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确权 讲话稿(精选6篇)由刀豆文库小编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方便,猜你可能喜欢“确权工作推进会讲话稿”。
第1篇:农村土地确权会议讲话稿
同志们:
本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的精神,全面分析确权登记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刚才,张中杰同志宣读了《唐县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方案》。下面,我就做好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的必要性
开展确权登记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为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维护农民土地权益作出的重大决策。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对确权登记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去年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明确提出:“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今年又再次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抓紧抓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近年来,我省已按照全国的统一部署,在平乡、肃宁等地先后开展了土地确权登记试点,并取得良好开局。今年,全省农村土地经营权登记工作已经全面展开,这既是一个机遇,又是一个挑战,我们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总体要求上来,要站在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农村发展、维护农村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的重大意义。
(一)确权登记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化农村改革的基本前提。
改革发端于农村,第一次改革是农村土地所有权与承包经营权的分离,发源地是安徽凤阳小岗村。新一轮农村土地改革的重点是在稳定和巩固家庭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推进农村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离。在年前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上,总书记又强调要在“三个坚持”的基础上,推进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离”,盘活土地生产要素,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贯彻习总书记的讲话精神,推行“三权分离”,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是基础。土地不确权,产权不明晰,产权改革就难以进行;土地不确权,经营权流转就难于规范,规模经营就难以形成;土地不确权,经营权就无法进行担保、抵押,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就会受阻;土地不确权,农村各种要素就无法参与市场流动,农业资源就难以转化为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所以,深化农村改革,首先必须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
(二)确权登记是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重要基础。
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从我国农村改革30多年来的实践来看,现行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符合农业生产特点,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能有效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的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从一轮承包15年、二轮延包30年,到《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的颁布,再到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中央不断释放和强化的信号就是要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权益。但是,受历史条件的制约,不少地方的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二轮延包以来各种遗留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给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带来不利影响。我们决不能把这些不完善的问题带进“长久不变”。目前,距二轮承包期满只有15年时间,这段时间是完善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的最佳时期。开展确权登记,妥善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将为本轮土地承包到期后继续承包并“长久不变”扫除障碍,奠定基础。
(三)确权登记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必然选择。
当前,我县农村经济已经进入了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农业强县和新农村建设的新阶段。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培育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成为大势所趋。把承包地确权登记发证到户,农民才能卸下怕丢掉承包地的包袱,放心外出务工就业、进城落户,承包地才能流转出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才能放心进行规模经营,加大对土地的投入。开展确权登记,加快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有利于促进承包土地、劳动力、资金等生产要素在承包农户、新型经营主体之间有序流动、优化配置,进一步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
(四)确权登记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保障农村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
承包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最可靠的生活保障,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最重要的财产权利和物质利益。根据中央精神,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是法律赋予农民的财产权利,无论他们是否还需要以此来作基本保障,也无论他们是留在农村还是进入城镇,任何人都无权剥夺。农村税费改革以后,国家实施了惠农补贴,农民对土地更加重视,农村土地问题也成为了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土地问题处理不好,损害的是农民利益,伤害的是农民的感情,影响的是党和政府形象。在城镇化、工业化深入推进的过程中,要防止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现象发生,避免给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带来不利影响,就必须明确产权登记发证。
二、把握原则,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目前,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已经在全省全面展开,这项工作没有现成的方法和经验可供借鉴,为慎重起见,我县也是首先选择在北店头乡西长店村进行试点,试点成功后再全面推开。为确保开好局、起好步,参加首批试点的乡党委政府和相关县直相关部门一定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务必谋划好,实施好。
(一)坚持稳定大局。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是开展确权登记工作的前提和基础。现有土地承包关系是在一轮承包基础上,通过二轮延包和后续完善形成的,得到了农民群众认可,得到了法律确认,是农村最基本的生产关系。开展确权登记试点,是对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的进一步完善,而不是改变现有承包关系。因此,必须以已经颁发的合同和权证为基础,做到“三个不得”,即“不得借机违法调整收回农户承包地;不得随意调整以二轮延包面积为依据确定的农业补贴基数和农民承担费用、劳务标准;不得打乱重分、另起炉灶”。要守住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不变这个底线,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这个大局。
(二)坚持循序渐进。开展确权登记试点工作,要坚持试点先行、循序渐进,不能一哄而上,只讲进度、不讲质量,更不能图形式、走过场。要坚持“五步走”的方法:一是全面排查,摸清现状。试点乡、村要对所辖农村人口状况、耕地面积和承包状况等进行全面摸底,对各类土地承包矛盾和问题进行排查,做到心中有数。二是分类试点,摸索经验。结合本地特征,对矛盾问题不同的村组进行分类试点,针对发现的问题,探索解决的措施和办法。三是完善政策,逐步推开。通过试点找到解决某一类矛盾问题的办法,并对照法律政策进行完善,再上升为政策指导实践。四是完善程序,提高效率。根据规范、实用、便捷、高效的原则,总结工作经验,完善工作流程,优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五是立制建档,动态管理。建立农村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规范、动态管理。
(三)坚持因地制宜。这是做好确权登记试点工作的关键所在。根据中央、省里的要求,结合农村实际,我县已经制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确定了“先试点,后推开”的工作总原则,下一步,试点村也要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进一步科学论证,要确保试出成效,试出经验,为后续确权登记工作面上推开指明方向。对于具体的操作方式,中央规定,开展确权登记。
(四)坚持依法民主。农村问题错综复杂,确权登记过程中必须严格依照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这是顺利完成确权登记工作的根本保证。各地要在《物权法》、《土地承包法》、《河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框架下,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规范、有序地开展试点。法律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要依照法律政策基本精神,依靠群众民主决策解决。在试点中,要充分尊重农民主体地位,每个环节都请群众参与,每个争议都由村民协商解决,每项成果都经群众签字确认,切实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决策权;要尊重群众意愿,倾听群众的呼声,对清查、测绘、确权、登记的每个环节都必须实行民主协商,确保满足群众需要、符合群众期待;要坚持公平、公正,确保程序公开透明、阳光操作,确保群众真正认可,确保成果经得起实践检验。
三、强化保障,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当前,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全县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方案,参与首轮试点的西长店村初步实施方案已就绪,负责驻村进行业务指导的指导组人员已经落实,马上进入实战阶段,参与试点的北店头乡党委政府和县直相关部门务必强化责任,细化措施,平稳推进,确保质量,力争用一个半月时间完成试点工作任务,为后期全面推开确权登记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一)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北店头乡、西长店村是此次确权登记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把确权登记工作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专门班子,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强力推动试点工作,为试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农工委、农业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法制办、档案局等业务指导部门要尽职尽责,密切配合,指导搞好试点村确权登记工作。
(二)把握进度,确保稳定。开展确权登记,根本目的是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保障农村和谐稳定。本次试点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根据时间安排,整个试点工作从9月下旬启动,在11月上旬要基本完成。时间紧、任务重,既要注重质量,又要把握进度,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矛盾,遇到问题,在所难免。请各位同志务必要坚持稳定大局、循序渐进的原则,以1999年依法完善二轮延包的档案为基础,依据既有的土地承包关系开展确权登记试点,对试点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要认真研究,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做到既不耽误工作,又让群众满意。对试点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纠纷,要依据相关政策,做好纠纷调处工作,确保矛盾不出村。
(三)整合资源,强化保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环节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量大,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县确权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车辆、资金的整合利用,财政部门务必保障专项工作经费,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同志们,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事关千万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有关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密切配合,狠抓落实,确保如期完成工作任务。
第2篇:农村土地确权会议讲话稿
同志们:
本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的精神,全面分析确权登记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刚才,张中杰同志宣读了《唐县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方案》。下面,我就做好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的必要性
开展确权登记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为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维护农民土地权益作出的重大决策。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对确权登记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去年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明确提出:“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今年又再次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抓紧抓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近年来,我省已按照全国的统一部署,在平乡、肃宁等地先后开展了土地确权登记试点,并取得良好开局。今年,全省农村土地经营权登记工作已经全面展开,这既是一个机遇,又是一个挑战,我们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总体要求上来,要站在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农村发展、维护农村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的重大意义。
(一)确权登记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化农村改革的基本前提。
改革发端于农村,第一次改革是农村土地所有权与承包经营权的分离,发源地是安徽凤阳小岗村。新一轮农村土地改革的重点是在稳定和巩固家庭承包经营权的基础上,推进农村土地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离。在年前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上,总书记又强调要在“三个坚持”的基础上,推进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离”,盘活土地生产要素,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贯彻习总书记的讲话精神,推行“三权分离”,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是基础。土地不确权,产权不明晰,产权改革就难以进行;土地不确权,经营权流转就难于规范,规模经营就难以形成;土地不确权,经营权就无法进行担保、抵押,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就会受阻;土地不确权,农村各种要素就无法参与市场流动,农业资源就难以转化为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所以,深化农村改革,首先必须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
(二)确权登记是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重要基础。
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党的农村政策的基石。从我国农村改革30多年来的实践来看,现行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是符合农业生产特点,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能有效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的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从一轮承包15年、二轮延包30年,到《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的颁布,再到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现有土地承包关系要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中央不断释放和强化的信号就是要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权益。但是,受历史条件的制约,不少地方的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二轮延包以来各种遗留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给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带来不利影响。我们决不能把这些不完善的问题带进“长久不变”。目前,距二轮承包期满只有15年时间,这段时间是完善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的最佳时期。开展确权登记,妥善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将为本轮土地承包到期后继续承包并“长久不变”扫除障碍,奠定基础。
(三)确权登记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必然选择。
当前,我县农村经济已经进入了发展现代农业、加快农业强县和新农村建设的新阶段。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培育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成为大势所趋。把承包地确权登记发证到户,农民才能卸下怕丢掉承包地的包袱,放心外出务工就业、进城落户,承包地才能流转出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才能放心进行规模经营,加大对土地的投入。开展确权登记,加快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有利于促进承包土地、劳动力、资金等生产要素在承包农户、新型经营主体之间有序流动、优化配置,进一步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
(四)确权登记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保障农村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
承包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和最可靠的生活保障,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最重要的财产权利和物质利益。根据中央精神,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是法律赋予农民的财产权利,无论他们是否还需要以此来作基本保障,也无论他们是留在农村还是进入城镇,任何人都无权剥夺。农村税费改革以后,国家实施了惠农补贴,农民对土地更加重视,农村土地问题也成为了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土地问题处理不好,损害的是农民利益,伤害的是农民的感情,影响的是党和政府形象。在城镇化、工业化深入推进的过程中,要防止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现象发生,避免给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带来不利影响,就必须明确产权登记发证。
二、把握原则,确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目前,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已经在全省全面展开,这项工作没有现成的方法和经验可供借鉴,为慎重起见,我县也是首先选择在北店头乡西长店村进行试点,试点成功后再全面推开。为确保开好局、起好步,参加首批试点的乡党委政府和相关县直相关部门一定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务必谋划好,实施好。
(一)坚持稳定大局。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是开展确权登记工作的前提和基础。现有土地承包关系是在一轮承包基础上,通过二轮延包和后续完善形成的,得到了农民群众认可,得到了法律确认,是农村最基本的生产关系。开展确权登记试点,是对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的进一步完善,而不是改变现有承包关系。因此,必须以已经颁发的合同和权证为基础,做到“三个不得”,即“不得借机违法调整收回农户承包地;不得随意调整以二轮延包面积为依据确定的农业补贴基数和农民承担费用、劳务标准;不得打乱重分、另起炉灶”。要守住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不变这个底线,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这个大局。
(二)坚持循序渐进。开展确权登记试点工作,要坚持试点先行、循序渐进,不能一哄而上,只讲进度、不讲质量,更不能图形式、走过场。要坚持“五步走”的方法:一是全面排查,摸清现状。试点乡、村要对所辖农村人口状况、耕地面积和承包状况等进行全面摸底,对各类土地承包矛盾和问题进行排查,做到心中有数。二是分类试点,摸索经验。结合本地特征,对矛盾问题不同的村组进行分类试点,针对发现的问题,探索解决的措施和办法。三是完善政策,逐步推开。通过试点找到解决某一类矛盾问题的办法,并对照法律政策进行完善,再上升为政策指导实践。四是完善程序,提高效率。根据规范、实用、便捷、高效的原则,总结工作经验,完善工作流程,优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五是立制建档,动态管理。建立农村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规范、动态管理。
(三)坚持因地制宜。这是做好确权登记试点工作的关键所在。根据中央、省里的要求,结合农村实际,我县已经制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确定了“先试点,后推开”的工作总原则,下一步,试点村也要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进一步科学论证,要确保试出成效,试出经验,为后续确权登记工作面上推开指明方向。对于具体的操作方式,中央规定,开展确权登记。
(四)坚持依法民主。农村问题错综复杂,确权登记过程中必须严格依照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这是顺利完成确权登记工作的根本保证。各地要在《物权法》、《土地承包法》、《河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框架下,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规范、有序地开展试点。法律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要依照法律政策基本精神,依靠群众民主决策解决。在试点中,要充分尊重农民主体地位,每个环节都请群众参与,每个争议都由村民协商解决,每项成果都经群众签字确认,切实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决策权;要尊重群众意愿,倾听群众的呼声,对清查、测绘、确权、登记的每个环节都必须实行民主协商,确保满足群众需要、符合群众期待;要坚持公平、公正,确保程序公开透明、阳光操作,确保群众真正认可,确保成果经得起实践检验。
三、强化保障,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当前,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全县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方案,参与首轮试点的西长店村初步实施方案已就绪,负责驻村进行业务指导的指导组人员已经落实,马上进入实战阶段,参与试点的北店头乡党委政府和县直相关部门务必强化责任,细化措施,平稳推进,确保质量,力争用一个半月时间完成试点工作任务,为后期全面推开确权登记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一)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北店头乡、西长店村是此次确权登记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把确权登记工作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专门班子,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强力推动试点工作,为试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农工委、农业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法制办、档案局等业务指导部门要尽职尽责,密切配合,指导搞好试点村确权登记工作。
(二)把握进度,确保稳定。开展确权登记,根本目的是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保障农村和谐稳定。本次试点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根据时间安排,整个试点工作从9月下旬启动,在11月上旬要基本完成。时间紧、任务重,既要注重质量,又要把握进度,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矛盾,遇到问题,在所难免。请各位同志务必要坚持稳定大局、循序渐进的原则,以1999年依法完善二轮延包的档案为基础,依据既有的土地承包关系开展确权登记试点,对试点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要认真研究,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做到既不耽误工作,又让群众满意。对试点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纠纷,要依据相关政策,做好纠纷调处工作,确保矛盾不出村。
(三)整合资源,强化保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环节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量大,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县确权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工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车辆、资金的整合利用,财政部门务必保障专项工作经费,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同志们,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事关千万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有关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密切配合,狠抓落实,确保如期完成工作任务。
第3篇:领导讲话稿之农村土地确权讲话稿
农村土地确权讲话稿
【篇1:在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攻坚克难 开拓进取
全面推进我县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在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副县长 xxx
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由我就认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目的意义、把握相关政策及做好我县土地确权工作讲几点意见。等一下,x书记、x县长还要作讲话,请大家认真领会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农村土地确权工作重要意义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安排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其目的是依法保护农民土地权益、完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近年来,我县虽然在农村土地确权上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界限不清,资料不全。二轮承包中,受条件限制一直采取皮尺等简单工具丈量耕地,只有简单的草图,没有坐标宗地图,四至界线不清。二是观念落后,乱占滥用。部分村民法治观念淡薄,乱占滥用耕地,特别是一些城郊结合部、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和村民擅自将承包耕地非法出租、私下买卖,违法用地时有发生,扰乱了用地秩序。三是自行调换,纠纷不断。二轮承包时,少数村组干部、村民在发证中或发证后随意互换耕地,造成地证不符、纠
纷不断。为此,全县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必须提高对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一)做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国家、省市的重要决策和工作要求。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土地管理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1号文件对此作出了具体部署,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汪洋副总理先后反复强调、多次提出了明确要求。省委、省政府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强卫书记、鹿心社省长、尚勇副书记等省领导频繁深入基层调研,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广泛征求市、县、乡、村组干部群众意见。而今年4月25日出台的《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14?60号)明确要求:“今年4月份启动确权登记工作,今年年底前全省基本完成确权登记颁证,2015年年底前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面完成并检查验收”。
(二)做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深化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重要基础。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面查清农村土地所有权状况(来源、位臵、界线、面积),明晰土地产权关系,可以为土地征收补偿、土地依法流转以及土地资产向资本转化等工作提供重要依据和基础保障,从而为保障农村土 地使用制度改革的顺利推进奠定基础。
(三)做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提高土地管理和利用水平的重要保证。通过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可以全面准确地摸清农村土地的布局、规模,有利于形成“产权明晰、权益保障、流转顺畅、分配合理”的农村土地管理体制,有利于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有利于提高土地管理和利用水平。
(四)做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维护农民权益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将农民与土地物权紧密联系起来,依法确认土地权属及其范围,强化农民特别是全社会的土地物权意识,确认农民与集体、农民与土地长期稳定的产权关系,有助于在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推进过程中,有效解决农村土地权属纠纷,切实维护农民权益,化解基层社会矛盾,激发农民保护耕地、节约用地的积极性。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动我县农村土地确权工作进展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和我县实际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今年6月全面启动,年底前基本完成,2015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并予检查验收。时间紧,任务重,为此,各乡镇场、各有关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全面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一)及早部署安排,全面开展调查确权。地籍调查确权是土地登记颁证的前提。要加快地籍调查,严格按照土地调查确权的有关规程,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工作,切实查清每一宗土地的权属、界址、面积和用途等基本情况。要制作农村土地产权地籍图,建立地籍信息系统,将地籍调查成果上图入库。在此基础上,认真开展土地确权,确保每一宗土地达到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农业部门要严格把关,做到不遗不漏,确保调查确权全面、真实、准确、合法。
(二)依法依规操作,严格实施登记颁证。要在全面摸清底数、严格审核把关的前提下,周密细致地开展登记颁证工作。要加强人员培训,充分发挥乡镇、村、组作用,切实做好登记资料的确认、审核和上传工作,严格按照土地登记申请、审批程序,依法依规进行注册登记并核发土地权证。对以前未申请登记的,要依法进行初始登记;对已经登记颁证但权属、界址发生变化的,要依法进行变更登记。严禁通过土地登记将违法违规用地合法化,严禁以各种名义扣留、延缓颁证,损害群众合法权益。
(三)合情合理对待,妥善化解争议纠纷。近年来,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农民住宅不断翻新,农村土地现状与原有登记的土地情况有较大的悬殊,极易在新一轮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引起争议,产生纠纷。因此,在调查、登记、确权、颁证过程中,既要尊重历史,又要兼顾现实,合情合理,积极应对,妥善化解工作中将会出现的问题。要加强争议调处,避免发生新的土地信访问题。要通过核实调查,对存在争议的土地进行调解,切
实解决农村土地权属纠纷,为确权登记工作创造条件。
(四)创新创优管理,充分发挥成果作用。把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同地籍信息化建设结合起来,实行信息化、网络化和规范化管理,切实发挥土地资源信息的基础和支撑作用。要建立地籍动态管理更新机制,全面提高地籍管理水平。要发挥确权登记颁证成果的基础性作用,科学分析农村土地现状,拓展土地利用空间,为村庄规划建设、土地增减挂钩等项目的实施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三、加强领导,确保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目标顺利完成(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稳妥推进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开展,强化行政推动,实现2014年底基本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目标。县里成立了1个领导小组、2个督导组和27个指导组,全面指挥和督促推动我县土地确权工作进展。各乡镇场也要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组长由各乡镇(场)书记担任,第一副组长由乡镇(场)长担任;各村要成立由村委会书记任工作小组组长、村主任任副组长、村委会干部、村民小组长参加的工作小组;各村民小组均要成立由村民小组长牵头,老干部、老党员、参加过二轮承包工作的同志和村民代表等参加的理事会。要将任务层层分解,将责任逐级明确,实现“分片负责、分片包干”制度,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县覆盖,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篇2:在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会上的讲话】
在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会上的讲话 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事关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的和谐稳定,事关社会的繁荣发展,应该说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可以说是一件推动农业发展的大事和好事,也是惠及民生的一件重要举措,对于每一个农户都有益处。我从两个方面来说。
一方面,从农业的发展大局出发有两个作用。一是农村土地确权可以加快现代农业进程。土地确权可有效激活各类农村产权要素,助力土地流转,推动产权交易,促进专业合作社等一些新型农业生产主体的不断壮大。有利于引进龙头企业参与农业生产经营,从而加速农业生产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迈进,实现土地效益的最大化。这是我们破解农业难题的重要办法,确权颁证能使老百姓吃上定心丸,使部分农民从有限的土地中解放出来。
变成一些财产性收益。第三,通过土地确权,农民可以行使抵押权,获取新的融资渠道。第四,通过土地确权,农民将享有国家新一轮的一系列惠农政策。
同志们,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村要按照新区的部署要求,以坚定的信心和决心、高昂的斗志和热情、过硬的作风和措施,自我加压,扎实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改革任务,为再创农村发展新优势、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建设文明和谐幸福新中川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篇3:土地确权培训讲话】
在松塔镇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业务骨干培训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今天我们召开松塔镇确权登记颁证业务骨干培训会议,非常感谢大家能在春耕大忙时节,来参加这次培训会,可见大家对土地确权工作是多么重视!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是深化农村改革的基础工程,是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生工程。这次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重点在村一级,而参加培训的各位就是土地确权的排头兵、主力军。会上,农经中心的领导们将为大家讲解土地确权工作的相关政策和业务知识,希望大家好好听课,认真笔记,为我镇土地确权的顺利开展作好充分的理论准备。对此,我对参加培训的各位提三点要求:
第一,要吃透精神,稳步开展工作。一是稳定现行土地关系。全面开展确权登记颁证,要在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进行,通过法律程序落实和保护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各项权利,为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奠定基础。二是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对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大家一定要认真对待,深入分析;对一些疑难问题、特殊问题,要按照民主决策程序解决,但要注意体现真正民意,防止以官意代替民意。三是依法依规推进工作。这次确权登记颁证不是二轮土地承包关系的推倒重来,更不是新一轮土地调整,而是实现承包土地登记管理、流转管理和纠纷处理系
列化规范管理。要按照“不推倒重来、不打乱现行政策、不搞强行推动”的三不要求,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因此要坚决杜绝借机违法调整、收回农户承包地的违规现象发生。第二,要抓住重点,有效开展工作。一是调查摸底确权。这是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基础,各村要认真组织好,尤其是各组选出工作,人品好、公道正派、熟悉本组情况的人进行调查摸底。二是据实丈量登记。据实丈量,实事求是,这个环节不能减。要向群众讲清楚,过去是谁的地,丈量后仍登记谁的名下,不调整、不重分、不增加负担、不减少惠农补贴。三是问题就地解决。为了确保这次大规模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展顺利,镇确权登记颁证领导组,将定期督查指导各村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及时掌握工作动态,了解存在的矛盾问题,确保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就地解决。四是资料真实可靠。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要求填写的各类表册登记薄很多,内容要求的很具体,手工作业的量很大,镇村两级工作组务必认真细致,确保登记的内容真实可靠。
第三,要以人为本,严格开展工作。一是加强人员培训。确权登记颁证是一项业务性和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主体力量是在座的镇村两级工作人员,你们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将决定工作的进度和质量。今天,我们之所以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举办这次培训,是因为在座的各位不仅承担着具
体的指导工作,还承担确权的具体任务。因此,大家务必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精神,要尽可能的吃透政策,做到了然于胸。二是严格规范流程。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具体做什么,如何做,下发的方案讲得很清楚,接下来县农经中心的领导们将要为大家做详细培训。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按照程序步骤,扎扎实实的做好每个阶段的工作。要按照内容、程序、方法和结果“四公开”的要求,确保土地确权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同志们,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希望大家用学到的知识指导土地确权实践,保证我镇土地确权工作圆满完成。
谢谢大家!
第4篇: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讲话稿
五莲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
发证工作讲话
(2014年 3月 3日)
同志们: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事关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做好这项工作,对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夯实我镇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清晰产权、明确权能、保障权益、流转畅通、合理分配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三部委《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60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1‟103号)精神,要求各市区按照国家、省和青岛市工作的总体部署,采取得力措施,加快工作进度,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根据局里工作安排和乡镇有关领导的要求,结合全县农村宅基地确权发证的实际情况,今天由我和大家一起探讨一下***镇农村集体土地发证工作。讲的不对的地方,请大家批评指正。
我主要讲以下几个内容:
一、本次发证的意义?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与老百姓的利益息息相关,关系到我镇今后村庄改造和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关系到社会稳定。要把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具体行动,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
二、本次发证的关键点?
目前这项工作,在全县已全面铺开,在座的有些可能已有所了解。就是给每户村民办理土地证,在全县范围内进行登记,原先的土地证已公告作废。
因为这项工作,关系着全县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不但需要村里每户村民的配合,而且需要村委会相关人的密切配合才能完成,我们到村里的调查人员大都是聘请外地的,口音不同,老百姓有些还听不懂,调查人员又不了解村里的具体情况。今天来的都是村里的会计,一般情况下这项工作主要靠在座的去协调完成。
三、本次发证的注意事项?
主要讲七个问题:一是为什么要开展这项工作?二是这项工作主要有几项内容?三是宅基地发证的工作程序是什么?四是村民和村委会人员如何配合才能完成这项工作?五是村民发到土地证有什么好处?六是哪种情况可以发到土地证,哪种情况不能发?七是讲一下相关的表格,也就是什么情况需要填哪种表格?最后在座的提出一些问题,我给予解答。共七项内容。
1)、为什么要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或
者叫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工作的背景是什么?)
我县曾经开展过一次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在土地部门建立之初,从1989年开始至1992年基本结束,历时将近四年,调查结束后形成的一些图件、数据等成果,是当时土地部门开展各项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资料,并对全县农村集体土地进行了确权发证工作。也就是说在1989年到1992年间,我县发过一次土地证,也是在全县范围内发的一次土地证,但数量不多,有的村里发了,有的全村都没发过,有的村里发了很少一部分。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国家提出了“以图管地、凭证用地”的更高要求,我县的调查成果已经难以满足现实情况的需要。这是因为,当时土地调查的侧重点在于土地现状,而对土地的权属认定、利用状况,测量手段等调查的比较粗略,对群众比较关心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只标注了外围界线,没有对界线内部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权进行细化调查,无法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管理的深入要求。当时量地用的是皮尺,现在用地RTK,卫星定位,误差不到2毫米,精确度非常高。当时发证非常不规范,为以后的宅基地的其他利用、流转受到很大的制约。
随着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的不断推进,农村村民各种挑战和压力也在不断加大,在诸多压力和挑战中农村土地管理薄弱,土地权利不清,主体不明,直接或间接导致农民
个人和集体的合法权益无法受到保护,各种侵权事件层出不穷,在我国每年因土地问题而上访的事件都或多或少的土地问题有关联。有些村民手中无证,有些有证里面没内容,光有个名字,面积多少都没有。使农业的规模化发展遇到了障碍,无法推行国外现代农业高效的标准化和组织化的措施。在城市国有土地经济价值日益凸显的背景下,农村土地价值增长缓慢,导致城乡同地不同价,一定程度上拉大了城乡收入差距,造成这种现象的重要原因,就是农村缺乏有效的土地权利基础。“十八”以后,国家想让农村在土地上受益,不好操作,因为现在村民好多都没有证,没法制定相关的政策。从去年开始,国家开始对承包地、宅基地、房屋要求进行确权发证,目的是农民手中的有证了,产权明晰的,让农民从土地上受益。发上证,村民心里有底了,国家就可以制定相关的政策(例如集体土地流转,可以买卖,可以抵押),让农民受益。
基于上述情况,为统筹城乡共同发展,进一步夯实农村发展基础,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1年5月国土部、财政部和农业部共同下文开展这项工作;2011年11月在三部委的基础上,又加上农工办,四部委共同下文加快推进这项工作。今年,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要求对农村的承
包地和房屋所有权进行发证,这样又把农村集体土地发证工作纳入到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当中,这项工作县里由滕厚军书记负责,前段时间在松柏镇长的王家口子、窦家台子和后沟村进行了试点,试点工作基本完成。初步也总结出了一些经验。
2)、我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内容是什么?(或者叫这项工作有几项内容)
我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有三项工作内容。第一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也就是去年进行的给村里发一个大证,目前这项工作已基本完成,省国土厅和市国土局都来进行了验收,都给予了比较高的评价),二是正在进行的农村宅基地调查(也就是村里每户村民准备要发的土地证),三是集体建设用地调查(也就是村里的村办企业,村办公室等等公益设施用地)。第一项村里的大证这项工作已基本完成了。第二项和第三项正在进行当中。
第一项工作完成了,在这里我就不讲了。
第二项农村宅基地发证和第三项集体建设用地工作,具体的调查工作,我县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聘请具有测量甲级资质的三家单位具体负责,他们是山东省地质测绘院、山东省经纬工程测绘勘察院和山东海天地理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前两家是主要承办单位,后一家为监理单位。
他们主要负责外业测量、权属调查(入户调查)。到村
里调查时,主要的意见、初步的审核工作主要在村这一级。调查人员因为他们不明白村里的基本情况。村里哪些是本村户口的,这房子是谁的,是不是违法占地,是不是不在规划趟上,等等只有村里知道,各户能不能发上证,村里最初的意见非常重要,村里一定要把最初的把关工作把好,不能当老好人,睁只眼闭只眼,也不能稀里糊涂,因为在发放土地证工作中出了问题,村委会是首当其冲的,村委会是肩负起了很大责任的。
宅基地使用权调查(就是为每户的宅基地进行发证),这项工作正在进行当中,到目前为止,全县632个行政村的基本上每户的测量工作已经全部完成了,因为这项工作前期不需要你们配合,外业调查人员自己到村里对全村每户的宅基地测量就行了。
宅基地调查的目的,是查清各户村民使用的宅基地状况,并明确权利主体,也就是说查清每户房子是谁的,叫什么名,几间屋,面积是多少。具体的讲,就是查清我县居民点内各村民使用的宅基地,明确土地权利人,精确测量位臵和面积,并根据相关资料,依照法定程序,为符合条件的使用者颁发土地使用证书。并不是说每户都能发上证,有些不够条件的不能发。这部分我在另一个章节中重点讲。宅基地牵涉面广,牵涉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宅基地矛盾也时有发生,所以,此次对宅基地调查我们非常慎重,除对测量工
作要求比较高以外,对权属是否合法格外重视,我们准备充分调动基层组织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争取高效完成各宅基地的签字盖章等核心工作,同时注意保证群众稳定工作,避免因为调查引起不安定因素。对于不能发到的情况,村里要做好解释工作,不够条件的坚决不能发上。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调查(就是村里的集体建设用地)。调查目的,是查清各乡镇企业或个人使用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状况,并明确权利主体。具体的讲,就是查清我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区域内部除宅基地以为的乡镇工商企业、公益设施等使用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明确土地权利人,精确测量位臵和面积,并根据相关资料,依照法定程序,3)、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程序是什么?我重点讲一下正在开展的宅基地发证工作程序:
第一步:我县采用飞机航拍的方式对全县所有村庄进行航摄,取得第一手基础资料。我们在去年3-5月份,对全县632个村所有的宅基地进行了航拍,请北京的一家航拍公司,用两架小型无人飞机,飞机上带有高拍相机,对全县所有的村庄都进行了拍照,这样避免在调查中对有些户漏下的现象。
第二步:对宅基地所有界址点进行测量,也就是说对全县所有村庄,每一户都进行了测量,包括不能发上证的也全部测量,进行调查。有时候调查人员到村里调查时,对每户
都进行了摸底,要了相关的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等材料),并不是调查了就能发上证,调查结束后,不够条件的,是不能够办理的。我次测量我们采用高端的卫星定位的RTK测量仪器,精度非常高,误差不会超过2毫米,测量每处房子的四个角,自动生成这一户的面积。
第三步:把测量出的数据添加到已纠正好的影像上,形成外业权属调查工作底图。我们外业调查人员拿着这个图,需要村里人员配合,到每一户家中,村里配合的调查人员告诉这户户主叫什么名子。这个村里配合调查的人员必须了解村里情况,最起码识字。讲一个笑话,我们调查人员到一个村里去,村里派了一位上了年级的老人带我们去调查,他知道每户叫什么,但具体哪个字他不知道。例如:王书员,书法的书还是数字的数,员工的员还是方圆的圆他搞不清。因为发证必须字写正确,所以在配合这项工作的时候,最好找一位有些文化程度的人配合完成。
第四步:对村内的宅基地进行权属调查,户主的姓名写入到外业底图上以后。村委会要召开会议,初步进行审核,哪些可以发证,哪些不符合条件不能发证,并且村委会出具证明,对相关材料,盖章确认。在这里我想给大家提个醒,村里可以根据村里的实际情况,召开相关会议,初步进行梳理,哪些是违法占地,哪些是不在规划趟上的,哪些不是本村户口的等等列出来,生成会议材料,我们调查人员到了村
里以后,一目了然。
第五步:我们整理表格,表格包括本户中四至都是什么人,确认户和户之间的边界,需要村民签字,需要四至的村民户主签字确认。并同时收集村户和四邻各户相关的材料:原土地证(应有村委人员集中收取)、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等资料。就是对这处宅基地的边界进行确认,是否有纠纷,没有纠纷就可以签字确认。
第六步:根据原来发证的情况,对全村的宅基地情况进行分类:包括需要办理继承的,需要办理房屋买卖的,需要办理赠与的,需要办理分家析产的等等,不同的情况办理方法不同。这里村里就要配合作好调查工作,需要村里进行确认。
第七步:对村里的宅基地调查结果进行公告,时间为30天,一般情况下我们会在村内公告栏进行公告。公告的内容主要有:一是户主姓名,宅基地的面积,四至是谁,哪年建设的,公告的时间,联系电话。30天内如有异议村民可以打电话举报,公告时间到了,如果没有异议的就可以给村民颁发土地证。
我们初步想法是,分几批进行调查,材料齐全的放在第一批,材料不全的户主不在,外出打工的放在第二批来完成。
4)、我县村民和村委会成员如何配合、参与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一项于公有益、于民有利的重要工作,对保持我县农村稳定、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有着积极的作用。
在全县宅基地调查之前,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各乡(镇)、街道和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实施;按照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工作计划和工作推进表,及时安排部署各项工作;组织召开了我县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动员大会,县政府和各乡镇长签订了目标责任状,县政府也定期进行督查。应该说县委县政府对这项工作是相当重视的。
去年7月3号,确权办又成立了宅基地四级审核小组,哪四级?四级为村级、国土所、乡镇政府和县国土局。每级审核小组成员为三人,现在已上报到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领导小组了。下一步村里的宅基地审核工作除特殊情况,就由这三个人来审核村里的发证工作。村委会审核小组的主要工作是:村委会审核小组组织熟悉本村情况的人员对辖区内的所有权、使用权和宅基地资料成果进行初审,对不符合村内规划,不具备发证情况的宅基地进行认定,并签字确认。对村里的村民宅基地的调查情况进行把关,协助调查单位进行签字盖章。
村级审核完成后上报国土所,国土所审核完成后上报乡
镇政府,乡镇政府审核完成后上报国土局,层层把关,层层审核,最后上报县政府下达批复后,进行确权发证。
调查人员到村里以后,首先发动群众,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原土地证、买卖房屋的契约等等材料)到指定地点签字;二是做好宣传,告诉村民这是一项什么工作,让村民知道办了证有什么好处,怎么去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怎么去配合来完成;三是调查单位把村里宅基地的情况给村里以后,村里先进行审核,审核调查的是否正确,一户一户的审,看里面的住户是否可以发证; “三人审核小组成员”对相关的材料进行签字、盖章确认。
村委审核人员配合中关键一是要靠上人,不能三天打渔两天晒网,最好是自始至终,中间不能换人,一换人可以能就接不上头了。二是对于村民住宅存在边界纠纷的地方,要做好解释工作,让村民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妥善解决权属争议;三是要工作细致和速度要快。不能拖泥带水,因为在一个村时间不会很长,条件全一个发一个,材料不全只能以后再说,不可能因一个村的材料不齐,耽误了时间。
5)、村民发上宅基地有什么好处?
有些村民认为,我的房屋,有证没证有什么关系,别人也不会赶我走,其实不然,国家下一步可能出台一些有利于农民的政策,但前提产权必须明晰。大致好处为:
1、有利于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土地权益。
2、国家征用时获取补偿的依据。国家在征地建设或修路等赔偿的依据。如果没有土地证可能以后的补偿标准很难说会怎样,没有土地证就没有最基本的依据。
3、继承依据。办理了土地证后,以后老了可以办理到子女头上,如果没有土地证,子女户口不在本村是不能办到子女身上的。
4、迁户口等依据。现在村民迁户口的时候,派出所会让提供土地证的,证明有房屋,如果没有土地证以后迁户口会有难度。
5、目前农村集体土地不能抵押贷款。农村产权制改革完成以后,可能集体土地包括宅基地可以抵押贷款,从银行中贷出现金,对个人是非常有好处的。
6、以后有可能土地流转,但没有土地证是无法流转的。
7、发上土地证,才能在接下来的房管局调查中发上房产证,没有土地证就发不上房产证,这是非常明确的。土地证和房屋所有权证高度统一。
6)、宅基地发证中,哪些情况可以颁发,哪些情况不能发?
(一)能发证的几种情况:
1、《土地管理法》要求:除继承外,本村户口的,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不管你宅基地再多,也只能发证一处,其余只调查不发证。
2、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本村村民或者外地村民(包括城镇户口的)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规定登记发证。
3、非农业户口(城镇户口)的,原在农村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及房屋,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还是他本人的,村里开出证明并公告无异议,可以发上土地证。原先在村里有一处宅基地,并且也发了证,现在户口出去了,房屋没有变化,村委会出具证明,公告没有异议的,是可以发上的。
严格按照五莲县宅基地确权面积要求,面积不能超过200平方米,超出面积在土地证注明。
(二)不能办理土地证: 一是违法占用的宅基地不能发证。
二是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的不能发证。
三是不是本村户口,以买卖的方式取得的宅基地,不能办理宅基地。
四、宅基地有纠纷的,没有处理好的不能发证。
五、产权不明晰的不能办理。谁的房屋不清楚的。
六、申请宅基地材料不全的不能办理。
(三)特殊情况的办理
1、原先房屋是他父亲的,父亲去世了,现在想办到子女的情况。
因为这种情况关系到继承的问题,所有子女和其母亲都有继承权,当发给一方时,其他人必须同意放弃。我们的方法是两种:一是到公证处进行公证;二是村委会证明。如果采取村委会出具证明这种方式,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在村委审核小组三人成员的面签字放弃。原先我们采用全部按第一种方法,到公证处进行公证,但考虑再三,一是太麻烦,不方便,二是为了让村民少花钱,就办出证来。所以我们又增加了村委会出具证明这一种方法,但是要求村民事实求是,谁弄虚作假谁负责。到公证处公证每户可能要花600-1000元钱左右。
我们局里领导也非常纠结,如果按公证,以后不会出现纠纷,但增加村民的负担,如果按村委会出具证,哪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能导致问题发生。其他区县一般情况都是要求公证。但我们局里领导说:一切为了老百姓着想,既要为老百姓办好事办实事,又要为老百姓少花钱为原则。
包括专卖房屋的、分家的、继承的、扩建的、赠与的都采用这种办法,你可以选择花钱办理公证上,也可以采用村里证明,相对来说办理公证效力高,这个村民自选。
2、房屋是父母的,父母还健在,想把房屋办到子女身上,但子女户口是城镇户口,这种情况不能办理。如果户主去世了的,可以办理继承。
3、原先一户在A村居住,在A村有房屋,并且有土地
证,后来迁到B村,如果想在A村发证,B村必须出具证明在B村未发宅基地证。
4、打好地基,房屋没有盖的,不能发证。
办理一处宅基地收取多少费用,目前全市也没有统一的价格,县里也暂时没定,不会很多,这个大家不要顾虑。
7)、一些表格需要村里配合完成。讲解表格。
总之,我县广大干部群众,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配合和支持我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希望今天到会的村里的会计们,多支持这项立国立民的工作,村民办了土地证后以后肯定对他有利,回去后和书记主任汇报好,和村民们宣传好。如果在确权发证当中,弄虚作假,以欺骗的方式来取得的土地证,本来不是你的或以假材料来哄骗调查人员的,我们将交于法律部门进行惩处。在确权调查当中,如果有人闹事,干扰我们调查的一样,交于法律部门进行惩处。符合条件的我们会给办好,但不符合条件的一个也办不出来。希望各位回去跟村民讲清楚,得到他们的理解和支持。
最后,各村要积极配合工作,领会文件精神,学好政策。切实做到全面、认真、一户不落地做好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要按工作时间表,摸清各村土地利用情况。依法依规,收集确权工作所需各种证件、各种证明材料。要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乡镇政府和村委以及在座的配合下,我相信我县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一定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最后一项,在座的各位有没有不明白的,提出来我给予解答。
XXXXX国土局地籍科
2014年3月3日星期一
第5篇: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讲话稿
1、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工作的背景是什么? 我市曾经开展过两次土地调查工作。第一次在土地部门建立之初,从1989年开始,1992年基本结束,历时将近四年,调查形成的表、图、数等成果,是当时土地部门开展各项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资料。2008年,我市又开展了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形成了更为完备、精确的调查成果,并于2010年正式启用。但是,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国家提出了“以图管地、凭证用地”的更高要求,我市的调查成果已经难以满足需要。这是因为,两次土地调查的侧重点在于土地现状,而对土地的权属认定、利用状况等调查的比较粗略,对群众比较关心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只标注了外围界线,没有对界线内部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权进行细化调查,无法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管理的深入要求。
随着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的不断推进,各种挑战和压力也在不断加大,在诸多压力和挑战中农村土地管理薄弱,土地权利不清,主体不明,直接或间接导致农民个人和集体的合法权益无法受到保护,各种侵权事件层出不穷,在我国每年因土地问题而上访的事件都或多或少的土地问题有关联。权利人手中无证,使农业的规模化发展遇到了障碍,无法推行国外现代农业高效的标准化和组织化的措施。在城市国有土地经济价值日益凸显的背景下,农村土地价值增长缓慢,导致城乡同地不同价,一定程度上拉大了城乡收入差
距,造成这种现象的重要原因,就是农村缺乏有效的土地权利基础。
基于上述情况,为统筹城乡共同发展,进一步夯实农村发展基础,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要求“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力争用3年时间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确认到每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今年2月1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常务会议,其中就要求“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在现在正在召开的两会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又提出“要认真搞好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这不仅为今后的农村土地管理的核心工作指明了方向,也给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我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目的和内容是什么?
我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有三项工作内容。第一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调查目的,是查清各级农民集体拥有的土地,并明确权利主体,具体的讲就是查清我市属于组、村、乡(镇)三级所有的集体土地,明确权利归属,精确测量位置和面积,并根据相关资料,依照法定程序,将土地所有权证书颁发给各级农民集体或集体经济组织。此次土地所有权调查的重点,是村民小组土地所有权,因为它是
我国农村三级土地所有制的基础,也就是1962年“四固定”时提出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队指的是当时的生产队,现在叫村民小组。
所有权调查的范围是全覆盖,但重点是调查建设用地区域外的农用地部分,通俗的讲,要查清属于各农民集体的耕地有多少、果园有多少、林木有多少、农业设施(如养殖场等)有多少等等,对建设用地区域内部所有权的认定,属我国的特例,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建设用地区域要发两个证,一个是集体土地所有权证,比如,这三十户是属于一组的土地,就要给一组这个集体办法土地所有权证,同时,这三十户还要为合法合规的宅基地用户颁发使用权证,也就是说着三十户土地上存在两个证,一个是所有权证,一个是各户的宅基地证,这是我国现行土地法律体制下,唯一允许“两证并出”的情形。但是,因我国土地改革(指四固定)距今已50年,许多情况发生了变化,很多村组群众宅基地插花混合居住,就如以上例子,如果这三十户中间有五户是二组群众,两组是五组群众,其余二十三户是一组群众,那么,会对所有权认定造成困难,会出现所有权证是一组,宅基地证使用人是二组或五组的情况,这种情形违反了本村(组)居民分配本村(组)宅基地的原则,因此,对建设用地区域内部的土地所有权也可合并到行政村一级进行调查,对建设用地区域外部的土地所有权,则必须细致调查到村民小组。
第二是宅基地使用权调查,调查目的,是查清各农户使用的宅基地状况,并明确权利主体。具体的讲,就是查清我市居民点内各农户使用的宅基地,明确土地权利人,精确测量位置和面积,并根据相关资料,依照法定程序,为符合条件的使用者颁发土地使用证书。宅基地使用权调查时此次调查的难点。宅基地牵涉面广,牵涉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宅基地矛盾也时有发生,所以,此次对宅基地调查我们非常慎重,除对测量工作要求比较高以外,对权属认定的组织协调工作格外重视,我们准备充分调动基层组织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争取高效完成各宅基地的签字盖章等核心工作,同时注意稳定工作,避免因为调查引起不稳定因素。
第三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调查。调查目的,是查清各乡镇企业或个人使用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状况,并明确权利主体。具体的讲,就是查清我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区域内部除宅基地以为的乡镇工商企业、公益设施等使用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明确土地权利人,精确测量位置和面积,并根据相关资料,依照法定程序,对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时(即1996年)已经形成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进行登记发证。这里所说的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是指第一次土地调查,调查成果于1992年形成后,1996年进行了变更调查,变更调查成果由国务院对外发布,认可了各类建设用地数据。因此,只要1996年是建设用地,且一直到现在仍为建设用地,在符合两个规
划的前提下,此次可予以确权登记发证,但是我们将严格把关,杜绝借调查之机将违法用地合法化。
3、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程序是什么?
第一步工作程序是由作业队准备和绘制工作底图。我们前期通过公开招投标,选择了一批技术实力雄厚的作业队伍,协助我们开展工作,第一步,作业队伍要准备和绘制工作底图,这步工作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我举个简单的例子,两个村民代表,分别代表三组和五组进行边界认定,双方在实地指认了本组边界,交界处是一条小路中心,指认以后边界标注在哪里?由谁标注?由作业队伍标注在其准备的工作底图上。两个村民,张三和李四是邻居,在实地指认了双方宅基地边界,交界处是一堵围墙外墙皮,指认以后边界标注在哪里?由谁标注?由作业队伍标注在其准备的工作底图上。所以,符合条件的精度和现势性都很高的工作底图是开展调查工作的基础。作业队伍在开展权属调查时,手中应持有两张工作底图,其一是所有权调查工作底图,用以标注所有权边界;其二是使用权调查工作底图,用以标注宅基地边界和集体建设用地边界。所有权调查工作底图我们立足于购买,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调查工作底图我们立足于实测,目前,作业队伍已进入相关乡镇,开始测绘使用权调查底图。
第二步工作程序,是以行政村为单位开展土地所有权调查,具体有以下几个步骤,一是公告,由我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农登办)拟定公告格式,格式应含有调查的时间、范围、期限、提交资料等内容,由作业队伍根据调查进度适时张贴,并报备案。
二是由各村民小组分头开会,推选出指认边界的各组村民代表,选出的村民代表应熟悉本组土地情况,一般选出两人,开会内容应以文字形式留存,并报作业队伍备存。
三是由作业队伍发放指界通知书,明确调查的时间和集合地点,指界通知书的领取人为村民推选的代表,该代表应在指界通知书上签字认可。
四是现场调查、指认边界,在调查约定的时间,行政村各村民组代表持身份证明,按时出席现场调查,指认边界,由作业队伍现场在工作底图上标注边界位置,村民代表现场签字认可。
五是由作业队伍整理资料后上报给我市农登办。六是由农登办组织对相关登记资料进行逐级审核。七是将审核结果在行政村内张贴公告,若无异议,则将审核结果报市政府审批发证。
第三步工作程序是开展宅基地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调查,具体有以下几个步骤。
一是公告,公告内容仍由我市农登办拟定,由作业队伍适时张贴并报备案。
二是由作业队伍根据工作安排,向限定住户发放指界通知书,限定住户的意思是,一次发放10户或20户,根据作业队伍的工作安排和村内的实际情况而定,不可发放过多,导致工作量太大无法完成任务,造成调查方违约现象。指界通知书应发放到家庭主要成员,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指界通知书应发送到法定代表人。
其余现场调查、指认边界、整理资料、逐级审核、公告发证等与所有权调查程序相同。
4、我市群众如何配合、参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一项于公有益、于民有利的重要工作,对保持我市农村稳定、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有着积极的作用。下面,对于如何配合、参与该项工作我讲几点意见:
一是要积极配合作业队伍开展各项工作,作业队伍在此次工作中承担着主体任务,是工作的具体实施者,因为测量工作不可避免的要登门入户,近期市农登办将为作业队伍工作人员制作工作证,目前,承担我市北半部调查任务的作业队伍已开始入场测量使用权工作底图,农村各级党组织及干部群众,要尽量为作业队伍提供方便,使其提高工作效率,早日进入调查发证程序。
二是我市广大农村干部群众,要在市农登办和各乡、镇、办事处政府的统一协调下,积极按时参加权属边界的指认工作,并提供身份证、户口薄、委托书等各种证件,并在需要签字的各种文书文件上签字确认,如果出现违约缺席的情况,或虽出席了现场指界却不签字盖章(也按照缺席指界处理),将有可能对缺席人的切身利益造成损害。
三是对于存在边界纠纷的地方,各村组及群众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妥善解决权属争议,这里我引用一个历史典故,相传当年宰相张英邻家造房占张家三尺地基,张家人不服,修书一封到京城求宰相张英主持公道,张相爷看完书信回了一封信,内容:“千里家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家人收书羞愧并按相爷之意退让三尺,邻家人见相爷家人如此胸怀,亦退让三尺,遂成六尺巷,这段佳话也成为以礼待人的一个写照。当然这里说的三尺有些夸张,但是,只要不是大的矛盾,要互相体谅,一点小矛盾解决了,即于邻相睦、又于己有利。
总之,我市广大干部群众,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配合和支持我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也预祝我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取得圆满成功。
第6篇:乌鲁木齐银行法人股东股权确权明晰解答
乌鲁木齐银行法人股东股权确权问题解答(一)一、乌鲁木齐银行股东为法人股东已被吊销营业执照,如何办理本次确权登记?
答:由于吊销营业执照并非法人资格的终止,应按照该法人的类型如公司制企业法人或集体企业、国有企业法人相适用的《公司法》、《全民所有制企业条例》、《城镇/农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法人终止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注销、决定、批复、股东会决议、公告、财产分配方案、解散或终止债权债务清偿、资产处置报告,以及工商注销登记手续,根据原企业所持银行股权及其它股东权益的处置安排,承继主体持上述文件原件及银行本次股权确权登记公告要求携带的文件前来办理即可。
二、乌鲁木齐银行法人股东已办理企业注销登记,如何办理本次确权登记? 答:因企业法人注销登记,自注销之日起已不具备民事法律主体资格,应当由承继该企业法人所持银行股权及其他股东权益的人前来办理银行本次股权确权登记。
该权益人应当提供原企业法人注销的公告、税务注销登记、工商注销登记、企业财产分配报告等相关文件及本次公告要求的文件。
以上问题如涉及集体企业、国有企业,还需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确认文件。
2016年 10 月 17 日