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演讲比赛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农村法律知识讲稿”。
演
讲
比
策
划
书
策划人:李璐
年10月8日 赛 2013 久场小学演讲比赛活动方案
——“法在我身边”演讲比赛
法制建设一直在我国发展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对被誉为天之骄子的学生来说,加强法制建设更是重中之重。为了加强久场小学学生的法律修养,展现我校莘莘学子的风采,让同学们能锻炼自己的语言表达能力和面向大众的胆量,在比赛中学习,在比赛中锻炼,在比赛中提高,展久场小学学生风采,学校决定开展以“法制知识”为内容的演讲比赛。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活动目的:
1丰富同学课余生活,活跃校园文化氛围,体现学生风华正茂的精神状态。2提高同学们的语言表达能力,开拓同学们的思路,提高演讲水平。3增强同学法律意识,丰富学生法律知识,加强我校学生的法制风气,提高我校学生的素质,展现我校学子的风采,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活动主题:法在我身边
三、参赛对象:久场小学一到六年级学生
四、比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10月18号下午14:00 地点:学校操场
五、比赛形式:
1、比赛采用抽签顺序制,参赛选手按抽签次序依次上台演讲。
2、演讲内容必须与既定主题相符,演讲稿要适合小学生年龄特点。
六、赛事细则
1、选手确定一、二年级2人,其它年级3人至4人。各年级于10月12日前将本班选手名单及演讲题目送交到李璐手中,由李璐、朱琼负责参赛选手的抽签决定出场顺序,顺序表在第二天发到各个班主任手中。
2、比赛要求
(1)着装庄重整齐(2)要用普通话(3)演讲内容符合这次比赛的主题(4)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3、由学校男教师,在18日上午下课之后布置好会场、演讲台。(包括悬挂横幅)
4、各班班主任负责纪律的维护,其他科任老师必须全部到班协助班主任的工作。
5、所需器材:音响,相机,计算器,卡纸、笔、话筒、评分表、横幅。
七、比赛规则:
1、演讲为无命题演讲,内容积极向上,感情真挚
2、参赛选手到会场后在签到处签到,比赛正式开始后20分钟不到者视为弃权
3、参赛选手根据签到顺序依次上台演讲
4、演讲时间为3到5分钟,少于或超时均适当扣分,当选手演讲时间不足30秒是,提醒人员在台下示意。
5、要求选手用普通话演讲,语言表达生动流畅
6、比赛设有仲裁委员会,如果遇见分数相同,或突发情况将最终由委员会裁定。
7、本次比赛分为低年级组(包括一、二、三年级)设定4个获奖名额,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2名,优秀奖若干,高年级组设定6个获奖名额,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
一等奖 高档笔记本和一支钢笔
一等奖 中档笔记本和一支钢笔
三等奖 低档笔记本和一支钢笔
优秀奖 文具盒一只
8、比赛获奖选手将由校长及杨飞主任颁发奖状及相关奖品。
八、比赛流程安排:
1布置会场,接待评委嘉宾。2主持人开场白后宣布比赛正式开始。3参赛者按照抽签结果依次上台演讲。4登记员算分数。后一个选手演讲完后,主持人宣布前一个参赛选手比赛结果。5颁发奖品。6整理物品清理会场。
九、评分标准:
(一)内容
主题(15分):主题明确、深刻,观点正确、鲜明,见解独到 材料(10分):材料真实典型、新颖。反映客观事实,具有普遍意义。
结构(15分):结构完整合理、层次分明,构思巧妙,引人入胜(二)表达
语言(25分):包括语音的规范性和语言的流畅性
感染力(20分):包括演讲本身的情感流露和演讲技巧的体现 形象(15分):着装整洁美观,佩戴红领巾,仪态端庄大方,举止自然得体,体现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上下场致意,答谢。
(三)注:注意演讲时间。不足时或超时,在总分中酌情减分。脱稿演讲可适当加分,不脱稿也不扣分。
十、人员安排:
评 委 许松凤老师、李加华老师、郎品老师、杨勃老师、杨帮琴老师共五人。
会场布置 负责人:杨勃老师
成 员:高年级组全体教师(负责演讲
台设置等)。
摄影摄像 负责人:万鹏老师 主持人 李璐
分数统计 负责人:杨成老师
仲裁委员会成员 孙霞书记、周均勇校长、杨飞主任 时间提醒员 朱琼篇2:活动总结法律演讲比赛 ***学院法***法律知识演讲比赛
主办:
承办:
活 动 总 结 ******** ********
一、活动目的: ***以“宣传法制,弘扬正义,服务同学,实践社会”
为口号,开展讲座,法制宣传片,法律知识竞答,外出普法
等活动,使之切实的服务于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我国社
会主义法制建设,同时使社员及更多人群的法律知识得以提
高,法制观念得以增强,进而使他们能够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能够自觉履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使他们成为懂
法,守法,用法的新世纪公民。
二、活动流程:
1、*月*日至3*日,***多次开会研讨本次活动的策划、流程、选出参赛选手、评选主持人等问题。
2、活动前一周通知***各部门、各院系的参赛选手本次
活动,让参赛选手早做准备。
3、活动前期,***各部积极开展各项前期工作,如申请
比赛场地、申请物资等。
4、*月*日*时,比赛正式拉开序幕,活动程序按策划书
要求实施。
5、演讲结束,现场评委和老师为本次获奖选手颁奖,活动已接近尾声,***老师为本次活动作点评。
三、积极经验
1、前期准备工作充分,在比赛正式开始前两周就已经开始准备,亦做了详细的活动策划。
2、各位部长的全面配合,在活动前期,宣传部长就大力进行海报的布办与宣传。活动现场纪检部长组织其机构人员布置会场并有效的维护会场纪律,其他部门也积极展开配合、相互协作、上下一心,这些直接促成了在活动中各个环节的完整性。
3、通过此次活动增加了学生的法律知识,是同学们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有利于同学们更好的学法用法。
4、在本次活动中,我们新一届的***成员表现优异,各部成员相互配合,充分发挥了集体的智慧与力量。
四、问题、不足及解决
1、活动冲突:我社联系某些院系时得知对方当日准备参加其它活动,希望今后各部门妥善处理好各种活动间的冲突关系。
2、申请比赛场地:申请比赛场地是本次活动中的重要环节。当日申请比赛场地当日批用,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今后举办活动时要提前申请比赛场地并把它确定下来。
3、比赛场地的布置:比赛场地布置考验了主办方对赛事策划布置环节的处理是否细致。本次比赛场地布置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话筒处理不妥。比赛进行中,音响声音低弱,工作人员多次上台调整话筒。希望在下次活动中避免类似低级错误的发生,希望下次确定出会场负责人。
4、会场纪律:会场纪律性松散,有些干部精力不集中,希望下次严管会场纪律。
5、主持问题:主持人是活动氛围中的中枢系统。主持人应该避免用相同的、单调的连接语。希望下次活动前考虑这方面的细节问题。
6、礼仪问题:本次活动策划前没有安排足够名额的礼仪人员,在颁奖环节临时让旁边工作人员充当礼仪者,希望下次活动前要选出足够名额的礼仪人员。
7、本次活动中出现先颁奖后请老师点评的现象,希望今后的活动中加以改正为先请老师点评再为获奖选手颁奖。
五、整体总结: 本次“弘扬法治精神,共建和谐校园”主题演讲活动就这样结束了!留给我们的却是那份美好的回忆!我们铭记着法学社的兄弟姐妹们为本次活动而留下的那些影集,眷念兄弟姐妹们一同走过的岁月,释怀本次活动中的张张美丽画卷,让我们曾经的笑靥定格成永恒的经典回忆!时光易逝,但它风干不了那份真挚的友谊。
本次活动中新干事们的活跃、积极主动、尽职,希望法
学社继续发扬这种团结精神,共创***美好的明天!在此,特别鸣谢****领导对此次活动的大力支持!鸣谢模拟法庭的负责人为学习部提供本次活动的比赛场地,同时也感谢本次活动中协助***的其它部门,感谢各部门及各院系代表团光临会场。****年**月**日 ***************篇3:法律演讲大赛策划书
法协策划部 制
一、活动背景:在现代社会中,演讲和自我表达是一种重要的技能,在生活
和工作中都需要这种能力,这样才能让你在社会中更成功地表达自己,展示自己。为了丰富广大学生的课余生活,促进相互间的交流,丰富我校的校园文化生活,体现大学生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培养学生的演讲能力,营造浓厚的校园学术氛围,同时也是为了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在活动中提高自信,展现自我,促进当代大学生对社会的关注和对生活的热爱,特举办此次大学生演讲大赛。
二、活动目的:
1、演讲比赛是为了锻炼同学们的表达能力和实践能力的比赛。
开展中文演讲比赛是能够提高同学们的口才和上台演说的才能。尤其是对于法律专业的学生,日后将从事的职业需要我们有非凡的口才和卓越的表达能力。在日趋激烈的现代社会中,我们要紧跟时代的步伐,所以我们在大学的学习中要更加专业化,我们要掌握更多的职业技能。
2、举办演讲比赛就是为了给同学们提供锻炼职业技能的平台,同时让同学们自己表达自己心中的法律和规则。在演讲中提高,在学习中成长。
3、此次活动的进行有利于法律的宣传,加强对法律知识的了解。
三、活动主题:我心中的法律和规则
四、主办单位:金华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承办单位:经管学院法律协会
五、活动时间:待定
活动地点:待定
六、活动形式:ppt演讲(ppt演讲至少5分钟)
七、活动参与对象:面向全院学生
八、报名方式:通过填写、上交参赛报名表格方式报名
九、活动内容:
1、此次法律演讲比赛由同学们自己组织演讲内容,在讲台上
发表自己的观点,阐述一下自己心中的法律和规则,畅谈一下自己的专业思想与
理解,促进同学们更好地交流法律思想,学习专业知识。让这一次演讲比赛成为一场法律思想交流的盛会。
2、视情况,选手演讲结束后,评委可以问选手相关问题由选手进行答辩,也可以就选手演讲内容提出相关见解。
十、比赛赛制:
1、采用淘汰赛制,若参赛选手过多,把参赛选手每四人分为
一组按“四进一”规则进行选拔,晋级者进入决赛,决赛时根据各选手演讲最后得分高低排名次,向前三名颁发奖状和奖品;
2、若参赛选手不多(十人左右)的话,直接进行决赛环节,根据演讲评分高低排名,对前三名颁发奖状和奖品。
十一、活动流程:(1)活动前期准备:
1、活动策划筹备;
2、召开部门会议,商议活动相关事项(活动时间、活动地点等),并安排好各项工作负责人;
3、活动宣传工作;
(1)传单、海报宣传(2)横幅
5、提前邀请活动评委老师参加此次活动;
6、活动部提前布置会场,检查多媒体设备完好情况;
7、联系学生会,社管会共同做好相关工作.(2)活动期间流程:
1、配合完成签到工作,有序进场;
2、主持人自我介绍,介绍到场嘉宾,并宣布此次演讲比赛正式开始;
3、活动负责人代表上台发言;
4、主持人宣布参赛选手名单和上台顺序;
5、参赛选手依次上台进行ppt演讲,评委老师(提出问题由参赛选手进行答辩或提出相关见解)打分;
6、最后一位选手演讲后,考虑到结分统计和排名次需要一定时间,可增加一栏观众互动环节(提出一个法律问题,由现场观众解答,谁回答的最好送一份精美小礼品);
7、主持人宣布此次比赛的前三名奖项获得者,由评委老师进行颁奖;
8、参赛选手和评委老师(嘉宾)合影;
9、主持人、到场嘉宾及活动相关负责人代表作结束感言;
10、主持人宣布换届选举大会圆满结束。
(3)活动后期:
1、活动结束后,工作人员将活动用品(如横幅)收好;
2、相关工作人员留下检查清理活动场地;
3、负责人做好活动总结报告。
十二、工作安排:
1、主持人:待定
2、制定活动策划书:策划部
3、布置会场、检查设备:活动部
4、宣传海报:宣传部
5、签到人员:待定
6、分数、名次统计:待定
7、场地检查清理人员:待定
8、现场秩序维护:待定
9、拍照人员:待定
10、活动总结:待定
十三、参赛要求:
1、各参赛选手仔细阅读本次比赛方案,熟悉有关赛程安排。
2、各参赛队于每场比赛开始前15分钟到达比赛现场,以利于组委会对赛事的统筹安排及各场比赛准备工作的顺利进行。
3、请在每场比赛之前做好细致的准备工作,以利于辩手在比赛中发挥出自己的最高水平。
4、遵守比赛纪律及比赛规则,服从大会工作人员安排,尊重评委评判,如有不同意见,请赛后与承办单位联系。
5、演讲内容不得是反人类反社会等负面内容。
十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1人):法律专题演讲比赛获奖证书及精美奖品 二等奖:(1人):法律专题演讲比赛获奖证书及精美奖品 三等奖:(1人):法律专题演讲比赛获奖证书及精美奖品 优秀奖(3个名额):精美奖品 观众互动纪念礼品(1名):精美奖品
十五、经费支出
十六、比赛须知:
1、请各参赛选手遵守赛事各项时间安排,如遇特别问题,请及时与组织人员联 系,保证赛事的顺利进行。
2、遵守赛会的纪律及规则规定,请在每场比赛之前做好细致的准备工作,以利于在比赛中发挥出自己的最好水平。
3、比赛期间,各参赛选手请不要与评委接触,如想表达对赛事的意见,请与组织人员联系。
4、每班可有2~3位同学观看此次比赛,但不得影响比赛现场的正常秩序,不要喊口号或喝倒彩。所有影响比赛正常进行的行为,组织人员都有权阻止并要求其离开比赛现场。
5、观众不得在比赛现场吃零食,离开时不得遗留垃圾纸屑。
法律协会 2014年12月
附件1:赛事细则
附件2:演讲比赛评分表 附件3:演讲比赛报名表
附件1:
赛事细则
(一)选手确定
1、原则上本院大一大二每个班级至少出一位选手参加演讲比赛
2、大三大四自愿参加
(二)比赛要求
1、着装庄重整齐
2、要用普通话
3、演讲内容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5、要求脱稿
6、演讲时间至少5分钟,低于5分钟的酌情扣分
(三)评分细则
1、采用100分制,着装仪表精神面貌20分;演讲思想内容20分;声音语调感染力20分;动作表情20分;评委印象20分篇4:普法知识演讲比赛策划书
“12.4法律文化节”系列活动之
“法制颂演讲”大赛
策
划
书
主办:河南理工大学文法学院团委 承办:河南理工大学文法学院青年志
愿者协会法律服务部
一、活动背景 2011年是“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确立十一周年的年份。为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宣传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成就,宣传我国在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等方面的重大发展,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制观念。文法学院团委响应国家号召在本学院积极做好普法宣传及普法教育活动,旨在将本学院的优势与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社会需求结合起来,为国家的法制宣传,为学生法律意识的提高献绵薄之力。
二、活动目的及意义
1,响应国家号召,做好普法宣传 2,增强同学法律意识,丰富学生法律知识,引导其关注国家依法治国建设 3,丰富我院文化建设,形成较好的学术氛围 4,提高学生专业水平,及组织策划能力
三、活动形式 演讲公开赛形式
四、活动对象 全体文法学院师生
五、活动主题
“弘扬法治精神,共建和谐校园”
六、活动地点
待定
七、活动时间
2011年18日晚7:00—9:00
八、赛事细则
(一)选手确定 1,原则上本院大一大二每个班级至少出一位选手参加演讲比赛 2,大三大四自愿参加
(二)比赛要求 1,着装庄重整齐 2,要用普通话 3,演讲内容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5,要求脱稿 6,演讲时间5分钟左右
(三)评分细则 1,采用100分制,着装仪表精神面貌20分;演讲思想内容20分;声音语调感染力20分;动作表情20分;评委印象20分 2,评委人数7人,计分时要把最高分和最低分去掉
(四)奖项设置
1,奖项种类,分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5名 2,奖品设定,一等奖颁发荣誉证书,高档记事本一个;二等奖颁发荣誉证书,低档笔记本一个;三等奖颁发荣誉证书,签字笔一个;优秀奖只颁发荣誉证书
九、活动流程
(一)前期准备 1,宣传部做好本次活动的宣传海报四份于15日在我院学生宿舍楼下张贴,并派人与早读时在各教室宣传 2,秘书组负责起草本次活动相关细节并跟各个班的负责人联系好组织参赛选手的上报,并确定选手的参赛顺序 3,实践部负责申请活动场地并购置或申请活动所需一切资源 4,主席团负责嘉宾的邀请工作
(二)进行阶段 1,青协内部人员当天下午6:40到达模拟法庭,秘书组负责内部人员级选手的签到工作,时间不负责场地的布置及影像多媒体设备的控制 2,组织部在开赛前出两名同学在开始前在模拟法庭门口迎宾并维持好现场秩序 3,7:00由主持人(法律服务部出主持人)致开赛的开场白并宣读比赛规则,比赛开始。期间由法律服务部负责统计计算并公布选手得分情况 4,宣传部负责整个赛事的照相工作 5,比赛结束由主持人宣布获奖同学名单,并有青协会长颁发奖品及荣誉证书 6,青协全体人员合影留念,男生留下来清理场地
(三)总结阶段 1,秘书组负责写活动总结及新闻稿
十、注意事项 1,注意现场秩序的维持及卫生情况 2,注意维护青协人员的素质形象 3,注意影响设备的控制检测 4,注意其他突发之间的处理
十一、经费预算
文法学院团委 文法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2011-11-7篇5:法律知识演讲稿
关心未成年人的成长
各位老师同学、叔叔阿姨们:
您们好!
我作为一名青少年,应该严格遵守国家所指定的措施。当然,我的同伴们也是一样的!然而,成年人也应该遵循对未成年人的教育。
青少年、未成年人,是我国重要的保护目标。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制定实施,规范了人们对青少年儿童的教育与保护。
我的身边有几则这样的小故事,我讲给大家听听吧!
我有一位好朋友,他一直是我们班的拔尖生。但是,自从上了四年级,他变了,他和社会上的混混一起玩耍,成绩一落千丈,并且学会了社会上的风流语言,经常用难听的话来攻击同学,是同学极其讨厌的人。上了五年级,他学会了抽烟、喝酒、进网吧,耽误了自己的学业。老师多次教导他,他仍不悔改。就这样,一个优秀的人才,一个同学的好朋友,眼看就要毁掉了„„ 自从上了六年级,老师在思想品德课和班队主题会上,给同学们传授了很多关于法律的知识,用很多生动的事例说明了不遵守法律法规给自己带来的伤害,于是,他立刻改掉了那些坏习惯。同学、老师看到他的转变都非常高兴。原来,听了老师的教导后,他又看了很多篇报道,听了同学的劝说,阅读了国家相关的法律,他懂得这样继续坏下去的后果,他明白了那样继续与社会上的“垃圾”混在一起将会犯罪的。
所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就必须给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思想,不要使其误入歧途。大家再听听下面这一则关于家庭暴力的故事。
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的那一天,我和我的家人在老家的电视机前观看阅兵。看着电视上那些整齐的步伐和高科技的武器,我为我有一个强大的祖国而感到骄傲。看得入神时,窗外传来一阵大声的责骂声,紧接着,哭声传来。我的好心情被搅乱了。不自主的出了门,眼前一幕把人惊呆了,一个小男孩跪在地上,一个大人在他的前面站着,手里拿着木条子,眼神极其凶恶,很可怕,还可以看见小男孩的手臂上有几条红印,不用说,他一定被他爸爸狠狠的打了一顿。使于怜悯和好奇,我上前问小男孩为什么会挨打。可小男孩大声地哭着,不肯回答我。我凝视着他。不一会儿,他说话了,是他出去玩,结果回来晚了十多分钟,就被他爸爸打了。他说着,哭得更大声了。我震惊了,就为这种小事,把自己的孩子打得这么严重。
是啊!大家一定和我当时的心情一样,很悲哀,很吃惊。这个父亲的教育方法完全不对。
我的故事讲完了。成年人们应该在孩子的健康成长中,给孩子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增强孩子们的自我保护意识。
然而,青少年更应该做到学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健康的好青年,做一个社会的好公民。
谢谢大家。
大家好!我今天演讲的主题是有关青少年犯罪问题的。希望这个问题能够引起广泛的关注。
青少年是我们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祖国未来建设事业的挑大梁者。祖国和人民对他们寄予了厚望。可是近几年来,青少年犯罪尤其呈现出明显的上升趋势。校园暴力和某些学生的出轨行为成为了困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良好学习环境的重要问题。
作为年轻人血气方刚,有时欠思考,法制观念淡薄,有时对自己的行为没有加以限制,采取了一些过激作法。据了解,青少年犯罪除了法律意识淡薄,遇事容易冲动、不好把握以外,升学和就业的压力,社会一些不良现象的影响,学校和家庭平时教育和关心的不够,学生自身分辨和识别能力的限制,这些都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因素。
对于青少年的教育是一个系统工程,除了学校要定期对学生进行一些法制教育,特别是法制教育课在一定范围内要加强进行实施外,还需要党和政府的关心,还有家长方面的教育,以及社会方方面面的教育,综合起来,才能形成一个很好的社会氛围。
自1999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末成年人犯罪法》颁布实施以来,社会各界已经普遍开始关注预防青少年犯罪,学校里的法制活动也逐渐多了起来,法制班会、法制课、法制演讲赛等一系列与法有关的活动此起彼伏地各个学校开展起来。让学生尽早在地法制教育中,在幼小的心灵中得到潜移默化的法律教育知识。
预防青少年犯罪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校园法制活动也红红火火地开展起来,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和法律保护工作显得尤其重要。宣传普及宪法、国家基本法律和青少年相关法律,帮助广大青少年掌握基本法律常识,增强法律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掀起一个自觉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新高潮,正是这是宣传学习法制活动的目的和意义所在。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活动就像给花朵浇水施肥,我相信,只要我们整个社会都能将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预防针打早一点,打准一点,青少年一定会最大限度地减少犯罪并茁壮成长为祖国的栋梁之才。“好雨知时节”,“润物细无声”,普法教育活动正如一场润物好雨,持久而细腻地滋润青少年的心田,以孕育出法制之花。
为了祖国的明天,让我们共同来关注青少年犯罪问题,为青少年的成长创造一个洁净的社会环境吧!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学法、守法》,在这社会大家庭里,我们每个人如何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呢?那就是共和国华丽雄伟的大厦下一座坚实、永恒不变的根基——“法”。它使我们每个人明确是非的界限,而这也是共和国公民所应具备的最基本的素质。
回首新中国跨越半个世纪的发展历程,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建立了新中国,制定了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成文宪法。从此,无数中国人开始认识法律、关心法律。以邓小&平为核心第二代领导集体确定了发展社会主义**、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方针,为开创普法工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并将这一方略载入国家根本**。去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库》的出版发行反映了我国法制建设的成就,有助于推行实施依法治国的进程。
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就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当前,随着信息领域高新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作为开放式传播和交流工具,作为一种新兴的传播媒体,正在日益成为一个重要的思想道德建设的新阵地。在互联网的普及过程中,有一个现象值得关注,这就是网吧问题。网吧的确有效地把网络推向了平民化。然而,随着互联网信息垃圾的增加,失控网吧的负面效应也日益呈现,尤其是对青少年的负面影响引起了社会的焦虑。一些网吧的无序发展和惟利是图,衍生出暴力游戏、沉溺聊天、淫秽色情三个公害,成为电子海洛因,从而引发出学生分心、家长伤心、教师烦心、社会担心的负面忧患。不良网络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事例不胜枚举,在此不一一例举。
未成年人违规上网是学校、家长、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了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环境,国务院通过了《互联网服务营业所管理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网吧、电脑休闲屋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同时还应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臵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违者将由文化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整顿直到吊销经营许可证。政府加强管理,用强制性的法律措施来维护网络的安全、健康和文明。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应该吸取网络危害的教训,克己自律,按照《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规定做到文明上网,正确对待互联网上的各种信息,自觉抵制、摒弃其中的糟粕。
同学们:让我们从文明上网开始,不断加强我们的法制意识,抵制不良诱惑。作为每一个新世纪的青年人,应该努力学习科学知识,为报效祖国、施展抱负打下良好的基础。“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从头越,苍山如海,残阳如血。”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
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演讲稿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我在这里演讲的题目是: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邪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因为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需的。”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虽然距离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
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望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去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弟子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准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去遵守。” 苏格拉底最终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有人认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 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守法。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纪守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和谐安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大法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民意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宁,经济发展。倘若没有法纪的规范,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十年“*”,社会*,民主与法制遭到疯狂践踏,党纪、政纪、军纪受到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荡然无存,正常生产、生活无法进行,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与维护,就连国家主席的人身自由与生存权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证。这种“史无前例”的混乱无序状况,破坏了社会的安定,阻碍了经济的发展,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可估量的巨大损失,教训极其惨痛而深刻。今天,我们强调“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军队,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须臾不可没了法纪的规范,须臾不可乱了正常的秩序。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民主法治社会。在民主法治的背景下,违法乱纪就是践踏民意,危害社会。有人似乎觉得违法乱纪可以捡便宜、捞好处,所以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甚至沾沾自喜于钻一下法纪的空子。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玩火行为。那些最终被绳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无例外地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可以超越于恢恢法网,乃至为自己的违背法纪而骄傲。当正义的宣判来临之际,他们才开始悔恨、自责,留下了多少以警后人的教训!如果当初多一点遵纪守法的光荣感,少一点违法不遵的行为;多一点违法乱纪的耻辱感,少一点违法乱纪的侥幸心,又何至于此!总之,只有遵纪守法才能获得自由。法纪不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类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总结,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遵纪守法是遵从规律的表现,是聪明睿智的表现。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恰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这种无视实践经验、无视客观规律的行为,绝不会带来什么好的后果,终究难逃客观规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对交通法规毫不在意,任意穿行。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留给人们的绝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