、国家机构的特征

1、明显的公共性。

2、鲜明的阶级性。

3、普遍的强制性。

4、存在的历史性。

三、决定国家机构设置的因素

1、国体是决定国家机构设置的根本因素。

2、国家统治的形式特别是政体是决定国家机构设置的关键因素。

3、社会管理职能的不同要求是决定国家机构设置的重要因素。

4、其他因素。

第二节 国家机构的类型

一、代议机关

(一)代议机关的含义及其产生

(二)代议机关的性质

(三)代议机关的组成(四)代议机关的职权

1、立法权。

2、财政权,又称财政监督权。

3、监督权。

4、人事任命的同意权。

5、战争与和平的决定权。

二、国家元首

(一)元首制度的起源

(二)国家元首的产生

(三)国家元首的分类

(四)国家元首的职权

1、参与立法权。

2、任免权。

3、紧急命令权。

4、军事权。

5、外交权。

6、赦免权。

7、荣典权,即颁赐荣典、荣誉、授予荣誉称号或职衔的权力。

8、其它权力,如解散议会及召集议会会议等。

三、行政机关

(一)行政机关的性质和分类

(二)行政机关的组织

(三)行政机关的职权

1、执行法律。

2、制定和实施政策。

3、行政立法权。

4、内政权。

5、外交权。

6、其它方面的职权。

四、司法机关

(一)司法机关的含义

(二)司法体制

(三)司法组织

第三节 我国国家机构的历史沿革

一、新中国建立至1954年

(一)中央国家机关体系

(二)地方国家机关的初建

二、1954年宪法到1975年宪法

(一)中央国家机关组织体系

(二)地方国家机关体系

三、1975年宪法到1982年宪法颁布前

四、1982年宪法颁布至今

第四节 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活动原则

一、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法治原则

三、责任制原则

四、精简、效率原则

五、为人民服务原则

第十八章 中央国家机关

(重点掌握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权、任职限制、监督关系,全国人大代表的职责、义务、职务保障;国家主席的职权以及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关系;国务院方面的性质和地位,与全国人大及常委会的关系,国务院监督权的运用;中央军委任期、任职资格限制、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之间关系与其他国家机关之间的比较。)

第一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一)性质和地位

(二)组成和任期

(三)职权

1、立法权

2、任免权

3、最高监督权(l)法律监督。(2)工作监督。

4、决定权

5、其他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

(四)会议制度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例会和临时会议

2、会议的组织形式(1)预备会议。(2)主席团。(3)代表团。(4)正式会议。

(五)工作程序

1、提出议案。

2、审议议案。

3、表决通过议案。

4、公布法律、决议。

5、其他议案的处理。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一)性质和地位

(二)组成和任期

(三)职权

1、立法权。

2、任免权。

3、监督权。

4、决定权。

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还可以行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会议制度

1、全体会议。

2、委员长会议。

(五)工作程序

1、提出议案。

2、审议议案。

3、通过议案。

4、决定公布。

(六)工作机构

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各委员会

(一)性质和地位

(二)常设性的委员会

(三)临时性委员会

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一)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地位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职责

1、代表在开会期间的职责

(l)出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其各种形式会议,审议列人大会议程的各项议案和报告的权利。(2)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3)提出质询和询问。(4)审议权。(5)选举、决定、罢免领导人。(6)行使调查权。(7)表决权。

2、代表在闭会期间的职责(1)视察。(2)参加代表小组活动。(3)列席有关会议。

(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义务

(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行职责、义务的保障

1、言论免责权。

2、人身特别保护权。

3、经济和物质保障。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一、我国元首制度的历史沿革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性质和地位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产生和任期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职权

1、公布法律权。

2、提名权与任免权。

3、发布命令权。

4、外交权。

5、荣典权。第三节 国务院

一、性质和地位

二、组成和任期

(一)国务院的组成(二)国务院的任期

三、国务院的职权

1、行政立法权。

2、提出议案权。

3、行政管理和行政领导权。

4、监督权。

5、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国务院的组织机构

(一)国务院办公厅。

(二)国务院组成部门:

1、各部。

2、各委员会。

3、中国人民银行。

4、审计署。

(三)国务院直属机构。

(四)国务院办事机构。

(五)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

(六)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

五、国务院的领导体制

(一)实行总理负责制的必要性

(二)总理负责制的具体表现 第四节 中央军事委员会

一、军事领导机关概述

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和任期

三、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体制

四、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职责

第十九章 地方国家机关

(重点掌握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性质、立法权和监督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性质、与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关系、立法权和监督权)

第一节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一、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一)性质和地位

(二)产生和任期

1、产生。

2、任期。

3、会期。

(三)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外。

2、地方性法规的制定权。

3、人事任免权。

4、决定权。

5、监督权。

6、其他方面的职权。

(四)会议制度

1、会议的举行。

2、议案的审议。

3、选举程序。

4、罢免程序。

二、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一)性质和地位

(二)组成和任期

1、组成。

2、任期。

(三)职权

1、在本行政区域中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以外。

2、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职权。

3、人事任免权。

4、决定权。

5、监督权。

(四)会议制度

1、会议的举行。

2、议案的审议。

3、质询。

(五)工作机构

三、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四、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

1、专门委员会;

2、临时性委员会

五、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一)人民代表的权利

1、提出议案权。

2、有权提出批评、建议和意见。

3、人身特别保护权。

4、言论免责权。

5、物质保障权。

(二)人民代表的义务

第二节 我国的地方行政机关

一、地方各级行政机关的性质、地位、组成和任期

(一)性质和地位

(二)组成和任期

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权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还要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

2、制定规章权。

3、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权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4、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等行政工作。

5、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6、保护各种主体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7、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8、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制度

四、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

五、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第二十章 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本章以中国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相关内容为重点)

第一节 审判权、检察权与司法权

第二节 西方主要国家的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

一、西方主要国家的审判机关

(一)几个主要国家的审判机关设置

1、美国;

2、英国;

3、德国;

4、法国

(二)西方国家的法官制度

1、关于法官的任职资格;

2、法官的任免;

3、法官的薪俸;

二、西方主要国家的检察机关

(一)检察机关的组织系统

(二)检察机关的性质和职权

(三)西方国家的检察官制度

1、任职资格;

2、任免方式;

3、检察官的保障

第三节 人民法院

一、人民法院的性质和任务

二、人民法院的组织和职权

1、人民法院的组织

2、人民法院的职权

(1)基层人民法院的职权。(2)中级人民法院的职权。(3)高级人民法院的职权包括对案件的审理权、部分死刑案件(包括死缓案件)的复核权、对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监督权。(4)最高人民法院的职权

三、人民法院的上下级关系和审级制度

四、人民法院的组成和任期

五、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原则和重要制度

1、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2、依法独立审判

3、审判公开

4、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5、回避制度

6、合议制度

7、各民族公民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六、人民法院的法官制度

1、法官的任职条件和等级

2、法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3、法官的任免和惩戒

4、法官的任职回避和兼职禁止

第四节、人民检察院

一、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任务

二、人民核察院的组织和职权

1、人民检察院的组织

2、人民检察院的职权

三、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体制

四、人民检察院的组成和任期

五、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原则

1、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

2、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3、实事求是,群众路线,重证据不轻信口供。

4、各民族都有使用本民族语盲文字的权利。

六、检察官制度

1、检察官的任职条件和等级

2、检察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3、检察官的任免和惩戒

4、检察官的任职回避和禁止兼职

第五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关系

第六节 特别行政区的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

一、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

1、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审判权归属及其管辖范围

2、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的组织体系和审级制度

3、审判原则

4、法官制度

5、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检控机关

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

1、审判权的归属和管辖范围

2、法院组织体系和审级制度

3、审判活动原则

4、法官制度

5、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检察机关

第二十一章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本章以学生自学为主)

第一节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概述

一、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性质和特点

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同基层政权的关系

(一)同基层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

(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同基层人民政府的关系 第二节 居民委员会

一、居民委员会的设置

1、居民委员会设置的原则

2、居民委员会设置的范围

3、居民委员会的设置机关

二、居民委员会的组织

1、居民委员会的产生

2、居民委员会的组成和任期

3、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方式、原则和下属组织

4、居民会议

5、居民公约

6、居民委员会的经费来源

三、居民委员会的任务 第三节 村民委员会

一、村民委员会的设置

1、村民委员会设置的原则

2、村民委员会设置的范围

3、村民委员会的设置机关。

二、村民委员会的组织

1、村民委员会的产生

2、村民委员会的组成、任期和罢免

3、村民委员会的工作方式、原则和下属组织

4、村民会议

村民会议是村民群众自治的最高组织形式,由本村年满18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

5、村规民约

三、村民委员会的任务

主要参考书目

何华辉著:《比较宪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1988年 曾繁康:《比较宪法》,三民书局1993年版 〔日〕芦部信喜:《宪法》,李鸿禧译,台北月旦出版公司1995年版 蔡定剑主编:《中国宪法精释》,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1996年版 朱国斌著:《中国宪法与政治制度》,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 殷啸虎著:《近代中国宪政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王广辉:《比较宪法》,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蔡定剑:《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李步云主编:《宪法比较研究》,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许崇德主编:《宪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俞子清主编:《宪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张庆福主编:《宪法学基本理论》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 李龙:《宪法基础理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周叶中主编:《宪法学》,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许志雄等合著:《现代宪法论》,元照出版公司1999年版 董和平、韩大元、李树忠:《宪法学》,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董和平等著:《宪法学》,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周叶中主编:《宪法》,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张千帆著:《西方宪政体系》,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殷啸虎著:《新中国宪政之路》,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徐秀义 韩大元主编:《现代宪法学基本原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林来梵:《从宪法规范到规范宪法》,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杨海坤主编:《跨入新世纪的中国宪法学》,中国人事出版社2001年版 杨海坤主编:《宪法学基本论》,中国人事出版社2002年版 杨海坤主编:《宪法基本权利新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胡锦光、韩大元:《中国宪法》,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张千帆主编:《宪法学》,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韩大元、林来梵、郑贤君:《宪法专题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张千帆著:《宪法学导论》,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宪法和宪法修正案辅导读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版 朱应平著:《论平等权的宪法保护》,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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