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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中层干部职务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范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促进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拥护的教师脱颖而出,努力建设一支年轻有为、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精简高效的中层管理干部队伍,保持干部队伍的战斗力和旺盛的生命力,推进学校教育教学的和谐发展。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党总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拟对学校部分处室副职岗位进行竞聘,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改革干部选拔任用机制。通过对学校中层管理机构的进一步完善、调整,实施中层干部竞聘上岗,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增强学校的生机和活力,激发中层干部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进取精神,切实做好学校各项管理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2、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5、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三、竞聘岗位及职数
1、政教处(高中):副主任1名。
2、安稳处(高中):副主任1名;
3、国际处(高中):副主任1名;
4、稳办处(初中):副主任1名(内聘)。
四、竞聘对象和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竞聘对象
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二)资格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政治思想品德好,服务意识强,群众信赖;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水平、专业知识、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协调能力,教育、教学成绩突出,有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团结合作的精神,有较强的执行力,示范带头作用发挥好。具备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
3、清正廉洁、为人师表,作风正派,办事公道,顾全大局,团结同志,甘于吃苦,乐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胜任本职工作;
6、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8月31日后出生)、备课组长及以上,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特别优秀教师可适当考虑)。
7、无违法违纪和不廉洁行为,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五、竞聘程序
1、宣传动员(8月29日)
召开动员大会,公布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
2、个人报名(8月29日-9月5日)
拟参与竞争上岗的人员填写《我校中层干部职务竞聘上岗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并于9月5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3、资格审查(9月6日)
由中层干部职务竞聘上岗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竞职演讲(待定)
对同一职位有两人(含两人)以上报名的,组织竞聘演讲,参加竞聘演讲人员通过抽签决定出场顺序,每人限时10分钟。
5、民主测评(待定)
全校教职工对竞聘者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民意测评,测评结果作为考查参考依据。
6、组织考察(待定)
学校中层干部职务竞聘上岗领导小组对竞聘者进行全面的考察,并根据民主测评情况形成考察报告。
7、党总支委员会研究(待定)
学校党总支委员会根据竞聘上岗人员的工作经历、专业特长,结合竞职演讲及民主测评结果,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研究决定拟聘人选。
8、公示(待定)
将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
9、聘任
学校向拟聘人员下达正式聘任通知书,并报市教育局党委备案。
六、组织领导
(一)组织机构
成立
中层干部聘务竞聘上岗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行政办公室,负责竞聘上岗的日常工作。
(二)纪律要求
1、组织机构成员,必须认真肩负起领导责任,积极参加各个环节的工作,严格执行本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确保工作的顺利实施,违纪者给予纪律处分。
2、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恪守公正、客观原则,不得在工作中徇私舞弊,违者给予纪律处分。
七、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全体教职工要从加强我校干部队伍建设、推动我校教育事业跨越式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竞聘上岗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参与。
2、严格纪律,加强监督。严肃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和排除选人用人问题上不正之风的干扰,坚决杜绝拉票、搞小圈子、拉帮结派等不良现象,对违反人事纪律、搞不正之风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正确对待,服从安排。全体教职工都要正确对待此次竞聘,以一颗平常心面对竞聘上岗,不管是拟选人员还是落选人员,都要树立大局意识,服从组织安排。
八、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学校中层干部职务竞聘上岗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小学教师竞聘上岗工作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制度,健全学校激励机制,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按照高淳县教育局高教[2005]100号文件《进一步完善教职工校内竞聘上岗机制的意见(试行)》的精神,现制定我校教职工校内竞聘上岗实施办法:
一、竞聘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学校编制、岗位数,进行竞聘上岗。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校长为组长,校级领导为组员的教职工校内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
三、竞聘工作时间
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一般于8月中旬开始,8月下旬完成。
四、实施范围及对象
本校所有在编教职员工。
五、竞聘工作的基本程序
1、校级领导由县教育局考核任命或由县教育局组织竞争上岗。
2、学校缺位中层干部采取竞聘上岗办法,实行三年一聘,由学校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可以续聘;考核不合格者,参与其他岗位竞聘,其空缺职位由学校重新组织竞聘。
中层干部包括:教导主任、副主任、总务主任、副主任、教科室主任、教科室副主任、主办会计、幼儿园园长、工会副主席、少先队总辅导员等。
3、教学、教辅、后勤人员的聘任,采用分层次、分阶段方式进行,先竞聘教学人员,后竞聘教辅、后勤人员。中心小学根据各校规模和编制标准提前公布岗位设置、岗位职数、岗位职责、岗位待遇等,教职工根据自己的能力和意愿提出竞聘申请,采用公开竞争、择优上岗的办法由各校校长或负责人聘任。
第一阶段:竞聘中层干部
具体办法见《学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竞聘教学岗位
①参与竞聘的在编教师填写竞聘意向书,根据个人意愿选择学校、学科等。
②各校中层根据本校所需各类教学人员岗位数,对照教师择校志愿,选择和确定本校教师名单,并报校长室审批。
第一轮竞聘结束后,如某学校岗位数未能聘满,可在此轮落聘人员中采用同样的方式进行二次聘任,聘满为止。
第三阶段:竞聘教辅、后勤岗位
对于教师未竞聘到教学岗位的,或职工等,可以申请竞聘教辅、后勤岗位,并填写竞聘意向书,同样采用双向选择的办法进行聘任。在岗位数聘用不足情况下,可采用兼任办法或聘用临时工解决。
六、落聘人员安置办法
对未被岗位聘任的教职工采取适当途径安置,按市教育局高教 [2005]100号文件精神处理。具体办法如下:
1、本系统内跨单位聘任。每年8月上旬学校对本人不愿校内转岗的落聘教师名单(年龄限定在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者)报市教育局,由县教育局在系统内开设教育人才市场进行双向选择。进入教育人才市场未被其他学校聘用的人员,一律作校内待聘处理;被聘用的人员则享受聘用单位的待遇,工资关系也随即转移。
2、校内提前退岗休养。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且连续工作二十年以上,因体弱多病等原因难以坚持正常工作的教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报县教育局批准,可以办理校内提前退岗休养,待到法定退休年龄再正式办理退休手续。提前退岗休养人员在退岗休养期间可享受除财政定量补助中纳入考核的部分和学校自筹奖金外的工资福利待遇。提前退岗休养人员在退岗休养期间不得到外单位从业,从业的一经查实,停发其退岗休养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退岗休养期间如遇国家政策性的工资调整,按在职人员对待。
3、校内待聘。待聘期间,待聘人员仍由学校负责管理。待聘人员中的教师可安排业务进修、跟班听课;待聘人员中的职工可安排临时性工作。待聘时间一般为一年,一年后经考核合格可参加新一轮的竞聘上岗。待聘期间,凡服从安排者可享受除财政定量补助中纳入考核的部分和学校自筹奖金中纳入考核的部分外的工资福利待遇;待聘期间,不服从临时性工作安排的或虽服从临时工作安排但在第二次竞聘中落聘的人员实行校内待岗,并按下列意见处理:校内待岗可分为二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一年,期间可享受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和津贴活工资)的60%(低于高淳县最低生活标准的补足最低生活标准);一年内在教育系统内未找到工作的,进入第二阶段,时间为6个月,期间只保留关系,不享受任何待遇。男50周岁以上,女45周岁以上的教职工第二阶段待岗时间延长到一年。
4、自谋职业。鼓励未聘人员进入人才市场,面向社会跨行业流动,鼓励支持未聘人员自谋职业。
七、说明
本办法解释权属校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