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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主要精神及我县贯彻意见
2012年12月6日在兰州市西北宾馆召开了全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暨培训班,省直各单位分管政府采购的工作人员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各地市州和县区政府采购办主任参加了会议。上午的会议由省财政厅采购办主任李有定主持,兰州市、酒泉市、张掖市、省地矿局、西北师范大学、宁县在大会上交流了工作经验,省纪委纠风室主任杨锦、省审计厅副厅长张冰、省财政厅副厅长、纪检组长李秀娟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下午的业务培训由省财政厅采购办副主任陈军主持,省政府法制办主任曾施霖、省财政厅采购办副主任陈军分别作了题为《政府采购法实施十周年成效和执行贯彻落实的几点想法》、《如何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讲座,省财政厅采购办主任李有定作了会议总结讲话。
一、会议的主要精神
(一)十年政府采购改革发展成效显著
一是规模和范围持续扩大。十年来,采购规模从1998年几千万增加到2011年的71.05亿元,累计采购资金378亿元,累计节约资金38.86亿元,资金节约率达10%以上。采购范围从传统的货物类采购向工程类、服务类采购扩展,货物类采购从通用类货物向专用类延伸,服务类采购从传统的专业服务快速扩展到了公共服务、服务外包等新型服务领域。同时,适应财政支出结构调整,逐步将农机具购置、中小学免费教材、安居工程、教育设备、农机补贴、农用地膜、农村沼气、农家书屋、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等公益性强、关系民生的支出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二是制度体系日益完善。十年来,我省依据《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先后制定出台了20多项政府采购规范性办法以及计划审批、专家抽取、采购方式变更等和7个运行规范。同时,结合全省实际,每两年一次研究编制甘肃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限额标准,14个市及部分县区也制定编制了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逐步规范了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的范围。
三是组织机构逐步健全。经过十年的发展,全省14个市州86个县区都在财政部门内建立了政府采购监管机构。有12个市州成立了集中采购机构,从事监管和采集业务专职人员超过了300人。酒泉市还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代理机构规范提高服务水平,全省甲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达6家,乙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达到了21家,政府采购代理、从业人员扩大到了400多人。全省建立了2000多人的省级专家库,专家涵盖货物、工程、服务和商务4个大类,100多个专业门类。
四是监管水平不断提高。全省各级财政、监察、审计部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认真履行各自的监管职责,强化监管职能,组织开展了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及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等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五是信息体系日趋完善。2001年省上研究开通了“甘肃政府采购网”作为全省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权威媒体,2004年和2009年对网站进行了两次升级改造,建立了以合同为主录入采购信息和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上报采购信息的填报制度。
六是政策功能目的较凸显。《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以来,省上先后制定了节能、环保、自立创新、首购、进口等政府采购办法。在具体采购中,明确提出了体现政策功能发挥的相关要求,并通过制定评审办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要求的产业、产品倾斜,实行严格的进口产品专家论证和审核制度,对未经专家论证提出采购进口产品的,一律不予办理,保障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有效发挥。
(二)当前政府采购工作面临的形势及存在的问题 从国际来看,金融危机余波未平,欧债危机前景不明,多哈回合谈判陷入僵局,各国普遍将独立于多哈回合之外的GPA谈判作为市场开放潜力最大的领域,我国政府采购规模巨大,欧美国家对这块蛋糕备受关注,通过各种机制和方式向我国施压,我国加入GPA的谈判进程可能被缩短,形式逼人,GPA因对谈判迫在眉睫。从国内来看,国家对政府采购工作越来越重视,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是国务院部署的重大任务。温家宝总理在今年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就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明确要求,加快出台并认真实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实现政府采购业务全流程电子化操作。党的十八大报告中也对政府采购工作及监管提出了新的要求。
从省内来看,实施省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转型跨越、富民兴陇”、五年实现财政收入翻番,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目标,对政府采购工作提出了严峻的挑战。面对国内外和省内外形势,政府采购工作还存在许多不适应:一是政府采购规模仍然很小,实施范围仍然很窄。二是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尚处于试点阶段,还没有全面推开,不少财政购买性资金还游离于政府采购监管之外。三是政府采购监管制度建设滞后与缺失并存,“管采分离”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四是操作执行尚不规范,个别采购人规避政府采购,或在采购过程中随意改置“门槛”,设定“条件”,提出不合理的倾向性意见,甚至操纵评标过程,“绑架”政府采购。五是政府采购的电子化水平低,协议供货产品市场竞争不够充分,部分产品政府采购价高于市场价,影响了采购效率和形象。六是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政府采购队伍、制度、操作亟须整顿规范。
(三)今年工作回顾和明年工作安排今年以来,全省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认真组织开展“政府采购制度落实年”活动,以扩大规模和范围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与落实为主线,加大监督和管理,强化宣传培训与调查研究,全面开展公务车问题专项治理,有力地保障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严把政府采购计划与采购方式审批关口,规模进一步扩大。二是积极推行省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试点工作,并迈出了实质性步伐。三是认真开展“政府采购制度落实年”活动,政府采购法规制度体系进一步得到完善。四是深化政府采购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范财政资金专户管理。五是积极响应省纪委提出的开展效能风暴号召,全面开展整顿规范政府采购专项行动。六是积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进一步深化“管采分离”政府采购体制改革。七是积极开展政府采购电子化水平建设的探索。八是认真组织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
明年,将继续巩固今年的工作成果,重点在扩大规模、完善制度、强化管理、规范整顿等方面出实招、下功夫。具体要作好以下几项工作。
1、继续扩大政府采购规模与范围。要切实抓好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由点到面的推开,努力实现应编尽编;研究修订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科学界定集采和分散采购的范围;加大扩面增容力度,努力将财政预算覆盖范围内的各类资金采购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确保应采尽采。围绕公务用车规范管理,认真落实好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定点维修采购等工作;继续推动货物类采购规模的稳步增长,逐步将工程类采购全面纳入政府采购统计范围,努力提高政府采购规模占一般预算指出的比重。
2、继续加大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力度。一要组织好规范整顿政府采购专项行动。二要建立供应商信息入库制度,落实好供应商信息库的建立工作。三要研究制定《甘肃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加大各类政府采购文本标准化建设力度,推进政府采购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3、完善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建立健全更加完善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制度体系,用法律和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进一步简化政府采购程序,提高办事效率、采购质量和综合效益。改进监管方式,充分发挥事前审查、现场监管、事后抽查和定期考核等手段的作用,不断完善投诉举报核查制度。
4、优化规范专家库建设。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要对现行专家库进行清理整顿,广泛征集评审专家,进一步扩大专家库规模。建立“黑名单”制度、网上专家年审制度,探索建立社会监督人员库和社会监督人员现场监督制度。
5、加强政府采购人员队伍培训。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加强对政府采购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法规知识和责任意识方面的教育,建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培训,全面提高政府人员的素质。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促进阳光采购、廉洁采购。
6、稳步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建设。从明年开始,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要把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建设作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一项重中之重工作来抓,要按照由上到下,分步实施的原则,争取两年内建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涵盖全省各级财政主管部门、采购单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在内的电子政府采购管理和执行平台。
7、继续做好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后续工作。今年的最后一月和明年年初要继续抓好违规车辆纠正处理、执法执勤用车清理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建设、重点检查及情况报送四项工作,确保专项治理工作画上一个圆满的句号。同时,要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抓紧落实好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清查工作。
8、加大GPA应对谈判工作推进工作。省内GPA应对研究工作从2009年年底起步,成立了GPA研究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确定了五个研究方向,现在这几个研究课题已经形成了初步的研究成果。明年要早安排、早动手,重点在吃透省情、熟悉GPA规则上下功夫,为出价夯实基础。
二、我县的贯彻意见
1、认真学习研究相关政策,制定《武山县政府采购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程序,报请县政府同意后,建议以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实施。
2、根据省市印发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制定《武山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科学界定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的范围,报请县政府同意后,建议以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执行。
3、目前我县政府采购工作只在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和教育、卫生系统运行,建议将各乡镇政府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加强对财政性资金支出的监督管理。
4、研究制定《武山县政府采购工作规范》,规范监管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行动,以及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和单一来源政府采购操作规程
5、县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少,力量较弱,建议加强县政府采购中心队伍建设,调整充实工作人员,以此适应政府采购工作的需要。
6、加强政府采购资金监管,将全县各级各单位各类采购资金全部纳入政府采购资金专户管理,由财政统一集中支付。
武山县财政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