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创建无传销城市县领导讲话稿(精选5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创建无传销城市的讲话”。
第1篇:创建无传销城市讲话稿
创建“无传销城市”讲话稿
同志们:
提起传销这个词,大家并不陌生,只要不是文盲都知道“传销”是“非法”的。说到这里,问题来了,既然大家都知道传销是非法的,群众应当主动拒绝吧,因为群众的主动拒绝防御,也就无需要政府、监管部门的强力介入。依此逻辑,我们今天开这个会是完全没有必要的。而现实状况是,传销在全国、在我们县、乡镇、村、街道、社区各个kaka角角都呈滋生蔓延之势。为遏制传销,确保社会稳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权益,中央和各级政府对严厉打击传销进行了周密布署,创建“无传销城市”是重要内容之一,是遏制传销、打击传销的重要举措,是防控机制、防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里,我就为什么要创建“无传销城市”?怎样创建?以及在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中的具体要求谈以下意见。
一、为什么要创建“无传销城市(乡镇)”
(一)创建“无传销城市”是当前形势的迫切需要
**县有没有传销?**县参与传销的人员多不多?答案是肯定的,前不久的“善心汇”事件,大家一定还记忆犹新,参与人数之众,影响之大就不多说了。还有通过网上商城、微信营销、电子商务、资本运作等明目,打着“互联网+”“消费返利”“大众创业”“扶贫慈 善”等幌子,与非法集资合流,以资本运作为旗号,拉人骗钱,利用开豪车,穿金戴银、发大财等方式诱惑,发展人员加入,也举不胜举。
再回到前面的话题,“为什么明明知道传销是违法的,却仍然有这么多人卷入,参加?”究其根源,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识别能力差,群众认不清传销的本质。在一夜暴富心理的驱使下,大家求财心切,在传销组织者的宣传鼓动下,通过反复的洗脑,使大家不认为该做法是传销,是合法的营销,是正当的生意。二是被传销组织者忽悠。传销组织者对其产品的宣传都是天花乱坠的,说其如何如何的好,质量如何如何的高。实际情况是怎样的呢?去年,我们与**市工商局联合查处了一起谷非传销案,**县涉案人员众多。在对相关参与人员调查中都说该产品的质量非常好,既便不做传销,以后仍然会继续使用该产品。“谷非”产品真的好吗?我们前往山东等地开展了调查,查找到了该产品的生产点。看到这些产品生产场所,我们是非常吃惊的。这些产品就是在山东一乡村的小作坊生产,十几个工人,简单的操作、勾兑,加上华丽的包装,到了参与传销人员手里,就成了我们发自内心信赖的高档商品。这样的毫无质量保证的黑作坊产品被传销组织者吹上了天。这个案件,他们发展会员1.5万多人,收取会员各种费用970多万元。最终“谷非”传销案被**县工商局打击,我们千里追踪,捣毁了传销窝点,罚款180万元。三是利益驱使。很多人明知是传销,还要参与,为什么?利益驱使。所有的传销都鼓吹高额回报,而事实情况是,金子塔顶端的少数人是得到了高额回报,这些金字塔顶端的人是些什么人?其实都是组织者用假身份注册的自已的帐号,他们把广大下线的钱都圈进了自已的腰包,而90%以上的人以这些10%的人为“榜样”,结果是血本无亏,倾家荡产。
(二)创建“无传销城市”是确保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 传销活动具有极大的危害性:一是传销不仅违反了国务院禁止传销的规定,还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金融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造成破坏;二是传销活动侵害的对象多是弱势群体,绝大多数参加后血本无归,有的甚至生活无着;三是引发治安违法行为和刑事犯罪行为,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危害;四是引发的夫妻反目,父子相向,甚至家破人亡的惨剧时有发生,严重破坏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五是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对参加人员实施精神控制,诱使参加者不择手段大肆从事欺诈活动。传销害国、害民,也害己。广大人民群众要擦亮双眼,认清传销的本质和危害,绝不参与任何形式的传销活动。
**县作为“无传销城市”的创建是州委州政府确定的,今年必须通过验收,是死任务。州、县两级对乡镇政府的大考核目标中有3分是关于“无照经营”和“传销”,这3分由工商部门来打,乡镇政府的“无传销城市”创建工作如果开展的不好,这个分我们就不能打,打了要负责。因此,希望我们上下一心,从确保社会稳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角度认真开展好这项工作。
二、怎样创建“无传销城市”
9月,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县工商局、县公安局下发了《巴东县全面开展“无传销城市”创建活动方案》,请大家认真学习,对照标准扎实展开。这里,需要重点再提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开好一个会。要以乡镇为单位组织辖区各村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参加的会议,对全面开展“无传销城市”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创建目标、创建标准、方法步骤、措施、要求进行宣传发动,建立健全防控机制。各乡镇一定要以村(社区)为有力的抓手,做为宣传、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社区”的主阵地。
二是制定好一个方案。以乡镇为单位制定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方案,报县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是签好一份责任状。各乡镇要与辖区内的村(社区)签订创建“无传销城市”责任状。
四是建好一个微信群。县里统一组建了一个创建“无传销城市”微信群,县里的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综治办、工商局、公安局的主管、分管和具体经办人员,各乡镇分管政法、综治工作的领导,乡镇派出所分管负责人,各村的村支书、主任必须入群。创建的所有动态工作,我们将通过微信群发布。通过微信群使群成员了解工作动态,推送打击防范传销的有关知识。
三、关于创建工作要求方面的几点意见 一是以乡镇为抓手,全面推进。这里,我们进一步强调创建“无传销城市”的工作的方针是:“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参与”。“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排在第一位,这是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体现,各部门要服乡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积极开展此项工作。
二是措施要得力,既要务虚更要务实。推进工作要有图片、视频、文字资料,要在规定时间上报、归集推进资料。
三是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创建的各阶段工作。从现在起,我们要用半个月的时间,也就是11月底、12月初完成基础工作的搭建。今年搭架子,明年巩固完善。这半个月后,做好基础工作的就向县里申报,由县里考核验收,所有乡镇全部过关,又由县里向州里申报,考核验收。
同志们,“打防结合”是打击传销、维护稳定的基本方略,创建“无传销城市”、建立县、乡(镇)、社区(村)“三级”创建网络是打击传销的重要载体,是巩固打传成果、推进打传工作、建立长效机制的重大举措,也是今后一段时期打击传销工作的主要任务。各级政府务必统一思想,高度认识,要把创建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大力开展“无传销城市(乡镇)”创建工作。充分发挥打传领导机构的作用,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创建过程出现的问题,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谢谢大家!
第2篇:工商所打击传销及创建无传销乡镇
**所打击传销及创建无传销乡镇、社区
工作协作制度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与**派出所之间的协作配合,依法有效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根据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蕲春县打击传销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实施意见,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传销严重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工商局、公安局及成员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加强协作配合,切实有效查处传销行为。第三条 工商所依法查处以下行为:
(一)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传销行为;
(二)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传销行为;(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传销行为;
(四)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含有本款前三项规定的传销信息的;
(五)为本款前三项规定的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
(六)为本款前三项规定的传销行为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利通二分局查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时,需要公安分局配合的,公安分局应当予以积极配合。
第四条 工商所查处传销案件时,对有证据证明涉嫌犯罪的行为人可能逃匿或者销毁证据的,应立即通报公安机关。第五条 在查处传销案件时,对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局应当依法及时查处。第六条 工商局、公安局应当建立并完善查处传销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及时互通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研究传销案件规律、特点及预防、打击的对策。
**工商所
二0一*年八月六日
第3篇:工商所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实施方案
2010年全面开展
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实施方案
为巩固打击传销工作成果,严厉打击传销违法活动,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识别传销、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自觉抵制传销的能力,按照县局文件精神,在辖区范围内全面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最终实现我县无传销活动的总体目标。为此,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市县局文件精神为依据,按照县局的统一部署,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沁源的高度出发,把打击传销工作作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的具体行动,扎实抓好传销重点区域的综合整治工作,着力建立健全打击传销长效工作机制,真正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使传销活动在我县无立足之地,坚决遏制传销在我县的蔓延势头。
二、组织领导 组 长:XXX 副组长:XXX 成 员:XXX
三、创建范围
依托辖区各乡镇,充分发挥社区、村委会在打击传销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始终坚持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整合社会资源,形成打击合力,坚决防止传销活动,确保打击传销工作有效运转,进一步巩固好创建成果。
四、创建内容
按照“六个一”的工作要求即:制发“一张联系卡”、签订“一份保证书”、建立“一个信息资料库”、发放“一封公开信”、签订“一份责任书”、构建“一个监管网”,建立长效机制,并立争在2010年底前,使辖区达到“无传销社区、无传销村镇、无传销学校校”的三无目标。
五、目标要求
结合工作实际,在2009年打击传销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全面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实施方案》,确保此次活动的顺利开展。
第4篇:领导讲话稿之无违建创建讲话稿
无违建创建讲话稿
【篇1:创建标语】
标 语
1、抓住“三改一拆”机遇,推进“美丽海岛”建设 2、深化“三改一拆”行动,开展“无违建县”创建 3、创无违 增美丽 做岛居生活典范
4、深入开展“无违建”创建活动,全面打造“有特色”美丽海岛 5、自觉拆除违法建筑,全面打击“两违”行为
6、标本兼治,改拆结合,全面推进“无违建”创建工作 7、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拆旧违控新违创无违
8、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依法维护城乡规划秩序
9、创建无违县城(乡镇),优化市容(村容)环境,促进经济发展 10、全面禁止未批违建、乱搭乱建行为,合力巩固“三改一拆”、“无违建”创建成果
11、晚拆不如早拆,强拆不如自拆,自觉投入“无违建县”创建工作 12、坚决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全面开展“三改一拆、无违建县”创建活动
13、全面开展“无违建县”创建活动,努力提升港口旅游城市形象 14、全面攻坚“三改一拆”行动,早日完成“无违建县”创建 15、大力支持“三改一拆”行动,全民参与“无违建县”创建
【篇2:无违建创建工作】
2015年是“2015年是“三改一拆”三年行动的攻坚年、收官年,也是“无违建”创建工作的提升年、深化年和关键年。为进一步打好这场关乎发展、关乎民生的重要战役,我们倡议:全市机关广大党员干部率先垂范、从我做起,积极投身“三改一拆”和“无违建”创建工作,共建幸褔美丽杭州!一、统一思想、凝聚共识
全市机关党员干部要以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推进新型城市化、改善城乡面貌、提升生活品质、彰显公平正义和法治杭州建设的宽广眼界和胸怀,以党员干部的先进性,自觉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建设美丽杭州、法治杭州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融入“三改一拆”和“无违建”创建工作中去。二、率先垂范,从我做起 全市机关党员干部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头讲法、守法、护法,带头识大体顾大局,带头承诺无违建,做到“有违建主动拆违建、无违建自觉不违建”;积极动员单位职工、亲朋好友、左邻右舍支持、配合“三改一拆”和“无违建”创建工作,用自己积极而正确的行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自觉维护并提高党和政府公信力。三、建言献策,共同推进
全市机关党员干部要充分认清“三改一拆”和“无违建”创建工作的重要性、系统性和复杂性,需要聚集大家的力量和集体的智慧共同推动。在“三改一拆”和“无违建”创建的长期实践中,广大党员干部应当主动担当,以主人翁的意识和姿态积极建言献策,群策群力共同推进,为我市的“三改一拆”和“无违建”创建工作添砖加瓦,把党和政府的正确决策化为广大市民群众的共同意愿和目标追求。三改一拆”三年行动的攻坚年、收官年,也是“无违建”创建工作的提升年、深化年和关键年。为进一步打好这场关乎发展、关乎民生的重要战役,我们倡议:全市机关广大党员干部率先垂范、从我做起,积极投身“三改一拆”和“无违建”创建
工
作一,、共统
建一
幸思
褔
想
美、丽
凝杭
聚州
!共
识
全市机关党员干部要以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推进新型城市化、改善城乡面貌、提升生活品质、彰显公平正义和法治杭州建设的宽广眼界和胸怀,以党员干部的先进性,自觉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建设美丽杭州、法治杭州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融入“三改一拆”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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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我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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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机关党员干部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头讲法、守法、护法,带头识大体顾大局,带头承诺无违建,做到“有违建主动拆违建、无违建自觉不违建”;积极动员单位职工、亲朋好友、左邻右舍支持、配合“三改一拆”和“无违建”创建工作,用自己积极而正确的行为,发挥
示
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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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用,建自
觉言
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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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
提策
高
党,和
政共
府同公 信推
力
。进
全市机关党员干部要充分认清“三改一拆”和“无违建”创建工作的重要性、系统性和复杂性,需要聚集大家的力量和集体的智慧共同推动。在“三改一拆”和“无违建”创建的长期实践中,广大党员干部应当主动担当,以主人翁的意识和姿态积极建言献策,群策群力共同推进,为我市的“三改一拆”和“无违建”创建工作添砖加瓦,把党和政府的正确决策化为广大市民群众的共同意愿和目标追求。
【篇3:王鹏区长在全区查处违法建设动员大会上的讲
话】
王鹏区长在全区查处违法建设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录音修改稿)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区查处违法建设动员大会,目的是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动员全区上下积极行动起来,坚决打好查处违法建设这场攻坚战。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讲以下几个方面。
一、肯定成绩,查找不足,切实增强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的紧迫感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上下以实现违法占地、小产权房“两个零增长”为目标,不断强化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全区用地秩序得到较好维持、城乡建设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尤其是4月份以来,区委、区政府以开展十次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工作措施,全区各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得到有效遏制,顺利通过了国土资源部十次卫片执法检查、圆满完成了马寨镇张寨村“湖畔假日小区”等违法建设拆除工作,全区基本实现了违法占地、小产权房“两个零增长”。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还要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面临的形势还非常严峻,存在的问题还比较多:
一是抢建、顶风违建现象还时有发生。由于违法建设当事人受利益驱动,使得违法建设呈现出屡禁不止的现象。特别是随着城中村、旧城改造等工作步伐的加快,村民个人建房、宅基地拆旧建新、老房翻建加盖等现象呈高发态势。二是违法建设责任追究力度不够。虽然近年来我们实行了一系列的整治措施,拆除了大部分违法建设违法占地,但由于缺乏有效的责任追究机制,对违法建设的处置仅限于拆除,对违法建设当事人没有采取进一步的惩治措施,致使部分违法建设者心存侥幸,偷偷地甚至明目张胆地大搞违法建设。加之,近期在城中村改造、旧城改造工作中,开发商和部分单位为了加快项目进度、维护稳定,对违法建设也进行了赔付,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部分村民顶风进行违法建设的侥幸心理。
三是个别部门和地方在处置违法建设问题上态度不坚决、行动缓慢。少数乡镇办、村组(社区)对辖区内的违法建设重视不够,甚至默许、纵容违法建设,发现、上报、处理不及时;部分执法单位在违法建设案件移交、接收、处罚等工
作上,存在畏难情绪,缺乏主动性、积极性,缺乏对案件执行的办法和措施,造成了对违法建设有处罚无惩治的尴尬现象。
二、认清形势,坚定打好查处违法建设攻坚战的信心和决心
要开展好查处违法建设工作,就要充分认识到制止违法建设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
首先,查处违法建设,不仅是加快城市建设发展的必然选择,更是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当前,我区正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二七新区、龙西湖生态文化旅游区等区域开发建设正在紧锣密鼓地推进,一大批旧城改造项目、城中村改造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正在全力实施。如果任凭违法建设大行其道、大量存在,就会极大地增加开发建设成本,严重破坏发展的大好形势,对二七的长远发展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其次,查处违法建设,既是维护广大群众根本利益的迫切需要,也是顺应广大群众强烈要求的利民之举。违法建设占用的是城市公共资源和发展空间,满足的是少数人的私利,侵害的是大多数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如果我们对违法建设听之任之,姑息迁就,就是对那些漠视法律、损人利己、败坏社会风气行为的纵容,就是对那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群众的伤害。最近,区委、区政府经常接到信访和举报,反映一些城中村的违法建设问题,广大村民对此是身受其害,是坚决反对的,是迫切希望政府来管一管,刹住这股歪风的。
第三,查处违法建设,既是提高党和政府威望的迫切需要,也是我们各级党委、政府的应尽之责。违法建设,破坏了城市的建设和管理,与未来长远发展背道而驰,是与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极不相容的。如果我们对违法建设熟视无睹,继续放任蔓延而不去制止,说得轻一点,是我们没有尽到应尽的责任,说得严重一点,就是不作为!特别是对那些已经立案处置但未执行到位的违法建设,不仅践踏了法律的尊严,而且也损害了党和政府的权威和声誉。
关于违法建设问题,现在已引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在9月21日召开的市委常委会上,连书记指出要把查处违法建设工作作为衡量政府执行力的重要指标,要下定决心,拿出铁的纪律,坚决刹住违法建设这股“歪风”,以此促进城市建设的良性循环。会上,连书记明确提出了七项要求:一要全民告知;二要违法必究;三要逐级承诺;四要逐级问责;五要媒网监督;六要严格、文明、联合执法;七要包区督查。市政府也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违法建设查处相关工作的通知》,对查处违法建设工作提出了明确、严厉的措施。全区各部门、各乡镇办、各村组(社区)和广大干部群众要认清形势,着眼长远,胸怀大局,进一步坚定做好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全力以赴打好这场攻坚战。
三、明确任务,强力推进查处违法建设各项工作
全区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本次大会为起点,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坚决遏制住新的违法建设发生,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拆除一起,确保全区实现违法建设、违法占地、小产权房“三个零增长”。这次全区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概括起来就是“三个零增长”。我们过去用了一年多的时间基本实现了“两个零增长”:实现了小产权房的零增长,基本实现了违法占地的零增长。现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给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就是在实现违法占地、小产权房“两个零增长”的基础上,要做到违法建设零增长。其中,实现违法建设零增长最大的难度,就是杜绝城中村、城郊村的私搭乱建行为,这也是我们这次查处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明确查处工作的责任、范围和对象。关于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的责任分工以及查处范围和对象,在随会下发的《关于查处违法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二七区查处违法建设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关于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的通告》等几个文件中已经进行了明确。希望各责任单位要认真研究,按照要求担负起各自职责,迅速行动、抓好落实。特别是《二七区查处违法建设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这个文件,今天与会的各乡镇办、各责任单位要重点学习,对照文件要求,切实抓好落实,千万不要因为工作不到位或工作不力而受到区委、区政府的责任追究。区违法建设综合整治办公室要加强与各责任单位的工作对接,进一步细化、量化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责任、搞好协调,力争做到责任清、任务明、行动快、成效好。在《二七区查处违法建设行为责任追究办法》中,最重要的内容就是要做到“两个不允许”:不允许发现不了问题,不允许解决不了问题不报告。在工作中,我们要实行“日报告”制度,区违法建设综合整治办公室在一个月的查处工作中,要对各单位的“日报告”进行汇总形成“周报告”,并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在“周报告”中,要重点突出上一周新出现的违法建设及其处理
结果,特别是对发现违法建设但七日内未能拆除到位的,要逐一罗列,并注明责任人和具体理由,这要作为一项具体的工作要求进行落实。
(二)明确查处违法建设的原则。就查处违法建设工作,我简要讲几个原则。一要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区违法建设综合整治办公室及其下设的6个工作组要强化指挥调度,认真组织协调好全区查处违法建设工作;各乡镇办、各村组(社区)要在区违法建设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做好违法建设的宣传、巡查、发现、上报、拆除等工作。区国土资源局、二七规划分局、建设局、人防办、公安分局、消防大队、检察院、法院、财政局、监察局等部门要按照区违法建设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开展好各自承担的工作,并支持配合好各乡镇办的工作。
二要坚持党政机关、党员干部带头的原则。为了开展好查处违法建设工作,区里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并实行了副县级领导包村督导机制,四大班子领导全员上阵、共同参与到督导、查处工作中,这充分显示了区委、区政府坚决查处违法建设的力度和决心。全区所有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肩负任务的乡镇办、部门党政一把手,更要亲自参与、亲自组织、亲自协调,哪里问题多、哪里难度大,我们的领导干部就要出现在哪里,做到情况掌握在一线、协调指挥在一线、问题解决在一线,确保我区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目标的圆满实现。在此,我要特别强调一条纪律:各级领导干部一律不得为违法建设说情、打招呼,凡是干扰和阻碍违法建设拆除的,一经查实将严厉追究。区违法建设综合整治办公室要把“周报告”中,那些自发现之日起一周之内应拆除而未拆除的违法建设进行汇总,并形成正式文件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同时要在相关媒体、网络上进行公开,坚决不给说情者机会,直至违法建设拆除到位。四要坚持重拳出击、重点突破的原则。对于9月14日以后新增的违法建设,要作为重点坚决予以拆除。特别是那些置政府明令禁止而不顾,突击建设的“隔夜楼”;严重影响重点工程施工的违法建设;挤占消防通道,占压管线,影响供电、供水、供气安全,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分布在主次干道两侧影响市容市貌,老百姓反映强烈的违法建设;用来牟取超额补偿费用的违章搭建,更要硬起手腕,坚决查处。在拆除过程中,对那些拒不配合、煽动闹事、阻挠执法的,政法部门要依法严惩。
五要坚持无情查处、有情操作的原则。一方面,对违法建设,要坚决进行拆除,并且一律不予补偿,这一点没有丝毫商量的余地。另一方面,要积极做好群众工作,把道理讲在前面,把关心摆在前面,把保障措施做在前面,把矛盾化解在前面,既要讲原则,又要讲感情,既要服之以法,又要晓之以理,做到执法无情、查处无情、操作有情,努力让违法建设者能主动配合,消除对立情绪,减少正面冲突,最大限度地减少查处的难度和阻力,确保全区查处违法建设工作快速、平稳推进。
(三)进一步探索完善制止违法建设的相关机制。对于村民建房问题,要坚持堵疏结合的原则,在严厉查处违法建设的同时,进一步探索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引导村民进行合理合法建设。此次查处违法建设重点、难点工作就是拆除村民的私搭乱建,而村民之所以私搭乱建一个最主要原因是因为利益驱动。我们要消除违法建设,就要从根本上去解决。一要完善拆迁补偿机制。过去的拆迁补偿机制是有问题的,我们要着重进行调整、完善。在此,我建议今后凡是涉及我区村庄改造拆迁补偿,原则上三层以上的一律不予补偿,将来拆迁时,三层以上的建筑如果村民不自行拆除,政府还要收取每平方米25元的垃圾清运费。二要积极探索引导货币化补偿安置方式。二七新区管委会和相关乡镇办要研究如何有利于引导村民走货币化安置的办法,在以后的城中村、城郊村改造中,对于给村民的实物补偿要设置明确的上限,而不能像以前佛岗城中村改造那样人均超过200平方米。这样做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可持续、均衡发展,另一方面是为了最大程度地降低开发成本。在以后二七新区、龙西湖生态文化旅游区等区域开发和村庄改造时,要设置一个实物补偿上限。结合以前我区改造经验和成都等先进地区的经验,我提议:凡是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村民可以每人补偿90
第5篇:织金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建议县人民政府建立创建无传销县联席工作会议制度的报告
织金县人民政府
创建“无传销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成员
第一召集人:杨克军副县长
成员由以下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工商局局长、公安局副局长、司法局副局长、监察局副局长、综治办副主任、商务局副局长、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人民检察院副院长、县教育局副局长、财政局副局长、民政局副局长、地税局副局长、国税局副局长、劳动保障局副局长、旅游局副局长、广电局副局长、人民银行副行长、报社总编、移动公司总经理、电信公司总经理、联通公司总经理
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工商局,县工商局副局长程悦龙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指定1名相关科室的负责人组成。
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
(一)传达贯彻党省委、省政府,地委、行署关于打击传销工作的指示精神;
(二)部署全县防范和打击传销工作;
(三)研究协调打击传销工作中的问题;
(四)各成员单位通报打击传销工作情况。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打击传销工作的政策和部署,组织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职责全面实施。
(二)研究制定全县打击传销工作的政策和措施,研究解决打击传销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点问题,建立和完善打击传销工作长效机制,安排部署打击传销工作任务,指导协调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开展打击传销工作。
(三)沟通工作信息,交流工作经验,开展调查研究,搜集、分析、处理有关传销的数据资料,及时掌握全县传销活动动态。
(四)组织查处涉及区域广、参与人员多、社会影响恶劣的传销大案要案,对重大传销案件进行督办。
(五)督促各乡镇、各部门按时报告打击传销工作贯彻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乡镇、各部门打击传销工作进行检查督导。
(六)协调成员单位之间的工作,促进协作与配合。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任务。
四、联席会议议事规则
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工商局局长召集。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根据会议内容需要,联席会议可吸收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确定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各成员单位,同时抄送县人民政府。重大问题须经联席会议讨论后,以县工商局(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名义向县人民政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